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的分类

保税区的分类
保税区的分类

六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比较

自1990年我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简称特殊区域)以来,已先后建立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所在地区提升产业水平、扩大就业,促进外贸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目前,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本覆盖了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的重要港口和中心城市。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基本特征:一是经过国务院审批,设立在我国境内,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二是采取封闭围网管理,对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验收有严格的标准;三是都具有一线和二线的通关特征;四是具备保税功能,境外货物进入园区,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区内可开展保税货物的加工、仓储、转口、展示等业务(统称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类业务)。

在不同发展时期,国家设立并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

1、保税区有加工、物流功能,但不享受国内货物入区即可退税政策;

2、出口加工区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加工业务,缺少物流功能;

3、保税物流园区也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缺少加工功能。只有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政策比较齐

随着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这种状况发展改变。2009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所有出口加工区全面拓展保税物流功能,这使出口加工区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在政策功能上基本趋于一致。

一、保税区

产业功能: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全国15个。1990年6月,经中央批准,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1992年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4个保税区和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天津港、大连、张家港、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厦门象屿、广州、青岛、宁波、汕头、深圳盐田港、珠海保税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出口加工区

全国57个。上海金桥、松江、青浦、漕河泾、闵行、大连、沈阳、天津、北京天竺、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江苏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南京、无锡、南通、镇江、连云港、杭州、宁波、嘉兴、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重庆、郑州、芜湖、珲春、秦皇岛、郑州、西安、赣州、呼和浩特、北海、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

政策:对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从境外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等,予以保税;从出口加工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可办理出口退(免)

出口加工区适合的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激烈,接到订单后要求在很短期间内交货的企业;原材料、零部件品种繁多,单耗核定复杂,在区外运作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手续极为繁琐的企业。

三、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物流园区10个: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大连保税物流园、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宁波保税物流园、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青岛保税物流园、深圳盐田保税物流园、广州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中心(B型)17个:上海西北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江阴保税物流中心、太仓保税物流中心、杭州保税物流中心、青岛保税物流中心、日照保税物流中心、厦门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心、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西安保税物流中心、成都保税物流中心、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宜昌保税物流中心、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

产业功能:1.保税仓储;2.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组合包装、打膜、加刷码、刷贴标志、该换包

装、拼装、拆拼箱等具有商业增值的辅助性作业);3.全球采购和国际配送(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进行全球采购、国际分拨、配送、分销);4.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对国内、国外集装箱货物进行快速拆拼、集运、转运至境内外其他目的港,以转口贸易为核心的服务贸易);

5.检测维修(提供检测、维修服务,延伸保税物流产业链);

6.商品展示(在园区综合办公楼专用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

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四、保税港区

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于一身,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功能最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全国14个。上海洋山保税港区(2005年12月启用,我国第一个保税港区)、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青岛前湾、广州南沙(规划总面积7.06平方公里)、深圳前海湾(规划面积3.71平方公里)、重庆寸滩保税港区(首个内陆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8.37平方公里,分水港和空港两个功能区)。

产业功能:具有港口、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转口贸易、商品展示、测试维修功能。

政策: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的相关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可归纳为3句话: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模式,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优势:设在港口,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

要求:保税港区功能的有效发挥、实现高效的物流速度,需要科学高效的海关监管模式,先进的信息化软硬件监管水平、创新的海关监管措施。

五、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全国16个。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

六、跨境工业园区

全国2个。珠澳跨境工业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珠澳跨境工业区: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占地面积0.4平方公里,分设珠海园区及澳门园区,以一河相隔。两区由珠海市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管理,中间有专门口岸通道连接。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24小时通关便利。产业功能为:工业、现代物流、展览、自由贸易。

浅析我国保税区发展的现状

浅析我国保税区发展的现状 摘要 现如今,贸易保护主义之风重新抬头,全球自由贸易谈判进程缓慢,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必须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上进行新的探索。201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对外开放的一块试验田,上海自贸区的成立是一次创新的探索。本文分析了中国保税区发展情况,探索保税区向自贸区转型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并提出了保税区改进的方向及建议。 关键词:保税区;自贸区;对外贸易 一、保税区概述 (一)保税区的概念 保税区也称保税仓库区,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这是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二)保税区的分类 1.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指国家专门开辟或者划定一片特殊的工业区,专门从事制加工制造、装配出口商品的业务。出口加工区的产品通常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出口,可以为某一国家吸引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开展出口导向型工业提供重要动力,其目标是发展外向型经济,开发国际市场[2]。 2.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指一块特殊的口岸港区及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特殊的海关监管措施,能实现口岸、加工、物流等多重功能。它的功能主要有:存放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他未办结关手续的货物;外贸业务,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港口作业等。 3.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专门进行与现代物流业有关活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常位于保税区内或者与保税区相邻的区域,可以发展国际贸易转口、加工出口、配送、采购等业务,是开放程度更高,优惠政策更多,功能能齐全的特殊开放区域。

