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体形式障碍与躯体化障碍SomatoformandSomatizationDisorders

躯体化与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化与躯体形式障碍 迟雅 在综合医院就诊的病人中,常见一些病人申诉各种身体症状,如胸闷、心悸、呼吸不畅、头痛、倦怠等,经过各种检查,却未能发现相应的身体疾病的证据。这类病人常在各种综合医院反复就诊,在门诊人次、实验室检查、药物处方和外科手术等方面都占有高得不成比例的数量,他们是医疗服务的高消费者,导致对医疗资源的过度消耗,助长了日益增加的医疗费用。这类病人过去归属于“神经症”。精神分析学家们则假设这些躯体症状是深层心理冲突被阻抑转变而成的“躯体化反应”。躯体化可见于许多精神障碍,如抑郁症、焦虑症、躯体形式障碍、精神分裂症等。躯体化不是临床诊断名称,而躯体化障碍是一种临床诊断名称,这种障碍并不多见,不应和“躯体化”混为一谈。精神科诊断中有躯体形式障碍这个诊断大类,其中包括躯体化障碍和其他疾病如疑病症、疼痛障碍等。 一、躯体化的概念 1.躯体化的描述性定义 躯体化是指一种体验和表述躯体不适与躯体症状的倾向,这类躯体不适和症状不能用病理发现来解释,但患者将它们归咎于躯体疾病,并据此而寻求医学帮助。一般认为,这种倾向的出现是针对心理社会应激的反应,这些应激反应是由对个人具有个别意义的刺激性生活事件或境遇所造成的。 从上述定义可以归纳出躯体化的5个特征:

①患者体验和表达躯体不适与症状; ②这些躯体不适与症状不能用病理发现来解释; ③患者将躯体不适症状归咎为躯体患病; ④患者据此向医学各科求助; ⑤一般认为,这是对心理社会应激独特的反应,即患者主要是用躯体方式而非心理方式作出反应。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躯体化是一个临床现象,但不是诊断名称。 2.躯体化的原因 研究表明,抑郁症与焦虑症(尤其是惊恐障碍)是躯体化最常见的两类原因。基层医生所见的抑郁症中,正确诊断与处理者不足半数。同样,惊恐障碍病人常有胸闷、胸痛、窒息感、心动过速、头晕、面手发麻等多种身体症状,这些病人通常求助于心脏科、呼吸科、内分泌科、神经科,往往被误诊和误治。这些发现表明了躯体化的问题在实用方面的重要性。除了焦虑、抑郁和躯体化关系密切之外,躯体形式障碍也是比较常见的。精神分裂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也可出现躯体妄想或疑病妄想,或申诉一些不能用器质性情况解释的躯体症状,如疼痛、内脏撕裂等,同躯体形式障碍有时不易区别。 各类躯体化病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对精神刺激及相应的情绪激活主要采取了躯体性反应方式而不是认知性反应。这是对心理社会应激的“高躯体反应者”。抑郁障碍躯体化的机制可能与其人格及早年习得经验、抑郁心境伴随的植物神经症状被着重报告、与病人用躯体隐喻方式来表达情绪苦恼有关,也可能是并存躯体疾病症状的加重。

躯体化障碍患者的持续操作测验

躯体化障碍患者的持续操作测验 【摘要】目的:探讨躯体化障碍患者的持续性注意功能。方法:对48例符合ICD - 10躯体化障碍诊断标准的患者给予药物治疗6个月,在治疗前、后给予持续操作测验(CPT),同时测验50例正常人作为对照组。患者组的测验结果进行自身前后比较、并分别与正常对照组进行组间比较。结果:患者组治疗前、后CPT 得分比较,在无干扰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干扰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组治疗前CPT 得分与正常对照组组间比较,在无干扰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干扰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躯体化障碍患者存在持续性注意功能障碍,但经过治疗可以改善。 【关键词】躯体化障碍;持续性注意功能;持续操作测验(CPT) The Continuous Performance Test(CPT) in Patients with Somatization Disorder 〔Abstract〕 Objective:To explore the continuous attention function in patients with somatization disorder . Methods: Forty-eight somatization disorder patients who met the ICD-10 were treated for 6 months, they were measured with continuous performance test(CPT) before and after therapy. and fifty healthy peoples were measured with CPT as control group .The test results of patients group were compared before and after therapy, and They were compared with the control group respectively. Results: Compared the CPT scores between patients group of before and after therapy, th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wasn’t found in no interfere stimulus( P>0.05), but they could be found in interfere stimulus (P<0.05). And the same results also be found between patients group of before therapy and control group. But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patients group of after therapy and control group(P>0.05). Conclusion:Patients with somatization disorder have continuous attention dysfunction, But the continuous attention function have improved after therapy. 〔Key words〕somatization disorder; continuous attention function; continuous performance test(CPT) 神经认知功能包括注意、记忆和执行功能等,注意又包括选择注意、持续注意和分散注意等,持续操作测验(CPT)可以用来检测患者的持续性注意功能。 研究发现,抑郁症、焦虑症等患者存在包括注意功能障碍在内的神经认知功能障碍[1,2],而国内外有关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相关研究还很少。本文应用持续操作测验(CPT)对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的持续性注意功能加以研究。 1对象与方法

