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产品技术要求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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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格式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宋体小四号,加粗):

产品名称(宋体小二号,加粗)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宋体小四号,加粗)(如适用)

1.1 ……(宋体小四号)

1.1.1 ……

……

2. 性能指标(宋体小四号,加粗)

2.1 ……(宋体小四号)

2.1.1 ……

……

3. 检验方法(宋体小四号,加粗)

3.1 ……(宋体小四号)

3.1.1 ……

……

4. 术语(宋体小四号,加粗)(如适用)

4.1 ……(宋体小四号)

4.2 ……

……

(分页)

附录A……(宋体小四号,加粗)(如适用)

1. ……(宋体小四号)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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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中国水网水行业专业门户网站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1.1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 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1.4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幵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 售后服 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 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 术要求。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5) 3.1.2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方 (2) 图J2-1 产品认证程序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4) (5)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 (7) 的产品,应附 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 关批准文厂"(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属国家强制 许可证 );

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应采用规范、通用的术语。如涉及特殊的术语,需提供明确定义,并写到“4.术语”部分。 (三)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和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四)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五)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中国药典,应保证其有效性,并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号以及中国药典的版本号。 二、内容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与申请注册(备案)的中文产品名称相一致。 (二)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和/或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 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三)性能指标。 1.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是指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产品设计开发中的评价性内容(例如生物相容性评价)原则上不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 2. 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的制定应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具体产品的设计特性、预期用途和质量控制水平且不应低于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 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应明确具体要求,不应以“见随附资料”、“按供货合同”等形式提供。 (四)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的制定应与相应的性能指标相适应。应优先考虑采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方法的制定需保证具有可重现性和可操作性,需要时明确样品的制备方法,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检验方法中还应明确说明采用的参考品/标准品、样本制备方法、使用的试剂批次和数量、试验次数、计算方法。 (五)对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产品技术要求中应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要求。 (六)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为相应的注册证号(备案号)。拟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可留空。 三、格式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格式见附件。 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格式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522—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s Ultraviolet disinfection equipment 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2-7-31发布 2012-11-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 次 前 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性能要求 (4) 6 试验方法 (5) 7 检验规则 (5)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剂量——响应曲线测试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紫外线生物验证剂量测试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紫外线功率测试和紫外线效率计算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紫外灯老化系数测试 (16) 附录E(规范性附录)石英套管紫外线透射率测试 (1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紫外线消毒装置的生产、制造,提高紫外线消毒装置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消毒装置的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产品技术参数及说明

产品技术参数及说明 实验装置包括罐体、管路、液池以及相应的防护装置。罐体管路是用于储存和输送LNG的主体结构和主要部件,其设计应符合《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的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如下:(1)罐体 罐体可采用单个罐体或罐体组合的形式,单次可导出LNG量不得低于800L。储罐设计需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TSG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范》的要求。储罐内需设置液位计。储罐应配套具有安全防护设施,设施包括可数据远传的压力传感装置、泄压阀、配套可燃气体泄漏检测及声光报警装置。 (2)管路 输送管道采取真空管路,漏热率约为0.5W/m,并满足不小于60L/min输送速度的要求。管道铺设在管道沟内,管路坡度及架设方式应满足流量、安全及使用要求。管道沟应设有安全检测装置。管道出口设置导流措施,防治导出液体飞溅。 (3)液池 液池采用耐低温-196℃及耐高温1000℃,可采用质量分数为9%Ni钢或奥氏体低温钢。为减少或消除实验过程受周围风场的影响,液池设置应低于地表面。实验过程中液池应保持水平。需具有液池废料倾倒及清扫方案和设施。 (4)防护 实验场罐体、管道、液池以及人员操作区均应具有防护措施。具体要求如下:A罐体 罐体、架设固定装置及罐体操作区域应设有防护装置或措施,必须具有气体泄

漏报警装置和应急处置方案,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和一键停车按钮。必须设置不少于2级保护,以便在一级保护失效时装置安全得以保障。 B 管道 管路铺设在管沟内,管沟应设置盖板,备专用检修口、吊装口、排水设施、消防设施、通风设施和检测监控系统,以便于管沟的运行和管理。管道与罐体、管道与吹扫装置、管道与液池连接需设置安全保护措施,避免管道因倒液、吹扫、液池燃烧辐射热而损坏。 C液池 液池周边设置防爆隔离墙保障液池周边物品安全和防止外界环境影响,液池设置防护措施,使得液池在倒液的低温环境以及燃烧的高温环境下不损坏液池下部和四周的传感器。

