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案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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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案例思考

▼一、马克斯.韦伯关于四种“理想类型”的法律

法律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是相互推动的,正是社会变迁不断推进着法律的现代化发展。德国著名的法社会学家M.韦伯通过“形式”与“理性”两个核心概念,建构了法律发展进程中的四种“理想类型”的法律运行模式,即:实质非理性、形式非理性、实质理性、形式理性。以下是法律的四种“理想类型”的具体案例(事例):

1.实质非理性

例子:所罗门国王的非形式非理性判决:圣经上记载了所罗门国王的一个判例:两个妇女都分别声称一男孩是她们各自的儿子,却都无法证明,所罗门也无法确定。他宣称既然双方的声称都具有可信性,那么就将此男孩劈为两半,每人一半。结果其中一个女人说,“把孩子给她吧!”,而另一女人说:“对,一人一半”。这时所罗门国王说,把孩子给放弃孩子的那个妇女吧,因为她的放弃行为本身就证明了她是孩子的真正母亲。

分析:没有人知道国王运用的是什么规则,以及为什么运用之。只知道结果是非常合理、公道的。(没有人知道其规则和推理)

2.形式非理性

例子:判案有严格程式,但结果不可预测;历史上各种伴随隆重仪式的神明裁判(ordeal;judicium dei)如水神判、火神判;直到后来用陪审制度取而代之,“民之声”取代“神之声”。

分析:有规则,但推理过程没办法预测。

3.实质理性

例子:依据宗教的、政治的、道德的规则进行裁决;如伊斯兰教依据古兰经等神的启示来定案。

分析:推理过程是理性的。但规则是不明确的,或只是一些道德的规则和政治原则。法律的原则变得模糊不清了。换言之,法律规则不是明确的,确定的。

4.形式理性

例子:美国最高法院于1931年复审了一件驾驶飞机穿越州界的上诉案。美国立法中当时有禁止驾驶带引擎的运输工具穿越州界的法律,上诉人因驾驶飞机而依照此法律被判有罪。上诉后,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上诉人无罪,因为该法(1919年通过)在枚举运输工具时并未提到飞机。该审判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形式的;根据法定条文按逻辑推理判决,是理性的。

分析:有固定的规则,推理过程也很明确。但结论未必是合理的。

1.结合上述四个案例(事例),谈谈韦伯关于法律的四种理想类型的分类具有什么样的法社会学意义?试比较这种四种“理想类型”的法律运行模式,指出其各自具有什么优劣?

2.韦伯认为,形式理性的法律制度是现代资本主义法的特征,因而,“形式理性”便构成了法律现代化的标准,你认为韦伯这一观点正确否?为什么?你认为法律现代化的标准是什么呢?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第29卷第3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V ol.29, No.3 2009年3月 Journal of HuBei TV University March. 2009, 081~082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贾春生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内容提要] “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这一命题的基础就是把法律与秩序等同,这就忽视了法的自我衍生功能而认为国家法的无用。在把这一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后作者认为法律制度是法律发展的关键,尽管这个结论也是现象性的。 [关键词] “活法”;法律制度;“无限倒退” [中图分类号] 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427(2009)03-0081-02 一、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内涵 埃利希在《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中,提出一命题: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1]。埃利希以这个命题来作为其对《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的高度概括,它的特点就是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社会本身蕴含了实际支配社会生活的“活法”,“活法”是法律条文的丰富来源。对待埃利希命题的理解,需要在埃利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一前提下来看待。正如埃里希对利益法学所进行批判时所说“正确地对待‘利益情况’以认识法律的目的为前提,因为不顾及法律的目的,也许能决定何种利益实际上被涉及到,但其实并不能决定何种利益应被优先照顾。”[2]同样,如果离开埃里希所要达到的目的,确实也可以知晓这一命题的内涵,但也许不会了解埃利希所优先强调的为何物。 埃利希的命题的提出有两个目的,一方面,为了反对概念法学的“成文法规是法的唯一法源”的观点,埃利希提出了这一命题。以这一命题为基础,来建构“一种新的社会法律观,一方面提倡法官的创造性作用,另一方面特别重视社会事实在法源中的作用”[3]。另一方面表达对传统法律概念的反对,即法律是以国家支持的强制性秩序。他认为这就包含了四个因素“有三个并不是法律的必要因素,因而需要排除在法律概念外。第一,由国家创造;第二,法院判决根据;第三,它是判决而来的法律强制力的根据;只有第四个因素是他学说的出发点,即法律是一种秩序化”[4]。 埃里希就是以此进行推演,即把法律和秩序等同。“如果我们不再把秩序作为人类可以建构的产物,我们的视野就会开阔,秩序的形成绝不是一套深思熟虑的而制定出来的规则体系单独作用的结果”[5]。而人类社会秩序的形成很明显是先于法律,所以作为人类内在秩序的“活法”也就因此同样先于法律存在;先于法律存在的“活法”在法律未出现时调整着人类社会;同样在,有了法律之后,“活法”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实际发挥作用。 由此可以看到埃里希的这一命题,一方面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是法中很小的一部分。所以,立法、司法的发展因其国家性也就不是法发展的重心;而法学又是以国家法为对象,所以法学的发展也同样不是法发展的重心。另一方面埃里希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并不起多大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活法”,而“活法”是“人类社会的内在秩序”。埃里希认为在法律所涵盖的领域,并不存在多少要由律师来解决的纠纷。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反社会的情形及如何解决这些情形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活法”。“活法”存在于司法决定、商业文件、社会组织的秩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法官来说,不仅仅要理解成文法,更重要的是理解“活法”。这就要求法官在制定法未涵盖的范围内,运用“自由判决”的方法,发现法律适用法律。既然“活法”是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同时这种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又是一种社会秩序,存在于社会当中,以此来看,法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也就是不言而喻了。 二、埃利希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 埃里希的命题指出了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而非立法、司法与法学。这种把法律为何发展及发展动力的答案求助于社会的观点并不是思想史上的第一次。自18世纪以来,诸多的西方法律学者均把法放置于法于社会的关系中来进行研究。如孟德斯鸠强调并致力于探讨地理、气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历史法学派的法学家在法律的研究中也在从“民族精神”、“法的观念”的社会土壤中去发现法的内涵。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认为法的发展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依赖关系。有的人也正是从此点出发认为埃里希的命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对社会依赖性”观点的发展,如有人认为“他对社会性以及社会的依赖关系的论述,则进一步发展了卡尔·马克思的学说” [6]。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题是一定经济基础决定一定法的内容,一定经济基础的发展决定了一定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这个命题与埃利希的命题有所差别但也有所共同之处。因为经济是一个社会的基础,所以本节通过对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阐述,来发现这两个命题在法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上的异同。 (一)相同点 1.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发展对社会有依赖性。埃利希认为法的发展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法的发展。 2.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埃利希认为,以国家法形式出现的法律条文仅是法中的一小部分,大量的法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是人类组织的“内在秩序”即“活法”。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主观的产物而是一定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 (二)不同点 1.两者在社会(经济基础)在法发展中的地位上存在差异。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即埃利希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的发展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 [收稿日期]2009-01-01

