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说明

关于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说明

关于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说明

为帮助学生准确了解完成教学计划课程学分情况,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所修课程学分认定情况说明如下:

1.修读课程名称、学分相同但课程代码不同的多门课程,认定为一门课程学分,如专业培养方案中有该门课程要求,认定为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不能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如同时完成公共关系学(课程代码:53509)和公共关系学(课程代码:81401),只能认定为一门课程,如专业培养方案中有公共关系学(53509)要求,只认定为计划内课程53509学分,公共关系学(课程代码:81401)不能再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

2.修读课程名称不同,但内容相近可互相替代的多门课程,认定为一门课程学分,如专业培养方案中有该门课程要求,认定为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如同时完成财务管理B(2学分)和公司财务管理(2学分),专业培养方案中学科基础选修课有财务管理B,则认定为完成学科基础选修课2学分,公司财务管理不再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

3. 同时修读同一课程名称不同层次的课程,认定为一门(高层次)课程学分,如专业培养方案中有该门课程要求,认定为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课程学分。如同时完成管理学A和管理学B,专业培养方案中有修读管理学B要求,则认定为管理学B,管理学A不能再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

学生在选课时须认真认询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和学分要求,慎重选

课,以免因选相同或相近课程造成毕业时学分未达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而影响毕业。

《思修与法基》课程标准

《思修与法基》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 课程性质:公共课 学分: 计划学时:(理论课学时数:,实践课时数:) 适用专业:全院高职各专业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结合我院教学教改要求,促进各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课程标准。 课程定位 《思修与法基》(全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之一。根据学院《关于制定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规定,将本课程设定为高职各专业的公共课。 课程设置的目的:帮助学生解决面对大学新生活而出现的思想困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实现学院各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服务。 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思修与法基》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职业素养的养成和高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支持的作用。 本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后续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和《形势与政策》。《思修与法基》培养大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概论》课培养大学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势与政策》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三门课共同构成了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它们分工不同,但又相互衔接和配合,共同完成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设计思路 课程设计总体思路 以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本课程严谨的理论性、鲜明的实践性、具体的针对性的特点,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出发,着眼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的提高,以“素质本位,服务专业”为理念,依据公共课教学“必须”“够用”的原则,我们确定了课程设计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总体思路。 具体通过两个结合来实现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从“知性教育”向“知行合一”的行动教学转变。 .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 .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了解社会现实,关注社会热点,为未来更好的适应社会做准备。 课程设置的依据 根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企业对高职人才上岗需要的能力要求,以及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能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字体: 大中[[日期:作者:来源:] 2009-10-15]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研究性学习2(.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20%)、平时测验成绩(20%)、模块考试成绩(50%)、奖励(不超过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分以上为A,75-84为B,60-74为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版)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 课程标准 一、课程简介与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课(简称《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课程,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的要求,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而成的一门新课。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也是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 二、课程教学目标 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修养和素质、落实高校德育目标不可或缺的必修课程,是大学生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主要渠道,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本课程既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的知识性,又具有突出的实践性和教育性,更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在当今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学科地位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承担着做人做事的基本素质,如理想信念、创新精神、敬业精神、人格品质、心理素质、法律素质等培养的任务,在课程体系中起主导地位。从课程的地位和作用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对实现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都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三、课程适用的专业与年级 本课程适用于全校大一年级学生。 四、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本课程为3学分,每周4学时,共54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6学时,实践教学18学时。开设一学期。 五、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为全校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 六、教学方法 1、课堂教学。 2、课外自学。 3、课堂讨论。 4、课外作业。 5、实践活动。 6、期末考查。 七、教学重点与难点 绪论 1、我们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2、时代新人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 学习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大学生活的特点,适应人生的新阶段,珍惜历史机遇,胸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肩负接续奋斗的光荣使命,坚定理想,增强本领,勇于担当,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立志为新时代贡献青春力量。 重点: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含义和历史机遇 难点:教育学生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 第一章人生的青春之问 1、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2、正确的人生观 3、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学习要求:结合大学生的实际和社会现实问题,帮助大学生系统地了解和学习人生观、价值观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分析和理解人生问题时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为科学、正确的解决人生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方法论的指导。

