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

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中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措施,压实主体责任

(一)知责定责,筑牢责任意识。区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做好标杆;区委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是专题部署研究。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季度汇报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突出问题;在全区干部大会、党建领导小组会议、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区委区政府换届后首先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压实责任,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二是细化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关于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制发区委书记、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四类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三是领导带头示范。在换届后7月28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区委书记蒋学东同志向全区各级党组织表明,

区委要做标杆,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并承诺一定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好省委要求的“四项责任”,喊响“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

(二)强化督责,创新落实措施。区委区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创新举措。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设立专门机构“区委主责办”,并由区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专职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区党政领导班子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定时定责“一对一”提醒服务领导对照责任清单及时完成任务。二是不定期提示督促。区委书记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区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半年情况报告,与全区所有县级领导、镇(街)和重点区级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逐一审阅并亲笔签批了2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区委主责办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提示卡”,印送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提醒落实主体责任阶段任务;以“督促卡”的形式向28个单位“发点球”,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整改任务,并跟进整改进度。三是开展集中专项督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组,由区委常委任组长,每半年督导检查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推动区委主体责任全覆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真落实。

(三)层层传责,构建责任体系。区委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责

任。一是完善责任链条。分层分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区委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联系单位、各单位负责人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实现责任环环相扣。二是定点联系指导。完善《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点联系镇(街道)制度》,推动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的主体责任“金字塔”式覆盖,通过召开大会、走访座谈、专题调研、集中督导等形式督促指导分管区级部门、联系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追究责任。出台《内江市市中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了玉溪、城东街道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案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相关领导责任。

二、强化领导,抓实重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作风转变。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全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切实注重找问题、添措施、抓经常,确保干部作风不断好转。一是明确规矩定制度。在区委全委会上,区委书记提出去“三气”、提“三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发新的生机活力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围绕“区委1357工作思路、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等,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制度规定,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严格执行。二是严查严管成常态。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抓住重点

环节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工作纪律等进行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问题8个,全区通报批评3人,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件,曝光1件。三是专项治理抓长效。持续正风肃纪,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对不违规收送礼金作出书面承诺,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和事后退还的礼金,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交办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严肃换届纪律,对全区74个正科级领导班子和373名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运用双渠道收集问题、双方案明确责任、双配套确保实效、双机制注重预防的“四双模式”,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9件。

(二)惩治预防并举,旗帜鲜明惩贪治腐。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抓早抓小,不断完善源头防腐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三廉”把关,4批次83人“任前廉考”,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暂缓提拔任用;组织63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属召开集体廉政谈话暨家庭助廉谈话会议,现场签订承诺书、集体宣誓,进行“任中廉诺”;组织13名新任科级干部到区纪委学习锻炼,260余名干部参加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及以案释纪为主题的“任后廉教”。开展全区学习“一准则两条例”知识竞赛,参与党支部678个,党员16438人,其中乡科级党员610人。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将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内容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7类37项

工作任务,紧扣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28项制度;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监督管理,开展电子监察巡视27次,发现问题25个,处理预警/报警案件35件,发出通报4期,今年,市中区行权平台工作办件量在全省各县区排名靠前,被省政府通报表扬。三是严格纪律审查。区委书记督促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亲笔签批重要信访件、亲自组织研究重大案件,出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工作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坚持谈话函询、约谈等,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谈话函询30人,约谈社会评价工作排名靠后单位的相关领导9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处置问题线索97件,初步核实80件,初核率82.47%,立案7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3%,结案25件,涉及乡科级干部6人,党纪政纪处分17人,重点查处了城东街道、玉溪街道、城管局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龚家镇私分国有资产等典型案件。

(三)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市中区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排名提升41位。一是从健全机制入手。出台《关于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及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镇街和区级部门、定期督查通报、分级解决问题、综合调查测评等制度机制,力促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从宣传引导入手。采取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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