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

风笑天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笔记 重点:抽样;测量与操作化;理论与研究;实地研究;定量分析 ☆☆ 第一章导论 1、社会研究(social research):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进而理解我们周围的社会世界,预测社会发展、变迁的趋势。其方法体系包括:方法论;研究方式;具体方法与技术。 社会研究的三个基本特征:研究的主题是社会的而非自然的;研究方式是经验(经验性,指社会研究必须依据可感知的资料)的而非思辨的;研究的问题是科学的而非判断的[是否正确]。 方法论(methodology):方法论所涉及的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社会研究中的方法论所涉及的主要是社会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包括两种基本的、同时又相互对立的方法论:实证主义方法论和人文主义方法论。其中实证主义方法论一直占据主流位置。 实证主义方法论:社会研究应该向自然科学看齐,将社会现象当作纯粹客观的现象来测量分析,通过对社会现象进行具体可观的观察,对经验事实做出客观的研究结论。在研究方式上,定量分析是其最典型特征。 人文主义方法论:充分考虑人的特殊性,要发挥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性,深入人的内心世界去理解其行为及其社会后果。人文主义者结合人类行为主体对社会世界的认识能力和能动特性、思维和意志等,来描述或建构研究对象的经验世界。在研究方式上,定性研究是其典型特征。 3、研究方式(research mode):指研究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或研究的具体类型,包括贯穿社会学研究的全过程的程序、策略、方法等。通常有四种类型: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实地研究。心理学者通常采用实验研究;社会学者-调查研究;人类学者-实地研究;传播学者-文献研究式。 研究方式的选择:与所研究现象的性质、研究对象的规模、研究所采用的分析单位、研究所

教育研究方法之案例分析法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之——案例分析法 成都市金兴北路小学彭碧柳一、什么是案例分析法 (一)案例的含义 什么是案例呢?简单地说,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什么是教育案例分析法?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之一。它是对有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特征和意义的含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具有启发性的典型性事件开展研究和分析,从中激起反思,揭示规律,探索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也是具体行为的一种教育科研方法。 (美国的教育学者)理查特(Richert,A.E)说:“教学案例描述的是教学实践。它以丰富的叙述形式,向人们展示了一些包含有教师和学生的典型行为、思想、情感在内的故事”。 托尔说:“一个出色的案例,是教师与学生就某一具体事实相互作用的工具;一个出色的案例,是以实际生活情景中肯定会出现的事实为基础所展开的课堂讨论。它是进行学术探讨的支撑点;它是关于某种复杂情景的记录;它一般是在让学生理解这个情景之前,首先将其分解成若干成分,然后再将其整合在一起。” 教学教育案例是一个富有深刻道理的实际故事,这个故事有背景、有冲突、有问题、有活动形式和结果;是师生围绕一个主要问题或主要任务,经过曲折多样的教学过程而取得显著效果及经验教训的一种发人深思的教育教学实例。 (二)案例的特征

