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利弊及规制建议

格式合同的利弊及规制建议

摘要:格式合同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具有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等优点,有效地促进了生产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社会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另一方面,格式合同使民法和合同法的自由、公平、平等原则受到限制,一度被强权者滥用而异化为剥削工具。格式合同如同现代经济生活的一把“双刃剑”,如何规制格式合同、限制强权、保护弱者至关重要。

关键词:格式合同;利弊;规制建议

格式合同是19 世纪中期以来产生于垄断商品经济的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简单的商品经济时代,由于商品数量有限,没有形成规模交易,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差异并不十分显著,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具体协商,通过要约、反要约、再要约达成一致意见,缔结合同。虽然说格式合同的发展最终背离了契约自由原则的本来意义,但格式合同的法律基础却是契约自由。合同自由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正是由于以任意性规范为主,以强制性规范为辅的契约自由原则在契约法上的核心地位,使当事人拥有了决定契约内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被经济优势一方所利用,就使得格式合同的出现成为可能性。在我国,随着社会化大生产成为主导的生产方式以来,经济活动中格式合同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例如保险合同、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邮政电信服务合同等等。

一、格式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格式合同又称为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订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变更,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1)在主体上格式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固定不变的,而另一方当事人是不特定的。合同制定方总是格式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目的是与多数的人订立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后,他都是特定的当事人,而适用合同方在接受合同前则是不特定的,合同成立后才特定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格式合同一经制定,可以在较长的期限内使用,具有相对固定的连续性。(2)在内容上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

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格式合同所指向的是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适用对象具有普遍性,消费者只有接受合同与否的自由,而无参与决定合同内容的机会,这导致了格式合同往往具有利益倾斜性,格式合同制定一方当事人掌握着制定合同条款的垄断性权利,他必然会利用此权利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而相应地加重对方的责任,甚至向对方转移风险,由此打破双方权利与义务应有的平衡,损害对方的权益。(3)在合同形式上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且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这种定型化特点使格式合同可重复使用,并且不因适用合同方的改变而改变。(4)在合同关系上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对等。预先制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多为拥有雄厚经济实力而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大商家,或因获得行政保护而具有垄断地位的公用事业部门,适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为普通的消费者或经济实力较弱的小商家、小业主。因实力上的强弱悬殊,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难以对等。

二、格式合同的利弊

(一)格式合同的优点

如今,格式合同已成为现代经济活动中广泛使用的一种交易工具,格式合同之所以得到如此广泛的应用,是因为其自身有许多优点。

第一,采用格式合同可以节约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交易安全。格式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即内容上的固定化、形式上的标准化,使合同可以对不同的相对人反复使用。可见格式合同精简了缔约过程,提高了交易效率,从而避免了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格式合同多由提供商品或劳务服务的一方当事人或由行政部门负责制成书面形式,其条款一般都明确具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相对固定,因而可以使当事人从这种较为稳定的合同关系中实现自己的权益;同时,由于合同的条款是以明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也便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事先分配合同风险、减少诉讼,同时也为仲裁、审判机关的诉讼活动提供了方便和明白的依据,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格式合同的订立采用书面形式且其合同条款明确而细致,特别是格式合同中关于风险分配的条款,使得合同履行时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和风险明确,从而有利于减少诉讼和提高诉讼效率。

第三,格式合同可以补充法律规定的不足,从而促成当事人进行新型的交易。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新型的交易形态,如融资租赁、房屋预售等开始在经济生活中出现,并且日益普遍。但是由于法律规

定往往落后于社会实践,对于这些交易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并没有做出

规定。此时,新型合同的当事人就可以利用格式合同来确定其内容。

第四,格式合同便于国家宏观调控国家的经济。为了调控经济,稳定社会经济生活,国家把其意志的单向性与格式合同条款相对人的无协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其意志以条文的形式规定在格式合同之中。同时,因格式合同往往涉及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起到引导消费、调整国家经济结构、落实国家经济政策、保障国民经济稳定、有计划发展的作用。

(二)格式合同的不足

格式合同使整个社会都从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给社会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格式合同的应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很明显的。因为格式合同往往是由交涉能力强的一方预先拟定的,提供方的垄断性经营和制定格式条款的垄断性权利,往往排除了相对方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弱者一方只能“自愿”屈从于由强者一方提出的合同条款,这在事实上构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使形式上的缔约地位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

