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2017.08.22 住建部发布)

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2017.08.22 住建部发布)
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2017.08.22 住建部发布)

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

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1]公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一年。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城市(城区)建设[2]

概况[3]

2016年年末,全国设市城市657个,比上年增加1个,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93个,县级市360个。据对656个城市和2个特殊区域统计汇总[4],城市城区户籍人口4.03亿人,暂住人口0.74亿人,建成区面积5.43万平方公里。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

2016年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17460亿元,比上年增长7.7%,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88%。其中,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投资分别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43.3%、23.4%和9.6%。

城市供水和节水

2016年年末,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03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2.2%,其中,公共供水能力2.39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3.4%。供水管道长度75.7万公里,比上年增长6.5%。2016年,年供水总量580.7亿立方米,其中,生产运营用水160.7亿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81.6亿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220.5亿立方米。用水人口4.70亿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76.9升,用水普及率98.42%[6],比上年增加0.35个百分点。2016年,城市节约用水57.6亿立方米,节水措施总投资29.5亿元。

城市燃气

2016年,人工煤气供气总量44.1亿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1171.7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1078.8万吨,分别比上年减少6.5%、增长12.6%、增长3.8%。人工煤气供气管道长度1.9万公里,天然气供气管道长度55.1万公里,液化石油气供气管道长度0.9万公里,分别比上年减少13.0%、增长10.6%、减少3.3%。用气人口4.57亿人,燃气普及

率95.75%,比上年增加0.45个百分点。

城市集中供热

2016年年末,城市供热能力(蒸汽)7.8万吨/小时,比上年减少3.0%,供热能力(热水)49.3万兆瓦,比上年增长4.4%,供热管道21.4万公里,比上年增长4.5%,集中供热面积73.9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9.9%。

城市轨道交通

2016年年末,全国有30[7]个城市建成轨道交通,线路长度3586公里,分别比上年增加6个城市,增长16.8%,车站数2383个,其中换乘站541个,配置车辆数19284辆。全国39个[7]城市在建轨道交通,线路长度4870公里,分别比上年增加1个城市,增长21.9%,车站数3080个,其中换乘站827个。

城市道路桥梁

2016年年末,城市道路长度38.2万公里,比上年增长4.8%,道路面积75.4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0%,其中人行道面积16.9亿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5.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2016年,全国城市新建地下综合管廊1791公里,形成廊体479公里。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

2016年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2039座,比上年增加95座,污水厂日处理能力1491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2%,排水管道长度57.7万公里,比上年增长6.9%。城市年污水处理总量448.8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3.44%,比上年增加1.54个百分点,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9.80%,比上年增加1.83个百分点。城市再生水日生产能力2762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45.3亿立方米。

城市园林绿化

2016年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20.4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30%,比上年增加0.18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面积199.3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4%,建成区绿地率36.43%,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公园绿地面积65.4万公顷,比上年增长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5平方米。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016年年末,全国共有22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可游览面积4.2万平方公里,全年接待游人8.9亿人次。国家投资84.4亿元用于风景名胜区的维护和建设。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2016年年末,全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9.5亿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47.5亿平方米,机械清扫率59.7%。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2.17亿吨,比上年增长5.3%。全国城市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940座,比上年增加50座,日处理能力62.1万吨,处理量1.97亿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62%,比上年增加2.52个百分点。

二、县城建设

概况

2016年年末,全国共有县[8]1537个,比上年减少31个。据对1526个县,以及4个已撤县改区的县和14个特殊区域统计汇总,县城户籍人口1.39亿人,暂住人口0.16亿人,建成区面积1.95万平方公里。

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16年,完成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3394.5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排水分别占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53.2%、14.8%和7.7%。

县城供水和节水

2016年年末,县城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0.54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减少6.0%,其中,公共供水能力0.46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减少3.3%。供水管道长度21.1万公里,比上年减少1.6%。2016年,全年供水总量106.5亿立方米,其中生产运营用水27.0亿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11.6亿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48.9亿立方米。用水人口1.40亿人,用水普及率90.5%,比上年增加0.54个百分点,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19.43升。2016年,县城节约用水2.3亿立方米,节水措施总投资2.98亿元。

县城燃气

2016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7.2亿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105.7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219.2万吨,分别比上年减少12.5%、增长3.0%、减少4.7%。人工煤气供气管道长度0.14万公里,天然气供气管道长度10.60万公里,液化石油气供气管道长度0.16万公里,分别比上年减少0.7%、减少0.5%、减少23.6%。用气人口1.21亿人,燃气普及率78.19%,比上年增加2.29个百分点。

县城集中供热

2016年年末,供热能力(蒸汽)1.0万吨/小时,比上年减少25.4%,供热能力(热水)13.0万兆瓦,比上年增长3.7%,供热管道4.7万公里,比上年增长1.4%,集中供热面积13.1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5%。