1.典型性。讲述的是一个故事、事例,有相对完整的情节,能反映出事件发生的特定背景;叙述要具体、特殊,反映了教学活动的基本过程;同时,这些活动与过程能够体现教育的内在规律,体现教学设计的基本思想。它既可以是成功的范例,也可以是“尚未成功”的典型情景。 2.研究性。指教育教学案例本身具有现实意义、借鉴作用和理论探讨的价值,可以正面获得经验或反面获得教训,能提炼出某些理论或观点。 3.启发性。指教育教学案例本身生动有趣,能提出问题,能引发思考,能产生观念上的不平衡。 教育教学案例可以是一个片断、一个情节,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教育事件或课堂教学过程。教学案例实际上就是教师对自身教学工作的自我叙述,叙述自己的教育活动方式,自己对教育的理解,自己的成长经历,其丰富感人的材料和富于动态的描述必定给抽象的教育教学理论以生命和血肉,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供生动的注解。它不一定非要做到像研究工作那么“严谨”,但其形式要简洁,主题要明确、集中。 二、为什么要写教育案例 1、促进理论内化 案例是理论的故乡。针对困惑,我们教师可以选取典型事例写成案例,通过案例的形式学习运用理论,有效地把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可以避免为应付培训而被动学习理论的学习方式,使

《秘书文档管理》思考题及案例分析附答案解析1

第一章文书和档案 1.试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谈谈文书和档案之间的关系。 【答案】文书和档案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概括地说,文书是档案的重要来源,档案是文书的主要归宿。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第一,文书和档案是同一文件在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具有相同的来源。 第二,文书有条件地转化为档案。 从历史上看,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长期处于“一体化”状态。我国从商周时期就出现了文书,相应地,出现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那时的文书和档案之间、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之间没有明确界限,文书部门和文书工作者同时也是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3000年,其间虽有唐宋时期并不十分明显的分工,但文书、档案工作一直在总体上处于合一状态。 民国时期,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出现了文书档案连锁法,也就是文书和档案统一分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在1956年内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以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至此,新中国的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各自成为独立的系统。 进入20世纪80年代,“档案与文件管理一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随着办公自动化的不断普及,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利用内部网络和“文档一体化”软件,将文书的制作、办理等文书程序和归档、检索、提供利用等档案工作程序整合起来,同步完成或连续完成,大大推进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一体化的进程。 通过上面的回顾,可知在历史上,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合多分少,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统一管理是当前和今后文件管理的基本趋势之一。 文书和档案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也有明显的差别: 第一,二者在文件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其作用和价值重点不同。 第二,不是所有文书都可以成为档案,只有一部分文书可以变成档案。档案只是文书的主要归宿,而不是唯一的归宿。 第三,档案中除由文书变来的部分之外,还有其他部分。 2.文书和档案各有哪些种类?它们有什么作用?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研究的特点如下: 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因素对法律运行过程的影响。如社会因素对于立法的影响,对司法的影响,对手法行为的影响。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参考定量方法的说明) 法社会学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继受性质(参考我那个三大法学派内容)近三十年来,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上呈现出融合、复杂的态势。多种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方法在研究同一主题时共存,即打破传统社会学和法社会学的宏观与微观割裂、静态与动态分离的研究范式,出现了以问题为结点的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静态与动态的结合,理论与方法的边界在研究主题上也逐渐模糊,出现一种融合趋势 法社会学研究的意义 1法社会学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实现法学理论与方法的融合 法律社会学由于法律现象的特殊性,迄今为止更多的还是倚重方法论层面和定性研究方法中的方法,但是法社会学一直在引入一些定量的研究方法,也是强调理论与方法的结合。一方面法社会学仍然重视定性研究,因为法社会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置于社会母体之中,是在与社会的关系之中去研究的,这种关系研究就须采用与此相对应的方法如结构主义、功能主义、互动论、交换理论、冲突论、系统论等等,而关系研究本身是一种动态研究,主要需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而法社会学同时又通过量化研究去回答了各种社会因素如何对法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发生影响的问题,布莱克《法律的运行行为》就是这样的代表作。 2法社会学通过中立的价值立场达成法学研究宏观与微观的穿梭 在法社会学领域,研究需要通过各种微观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来达成宏观的结论,但是同时,法社会学这种宏观结论的达成是通过微观统计中的不预设价值立场的中立的客观的分析实现的。这种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首先表现在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中,他一直在探索现代社会中渐增的规训力量的着落点,最终落在现实生活中微观层面的无数的局部环境上,如各种规训场合如监狱,各种常态化的惩罚方式从而建构起他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这种微观场景下获得的价值中立的各种数据与思考最终都成为他的大理论的基石。 3法社会学通过研究对象的预设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往往是行动中的法,法社会学既要研究相对静态的法律秩序,也关注于法运行状态的历史性的,流动性的全过程,从很大程度上,它不仅关注制度本身。强调从静态的、平面的事实与现象描述向主体间性的、关系的这种事实与动态过程描述与揭示转变。法社会学也因此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缺点 首先是法社会学研究的共有缺陷,第一,法社会学研究的只是利益,制度只是手段,这让法社会的研究预设了价值中立的立场,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就忽视了制度正义的问题,也不利于法律信仰之塑就。第二,纯粹的法社会学只重视定量分析而不重视定性研究,这导致了很多问题,一方面,定量研究的样本科学性始终存疑,另一方面,即使样本正确,但也很容易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研究方法读书报告 杨磊 本人通过前人经验分别从每个章节进行归纳总结,把一些自认为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整理成一篇五千字左右的读书报告,个人能力有限,如有错漏之处,望老师批评指正。 第一章导论 一、科学方法 1、知识的几种来源:常识:众人经验的积累。传统:历史形成的观念,经验个人经历的积累。权威:众人公认的依据,科学:符合逻辑的经验总结。科学的特征:科学是经验的,根植于、依赖于,科学是命题式的,形式结构,科学是逻辑的,符合正确的思维,科学是操作的,可实际检验,科学是趋于抽象的。概括、理论,科学是趋于系统的,完整体系,科学是累积的,相对的、部分的。 二、社会研究的概念与特征:1.社会研究的定义,研究:提出问题,寻求答案的过程。社会研究:利用经验去研究人们的行为、态度、特征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所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2.社会研究的特征,研究的主题是社会的,而非自然的。研究的方式是经验的,而非思辨的。研究的问题是科学的,而非判断的。3.社会研究中的困难人的特殊性:感情、意识、霍桑效应;研究的干扰性:研究本身是一种行为;现象的复杂性:果多因、一因多果;特定的限制:伦理的、政治的、法律的; 三、方法体系:方法论研究的逻辑和哲学基础;研究的规则和程序体