中国大学先修课(CAP)第五次线下考试微观经济学原理科目 - 学堂在线

中国大学先修课(CAP)第五次线下考试 微观经济学原理科目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考查目标 微观经济学原理先修课线下考试是由中国大学先修课理事会组织,由清华大学学堂在线负责实施,面向学习过大学先修课的优秀中学生的考试。 考试要求考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微观经济学原理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够利用微观经济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现象。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试卷题型结构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分析题。选择题和判断题主要考察基本概念,简答分析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微观经济学原理的运用。 (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禁止使用规定之外的辅助工具。 三、考试范围与参考教材 考试范围与https://www.360docs.net/doc/651947203.html, 平台上的微观经济学原理课程内容一致。 参考教材是曼昆著,《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第7 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附:微观经济学原理教学内容 第一章稀缺和机会成本 1.1 稀缺 1.2 机会成本 1.3 生产可能性前沿 第二章比较优势和贸易 2.1 比较优势 2.2 专业化、贸易与市场

第三章供给与需求 3.1 需求 3.2 供给 3.3 需求和供给的结合 第四章弹性及其应用 4.1 需求弹性 4.2 需求弹性应用 4.3 供给弹性及应用 第五章供给、需求与政府政策5.1 价格上限 5.2 价格下限 5.3 税收 第六章消费者、生产者与市场效率6.1 消费者剩余 6.2 生产者剩余 6.3 市场效率 第七章市场效率应用 7.1 税收 7.2 国际贸易 第八章外部性 8.1 外部性与市场效率 8.2 针对外部性的公共政策 8.3 外部性的私人解决方法 第九章公共物品与公共资源 9.1 公共物品 9.2 公共资源 第十章生产成本

高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

西宁三中物理学科学分认定方案 物理组 西宁三中物理学分认定方案根据《西宁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有利于高中新课改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形成,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与操作的科学、规范、简便、易行,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分认定内容 物理学分认定内容是高中物理课程中的12个模块内容,其中2个共同必修模块、10个选修模块,每个模块占2学分。通过学分认定,评价学生物理学习的进展和变化,它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评定、学习效果、学习潜力的判断,学生学习态度与品德、个性的评价;评价学生是否了解物理学的思想和研究方法、体会物理学的发展对人类文化、人类社会的影响,更深入地认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学分认定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模块结业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二者按照4:6的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每个模块按照100分计,各项目之间的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过程表现(40%) 学习过程表现包括五个项目即:上课课时数、课堂表现、学生实验、作业质量、平时测验成绩。 (1)上课课时数(0~8分):课时数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9/10以上。因病、因事未能达到规定学习时间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课时数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记满分且酌情减分。(旷课一节扣0.5分, 经批准的病、事假,不扣分) (2)课堂表现(0~8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定,其中对于课堂纪律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3)学生实验(0~8分):会正确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数据进行处理;能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进行评定。 (4)作业质量(0~8分):作业质量包括课后作业完成的次数(达到要求)、是否独立完成作业和完成的质量(正确率达到90%,错误有更正)等。该项目以满分8分记入综合评价,以一周为单位,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得“C”的一次减1分,得“B”的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5)平时测验(0~8分):即模块学习中的单元章节测试成绩、诊断性考试作为平时成绩。在修习某一模块过程中,任课老师将平时测验成绩总计,取其平均分的8%。 2.模块结业成绩(60%) 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根据物理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10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记入综合评价。 3.成绩汇总 由过程评价成绩和模块考核成绩相加得到模块总评成绩总分,⑴总分小于60分记为D等,总分在60~69记为C等,总分在70~84记为B等,总分在85分及以上记为A等;⑵获A或B或C等者,获得该模块的学分;⑶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推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更好地因材施教,在原有学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本科培养计划 1.培养计划的制定原则 (1)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我校实际情况,将现有55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分为25个专业大类。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培养计划的总体结构 (1)理工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4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人文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0学分左右。全校学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同时须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