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

第十章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ICD-11中采用了一组新的诊断类别,即躯体不适或躯体体验障碍(bodily distress disorder,BDD或bodily experience disorder,BED),取代了ICD-10中的躯体形式障碍类别。这个诊断类别下包括躯体不适障碍或躯体体验障碍、身体一致性烦恼两个特征类型。这一变化的内涵与2013年发布的DSM-5相似。由于ICD-11尚未公开发布疾病描述和操作性诊断标准,故本章疾病类别名称和诊断标准内容以DSM-5作为基本依据。 第一节躯体症状障碍 一、概述 躯体症状障碍(somatic symptom disorder,SSD)描述的是当患者有一个或多个躯体症状时,产生对这些躯体症状的过度困扰,出现过度的情绪激活和(或)过度的疾病相关行为,并由此导致显著的痛苦和(或)功能受损。患者的躯体症状既可以用一个已识别的医学疾病解释,也可以不符合任何医学疾病的诊断。也就是说,躯体症状障碍的识别和诊断并不强调躯体症状本身能否由器质性或功能性躯体疾病解释,而是强调当身体出现症状后个体的认知、情绪、行为等精神症状的特征、规律和后果。 关于躯体症状障碍发生率的研究资料较少,据之前对躯体形式障碍的研究推测,躯体症状障碍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为4%~6%,在初级诊疗中的发生率为5%~35%。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更多,生活质量更差,使用医疗资源更多。 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的相关危险因素可能包括:女性、低受教育水

平、低社会经济水平,童年慢性疾病史、虐待或其他创伤、共病躯体疾病(尤其老年患者)、共病精神障碍(尤其抑郁或焦虑障碍)、慢性病家族史等。 二、病因因素及心理病理机制 躯体症状障碍的病因和心理病理机制仍不清楚。已知人对躯体症状的感知会受到态度、信念和心理压力的影响。尤其当个人对躯体健康存在不切实际的观念、错误假设以及对躯体症状的过分关注、灾难化想象时,容易在出现躯体症状时激活过度的焦虑,这又令患者对躯体症状的感受更加敏感,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研究发现,成长发育时期对情绪的觉察能力低和负性情绪水平高的儿童更容易报告躯体症状,并且这一倾向会持续到成年。此外,童年时期家庭成员罹患慢性疾病,童年时期被忽视、受到躯体虐待也可能成年后更易报告躯体症状和频繁就医。还有研究发现,出现躯体症状后,如果存在慢性应激、不合理的应对方式、就医求诊失望、疾病角色加强、继发获益等因素有可能使症状更加持续,病情变得更加复杂。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 (一)临床特征 躯体症状障碍患者的突出临床特征是躯体症状造成的痛苦感和对躯体症状或健康的过度思虑、担心和(或)行为并导致患者功能损害。在遇到以下线索时医生需要想到对患者进行躯体症状障碍的相关评估:①现病史描述不清、前后不一致或涉及多系统不适症状;②虽然进行了充分检查和解释,患者的健康焦虑仍不能缓解;③将正常的生理感受归因为疾病问题;④重复检查;⑤避免体育活动等回避行为; ⑥对药物副作用十分敏感;⑦对同样的症状反复看多位医生;⑧医患关系令医生感到很受挫折。

躯体化障碍的特征是存在一种或多种躯体症状

躯体化障碍是躯体形式障碍中较常见的一类亚型。它是一种可以影响到多系统的具有多种症状的精神障碍。躯体化障碍有过许多名称,其研究历史也非常复杂。4000年前古埃及人首次描述了此综合征,并将其称为“癔症”。他们认为该障碍源子宫的自然移位,并尝试通过将“游走的子宫”拖回原位来治疗这种疾病。1859年,Briquet在巴黎的一所医院里观察了430以多种躯体症状为主的患者,将其称为“癔症”,在1951-953年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确立了癔症涉及多个系统的念。在其专著中进一步将癔症定义为在缺乏器质性病变的前下出现的多种戏剧性的和过分的躯体不适。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心理学家认为,自我防御机制在癔症转换症状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这种机制“心理能量”被转换成躯体症状。随后Steke1首次提出了躯体化的概念,认为这一概念等同于Freud的转换概念[1]。 病因和发病机制 躯体化障碍的病因学机制尚不确定,不同研究从生物、心理、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探索。 遗传学因素 躯体化障碍具有家族聚集性特点。研究显示,患者女性一亲属中约20070达到躯体化障碍诊断标准。躯体化障碍的家聚集性可以受到遗传、环境因素或两者共同的影响。寄养子究发现,若是女性在3岁前被寄养,并且其养父母有酗酒或反社会的问题,她们罹患躯体化障碍的风险增加5倍。随着寄养父母社会地位的不同,寄养子罹患躯体化障碍的风险也会相应改变[2]。 生物学因素 早期的“癔症性”信息处理理论认为,患者大脑对信息的加工缺陷导致了许多临床症状,这种缺陷可能是躯体化障碍患者及其生物学亲属躯体不适、症状无明确定位的精神状态和病理性赘述及一些社会、人际关系、职业功能受损等的基础。神经心理实验结果提示躯体化障碍患者注意和记忆功能缺陷。功能性神经影像学研究进一步发现躯体化障碍患者的一些特点,如双侧额叶对称性功能缺陷,优势大脑半球的功能障碍抑郁障碍患者更严重(亦见诸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非优势半球前部的功能障碍比后部的严重等。听觉诱发电位检查也证实躯体化障碍患者多伴有皮质功能异常。 社会心理因素 躯体主诉增多与独居、接受外界环境刺激较少、抑郁和焦虑情绪相关。人格特征、神经过敏及内向性格也与躯体化障碍的发生有关。 躯体化障碍与人格障碍之间的关联较早得到确认。Hudziak等和Cloninger等发现了躯体化障碍和边缘性人格障碍间的相似甚至交叠,女性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男性亲属罹患反社会

