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审核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要求参与实施的各方遵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工程内容(如返工、拆除、报废、窝工、停滞等)的现场签认工作过程称为工程签证。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可签证范围:

1、由甲方发出的应急口头指令(必须后补书面指令)、书面指令(附件一)而增加的工作;

2、设计变更通知发出时间截止之前已完成的工作;因设计变更修改而拆除、废止的工程量(在竣工图中不作反映),三方现场办理工作完成事实而发生的签证。而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中属新增工作的工程量,需在竣工图中反映修改内容的,则不需办理工程量审核确认和签证,工程量以竣工图计结;

不可签证范围:

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

(1)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

(2)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

(3)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四章填报要求

第四条有效签证单必须包含现场签证确认单、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现场相关照片,缺少以上任何一样资料将不予结算。

第五条结算所用签证单必须是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如签证单原件遗失,可根据复印件重新补办并注明属补办签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上报资料时,须同时提交签证单原件、计算底稿及书面版本,否则视为无效签证。

第七条签证单编号必须按项目及专业进行流水号编制,不得出现流水编号缺失现象。

如:TYDC(DTDC)/QZ-某某单位(土建/水电/机电/)-(合同编号)- 001

单位名称

专业类别

序号

第八条对于现场一些无法通过图纸表现的工程量,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可直接对工程量进行认定,但对于有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的签证,工程部认定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和图纸施工即可,图纸或方案上的工程量及单价由合同预算部进行核定。工程部在签证时,规范用词应为“工程量属实”、“现场实际尺寸及做法与本图相同”、“现场实际做法与本施工方案相同”。严禁在签证审批单中出现“应甲方要求”、“情况属实”等模糊用语。工程部人员一定要在签证审批单中将产生签证的原因、过程及用途、数量、型号等描述清楚(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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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人员流动,即使没有当事人也可通过签证单将事项说明清楚)。

第九条在进行签证单的内容填写时,必须注明以下内容:简明扼要叙述签证发生的原因;写明签证发生的时间和完成的时间;写明下达签证指令人员姓名或跟进签证工程实施的甲方或监理公司人员姓名;详细列明实际发生签证工程量和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量或天数(所得数量应有逻辑关系清晰的计算式);施工单位签发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签证量大、且属隐蔽的部位应用电子图像文件反映出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图片作为签证单附件。

第五章现场确认原则

第十条施工单位:发生需要签证的事件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项目工程部相关人员(可电话通知),准备照相机,并写明签证发生前的具体情况,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再次通知项目工程部及相关部门,填写“草签单”(附件四)办理正式签证单前必须办理现场草签单。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如有):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签证事实进行确认,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部:收到施工单位通知后,项目工程部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总工办、成本部五方一起于现场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并对现场工程量予以确认。工程部负责确认工程量。

第十三条成本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签证事项及工程量进行复核,以及费用进行核算(注明计价原则)。不允许出现以工代料签工日或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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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第六章签证流程

第十四条变更实施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在5天内填写甲方指定的工程签证单(附件五),在签证单上需简要注明签证的内容及签证的金额,签证单后须附上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确认单及现场相关照片。资料整理完整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审的签证单后1天内对签证内容及资料完整度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签证单如果资料不全,应退回施工单位,要求其补齐资料再报送。监理审核通过后报项目工程部审核。

第十六条项目工程部在收到监理报审的签证单后,应在两天内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并判断该签证是属于设计变更类签证还是工程变更类签证,审核完成后送成本部审核。

第十七条成本部五天内明确签证内容是否属于合同约定范围,如符合签证原则,对签证内容、工程量进行复核、费用进行核算;成本部将各项目工程发生的签证工程量、单价(包括初审的清单外单价和总价)统一填报附件六,签证单月度台账表,并在每月5日前以扫描件形式及可编电子文档上报成本控制中心进行备案(或审核)。

第十八条相关领导(主管工程副总/成本控制中心总经理/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执行董事)各一天内对签证作最后审核,签署完成后转项目工程部,由项目工程部转发给各相关部门存档,签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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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工程签证单的流程跟踪部门为项目工程部,后续流转过程由工程部文员跟踪,签证各方会签完成后,成本部、工程部各存档一份,其余由工程部返回承包单位。