4.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保税区,它通常位于内陆地区,但是却具有保税港区部分功能,由海关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综合保税区可以发展国际贸易转口、加工出口、配送、采购等业务,对外的政策集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于一身,是开放程度更高,优惠政策更多,功能能齐全的特殊开放区域。 5.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是综合保税区的进一步延伸,是世界范围内,对特殊关税区域的通称,也是我国各保税区发展的目标。在综合保税区的基础上,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开放了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同时拥有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国提出在保税区的基础上建立自由贸易区,正是深化改革中重要的一步,希望与国际标准接轨。 二、我国保税区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保税区发展的现状 在我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保税仓库等功能,享有自由贸易区,经营方式包括“许可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关税”[3]。在我国来说是一种对外开放程度比较高、运作及时最快、政策最优惠的经济特区,保税区基本运作模式主要有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等。我国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地区,西部较少。地理分布如图2-1 所示。 图2-1我国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主要分布图

综合保税区管理说课材料

精品文档公司”模式起跑从“管委会+国家批准设立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是对吉林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支 ”战略和长春市开发长东北的重大战略部署。”、“三化持,更是吉林省推进“三动平方公里的配套区,用怎样的思路科平方公里和围网外18 面对围网内4.89 学谋划兴隆综保区的未来?确定设立兴隆综保区后,经开区管委会各级领导积极走出去,学习、借鉴国 公管委会+内其他综合保税区成功经验,为兴隆综保区探索了一套科学高效的“运作模式。司”项建设项目的按计划推进,再到40 从去年年末综保区的成功获批,到今年综保区日新月异的变化得益于高效的决策机制、有效的 (36) 个强企陆续落户执行机制和长效的运行机制,得益于综保区特有的一套细致周详的运作模式。为落实好省、市、区三级政府建设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的总体战略部署,综 +管委会保区多方取经,探求良方,借鉴外地综合保税区的成熟经验,确立了“的运作模式公司”要建立多元投入省长王儒林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调研时强调,24日,2月精简、统一、效能和小机构、“机制,推动保税区及早实现良性持续发展。按照的要求,构建精干、高效的新型管理体制,提高保税区管理水平。着力大服务”转变服务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满足进区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大任在肩,大责在心。长春兴隆综保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赵旭等主要领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张焕秋、考察经营理念、管理制度以及运作模式等。导多次带队,赴国内优秀保税区学习,第一种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开发建设。国内综保区运营模式主要有三种:目前,政府除投资基础设施外,还投资运营设施,如建厂房、建仓库等,建成后出租给第二种是由政府主导,全部由政府操控;入区企业使用。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管理,吸引公司以国有资本为主,市场化运作。兴隆综保区管委会组建开发建设公司,第三种是由由政府主导开发建设,社会资本入股,建成后政府和企业利润分成;后,转卖土地给入区企业,或与七通一平”政府投入,滚动发展。政府投入完成“投资商合作,盖厂房、建仓库卖给企业。每当考察有新的收获,综保区领导班子立即召开碰头会讨论。在多次讨论交 流后,大家逐渐达成共识:第一种政府投入太大,包袱过重;第三种土地或运营为避免低端给后期的提档升级带来困难。设施被卖掉,政府失去了自主操控权,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和根据深圳沙头角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开发,他们最结合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实际,珲春出口加工区的投资管理经验和教训,模式。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终确立采用第二种“”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管委会方案确立后,在张焕秋的带领下,他们又结合省情、市情,确立了“ 的运作模式,成立了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我们当时首先去:“综保区副主任华景斌边回忆边向记者讲述考察学习的情景为了方便到这个综保区距离飞机场很近,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考察其运营情况。轰鸣的我们几个人就住在了离这个区域最近的一家最便宜的旅馆,保税区学习,第二天一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日程安排。飞机声使大家一夜无眠。但就是这样,当天下午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天津滨海新区保大早,我们就到了天竺综合保税区,税区,在天津停留一晚之后,又马上赶到上海,参观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最后,我们又去了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虽然,行程满满,一路风尘,但从+‘管委