躯体形式障碍

神经官能症之躯体形式障碍 小张今年17岁,是高三的学生,自从两年前因为急性肠胃炎进过医院之后,她就患上肚子痛的毛病。一开始只是肚子痛,后来感到腹部放射性疼痛、后背疼痛,但是怎么也找不到具体的痛点,就是浑身不舒服。经过当地多家医院的反复检查,都没有找到具体的病因。后经朋友建议,转到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治疗。 心理专家接诊后发现,小张的疾病与她的心理焦虑冲突有一定关系。小张在初中的时候成绩一直不错,但自从上了重点高中,学习压力很大,虽然很努力,但每次考试总是在二三十名上。她对自己的学习越来越没有信心,非常焦虑,特别是到考试前夕,她的症状往往会加剧。专家最终诊断为躯体形式障碍(躯体疼痛化障碍)。 一、疾病名称 躯体形式障碍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症状为主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分或器官,各种医学检查不能证实有任何器质性病变足以解释其躯体症状,常导致患者反复就医和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常伴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这些躯体症状被认为是心理冲突和个性倾向所致,但对病人来说,即使症状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他们也拒绝探讨心理病因的可能。躯体形式障碍起病年龄大多较早,女性较男性为多。 、症状体征 1、疼痛为常见症状。部分涉及广泛,可以是头、颈、胸、腹、四肢等,部位不固定,疼痛性质一般不很强烈,与情绪状况有关,情绪好时可能不痛或减轻。 2、皮肤症状可以在瘢痕部位、肢体或关节部位出现麻木,皮肤出现串痛,皮肤的颜色异常等。异常的皮肤感如瘙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 3、胃肠道症状为常见症状。可表现嗳气、返酸、恶心、呕吐、腹胀、腹痛、便秘、复泻等多种症状。有的病人可对某些事物感到特别不适。 4、泌尿生殖系统常见的有尿频、排尿困难;生殖器或其周围不适感;性冷淡、勃起或射精障碍;月经紊乱、经血过多;阴道分泌物异常等。

04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一、目的及要求 1.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 3.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及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4.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二、各节应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基本概念 掌握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基本概念。 2.了解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制定的意义,熟悉诊断标准中的主要指标。 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国际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了解美国现行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3.了解我国目前所用的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了解CCMD-3的主要分类类别。 三、练习题 (一)选择题 【A型题】 1.关于制定诊断标准的主要目的,下列说法哪项不对 A.提高诊断一致性 B.便于医师或研究者之间的相互交流 C.能为不同理论学派的医师和研究者所接受 D.便于科研的病例选择 E.便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精神医学模式 2.有关等级诊断叙述,以下哪项不对 A.按疾病症状严重性成金字塔排列 B.如果病人既有分裂症状又有神经症症状,可以同时诊断 C.器质性精神障碍位于最顶端 D.如果既满足滥用,又满足依赖的标准,应诊断依赖 E.如果情感障碍与人格障碍并存,应首先诊断情感障碍 3.有关多轴诊断,错误的论述是 A.采用不同层面或纬度来进行诊断的一种诊断方式 B.由瑞士精神病学家Essen-Moller于1947年首先提出 C.可减少由于持不同病因学概念的医师间的诊断不一致和增加诊断的信息量 D.在DSM系统是五轴诊断,但以轴Ⅰ和Ⅱ为主 E.CCMD-3也是五轴诊断 4.对神经症的分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同目前的DSM-Ⅳ和ICD-10一样,CCMD-3也取消了神经症这一疾病类别 B.DSM-Ⅲ系统仍保留神经衰弱这一疾病类别 C.在CCMD-2-R中抑郁症候群被分为重症抑郁和抑郁性神经症,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疾病类别;而在CCMD-3中则进一步向ICD系统靠拢而进行了相应的更改 D.在DSM和ICD中,仍然保留了癔症这一疾病类别

意识障碍分类

意识障碍分类 意识是指机体对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刺激所做出应答反应的能力。意识的内容为高级神经活动,包括定向力、感知力、注意力、记忆力、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意识障碍是指人对外界环境刺激缺乏反应的一种精神状态。任何原因因引起的大脑皮质、皮质下结构、脑干网状上行激活系统等部位的损害或功能抑制,均可导致意识障碍。意识障碍可表现为觉醒度下降和意识内容变化,临床常通过病人的言语反应、对针刺的痛觉反应、瞳孔对光反射、吞咽反射、角膜反射等来判断意识障碍的程度。 1.以觉醒度改变为主的意识障碍 (1)嗜睡:是意识障碍的早期表现,病人表现为睡眠时间过度延长,但能被唤醒,醒后可勉强配合检查及回答简单问题,停止刺激后病人又继续入睡。 (2)昏睡:是较嗜睡重的意识障碍,病人处于沉睡状态,正常的外界刺激不能唤醒,需大声呼唤或较强烈的刺激才能使其觉醒,可作含糊、简单而不完全的答话,停止刺激后很快入睡。 (3)浅昏迷:意识完全丧失,可有较少的无意识自发动作。对周围事物及声、光刺激全无反应,对强烈的疼痛刺激可有回避动作及痛苦表情,但不能觉醒。吞咽反射、咳嗽反