第二十条工程签证单在集团公司的流转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跟踪实施,并与项目工程部进行对接。

第七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签证累计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10%(含10 %)时,双方以现场签证或累计的现场签证作为依据签署补充协议,施工单位以补充协议为依据进行进度请款及结算。

第二十二条单笔签证金额为1万元(含)以下,由项目主管工程副总、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签证金额为1万元以上,由成本控制中心总经理审核完成后报至分管副总裁及总裁进行最后审批。

第八章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在办理完成现场草签单后五天内,施工单位必须报审正式的签证单,过时不报,将被视为放弃申报,甲方不再受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因故发生停窝工时,应按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承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停窝工,设备、周转材租赁周期的延长,项目工程部对该单位不予办理签证,但应对该事件做好相关记录,在事件结束后三天内就因此给公司及相关单位造成的各方面损失,向其发出书面函件,并在随后两周内由成本部对各项损失办理双方确认。

2、对于因其它单位原因造成的停窝工,设备、周转材租赁周期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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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部应要求各受影响的承包单位在事件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损失费用清单,由成本部组织核对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反签证,相关费用从责任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不及时上报的各部门不得再受理。

3、因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停窝工,设备、周转材租赁周期的延长,项目工程部应根据停工原因预估停工时间并作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因停工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4、项目工程部遣散相关人员时,应会同监理单位、成本部及各承包单位代表每周至少核实两次并填写现场确认单,确认未遣散的施工人员数量及未退场的施工机械台班,直至停工结束。

5、项目发生停窝工,设备、周转材租赁周期的延长,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办理签证或直接将相关费用纳入结算。

第二十五条特殊签证的处理问题:

1、对于当时情况特殊,在事后不好对单价进行审核的项目,如特定专

业的零星维修工程、机械台班等,此类特殊情况,工程部与合同预算部在事前应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市场比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的实际价格共同进行认可,附确认价格的洽谈记录表。

2、关于土方、垃圾外运工程、拆除工程、签证严格以立方米计量。工程量认定必须是甲方项目工程师,乙方是具有资质的有限公司。乙方不针对个人。

3、除停窝工事项外,任何签证均应避免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如确需以点工或台班计算,则审核意见必须说明工人每日起止工作时间及人数和机械运转时间及数量,否则该签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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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工程反签证单办理流程及要求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以下情况,可作为办理反签证的依据:

1、如发生已完成的施工实物量的成品、半成品以及现场的周转设备材料、安全设施,用电设备等造成的毁损。

2、因质量问题,未按设计图纸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进行完全整改,已影响下一道工序实施计划,经甲方或监理通知,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的,甲方或监理将有权安排反签证提出单位代替执行。

3、在施工中,甲方如有部分项目要求施工单位不做。

第二十七条由受损方(提出单位)作为反签证的提出方将该发生的事由、时间、地点、部位、照片等作为造成损失的相关依据,并确定相关责任单位填报反签证单(附件七)一式五份作为施工单位之间相互索赔的资料。经监理单位对相关事由作出责任鉴证。如双方能协商解决,则反签证程序终止。如不能达成一致则由提出方将反签证资料上报甲方项目工程部文员签收,由工程部会同监理公司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加以处理。如责任方拒绝承担的,工程部有权裁定并通过相关手段强制执行,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任何草签单的签署仅仅代表着对签证事件、施工现状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并不意味着必须涉及到工程价款/工期的增减变化,对于该类变化只能按合同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签证单的记录和审核应客观公正,并真实完整地反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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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原则上,现场签证所做出的价款调整的判断仅为初步的、参考性的,不具有结论性,任何结论性意见最终按合约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将要实施但尚未实施的事项,原则上不应办理现场签证。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望各单位遵照执行,并随时反馈执行情况。