保税区发展现状_绩效和转型分析_以宁波保税区为例_俞顺洪

一、我国保税区发展现状 保税区具有自由贸易、出口加工和保税仓储等功能,能集聚国内外资源和连接国内外市场,是区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自从1990年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后,经过22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有12个保税区,14个保税港区,18个综合保税区,5个保税物流园区;①保税区的各项功能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在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2010年、2011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分别为 1,558.50亿美元和1,950.65亿美元。其中增速在40%以上的保税区达到4家,宁波保税区增幅达 到68.3%。2011年宁波保税区进出口中总值为 7,640,156美元;受金融危机影响下降较为严重的 仓储转口贸易进出口2010年开始回升迅速,实现进出口额1,024.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1.3%,占保税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5.7%,比重较2009年提升2.3个百分点。宁波2011年外贸进出口总值1,447,551万美元,同比增长8%。② 招商引资卓有成效。由于自身的功能特点和政策优势,保税区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企业投资落户。2010年共新批企业4,569家,比2009年增 长12.8%;吸引投资额208.31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21.4%。投资主要集中在天津港和大连保税区,占全国保税区总量76.2%。③其中宁波保税区 2011年新注册企业545个,同比增长7%。投资 总额24,523万美元;同比增长150%。④ 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现。这表现在出口加工业、货物贸易和物流业发展迅速。2010年全国保税区完成商品销售额15,325.24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060.33亿元,实现物流企业营业收入 3,731.61亿元。⑤其中,2010年宁波保税区完成电 子信息产业产值453.95亿元,同比2009年增长 31.3%,占全国保税区总量39.3%;2011年实现 物流企业营业收入576,951亿元。④各保税区形成的各种主导产业通过聚集经济和乘数效应,带动毗邻区域的其他产业发展,并且由于其技术外溢提升了本区域的劳动生产率。 由上可知,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保税区对于外贸的增长以及地区经济的拉动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保税区拥有的政策优势逐步弱化:①关税大幅下降。入世10年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5.3%降到了9.8%,并且还有很大下调空间。②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实施。③入世后,必须满足WTO 的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 ④出口加工区的迅速发展。 保税区发展现状、绩效和转型分析 ———以宁波保税区为例 笪俞顺洪 (浙江行政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眼摘要演入世后,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弱化、优势缩减,保税区面临发展方向问题。文章分析了我国保税区发展的现状,结合宁波保税区发展的绩效和发展障碍分析,指出保税区的未来在于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其转型目标模式是综合型自由贸易园区。 眼关键词演保税区;自由贸易园区;绩效眼中图分类号演F752 [文献标识码]A 眼文章编号演1673-0461(2013)02-0051-06 收稿日期:2012-09-13网络出版网址: 网络出版时间:基金项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海洋经济背景下的浙江自由贸易区建设》 (2011N079)。 作者简介:俞顺洪(1975-),男,浙江永康人,经济学博士,浙江行政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2013年2月第35卷第2期 当代经济管理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 Feb.2013Vol.35No.2 2013-01-22 10:46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710104557.html,/kcms/detail/13.1356.F.20130122.1046.201302.51_009.html

保税港区功能

大窑湾保税港区规划面积6.88平方公里,一期围网面积3.06平方公里,2007年6月28日通过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验收,2007年8月20日,大窑湾保税港区一期正式封关运作。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中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体现了区港一体化的基本思路和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基本方向,也可以说,保税港区就是目前中国的自由港 1、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政策保税制度是国际通行的经济制度。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为促进、、、等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继设立了洋山、东疆、大窑湾、洋浦、梅山、海沧、等七个保税港区,推行自由港政策,最大限度地方便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提升港口竞争力。 保税港区是参照国际自由港运行惯例,在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基础上,汇集了三方政策优势和港口区位优势于一体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保税港区主要税收政策就是国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保税,国货物进入保税港区退税,货物在区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区以发展现代物流作为区和港之间的结合点,具备港口、物流和加工三大基本功能。重点发展港口作业、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加工制造、检测维修、商品展示等功能性业务,并拓展金融贸易、信用保险等相关功能。 一是“境关外、适当放开”。 保税港区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可自由地从境外运入区或由区运往境外,货物进出时只需向海关备案。 区享受免税政策。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建设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不限投资企业性质。对入区企业无资本金、来源地、股权比例等歧视性或差别性政策待遇。 税收优惠,无配额制。境外入区和销往境外的货物,免关税和消费税,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区销售的货物,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外货物入区退税,境区外采购的国产料件入区加工组装时,不影响退税。境外货物进出区而不进关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 仓储转口便利。利用免税、免证、保税仓储时间不设限等政策,国外产品既可快速进入中国国市场,又可方便地转口去其他国家。 一是国际采购业务