系; 四、研究过程: 1.选择问题阶段:研究主题与研究问题 2.研究设计阶段: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案 3.资料收集阶段:四种主要方式 4.资料分析阶段: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 5.得出结果阶段:研究报告与成果交流。 第二章:理论与研究 一、理论及其层次:1.理论的层次:宏观理论,中观理论,微观理论; 2.衡量理论优劣的标准:范围广泛,精确性高,结构简练。 二、理论的结构: 1、概念:对现象的一种抽象,事物的属性在人们主观上的反映2.概念的功能:提供交流的工具,提供观察的视角能够分类和概括构成理论的元素;3.变量:具有一个以上取值的概念可以实际测量的概念;4.变量间关系:相关关系(共变关系)因果关系,共变关系,时间顺序非虚假关系;5.命题:关于概念的特征或概念间关系的陈述;6.假设:关于变量的特征或变量间关系的陈述可用经验事实检验的命题;7.理论建构研究:归纳推理从观察到概括从概括到理论暂时的、相对的、或然的理论;8.理论检验研究:演绎推理竞争解释与理论检验的需要。 第三章:选择研究问题 一、研究问题及其来源1、什么是研究问题:研究主题问题领域2、研究问题的来源:社会现实,个人经历,相关文献。 二、选题的标准1、重要性:意义、价值;理论、实践; 2、创造性:知识积累、独特之处 3、可行性:主、客观限制。

《秘书文档管理》思考题和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编辑定稿)备课讲稿

《秘书文档管理》思考题和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编辑定稿)

第一章文书和档案 1.试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谈谈文书和档案之间的关系。 答:文书和档案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概括地说,文书是档案的重要来源,档案是文书的主要归宿。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第一,文书和档案是同一文件在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具有相同的来源。 第二,文书有条件地转化为档案。 从历史上看,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长期处于“一体化”状态。我国从商周时期就出现了文书,相应地,出现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那时的文书和档案之间、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之间没有明确界限,文书部门和文书工作者同时也是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3000年,其间虽有唐宋时期并不十分明显的分工,但文书、档案工作一直在总体上处于合一状态。 民国时期,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出现了文书档案连锁法,也就是文书和档案统一分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在1956年内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以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至此,新中国的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各自成为独立的系统。 进入20世纪80年代,“档案与文件管理一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随着办公自动化的不断普及,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利用内部网络和“文档一体化”软件,将文书的制作、办理等文书程序和归档、检索、提供利用等档案工