附件一:工程指令单

附件二:“草签单”实施流程图

附件三:“工程签证单”申报审核流程图

附件四:草签单

附件五:工程签证单

附件六:签证单月度台账表

附件七:工程反签证单

附件八:零星工程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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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工程指令单

项目名称:工程指令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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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草签单”实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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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工程签证单”申报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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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工程签证单流程跟踪部门为项目工程部,工程部接件在进行审核后进行流转,后续流转过程由工程部跟踪,签证各方会签完成后,工程部、成本部各存档一份,其余由工程部返回承包单位。 附件四

工程

草 签 单

附件五

工程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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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签证单原件份数共四份,施工单位、成本部、工程部、监理公司各一份;

2、签证单的签证范围应符合发包人发布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规定;

3、每份签证单仅限填写一项签证事实,由项目工程部在签证单右上角统一编号;

4、签证单一律用电脑打印,采用小四号宋体标准字体,不得改变本单格式,监理意见、项目工程部意见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出现涂改;

5、属于甲供材料或由招采部确认单价的项目,须由招采部人员审核单价,并签名确认;

6、1万元<含>或以下填写此表格。

附件五工程

工程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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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签证单原件份数共四份,施工单位、成本部、工程部、监理公司各一份;

2、签证单的签证范围应符合发包人发布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规定;

3、每份签证单仅限填写一项签证事实,由项目工程部在签证单右上角统一编号;

4、签证单一律用电脑打印,采用小四号宋体标准字体,不得改变本单格式,监理意见、项目工程部意见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出现涂改;

5、属于甲供材料或由招采部确认单价的项目,须由招采部人员审核单价,并签名确认;

6、1万元<含>或以上填写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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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签证单月度台账表(成本控制中心备案) 201 年月

成本部:成本控制中心:

经办人:日期:经办人:日期:成本部经理:日期:成本控制中心部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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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工程

工程反签证单

工程名称:提出单位(盖章):反签证单编号:

2、本表一式五份,发包方(工程部、成本部)、提出方、责任方、监理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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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零星工程(包括费用)申报审批表

1.适用于发生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

2.申报单位在完成施工内容后,可依据此申报审批单,据实进行结算;

3.以上单据均要求原件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成本部一份,工程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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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2)施工图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非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5)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增减。 2.2工程签证内容应当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性的内容。 2.3工程签证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量计价,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3.1承包单位职责 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工程签证申请材料,确保工程签证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3.2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工程签证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工程签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积极配合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工程签证申请、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4.1工程签证申请流程 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工程变更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报送工程签证申请材料。 4.2工程签证审批流程 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工程签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积极配合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工程签证申请、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5.1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签证申请书; 2)工程签证支持材料;

项目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 概述 工程量签证是指,建设或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合同外的增减量,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修改合同。工程量签证的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介绍项目工程量签证管理的背景、目的及办法。 背景 在实施建设或工程项目的过程中,通常会发现原定合同范围内存在增减或者未涵盖的工作内容,或者建设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工程质量、环境影响等问题,导致对工程量有变更需求,这时就需要签订工程量签证来对原合同进行修改,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目的 工程量签证的管理目标是为了确保增减量的变更符合合同法规,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并最终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管理流程 工程量签证申请 承包商提出工程量签证申请,包括签证原因、签证范围和价格等 核心信息,以便业主了解需求和成本。 ### 评审申请业主评审申请材料,包括技术文件、价格计算书等,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合规、成品质 量控制等。 ### 协商审核通过之后,业主与承包商进行协商,讨论工程量签证的合理性和具体内容,确认签证的范围和费用。如果涉及增加,有必要讨论额外资金的来源和预算编制,具体变更量项需要经过 业主方和承包商协商评估后签订新的工程合同。 ### 签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工程合同。该合同应明确签证的原因、范围、费用、开工日期、工期、验收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 实 施工程量签证递交后,承包商应及时安排工作,按照新合同的要求完 成工作,并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验收。 管理建议 为了确保项目工程量签证管理的有效实施,建议约定如下: 1. 工 程量签证申请应具有明确的申请要求,包括签证的原因、范围和费用等。目的是便于业主及时掌握变更情况,及时维护合同权益。 2. 工程 量签证流程应该明确,包括评审申请、协商、签订合同和实施等环节。这有助于加强管理,提高工程量签证处理的效率。 3. 工程量签证需要 妥善记录,保存相关文件、技术文件等,以备审核和核对使用,为双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前言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中,签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保证施工的安 全和质量,减少施工现场的事故和纠纷。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签证管理办法对于提高施工质量和保障工作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定义和职责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是指工程监理部门对现场施工中涉及施工质量、安全等重大 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强制性、决定性措施进行管理的工作。 施工现场签证的主要职责包括: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机构设计、建筑标准及施工质量要求; •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施工方案; •确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做的修改及调整是否符合建设部门审批批准的建筑方案;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整改;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 签证的发起 签证的发起可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或施工单位的工程技 术人员发起,但必须经过工程监理部门的审批批准。 签证的编制 签证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签证单据编号:应该具有唯一性,并且与施工现场日志相呼应; •签证工程范围:准确定位,专项化; •签证日期:应该具有记录性,并且包含签证单据编号,签发人,签字时间; •签证工作内容:简述签证对象的工程内容及所涉及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检查记录:应该详细描述签证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整改措施:针对性强,具体明确;

