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划定水功能区。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水量水质并重、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考虑和突出水资源保护的原则划定水功能区。

二、水功能区的划定范围为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道及其它重要河段、2 4座大中型水库及其它有重要供水功能的小型水库、担负城乡供水任务的地下水水源地等。

三、根据水资源以流域为单元的整体性特点,将我市的地表水、地下水按水域功能划定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等。各功能区名称的含义如下:饮用水源区指以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水质标准。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质标准。渔业用水区指具有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回游通道功能的水域,养殖鱼、虾、蟹、贝、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水域,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标准。景观娱乐用水区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Ⅳ、Ⅴ类标准。过渡区指为使水质要求有差异的相邻功能区顺利衔接而划定的区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标准。排污控制区指接纳生活、生产污废水比较集中,接纳的污废水对水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区域。暂不考虑水质控制标准。四、各水功能区的功能排序在现状功能的基础上结合该水域的规划功能确定。水质目标为该水域规划功能的水质目标,遵循不低于现状水质和同一功能区多种功能水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五、各水功能区内的一切开发利

用活动,应当符合各水功能区的功能及水质要求。六、本区划未包含的水域由青岛市各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七、本区划由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八、本区划自2003年6月12日起施行。青岛市人民政府2000年3月29日发布的《青岛市地面水功能区划》同时废止。附件: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表

附件:

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表

一、水库功能区

全市共划分大中型及重要小型水库功能区47个。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同时兼有工业用水功能、农业用水功能和渔业用水功能。各功能区水质目标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标准。详见表(一)。

表(一):青岛市水库功能区划表

号功能区名称

所在市

(区)

主要功能排序

水质

目标

1 棘洪滩水库饮用水源区城阳区饮用水源工业用水Ⅱ

2 产芝水库饮用水源区莱西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3 尹府水库饮用水源区平度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Ⅱ

4 挪城水库饮用水源区即墨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Ⅱ5

宋化泉水库饮用水源区即墨市

饮用水源工业用水

农业用水

6 王圈水库饮用水源区即墨区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Ⅱ

7 石棚水库饮用水源区即墨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Ⅱ

8 青年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州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Ⅱ

9 山洲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州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10 小珠山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Ⅱ

11 吉利河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Ⅱ

12 铁山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13 陡崖子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14 孙家屯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15 朱戈庄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Ⅲ

16 大珠山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17 山冯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Ⅲ

18 解家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Ⅲ

19 河洛埠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Ⅲ

20 柏乡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Ⅲ

21 河北水库饮用水源区胶南市饮用水源Ⅲ

22 北墅水库饮用水源区莱西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23 高格庄水库饮用水源区莱西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24 双山水库饮用水源区平度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25 双庙水库饮用水源区平度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26 大泽山水库饮用水源区平度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27 黄同水库饮用水源区平度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28 黄山水库饮用水源区平度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29 淄阳水库饮用水源区平度市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30 崂山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农业用水Ⅲ

31 晓望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2 泉心河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3 张家河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4 流清河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5 登瀛北涧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6 大石村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7 大河东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8 晓望水库饮用水源区崂山区饮用水源Ⅲ

39 殷家河水库饮用水源区黄岛区饮用水源Ⅲ

40 丁家河水库饮用水源区黄岛区饮用水源Ⅲ

41 代戈庄水库饮用水源区黄岛区饮用水源Ⅲ

42 薛家岛水库饮用水源区黄岛区饮用水源Ⅲ

43 上庄水库饮用水源区黄岛区饮用水源Ⅲ

44 书院水库饮用水源区城阳区饮用水源Ⅲ

45 云头崮水库饮用水源区城阳区饮用水源Ⅲ

46 金村水库饮用水源区城阳区饮用水源Ⅲ

47 虹字河水库饮用水源区城阳区饮用水源Ⅲ

二、河道功能区

全市共划分主要河道功能区71个。其中,饮用水源区35个(其中30个兼有农业用水功能),工业用水区1个,农业用水区15个,渔业用水区2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0个,过渡区3个,排污控制区5个。水质目标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划定单一的渔业用水区,适用《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详见表(二)。

表(二):青岛市河道水功能区划表

色峪河饮用水源区

三、地下水功能区

全市共划分主要地下水功能区19个。其中18个饮用水源区,1个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目标适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相应标准,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域同时兼有农业用水功能、工业用水功能。详见表(三)。