射、角膜反射及瞳孔对光反射存在,生命体征无明显改变。

(4)中昏迷:对外界正常刺激均无反应,自发动作少。对强刺激的防御反射、角膜反射及瞳孔对光反射减弱,大小便潴留或失禁,生命体征发生变化。 (5)深昏迷:对外界任何刺激均无反应,全身肌肉松弛,无任何自主运动,眼球固定,瞳孔散大,各种反射消失,大小便多失禁。生命体征明显变化,如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等。 2.以意识内容改变为主的意识障碍 (1)意识模糊:表现为情感反应淡漠,定向力障碍,活动减少,语言缺乏连贯性,对外界刺激可有反应,但低于正常水平。 (2)谵安:是一种急性的脑高级功能障碍,病人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及反应能力均有下降,表现为认知、注意力、定向与记忆功能受损,思维推理迟钝,语言功能障碍,错觉、幻觉,睡眠觉醒周期紊乱等,可表现为紧张恐惧和兴奋不安,甚至可有冲动和攻击行为。引起谵安的常见神经系统疾病有脑炎、脑血管病脑外伤及代谢性脑病等。高热中毒、酸碱平衡紊乱营养缺乏等也可导致。 3.特殊类型的意识障碍 (1)去皮质综合征:双侧大脑皮质广泛损害而导致的皮质功能丧失。病人对刺激无反应,无自发性言语及有目的动作,能无意识地睁眼闭眼或存咽动作,

ICD-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使用说明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这一章有几种不同用途的版本。此版本《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适用于一般临床、教学和服务事业。 学习总引言,并仔细阅读某些类别开头的附加介绍和解释,对使用者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做对于F23.-(急性和短暂精神病性障碍)以及F30- F39节(心境{情感性}障碍)尤其重要。鉴于长期以来关于这些障碍的描述和分类存在一些著名的难题,我们对本分类的编制过程做了特别详细的解释。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诊断要点还应有助于促进临床教学,因为它们提示了临床实践的关键所在,而诊断的完整形式可见于大部分精神病学教科书。在研究的诊断标准并不需要更精确(因此也更严格)的情况下,诊断要点也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科研项目。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F00-F09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 ICD一10精神与行为障碍类别目录

意识障碍的最新分类法

意识障碍的分类 目前临床上对于意识障碍的描述用词较多。意识内容的障碍和觉醒状态的障碍在临床上是既有区别又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常相互伴随出现。 意识内容的障碍常伴不同程度觉醒障碍,觉醒障碍的早期均有意识内容的障碍,当达到昏迷时意识内容的障碍就不能表现出来了。 通常所说的意识障碍实际上是指人对外界环境刺激缺乏反应的一种精神状态。 ?意识障碍的程度 嗜睡——轻度意识障碍 昏睡——中度意识障碍 昏迷——重度意识障碍 浅昏迷 中昏迷 深昏迷 嗜睡:是程度最浅的一种意识障碍,患者精神萎靡,动作减少,表情淡漠,经常处于睡眠状态,给予较轻微的刺激或呼唤即可被唤醒,醒后意识活动接近正常,能勉强回答问题和配合检查。但对周围环境的鉴别能力较差,反应迟钝,刺激停止后又复入睡。各种生理反射存在。生命体征无改变。 昏睡:是较嗜睡更深的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范围明显缩小,精神活动极为迟钝,对较强的刺激有反应。在较重的疼痛刺激或较响的声音刺激下方可醒来,醒时能够睁眼,但缺乏表情,对反复问话仅能够简单而不完全的回答,回答时含混不清,常答非所问,各种反射活动存在。 昏迷:是一种严重的意识障碍,意识活动丧失,对外界各种刺激或自身内部的需要不能感知。可有无意识的自发活动,任何刺激均不能被唤醒。按对刺激的反应及反射活动等可分为三度即浅昏迷、中昏迷、深昏迷。 浅昏迷:意识丧失、随意活动消失,可有自发动作。对强烈的疼痛刺激可见有痛苦表情、呻吟、防御动作、呼吸加快等,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显改变。 中昏迷:对各种一般刺激均无反应,对强烈疼痛刺激可出现防御反射。眼球无运动,角膜反射减弱、瞳孔对光反射迟钝,呼吸减慢或增快,脉搏血压也可有改变,大小便潴留或失禁,可伴有或不伴有四肢强直性伸展。 深昏迷:全身肌肉松弛,强烈的疼痛刺激也不能引出逃避反应。眼球固定、瞳孔显著扩大,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眼前庭反射、吞咽反射、咳嗽反射、跖反射等全部消失。病理反射持续存在或消失。可有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等。 ?意识内容障碍为主的意识障碍 意识模糊 谵妄状态 精神错乱 朦胧状态 ?意识模糊 为意识水平下降的一种状态。病人基本的反应、简单的精神活动仍然保持,但病人对客观环境的认识能力及反应能力轻度受损,注意力涣散、记忆力减退,对周围事物的理解和判断失常,表现在对时间、地点、人物的定向力完全或部分发生障碍。 ?谵妄状态 临床表现为意识模糊伴有知觉障碍(幻觉、错觉)和注意力丧失。精神运动性兴奋是