县城道路桥梁

2016年年末,县城道路长度13.2万公里,比上年减少1.4%,道路面积25.3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6%,其中人行道面积6.3亿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6.4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3平方米。2016年,全国县城新建地下综合管廊214公里,形成廊体59公里。

县城排水与污水处理

2016年年末,全国县城共有污水处理厂1513座,比上年减少86座,污水厂日处理能力303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2%,排水管道长度17.2万公里,比上年增长2.4%。县城全年污水处理总量81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87.38%,比上年增加2.16个百分点,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5.8%,比上年增加2.34个百分点。

县城园林绿化

2016年年末,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63.3万公顷,比上年增长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53%,比上年增加1.75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面积55.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3.2%,建成区绿地率28.74%,比上年增加1.69个百分点;公园绿地面积17.1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0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8平方米。

县城市容环境卫生

2016年年末,全国县城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5.1亿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12.7亿平方米,机械清扫率50.7%。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0.71亿吨,比上年减少0.8%。全国县城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273座,比上年增加86座,日处理能力19.1万吨,处理量0.57亿吨,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22%,比上年增加6.18个百分点。

三、村镇建设

概况

2016年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20883个,乡(苏木、民族乡、民族苏木)10872个。据对18099个建制镇、10883个乡(苏木、民族乡、民族苏木)、775个镇乡级特殊区域和261.7万个自然村(其中村民委员会所在地52.6万个)统计汇总[9],村镇户籍总人口9.58亿。其中,建制镇建成区1.62亿,占村镇总人口的16.96%;乡建成区0.28亿,占村镇总人口的2.92%;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0.04亿,占村镇总人口的0.45%;村庄7.63亿,占村镇总人口的79.67%。

2016年年末,全国建制镇建成区面积397.0万公顷,平均每个建制镇建成区占地219公顷,人口密度4902人/平方公里(含暂住人口);乡建成区67.3万公顷,平均每个乡建成区占地62公顷,人口密度4450人/平方公里(含暂住人口);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13.6万公顷,平均每个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占地176公顷,人口密度3665人/平方公里(含暂住人口)。

规划管理

2016年年末,全国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建制镇17056个,占所统计建制镇总数的94.2%,其中本年编制1308个;已编制总体规划的乡8737个,占所统计乡总数的80.3%,其中本年编制544个;已编制总体规划的镇乡级特殊区域594个,占所统计镇乡级特殊区域总数的76.6%,其中本年编制43个;已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323373个,占所统计行政村总数的61.5%,其中本年编制17543个。2016年全国村镇规划编制投资达35.1亿元。

建设投资

2016年,全国村镇建设总投资15908亿元。按地域分,建制镇建成区6825亿元,乡建成区524亿元,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238亿元,村庄8321亿元,分别占总投资的42.9%、3.3%、1.5%、52.3%。按用途分,房屋建设投资11882亿元,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4026亿元,分别占总投资的74.7%、25.3%。

在房屋建设投资中,住宅建设投资8734亿元,公共建筑投资1410亿元,生产性建筑投资1739亿元,分别占房屋建设投资的73.5%、11.9%、14.6%。

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中,道路桥梁投资1589亿元,排水投资474亿元,供水投资433亿元,环境卫生投资423亿元,分别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总投资的42.8%、11.8%、10.8%和10.5%。

房屋建设

2016年,全国村镇房屋竣工建筑面积10.6亿平方米,其中住宅8.0亿平方米,公共建筑1.1亿平方米,生产性建筑1.5亿平方米。2016年年末,全国村镇实有房屋建筑面积383.0亿平方米,其中住宅323.2亿平方米,公共建筑24.0亿平方米,生产性建筑35.8亿平方米,分别占84.4%、6.3%、9.3%。

2016年年末,全国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3.75平方米。其中,建制镇建成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4.94平方米,乡建成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1.23平方米,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7.24平方米,村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3.56平方米。

公用设施建设

2016年年末,在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内,供水管道长度60.8万公里,排水管道长度19.1万公里,排水暗渠长度9.7万公里,铺装道路长度44.3万公里,铺装道路面积29.8亿平方米,公共厕所15.2万座。

2016年年末,建制镇建成区用水普及率83.86%,人均日生活用水量99.01升,燃气普及率49.52%,人均道路面积12.84平方米,排水管道暗渠密度6.2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46平方米。

2016年年末,乡建成区用水普及率71.9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85.33升,燃气普及率22.00%,人均道路面积13.56

平方米,排水管道暗渠密度4.52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1平方米。

2016年年末,镇乡级特殊区域建成区用水普及率91.5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93.76升,燃气普及率58.14%,人均道路面积15.42平方米,排水管道暗渠密度5.8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3.95平方米。