表(三):青岛市地下水功能区划表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辽东沿海地区和辽西沿海地区(含小凌河)主要地表水水系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定,水域区划范围包括干流和一二三级支流。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按照“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770 个,其中源头水域14个、自然保护区 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93个、渔业用水区333 个、景观娱乐用水区51个、工业用水区37个、农业用水区136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全省水功能区二级区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 随着我省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水的量和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1月14日,以闽政文[2004]3号批复了《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该成果已作为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保等有关部门在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管理 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我省建设项目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采用的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近年来,全省各地加大了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力度,但由于《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未对各设区市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下的河流进行水功能区划以及还有部分县(市、区)的开发利用区河段未进行二级区划,造成这些流域河段水体功能不完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四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因此,开展全省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显得十必要又较为紧迫。 1、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明确水体的相应功能及水量水质控制目标,为各县(市、区)河流有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 水功能区划,是在对水体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体的主导功能,并据此划分水功能区,依据不同的水体功能和量、质标准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从而使水资源保护措施更具针对性,同时有利于解决上下游之间及各县(市、区)之间的用水矛盾。 3、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 进行水功能区划后,可按确定的水体保护目标计算纳污能力,对各县(市、区)内中小河道水体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污染治理优化控制和综合整治,促进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4、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方向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相应的标准,将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供明确的治理方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2011-2030年) (一)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选取原则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是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辖区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国家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出发,按照下列原则选定: (1)国家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水功能区。 (2)重要的涉水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和重要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跨流域调水水源地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功能区。 (3)国家重点湖库水域的水功能区,主要包括对区域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的湖泊和水库水域的水功能区。 (4)主要省际边界水域、重要河口水域等协调省际间用水关系以及内陆与海洋水域功能关系的水功能区。 (二)一级水功能区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一级水功能区共2888个,区划河长177977公里,区划湖库面积43333平方公里,区划成果见表3-1和图3-1、图3-2。其中,保护区618个,占总数的21.4%;保留区679个,占总数的23.5%;缓冲区458个,占总数的15.9%;开发利用区1133个,占总数的39.2%。

在177977 公里区划河长中,保护区共36861 公里,占区划总河长的20.7%;保留区55651公里,占31.3%;缓冲区13600 公里,占7.6%;开发利用区 71865 公里,占40.4%。 在43333平方公里区划湖库面积中,涉及一级水功能区174个,其中保护 区总面积33358平方公里,占区划总面积的77.0%;保留区2685平方公里,占6.2%;缓冲区498平方公里,占1.1%;开发利用区6792平方公里,占15.7%。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1〕1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流域、区域范围内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一、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原则是: 1.考虑水体现状、规划的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的现状;

2.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 4.水体环境功能区的划定,一般不低于水体现有的水质等级; 5.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 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 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不低于Ⅲ类; 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 三、功能区的分类 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当同一水体具有多种使用功能时,按照最高功能确定水质目标。 四、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 023-2005

ICS13.020.50 Z04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023-2005 代替DB43/023-91、DB43/067~069-92 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 功能区划 Water Enviromental Functional Demarcation For HuNan Main Surface River 2005-04-01发布 2005-07-01实施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3/023-200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 (2) 5.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2)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3)

DB43/023-200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DB43/023-91、DB43/067-92、DB43/068-92、DB43/069-92。 与DB43/023-91、DB43/067-92 、DB43/068-92 、DB43/069-92相比较,本标准对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干流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并将水域区划范围扩大到四水的三级支流、洞庭湖主要水域及湖南省境内的长江干流、珠江水系、赣江水系。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可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混合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按照“不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836个,其中源头水域10个、自然保护区2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338个、渔业用水区283个、景观娱乐用水区45个、工业用水区52个、农业用水区86个、混合区1 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2005年7 月 1 日起实施,DB43/023-91、DB43/067-92 、DB43/068-92 、DB43/069-9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07年6月)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利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地、市水利(水务)局: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前言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入河污染源的主要依据;是加强水资源调度,维持江河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强化陆域污染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明晰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三十三和三十四条规定,按照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2]83号),以及广东省计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计农[2002]903号),要求各省对已批准的水功能区划进行复核和调整,并在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和技术细则中明确了水功能区复核和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据此,省水利厅委托省水文局,重新复核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成果。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是由省水文局在《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有关水功能区划成果基础上,通过野外勘查,广泛搜集基本资