中国保税区发展存在问题及策略分析

中国保税区发展存在问题及策略分析 中国保税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立法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 一般法律上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立法体系。我们前面说过我们和自由贸易区在立法主体上有所区别,自贸区是立法委员会立法设立,从设立之初法律就赋予了他相应的权限和税收优惠的相应办法;我国的保税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海关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具体管理由区域所在的政府予以管理,二者设立的方式不同。因此我们设立的自贸区在开发区、产业园、出口加工区之间有业务交叉,以试验为目的。立法不明确,目前各级立法对保税区的监管达到了48种之多,但是国务院立法只有11种,这就出现了多头管理,或者都不管的局面,中央和地方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连续性,未能对我国的保税区在定性、定位、管理的体制机制、主体功能等方面明确的提出相应的规范。立法层次乱七八糟,变动频繁,相互冲突。这种现状实质上影响到了保税区功能的正常发挥,尽快立法,有法可依已成为保税港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投资和监管成本较高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7-2021年中国保税区深度分析及发展战略研究报告》表示,最初保税区是以保税仓库的形式发展起来的,作为仓库的首要条件就是占地面积较大,因此保税区的占地面积一般情况下也较大,如西安综合保税区获批面积为6平方公里,在土地取得方面投入的资金当然就高;另外我国的保税区与世界自由贸易区在国际惯例上有差距,我们是在一定的区域,一定的面积,通过一定的物理围网设定的保税区,围网的监管成本自然就高;同时,既然要在围网内监管,自然就需要信息自动化的建立,围网有多长,自动化建立就需要多长,同时还有海关口岸自动化、全屏监控,现代化的投入也很高。据测算仅仅就自动化建设的投入就需要占总投资额的15%,假如总投资1个亿,那么自动化投资就要达到1500万元,因此投入的成本较高。 (三)出现多头管理,政策不连贯 全国尚无一部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统一的法律制度,立法层面较多,各地都有起草,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法律之间互相打架现象时有发生。国务院、海关、各级政府有时候谁也说不清,没有明细的执法标准,矛盾较多。在现有和保税区有关的48种法律法规当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有11种,由省级政府和保税区有关的法规有23种,由市级政府或部门或者管委会颁布的法规有14种,立法层次低且重叠,变动频繁,影响了保税区的功能的发挥。 (四)申报主体多 基于各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对外贸易窗口和平台的保税区自然成为各级政府争抢的香饽饽。各地政府或企业不管适不适合自身条件纷纷申报,国家政策的阶段性调整致使获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呈现为批

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1995年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5年1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第一条为了完善保税区外汇管理,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中国境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监管的经济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区外”是指中国境内保税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区内机构”是指保税区的行政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区内企业”是指在保税区注册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第六条保税区外汇管理机关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七条区内机构和个人的外汇收支应当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八条贸易项下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应当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自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从区外进入保税区,以及房屋、土地的批租、租用,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第九条区内企业之间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第十条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第十一条区内企业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外汇局提交下列文件,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一)政府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经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或有关协议。 (四)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无误后,颁发《保税区外汇登记证》。 第十二条区内企业应当持外汇局核发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选择一家区内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外汇基本帐户,或者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特定用途的外汇专用帐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的外汇的基本帐户,不得在其他保税区开立外汇基本帐户。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在保税区外开立外汇帐户。 第十三条区内企业需在其他保税区开立外汇专用帐户的,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持所在地外汇局的批准文件到开户地保税区外汇局申请,持开户地保税区外汇局的批准文件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区内企业需用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须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开立,并接照规定的收支范围、使用期限等规定使用境外账户。 第十五条区内金融机构为区风企业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当在《保税区外汇登记证》相应栏中注明开户行名称、帐户币种、帐号和收支范围等内容,并加盖该行戳记。 第十六条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挂牌,为区内企业办理结售汇业务。 第十七条区内机构的一切外汇收入应当调回保税区内。 第十八条区内企业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将外汇卖给区内的外汇指定银行。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外汇收入,应当卖给区内的外汇指定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区内机构不得将外汇存放在区外,也不得将外汇卖给区外的外汇指定银行。区内企业的镜内外外汇借款,未经外汇局同意,不得结汇。 第十九条区内企业经营范围内用汇,持年检合格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支付协议或合同及境外或区外金融机构改革、非金融机构的支付通知书及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 第二十条没有外汇帐户或外汇帐户资金不足的区内企业,其经营范围内的各项用汇,应持年检合格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单据,到区内的外汇指定银兑付。 第二十一条区内企业的外汇支出,须持外汇局核准件和年检合格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