2016年年末,全国68.7%的行政村有集中供水,20%的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65%的行政村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说明

[1]本公报中“城乡建设统计”是指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中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统计,包括供水、节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市容环境卫生,以及村镇规划和房屋建设等情况。

[2] 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统计范围的划分规定:

城市(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县城包括:(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城关镇)或街道办事处地域;(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县域内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村镇包括:(1)城区(县城)范围外的建制镇、乡、以及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特殊区域(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团场、工矿区等)的建成区;(2)全国的村庄。

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其中,村镇数据还未包括西藏自治区。

[3]本公报中城市、县、建制镇、乡、村庄的年末实有数均来自民政部,人口数据来源于各地区公安部门,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为统计部门常住人口数据。

[4] 本公报城市(城区)部分统计了656个城市和2个特殊区域。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克达拉市因新设城市,暂无数据资料;河北省白沟新城、陕西省杨凌区按城市统计。

[5]本公报中城区和县城的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不含住宅及其他方面的投资。

[6]本公报中除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外,所有人均指标、普及率指标均以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合计为分母计算。

[7] 本公报中轨道交通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和磁悬浮等5种类型。截至2016年底,在国务院已批复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43个城市中,除包头、南通、绍兴、洛阳、东莞等5个城市外,已经全部开始建设或建成轨道交通线路。未含在43个城市名单中的昆山市、温州市、肇庆市3个城市的上海地铁11号线北段昆山路段、温州市域铁路S1线和S2线、广佛肇城际铁路城区内线路也按城市轨道交通统计在内。

[8]本公报中所称的县包括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本公报中县城部分统计了1526个县,另有4个已经撤县改区的县和14个特殊区域也统计在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部驻地不再按县城统计,作为镇级特殊区域纳入村镇报表统计。

11个县没有数据,河北省邢台县、沧县,山西省泽州县,辽宁省抚顺县、盘山县、铁岭县、朝阳县,河南省安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和田县等10个县,因与所在城市市县同城,县城部分不含上述县城数据,数据含在其所在城市中;福建省金门县暂无数据资料。

江西省东乡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和陕西省户县3个县新改区,仍按县城统计;湖南省望城县已改区,因特殊原因,仍按县城统计。

14个特殊区域包括河北省曹妃甸区,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江西省庐山风景区,湖南省南岳区、大通湖区、洪江区,海南省洋浦开发区,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青海省海北州府西海镇、茫崖行委、大柴旦行委、冷湖行委,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开发区。

[9]本公报中所称的乡包括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村镇部分除建制镇和乡外,还统计了行政级别相当于镇乡级的特殊区域。

统计建制镇(乡)和村庄与实有个数不一致,原因一是西藏140个镇、545个乡缺报;二是县政府驻地的建制镇(乡)

纳入县城统计范围,不再重复统计;三是按统计范围的划分规定,部分位于城区(县城)的建制镇(乡)纳入城区(县城)统计,不再重复统计;四是部分省(区、市)的个别乡新改建制镇或建制镇新改街道,仍按原行政区划统计。

[10]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中国城市发展现状及展望

中国城市发展现状及展望 打开中国的政区地图,全国现有设市城市655个。按照行政区划,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287个(包括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县级城市368个(包括63个省辖的县级市)。此外,有建制镇19 234个。以不重复计算为原则,这655个城市的行政区域土地面积为521.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4.3%。《2008年国土资源公报》指出,全国的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为26.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8%。《200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显示,全国655个城市的城区建成区面积为3.5万平方公里,全国的县城镇和同类居民点建成区面积为1.4万平方公里,其余建制镇建成区面积为2.84万平方公里;城区、县城镇和其余建制镇合计,共有建成区面积7.74万平方公里。由此可知,中国的城镇建成区占国土总面积的0.8%,中国的乡村和独立工矿用地占国土面积的2.0%。 从现实的国情出发,按照行政许可,这655个城市市长的服务和管理,应能统筹城乡。为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乡规划,应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往那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管理制度和建设实施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0年来,我国城市数量的发展变化可分为3个阶段:一是较快发展阶段,城市数量由1978年的193个上升到1982年的245个,平均每年增加13个;二是快速增长阶段,1996年城市总数达到666个,平均每年增加30个;三是平稳调整阶段,1997年的城市总数为668个,之后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城市655个。近年来城市数量逐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了“撤(县级)市设(市辖)区”的行政区划调整。 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由于量大面广,我国广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人口总量仍将继续高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同时,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各大城市也将继续成为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主要接纳地。城市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发展单元,其“撤县设区”、“撤乡设镇”和“乡镇合并”等行政区划调整仍将继续,县级市的数量还会减少,部分县级市将有可能“升格”为省辖市。在某种程度上,这一调整反映出地方中心城市“做大做强”的强烈意愿,以及由上一级行政单位统一协调区域城乡发展、争取优质资源的态势。 2 中国的城镇化 中国的城镇化(又称城市化),是指在工业化推动下,通过城镇数量增加和城镇规模扩大,所导致的乡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过程.中国的城镇化长期滞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但可以预计,在2020—2030年期间,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将会跟上世界的步伐。与此同时,中国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和大量、广泛的人口流动,正在模糊经典的西方城市化概念,重