第一,格式合同将所有人都当作契约主体,没有考虑各个主体之间的能力差异。正是这种缔约人在法律意义上平等但经济意义上不平等的事实,导致缔约的结果可能是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好合同内容,不会考虑各方主体之间的能力差异,这就可能导致格式合同越被广泛使用,缔约结果的不公平就越加严重。

第二,在格式合同中公平原则也受到限制,此原则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应具有等值性,合同上的风险应该合理分配。从理论上讲,进行交易的双方不论经济状况如何,在法律地位上都应当是平等的。但在经济地位上占有绝对优势的条款提供方,往往事先拟定好合同,且他们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很少或者完全不考虑相对人的利益,而制定一些有利于自己的内容,尤其是限制或者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相对方为了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需要,不得不屈从于这种不平等的条款。如商场中标注的“货物出门,概不负责”,这实际是将自己应负的责任通过格式条款加以免除,是不公平的。

第三,格式合同的适用本身也背离了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倡导自由选择缔约主体,自主协商合同内容,而在格式合同下没有协商,非制订合同方当事人只有选择接受或拒绝。这充分揭示了在格式合同的运用中所存在着的一个重大的价值冲突:即效率与公平、自由的矛盾。由于受利益的驱动,格式合同提供方便常常以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制订出许多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如减轻或免除格式合同提供方责任的条款、加重相对人责任的条款、垄断价格条款、限制或剥夺相对人权利的条款等,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四、格式合同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及规制建议

格式合同自产生以来,其与契约自由原则的冲突、合同中不公正条款的存在,就使之成为各国民法或合同法的重要规制对象。在法律上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现实中有些格式合同与行政法规、规章混淆不清,甚至在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主义下,将格式合同当作行政法规、规章来执行。而其他规制手段,例如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对市场主体没有强制约束力,而且这些规制手段也需要在法律范围下来实现。

(一)在立法上我国在格式合同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备的规范格式合同的法律体系

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虽然民法通则没有明确的关于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但格式合同的拟订者在格式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也应遵循民事活动的这一基本准则,以诚信为本不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而损坏了自己的商业信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同法作为民事基本法,对格式合同的规范比较详细,这些规定无疑是格式合同立法规制中的一大进步。不过,格式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合同法并未能全部解决,而且在操作上也有所欠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不够全面、详尽。

针对目前立法现状,我国应尽快对《合同法》作出司法解释,其中包括不公平条款如何确定、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的认定以及合理提请注意的方式。在条件成熟后还可以制定一部格式合同规制法,全面而细致地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时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是:既发挥格式条款省时简便等优势,发挥它对现代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又要使其在民法基本原则的轨道上运行,从而保障交易公平,保证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要求得以贯彻。

(二)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判案时不能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没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在我国对格式合同的立法欠缺的情况下,格式合同的制订方由于利益的趋势难免会钻法律的空子,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时,面对立法的不足,司法机关就要在判案的过程中,对于格式合同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地作出司法解释,规范

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格式合同解释的目的应是探求当事人的真意和实现法律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探寻当事人真意”。司法规制可以保障立法规制的实效,是对格式合同最终极的规制方式。

(三)《合同法》规定我国行政机关有权干预不公正格式合同,对此法律应

该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市场主体的行为,政府开始由行政的直接控制转向法律、经济等手段的间接控制。我国对格式合同的行政管理应由国务院统一为之。国务院可授权各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对格式合同的起草、审查和修订工作。行政机关对合同内容应进行审查,包括事先审查和事后监督两个方面。对特种行业的格式合同条款实行强制性的使用事前行政审查,对于其他行业的格式合同则可以实行事后监督。