潍坊保税区

首页>> 全区概况>>潍坊综合保税区概况潍坊综合保税区概况 2011年1月25日,潍坊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设立,成为我国第14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的设立,为潍坊及整个山东对外开放搭建了强有力的国际化平台,必将成为加快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圈建设的有力助推器。 一、综合保税区的含义及作用 2008年6月,国务院提出:将现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6种类型特殊区域整合为一种新的区域,赋予统一综合的优惠政策,靠近港口的叫保税港区,在内陆的叫综合保税区。全国现有13个保税港区、14个综合保税区。根据国务院要求,该区域将建成我国功能齐全、政策优惠、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管理规范、通关便捷、效益明显的示范区,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区。 潍坊综合保税区的批复设立,是山东省、潍坊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它不仅大大补充和完善了我市的城市经济服务功能,更能整合延伸青岛、烟台、日照、威海、潍坊等港口和机场的功能,服务辐射山东西部内陆地区发展;对加快山东沿海和西部地区经济有效结合发展将发挥三个方面重要作用: 一是政策服务作用。综合保税区特殊的海关、国检、外汇、税收等优惠政策,能够使过去只能在青岛等港口城市办理的进出口业务,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办理,必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我省青岛、烟台、日照、威海、潍坊等港口和机场的资源配置,打造连接沿海和内陆地区高效、便捷的对外贸易政策服务平台。 二是项目聚集作用。综合保税区便捷的通关条件,有利于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实现零库存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经营成本。潍坊综合保税区必将利用自身优势,吸引大批跨国公司和外向型大企业来区落户,促进我省加工贸易和商贸物流的转型升级,成为全省高端制造业和现代商贸物流业的聚集区。 三是国际平台作用。综合保税区是国内企业走向世界、世界先进生产力进入国内的快速通道和平台。发展并壮大这一平台,对提升我省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潍坊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借鉴张家港、大连、天津、青岛、郑州等全国先进保税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潍坊实际,确定了今后潍坊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定位。利用综合保税区特有的功能政策优势,全力招商引资,将其建设成为“国际物流业”和“国际加工业”同步发展的外向型经济新区域,服务和拉动山东及周边省市外向型企业发展。 (二)发展思路。走以“大物流带大生产”的发展路子,实行网内保税区和网外产业配套

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离岸金融服务现状(信息汇总)

保税区离岸金融服务可助企业合理避税 汇丰欲试水离岸金融业务 对于在保税港区试水离岸金融业务,张政敏表示,汇丰银行方面也有计划开展类似的业务。据悉,离岸金融业务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 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税收,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同时还能抗衡人民币币值的波动、合理衔接外汇管制,此外还能规避贸易壁垒。如果能在保税港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部分渝企就可以通过离岸金融中心进行投资,以规避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和通过海外公司合理避税,对重庆保税港区的影响和辐射力将带来很多利好。 目前,我国上海保税港区和天津保税港区已具有离岸金融业务功能。 谈到汇丰的全球优势时,张政敏自信地说,汇丰的模式是不可复制的。“汇丰作为全球最大的跨国性金融机构之一,侧重于服务新兴市场,有很大的网络支持,其它银行想要复制汇丰的模式很难。这些优势也给汇丰重庆分行服务重庆带 来了很大的便利。” 2011年7月6日,招商银行离岸金融合作研讨会暨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与招商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天津万丽泰达酒店成功举办。天津市政府、金融监管机

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百余家企业代表共约150人见证了东疆保税港区与招商银行全新合作的开始,并就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进行研讨。 招商银行总行唐志宏副行长表示,天津有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此次离岸金融合作研讨会的召开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招商银行在天津的发展掀开新的一页。依托招商银行境内、境外、离岸三大平台,借助独具特色的离岸航运金融、贸易链融资以及融资租赁等产品服务体系,招商银行将为在津企业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在天津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 研讨会期间,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专家就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做了详尽解读,并为企业如何利用新政促进自身业务发展提供了指导意见。招商银行离岸业务部专家介绍了招行特色离岸业务产品。 据悉,招商银行1989年获批成为国内第一家经营离岸业务的银行;2009年招行再度获批成为境内唯一开办离岸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基于对“走出去”“引进来”企业跨境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和深入理解,招行积极利用境内、境外、离岸三大平台优势,为企业提供离在岸、本外币、一站式金融服务。目前,招行离岸金融多项核心业务指标在国内银行业保持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约40%,为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7000家跨境经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离岸金融试点离北京多远 一家来自荷兰的花卉公司以天竺综合作为中转站,向亚洲市场分发货物。如果它有融资需求,现在只能回荷兰去求助于本国。如果天竺综合保税区获准开展离岸金融服务,该公司在保税区内即可实现融资,并可通过互联网与全球任何一个地方进行资金结算。 在第三届服务贸易大会期间,顺义区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本市正在积极争取离岸金融资格,位于顺义的天竺综合保税区被列为试点的备选区域。 离岸金融是一种为非居民者和借款者提供国际性的借贷、投资、资本流动、、黄金买卖、保险服务、证券交易等金融服务,且不受交易货币发行国法规管制的金融市场。其最大特点是“两头在外”,即资金来源于境外,服务对象也在境外。 据悉,国家已批准、、海南、天津、等地进行离岸金融试点,试点区域基本都选在当地的综合保税区(目前国内有6个试点,北京天竺在内)。