最新规划依据

一、规划依据 1、《湖北省、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3、《东西湖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草案)》,2005.8.5,第八稿; 4、《湖北省骨架公路建设网规划》; 5、交通部《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2001.12; 6、交通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12; 7、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8、《武汉市十一五公路规划》; 9、《武汉市港口总体规划》(送审稿);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 11、《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50192-93; 12、武汉市交通委员会《武汉市经济圈快速出口通道规划方案》; 13、《湖北省公路养护建设统计资料》; 14、《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15、《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17、《武汉交通统计年鉴》,2003; 18、《2004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19、有关社会、经济、国土等规划、政策、规定等。 二、我区交通发展现状及评价 东西湖区幅员面积495.5平方公里,位于武汉市西北近郊,东以张公堤为界与汉口相邻,西以沦河与孝感分界,南与蔡甸以汉江隔江相望,北与黄陂以府河为界。区内有京珠高速公路横穿南北,107国道纵贯东西,市绕城公路将国道、省道、区场公路串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功能齐全、四通八达、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连接有序、进出畅通的区域公路网络。同时,我区三面环江,区中心距天河国际机场及武汉客运港均为35公里左右,有汉渝铁路横贯全境,已初步形成一个以公路交通为主体,集铁、水、管、

城乡规划投稿要求

附件:论文格式样本 “新区域经济格局”与省域..(黑体二号)——东部沿海后发地区的增长战略与空间政策导向(黑体小三) 潘聪林杨深(黑体小四) 文章编号:1674-2508(2013)××-0000-00(作者不填写此项) 中图分类号:××××(作者查询填写) 文献标识码:×(作者查询填写) 作者简介:某某,性别,学历,工作单位,职称(作者填写)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0578067)(黑体8磅) 修改时间:××××-××-××(作者不填写此项) 【摘要】2000-2009年期间,按总量和人均GDP测度的离散系数(CV)①表明:2005年后,东部沿海省份的省域内发展差距正趋于缩小,省域经济呈现均衡化发展的新格局。在宏观政策、区域大交通建设和省域产业转移等因素的作用下,沿海后发地区表现出群体性的经济赶超趋势,并在不同政府层级的政策意图交汇下,形成了一种“省域内赶超”的经济增长战略。在现实约束条件下,提出了相关的宏观空间政策导向。【关键词】东部沿海区域后发地区赶超战略空间增长(楷体GB2312小五) 1 导言(黑体五号)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的是“先沿海后内地”的梯度发展战略。经过30年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加之人力资源要素的持续空间迁移,中国区域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实行的是“先沿海后内地”的梯度发展战略。(细黑小五,行距14磅) 1.1二级标题(细黑五号) 梯度发展战略。经过30年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加之人力资源要素的持续空间迁移,中国区域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经过30年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集聚,加之人力资源要素的持续空间迁移,中国区域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1.1.1三级标题(五号楷体)

浅谈城市基础建设与民生问题

浅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摘要: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吗?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是这个城市的发达程度,这个城市有哪些好玩的地方。而现在,人们关注更多的是这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善,城市里居住的人们的生活质量如何。近年来,城市里频频发生的许多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事故,让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如今的城市生活质量在下降,生活在城市里没有了安全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所以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工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尚不成熟,同时还面临着城市人口数量多的严重考验。因此,努力完善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城市基础建设问题安全生活质量 一、引言 步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城市化进程是越来越快,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全国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工业化,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了对物质和能量的利用效率,节约了空间和时间,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同时又带来住房困难、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城市人口急剧增长,人民生活质量如何保障,我们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教授孙立军指出:在目前的城市发展节奏下,基础设施的不断拆除、建设是难以避免的,为整体而做出局部“牺牲”也可以理解,但如果一味依靠“拆-建”这种“水多加面、面多加水”的模式,其发展空间就很有限,不少规划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却会加剧矛盾。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应提高预测的科学性,同时,整个规划设计的决策应该超越某个单一项目,而着眼于整个系统。 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也要不断地完善,科学改建,着眼未来,更好的服务人民,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最新中国园林行业发展现状统计分析