(四)目前,我国对格式合同的社会控制、人们的认识尚显不足,既缺乏尊重公民自主选择的传统,也缺乏培养公民自主意识的制度机制。

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高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得以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消费者是直接与格式合同制定人进行交易,格式合同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其切身利益,其也最具有直接的感触,加之消费者的角色具有广泛性与普遍性,因此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此外,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消费者协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是一个运用多种手段的系统工程,构建一个结构精致、功能完善的格式合同调控机制,需要立法、司法、行政、社会、行业自律和新闻监督等的通力协作。总之,我国的格式合同尚不成熟,完善之路任重道远,既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也需要立足我国的本土需要,更要求密切关注格式合同新的发展变化,单一的规制手段无法担负起控制格式合同的重任。

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高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得以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消费者是直接与格式合同制定人进行交易,格式合同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其切身利益,其也最具有直接的感触,加之消费者的角色具有广泛性与普遍性,因此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此外,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消费者协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是一个运用多种手段的系统工程,构建一个结构精致、功能完善的格式合同调控机制,需要立法、司法、行政、社会、行业自律和新闻监督等的通力协作。总之,我国的格式合同尚不成熟,完善之路任重道远,既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也需要立足我国的本土需要,更要求密切关注格式合同新的发展变化,单一的规制手段无法担负起控制格式合同的重任。④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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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

论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则 【摘要】现代社会中格式合同的大量应用已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它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使用者提供了利用它来侵犯相对方权益的机会。本文对格式合同法律规制的研究,考察了国外及我国对格式合同的规制,及怎样对格式合同以不同的途径进行限制和规制,并试从格式合同与契约自由原则理念的摩擦入手进行分析,并以此为观察的角度对规制的手段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格式合同契约自由完善建议 【 abstract 】Standard contracts are widely used in the model world has caused people to think highly of it.It can brings about lots of conveniences for People's Daily life,Also provides the user the chance of assaulting each other's rights. This paper have study the regulate the standard contract,inspected the egulation of dardcontract both domestic and foreign,and how to restrict and regulate the standard contract through different approach,try to starting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campaign between standard contract and freedom of contract,then put forward my views on the approach of regulation. 【 keywords 】standard contract,Freedom of contract,perfecting 时至今日,格式合同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联系,而且使用范围和数量一直呈日益上升的趋势。但到了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时候,这种绝对的合同自由慢慢地出现了新的情况,比如下面的例子。 不少学生经常喜欢在一些小商场逛街购物,但在小商场中的标价几乎都是虚高的,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家都心照不宣的“规则”,老板开价多少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一般能以老板开价的五到七折成交,甚至更多。战利品拿在手中,心里却并没有多少开心的感觉,反倒会感觉得有些不爽,因为5元、10元这种你来我去的还价方式实在让人有些不胜其烦。但凡经历过在骡马市商城这种类似场所购物的人都会有同样的经历。一个念头不禁油然而生:为什么不干脆规定所有的物品都明码标价,让人们省下这许多的口舌和精力去做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仔细一想,这也就是法律中的格式合同。那么,为什么又还存在这许多需要劳神又费时的交易场所呢?其实,这又涉及到另一个法律问题,即契约自由问题。格式合同固然有许多优点,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契约自由这一民法基

买卖合同范本(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买卖合同 (买方)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200 年月日 合同一般条款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相互理解、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协商制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恪守以下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即双方签订的合 同文本,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附件、附录、补充协议、确认文件以及其它与本合同履行 相关并由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 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货物”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亦被称为“设备”、“产品”、“商 品”、“机器”。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 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或买方指定的货物将要交付、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 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卖方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 (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 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及保密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2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信息、内部管理方法、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 企业经营相关的信息),相对方应当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透露,不得将前述信息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3.3任何一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履行完毕或终止而消灭。 4包装要求

重合同守信用填写说明注意事项(精)

注意事项 一、本申报表由企业自行填报,所填报的信息数据为2013-2014两个年度的信息数据。 二、《合肥市级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和承诺书需通过合肥市工商局网站合同管理资料栏目下载。下载后,申报公示企业要对照“填表说明”、“注意事项”,整理企业2013-2014两个年度的合同管理台账等档案资料,提取应填报的信息、数据、资料后,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按照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之后,提交所在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直属单位,一份企业留存。“注意事项”、“填表说明”无须打印装订入内。 三、合同履约数据填报请认真把握好以下逻辑关系: 1.书面合同总数=(当年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前年度签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2.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 3.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本方违约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因争议、中止等导致的未履行合同。 四、请在填报《合肥市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之前,仔细阅读合肥市级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合肥市2013-2014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请认真阅读《承诺书》中的相关责任及公示的内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按营业执照上的详细名称填写。