作程序整合起来,同步完成或连续完成,大大推进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一体化的进程。 通过上面的回顾,可知在历史上,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合多分少,将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统一管理是当前和今后文件管理的基本趋势之一。 文书和档案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也有明显的差别: 第一,二者在文件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其作用和价值重点不同。 第二,不是所有文书都可以成为档案,只有一部分文书可以变成档案。档案只是文书的主要归宿,而不是唯一的归宿。 第三,档案中除由文书变来的部分之外,还有其他部分。 2.文书和档案各有哪些种类?它们有什么作用? 答:文书的种类:文书按其使用者的身份,可以分为私人文书和公务文书。私人文书有书信、日记、自传、遗嘱、家谱、著作手稿、房契、地契等。公务文书即公文的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按作用可以将公文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第二,按行文方向可以将公文分为下行文、平行文和上行文三类。 第三,按来源和使用范围可以将公文分为外发文件(发文)、收来文件(收文)和内部文件三类。 第四,按功能性质可以将公文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部署性公文、知照性公文、报请性公文、批答性公文和奖惩性公文。 第五,按时限要求可以将公文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 第六,按机密程度可以将公文分为机密公文和普通公文。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腐败的历史源远流长,它是与公共权力同生共长的。权力既可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朝权利的自我膨胀、权力变异、权力腐败的方向发展,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司法腐败是腐败现象中的一种。近年来,司法腐败日益严重,愈演愈烈,“目前,我国司法腐败的现象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蔓延”,“部分法官、检察官等已经成了产生腐败的污染源”。若不及早遏制和清除,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弘扬正气,维护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就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清除司法腐败。 一、司法腐败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为了谋取或保持不正当的私人利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利用司法职权从事非法行为。在我国,司法机关通常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等。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江泽民阿志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历史事实说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综观近几年来,司法腐败在我国的发展速度之快、蔓延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众、影响之恶劣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这些腐败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严格执法、违法办案,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又是当前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现象反映本质,从司法腐败的典型行为中,我们不难剥离出司法腐败的本质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担负着巩固统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权益的神圣职责。司法腐败摧毁了这一防线,玷污了这最后的净土。 二、司法腐败的原因 司法腐败究其存在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它既有司法机构内部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外部原因,既有司法腐败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有机构、部门和国家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虽然我国建立了很多的监督制约机制,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大对司法权的监督、群众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以及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然而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可能形成司法机关监督不力或不受监督局面。 第二、司法腐败的另一外在原因是地方行政权力腐败的推动。所谓地方保护主义实质上就是地方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勾结,共同完成某中交易、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共I司完成腐败行为。虽然司法部门是个独立的业务系统,但其干部

法社会学论文

论人治与法治 法治,其定义为:国家用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法制变成法治,就要以人们的权利平等、权力制衡、司法、立法和执法相互独立作为前提。不然法治就难以产生社会秩序。法治的效果和成本的高低除了依赖于法律制度与法治的本身的成本与优劣之外,主要就是要看人们的道德水准。不管多么完善的法律制度与法治,对野兽是没有效果的,除非将其杀死。道德水准极低的人们,其行为、其性质接近野兽,其法治成本其高无比。 所谓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道德高度变为德治,必须以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为前提。人治成本的高低以及效果的好坏除了依赖于人们的道德水准外,主要看国家治理的道德水准。只有贤德完善的人作国君,才有上梁正而下梁不歪的效果,社会秩序才会产生。若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道德水准极低,形同野兽,弱肉强食,其人治成本就会极高,其人治也就无效。 一个没有贤君的国家,人治是无效的;一个没有清楚界定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法治是无效的。人治与法治各有优劣,各有不同的前提。一个国家,清一色的法治不好,也无效;清一色的人治也不好,也无效。最有效的治理是要找出人治与法治的最佳比重和不同的适用范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越来越纷繁复杂,传统的经济管理手段越来越不能适应需要,以法治国,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已是势在必行。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为政在人"的积习很深,如果不对人治和人治思想进行彻底的清算,我们很难真正树立起法的权威,所谓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许多问题的是非曲直,不是依靠法律条文,往往得由领导人来裁决,从而也造成了许多问题上争论不休。作为一个封建统治历史悠久的国家,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有些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了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制就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是人治的表现形式之一。所谓人治,最基本的特征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超乎社会之上,处理事务和管理社会生活,完全以个人的意志、愿望、能力、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道德品质为转移。实现这样的统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很强的专横性。 人治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历史上看,就是每朝最高统治者无一不总揽全国军事、政治、经济、司法大权,所有政事听凭这个人独断专行。"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唯予一人有佚罚","听予一人之作猷","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为了防止大权旁落,历来的君主帝王一再削弱宰相的权力,致使"三公九卿,形同虚设"。人治的另一个特征,是实行"亲贵合一"的组织原则和推崇"忠孝"思想。由于皇权至高无上,与皇帝有血缘关系的皇族和外戚分享着特殊尊荣。汉、唐、明等朝代都有宦官专权和外戚干政的现象。"任职终身"、"荫泽子孙",是人治的又一特征。在中国历史上,除了政治的变故和权力的倾轧外,没有哪位皇帝是活着时就主动让位的。至于每一朝代的各级官吏的选拔和委任,无论是分封制、荐举制、九品中正制,还是后来的科举制,几乎无一例外地保障他们终身乃至世代为官的特权。人治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常常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以礼断狱"、"以言代法"、"以人代法"、"重德轻刑"。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解决"人治"问题上采取了各种措施,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还很不完善,人治和人治思想依然有它的市场,人治是中国经济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经济现代化要求必须实行法治,彻底摒弃人治。法治是近代大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近代西方的法治,推动了西方生产力的迅猛发展,