中国园林行业发展现状统计分析

中国园林行业发展现状统计分析 就世界范围而言,园林景观行业已被公认为“永远的朝阳产业”,其独特的绿色环保和生态概念已经获得愈来愈多的认同,展现出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园林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就发展现状来看,存在很多问题,并与国际水平相差很大距离,展望中国园林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体系化、现代化的风景园林,是值得探讨的。 ? 园林业是以建设、维护和调整园林并提供服务为主要技术构成的从业人员及相关物资的集合。而就园林业的起源看,园林业起源于逐渐从农林业分工而独立开来的花卉和苗圃业,经过绿地和庭院建设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包括养护管理及其它服务在内的综合的技术经济系统[1]。中国的园林业经过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行业之一,在国际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随着WTO进程的推进,加速了园林行业市场化操作,园林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园林?如何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体系化、现代化的风景园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 1 我国园林行业的发展现状 1.1 行业法制及技术标准体系起步较晚 我国园林行业法制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风景园林技术标准,早期的标准主要有:1991年,建设部修订发布了《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体系表》,列出百余项拟编制的技术标准,已颁布《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近十项标准。1992年,建设部颁布《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02年又颁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统计,在建设部现有颁布的城市绿化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有26项。我国园林行业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法规文件,共368项,其中由全国人大批准颁布的条例4项;国务院令8项;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规定类43项、资质标准类11项、技术标准类15项;各省、区、市颁发的法规和标准272项。这些法规和标准是在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建设中逐步建立并巩固、推广,在规范生产、组织生产、指导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园林行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些法规和标准建立实施,为在推动我国园林整个行业系统高度协调统一,使我国园林行业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1.2??? 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容不断扩大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园林绿化进程突飞猛进。1991年12月,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上提出,“九五”期间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应有总体的量化指标,如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等,并提出创建“花园城市”、“园林城市”等设想。至2006年末,全国655个设市城市,城市建成区绿化绿化覆盖率34.38%,建成区绿地率30.27%,人均公共绿地7.94平方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调查制度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调查制度 (城市建设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年月

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城市、县城和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村镇住宅的情况,给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调查制度的调查对象为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本统计调查制度之前一直使用单机版填报系统,目前未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或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 本调查制度的统计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统计报表按城区、县城和建制镇(乡)分别上报。 .设市城市城区包括:市本级()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常住人口在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县城包括:()县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县域内常住人口在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建制镇含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建成区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 村庄是指建制镇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乡含建成区和村庄。建成区包括()乡政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庄;()乡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 村庄是指乡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不与城区(县城)连接,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团场、工矿区等特殊区域(含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参照乡执行。 (三)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包含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两部分内容。 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第一部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等方面; 建制镇和乡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第二部分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统计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快报制度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快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年5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6)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配租/售情况表 (6)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情况表 (7)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表 (8) 四、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0)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为快速了解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住房保障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数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调查的内容是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的基本需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范围和对象。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对象为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四)主要内容。本报表制度包括以货币和实物保障方式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数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等方面内容。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为全面调查。 (六)调查频率及时间。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为年报和月报。 (七)组织实施与报送要求。本报表制度数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同级发改、农业和林业部门应主动向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棚户区改造相关情况数据。各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八)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本报表制度汇总数据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新开工住房套数、基本建成住房套数,年底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外公开;其余数据作为内部工作使用,不对外公布。 (九)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城市基础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摘要: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吗?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是这个城市的发达程度,这个城市有哪些好玩的地方。而现在,人们关注更多的是这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善,城市里居住的人们的生活质量如何。近年来,城市里频频发生的许多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事故,让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如今的城市生活质量在下降,生活在城市里没有了安全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所以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工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尚不成熟,同时还面临着城市人口数量多的严重考验。因此,努力完善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城市基础建设问题安全生活质量 一、引言 步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城市化进程是越来越快,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全国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工业化,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了对物质和能量的利用效率,节约了空间和时间,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同时又带来住房困难、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城市人口急剧增长,人民生活质量如何保障,我们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教授孙立军指出:在目前的城市发展节奏下,基础设施的不断拆除、建设是难以避免的,为整体而做出局部“牺牲”也可以理解,但如果一味依靠“拆-建”这种“水多加面、面多加水”的模式,其发展空间就很有限,不少规划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却会加剧矛盾。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应提高预测的科学性,同时,整个规划设计的决策应该超越某个单一项目,而着眼于整个系统。 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也要不断地完善,科学改建,着眼未来,更好的服务人民,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三个阶段