产品技术要求要求模板

产品技术要求要求模板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 产品型号规格划分说明 1.2 应给出产品每种配置的详细技术规格(见附录A)。 1.3 软件发布版本 1.3.1 嵌入式软件 1.3.2 工作站软件 1.4 版本命名规则 明确软件完整版本的全部字段及字段含义 2.性能指标 2.1 电功率 2.1.1 最大输出电功率 2.1.2 标称电功率 CBCT摄影的标称电功率 2.2 加载因素及控制 2.2.1 X射线管电压 CBCT摄影的X射线管电压调节范围、方式、值偏差2.2.2 X射线管电流 —38—

CBCT摄影的X射线管电流调节范围、方式、值偏差 2.2.3 加载时间 CBCT摄影的加载时间调节范围、方式、值偏差 2.2.4 电流时间积 CBCT摄影的电流时间积调节范围、方式、值偏差 2.2.5 防过载 2.3 成像性能 注:扫描模式(见2.5.5)、扫描视野(见2.5.6)、三维体素(见2.5.7)如有多种选择,应分开制定。 2.4 机械装置性能 2.5 工作站软件功能 2.5.1 患者管理功能(如新增患者) 2.5.2 图像管理工具1(如放大、反转、标记、加亮、合并、保存)2.5.3 图像管理工具2(如图像尺寸测量) 2.5.4 DICOM 3.0要求 —37—

注册申请人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DICOM 3.0标准的符合性声明。 2.5.5 扫描模式的选择 2.5.5.1 基本或普通扫描模式 2.5.5.2 高分辨率或高清扫描模式 2.5.5.3 低剂量,短扫描或快速扫描模式 2.5.5.4 连续两次不同高度位置的扫描叠加以增大竖直方向视野的模式 2.5.6 扫描视野的选择 2.5.7 三维体素的选择 2.6 产品技术特点(与注册申请人声称及产品特点相关) 2.6.1 降低剂量 2.6.2 去除金属伪影 2.7 外观要求 2.8 环境试验要求 2.9 安全要求 2.9.1 产品应符合GB 9706.1-2007、GB 9706.3-2000、GB 9706.11-1997、GB 9706.12-1997、GB 9706.14-1997、GB 9706.15-2008、YY 0505-2012的要求。产品安全特征见附录A。 2.9.2 激光安全应符合GB 7247.1-2012的要求。 2.10 脚踏开关的要求 2.11 剂量 —3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洗涤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洗涤剂 HJBZ8-1999 批准日期1999-03-23 实施日期1999-03-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洗涤剂 1999-03-23批准1999-03-23实施 HJBZ8-1999 代替HJBZ008-1995 The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Detergent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无磷洗涤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织物洗涤剂、餐具洗涤剂以及工业洗涤剂(仅限于水基型的净洗剂)。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GB/T2115-95洗涤剂中碳酸盐含量的测定 GB9985-88 GB/T13171-1997洗衣粉 GB/T13174-1997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的测定 QB1224-91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QB/T2117-95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 QB/T2116-95洗衣膏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 3.1织物洗涤剂:由表面活性剂、助洗剂和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用于洗涤纺织品的洗涤剂(包括粉状、膏状和液态)。 3.2餐具洗涤剂:由表面活性剂和某些助剂配制而成的用于洗涤蔬菜、水果、餐具等的餐具洗涤剂。 3.3工业用净洗剂:由表面活性剂和各种添加剂组成,用于清洗硬表面材料和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餐饮机械不包括在内)。 4.基本要求

1.质量要求 4.1.1织物洗涤剂产品含量应符合GB/T13171-1997(其中总活性物、聚 磷酸盐、0.77倍4A沸石之和含量330%HUO40%可不执行)、QB1224-91 或QB/T2116-95的要求。 4.1.2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应符合GB9985-88的要求。 4.1.3工业用净洗剂产品质量应符合企业质量标准,其中金属表面净洗剂 应符合GB/T2117-95的要求。 2.排污要求 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技术内容 1.织物洗涤剂 5.1.1产品中总磷酸盐含量(以P2O5计)≤1.1%。 5.1.2产品中碳酸钠含量≤25% 5.1.3产品中不得使用四聚丙烯烷基苯磺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2.餐具洗涤剂 5.2.1产品中总磷酸盐含量(以P2O5计)≤1.1%。 5.2.2产品中的LD50≥5000mg/kg(体重)。 3.工业用净洗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编制组 二〇〇八年七月