案例分析教材思考题参考答案

2008年案例分析教材思考题参考答案(二) 案例二、广西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明阳糖厂10000t/d技改工程 1、糖厂项目的工程分析重点是什么? 糖厂项目主要产生浓有机废水(废糖蜜)和大量固体废弃物(蔗渣、滤泥),因此工程分析的重点是: (1)工程用水和排水量的分析。重点给出给排水平衡图,并对水平衡图进行分析,通过计算单位产品新鲜水用量、单位产品循环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工艺水回用率等指标。 (2)废水污染源和废渣污染源的分析。废水污染源有:温度略为升高而污染物较低的压榨车间轴承、制炼车间制炼、蒸发、煮糖冷凝冷却水和煮糖吸滤机冷凝水;含高浓度SS的锅炉除尘冲灰水;含高浓度有机物的废糖蜜、洗滤布水及少量洗罐。废渣为蔗渣、滤泥、灰渣。 (3)废水成分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分析。详细列出废水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4)废渣排放量的分析。 (5)废气污染源、成分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分析。 2、技改项目与新建工程的工程分析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在污染物排放量上,技改工程需对比较技改前后污染物的排放量,即"三本账"要清楚。 (2)技改项目要说明现有工程存在的具体环保问题。 (3)技改项目说明具体采取"以新带老"的污染防治措施。 3、对于清洁生产水平较低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应重点关注什么问题? (1)通过清洁生产评价找出本项目存在的差距,找出问题关键。 (2)提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的措施与建议,加大改进力度和内容,采取清洁生产方案后重新评价清洁生产水平。 (3)本项目清洁生产改进方案的重点是节约用水和节约能源方面提出措施。 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适用条件的区别是什么?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注意:单台出力等于65t/h时,适用此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大于 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燃油发电锅炉;以及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的火电厂。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本标准中以煤矸石等为主要燃料的资源综合火力电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 5、对于主要污染物量削减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内容应包括几部分? (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①废水正常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②废水非正常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③废水事故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④技改工程实施时按"以新带老"的原则削减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的影响预测。突出"以新带老"措施产生的正效益。 (2)空气环境影响预测 ①1h平均浓度预测

典型案例解析社会服务

典型案例四 彰显示范品牌效应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一、实施背景 会计专业是我院办学历史最久、生源规模最大、教育口碑最好的传统专业,2007年立项为湖南省精品专业, 2011年列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011年列为学院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的重点专业,2012年立项湖南省高职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本专业高度重视社会服务能力的发展和建设,近年来,在学院大力支持下,将会计专业打造成了教育部与湖南省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长沙市会计人员培训中心;又充分利用“湖南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的优势,借助“政、行、企、校”合作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平台,与多家企业紧密合作,提供各类技术服务。 二、主要目标 会计专业以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以及企业的需求为导向,着力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从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对口支援和资源共享四个层面构建社会服务体系,力争将会计专业打造成为从业资格培训基地、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企业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建设,造福行业内兄弟院校发展,提升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图1 会计专业社会服务能力构成

(一)社会职业培训有规模有质量 凭借会计专业多年来行业内认可度高的办学经验和专业的教学团队,利用多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开展会计职业的社会培训服务,力争每年进行3000人次以上的会计专业培训,成为会计从业资格培训中心和教育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二)企业技术服务有影响有效益 依托“双师型”师资力量,建立起专业的企业管理咨询团队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各类咨询服务;依托明信会计公司会计代理、咨询中心,对环保科技园内有需要的企业进行代理记账、代理税务、代理工商、提供咨询等专业服务,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对口支援、资源共享有层次有深度 在为行业、企业和社会做好服务的同时,为兄弟院校培养师资,做好对口支援,通过成果发布会、现场观摩会、经验座谈会,讲座报告会以及接待参观交流加强同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教学资源、教学成果全面共享。 三、实施过程 (一)健全社会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会计专业依靠自身的行业办学优势和“湖南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的平台,建立了“教学+培训+校企联动”的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制度,确立了“联络行业、服务企业,造福社会”的建设思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创新思路,大胆突破,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合作服务的途径,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搭建社会服务大平台。