•安全措施:包括对签证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记录和审查。 签证的审批 签证应该按照工程监理部门的授权管理程序进行审批,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 签证的归档 签证单据应当安排专人保管,并按工程建设文件的管理规程及时归档,为后续施工项目的管理提供支持。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经过审批批准,规范施工行为和施工过程; •将责任和义务约束在相关方面,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依据签证记录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绩效进行评价。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应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用的前提是其具有学科性和专业性,它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包括: •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 •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 •建筑工程的装修和装置; •建筑工程的设备及安装等。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用的主要工具包括: •签证单据; •施工现场日志; •工程监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报告的调整和改动记录; •监理部门的签证审批记录。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对于保障施工质量和工作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规范的签证管理流程,可以加强施工过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由于变更、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对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设计变更等进行修改和调整的情况,由相关方面审核同意后进行的一系列管理程序。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签证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工程签证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签证的目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变更、调整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1. 签证申请 (1)项目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发现需要进行签证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并附上签证相关材料。 (2)签证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签证申请表、工程变更方案、设计变更图纸、技术文件等。

2. 签证审批 (1)主管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变更、调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是否通过审批。 (3)如果签证审批需经过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情况,主管部门应召集相关专家和相关方面参与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进行签证审批决定。 三、签证管理的主要内容 1. 签证变更管理 (1)经签证审批通过的变更内容,需要更新相关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 (2)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批准的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变更操作的准确性和质量。 2. 签证记录管理

(1)主管部门应建立工程签证的档案,记录签证申请、审批 决定、变更内容等相关信息,以备查阅和审计。 (2)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签证的记录,包括签证申请的时间、签证变更的具体内容、签证工作的完成情况等,以备工程验收和 管理部门的查验。 3. 签证费用管理 (1)签证费用应根据签证内容和工程规模合理确定,并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2)签证费用的支付应在签证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确保施 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违规处理和监管机制 1. 违规处理 (1)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如有违反签证管理办法的行为,主 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暂停 施工等。 (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单 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审核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要求参与实施的各方遵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工程内容(如返工、拆除、报废、窝工、停滞等)的现场签认工作过程称为工程签证。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可签证范围: 1、由甲方发出的应急口头指令(必须后补书面指令)、书面指令(附件一)而增加的工作; 2、设计变更通知发出时间截止之前已完成的工作;因设计变更修改而拆除、废止的工程量(在竣工图中不作反映),三方现场办理工作完成事实而发生的签证。而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中属新增工作的工程量,需在竣工图中反映修改内容的,则不需办理工程量审核确认和签证,工程量以竣工图计结; 不可签证范围: 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