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 一、疾病概述 躯体形式障碍是指一种以持久的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患者确实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但不能解释症状的性质、程度或病人的痛苦与先占观念。这些身体症状被认为是心理冲突和个性倾向所致,但对病人来说,即使症状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他们也拒绝探讨心理病因的可能。患者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二、疾病分类 神经症、精神科 三、病因及发病机制 1.个性特征 研究发现,此类患者多具有敏感多疑、固执、对健康过度关心的神经质个性特征。他们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于自身的躯体不适及其相关事件上,导致感觉阈值降低,增加了对躯体感觉的敏感性,易于产生各种躯体不适和疼痛。 患者内向、孤僻,对周围事物缺乏兴趣,对身体变化十分关注,具有自恋倾向的价格特征,可能成为躯体形式障碍发病的人格基础。具有敏感多疑、易受暗示、性格内向的人,在患躯体疾病时易出现短暂性躯体形式障碍。 2.神经生理 躯体形式障碍的患者存在脑干网状结构滤过功能障碍。个体一般不能感受人体内脏器官的正常活动,因为它们在网状结构或边缘系统等整合机构中被滤掉了,以保证个体将注意力指向外界,而不为体内各种生理活动所纷扰。一旦滤过功能失调,患者的内激感增强,各种生理变化信息不断被感受,久而久之这些生理变化就可能被患者体会为躯体症状。 3.心理社会文化因素 父母对疾病的态度、早年与慢性疾病患者生活在一起是发生躯体化障碍的易患因素。躯体化障碍和疑病症成人患者的症状常常是他们儿童期所看到的患慢性疾病家属的症状模式。儿童早期的疾病、童年期受到父母过度的照顾和保护或缺乏照顾都有助于成年后躯体化障碍的形成。 由于躯体症状较精神疾病易于为别人接受,所以患者更趋向于将心理症状归为躯体原因。另外,医生通过对症状的治疗或用所谓时髦的诊断名称,不恰当地强化了患者对身体疾病的认识等,也会导致躯体形式障碍。 文化因素对躯体化症状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某些文化取向不太接受个体公开的表达情绪,关怀和照顾常给予那些有躯体症状的人;此外,多数国家对精神病人持有偏见和歧视,这潜在地鼓励人们表现躯体症状而不是心理症状。 4.各学派的解释 (1)精神分析的观点 认为躯体症状是个体对自身内部或外部环境害怕的替代,是一种变相的情绪发泄。病人角色的概念,强调社会对病人角色的特权、补偿等强化效应,即通过患病,可以回避不愿承担的责任并取得关心和照顾,又称继发获益。 躯体形式障碍的躯体症状和躯体痛苦,是对愤怒、愿望等无意识满足的结果。主诉是患者对需要照料、关心、同情或注意的愿望的无意表达;躯体症状是一种用非言语性语言来表达愤怒;疼痛常常与需要照料和情感有关,通过疼痛主诉获得更多的照料和关心。

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与护理

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与护理 躯体形式障碍是一种以持久的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患者确实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但不能解释症状的性质、程度或病人的痛苦与先占观念。这些躯体症状被认为是心理冲突和个性倾向所致,但对病人来说,即使症状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他们也拒绝探讨心理病因的可能。患者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临床表现 (一)躯体化障碍又称Briquet综合征。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症状为主的神经症。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分或器官,各种医学检查不能证实有任何器质性病变足以解释其躯体症状,常导致患者反复就医和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常伴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多在30岁以前起病,女性多见,病程至少2年以上。常见症状可归纳为以下几类:l.疼痛 2.胃肠道症状 3.泌尿生殖系统 4.呼吸、循环系统 5.假性神经系统症状; (二)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三)疑病症; (四)身体变形障碍; (五)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 诊断 凡病人以一种或多种躯体不适症状为主要表现,而医学检查却不能发信相应的器质性病变的证据;或虽然有躯体疾病的存在,但与其症状的严重程度或持续的时间很不相称者,就要考虑到躯体形式障碍的可能。诊断主要根据临床特征。 根据患者描述的症状位置,用远伤病的诊断方法,即可见到病灶。 疾病治疗 治疗开始时要重视医患关系的建立。要以耐心、同情、接纳的态度对待病人的痛苦和诉述,理解他的确是有病,而不都是“想象的问题”或“装病”。因为,多数病人有过漫长的求医经历,其症状和痛苦可能曾被其他医生否定过。事实上,确有不少病人是带着被其他医生否定后的愤怒心情前来再次就诊。要如实告诉患者,此为实质性疾病,治疗不困难,可以解除思想顾虑。并采取积极的有效治疗,可以当时解除不适或疼痛,再次治疗可以痊愈。如暂时没有掌握揉摩治疗,也要将这一方法介绍,以便患者学习治疗。张怡曹等《芗揉摩治疗远伤》一文,详细介绍了检查和治疗方法。 心理治疗法 1、重视医患关系