目 录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 1.1 任务来源 (1) 1.2 目的和意义 (1)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1)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1)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1)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1) 2.2 标准编制规范和指南方面 (3) 3 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 (3) 3.1 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编排 (3) 3.2 本标准的前言 (4) 3.3 本标准的范围 (4) 3.4 本标准中的术语 (4) 3.5 产品技术要求编制的基本要求 (4) 3.6 产品技术要求的构成要素 (4) 3.7 产品技术要求构成要素的编制要求 (4) 3.8 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其他要求 (5) 4 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的关系 (5) 5 实施本标准的措施建议 (5)

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1 任务来源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的制定任务,来源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下达的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1539,序号93号。 1.2 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推进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化进程,促进环境保护产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制定《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本导则是为统一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而制定的基本规定。导则以标准的形式规定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的构成、条文的编排和条文的写法等,旨在指导环境保护产品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是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本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等。 编制本标准采用的原则为:以GB/T 1.1和GB/T 1.2系列标准为基础,参考化工、机械、船舶等行业的产品标准编写规范,遵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特点进行编制。 本导则主要采用的技术依据为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主要进行了国内外资料的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编写标准大纲。2007年7月完成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开题报告和标准编制大纲,进行了专家论证。开题论证会上明确了标准的编制方向和原则,通过了编制大纲,并将标准的名称改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随后,根据开题报告提出的方法和原则,按照编制大纲进行了标准初稿的编写。经过多方咨询、讨论,对初稿进行修改后,于2008年5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中,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合作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助收集相关资料、参与编制方案拟订、标准编制技术咨询。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2.1.1 国外情况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都发布了环境保护产品相关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标准和产品分类标准,如《清水和污水用管》(ISO 559-1991),《空气或其它气体的净化设备 除尘器的分类》(ISO 6584-1981);美国国家标

产品技术说明书格式范文

产品技术说明书格式范文 本文是产品技术说明书格式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品说明书是指以文体的方式对某产品进行相对的详细表述,使人认识、了解到某产品。其基本特点有真实性、科学性、条理性、通俗性和实用性。 一、标题:直接注明产品名称和文书种类,如《CY—116型全彩色有机发光液晶显示屏设计说明书》。 二、首页:包括封面、产品设计图及说明书目录等内容,其中封面应注明产品名称、编号、设计者姓名、职务、协作单位、负责人、设计周期等;产品设计图一般包括总图、装配图、专用零件工作图、产品包装和安全管理图等。 三、正文:主要包括产品设计的目的和意义,同类产品概况介绍,产品设计原理和主要工艺,产品结构、功能和用途,设计方案论证、主要技术参数计算,各种零件明细表,使用或操作说明书等。 四、落款:设计单位名称和日期,也可在首页中标明。 四、附件:主要包括参考文献,与论文相关但又因篇幅限制不能在正文中详细列出的数据、图表、计算过程、结构演示、统计等资料。 普通车床设计说明书 一、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在机械加工行业中,车床是应用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专用加工设备之一,但传统的车床在加工中要停车测量,占用了大量的辅助时间,不仅效率比较低、劳动强度大,而且加工精度偏低,尤其在轴向尺寸上较难控制。因此,大力发展在线测量技术对于机械制造进一步发展与提高具有深远的意义; 随着微电子技术的日新月异的发展,自5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计量光栅测量装置、感应同步器测量装置和60年代发展起来的磁栅数量测量装置的生产技术日益成熟,体积不断减小,成本下降,而可靠性和加工精度有了大幅度提高,为发展机械加工中的在线测量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机床行业的发展与提高。本产品是将数显测量技术应用于普通车床上而构成的机电一体化产品,采用计量光栅或磁栅式数显,可使~-Y--X.寸控制精度,特别是轴向尺寸精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可使加工时间大幅减少,降低废品率,同时提高机床效率40%以上,

HJT 206-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06-2005 代替 HJBZ 25-199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sbestos free building materials 2005 – 11 – 22 发布 2006 – 01 – 01 实施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石棉粉尘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HJBZ 25-1998)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HJBZ 25-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对产品放射性的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25-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25-199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无石棉建筑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石棉建筑制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用以其它纤维替代石棉纤维的建筑制品(包括瓦、管及保温材料等,但不包括板材和砌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3 基本要求 3.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2 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技术内容 4.1 产品中不应含有石棉纤维。 4.2 产品的放射性指标应符合GB 6566-2001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技术内容4.1的要求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5.2 技术内容4.2的要求按GB 6566-2001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低噪声型冷却塔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 HJ/T 385-2007 代替HCRJ 018-1998