(1)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 (2)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 (3)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四章填报要求 第四条有效签证单必须包含现场签证确认单、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现场相关照片,缺少以上任何一样资料将不予结算。 第五条结算所用签证单必须是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如签证单原件遗失,可根据复印件重新补办并注明属补办签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上报资料时,须同时提交签证单原件、计算底稿及书面版本,否则视为无效签证。 第七条签证单编号必须按项目及专业进行流水号编制,不得出现流水编号缺失现象。 如:TYDC(DTDC)/QZ-某某单位(土建/水电/机电/)-(合同编号)- 001 单位名称 专业类别 序号 第八条对于现场一些无法通过图纸表现的工程量,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可直接对工程量进行认定,但对于有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的签证,工程部认定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和图纸施工即可,图纸或方案上的工程量及单价由合同预算部进行核定。工程部在签证时,规范用词应为“工程量属实”、“现场实际尺寸及做法与本图相同”、“现场实际做法与本施工方案相同”。严禁在签证审批单中出现“应甲方要求”、“情况属实”等模糊用语。工程部人员一定要在签证审批单中将产生签证的原因、过程及用途、数量、型号等描述清楚(若 2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庞大。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以确保各项工程签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能够科学有序地进行。本文将介绍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签证的定义和作用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施工调整、技术改进等原因,需要对原有的施工方案、合同约定进行修改的一项程序。工程签证的主要作用包括:确保项目质量;满足工程建设变更需求;提高工程效率;确保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风险等。 二、签证的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 施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需向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提交签证申请。申请应包含:签证说明;施工过程相关文件;设计变更或施工调整的必要证明材料等。 2. 权限审批 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在收到签证申请后,首先进行权限审批。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将签证申请分级处理,属于基本变更的可由项目经理审批,较大变更则需由主管部门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审批。 3. 技术评审

审批通过的签证将交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签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签证对工程设计、施工 和进度的影响程度;签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等。 4. 签证决策 评审结束后,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将召开签证决策会议。会议将就签 证的批准或驳回进行评议,并逐一审核评审小组的评估报告。 5. 签证批准 决策会议通过的签证将由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发布签证批准文件,明 确签证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和责任单位等。 三、签证管理的要点 1. 签证的合理性评估 在进行签证申请时,施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对签证的合理性进行 评估。评估的要点包括:变更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变更是 否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施工进度是否可控等。 2. 变更管理的规范性 签证管理部门应建立规范的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的评审标准和 流程。同时,签证申请和批准文件应详细记录签证的原因、程度和实 施措施,以便今后进行回溯和借鉴。 3. 监督和检查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建设方提出的变更请求进行审批和管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对建设方的需求进行合理调整,保证各方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签证的定义和种类 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请求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对该变更请求进行审批并发放的书面文件。 根据签证的审核内容和性质,可以将签证分为五类:设计变更签证、技术变更签证、工程变更签证、进度变更签证和资金变更签证。 二、签证的程序和要求 在签证的审批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程序如下: 1. 建设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请求,并编制签证申请书。 2. 监理单位收到签证申请书后,进行初步审查,判断申 请书是否符合要求。

3. 监理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签证申请书送交建设单位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签证意见书。 4. 建设单位审核签证申请书,并逐级报批,最终由建设 单位签发变更通知书。 5. 施工单位根据签证通知书进行变更施工,并提供相应 的技术资料和验收报告。 6. 监理单位对签证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并记录相 关文件和资料。 在签证的审批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签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能违反规 定及影响安全和工程品质。 2. 签证必须有充分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不能影 响工程进度和保质保量。 3. 签证必须得到所有相关方的同意和认可,不能损害他 人合法权益。 三、签证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签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 保证工程质量:签证管理可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建设方提出的变更请求进行合理调整和管理,避免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

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单位进场前清障场地清理,为加快进度要求配合用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设计盲地处理,工程必须的零星项目,为配合销售、检查、宣传等零星用工,公司高管口头示意小项目等,均列为特急零星项目。 对非突发事件应急工程,由工程部向总工及分管副总报告,提出实施方案及说明,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工程,工程部可先行组织施工后补办审批手续.为配合工程所必须的零星点工,工程部每次审批不得超过10个工日,完成后办理签证手续。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和审批工作,提高工程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实际情况变动,需要对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作调整的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目的是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合理调整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规的原则,做到权责一致、限时办结和有法可依。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审批和执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责任制度。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 第七条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现需要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第八条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签证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签证的内容、原因和影响;