法社会学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在当今网络和媒体发达的时代,对有法律意义的典型事件作社会学分析,对中国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轰动一时的肖志军、李丽云事件,苏力教授曾作过详细分析,但从法律社会学层面上看,并不成功,在其论证的经验起点、论证过程和论证结论上都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法学人去批评、思考和检讨。 一、起点:事件的回顾与再梳理—什么才是真正的问题自身逻辑、社会情怀和社会共识 韦伯指出:“社会科学产生于对实际问题的关注,而且还受到人们所要实现的社会变革愿望的刺激。” [3]同理,肖志军、李丽云事件作为一个“实际问题”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对法律问题进行社会学意义上的认识、分析和探讨的一个生活标本,我们于其中观察社会各群体的生活状态、抽出社会关注焦点、寻找法律在适应层面上的漏洞、整合社会大众对法律规范的各种主张,这是社会学分析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同时,法律社会学意义上的分析必须克服那种拟定片面事实、局限于单一范畴和方法、预定价值倾向、偏重单方利益的做法。这又如韦伯所说:“某个具体的‘结果’的原因必须从总体条件中去寻找,因为它们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而不是别的方式‘共同起的作用’(act jointy)才形成某种结果的。” [4]因此,对肖、李事件来说,它撩起人们内心激情的起始点,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法律关注、批评和修法建议的各种社会声音、社会背景是我们首先必须面对的,这是我们立论的基础和“总体条件”。 (一)成为公共事件的起因:一尸两命—又一个秋菊式的困惑 肖、李事件中的“最简单的‘可靠的感性’的对象”是什么呢?,那就是本事件中由于医方缺少“临门一脚”,坚守“非签字不手术”的规则,导致李丽云及其婴儿非自然的、非 不可抗力的死亡,这无疑是整个事件的起因[5],是生命的逝去让人伧然落泪而奋笔疾书。 [6]法律人不能有半点轻视这种普通人情感的倾向。这种情感的基础聚合力是强大的。首先,这里的权利关注是具体的,李丽云母婴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存在,而非杜撰的“理想的生命体”,所以不存在苏文指出的什么抽象的自由主义和权利口号;其次,现代社会的人本主义水平使我们在面对任何个体生命时,能回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这样一种彻底的人文境界,李丽云母婴的生命是“值钱的”,所以有理由认为规矩应让位于 生命而不是相反[7]。可以说,即便李之死是“一件事”意义上的(下文将说明肖、李事件在中国不是孤立的),它也未必没有让人反思的价值。 更有社会性意义的是,李丽云母婴之死这个事件不但有足够的论题聚合力而且还有足够的论题散发力。首先,尽管有个人的特殊因素,但肖、李二人相对贫困的状况与民工身份,难免不让人联想到如“同命不同价”案中农村户口方的吃亏、孙志刚案中孙本人的卑微地位造成的惨剧等。在这些事件中,社会不断暴露自身的法律公正问题,这也造就了当事人的弱势地位与媒体关注程度成正比关系的奇特社会现象,中国的人本主义精神也许正是通过这种

案例分析思考题答案

1、你认为郭某被辞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答:从案例中可以看出,郭某被C医院辞退并不是由于他的工作能力问题,主要是因为C医院的人才生态环境存在诸多问题所造成的。结合案例内容,从这方面来分析,就可以找出郭某被辞退的真正原因。 医院给出的辞退理由是科室工作人员优化组合的需要。从案例中得知,郭某被辞退是因为他不肯与科室的不正之风同流合污,而遭到了科室的打击报复。而医院的领导也只是听一面之辞,不去了解真实的情况,最后造成了郭某被医院辞退。医院的人才生态环境很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还很滞后,急需改善。 他所在科室在他的考核表中,“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责任能力”、“劳动纪律”、“团结协作”等项评分均为最低分,尤其是“团结协作”的分数最低。 从案例中所举的事实来看,当科室里人人都为了钱滥用药物时,只有郭某不肯这样做,并把情况汇报了上级;因为科主任的原因发生了一起医疗纠纷,导致脑外科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一个月,科主任认为是郭某向病人透露了病历资料等情况都表明,郭某所在科室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没有起码的医德,业务水平除郭某外也比较低,一切向钱看,不顾病人的安危。郭某看不惯这一切,也不肯同流合污,而且他的个性较强,所以科室认为他不“团结协作”,“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都有问题,遭到了打击报复。就“履行岗位责任能力”这一点来看,科室完全不实事求是。郭某的业务能力是很强的。郭某是浙江省第一位脑外科博士,在当时也是唯一的一位脑外科博士。在攻读博士期间,他还获得了研究生的最高奖学金,说明他在读书期间成绩是非常优异的。在C医院工作的两年多时间,他研究的课题都是国内外首创,并发表了多篇论文。另外,他长期担任B大学的教学工作,工作勤恳,也出来没有出过医疗事故,后来郭某很快被美国的加州大学医学中心聘用,可以看出,郭某并不象吴院长所说的业务能力一般,吴院长对他的情况并不很清楚,但因为落后的人才管理观念,根据科室的反映和评价,医院把郭某辞退了。 2、你如何评价C医院的人才生态环境? 答:C医院的人才生态环境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要从案例中发现存在着什么问题。结合所 学的关于人才生态环境的相关理论来分析问题。 从案例来看,C医院的人才生态环境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人力资源管理的观念滞后,从人事部到院领导,都没有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观 念,没有“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尊重人才,不重视人才,只重视团队的优化组合,没 有为人才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人力资源管理的体制环境建设殛待完善。C医院的人才使用、考核、激励等机制 都不健全、不科学、不合理,不能反映人力资源真实的情况,因此才会出现工作能力出众的

