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制度研究

住房保障制度研究
住房保障制度研究

住房保障制度研究

—住有所居的比较研究

内容提要

住房保障制度是城镇住房新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通过中外的横向比较,历史的纵向比较,以及词汇、住房模式的比较等,不难看出以中国目前的国情,既不可“摸着石头过河”盲目推进,又不能期望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受到人力、物力、财力制约的条件下,不可能一下子解决大范围居民的住房问题,必须制定分级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也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具体的就是尽快完善住房法律制度,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的扩建,同时采用有效监督力量如大众媒体进行监督等,更好更快的先解决我国目前“住有所居”的难题。

关键词住房保障住有所居比较研究

1 概述

1.1 住房保障的概念

住房保障就是解决住宅问题,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住宅权。解决住宅问题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市场、社会、互助、家庭等各种方式不断满足人们对住房问题的需求,从而实现人们住房权利的过程。其中住房社会保障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社会成员,是住房保障中的重中之重。[1]

1.2 住房保障的理论基础

19世纪末,面对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对住宅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住宅问题的理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从不同角度强调市场发展和国家干预以及社会福利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各国住宅保障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1.1.1 马克思的第一需求理论

马克思从满足人类生存需要、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角度深刻地阐述了第一需求理论。住宅是每个人生活的基本物质资料,是人们的生存需要,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宅问题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马克思的第一需要理论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住宅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持。

1.1.2 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

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一书,对于帮助我们认识住宅问题的本质以及寻找解决住宅问题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恩格斯指出:仅仅依靠市场的供求关系的改善是无法解决住宅问题的,只有当社会已经改革到使人可能着手消灭城乡对立,这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城乡对立意味着富人和穷人的对立,也就是说住宅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穷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取得住宅。

此外,还有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凯斯恩的经济理论、贝佛利奇计划等也是住房保障的重要理论基础。[2]

1.3 “住有所居”与“居者有其屋”的比较

从词源上讲,“住有所居”“居者有其屋”有着基本相同的含义。但是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又存在着一定的不同之处:

(1)强调的内容不同:“住有所居”强调的是居住,并不一定是所有者;“居者有其屋”强调的是居住的是自己的房屋。

(2)涉及内容的范围不同:“住有所居”强调的是住宅权的问题,一般不涉及住宅财产权问

题;“居者有其屋”既涉及住宅权问题又涉及财产权问题。

(3)需求层次不同:“居者有其屋”较“住有所居”对住宅有更高的需求,需要更高的条件。

[3]而我国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解决“住有所居”的难题,这个难题破解之后才能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

2 住有所居的比较研究

2.1中外的横向比较

2.1.1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二战后,德国房荒曾经十分严重,政府将居民住宅问题纳入到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之中,采取了多种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解决住房短缺问题,并由此形成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使全体居民的住宅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1)房租管制

该制度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导租金制度,解决了二战后由于住宅供给不足带来的出租价格大幅度上升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二是房租透明制度,列出该城市各种房产的大致租价,租赁双方的议价限定在所规定的范围内。

(2)福利性公共住宅

所谓福利性公共住宅,就是在政府资助下,由个人、非营利住宅公司、自治团体建造,向多子女家庭、残疾人、低收入者以及养老金少或领救济金的居民出售或出租的住宅,包括大中型企业用自有资金建造并在税收上得到国家优惠的职工住宅。这是德国在战后房荒严重而国内既缺乏储蓄资金又缺乏资本市场的情况下,用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住宅建设的一项政策。

(3)房租补贴制度

房租补贴制度是目前德国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德国公民凡家庭收入不足以租赁适当住房者,有权享受住房补贴,以保证每个家庭都能够有足够的住房支付能力。房租补贴数额是根据家庭人口、收入及房租支出情况确定的。[4]

2.1.2日本的住房保障制度

日本作为后起的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保障起步晚而发展快,目前的住房保障已经在社会保障中占据非常突出的位置。