(二)调整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三)签证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条签证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签证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签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签证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第十一条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签证申请人,并告知有关申诉的途径。 第三章审批与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签证要求的申请进行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证的执行方案,明确需要修改的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技术规范,以及需要调整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承包人应按照签证的执行方案进行签证工作,并建立签证记录,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后的图纸、设计和规范应及时传达给施工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按照最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签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乎着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的实施,我国制定了《工程签证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质量达标。 一、工程签证的定义和意义 工程签证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勘察验证或施工调 整等原因,需要对原始工程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它对于改善 工程质量、提高效率以及确保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签证管理的具体意义有如下几点: 1. 保障设计、施工的合理性:通过工程签证,可以对原始设计进行 及时的调整和补充,确保施工的合理性,进而避免因设计缺陷而引发 的施工问题。 2. 提高工程质量:工程签证可以对原始设计进行优化,对存在的问 题进行修复和改进,从而提高工程的质量,使之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3. 确保施工进度:有时,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需要对 原始设计进行调整,工程签证可以及时响应变更需求,确保施工进度 不受影响。 4. 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通过工程签证管理,可以及时识别施工环 境中的安全隐患,并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预防,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是我国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法规,它的主 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工程签证范围的确定:明确哪些工程需要进行签证管理,以及签 证范围的界定。 2. 工程签证的程序:规定了工程签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签证申请、初审、复审、审核等环节,确保签证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3. 工程签证的评估标准: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在签证 过程中对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签 证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 工程签证文件的管理:规定了签证文件的保存和归档方式,确保 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审查性。 5. 工程签证费用的收取管理:明确了签证费用的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防止不正当收费和浪费行为的发生。 三、工程签证管理的实施效果 自《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 的成效。 1. 签证过程透明化: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明确的操作规范,工程签证 的整个过程变得透明,使参与各方都可以及时了解签证的进展和结果。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 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2 依据 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节适用范围 2.1 适用对象 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涉及的签证管理工作。 2.2 适用内容 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合同解 除等签证管理场景。

第二章工程变更签证管理 第一节定义 3.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合同履行方、建设单位或监理等原因,对原工程计划、工程范围、工程材料等内容进行调整的行为。 3.2 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是指合同履行方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包括变更内容、理由和影响等相关信息。 第二节签证流程 4.1 签证申请 4.1.1 合同履行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签证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据。 4.1.2 建设单位接受签证申请,并进行初步评估。 4.2 签证评估 4.2.1 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签证申请进行评估,包括变更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4.2.2 建设单位按照评估结果与合同履行方进行协商,确定签 证变更方案。 4.3 签证审核 4.3.1 建设单位将签证变更方案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4.3.2 主管部门对签证变更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4.4 签证批准 4.4.1 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变更签证。 4.4.2 建设单位将签证批准文件进行备案,并通知合同履行方 执行。 第三章工程索赔管理 第一节定义 5.1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合同履行方因合同变更、工期延误、材料供应问 题等原因,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索赔的行为。 5.2 索赔申请 索赔申请是指合同履行方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包括索赔 事由、索赔金额和相关证据等信息。 第二节索赔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方法 目录 第一章签证定义1 第二章签证种类2 第三章签证格式3 第四章签证审批4 第五章签证归档6 第六章考核要求7 第七章附则8 为加强工程建立精细化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不任意增加工程量,从严控制建立资金的使用,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全市工程建立的投入产出比,同时充分调开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到通信工程建立签证的规法、合法化,特制订本方法。 第一章签证定义 第一条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工程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立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局部。