目录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5 试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2) 7包装和运输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噪声测量方法 (4)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低噪声型冷却塔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低噪声型冷却塔》(HCRJ018-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浙江联丰集团公司、广东省阳江市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 12 月 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

低噪声型冷却塔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噪声型冷却塔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机力通风式单台冷却水量≤500m3/h的低噪声型冷却塔(以下简称冷却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7190.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5173 声校准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冷却塔标准点 指冷却塔进风口方向,离塔壁水平距离为一倍塔体直径,距安装基准平面1.5m高的点。 a×,当塔体直径小于1.5m时,取1.5m;当塔形为矩形时,取塔体的当量直径D=1.13b 其中a、b为塔的边长。 3.2 风机直径 指风机叶轮直径。 3.3 出风筒斜45°外上方测点 指出风筒上缘外斜上方45°,离开风筒上缘距离等于风机直径的点。当风机直径小于1.5m时,测量距离取1.5m。测点应位于塔进风侧。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冷却塔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4.1.2 冷却塔的设计、制造及性能应符合GB 7190.1的规定。 4.2 噪声限值 1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及说明书和标签内容编写与实务-W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 及 说明书和标签内容编写与实务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8月 ? 2012 PwC/Mindray CONFIDENTIAL –DRAFT FOR DISCUSSION

144号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144号文) ?关于注册检测 1、新规实施前,已出具注册检测报告的项目的处理 ?申报注册时,可将该注册检验报告和产品标准预评价意见作为注册申 报资料; ?同时按照新规的要求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等其他申报资料。 2、新规实施前,已受理注册检测、尚未出具注册检测报告的项目的处理 新规实施前受注检测尚未出注检测报告的的处 ?申请人应当按照新规要求向检验机构补充提交产品技术要求等文件; ?检验机构按照新规要求实施检验并出具注册检验报告。 2 ? 2012 Mindray CONFIDENTIAL

国家局发布的关于产品技术2014年7月25日省局进行企业之间相互要求的通告《医疗器械说明书及标签管理规定》(6日,省局进行的《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南》培交流的体会。迈瑞在具体操作上的心得和号总局令)训感受 素材来源1素材来源2素材来源3 ? 2012 Mindray CONFIDENTIAL 3

这60分钟的内容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地位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该怎么写?求 50min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几个案例疗械书标疗械书标签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内容《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号)的理解和体会10min ? 2012 Mindray CONFIDENTIAL 4

十四: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

十四: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 公司核心技术是以自身开发为主,同时在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交流,使技术不断完善和改进。 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国内果汁加工业是处于领先水平,与国际加工业相比较还是有一定差距。 十八:(一)公司产品生产技术现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的有: A、果汁及果汁饮料类: 1、果汁类:100%橙汁、100%苹果汁、100%菠萝汁、 100%葡萄汁、100%高纤维杏汁、100%高纤维草莓汁、 100高纤维桃汁 B、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类: 1、蔬菜汁:100%胡萝卜汁、100%番茄汁 2、混合蔬菜汁及饮料: 健康果蔬汁、25%ACE混合果蔬汁、全有果蔬汁 C、含乳饮料类: 发酵型:原味酸奶、草莓味酸奶 D、茶饮料类:冰红茶、冰绿茶、冰乌龙茶、冰茉莉茶、柠檬冰茶、 蜜桃冰茶、

(二)处于开发待产和开发阶段的产品现正在进行市场调研过程中,下一步是否能成功还是未知数,因此不便公开。 十九:公司设有研发中心,其架构及人员组成如下: A:研发中心组织架构 研发人员构成: 大专以上人员30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2名。 B:部门使命与工作职掌 ①、研发中心 使命:开发新产品迎合市场需要,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标准,维持优良品质满足消费者需要。 职掌: a.拟订研发相关工作计划,执行与进度掌控。 b.新产品、新技术、新包装之研究开发。 c.现有产品之品质改良/工艺改善/原物料降低成本。 d.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 e.新设备规划与现有设备改造计划] f.产品技术文件之制定、修订、包括原物料之规格、配方表、生产流程、工艺管制点、工艺品控规范等相关技术文件。 g.各厂品质管理的推展及稽核。 h.新产品企业标准起草及审批作业。 i.建立与国家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单位良好关系。 ②、产品开发部