(1)完善的法规建设。

日本政府为了缓解住房短缺问题,先后于1950年制定了《住房金融公库法》、1951年制定了《公营住宅法》、1955年制定了《日本住宅公团法》。

(2)优惠的住房政策。

第一,以低息贷款促进企业从事民间住宅建设。第二,政府以低税和免税优惠促进私人住宅的兴建与购置。第三,发挥地方群众团体的作用,吸收社会资金发展住宅建设。第四,组织公团进行住宅开发。与一般国家不同,日本政府在积极进行普通居民住宅建设与经营的同时,不是直接介入,而是组织公团进行住宅开发管理。[5]

2.2历史的纵向比较

2.2.1 1949年-1978年的住宅法律制度

这个时间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阶段,中国城镇住房实行的是实物分配的福利制度,并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政策。这种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和快速工业化的要求,在当时较低消费水平上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但是,由于住房投资难以良性循环,国家建设、维修和管理住房的包袱很重,职工对住房“等、靠、要”,加之当时重生产、轻生活的指导思想,城镇住房投资严重不足。改革开放之前的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6.7平方米,住房成为当时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

2.2.2 1978年-1998年的住宅法律制度

这个时间段是我国传统住宅制度改革的阶段,邓小平同志提出住房改革“商品化、社会化和私有化”的思路。从1980年至1998年的18年中,国务院先后颁布五个住房制度改革的文件。从提租补贴、分步提租、出售公房、租售并举,到货币化分配五个阶段。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即23号文件,是中国住房进入商品化和社会化改革的标志。自国务院颁布23号文件后,中国的住房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随后的市场运作背离了23号文件,规定把经济适用主体变为大户型商品房为主体,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被边缘化。因此,导致市场结构失衡,住房炒作量过大,拉动了房价的快速上扬,加之经济适用房运作设计的缺陷,运作中出现很多问题,使普通工薪阶层购买不起商品房,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高房价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

2.2.3 1998年-至今

这是我国房地产业繁荣发展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由无偿划拨土地到有偿出让,再到“招拍挂”的市场配置。1987~1994年期间,出让金等土地的收益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约占财政收入的50%左右。二是房地产金融信贷推动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房地产商的资金60%以上来源于银行信贷;住房信贷更是个人购房的主要支柱。应该说,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与金融信贷体制的改革,以及房地产金融的全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房地产金融对推动住房个人消费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应看到:由于金融信贷的过度支持,也助长了房地产的炒作,推动了房价的上扬。三是住宅建设拉动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除了行政用房(写字楼),商业用房、生产用房、住宅建设占到整个房地产业总量的65%以上。但由于改革开放之前,城市住宅建设欠账过多,人民居住条件有待改善,因此,国家把住宅的建设放到了重要位置。但是由于市场和政府的比例没有很好的分配,导致商品房价飞涨,中低收入的群体根本无力购房,甚至最基本的“住有所居”都难以实现。[6]

3 住有所居比较研究的启示

中国长久以来都在解决住房的问题,但是一直收效甚微,中国目前仍处于发展的阶段,一下子根本无力解决所有的住房问题,当务之急是先解决“住有所居”的难题,让中低收入的群体的住房先有最起码的保障,这样才能稳定社会秩序,才能保证经济的顺利发展。以下是借鉴国外以及中国历史的经验得出的几点启示:

3.1 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

3.1.1 提高认识

住宅问题并不仅仅是表面的居住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人权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住有所居“是社会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关系到民生的重要问题,解决不好这个问题会影响社会的政治稳定、扰乱经济的发展,所以一定要提高认识,一定要政府作为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主体,尽快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最低居住需求。只有思想上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是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

3.1.2建立专门的房管机构

这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如日本成立了专门的决策协调机构—建设省住宅局,代表政府行使住宅建设决策和管理监督的职能。从实践的发展来看,这样做是有效的。我国虽然在建设部门设置了住宅保障专门机构,但是这种设置远远不能适应我国住宅保障管理工作的需要。应该在中央一级设立国家住宅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展城乡居民住宅的目标、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在基层中也分设住宅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国家制定的发展城乡居民住宅的目标、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7]

3.1.3 完善住宅法规建设

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无论是德国还是日本都有完善的住宅法规来做后盾,法规的保

障既是前提又是必须,只有有了法律的保障,具体的保障方式才能顺利的实施;同时以现在中国的国情也必须有法律的保障才能执行好。但是目前我国关于住房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急需制定一部比较完善的法规来保障,所以在此呼吁各方应各尽其力,尽快出台一部相关的法律,为百姓的“住有所居“保驾护航。