ICD-10国际疾病分类精神与行为障碍

ICD-10国际疾病分类精神与行为障碍 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由世界卫生组织(WHO)1992年公布。本电子书由包括了ICD-10第5卷:“精神与行为障碍”之:“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的全部内空,是精神医学与心理学一般研究、临床、教学和服务工作的备必工具。 本分类对每一障碍的主要临床特征,以及任何重要的、但持异性较差的有关特征均进行了描述。随后,为大多数障碍提供了"诊断要点",指明确立诊断所需症状的数量和比重。诊断要点的措词使临床工作中做出诊断决定时有一定程度的变通,尤其在临床表现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医生不得不做出临时性诊断时。为避免重复,除那些仅与单一障碍有关的临床描述和诊断要点外,本文还为若干组障碍提供了临床描述和一般性诊断要点。 如疾病完全符合诊断要点的各项要求,诊断即可"确立"。如仅为部分符合,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记录一种诊断也是有益的。诊断者和其他使用者应决定在这些情况下是否做出某种不甚确定的诊断(例如,当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料时,诊断是"临时性"的;或当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时,则是"试验性"的)。同样,关于症状持续时间的说明也应视为一般性要点,而非严格的标准;当某些特殊症状的持续时间较指定时间略长或略短时,临床医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适当的诊断。 这些描述和要点不具有理论意义,也不充当有关这些障碍目前的认识水平的综合说明。它们仅仅是一系列症状和评论,许多不同国家的众多顾问和专家业已同意将其作为精神障碍分类中划分各个类别界限的合理基础。 引言 本节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是基于共同的、可被证实的病因而被归入同一组的。其病因是大脑疾病、脑损伤或其它导致大脑功能紊乱的伤害。其功能紊乱可能是原发性的,如直接或主要影响脑的疾病、损伤和伤害;或继发性的,如某些全身性疾病和障碍,脑只是众多受侵害的器官或系统之一。因为将所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障碍归为单独的一节有利于临床应用,所以酒和药物所致的脑功能障碍虽然按逻辑应属于本组,却被分类在F10-F19之下。 尽管本节所包括的各种精神障碍具有丰富的心理病理表现,但其基本特征不外乎两类。其一,一些综合征固定的和最主要的特征或者是认知功能障碍(如记忆、智能及学习功能障碍),或者是感觉中枢障碍(如意识和注意障碍);其二,另一些综合征最突出的表现在知觉(幻觉)、思维内容(妄想)、心境和情绪(抑郁、高涨、焦虑)或人格和行为的总体形式方面,而认知或感觉异常却很轻或很难被发现。与前一种障碍相比,后者归类于本节的基础并不牢固,原因是它所包含的许多障碍与那些归类于其它节(F20-F19、F30-F39、F40-F49、F60-F60中的状态在症状上相似,而且已知其发生不件广泛的大脑病理改变或功能紊乱。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不少大脑和全身性疾病的病因与这类精神障碍有关,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在这个临床取向的分类中如此安排这些障碍。

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

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躯体化障碍治疗方法: 躯体化障碍是一种以持久的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一组神经症。患者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患者确实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但其严重程度并不足以解释患者的痛苦与焦虑。对患者来说,即使症状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他们也拒绝探讨心理病因的可能。 躯体化障碍是躯体形式障碍中的一种疾病。该病表现为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和器官,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多伴有社会、人际或家庭行为方面的严重障碍。起病往往在成年早期,女性多于男性。 病因 1.遗传 躯体化障碍的发病原因还不为人知,但无疑它是一种具有家族聚集性的障碍。在一些研究中,大约20%的躯体化障碍患者的女性一级亲属也符合躯体化障碍的诊断。这种家族聚集性可以受到遗传、环境因素或两者共同的影响。 2.个性特征 一些研究结果表明女性躯体化障碍患者具有共同的病因,并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之间存在关联,而对男性患者而言,躯体化

障碍则更多地和焦虑障碍存在关联。 3.神经生理 躯体化障碍患者的双侧额叶存在对称性的功能障碍。非优势半球前部的功能障碍比后部的严重。躯体化障碍患者优势大脑半球的功能障碍比健康对照和抑郁障碍患者的严重。 4.心理社会因素 信息处理方法的缺陷可能形成躯体化障碍患者及其生物学亲属以躯体不适为突出的主诉,症状无明确定位和病理性赘述。有学者提出了躯体化障碍患者的社交模型理论,即患者在家庭中把症状的躯体化作为表达情感(如痛苦)的一种方式,期望从家庭中的核心成员那儿寻求支持和关心。 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位或器官,各种医学检查不能证实有任何器质性病变足以解释其躯体症状,最常见的症状是:胃肠道感觉异常,疼痛、打嗝、反酸、恶心、呕吐等,皮肤感觉异常,烧灼感、疼痛、痒、麻木、蚁走感等,皮肤斑点,性及月经方面的症状。症状常导致患者反复就医和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常伴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 诊断 CCMD-3关于躯体化障碍的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以多种多样、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在下