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标准解读

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标准解读一 0 前言 HJ 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于2014年7月1日实施。HJ 2537—2014标准是建立在对水性涂料生命周期分析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环保标准以及国外环境标志标准的要求,从产品全过程,即设计阶段→生产阶段→产品本身,提出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括设计阶段对原材料的禁用要求,生产阶段对能耗、用水量、废水处理以及粉尘等的清洁生产要求,产品对有害物质限量要求。HJ 2537—2014标准是对HJ/T 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推出了新的标准号;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了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要求,包括不含APEO(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增加了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物质的限量要求;提高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要求,提高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的限量要求,游离甲醛含量降低至50 mg/kg;增加清洁生产内容等。 1 标准号改变 原标准号为HJ/T 201-2005。按常规,新标准应为HJ/T 201-2014,即只改年份。但现在标准号改为HJ 2537-2014,且去掉T。 2 标准适用范围调整 HJ/T 201-2005标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水为溶剂或以水为分散介质的涂料及其相关产品。”这里所述水性涂料实际包括水性墙面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水性防腐涂料和水性防水涂料。 HJ 2537-2014标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水性涂料和配用腻子。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防水涂料、水性船舶涂料。”这里所述水性涂料包括水性建筑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水性汽车涂料、水性道路标线涂料、水性防腐涂料和水性集装箱涂料。HJ 2537—2014标准不适用于水性防水涂料和水性船舶涂料,是因为已有HJ 45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涂料》和HJ 2515—20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船舶防污漆》标准。 3 产品设计不得人为添加物质调整 HJ/T 201-2005标准规定,“不得人为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乙二醇醚类、卤代烃、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HJ 2537-2014标准规定,“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附录A中所列物质。”附录A如表1。 表1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lkylphenol ethoxylates APEO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iso-nonylphthalate DIN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i-n-octylphthalate DNO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i-(2-ethylhexy)-phthalate 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isodecylphthalate DID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utylbenzylphthalate BBP

产品与技术规划流程说明

产品与技术规划流程说明 一目的 1、制定产品与技术规划,以引导公司中长期产品与技术的发展方向,为有效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而合理配置企业的技术资源。 2、通过产品规划来探索新产品和新事业,充分发挥战略规划的作用。 3、发现使用新技术的机会,并适时地将新技术运用在产品中使之受益,并通过此扩 大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二定义 产品规划:为应付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管理者决定实现的一整套新产品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新产品目标而制定的一组有关新产品开发的政策或规划。产品战略是新产品开发的起点,在产品战略上,公司定义要开发的产品,它如何与竞争对手的不同、如何能将新技术引入新产品以及开发新产品的优先级是什么。 技术规划:技术规划是与产品规划密切相关的,它能够提供近期和未来长期的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信息。技术规划一般包括几个方面:技术选择或专业化、技术能力水平、技术能力的来源、技术开发投资水平、创新时机和研究开发组织及政策等方面。

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指创造与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流程概要

四流程图看不到

五流程说明 1 收集相关信息 1.1输入/输入部门:集团战略、集团产品与技术规划/集团,公司战略规划/规划部,产品与技术信息(包括发展趋势、主流技术、竞争对手采用或者规划的产品技术与关键工艺信息)、法规信息(包括预期的法规)/产品部,生产工艺改进分析报告/技术部、质量改进分析报告/质量管理部 1.2输出/接收部门:相关信息/产品部 1.3操作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的指引,产品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收集产品与技术的相关信息。 2 对产品与技术的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技术能力进行分析 2.1输入/输入部门:相关信息/产品部 2.2输出/接收部门:内外环境分析评价报告/产品部 2.3操作说明: 产品部要与公司高层了解整体战略及产品与技术应扮角色,并根据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了解并分析市场需求趋势,用户偏好及竞争状态,评估公司和内部能力和独特优势。包括: ?外部产品与技术环境分析; ?评价现有产品线结构(包括产品生命周期); ?评价内部资源的协同效应; ?评价企业技术能力。 在企业中可以利用的协同效应主要有营销协同效应,如新产品利用共同的渠道、销售组织等营销资源,有技术协同效应、生产协同效应以及经营管理协同效应,如利用共同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等管理体系等。 3 设定产品与技术的战略竞争领域、战略目标 3.1输入/输入部门:内外环境分析评价报告/产品部,公司战略规划/规划部,行业和产品大类分析报告、市场需求分析报告、潜在购买者分析报告、竞争者分析报告/销售公司 3.2输出/接收部门:产品与技术的战略竞争领域、战略目标/产品部 3.3操作说明: 产品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战略规划中确定的部门职能目标,针对不同的市场、技术和产品,区别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确定新产品的战略目标、重点战略竞争领域和候补领域。产品部通过对产品竞争力和市场机会进行权衡的基础上,根据多种维度的组合(产品、最终用途、顾客群、技术)来界定战略竞争域。 一旦选定了目标市场,就要界定整体功能,可以采取寿命周期定位、针对购买心理的定位等策略。