第二条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建立方代表进展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建立方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第三条在建立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剧烈,承包商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通过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使建立方陷入投资资金无法掌控的境地。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四条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 〔一〕工程技术签证是建立方与承包商对*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展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二〕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无视。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一〕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建立方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建立方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二〕因其涉及面广,工程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工程定额、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围,确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责 公司预算成本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第二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原则 第四条及时性原则 对工程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充分把握办理时机,尽量在实施项目前或项目完成前办理好。对未办理签证而实施的项目,严禁将此成本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条实事求是合理合法证据充分原则 一、要真实反映出项目实施的原因及内容,即因为何种原因,采用了何种方法(工序)或措施来完成签证项目。 二、尽量采用文字与图示相结合的方式。文字叙述简洁、条理清晰,能够说明问题;图示力求直观,标注具体尺寸,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 三、隐蔽部位签证尽量以图片佐证,工程实施中尽可能多的收集相关图片或音像资料。

四、尽量化整为零,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回避大单,回避一些尖锐问题或双方关注焦点。 五、尽可能的把签证索赔直接签认为金额,分别约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六、不能直接反映为金额的,要依据定额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签证量,对难以(或无法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的项目,以签证人工形式反映,但双方应在工程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七、签证必须结合定额计算规则进行办理,工程量的单位应与定额单位相一致,严禁出现虽办理了签证但最终结算时却无法计价的情况。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 应对工程签证单进行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工程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签字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甲方另有要求除外)。并注明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第三章签证办理的范围 第八条超出承包范围或施工图纸以外的内容。 第九条工程内容或工程量的变更增减。 第十条施工工序的改变,导致工程拆除,材料选型的重大改变。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1 为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经济签证实行四级(监理、工程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签认制。 二、工程签证指:施工合同中没有预见到的工作内容,或无法根据图纸进行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必须通过现场测量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临时发生的应向施工单位付款的人工、机械工作量,如,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 三、工程经济签证依据: 1、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2、工程部的书面通知书; 3、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4、经分管副总经理确认的会议纪要; 5、监理单位拟定、工程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 6、经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批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施工报告。

四、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查实。 五、签证工程量须经三方共同测量计量,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成果。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7日内,将经济签证单按规定格式报送监理单位,一式四份。工程签证报送时应附有签证依据文件(见第三条)。签证附件还应包括计算书、收放记录、测量图纸等资料。 七、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之日起7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位工程归类编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资料报工程部复核。 八、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的7日内,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签认。 九、生效后的工程签证返还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工程部一份。工程部设专人进行工程签证的签收、登记、发放、存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和工作程序,防止签证的随意性,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公司生产作业项目及各控股公司项目,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四条工程签证分为三类:设计变更签证、停(窝)工签证、其他类签证等。设计变更签证为技术通知单(可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工程技术联络单等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签证;停(窝)工签证为土地征迁、工程外部协调及物资供应等引起施工人员、机具停(窝)工等的签证;其他类签证为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及委托承包方代做的零星项目)和紧急情况(如抢险)发生工程量或合同范围内未实施工程内容的签证。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项目管理部(组)及承包商实施业务检查监督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和检查落实,检查、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涉及工程签证事项合规性。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组)是工程签证的施行主体,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办理、施工管理及费用控制等,对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签证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工程量准确性、签证费用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签证事项的真实性、工程量准确性负责,建立工程签证统一台账工作。 第八条发展计划部负责工程签证预(结)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与现场工程签证内容进行审查、结算。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de)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版)、监理合同(de)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de)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de)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de)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de)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de)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de)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de),追究签证人员(de)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de)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现场见证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对签证事件进行实施;签证事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现场见证涉及(de)费用进行签证. 7、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8、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 二、定义、范围 1.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de)情况、条件不符(de)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de)工程内容以外,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de)施工内容所办理(de)签证. 2.工程(工作)联系单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对施工承包商提出(de)某一请求(de)批复或针对某一事件做出(de)通知和要求,不能作为结算(de)依据,引起费用增减(de)必须通过现场签证(de)方式予以确认.