保税区的主要运作模式

保税区的主要运作模式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保税区的主要运作模式 (一)保税仓储等保税物流运作模式 保税区的特殊保税政策形成了以保税仓储为核心内容的保税物流运作形式。一方面,在中国采购的国际企业可以将采购出口货物的配送中心设在保税区,直接对国外市场进行货物配送,解决销售地高成本配送问题。另一方面,国外销售至中国市场的货物可以先保税仓储在保税区内,再根据实际的销售数量和形式进行货物清关工作,不仅可以减少供应链维系的资金积压成本如海关税金占用流动资金;而且可以适应中国企业的不同销售形式,如免税销售和完税销售。 (二)出口加工等加工运作模式 保税区加工型企业从国外进口原料,运至工厂生产为成品后,再全部销往海外,其全过程受海关监管。一方面,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不实行外汇核销制度,有利于企业开展出口加工工作。另一方面,保税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使用的进口设备全部实行免税,不受项目内容限制和投资总额的限制。 (三)国际贸易等贸易运作模式 保税区内的贸易性企业拥有国内贸易和转口贸易双重身份的权利,构成了保税区的贸易功能多样化形式。一方面,保税区内的贸易性企业具备保税区的国内贸易功能,拥有一般纳税人的权利、人民币账户、可开增值税发票,即实际上已拥有在国内从事纯贸易活动的权利。另一方面,保税区内的贸易性企业具备国际转口贸易功能,拥有外币的现汇账号,可以从事外币结算货物的贸易活动。

(四)商品保税展示等展示运作模式 保税区实行国际自由贸易区展示运作模式,从国外运往中国的货物在保税区内进行商品展示,可以设立相应的展览场馆,安装、模拟、使用国际的各种产品,进而便于国际产品销售到中国,不仅有效降低展览成本和简化展览产品的通关手续,而且缩短考察的时间,相应降低了国内企业的采购成本。通常国际商品在国内非保税区展示成本较高,保税区展示优势使得国际商品的保税展示成为重要的保税区运作模式。

汇发【2007】52号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汇发[2007]52号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适应保税监管区域功能进一步拓展和转型的需要,便利区内企业贸易投资,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总局制定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整合了现行适用于不同保税监管区域的多项外汇管理政策,在继续保持部分优惠政策的同时,调整了购汇、结汇等保税监管区域内外不尽一致的政策内容,并进一步简化了对外支付审核程序。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出口加工区企业外汇账户问题明确如下: 一、已开立外汇账户的出口加工区企业,应当在《办法》生效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按《办法》规定调整账户性质和个数。原外汇账户内资金按企业申报性质,经外汇局审核后分别划至新开立的对应外汇账户。 外汇局在审核企业申报的资金性质时,要结合企业资本金、外债、境内外汇贷款等结汇情况,准确把握企业资金性质,避免混淆。 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办法》后,要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各类保税监管区域管理机构以及银行、企业等。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反馈。 联系人:荆琴徐卫刚 联系电话:68402429、68402238传真:68402430 附件:1.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2.《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生效后废止的文件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附件1: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保税监管区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区内机构外汇账户、外汇收支、购汇及结汇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区内机构包括区内行政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 第四条区内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当按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统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区内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出示外汇登记证明,凭规定的有效凭证及商业单据办理。 第五条区内与境外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以外币计价结算。

我国保税港区发展及其功能创新和整合研究

《探索》2009年第2期 我国保税港区发展及其功能创新和整合研究 卞 彬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400041) 摘 要: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保税港区这一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和效应,及其在分析我国设5立发展背景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保税港区与国外自由港的功能比较,明确保税港区是我国具有多重战略意义的制度创新,要以国际性、前瞻性与全局性的创新理念,提出发展建设中国保税港区的政策建议,以充分挖掘和整合保税港区的功能潜力。 关键词:保税区;功能创新;政策整合 中图分类号:F127.9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2-0097-05 收稿日期:2009-01-08 作者简介:卞彬(1955―),男,重庆市人,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教授、硕导。研究方向:经济体制改革。 保税港区是我国在对外开放新进程中的一种海关特殊监管模式,是自由港的雏形。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目前,保税港区作为新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它的地域特殊性、税收优越性、监管独立性等,在许多方面还并不为广大的出口企业所了解和熟知。理清思路、落实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拓展保税港区功能领域,找准切入点,真正实现港区联动和“功能的整合和政策的叠加”是亟须研究的新课题和重大战略问题。 一、保税港区基本功能的探析 保税港区“港(口)区(保税区)合一”的区域特征是对传统港口和保税区分离运作管理的一大突破。保税港区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模式,既不同于“港”也不同于“区”,而是兼有“港”和“区”的双重特性。 (一)口岸的功能 从保税区到保税港区:一字之差“差”在哪里?与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的内涵更为丰富,功能更为齐全。从字面上很容易看出,设立的保税港区,一般都是依港而建,保税港区比保税区多了码头和港口的功能。口岸功能表现在:一是港口作业功能:即存储通过港口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 的货物,开展货物装卸、拖运等基本的港口作业功 能,货物在港区内的停留不设时间限制。二是国际中转功能:即进入保税港区的国际中转货物和国内货物,可进行分拆、集拼,再运至境内外目的港,保税港区还将提供进口保税货物整箱堆存的服务,货物可以根据货主需要在保税港区内进行综合处理或国际中转。保税港区作为国际物流和航运中心,可以通过推动区港联动,实现一体化运作。其作用在于保税港区有利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政策和管理延伸到港区,提高港口的开放度和自由度,带动港区集装箱吞吐量的增长,提高港口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二)物流的功能 保税区的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企业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需要,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的投资,其产品在研制、生产、销售等环节需要高度的国际化,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中转等功能,且货物能自由、高效流通的区域。保税港区的物流功能克服了这种状况,保税港区不仅能使国外产品快速进入国内市场,又可以方便地转口去其他国家,降低经营成本。表现在:一是国际配送功能:即在保税港区陆上特定区域设立仓储物流区,进境保税货物进入该库场后可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批量转换后,向境内、外分拨配送。二是国际采购功能:即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港口或港区卡口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和保税货物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简单加工后向 ? 79?