产品技术要求格式 定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X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命名 P200 设计序号 产品代号 1.2结构组成(不同型号如有结构组成的差异,应分型号列明) XXXXXX(以下简称XX)主要由X射线管组件(组合式)、限束器、操作台、影像处 理系统、C形臂及可移动机架、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组成。 1.3型号说明(如有多个型号此条适用,列表标明型号间差异) 表1型号说明 1.4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d)电源:AC220V±22V;50Hz±1Hz e)额定输入功率:xx VA。 2性能指标 2.1外观 2.2XXX ...... 2.X安全要求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9706.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9706.1适用设备) XXX安全要求应符合GB4793.1-2007的要求,产品主要特征见附录C。(4793.1适用设备)

间(h )间(h ) 条件 中间 24 试验后通电 ※ 2.x 、2.x 、... - 2.x 、2.x 、... 72 试验后通电 ※ 2.X 电磁兼容 (9706.1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YY 0505-2012 的要求。 2.X 电磁兼容 (479 3.1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18268.1-2010 的要求。 2.X 电磁兼容 (体外诊断类适用设备) 电磁兼容应符合GB/T 18268.1-2010及 GB/T 18268.26-2010 的要求。 2.X 环境试验 按 GB/T 14710-2009 中规定的气候环境Ⅱ组、机械环境Ⅱ组的要求及表 X 进行试验, 应符合要求。 表 X 试验要求及检验项目 试验要求 检测项目 电源电压(V ) 试验项目 持续时 恢复时 试验 通电 状态 初始检测 检测 最后 检测 额定值 额定值 -10% +10% 额定工作 低温试验 2 --- 试验时通电 ※ 全性能 - 2.x 、2.x 、... √ --- 低温贮 存试验 4 --- - AC220 额定工作 高温试验 2 --- 试验时通电 ※ --- 2.x 、2.x 、... --- √ 运行试验 4 --- 试验时通电 ※ --- 2.x 、2.x 、... --- √ 高温贮 存试验 4 4 试验后通电 ※ --- 2.x 、2.x 、... AC220 额定工作 湿热试验 4 --- 试验时通电 ※ --- AC220 湿热贮存 试验 48 --- 2.x 、2.x 、... AC220 振动试验 碰撞试验 运输试验 --- --- --- 试验后通电 ※ 试验后通电 ※ 试验后通电 ※ --- --- --- --- --- --- 2.x 、2.x 、... 2.x 、2.x 、... 2.x 、2.x 、... AC220 AC220 AC220 注:表中“※ ”按GB/T14710-2009的规定 3 检验方法 3.1 外观 用正常或矫正视力观察以及用手感检查,结果应符合2.1的要求。 1

HJT 22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HJ/T 220-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20-2005代替 HBC 18-200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dhesives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11–28 发布 2006–01–01 实施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胶粘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粘合剂》(HBC 18-2003)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 HBC 18-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对《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 19340-2003)的引用。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的引用。 ——技术内容 4.4中增加正己烷的限值要求。 ——技术内容 4.4中卤代烃的检验方法改为对 GB 19340-2003的引用。 ——技术内容 4.6中增加有害物质释放限量要求。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年11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HBC 18-2003。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BZ 28-1998、HBC 18-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粘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用水性胶粘剂、建筑用胶粘剂、木材加工用胶粘剂、鞋和箱包用 胶粘剂和地毯胶粘剂产品。

[整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t 389- ).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Catalytic gas cleaner for industrial organic emission (发布稿) 2007—12—03 发布2008—03—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 HJ/T 389-2007 代替HCRJ 038-1998 I 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2 5 检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4 7 包装和标牌-------------------------------------------------------------------------------------------------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性能检验方法------------------------------------6 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CRJ 038-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环境保护分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2 月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 3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50m3/h~20000m3/h,可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有机污染物的工 业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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