2.企业类型、发照机关、企业住所、注册号、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按照营业执照填写。 3.实缴资本:企业实缴资本。 4.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填列实际主营业务。 5.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根据企业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业务类型来确定,选择所属行业中的一项。 6.在职员工:指企业聘用的、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三、企业和品牌经营管理 7.年末资产总额、年销售总额:根据2013年、2014年的财务报表填列。 8.国内外销售情况:包括产品销售、服务销售、劳务提供等,根据2013年、2014年实际情况填写。 9.认证情况:填列至2014年底仍有效的认证,包括质量认证、环保认证、产品认证等。有认证的,列明证书名称、发证机构、证书号、发证时间、有效期截止时间。 10.知识产权:指至2014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知识产权,填写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数量,商标是否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列明证书名称、发证机构、证书号、发证时间、有效期截止时间。 11.经营资质:根据所处行业有无特许资质和许可证、企业是否 取得特许资质和许可证、企业所处行业是否有经营资质等级依次勾选。有经营资质的,列明证书名称、发证机构、证书号、发证时间、有效期截止时间。 四、合同信用管理

格式合同案例

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案例汇编 通讯服务 案例一: 关于对移动公司《客户服务协议》等格式条款进行行政指导的案例情况 一、格式条款基本情况 (一)《客户服务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有权暂停或限制其通信服务”。该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权利。 (二)《IDC业务服务合同》第三条3-1-3项规定:“如因对方设备问题或操作不当,造成移动公司损失的,对方须全额赔偿”。该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三)《客户服务协议》第八条第1项规定:“对方办理与移动公司相关的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该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四)《IDC业务服务合同》第四条4-6项规定:“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等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五)《客户服务协议》第五条第1项规定:“对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移动公司对对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二、行政指导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以及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属于经营者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和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同时违反了《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以及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 三、行政指导结果 依据《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以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指导。行政指导结果如下: (一)《客户服务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有权暂停或限制其通信服务”。经行政指导,现修改为“移动公司应提前通知对方及时交费,对方未及时交费的,移动公司有权暂停或限制对方的通信服务”。明确了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IDC业务服务合同》第三条3-1-3项规定:“如因对方设备问题或操作不当,造成移动公司损失的,对方须全额赔偿”。经行政指导,现修改为“如因对方设备问题或操作不当,造成移动公司损失的,对方须全额赔偿;如因移动公司原因造成对方损失的,移动公司须全额赔偿”。明确了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客户服务协议》第八条第1项规定:“对方办理与移动公司相关的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该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经行政指导,现修改为“对方办理与移动公司相关的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删除了“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的内容。维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四)《IDC业务服务合同》第四条4-6项规定:“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等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经行政指导,现修改为“遇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移动公司应停收不可抗力期间停止服务的相关费用”。维护了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合同法论文关于《合同法》中格式条款规定的若干思考内容

合同法论文关于《合同法》中格式条款规定的若 干思考内容 摘要:《合同法》第39—41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引起法学界关于格式条款的热议。本文以格式条款价值分析及其立法现状为起点,重在提出制定一部系统、完备的《格式条款法》,切实爱护条款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格式条款立法现状格式条款法专项立法 格式条款价值分析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通过法定概念,能够看出格式条款的法律性质——表达单方意志性的定型化契约条款。目前生活中,一般人所订立的合同总数中,由格式条款构成的格式合同的数量占到9成以上,如车票、船票、存款单、保险单、提单等。格式条款具有如此强的生命力完全能够证明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如: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明显提高交易效率等。然而,“正所谓利之所在,亦弊之所在,事物往往具有两面性,利弊兼生,优劣共存。格式条款有其合理价值,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如何说它是条款提供方“单方意志性”的表达,背离契约自由,导致权益滥用,从而侵害到条款相对方的利益。因此,为了兴利除弊,客观形势迫切需要立法全面规制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立法现状

