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6-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7)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8)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13)

五、其他有关解释及说明 (28)

附录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目录 (29)

附录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分类目录 (30)

附录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权数及计算方法 (38)

附录四:2016-2017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42)

附录五: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2017-2018年版)

2017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7年9月出版

文本目录 一.行业介绍 (4) 二.行业的监管体系 (5) 三.行业与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7) 1、上游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7) 2、下游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8) 四.行业发展现状 (8) 五.行业市场规模 (9) 六.行业的发展趋势 (11) 七.行业竞争程度与行业壁垒 (13) 1、行业竞争程度 (13) 2、行业主要壁垒 (14) 1)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壁垒 (14) 2)资质和资本规模壁垒 (15) 3)人才壁垒 (15) 4)技术壁垒 (16) 5)品牌壁垒 (16) 八.影响该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7)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7)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17) 2)持续旺盛的外在需求 (18) 3)技术发展为行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18) 4)IT 技术人才保障 (19)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9) 1)技术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19)

2)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 (20)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尚待加强 (20) 九.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21)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21)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21) 3.市场竞争的风险 (22) 4.技术更新的风险 (22) 十.相关公司简介 (22)

一.行业介绍 件和信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战略新兴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软件产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软件业务收入4.9 万亿元,同比增长14.9%,并有望在未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公司所处的细分类型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共性、非核心的IT 业务和基于IT 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是企业通过重组价值链、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20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3 年10 月

编制说明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4]5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二、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三、《软件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服务及 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及所属企业(含计划单列市和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由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名单以上一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最终发布的百家企业名单为准。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督促所在地区企业的报送工作。 3.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本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时间,由各省市主管部门自定。 4.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只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中不含跨地区的集团企业数据,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报表应含跨地区的集团全部企业数据。 五、上报时间: 1.软件统计年报: 3月(1)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及企业数据库文件,于年后31 日前报 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 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定。 2.软件统计月报: (1)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月报汇总表 (电软统综1 表),于月后15 日前通过网上直报或电子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

I 63 631 63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门类包括63~65大类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电信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 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6311 固定电信服务指从事固定通信业务活动 6312 移动电信服务指从事移动通信业务活动 6319 其他电信服务指除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外,利用固 定、移动通信网从事的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有线广播电视网和信号的传输服务 6322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 64 65 633 6330 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41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2 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9 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1 6510 软件开发 652 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3 653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4 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55 6550 集成电路设计 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6591 数字内容服务 指人造卫星的电信传输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基于基础传输网络为 存储数据、数据处理及相关活动,提供接入互联 网的有关应用设施的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 信息、电子邮箱、数据检索、网络游戏等信息服 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外的其他未列明互联网 服务 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 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的服 务 指为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 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 术服务时提供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包括基础 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 安全软件、计算机(应用)系统、工业软件以及 其他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指基于需方业务需求进行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和系统设计,并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 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 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 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持 的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 护等服务 指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员培训 、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向需方提供的 管理或技术咨询评估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 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测试评估 、信息技术培训等 指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 、计算、编辑、存储等加工处理服务,以及应用 软件、业务运营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租 用服务;包括各种数据库活动、网站内容更新、 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在线企业资源规 划(ERP)、在线杀毒、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信 息服务平台、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等 指IC设计服务,即企业开展的集成电路功能研 发、设计等服务 指数字内容的加工处理,即将图片、文字、视 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加工处 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 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湖南省统计局 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综合年报表式 (7)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 (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 (三)基层年报表式 (13) 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 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

表) (15)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 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 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 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 (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 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企业基本情况 2012年 表 号:电软统企1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企业标识代码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名称: B.企业法人代表: C.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D.邮政编码:□□□□□□ E .企业开业时间: F.企业地址: G .填表人姓名: H.电话号码: I.传真号码: J.电子邮箱(E-mail ): K.企业主页地址(HTTP ): L.软件企业认证号: 认证机关: M.系统集成认证号: 认证机关: N.CMM/CMMI 认证级别: 认证号: 认证机关: O.ISO9001质量认证号: 认证机关: P.企业有无设立研发机构(在相应的□内划√): □有 □无 Q.公司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 % 三、企业开展业务情况 *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 (1)通用 (2)安全 (3)电子政务 (4)企业管理 (5)通信 (6)金融 (7)能源 (8)工业控制 (9)交通 (10)教育 (11)娱乐 (12)医疗 (13)其他