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三个阶段 据国家建设部《2003年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显示,至2003年末,我国设有城市660个,城市人口近3.38亿,城市面积39.9万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3%左右。世界城市化的平均水平1998年为55%。在工业革命之后,中国的城市化之所以长期处于落后的状况,是因为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城市发展的进程走的是一条十分曲折,时而又不断反复的艰难道路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第一个阶段 近代史之前的中国城市化,因为它对中国今天城市化的发展不具有现代化意义上的启示作用,因此本文不予涉及。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这100年内,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具有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第一个阶段。它的发展呈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平衡。东南部城市化进程较快,而中西部地区则远不如 东南沿海,这一现象一直延续到今天。 城市工业化特征差距悬殊。比如东南沿海的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 等城市不仅在城市规模上迅速扩张,而且其工业化进程也较迅速。而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城市甚至不处在工业化进程之列。东南沿海城市的建筑、通讯、工厂、商业、交通已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有了相当程度的联系。譬如上海外滩一条街的高楼大厦,青岛的洋楼区。而其他不发达地区城市则不具备这些工业化的明显特征。 城市的商业化功能不显著。有一种说法,西方资本主义的每个城市都是以市 场为中心的,而中国城市是以官府、衙门为中心的,象北京,紫禁城是它的中心。而市场则散布在四周,比如菜市口、花市、瓷器口都在边上而不在中心。这一阶段的城市中心是属于官府,城市的政治、军事的特征和意义更为显著和重要,也就是说,中国城市形态上商业化的功能不占主导地位。 城市文化畸形发展。由于列强的入侵,东南沿海的一些城市已经受到了西方 文化较大的影响。同时,由于长期的封建文化的熏陶,中华民族的一些风俗、传统习惯、戏剧、本土文化也占有一定的空间,这二种不同的文化在同一个城市空间里共存,相互影响但又并行发展着,实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种奇特现象。例如:这一阶段的上海已经与传统的中国城市距离很远,西方的文化随处可见,并且占主流地位,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顽强地在这个城市中生存着。如沪剧、越剧这些地方剧种也拥有大量的观众,这种文化畸形发展的现象令人十分费解,不过,人们认为这个现象与上海日后形成的海派文化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第二个阶段 这个时期大约是1949年~1980年左右,这30年间,中国的城市化道路走得非常艰难,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处在一种“反城市化”的状态。例如:对农村与城市在户口的管理上实行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模式,限制农民向城市的流动,甚至出现过大规模地把城市的人口向农村转移的现象,这些做法在客观上使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长期处于停滞、缓慢,有时甚至是倒退的

国家统计局关于在统计上贯彻城乡划分规定的若干事项的通知

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国务院于2008年7月12日国函[2008]60号批复) 一、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 三、本规定以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辖区为划分对象,以实际建设为划分依据,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实际建设是指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它设施。 四、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 五、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 六、本规定由国家统计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在统计上贯彻城乡划分规定的若干事项的通知 国统字〔2008〕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有关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 2008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统计局与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 部共同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以下简称《规定》),并已下发各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批复,现将实施统计上划分城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城乡划分工作的目的 科学划分城乡是准确评价我国城镇化水平、合理规划城乡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规范我国统计工作的基础。统一城乡划分工作的目的在于减少各部门、各专业间的矛盾,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

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2017.08.22 住建部发布)

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 2016年城乡建设统计[1]公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一年。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城市(城区)建设[2] 概况[3] 2016年年末,全国设市城市657个,比上年增加1个,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93个,县级市360个。据对656个城市和2个特殊区域统计汇总[4],城市城区户籍人口4.03亿人,暂住人口0.74亿人,建成区面积5.43万平方公里。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 2016年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17460亿元,比上年增长7.7%,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88%。其中,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投资分别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43.3%、23.4%和9.6%。

城市供水和节水 2016年年末,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03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2.2%,其中,公共供水能力2.39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3.4%。供水管道长度75.7万公里,比上年增长6.5%。2016年,年供水总量580.7亿立方米,其中,生产运营用水160.7亿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81.6亿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220.5亿立方米。用水人口4.70亿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76.9升,用水普及率98.42%[6],比上年增加0.35个百分点。2016年,城市节约用水57.6亿立方米,节水措施总投资29.5亿元。 城市燃气 2016年,人工煤气供气总量44.1亿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1171.7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1078.8万吨,分别比上年减少6.5%、增长12.6%、增长3.8%。人工煤气供气管道长度1.9万公里,天然气供气管道长度55.1万公里,液化石油气供气管道长度0.9万公里,分别比上年减少13.0%、增长10.6%、减少3.3%。用气人口4.57亿人,燃气普及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5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3) 二、第一部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5) 三、第二部分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108)

一、总说明 一、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城市、县城和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村镇住宅的情况,给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的基本需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或地方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且统计调查的标准、口径等应与本报表制度一致。 三、本报表制度的内容 本报表制度包含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两部分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部分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 村镇建设部分的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基本情况、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方面。 四、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统计报表按城区、县城和建制镇(乡、农场等)分别上报。 1、设市城市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2、县城包括:(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县域内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3、建制镇含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建成区包括:(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 村庄是指建制镇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4、乡含建成区和村庄。建成区包括(1)乡政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庄;(2)乡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