二、课程设置 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招生量大、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专业选修课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3学分。 4.学科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知识面,使学生学习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本专业大类里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5.公共选修课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和艺术类选修课程;面向理工经管类学生开设的人文素质类,面向人文类学生开设的工程技术类选修课程,以及其他综合类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能力、兴趣选修。 6.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获得对实际工程问题或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的重要环节,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合作精神等,包括实习、集中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军训等。 三、弹性学习年限 1.我校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校学习3~6年。 2.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停学)超过6年(服兵役除外),自行退学。 四、辅修制 1.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关于辅修的规定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 2.学生凡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五、选课制

中国大学先修课程《微积分》课程纲要

中国大学先修课程《微积分》课程纲要 一.课程目的: 1.让学生在中学微积分的基础之上对微积分学有一个比较高的认识; 2.培养学生尽可能早地了解与把握微积分的基本思想,掌握最核心、最有用、最生动的部分; 3.通过本课程,学生可以了解微积分是如何从朴素、自然变得复杂的原因,更加深刻地理解其数学本质,逻辑方面经受一次比较严格的训练,使得直觉与理性完美结合起来。二.授课对象: 高二年级学生中对微积分对数学感兴趣的同学。 三.授课时间: 用两个学期的时间,完成教材前四章的教学。内容分别是:第一章函数与极限,第二章微积分的基本概念,第三章积分的计算及应用,第四章微分中值定理与泰勒公式。 本学期从小高考结束开始上课,本学期完成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的教学,下学期完成第二章的教学。 上课时间安排在每周五下午4:00~6:00。 下学期时间安排待定。 四.评价方法: 考试由北京大学统一出题,本学期考试时间在7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本课程的考试结果经北京大学认定后,可以计入北京大学非数学专业学分。 五.教材: 北京大学物理系使用的课本《高等数学》上册(第二版,李忠、周建莹编著)。 六.授课教师: 王刚 七.课程内容 第一章:函数与极限 §1 实数; §2 变量与函数; §3 序列极限; §4 函数的极限;

§5 连续函数; §6 闭区间上连续函数的性质 第二章:微积分的基本概念 §1 微商的概念; §2 复合函数的微商与反函数的微商; §3 无穷小量与微分; §4 一阶微分的形式不变性及其应用; §5 微分与近似计算 §6 高阶导数与高阶微分 §7 不定积分 §8 定积分 §9 变上限定积分 §10 微积分基本定理 第三章:积分的计算及其应用 §1 不定积分的换元法 §2 分部积分法 §3 有理式的不定积分与有理化方法 §4 定积分的分部积分法与换元积分法则§5 定积分的若干应用 第四章:微分中值定理与泰勒公式 §1 微分中值定理 §2 柯西中值定理与洛必达法则 §3 泰勒公式 §4 关于泰勒公式余项 §5 极值问题 §6 函数的凸凹性与作图

(新)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初步设想) 陕西师大附中地理教研组 一、学分认定的依据 高中地理课程学分认定的依据是《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陕西师大附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以及《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必修和选修I课程设置方案》、《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校本课程(选修Ⅱ课程)设置方案》和《陕西师大附中高中地理模块学习评价方案》等。 二、学分评价的指标 地理模块的学分认定采用学习过程评价和模块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习过程评价应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学习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具体指标包括: 1.出勤情况(10分) 全勤或病事假在3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10分) 病事假在5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1节以内。(8分) 病事假在8节课以内(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2节以内。(6分) 病事假超过4周(有正规手续),无故缺课3节以上。(3分) 出勤情况由班级考勤员与课代表统计,由教师给予认定。 2.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表现(30分) 学生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表现由学生本人、学习小组的同学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课堂学习(10%):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课堂质疑、理解能力等方面。例如:表1 对地理概念的理解能力的评价标准与等级划分