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附件1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 (代拟稿)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环保局和省水利厅?关于批准实施〖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豫环〔20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区划?是我省水环境保护的基本依据。各地的经济和社会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区划?的要求。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划?结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实施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切实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当地行政领导目标责任制,建立有效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要积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措施,按照?区划?的要求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对?区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土地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地表水资源的合理配臵。 五、加强?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执法,确保?区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附件2 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七月

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修订) 审定: 王国平李景明 审查: 马新春陶冶王全力李秋民韩晓晗 编修: 潘鸣钟袁彩凤赵吉昌赵颖杨卫忠刘琼 主要完成人员(按姓氏笔画): 马新春王全力刘琼刘爱华李秋民杨卫忠赵吉昌赵颖陶冶袁彩凤韩晓晗潘鸣钟

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章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一节总论 4.1.1区划的目的和意义 4.1.1.1区划的目的 水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环境,开展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是为了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社会需求,确定各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顺序,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功能区后,可作为我市水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保护和科学管理的依据,也是下一步进行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 4.1.1.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意义 1)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明确水体的相应功能及水量水质控制目标,为本市水体有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本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 水功能区划的主要工作,是在对水体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体的主导功能,并据此划分水功能区,依据不同的水

体功能和量、质标准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使水资源保护措施更具针对性,同时有利于解决上下游之间的用水矛盾。 3)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 进行水功能区划后,可按确定的水体保护目标计算纳污能力,对本市内中小河道水体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污染治理优化控制和综合整治,促进污水纳管工作。 4)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方向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相应的标准,将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供明确的治理方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5)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奠定科学基础 通过划定水功能区,并制定配套《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使水资源管理工作步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6)为其它涉水规划的编制提供控制方案 根据《塔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纲要》精神,水功能区划是其它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今后市内所有涉水规划的编制都应以水功能区划作为基础,而其它规划的编制也为论证水功能区划的可行性提供相应的依据。 4.1.2区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4.1.2.1指导思想 水资源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生态环境的主要控制因素之一,要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对水资源的综合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的区别 在哪 1 分类方法不同 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一级功能区分四类,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对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进行再分类,将保护区再细分为源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大型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水保护区,又将开发利用区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区; 水环境功能区则分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等。 2、划分范围不同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要比水功能区划分范围大且细 3、功能区定义不同 水功能区划定义的水功能区名称是从利用的角度,如工业用水区是指该区域的水可以被工业企业所利用,因此将许多水库定义为“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 水环境功能区划定义的水环境功能区名称是从排放的角度,故其工业用水区是指可以排污,因此将水库排除在工业用水区以外。4、执行标准不同 水功能区划中的保护区执行Ⅰ、Ⅱ类标准均可,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参照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区最低执行 Ⅳ类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中的保护区执行Ⅰ类标准,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Ⅲ-Ⅴ类标准。 5、水质的阶段性目标不同 水功能区划中分近期与远期执行目标,且执行标准类别有范围幅度(如Ⅱ~Ⅳ类); 水环境功能区划在水体的主导功能及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不调 整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有一个水质目标,无范围幅度。