3.可签证(de)内容范围: (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de)特殊技术措施费,如:特殊工程中采取(de),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de)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de)工程量及费用增减. (2)不可预见(de)地下障碍物(de)拆除与处理费用. (3)由于设计或法人单位原因造成(de)各项损失费用. (4)施工图(预算)中不包括或不能确切定量(指图纸中只定性说明而需根据现场实际进行核定工程量(de)部分)但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de)工程量. 4.不得签证(de)内容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的现场签证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交通疏解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市政设施新建及拆除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绿化迁移及恢复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主和公司;“项目工程师”是指公司派驻建设现场,或公司负责相应项目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现场签证是指承发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或合同价款内需要由承包商实施的难以用施工图纸所表达的施工事件所发生的证明。现场签证单是否由业主承担费用,应依据合同确定;已签署完毕的现场签证单是对发生事实的一个确认,仅作为增减合同金额的一个支持性材料,并不作为一定支付费用给承包商的凭证,公司计划合同部根据合同约定、现行计量计价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审核确认签证发生的费用。 第二章现场签证的范围 第五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一)设计图纸无法描述清楚、工程数量无法在施工图中准确反映且必须实施的,预估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按现场签证办理。预估工程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按公司现行变更管理办法办理,现场签证仅作为变更的支撑性材料。 (二)采用工程变更程序不可能做到事前准确确定工程量的工程项目,工程签证作为该工程变更的支撑材料。经各方审核认可后,现场签证方可作为该变更项的支撑依据。 (三) 业主或监理指令需要使用计日工、机械台班实施的工程。 第六条现场签证不包括以下情形发生的工程量: (一)实际地质与设计图纸不符的项目,比如:基础换填、溶洞处理、地下障碍物处理、地基处理等,需有设计单位现场确认并以工作联系单、补充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方式出具实施、处理方案的,按公司变更管理办法办理,不再现场签证;按施工图集、设计图集等标准图集施工完成的项目,按对应图集计算工程量和计量计价,不再现场签证。 (二)各类管线迁改工程,按产权单位或专业设计单位出具的经业主审核认可的施工图施工完成,其发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计量计价,不再现场签证。 (三)道路恢复、交通疏解工程,按相应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施工完成,其发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计量计价,不再现

工程签证方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作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此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属各项目工程签证的管理。 3. 职责 3.1 合同预算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及监督检查。 3.2 项目部、合同预算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 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1.1 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1.2 时间限制原则:对工程签订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 4.1.3 完工确认原则:当签证工作完工后,发包单位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于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4.1.4 原件结算原则:工程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4.1.5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 的标准表格。 4.2 工程签证的审批权限规定。 4.2.1 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工程签 证。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份签证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监理公司(如有)、现场专业工程师、驻现场合同预算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2.2 有效签字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共同签字,并加盖发包单位指 定的印章,否则工程签证无效。 4.3 工程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4.3.1 工程签证的具体内容: 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工程管理部培训课件-签证管理办法

1、需要提出现场签证事项时,项目工程部经理应填写《现场签证 审批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认真说明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该签证所涉及的各种规格型号材料的工程量、各工种的工日数、各种规格型号机械台班数量以及签证所发生的各责任单位和责任承担比例等,必要时要附相应的图纸(图示)。特别是对签证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描述应具体真实。 (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各工种工日数、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所有的现场签证单应按不同专业分别列项,无关联签证不能签在同一张签证单上。 针对填写要求,如发现不合格,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当月绩效考核X分/处的处罚。 2、项目工程部经理负责对《现场签证审批表》进行编号,填写签 证内容,签证内容应明确具体。成本部负责审核签证内容,同时还要审核图纸(示)以保证符合实际施工情况。 3、上报签证前,项目部需要与施工方协商价款,如涉及到第三责 任方时,由项目部组织成本部、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施工方、责任方进行多方洽商会谈,由责任方,施工方共同协商结果,协商一致之后,出具书面文件,签字确认。力保我司0支出。 针对此项要求,如项目部组织不力、谈判不积极、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明确,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当月绩效考核X分/处的处罚。 如果发现有减少项目,工地代表没有及时出具相关的签证或变更。 对于工地代表、项目经理、工程部技术主管、工程部经理当月绩效考核X分/处的处罚。 4、成本部应根据签证内容,在2日内确定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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