我国对格式条款的立法包括全国性法律和地点性法规两个层次:全国性法律如《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合同法》等,地点性法规如《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甘肃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但总体来说,我国格式条款立法仍处于起步时期,还比较薄弱,立法内容过于简单、粗糙,专门缺失格式条款制定及审查程序,直截了当导致格式条款滥用的情形经常发生。 我国格式条款专项立法设计 尽管我国目前存在以《民法通则》为主导的格式条款规制体系,但那个体系实际上只是由屈指可数的法条组成,不系统、不完备。因此笔者建议:借鉴格式条款立法发达的国家,适时颁布通行于全国的专门调整格式条款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格式条款法》(以下简称《格式条款法》),系统、全面地规范格式条款,幸免重复、排除矛盾,统一法典精神,完善规制体系。该法典不仅应包括格式条款的定义、法律效力专门是无效情形、治理机关及其权限、说明规则、履行等常规内容,还应涵盖以下差不多内容: (一)法典差不多原则 确立爱护条款相对方专门是个体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差不多原则。该原则不同于《合同法》平等爱护双方当事人的立法原则,确立与我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爱护消费者

标准买卖合同格式 参考(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标准买卖合同格式参考(合同 示范文本) The state maintains economic order and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parties to contracts by enacting laws.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标准买卖合同格式参考(合同示范文本) 篇一: 出卖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购买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部分停车场地买卖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的_____部分停车场地,上述停车场地出售面积为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方位见合同附件。乙方购买上述停车场地仅能作长途汽车上下客、停放车辆,售

卖车票之用。 第二条上述停车场地售价为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总售价为_____元人民币(上述成交价款不包含应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实上述款项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甲方认可之付款计划(该认可之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称之付款计划基本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个月内付总售价的_____%(含定金),_____年_____月前付总售价的_____%,交付使用时会总售价的_____%。该计划一经乙方作出、甲方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甲方愿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自甲方将该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时起,乙方对该停车场地享有50年使用权。 第五条税费分担

厂房租赁合同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新(合同示范文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厂房租赁合同书写格式及注意事 项新(合同示范文本)

厂房租赁合同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新(合同 示范文本)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厂房租赁合同书写格式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第一幢)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1500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2年,即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贰佰元(大写)。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2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用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5.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从租金内扣除再付剩余租金(第一年)。每月支付。 第四条