关于批准实施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许政[2007]64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许政[2007]64号) 魏都区、许昌县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许昌市市区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依据与原则 1.1目的 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 (1)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 (2)便于环境目标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 (3)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4)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 1.2依据 1.2.1环境功能区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7)《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2.2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引用的标准环境标准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为实现环境目标服务,因此所有标准都存在被修订的可能,使用本环境功能区划(文本)的各方都应自觉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意义 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于水资源保护规划,也不同于国土整治中的水域功能划分,而是根据水域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环境保护目标而确定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对实现各种环境目标的排污削减量的优化分配,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政策,为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意义十分重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在水上,落实在陆上,将环境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污染源,为陆上的污染源管理、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它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 第二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四、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求是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并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五、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 当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依最高功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跨省界等水域还应按相应标准中的高标准值保护,在各省有不同的水质标准时,也依高标准值管理。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OC 22页)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OC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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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序号流域名称 河流/湖 库名称一级支流名 称 二级支流 名称 主导水环境功能区类型及名称水环境功能区范围 水环境功能区 尺度* 标准类 别 控制县级行政区 名称 是否省界/水 源地 1 海河流域卫运河卫运河聊城德州农业用水区冠县称勾湾村至四女寺节制闸上的河道水域161.55 Ⅴ冠县、临清市、夏 津县、武城县 省界 2 海河流域卫运河长顺渠长顺渠聊城德州农业用水区乜村闸下至临清市李圈村入卫运河的河道水域42.6 3 Ⅴ冠县、临清市 3 海河流域南运河南运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出城区界的河道水域25.61 Ⅴ德州市德城区 4 海河流域南运河南运河德城农业用水区城区界至第三店村入河北省境的河道水域19.02 Ⅴ德州市德城区省界 5 海河流域新湖新湖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Ⅳ)环湖大堤内的全部水域0.28 Ⅳ德州市德城区 6 海河流域长河公园长河公园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Ⅳ)岔河河堤以东至减河河堤以西、东方红路与三八路之间的水域0.40 Ⅳ德州市德城区 7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漳卫新河德州滨州农业用水区宁津县大王堡至无棣县辛集闸上的河道水域122.60 Ⅴ宁津县、乐陵市、 庆云县 省界 8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漳卫新河无棣工业用水区辛集闸下至入渤海口的河道水域39.03 Ⅳ无棣县省界 9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减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袁桥闸上的河道水域25.68 Ⅴ德州市德城区 10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减河德州农业用水区袁桥闸下至宁津县大王堡的河道水域26.00 Ⅴ德州市德城区、陵 县、宁津县 省界 11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利民河东 支 利民河东支武城夏津农业用水区 青年河源头范楼闸至入六六河、六六河源头王小屯闸至入利民河东支,以 及利民河东支源头小杨庄村至入减河的河道水域 69.04 Ⅴ武城县、夏津县 12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马减竖河马减竖河平原县夏津农业用水区马颊河津期店闸至入减河的河道水域30.61 Ⅴ平原县、夏津县 13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岔河岔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七里庄闸上的河道水域16.42 Ⅴ德州市德城区 14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岔河岔河德城农业用水区七里庄闸下至田龙庄出境入河北省的河道水域 6.38 Ⅴ德州市德城区省界 15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跃进河跃进河庆云农业用水区源头至入漳卫新河的河道水域16.46 Ⅴ庆云县 4

河南省饮水功能区划(最终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 保护区划的通知 豫政办〔2007〕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燉 T338-2007)》、《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河南省水功能区划》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一、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为18个省辖市及20个县级市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省共113个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地41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72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划定。 二、省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郑州市

1.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邙山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黄河南岸50米的陆域;邙山提灌站前沉沙池水域和沿岸50米陆域;石佛沉砂池厂界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2.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107公路桥至花园口取水口下游700米的水域及其黄河南岸大堤外50米的陆域;沉沙池和输水明渠的水域及其沿岸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3.尖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尖岗水库郑密公路桥至王胡侗桥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尖岗水库郑少高速、绕城高速、侯寨公路内的水域和汇水区的陆域;输水暗管两侧50米的陆域和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50米的陆域。 4.常庄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常庄水库取水口至刁沟村桥的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常庄水库防汛路、四环路、贾鲁河内的水域和周边陆域;输水暗管两侧50米的陆域和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50米的陆域。 5.西流湖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青海省水功能区划

青海省水功能区划 成果报告 1、总论 1.1 区划的目的和意义 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发展重心向中西部转移,以及西部大开发伟大战略决策的实施,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多,对水资源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的日益严重,已经成为流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履行水利部“三定”方案的职责,开展水功能区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划分水功能区是实现水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实现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强化水资源目标管理工作的保证条件,是防止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水利部职能配置中规定的水资源保护职责开展的具体工作。

1.2 依据与标准 1.2.1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5)《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6)《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 (7)《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2000]58号文) (8)《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 (9)《黄河流域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 1.2.2 标准 (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3)《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4)《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 (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7)《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993)(8)《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是通过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将江河湖库划分为不同使用目的的水功能区,并提出保护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在整体功能布局确定的前提下,对重点开发利用水域详细划分多种用途的水域界限,以便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依据。 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功能区分4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分7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1、保护区(一级功能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该区内严格禁止进行其他开发活动。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Ⅱ类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2、保留区(一级功能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该区内水质应维持现状,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活动。 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开发利用区(一级功能区):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景观娱乐等需水要求的水域,如主要城镇河段、受工业废水污染明显的河段等。该水域应根据开发利用要求进行二级功能区划。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4、缓冲区(一级功能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满足保护区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该区域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 5、饮用水源区(二级功能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如已有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城镇发展需设置取水口,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字体显示:【大】【中】【小】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2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1.3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2.1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2.2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淄博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管理规定