建设部发布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

2003-08-01 09:43:58 2002年,在国家继续实施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城镇房屋建设加快,城镇居民住房水平和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一、城镇房屋基本情况 2002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31.78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1.85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2.11%。东部地区房屋建筑面积70.5亿平方米,中部地区40.41亿平方米,西部地区20.87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的53.5%、30.66%和15.84%。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43.66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4.49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3.7亿平方米,分别占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的53.34%、29.92%和 16.74%。 二、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情况 2002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2.79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4.42平方米,中部地区20.59平方米,西部地区22.29平方米。 2002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情况 (单 位:平方米)

三、城镇成套住宅情况④ 2002年底,全国城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55.98亿平方米,住宅成套率为73.81%。东部地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31.61亿平方米,中部地区14.4亿平方米,西部地区9.98亿平方米,住宅成套率分别为76.24%、69.29%和73.34%。 四、城镇自(私)有住宅情况⑤ 2002年底,全国城镇自(私)有住宅建筑面积56.83亿平方米,住宅自(私)有率为72.82%。东部地区自(私)有住宅30.94亿平方米,中部地区15.85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0.05亿平方米,住宅自(私)有率分别为70.86%、76.26%和73.85%。 注:①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县城和工矿区。 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行政区,含市辖建制镇,不含市辖县;县级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即按城市现状,市政府所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不予统计。市辖建制镇的统计范围为镇政府所在地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 县城的统计范围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即城关镇),按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范围统计。 工矿区的统计范围是指既不属于城市、县城、镇所辖,又不属于乡村所辖范围内的工矿企业集中的地区(一个大型工矿企业或若干个工矿企业)。 ②本公报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按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划分,见本文表格。 ③本公报中有关数据均以同口径计算。 ④成套住宅不含北京市、湖南省、西藏自治区数据。 ⑤自(私)有住宅不含湖南省、西藏自治区数据。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公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公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2014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公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对2014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分布情况 2014年度参加统计的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共5950个,比上年增长%。按照资格等级划分,甲级机构1650个,比上年增长%;乙级机构2853个,比上年下降%;暂定级机构1447个,比上年增长%。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共254个,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共3124个,私营企业2452个,港澳台投资企业7个,外商投资企业3个,其他企业110个。具体分布见表一、表二: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情况 2014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合计535322人,比上年增长%。其中,正式聘用人员483131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临时工作人员52191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 2014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聘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合计423171人,比上年增长%。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1574人,中级职称192305人,初级职称99014人,其他人员60278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年末正式聘用人员总数的%。

2014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聘用人员中注册执业人员合计104530人,比上年增长%。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50372人,占总注册人数的%;注册建筑师1200人,占总注册人数的%;注册工程师4046人,占总注册人数的%;注册建造师11840人,占总注册人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35679人,占总注册人数的%;其他注册执业人员1393人,占总注册人数的%。从统计报表情况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资格标准要求,其中,%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资格标准要求。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情况 2014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招标人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 2014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揽合同约定酬金合计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亿元,占总承揽合同约定酬金的%;工程监理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亿元;工程造价咨询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亿元;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亿元;其他业务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亿元。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 2014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收入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工程监理收入亿元,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亿元,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收入亿元,其他收入亿元。 2014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成本合计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亿元,营业利润合计亿元,利润总额合计亿元,所得税合计亿元,负债合计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亿元。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收入前100名情况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收入前100名中,从资质等级来看,甲级机构84个,乙级机构11个,暂定级5个。

(整理)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

2006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 2006年,全国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稳步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稳步发展,小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民居住状况继续得到改善。 一、城市(城区)建设 概况2006年末,全国设市城市656个,据655个城市汇总(不含广东阳江市),城市城区人口3.41亿人,暂住人口0.46亿人,城区建成区面积3.43万平方公里。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2006年,各级政府继续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着眼于解决城镇建设投资规模过大与市政公用设施特别是环境治理和资源节约设施投资不足的矛盾,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调整投资结构,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城市

承载能力的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765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25%,占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17%。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分别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总投资的52.1%、10.5%和7.4%。 全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新增固定资产295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交付使用率51.25%。各主要设施的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是:供水日综合生产能力509万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1706万立方米,蒸汽集中供热能力4283吨/小时,热水集中供热能力1.09万兆瓦,城市道路长度1.11万公里,公共交通车辆3.18万辆,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160公里,排水管道长度1.16万公里,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549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65万吨。 城市供水2006年,城市供水总量542.6亿立方米,全年生产运营用水量222.1亿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量63.8亿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量159.8亿立方米。用水人口3.23亿人,用水普及率83.4%。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9.8升。 城市燃气与集中供热2006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296.5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244.7亿立方米,液化气供应总量1263.5万吨。用气人口2.94亿人,燃气普及率76.1%。2006年末,蒸汽供热能力9.52万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21.77万兆瓦;集中供热面积26.6亿平方米。 城市公共交通与道路2006年末,全国城市拥有公共交通车辆33.7万标台,其中轨道交通车辆6892标台。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8.71