实践活动(20%):包括参与态度、合作精神、收集资料、分析能力、作业质量等方面。 在进行过程性评价时,要关注学生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与发展: (1)对地理学科的认识:是否具有地理学习动机与学习兴趣;能否体会地理学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和地理学的应用价值;是否具有地理审美情趣和鉴赏力。 (2)科学精神与态度:在观察、调查、实验、和报告撰写中是否精确、严谨,是否具有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对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的态度和责任感:是否初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否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是否初步形成了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责任感,是否养成了关心和爱护人类环境的行为规范。 3.模块考试成绩(60%) 地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I的模块考试,采用书面笔试进行。选修模块II可以采用提交探究报告、在网页上展示成果、撰写小论文、口头表达、书面作业及书面笔试等多种形式,由任课老师提出方案,报学校课程委员会批准。 模块考试成绩指一个模块学习结束后,最后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期中考试和期末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出最后的模块分数。 表2 陕西师大附中学生地理学习模块评价指标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1.《思修与法基》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090349 课程性质:公共课 学分:3.0 计划学时:48(理论课学时数:32,实践课时数:16) 适用专业:全院高职各专业 1.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结合我院教学教改要求,促进各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课程标准。 1.1课程定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修与法基》)是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05方案)确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之一。根据学院《关于制定2015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规定,将本课程设定为高职各专业的公共课。 课程设置的目的:帮助高职学生解决面对大学新生活而出现的思想困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实现学院各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服务。 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思修与法基》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对高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支持的作用。 本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后续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和《形势与政策》。《思修与法基》培养大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概论》课培养大学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势与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doc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 日期:2009-10-15] 来源:作者: [字体:大中 小] 石楼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管理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 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 ( 教基[ 2005] 6 号)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 2007] 11 号)以及《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学部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部教研员 成员: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工作。 3、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学部主任 副组长:教务主任 成员:班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科目任课教师 职责: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4、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 (1)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组长:政教主任 副组长:团总支书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2)研究性学习

组长:教务主任 副组长:学部教研员 成员:课题指导教师 职责: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并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 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 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 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 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学习课时(10%)、学习过程表现( 20%)、平时测验成绩( 20%)、模块考试成绩( 50%)、奖励(不超过 5%)五项组成。综合评分≥60 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学分下分A、B、C 三个等级,综合评分85 分以上为 A, 75-84 为 B,60-74 为 C。具体要求如下: 学习课时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科目教师审核、评定。 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 1)。 平时测验(含中期检测)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作文、小论文等内容 其成绩由科目教师负责记录和评定 , 最终成绩取各次平均分。 模块考试考试由学部统一命题,学部负责监考、评卷,给出考试分数,学部教务处对教 师的监考、评卷进行督导和抽查;考试内容由各年级学科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确定内容进 行考核,给出考核分数。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模块考试不得分。 奖励对学生应用掌握的知识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取得的效果予以奖励。可以是相应的制 作产品、论文、报告、征文等,也可以是参加相应学科的竞赛获奖。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参加校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1-2 分;参加市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等,获一、二、 三等奖分别奖励2-3 分;参加省级学科竞赛或创新活动、实践活动比赛以及征文比赛(包 括全国联赛省级评奖者)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4 分;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或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doc