企业主要指标 2012年 表号:电软统企2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企业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注:*A5、A82两项仅由行业代码归属到“E6205”的企业填报。 审核要点: 1.C01≥A0 2.A0=A1+A2+A3+A4+A5+A6 3. A0≥A7 4. A0≥A8x6.4(参考) 5. A8≥A81+A82 6.A7≥A81x 6.4(参考)7.A5≥A82x 6.4(参考)8.C06≥C061+C062 9.C08=C01-C02-C03+C04-C05-C06-C07-D01+D02+D03 10.C14=C12-C13 11.B1≥B11+B12 12.B1=B15+B16+B17 13.B1、B2、B3不能为0 14.. 10<(T12+T13+T14+B3)/C01*100<60(参考) 16.允许C04、C07、C071、D01、D02、 D03、C08、C09、C121、C131、C14、C15、C16、C17、T13、T14为负值。17.A1、A2、A3、A4、A5、A6必须分别 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相应类之和。 18. A8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本年出口之和。 19.A82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中“E5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合计。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信息服务业概念界定

信息服务业概念界定 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逐步完成了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过渡和传统服务业向信息服务业的转移,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步入这个过渡阶段。世界信息经济的发展不仅影响到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且对各国政府的行为和国际关系准则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薄弱,面临着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大任务,如何在工业化的同时确立信息化战略,发展信息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形成我们自己的信息化战略,首当其冲的是对信息、信息经济以及信息服务业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有正确的初步了解。 一、信息服务业概念 根据现有的文献考察,国内外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涉及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但是一般来说,大多数学者仅仅是在论述信息产业的结构和范围时,介绍和论述了信息服务业的概念和范围,真正深入的专题研究还很少。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1、1962年马克卢普在《美国知识的生产与分配》中将所谓的“知识产业”(现在学者们一般认为与广义的信息产业范围大致相同)分为教育、研究开发、通信媒介、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这几个部门。而信息服务部门又包括法律服务、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会计、工程服务、中介代理服务等。显然,马克卢普眼中的信息服务的范围过分狭窄,他所认为的信息服务可归纳为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两类,这与现在学者们所讨论的信息服务业相去甚远。 2、传统的美国信息产业协会的观点。美国信息产业协会将信息产业分为广播网、通信网、通信技术、集成技术、信息服务、信息包、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这八类。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信息产业协会是以信息的应用为核心来分类信息产业的,他对信息服务业的范围界定的仍然较窄。 3、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观点。日本对信息产业的研究一直比较重视,日本学者对信息产业的分类坚持自己的标准,其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日本科技与经济协会的信息产业分类体系。即信息产业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产业,而前者又包括机器产业、软件产业、媒介产业,后者含有报道产业、出版产业、数据库产业、咨询产业、代理中介产业、教育产业、教养产业。应该说这个定义既清晰又模糊,清晰是因为罗列了各个具体的行业,模糊则是因为这个分类甚至没有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篇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20XX-2020年)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灵魂,“软件定义”是信 息革命的新标志和新特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核心支撑。建设强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我国构建全球竞争新优势、抢占新工业革命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十二五”以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入,国内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迎来更大发展机遇。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

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战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部署,落实《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质量、效益全面跃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由大变强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业务收入从 20XX年的1.3万亿元增长至20XX年的4.3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27%,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从20XX年的16%提高到20XX年的25%。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20XX年达到2.2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的51%;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快速兴起和发展。软件企业数达到3.8万家,从业人数达到574万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突显,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业务收入合计占全国比重超过50%。 创新能力大幅增强,部分领域实现突破。20XX年,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研发强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9.6%。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达29.24万件,是20XX年的3.8倍。基础软件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产品质量和解决方案成熟度显著提升,已较好应用于党政机关,并在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201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析报告 2014年10月