城乡一体化

我国沿海城市区域城乡一体化进程发展评 价分析 院系:产业发展研究院 专业:区域经济学 姓名:张小雪 学号: 1120120091 指导教师:张继良

我国沿海城市区域城乡一体化进程发展评价分析 摘要:城乡一体化作为十八大报告的重中之重,是指将农村和城市视为一个整体,通过协调发展,缩小城乡间差距,最终使两者融为一体的过程。本文根据沿海城市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构建沿海城市群城乡一体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运用spss16.0软件通过因子分析法对沿海12个城市进行分析,对最后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得到12个城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不同水平,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沿海城市群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建议。 关键字:沿海城市城乡一体化因子分析 一、引言 城乡一体化的思想由来已久,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三个阶段:乡村支援城市阶段,城市和农村各自独立发展阶段,城市和农村融合阶段,即城乡一体化阶段。我国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总的来说还不是很成熟。2012年,十八大报告指出,“三农”问题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1。因此,大力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共享城市化带来的文明成果,是城乡一体化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沿海城市经济发展较快,近些年来由于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基本上代表着我国最高层次的城乡一体化水平。本文以沿海区域十二个城市为例,进行研究。 二、城乡一体化内涵及文献综述 有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为城乡一体化的初步探索阶段2。1983年,我国苏南地区首次提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第二阶段: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后学术界开始对城乡一体化进行了新一轮的探索。不是按照笼统的方式来谈论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而是趋于从某一领域出发着手研究城乡一体化。第三阶段:90年代中期至今,已经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理论体系和理论框架。2002年党的十六大在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后,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始成为研究的重点。 历年来国内学者关于城乡一体化也进行了很多研究。杨荣南(1998)认为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以及外资投入是我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主要动力。杨培峰

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全文)

专题策划:《中国经济周刊》编辑部 学术支持: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撰文:《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李凤桃赵明月张伟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魏后凯王业强苏红键郭叶波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截止2012年底,中国城镇人口达到7.12亿,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2.57%,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从城镇人口、空间形态标准来看,中国整体上已进入到初级城市型社会;但从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城乡协调标准看,目前中国离城市型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也就是说,中国城镇化质量并没有与城镇化水平同步提高,城镇化速度与质量不匹配。今后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提高城镇化质量,把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作为推进城镇化的核心和关键。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新要求,亟需我们明确界定城镇化质量的本质内涵,并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中国城镇化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各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差距和改进方向,从而为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城镇化战略决策提供理论支撑。 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在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研究》对城镇化质量评价进行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设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城镇化质量评估与提升路径研究》,对城镇化质量状况进行系统深入的综合评价研究,探讨城镇化质量提升的战略路径和具体措施。本报告为该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二、城镇化质量的内涵界定 所谓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聚集、城镇规模扩大以及由此引起一系列经济社会变化的过程,其实质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变迁。城镇化质量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与城镇化数量相对的反映城镇化优劣程度的一个综合概念,特指城镇化各组成要素的发展质量、协调程度和推进效率。从本质内涵上讲,城镇化质量包括城镇自身的发展质量、城镇化推进的效率和城乡协调发展程度三个方面。从构成要素看,城镇化质量又可分为经济城镇化质量、社会城镇化质量和空间城镇化质量。因此,城镇化质量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是城镇化各构成要素和所涉及领域质量的集合。 三、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 基于城镇化质量的内涵,在城镇化质量评价研究中,不仅要考虑城市发展质量,还要考虑城乡协调程度;不仅要考虑城镇化带来的文明成果,还要考虑为此付出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代价。为此,本研究遵循代表性、系统性、可操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3年2月28日 2002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顺利实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要紧预期目标。国民经济保持良好进展势头,经济总量迈上新的台阶;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取得明显效果,国内需求持续增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初见成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进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接着改善。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跃上10万亿元的新台阶,达到1023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83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

值52982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34533亿元,增长7.3%。 图1. 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 价格总水平小幅下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 0.8%。其中,都市下降1%;农村下降0.4%。商品零售价格下降 1.3%。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 2.2%。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下降2.3%。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0.2%。居民消费价格中,服务价格上涨1.8%。 表1. 2002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 指标全国 城市农村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0.8 -1.0 -0.4 食品-0.6 -0.5 -0.7 其中:粮食-1.7 -1.7 -1.6 烟酒及用品-0.1 -0.1 持平 衣着-2.4 -2.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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