保税区流程及职能

保税区流程及职能 保税区进出口操作流程 进区: 1.货物到港后,凭正本提货单,白卡及相关报关资料到保税区海关申报进境备案。(申报时经营单位必须是注册在保税区内的企业,如货主非保税区注册企业,必须由保税区企业代理)。 2.保税区海关放行后,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到口岸(海运)或保税区(空运)的检验检疫机关办理申报,放行后即可到口岸办理提货手续,同时,保税区海关会在白卡上予以签注。 3.车辆到港口提取保税进口货物,必须在离开港口海关监管区域前必须到口岸海关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加封手续。同时承运车辆必须是海关许可的可以承运保税货物的车辆。 4.承运车辆到达保税区卡口,先办理验封、验货核销白卡后,方可将货物运至保税仓库,保税仓库凭加盖保税区海关验讫章的放行单卸货进仓,并在保税区海关系统中输入货物进仓信息,等收到海关确认信息后即可。 出口: 1.货物出口时,凭保税仓库签发的提货单、配舱回单、白卡和相关资料到保税区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整箱需提供箱号),保税区海关受理后会制作关封,并将相关信息输入保税区电脑系统。 2.保税仓库在收到海关出区确认信息后,即可打印保税货物出区凭单。货物出保税区卡口时,凭出区凭单办理加封手续,并仍需海关许可的车辆运输。 3.货物运抵口岸,口岸海关凭保税区海关关封办理验放手续,并在配舱回单上加盖放行章,口岸加盖放行章的配舱回单办理货物装运出口。 进口出区: 1.保税货物如在国内销售,凭保税仓库签发的提货单及区外经营单位的报关资料办理进口清关。保税区海关根据贸易方式的不同,按免税、征税的不同方式办理清关。保税区海关放行后,保税仓库在收到海关确认信息后打印出区凭单,作为货物出区凭证。 2.货物出区时,在保税区卡口办理验货手续后即可出区。 保税区基本职能方式 基于海关和外汇的特殊管理机制,保税区形成特殊的围绕四大基本功能的基本运作形式:第1种保税仓储等保税物流运作形式 保税区内实行“境内关外”的政策,这样一来在保税区内形成相当宽松优惠的保税政策,即货物从海外进入保税区不视同进口,只有从保税区再进口国内时才视同进口,货物从国内到保税区视同出口,这样就形成了以保税仓储为核心内容的保税物流运作形式。 三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利用保税区的物流功能,从保税区进口原材料,将半成品或成品出口保税区,完成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工作,将各种转厂手续变成进出口手续,从而大大提高物流效率节省物流成本,此外可以将出口的产品进行内销而没有内销比例等审批限制。 在中国采购的国际企业可以将采购出口货物的配送中心设在保税区,直接对国外市场进行货物配送,从而解决销售地高成本配送问题。 销售中国市场的进口货物可以先保税仓储在保税区内,再根据实际的销售数量和形式进行货物清关工作,一方面可以减少供应链维系的资金积压成本(海关税金占用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可以适应中国企业的不同销售形式(免税销售和完税销售)。

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1995年1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第一条为了完善保税区外汇管理,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中国境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区外”是指中国境内保税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区内机构”是指保税区的行政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区内企业”是指在保税区注册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第六条保税区外汇管理机关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七条区内机构及个人的外汇收支应当按照本办法管理。区内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家外汇管理局①批准。 第八条贸易项下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应当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自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从区外进入保税区,以及房屋、土地的批租、租用,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② 第九条区内企业之间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第十条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第十一条区内企业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外汇局提交下列文件,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一)政府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经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或有关协议。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无误后,颁发《保税区外汇登记证》。