淄博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减少和防治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的地表水功能区进行了划分,并就环境保护的管理问题作出规定。 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淄河 1.淄河源头(包括石马水库和太河水库)至临淄区崖傅庄西大桥河段,是淄博市最重要的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大武水源地的补给区,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类功能区。 2.淄河崖傅庄西大桥至白兔丘(出境断面)河段,承纳齐鲁石化公司和临淄城区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污水,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功能区。 (二)孝妇河 1.孝妇河源头至北神头河段,是地下水源地——神头水源地的补给区,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功能区。 2.北神头至杨寨乡东大桥,承纳博山、淄川城区及沿岸工业、生活污水,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功能区。其中樊家窝至留仙湖出口,为淄川区开辟的水上公园,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功能区。到2000年,北神头至杨寨乡东大桥河段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w类功能区。 3.杨寨乡东大桥至邹平长山镇大桥(出境断面)。沿岸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其今后发展依赖于地下水供应,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川类功能区。到2000年该河段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功能区。 4.范阳河源头(包括萌山水库)至萌山镇大桥,是沿岸及周村集中式取水水源地,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功能区;萌水大桥至范阳河人孝妇河口按主河道2000年规划功能,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功能区。 5.漫泗河按照不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原则,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功能区。 6.涂河、米沟河承纳周村地区工业、生活污水,为保证下游水体达到规划功能,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w类功能区。

地下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技术大纲 水利部水资源司 二00五年八月

目录 一、总则1 (一)目的和意义 1(二)指导思想 2(三)总体思路 2(四)划分原则 3(五)工作范围 4(六)基本要求 4(七)划分依据 5 二、技术路线7 三、区划体系8 四、划分依据10 (一)开发区 10(二)保护区 12(三)保留区 14五、功能区保护目标15(一)保护目标确定的原则 15(二)功能区保护指标 16(三)分区保护目标 16六、功能区命名和编码规则19(一)命名规则 19(二)编码规则 19七、组织分工与进度安排21(一)组织分工 21(二)进度安排 21附表式样22附录23

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1、地下水是水资源的组成部分,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要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水源之一。在我国特别是北方平原地区,地下水在生活饮水、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城市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与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一些地区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地下含水层被疏干,引发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土地沙化;一些地区由于废污水过量排放和面源污染的不断加剧,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严重危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刻不容缓。 2、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分配、管理和保护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与公共安全。根据地下水的资源与环境属性,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与环境保护对地下水的要求,统筹考虑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共资源的使用和保护准则,合理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协调地下水不同使用功能之间的关系,是政府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履行《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地下水资源职责的客观要求。 3、地下水赋存于地质介质中,具有运动缓慢、补给周期长、循环更新慢、自我修复能力差、地下水系统遭到破坏后难以治理和修复的特点,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加以有效保护。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基础、结合区域地下水主导功能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及标准,为地下水合理开发、保护、治理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供水安全、生态与环境安全和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地下水可持续利用为目标,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统筹兼顾、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科学划分具有主导功能的地下水赋存区域,体现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统部署;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附件二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1年1月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流域、区域范围内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一、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原则是: 1.考虑水体现状、规划的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的现状; 2.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 4.水体环境功能区的划定,一般不低于水体现有的水质等级; 5.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1 —

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 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 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不低于Ⅲ类; 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 三、功能区的分类 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当同一水体具有多种使用功能时,按照最高功能确定水质目标。 四、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按照水质目标,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衡 —2 —

河北省水功能区划

河北省水功能区划 关于颁布《河北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 文件 河北省环保局 冀水资[2004]42 号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环保局 关于颁布《河北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法律规定~省水利厅会同省环保局制定了《河北省水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贯彻落实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区划》是我省合理利用与保护水资源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城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都要将《区划》为依据之一。凡向河流水域内取水、用水、排水的单位与个人~必须依据《区划》中的水体功能~并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二、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区划》为依据~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河流水体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水量水质监测与信息发布等项制度~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本《区划》。社会经济条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发生巨大变化~需对水功能区进行调整时~由省水利厅会同省环保局提出调整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附件:河北省水功能区划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河北省水功能区划 为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水资源,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部《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结合我省地表水体功能及远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划定我省水功能区划。一、区划原则 本次区划原则为: 1.可持续发展原则;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3.前瞻性原则; 4.便于管理,实用可行的原则; 5.水质水量并重、注重水质原则; 6.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 二、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包括河北省内滦河、冀东沿海、北三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黑龙港及运东、漳卫南运河、徒骇马颊河和内陆河10个水系的河流、湖库及洼淀。三、区划的分级与分类 本次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水功能区划和二级水功能区划。一级水功能区划是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上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水功能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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