法律的底色以《今日说法》案例所作的法社会学分析

法律的底色以《今日说法》案例所作的法社会学分析 电视文化导论结课作业 标题:浅议《今日说法》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班级:12级水工2班 姓名: 洪海峰 学号:120xx228 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浅议《今日说法》 引言:电视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应该是最熟悉的,在选择写什么时我纠结了许久,我既想写现在比较火的电视节目如跑男,爸爸去哪儿之类,也想写我比较喜欢的一些经典电视栏目如《百家讲坛》,《人与自然》,但是这些节目我都是一时偏爱,只有《今日说法》一直未弃,所以我最终还是决定写《今日说法》,尤其是近期又听到有学生被传销组织拐带,虽然被救,但作为大学生,我觉得在我们即将步入社会的时候,除了必要的专业知识,我们还应该学会保护自己,而法律正是保护我们的一项重要武器,借助《今日说法》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法律常识。 特点:我从小到大也看过很多期《今日说法》,尤其是中学的时候几乎天天看,那时还没有午睡的习惯,而中午也没有什么电视剧之类,刚开始只是打发时间后来就喜欢上了这个节目,我归纳了下我看《今日说法》给我的最大特点: 一:标题引人入胜

所谓“文以简为能,不以繁为巧”,《今日说法》的标题非常吸引人,我上网查了下一些经典标题,按字数归纳可以有四字标题:婆媳之争;失踪之谜;桃子事件。五字标题:车牌“绑架”案;幼儿园谜案;追踪逃逸案。六字标题:网吧里的悲剧;看不见的战线;泥石流的背后等,节目标题制作者在长度上把握短小精悍的标准,却在内涵上赋予其深远的意味,将对节目阐发的主旨以及对节目主讲案件的态度、观点融入其中,引人深思。例如:美酒成祸那一期用“美酒”与“祸”构成因果关系;赌徒末路那一期则简洁明了地揭示出赌海无涯,回头是岸的道理。 新闻传播中,标题制作者往往将焦点信息放置在焦点位置,达到有效传播主题信息的功效。而《今日说法》的标题制作者更是十分娴熟地将这一功能运用到了标题的制作中。主要表现为精选每日话题的关键词,进行恰当的组构,突显出每期节目的话题焦点,引人瞩目和深入思考。做到了组构精当,突显焦点。具体表现为两类:一,突显事件发生的地点信息如网吧里的悲剧、美容店引出的恩怨、幼儿园谜案。二,突显事件的关键人、物如实习生的遭遇、尴尬慑像头、楼顶的羊群。哭泣的金钱松、疯狂的六合彩、岳飞夫人像失窃之谜。 标题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的:内容质朴平实,品味不凡。法制节目往往涉及暴力、凶杀、色情等等因素,但决不能利用这些吸引受众的眼球,以达到提高节目收视率的目的。《今日说法》在这方面做得高雅大气,从标题可见一斑。综观各个节目标题,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案件涉及内容有:家庭纠纷、消费问题、青少年犯罪等等;

《覆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与警示》

- - 创先争优经典案例集锦福建省宁德市围绕“争创佳绩、从我做起,科学发展、跨越崛起”活动主题,组织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照“五个好”的要求、“五带头”的标准,紧扣“与先进典型的差距在哪里”、“今后目标或努力方向是什么”、“组织怎样创先进、党员怎样争优秀、怎么让群众得实惠”三个问题开展大讨论,进一步找准与“先进”和“优秀”的差距,明确争创目标、理清争创思路,激发创先进争优秀的内生动力。 主要做法 注重领导带头。市委常委带头,结合开展“下基层、抓落实、促发展”调研活动,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建议。建立了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确定了7个类别128个市级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领导小组成员及6个行业指导小组负责人分别深入联系点和挂钩部门,积极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主题讨论活动,掌握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联系点制度,通过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推动主题大讨论深入开展。同时,还注重发挥省、市、县下派驻村任职干部和选聘生的带头示范作用,确保主题大讨论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注重广开言路。一是多形式开展讨论。积极拓展讨论形式,采取支部集中研讨、举办论坛、召开党性分析会、中心组学习会、开辟学习专栏、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单位创先争优的主要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使大讨论过程成为反映***、集中民智的过程。二是多渠道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支部深入走访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开设组工网等媒体专栏、开通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积极构建群众参与讨论的有效平台。市交通局党组结合完善“交通建设年”的总体思路,敢于揭露矛盾、直视存在的问题,由局班子成员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县(市、区)找差距、求对策。据统计,全市共有6800多个基层党组织、12万多名党员参与大讨论,召开讨论会8600多场,发放征求意见表55000多份,查找突出问题9500多个,征求意见建议16500多条。 注重分类指导。紧扣实际,针对不同领域实际和不同对象特点,分层分类开展讨论,增强主题大讨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农村党组织重点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讨论,街道社区党组织重点结合“服务居民群众,构建***社区”开展讨论,机关党组织重点结合“改进作风、提振***、优化环境”开展讨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党组织重点结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开展讨论,“两新”组织党组织重点结合“服务社会比奉献、加快发展树形象”开展讨论,教育系统党组织重点结合“推进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学校”开展讨论,文体、卫生、科研等单位党组织重点结合“提高工作水平,促进事业发展”开展讨论。同时,采取分片分领域召开座谈会、活动推进会等形式,听取进展情况,交流活动心得,查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主题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先后组织在市直机关、6个行业指导小组召开座谈会10多场次。 基本成效 找准了创先争优的差距。在主题大讨论活动中,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畅所欲言,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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