第十二条区内企业应当持外汇局核发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选择一家区内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外汇基本帐户;或者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特定用途的专用外汇帐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的外汇基本帐户,不得在其他保税区开立外汇基本帐户。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在区外开立外汇帐户。③ 第十三条区内企业需在其他保税区开立专用外汇帐户的,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持所在地外汇局的批准文件到开户地保税区外汇局申请,持开户地保税区外汇局的批准文件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区内企业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须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开立,并按照规定的收支范围、使用期限等规定使用境外帐户。 第十五条区内金融机构为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当在《保税区外汇登记证》相应栏目中注明开户行名称、帐户币种、帐号和收支范围等内容,并加盖该行戳记。 第十六条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挂牌,为区内企业办理结售汇业务。 第十七条区内机构的一切外汇收入应当调回保税区内。 第十八条区内企业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将外汇卖给区内的外汇指定银行。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外汇收入,应当卖给区内的外汇指定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区内机构不得将外汇存放在区外,也不得将外汇卖给区外的外汇指定银行。区内企业的境内外外汇借款,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结汇。 第十九条区内企业经营范围内用汇,持年检合格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支付协议或合同及境外或区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支付通知书及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 第二十条没有外汇帐户或外汇帐户资金不足的区内企业,其经营范围内的各项用汇,应当持年检合格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到区内的外汇指定银行兑付。④ 第二十一条区内企业的下列外汇支出,须持外汇局核准件和年检合格的《保税区外汇登记证》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 (一)外汇资本的转移; (二)经批准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所需经费或营运资金的汇出;(三)偿还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外企业和个人的外汇借款本息; (四)境外投资资金的汇出;

保税区优惠政策

保税区优惠政策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保税区优惠政策 一、关税优惠政策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4)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5)转口贸易和在保税区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 二、进出口(境)管理政策 (1)经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内企业具有在保税区内开展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可以开展国际贸易和转口易; (2)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之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3)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 (4)进出保税区实行报关制的货物在办结海关手续后,企业可办理结付汇、外汇核销手续; (5)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的管理规定实施监管;

(6)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7)区内企业与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 三、功能性政策 (1)保税区内可以设立“三资”企业或内资企业的贸易公司,可与境外直接开展国际贸易和与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开展贸易,也可以与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仓储、展示商品及简单加工等经营活动; (2)区内加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生产除国家禁止进出口产品、有毒、污染环境、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一个中国原则以及歧视性的产品及需被动配额产品外,原则上不受加工品种和范围以及产品和产业导向的限制; (3)保税区内开展加工贸易,实行全额保税的办法,可以不受内外销比例的限制,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不收保证

保税区发展现状、绩效和转型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710104557.html, 保税区发展现状、绩效和转型分析 作者:俞顺洪 来源:《当代经济管理》2013年第02期 [摘要]入世后,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弱化、优势缩减,保税区面临发展方向问题。文章分析了我国保税区发展的现状,结合宁波保税区发展的绩效和发展障碍分析,指出保税区的未来在于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其转型目标模式是综合型自由贸易园区。 [关键词]保税区;自由贸易园区;绩效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2-0051-06 一、我国保税区发展现状 保税区具有自由贸易、出口加工和保税仓储等功能,能集聚国内外资源和连接国内外市场,是区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自从1990年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后,经过22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有12个保税区,14个保税港区,18个综合保税区,5个保税物流园区;①保税区的各项功能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在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2010年、2011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分别为1,558.50亿美元和1,950.65亿美元。其中增速在40%以上的保税区达到4家,宁波保税区增幅达到68.3%。2011年宁波保税区进出口中总值为7,640,156美元;受金融危机影响下降较为严重的仓储转口贸易进出口2010年开始回升迅速,实现进出口额1,024.45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41.3%,占保税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5.7%,比重较2009年提升2.3个百分点。宁波2011年外贸进出口总值1,447,551万美元,同比增长8%。② 招商引资卓有成效。由于自身的功能特点和政策优势,保税区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企业投资落户。2010年共新批企业4,569家,比2009年增长12.8%;吸引投资额208.31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21.4%。投资主要集中在天津港和大连保税区,占全国保税区总量76.2%。③其中宁波保税区2011年新注册企业545个,同比增长7%。投资总额24,523万美元;同比增长150%。④ 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现。这表现在出口加工业、货物贸易和物流业发展迅速。2010年全 国保税区完成商品销售额15,325.24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060.33亿元,实现物流企业营业收入3,731.61亿元。⑤其中,2010年宁波保税区完成电子信息产业产值453.95亿元,同比2009年增长31.3%,占全国保税区总量39.3%;2011年实现物流企业营业收入576,951亿元。④各保税区形成的各种主导产业通过聚集经济和乘数效应,带动毗邻区域的其他产业发展,并且由于其技术外溢提升了本区域的劳动生产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