电力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及规避分析 吴晓倩

电力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及规避分析吴晓倩 发表时间:2019-09-11T16:52:24.22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作者:吴晓倩 [导读] 摘要:在我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的各个行业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经济进入到了高速发展期,这就对电力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 身份证件号码:1201011985****XXXX 天津 300300 摘要:在我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的各个行业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经济进入到了高速发展期,这就对电力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电力能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切身利益。合同管理时企业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其管理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直接关系。从目前来看,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常常存在法律风险,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行。所以需要对电力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规避措施,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电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规避措施 引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合同管理是指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的控制。近几年来,电力企业利用合同这一形式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显著成绩。虽然我们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不尽如人意。在购电售电、电力并网、物资采购、投资合资、设备购销、股权转让、建设施工、土地使用、担保、租赁等合同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签约把关不严,签订的合同存在着缺陷,履约过程控制不力等。合同管理既是一种经营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如何在合同管理中规避合同的法律风险,我们作如下探究。 1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企业为了实现合同目的,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从准备、谈判、签署、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直到解决纠纷、救济权利的整个过程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统称。可以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而合同当事人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也将贯穿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利益损害、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与其称之为“危险”,不如称之为“风险”。“风险”的范围要比“危险”的范围广,它不仅包括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而且包括收益发生的可能性。本文将风险限定为企业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变动程度。这样,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就是企业合同管理中所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变动程度。 2电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及规避分析 2.1合同准备时期的风险和规避对策 (1)电力企业在合同准备时期没有对项目标的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缺少系统的统筹规划,常常存在着边想边干边改的情况,直接增加了项目的投资风险。相应规避对策:电力企业在项目立项阶段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于项目资金进行合理规划。(2)电力企业项目合作主体存在风险,缺少良好的履约能力。相应规避对策:要对合作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商业信誉、履约能力进行充分考察,特别是合作方的法律地位(是否为法人),明确其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以及经营范围覆盖内容等等;要对合作主体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特别是注册资金的真实性、会计资料审查、股东审查、以往的履约情况等等;对于那些和分公司或者职能部门签订的合同一定要具有书面性质的授权委托书,防止由于合同主体不合规而造成合同的无效。(3)在没有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由于一方当事人问题而给对方造成相应的损害,存在过错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应规避对策:要以签订合同之前的会议纪要、电子邮件、往来函件等作为依据或者补充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相应的证据。 2.2合同起草阶段的风险及对策 (1)合同条款不完整或不明确,合同条款显失公平或违法,合同不符合有关标准等。对策: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该请专业律师审查。(2)格式合同的风险,格式合同的好处是便捷而且交易成本低,但同时也会带来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风险,往往加重对方的责任,而减轻己方的责任。对策:应当严格审查格式合同的内容,防止格式合同的陷阱。(3)工程风险是否被合理分担。对策:通过购买保险,分散和转移风险,在合同中尽可能加入保险条款,使小钱获得大保障。无数的事实证明,能使自己损失最小的方式是风险转移,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手段和途径。 2.3创新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合同管理的应变性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会突发各种意想不到的难题,早期签订的合同有时候难以对所有问题囊入怀中。为了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难题,应该建立创新性的合同管理综合保证体系,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持续动态的完善细化。比如廉政合同和用电合同一起签订的双合同就能有效保障电力企业的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值得电力企业进行合同管理时予以效仿借鉴;要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持续、动态的监控管理,及时认识不足、查找漏洞、总结经验、防微杜渐,不断完善合同风险应急机制;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制定风险规避和防范预案,保证在双方产生合同纠纷时,能够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准确把握风险原因、及时处理。 2.4合同审查时期的风险和规避对策 (1)所报送的审核材料有缺失,审核的内容不够健全,审核对象重复造成审核时间较长。相应规避对策:这些风险都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属于主观风险,这就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来进行约束。电力企业要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针对性的制度规范,确保流程的顺畅,避免风险发生。(2)在电力合同中为了有效规避风险常常会在交易双方之间提供担保人。但是在很多合同中担保人更多是形式方面的,一般都是在关联企业或者有紧密合作的企业间相互担保,并且交易企业间很少去审核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另外,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的资格,此种担保方式是最不可靠的。相应规避对策: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核担保方的主体资格以及履约能力。 2.5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及对策 (1)擅自变更合同。对策:合同的变更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严格对变更内容的审核,并履行必要的程序,注意变更的形式以及变更不明确的后果,防止因内容变更而受到损失。(2)标的不合格,不完全履行,怠于行使权利。实践中,履行过程的风险更多的是来自对方的履约情况和在履行过程中相关证据的缺失。对策:一方面,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最完整的资料。另一方面,企业还需要关注合同履行期间权益保护,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条款,如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变化或约定不明时,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更正协议。另外特别注意诉讼时限,保证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3)违约责任规定不清晰。在合同审查中普遍存在违约责任条款泛

商业格式合同造霸王条款

商业格式合同造霸王条款 Commercial format contract creates overlord claus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商业格式合同造霸王条款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上述条款,并完全接受条款内容。”在现实生活中,银行、保险、网上购物等商业格式合同比比皆是,事实上,消费者在办理各类业务时,往往来不及阅读或者无法完全理解条款内容,只能被动接受。遇到纠纷时,经营者往往以消费者已经“签字同意”为由,推卸责任…… 签订合同就是让人“摆布” “说是订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但合同是按照中介方的意愿订的,租房户只能就范,完全是一方支配另一方,人家说什么你就得听什么。”一提起租房,省会张先生就来气。中介带着看房后,张先生表示出了租房意向。当张先生和中介公司签合同时,中介方拿了出一套事先拟好条文并已印刷好的合同书。 按照合同规定,张先生每月租金1500元。第一次交3000元,其中1500元是押金,1500元是一个月的预付款。每月1至3日来交款,晚交一天要罚1%的滞纳金,如果超过1个月