第七章 转换和分离障碍

变态心理学讲义 河北大学杨志刚 SynRhine@https://www.360docs.net/doc/6715634256.html,

变态心理学讲义 第七章躯体形式障碍和分离障碍 (Somatoform and Dissociative Disorders)

躯体形式及分离障碍 一、概述 二、躯体形式障碍(somatoform disorder) y疑病症(hypochondriasis) y躯体化障碍(somatization disorder) y转换性障碍(conversion disorder) y疼痛障碍(pain disorder) y身体畸形障碍(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三、分离障碍(dissociative disorder) y人格解体障碍(depersonalization disorder) y分离性遗忘(dissociative amnesia) y分离性漫游(dissociative fugue) y分离性身份障碍(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DID)

Breuer’s case of Anna O. and disorder Abnormal psychology 头痛,脖子和肢体麻痹,严重的咳 嗽,吞咽和说话困难。但没有可查 的物理原因。 4

概述 癔症的历史 y癔症(Hysteria),亦译作歇斯底里 y中世纪认为癔症是由于妖魔作怪、精灵附体. y18世纪认为癔症起源于神经系统和大脑的异常 y19世纪末,夏柯()认为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生理障 碍造成的,而弗洛伊德则认为癔症是无意识的动 机冲突所致 y自1980年,DSM-III取消了神经症(neurosis)这 个疾病名称。同时取消了“癔症”这个疾病单元, 改为转换和分离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的临床识别

躯体形式障碍的临床识别 [ 09-08-17 09:05:00 ] 作者:潘国平编辑:studa20 【关键词】躯体形式障碍临床识别 躯体形式障碍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患者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述症状的性质、程度、或其痛苦与优势观念[1],慢性化趋势及精神残疾不仅对患者生活和工作产生危害,同时也已成为医疗服务的高消费者,导致保健资源的过度利用,助长了医疗费用的日益增长,因此对于此类疾病的认识引起了医学界的重视。 1 躯体形式障碍的临床表现与诊断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1]和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2]列出了躯体形式障碍的五个亚型: 1.1 躯体化障碍(somatization disorder,F45.0)主要特征为多种多样、反复出现、时常变化的躯体症状,持续时间至少两年。可涉及任何系统和部位,反复到医疗机构就诊。最常见症状为疼痛、胃肠道症状、性功能障碍、假性神经症状。为慢性波动性过程,通常存在明显的焦虑和抑郁,伴有社会、人际和家庭方面的长期功能损害。 1.2 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undifferentiated somat- oform disorders,F45.1)主要特征为躯体症状的主诉具有多样性、变异性的特点,有患者的社会功能障碍。除病程短于两年外,符合躯体化障碍的标准。 1.3 疑病症(hypochondriasis,F45.2)主要特征为担心或相信患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的优势观念。正常的或普通的感觉与外观常被病人视为异常的或令人苦恼的,认为自己存在畸形或变形,其注意力常仅集中在身体的一个或两个器官或系统,并且抗拒接受多位不同的医生关于其症状并不意味着躯体疾病或异常的反复保证。 1.4 躯体形式自主神经紊乱(somatoform autonomic dysfunction,F45.3)主要特征为症状集中在主要受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或系统的躯体障碍,即心血管系统、胃肠道系统、呼吸系统及泌尿生殖系统。病人在自主神经兴奋症状的基础上,又附加了主观性的症状,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等,并坚持将症状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但检查不能证明这些器官或系统发生了躯体障碍。 1.5 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persistent som- atoform pain disorder,F45.4)主要特征为持续、严重的疼痛,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

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

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 *导读:躯体形式障碍是男女均有,病因尚不明。心理学家认为其病因与内在心理有关,发病者多为情绪抑郁者。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 躯体形式障碍是男女均有,病因尚不明。心理学家认为其病因与内在心理有关,发病者多为情绪抑郁者。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 *1.躯体化障碍 躯体化障碍常见临床症状有胃痛、恶心、呕吐、皮肤瘙痒、酸痛、刺痛、有斑点等。月经来潮时,症状会明显加重。月经过后,症状会减轻。症状不缓解时,患者会出现明显的焦虑、抑郁症状。检查没有阳性发现,手术探查也没有查出任何病因。疾病缓慢发展,久治不愈。女性发病者多于男性,多在20岁-30岁期间发病。治疗常使用止痛药。长期用药后会对药物形成依赖。

*2.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临床表现与躯体化障碍相似,病程为2年。临床表现明显者,抑郁情绪反复出现;临床表现不明显者,抑郁情绪调整后,疾病就痊愈。 *3.疑病症 疑病症指病症未消除,患者相信疾病持久性存在,反复到医院就诊。就诊时,患者经常敏感多疑,不完全相信医生,不按照医生的指导服用药物。服用药物时,又怕药物副作用大,对自身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不服用药物,又担心疾病无法痊愈,长期困扰自己。服用药物后,对药物疗效要求过高。若没有获得明显疗效,就想立即停用药物,换用别的药物。患者怀疑任何事情都缺乏依据,只是凭空想象,不切实际。当医生纠正其错误思想时,又执迷不顾,认为医生想法错误。反复就医,反复检查,病程延长,治疗难度增大。

躯体形式障碍有哪些临床表现,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如果大家还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医院的医生,医生会根据多年临床经验告知答案。祝患者早日恢复健康,治愈疾病。