《传感器技术》作业(3) 一、填空题 1.导体在磁场中运动切割磁力线,导体两端会出现感应电动势E,闭合导体回路中感应电动势e=-N;当线圈垂直于磁场方向切割磁力线时,感应电动势e=-NBlv;若线圈以角速度ω转动,、则感应电动势e=-NBSω。 2.只要线圈磁通量发生变化,就有感应电动势产生,其实现的主要方法有线圈与磁场发生相对运动,磁路中磁阻变化,恒定磁场中线圈面积变化。当传感器结构参数确定后,感应电动势e与线圈相对磁场的运动速度v或ω成正比。所以,可用磁电式传感器测量线速度和角速度,对测得的速度进行积分或微分就可求出位移和加速度。 3.磁电式传感器直接从被测物体吸收机械能并转换成电信号输出,且输出功率大,性能稳定,它的工作不需要电源,调理电路非常简单,由于磁电式传感器通常具有较高的灵敏度,所以一般不需要高增益放大器,适用于振动、转速、扭矩的测量。 4.电磁流量传感器的结构如图6-8所示,传感器安装在工艺管道中,当导电流体沿测量管在磁场中与磁力线成垂直方向运动时,导电流体切割磁力线而产生感应电动势E=BD,其中B是磁感应强度,是平均流速,D是距离,常与测量管内径相等。流经测量管流体的瞬时流量Q与流速的关系为Q=а=。 5.在如图6-9所示的金属或半导体薄片两端通以控制电流I,在与薄片垂直方向上施加磁感应强度为B的磁场,则在垂直于电流和磁场方向的薄片的另两侧会产生大小正比于控制电流I和磁感应强度B的现象,这一现象称为霍尔效应,利用霍尔效应制成的传感元件称霍尔传感器。在薄片两侧之间建立的电场E,称为霍尔电场,相应的电势U称为霍尔电势。霍尔效应的产生是由于运动电荷受磁场中洛仑磁力作用的结果。 6.霍尔电势U==KHIB,其中R是霍尔系数(m3/c)、I是控制电流(A)、B是磁感应强度(T)、d是半导体薄片厚度(M)、KH是灵敏度系数,R=,其中为载流体的电阻率,为载流子的迁移率,半导体材料(尤其是N型半导体)电阻率较大,载流子迁移率很高,因而可以获得很大的霍尔系数,适于制造霍尔传感器。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总则 (一)学分记录的作用。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二)学分认定的方式。学分认定要涵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方面的结果。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也要关注学生的修习过程和潜能发展。 (三)学分认定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学校应当按照全区统一标准、条件、办法、程序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2.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1

3.真实性原则。学校必须依据原始材料,客观、真实地认定学生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主体。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学分认定的结论。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认定意见分“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 (六)本办法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施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二、学分认定要求 (一)学分分配与学时安排。 1.必修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共安排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含田径运动系列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2.选修课程的学分。选修课程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至少22学分,选修Ⅱ至少6学分(其中广西地方选修课程占2学分以上)。 2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晋教基[2008]14号)有关规定,我省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实行学分管理。为指导普通高中实施规范的学分认定和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有效实施,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学分反映学生在高中学校学习期间课程修习状况。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对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实行学分管理。学生修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学分。 2、普通高中学生须修满三年,并且每学年在每个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总共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学分116个,学习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22个学分,学习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6个学分。 3、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学分管理的要求和本市模块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生学分管理具体办法,严格学分认定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规程,形成完备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分配 1、高中学生必修学分至少达到116个,包括:语文l0个学分、外语10个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个学分、历史6个学分、地理6个学分、物理6个学分、化学6个学分、生物6个学分、技术8

个学分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个学分)、艺术6个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个学分)、体育与健康1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社区服务 2个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获得28个学分,其中选修Ⅰ课程至少获得22个学分(参加高考按文理侧向要求一般应达到36个学分以上),由学生从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修习获得;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个学分,由学生从学校自主开发的校本课程中修习获得。 3、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标准规定,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个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相当于1个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每学分不少于l8学时,计15个学分;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1周,获2个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三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获2个学分;选修Ⅱ课程开设,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为36学时,2个学分。 4、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144个学分后,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修习更多选修课。凡是选修新的课程模块并通过考核的,可以获得更多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的机构 学分由学校认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由校长主持,有关校、处领导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分认定委员会应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指导意

《思修》的教学大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00002 课程性质考查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 总学时48(42/6) 开课学期大一第一学期 适用专业14级所有专业 考核方式考查 编写人员李妮制定日期2014年9月 审核人员李国昌审核日期2014年9月 修订人员修订日期 审核人员审核日期 二、教学目的 本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程。它是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治观念,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课程。作为德育的主渠道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品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学习成才等方面的修养,树立科学的世界现、人生观和价值观。法律基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表 (一)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教学内容: 1、适应人生新阶段: (1)认识大学生生活特点,提高独立生活能力; (2)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培养优良学风; (3)确立成才目标,塑造崭新形象。 2、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1)思想道德与法律;