不来交款,将收回租住的房屋,押金不退。退房须提前一个月来登记,在没找到下一个租房住户前,房屋仍是张先生的,房租仍由张先生交纳。落款印着“本人已详细阅读了上述条款,并完全接受条款内容。”张先生提出了对合同的质疑,要求更改部分合同内容,中介公司表示,这份合同是公司统一发放的,如果张先生想要租房,就必须按照合同签字。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签字并入住,过了一个月,张先 生找到了新的住址,找到中介要求退房。中介表示:按照合同规定,我们在你提出申请后20天才能找到新住户,因此押金 只退500元。另外,总公司是月底结账,上个月底结账期已过,要到本月底才能去公司结账,因此该退的500元要到下个月初才能退还。另外,张先生必须把手里的合同交回来,否则不予结账…… 生活处处皆“格式” 去银行开设账户,银行会拿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协议”;去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交易手续,营业部会拿出“证 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在网上求职、购物、交易等,一份 协议先展示出来,你不“同意”就不能往下进行……像张先生这样被动地接受格式合同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其中不少还是消费者无法“逃避”的。

格式合同司法规制中的几个问题(高圣平)

格式合同司法规制中的几个问题 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上传时间:2006-7-9 引言 十九世纪中叶以来,自由经济制度蓬勃发展,资本的渐趋集中和大规模生产的日益形成导致了产品的规格化和销售的系统化,举凡银行、保险、运输、日用电器、公寓建筑等均不例外。为便捷交易、节约成本,厂商均预计一定的合同条款,格式合同旋即大量流行。虽格式合同之滥觞,乃经济发展之必然结果,但格式合同多为厂商单方拟制,利欲之驱动常使之拟订诸多不合理条款,作合同上负担或危险的不合理分配,使格式合同成为经济强者压迫经济弱者的工具。传统契约自由原则受到重大冲击,曾被一美国学者称为“合同的死亡”[i]。“在自由磋商自己提出的条件这样意义上的契约自由,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就是一种虚构了。”[ii]“现代契约法的中心问题,已不是契约自由,而是契约正义问题”[iii],“如何在契约自由体制下规律不合理的交易条款,维护契约正义,使经济上之强者,不能假契约自由之名,压倒弱者,是现代法律所应担负的任务。”[iv] 应不为过。[v]以格式条款缔结合同并规范合同内容,外表上,虽属符合契约自由之形式,但实质上,显已破坏契约自由原则。此乃格式合同最大之弊端。格式合同乃现代社会不可或缺之工具,其使用已属无可避免。如何规律格式条款即成为现代合同法的一大课题。[vi]规制定式合同之方策不外:(1)立法规制;(2)司法规制;(3)行政规制;(4)自律规制。[vii]其中,司法规制是指法院依据法律之规定,对格式条款以裁判肯定或否定其效力的规制方法。司法规制具有控制的终极性、公正性,在格式条款的规制中占据重要地位。从各国法院实务看,法院分五个层次规制涉讼的格式合同:(1)是否为格式条款;(2)格式条款是否订入合同;(3)具有疑义条款之解释;(4)格式条款内容之效力的认定;(5)条款未订入合同或无效时,其法律效果如何。[viii] 本文就司法规律的思考历程展开,就格式合同(条款)的界定、订立、解释、效力一陈绌见,以求教于同仁。 一、格式条款的界定 格式合同充斥商品社会,其应受规制乃不争之事实,但如何界定格式合同(条款)? (一)格式条款的形式与实质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这为我们提供了两方面的思考路径。 1.就其形式而言,规格化、定型化是“格式条款”一语的题中之义和应有内涵。规格化和定型化的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单方提出,其目的在于以此条款与多数相对人缔约,此两点曾被我国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教授定为格式合同(条款)的两大特征[ix],亦被台湾立法所采。[x]但我国著名学者王利明教授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格式条款重在订约之前即已由单方制定出来,而不在“重复使用”,重复使用旨在说明“预先拟定”的目的,只是其经济职能,而不是其法律特征。[xi]本文作者认为,辩明此点在实务中至为重要,主张某条款为格式条款并应受《合同法》之特别规制者,对该条款为格式条款应负举证责任,如若认同“重复使用”为格式条款之特征或构成要件,则应证明该条款已被重复使用的事实,这