意识障碍的分类

意识障碍分类 (1)嗜睡 是程度最浅的一种意识障碍,患者经常处于睡眠状态,给予较轻微的刺激即可被唤醒,醒后意识活动接近正常,但对周围环境的鉴别能力较差,反应迟钝,刺激停止又复入睡。 (2)昏睡(混蚀) 较嗜睡更深的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范围明显缩小,精神活动极迟钝,对较强刺激有反应。不易唤醒,醒时睁眼,但缺乏表情,对反复问话仅难作简单回答,回答时含混不清,常答非所问,各种反射活动存在。(3)昏迷 意识活动丧失,对外界各种刺激或自身内部的需要不能感知。可有无意识的活动,任何刺激均不能被唤醒。按刺激反应及反射活动等可分三度:浅昏迷:随意活动消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显改变,可伴谵妄或躁动。深昏迷:随意活动完全消失,对各种刺激皆无反应,各种生理反射消失,可有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全身肌肉松弛、去大脑强直等。极度昏迷:又称脑死亡。病人处于濒死状态,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脑电图呈病理性电静息,脑功能丧失持续在24小时以上,排除了药物因素的影响。 (4)去大脑皮质状态 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意识障碍。它与昏迷不同,是大脑皮质受到严重的

广泛损害,功能丧失,而大脑皮质下及脑干功能仍然保存在一种特殊状态。有觉醒和睡眠周期。觉醒时睁开眼睛,各种生理反射如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吞咽反射、咳嗽反射存在,喂之能吃,貌似清醒,但缺乏意识活动,故有“瞪目昏迷”、“醒状昏迷”之称。患者常可较长期存活。常见于各种急性缺氧、缺血性脑病、癫痫大发作持续状态、各种脑炎、严重颅脑外伤后等。 (5)谵妄 系一种特殊类型意识障碍。在意识模糊的同时,伴有明显的精神运动兴奋,如躁动不安、喃喃自语、抗拒喊叫等。有丰富的视幻觉和错觉。夜间较重,多持续数日。见于感染中毒性脑病、颅脑外伤等。事后可部分回忆而有如梦境,或完全不能回忆。

焦虑躯体症状专家共识

综合医院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诊断 治疗的专家共识 失眠、疼痛、乏力、全身不适、异常感觉及心血管、消化、呼吸、泌尿生殖系统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症状是焦虑、抑郁与躯体化患者的常见躯体症状和主要就诊原因,情感症状往往被躯体症状掩盖,难以引起重视。综合医院医生不能正确识别处理,造成患者病情迁延,辗转各处就诊,大量消耗医疗资源,损害社会功能,甚至加剧医患矛盾。如何快速识别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并运用有效手段进行干预成为综合医院医生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心理学与行为神经病学组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循证医学原则,参考美国精神病联合会、加拿大焦虑障碍协会、美国临床肿瘤学会等专业学会制定的最新指南,结合我国综合医院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诊断治疗的临床实践,形成本共识,以期为广大综合医院临床医生提供借鉴与帮助。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在综合医院相当普遍,国外研究发现超过50%的初级保健诊所就诊患者。存在焦虑、抑郁或躯体化症状。国内多中心、大样本调查显示焦虑障碍、抑郁障碍、焦虑和抑郁障碍共病的校正患病率在综合医院就诊患者分别为8%、12%、4%,远高于一般人群患病率。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可涉及神经、心血管、消化、呼吸、泌

尿生殖、内分泌、运动等多个系统,是脑卒中、高血压、冠心病、消化性溃疡、糖尿病、哮喘、癌症等躯体疾病发生或进展的危险因素。我国综合医院医生对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识别诊断率低,合理治疗率更低。综合医院对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状的诊断多采用"状态"和"障碍"等,本共识参考相关指南及疾病诊断标准并结合临床实践,首先对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状态"和"障碍"等临床诊断用语进行区分与描述,有助于临床使用。"状态"一般指严重程度达中等或以上,超出患者承受或调节能力,对生活和社会功能造成影响,需要医学处理的状况(如"抑郁状态""焦虑状态",躯体化更多诊断为"躯体化"或"躯体化症状");"障碍"则符合精神科相关疾病诊断标准。"状态"其广义的内涵包括已达"障碍"诊断标准者。一般不主张综合医院非精神科医生做出"障碍"诊断。但对障碍的识别与区分有助于患者得到重视和恰当的处理。 综合医院医生应该了解焦虑、抑郁与躯体化症 状在综合医院可单独或混合存在,或与躯体疾病同 时出现,需要识别主要的临床相,是否达到障碍之 程度以及与躯体疾病的关系。临床较多见以下几种情况:(1)躯体疾病伴发的焦虑、抑郁或躯体化状态,并未达到"障碍"疾病诊断标准,可能与躯体疾病产生的心理社会反应或治疗等有关;(2)同时符合躯体疾病与焦虑障碍、抑郁障碍、躯体形式障碍中一种或多种的共病情况也很多见;(3)仅符合焦虑状态、抑郁状态或躯体化症状,并无明确躯体疾病;(4)有些疾病本身发病机制涉及情绪相关脑区、神经递质、激素等改变,诱发焦虑、抑郁、躯体化症状,如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