目录 一、行业监管体制 (4) 1、行业主管部门 (4)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5) 二、行业概况 (6) 1、产业规模稳步扩大 (6) 2、效益保持平稳增长 (6) 3、研发投入持续提升 (7) 4、对社会经济贡献日益提升 (7) 三、行业市场规模 (7) 四、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8) 1、行业发展前景 (8) (1)产业规模 (8) (2)技术创新 (9) (3)应用推广 (9) (4)产业组织 (9) (5)人才建设 (10) (6)区域布局 (10) 2、行业发展趋势 (10) (1)网络化 (10) (2)服务化 (11) (3)体系化 (12) (4)融合化 (12) 五、行业主要壁垒 (13) 1、经验壁垒 (13) 2、人才壁垒 (13) 六、行业主要风险 (13)

1、行业风险 (13) 2、市场风险 (14) 3、政策风险 (14)

一、行业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及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等。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信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软件行业的行业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从事软件行业市场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及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建议等。其主要职能是: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软件行业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以及推荐性标准等。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由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国产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报税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 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软件登记中心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03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6) (一)基层年报表 (6)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 (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 四、附录 (8) (一)实施办法 (8) (二)指标解释 (8)

一、总说明 (一)目的 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除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2003年服务业财务状况年报表(F103)、2004年服务业财务状况月报表(F203)。 2003年年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2004年月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四)要求 本制度实行全国和北京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1.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3. 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织 领 导 和 协 调 全 厂 统 计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 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 (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XX 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 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XX 召集有关 部门协商编制。 2. 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XX 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 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XX 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 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 式样送XX 备经营活动 中 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提供统计资料,实 计划管理科负责组