项目研究合作协议书(正式版)格式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项目研究合作协议书(正式版)格式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项目由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共同合作,以________方为课题组长,(获批□、申请□)经费______万元,研究时间为______年。 第二条(联合申请□、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配套经费比例:__________ 第五条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权归属:__________ 名誉权分享: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得中途撤消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内,某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须各方协商,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七条如合作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另寻合作者。 第八条经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应视具体情

购销买卖合同范本(标准版)

购销买卖合同范本(标准版)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方:需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

格式合同拟定的注意事项

格式合同拟定的注意事项 格式合同拟定的注意事项格式条款订立的原则 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合同拟定时需要注意什么 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提供方利用格式条款合同排除了对方当事人之间的重要权利或者免除自己的主要义务,则该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条款合同的无效或撤销 在审判实践中要根据交易的习惯,根据以往的经验,尤其是要考虑到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范目的,即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贯彻公平原则,来谨慎地进行运用。 格式条款合同的解释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该格式条款合同中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如果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合同一方的解释;如果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只有两种条款出现不一致,就应当

采用非格式条款,因为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关阅读: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对公布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点评意见

对2017年公布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点评意见 类型一:经营者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责任 条款1:“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第三方行为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委托旅行社代办的护照、签证等出境手续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点评意见:构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9条所指的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本条款涉嫌在特定情况下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违约责任。 旅行社不能利用行业的优势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扩大自己的豁免责任。 条款2:“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点评意见:构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9条所指的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的行为。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旅行社对于旅游者的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单方完全免除其法定义务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即便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也应对旅游者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条款3:“厂家停机检修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车,可不视为甲方违约”。 点评意见:构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9条所指的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的行为。 《合同法》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格式合同及其效力的分析

格式合同及其效力的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日常贸易法律表现形式的格式合同开始广泛出现在各个领域。格式合同是由某些经济组织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事先印就的具有固定式样和既定条款内容的标准化格式,且与缔约时相对方不能更改该既定条款内容的一种合同。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把双刃剑,迫切需要我们从理论与实践上给予充分关注与完善,我们十分有必要对其效力进行分析、认定,以求扬长避短,使其继续顺应历史的潮流,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效力 十九世纪中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日常贸易法律表现形式的格式合同开始广泛出现在各个领域,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可以说是应运而生,自必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与之俱来的一个问题也不容忽视,即在电信、运输、银行、保险等部门所拟定的格式合同中,由于存在大量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即所谓“霸王条款”,格式合同近乎称为“垄断”、“侵权”的代名词。那么,我们究竟应如何看待格式合同呢?以下是本人对此问题的一些浅见,望大家予以指正。 一、格式合同概述 (一)概念 1.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合同、附和合同或附和缔约,是指由某些经济组织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事先印就的具有固定式样和既定条款内容的标准化格式,且于缔约时相对方不能更改该既定格式内容的一种合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了格式合同的概念,而《合同法》只提出格式条款的概念,认为包含格式条款的合同即为格式合同。 2.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在德国法上成为一般交易条款,法国法上称为附和合同,英国法上称为标准合同,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定型化契约,而我国合同法则采用了格式条款的概念,认为其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特征 1.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 2.合同条款具有单方事先拟定性 3.合同条款具有不变性 4.合同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 (三)利弊简析 格式合同的出现与发展,不仅是现代经济社会对效率的追求结果,也是垄断资本获取利润的需要。一方面,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利用格式合同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1. 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使交易活动标准化、便捷化的反映,它可以简化缔约手续,减少缔约时间,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2.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可以事先分配当事人自己间的利益,预先确定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对生产经营预期效果的确定性,从而提高生产经营经的安全性,促进生产经营的合理性。3. 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可以使智力、知识、经验、精力、地位等不同的消费者受到同等对待,从而平衡消费心理。但是,在另一方面,格式合同

买卖合同协议书格式

买卖合同协议书格式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那么签订买卖合同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整理的买卖合同协议书,欢迎参考阅读。 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文一 立货样买卖契出卖人______商行负责人______称为甲方,同承买人______商店主______称为乙方,兹为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货物,如协议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货样同品同种类同质的货物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日内义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协议。 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本件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仟______佰元共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协议。 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得为契的解除如有损害亦可请求赔偿。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协议,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协议等情况。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文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集资建房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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