(2)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1)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意义; (2)掌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基本方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帮助学生懂得珍惜大学美好时光,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明确成长目标;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帮助学生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正确认识“三个倡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教学重点: 1、熟悉大学生活特点,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自觉培养优良学风; 2、明确成才目标,塑造大学生的崭新形象; 3、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学难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教学内容: 1、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 (1) 理想信念的含义与特征; (2) 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2、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1)认识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2)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 (3)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3、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1)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2)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 (3)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与曲折性; (4)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到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理想信念的含义 与特征,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认识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树立科 学的理想信念,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的科学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大学先修课的认识和思考

大学先修课的认识和思考 【摘要】 【关键词】大学先修课程学有余力 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中指出:除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以外,其它的加分政策都将取消。 2015年高校对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作出重大调整,将只保留“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两个类别。与往年相比,这样限定之后报名范围将大大缩水。那么调整之后,所谓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意味着什么?有高校招生专家解释说,学科特长通常指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领域的奥赛获奖学生,不同的院校对获奖的等级会提不同的要求。 一、大学先修课程产生的背景 CAP的灵感来自美国的大学先修课程。为了让高中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美国的3所顶尖大学(哈佛、普林斯顿、耶鲁)联合高中研发了大学先修课程(AP)。AP相当于美国大学课程水平,相比于高中课程,更深入、复杂。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在高中自主学习AP,通过AP考试的学分甚至可以在进入大学后同等代替大学课程学分。 “中国教育同样存在高中大学衔接断裂的现象。”中国教育注重强调完善大众教育,但是缺乏科学的因材施教体制。同一个教室、同样的老师教着同样的课程,最后,以同一把尺子——高考来衡量所有人,学生们似乎已经适应了这种“最公平”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高中的课程就像“四菜一汤”,“吃多吃少”由个人学习能力来定,但是学生却没法按照个人兴趣特长决定“吃什么”。 在美国,AP教学已经开设涵盖22个领域、37个门类的课程,包括艺术、语言、人文、数理类以及分层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同时,AP 成绩也作为一流大学确信学生敢于挑战学术难度、具备学习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 “在过去的培养模式下,80%的人陪着20%的人学着自己永远学不清楚的难题。”启动CAP试点项目,就是要让高中那20%的人,在学有余力的基础上,更

高中新课程学科模块学分考核认定表

高中新课程学科模块学分考核认定表

学分认定的依据 学分认定的依据是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选修且经过考试(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 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达到的课程标准要求的条件是: 1、学生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时间的4/5以上; 2、学分认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 学分认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学分认定考试难度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学分认定考核科目: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活动、社会实践及学校课程。 考核科目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3、模块综合评价合格。 模块综合评价采用对学生学习量和学习过程表现及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办法 (1).考试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考试成绩(60分) 学习过程表现成绩(40分)=出勤分(满分10分)+课堂表现分(满分10分)+作业(满分10分)+平时测验分(满分10分)。 出勤分:迟到、早退扣0.5分/次,请假扣1分/节,旷课扣2分/节,扣完为止。 课堂表现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 作业分:优秀9-10分、良好7-9分、一般5-7分、差0-5分。 平时测验分:平时测验平均分×10%。 出勤和作业情况由任课教师做好详细记录,经与班主任核实后,将原始表格交教导处存档保管。 考试成绩=学分认定考试卷面成绩×60% (2).考核科目模块综合评价成绩=学习过程表现成绩(60分)+考核成绩(40分) 学习过程表现成绩=出勤分(20分)+课堂表现分(40分) 出勤:迟到、早退扣1分/次,请假扣2分/节,旷课扣4分/节,扣完为止。 课堂表现:优秀36-40分、良好28-36分、一般20-28分、差0-20分。 课堂表现优秀:指学习认真,勤于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知识检查掌握情况好。 课堂表现良好:指学习认真,较积极地回答问题和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知识检查掌握情况较好。 课堂表现一般:指学习较认真,课堂知识检查掌握一般。 课堂表现差:指学习不认真,出现做与学习无关事情的情况,出现干扰其他同学学习的情况。 (3).模块综合成绩评价 学生每一模块的修习最终评价分为两级,总分60分(含60)以上的为合格,获得该模块的既定学分,总分60分以下级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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