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XX会签。上报时,应抄送XX。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XX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 XX接洽提供,或由XX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XX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 计算机服务贸易: 含义:计算机服务贸易是位满足是为满足使用计算机或信息处理的有关需要而提供软件和服务的行业,是一种附加值搞、知识密集的新型行业。计算机服务贸易内容包括处理服务、软件产品、专业服务和统合系统等方面,以及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租赁、维修和维护等。 信息服务贸易: (一)含义:信息服务贸易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化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搜集、处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和利用,并以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门行业的综合体。 (二)分类:我国的信息服务业分为5个大类,信息提供业、信息处理业、软件开发服务业、系统集成服务业、咨询业及其他。 一.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进步,计算机与服务业的结合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开始蓬勃发展,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的年均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5%一20%之间。在国际贸易方面,据IMF统计,1997年至2006年之间,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从185.63亿美元增长到1234.19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6.65倍,年均增长率为23.44%。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逐步发展,但是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加强了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吸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更扩大了海外市场,从而使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业的产值从2001年的726亿元增长为2006年的4800亿,在短短5年之间增长了5.6倍。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方面,1997年中国的进口额为2.31亿美元,出口额仅为o.84亿美元,贸易逆差达1.47亿美元。而到2006年,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进口额为17.39亿美元,出口额为29.58亿美元,贸易顺差高12.19亿美元。此外,在IMF的国际收支平衡统计中,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处于世界前20名的领先地位。可见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在近些年有迅猛的发展。到2009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达到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进口32亿美元,同比增长1.1%;顺差3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1亿美元。咨询进出口总额为3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出口186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进口134亿美元,同比下降1%;顺差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亿美元。 从表1可以看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出口排名前20的国家占据了世界市场将近95%的份额。主要的世界市场份额被较早发展该项贸易的印度和爱尔兰占有,他们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一直处于14%以上。尤其是在近几年,基本保持在20%左右,是世界市场最重要的出口国。与此同时,英国、德国和美国的世界市场占有率也较高,属于国际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以色列、加拿大、西班牙三个国家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2001至2006年均达到了3%以上,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上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中国的世界市场占有率在这些国家中仅处于中下等水平,但是近些年来这一数值有所上升,从2001年的0.91%上升为2006年的2.40%,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排名也由2001年的第15位上升为2006年的第11位。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图1所示,近3年来大部分国家的世界市场占有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爱尔兰和英国的下降幅度相对较大。与此同时,只有中国和印度保持着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增长趋势。因此可以得到结论,由于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的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所以与其他强国相比,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占有率仍然很低。特别是和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相比,在规模和发展速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但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 调查问卷(企业) 您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 调查问卷(企业) 您好!为了更好地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我们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希望能得到您关于软件制度修订,特别是嵌入式软件修订的真实想法与宝贵意见。谢谢您的合作! 一、基本信息 1.您的姓名: 2.您的公司名称: 3.您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4.您的联系电话: 5.您的邮箱: 二、制度基本内容的修订 6.您认为目前软件相关的统计制度之间是否一致? □A.一致 □B.基本一致,请举例说明差异点 □C.差异较大,请简单说明原因 7.您认为目前的软件制度统计表格是否易于填写? □A.非常易于填写,指标明确,指标解释清晰,数据易得 □B.易于填写,个别指标释义不清或数据较难获得,请举例说明: □C.不易于填写,较多指标释义不清,数据难以获得,请举例说明: □D.非常不易于填写,指标释义不清,数据无法获得 8.你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统计报表数据是否与贵公司内部工作相协调,容易获取? □A.基本能直接获取 □B.部分数据能直接获取 □C.大部分数据都要重新统计,请举例说明: 9.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是否能涵盖贵公司的所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A.能涵盖我公司的所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B.尚未涵盖我公司的部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请说明: □C.其他,请说明: 10.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的统计指标是否需要做调整? □A.不需要调整 □B.收入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C.成本费用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D.资产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E.需要增加反映软件企业转型升级的指标,您的建议: 11.您认为目前我国的软件统计与国外软件统计有何不同? □A.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不一致,请举例说明: □B.统计指标不一致,请举例说明: □C.其他,请说明: 三、嵌入式软件统计的修订 12.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分类能否涵盖贵公司的相关产品? □A.能全部涵盖 □B.能基本涵盖 □C.部分未涵盖,请列出相关产品: 13.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嵌入式软件收入计算方法与财税部门(财税[2011] 100号文)的计算方法是否一致? □A.一致 □B.基本一致 □C.差异较大,请简单说明: □D.不一致, 请简单说明: 14.您认为目前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计算方法能否反映贵公司的真实情况?(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某产品销售收入×权数) □A.该公式能够反映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真实情况 □B.该公式计算出的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偏小,请说明原因: □C.该公式计算出的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偏大,请说明原因: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范本参考)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为科学、有效、合法地组织本企业的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定义务,防止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管理体制:本企业将统计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企业统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可指定一名企业管理层人员负责分管统计工作,具体管理和协调本企业各项统计事物,并就较大统计事项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企业还需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具体岗位责任。 第三条统计队伍建设:本企业应当配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聘请、任用具有较强统计业务能力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应做好统计人员梯队建立,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奖惩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应加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法律素养培育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对于镇(街道)和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普法和业务培训活动,应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条上报报表要求:本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政府各类统计调查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企业内部应细化原始统计数据取得、汇总、保存的方法、途径和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应积极

配合各级统计部门部署的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统计报表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并积极配合各级统计部门报表的催报、审核、查询工作。若接到统计部门或镇(街道)统计办公室电话、短信、法定文书等提醒,应确保在4个小时内部署落实。若发现网上直报系统中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应在系统关库前修改完毕。若因系统原因无法更改或纸质报表已经上报,应当在发现问题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联络企业所在镇(街道)统计人员或区统计局专业科室,主动告知具体情况。 第五条统计资料管理: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报表数据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可通过电子版或纸质保存,统计台账要根据统计部门下发和部署的台账形式登记,要按时、连续登记,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三者之间的数据应当一致,不得有出入。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注明具体原因。 第六条统计数据审核:本企业报送的纸质统计调查表应当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实行网上直报的报表,要加强报送前的数据审核,统计报表在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审核签署之后上报,并对网上报送的报表进行下载备份,逐级签名后加盖企业公章保存。统计调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统计基础工作:本企业应当将统计资料档案化保存管理,当年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整理装订完毕。在接到统计部门要求提供统计资料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按要求整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应当配合统计人员清查核对工作,统计人员调整前需做好统计工作交接和岗前培训。应当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制度,增强统计法制意识。应当积极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创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 第八条配合检查调研:在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调研、执法等工作中,本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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