3.2 研究具体可行的住房保障方式

3.2.1住房保障模式的选择

从住房补贴数量和保障范围来看,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福利性保障模式。其保障面宽,补贴金额多,如瑞典、丹麦。二是选择性住房保障模式。其保障面窄,补贴金额少,如巴西。选择性住房保障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以中低收入、最低收入和居住面积不足规定标准的城镇居民作为保障对象,并通过对不同收入的居民进行划分,确定住房保障的范围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两个层次有机结合,辅以货币化补贴的保障型住房供应分配体系。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城镇居民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不属于廉租住房分配对象的“夹心层”家庭,参照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方式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使其有能力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二是在房价快速增长情况下,对城市中既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部分城镇居民,以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作为确定住房补贴标准的依据,给予住房补贴,以提高这部分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尽管瑞典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其巨额补贴、保障面过宽等原因使得包括住房开支在内的公共支出过度增长,造成庞大的赤字,也削弱了国家的竞争力,出现了所谓的“瑞典病”。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政府财政还比较困难,更为重要的是“福利性保障”很可能会对正待完善的住房市场机制造成严重冲击,影响住房市场化进程,所以,我们应以选择性住房保障模式作为近期住房保障的目标模式。[8]

3.2.2 加大廉租住宅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时说:“解决房地产问题,政府的职责最重要的是要搞好廉租住宅,让那些买不起房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得起房、住得上房。”以目前中国的实际国情来看,还有很大一部分人需要租赁房屋来达到“住有所居”尤其是大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急需政府出面保障能够租得起房屋,这就要求在廉租房的建设中政府应该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

3.2.3 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供给结构应为:为改善居住环境而需要购买的高档商品房总量不应该超过20%;另一部分是9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共有产权房”,这应成为中国商品房市场供给体系的主体,要占到房地产市场总量的75%;廉租房占住房建设总量的5%左右,以满足收入最低的困难户的需求。所以经济适用房的大量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当前“住有所居”的难题,同时也有益于接下来的“居者有其屋”的解决。[9] 3.2.2 房租管制

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无论是廉租房还是普通出租房屋,应建立房租透明制度,由专门的住房管理机构进行价格限定,防止房租飞价上涨,防止出现买不起房子也租不起房子的问题出现。

3.3充分利用媒体舆论监督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媒体舆论以及各种方法进行监督,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透明的监督就很容易背离最初的初衷,因此应该严厉杜绝某些“高官”“富人”不仅拥有多套豪宅,竟然还竞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最后导致中低收入者根本没有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住房保障仍然无家可归。运用媒体监督是一个很好的监督方法,一经发现立即曝光,法律也将对其严惩不贷。

除了上述保障方式还应加强各种配套手段的综合运用,如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扩大融

资渠道,为多元开发住房建设给予金融支持;经济适用房价格偏高的地区可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发挥地方群众团体的作用,吸收社会资金发展住宅建设…总之,一切可以帮助解决我们的“住有所居”问题的方法都可以考虑为我们所用。只有这样才能尽早的解决这个难题,让中低收入群体有家可归,有房可住,也只有这样才能稳定社会的秩序,更好的进行经济建设,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繁荣昌盛。

参考文献:

1 周珂:《住宅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第一版,第20页。

2 周珂:《住宅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第一版,第22页-26页。

3 周珂:《住宅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第一版,第8页。

4 周林洁:《德国住房保障制度值得借鉴》,《城市开发》,2003年6月。

5 张静:《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的启示》,《房改纵横》。

6 刘维新:《中国住房制度的历史演变及住房保障体系的构建》,《学习与实践》,2010年第9期。

7 周珂:《住宅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第一版,第20页。

8伍冠玲:《住房保障模式在我国的选择》,《热点·住房保障》,2010年第9期。

9 刘维新:《中国住房制度的历史演变及住房保障体系的构建》,《学习与实践》,2010年第9期。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REFORMATION &STRATEGY 2010.5 2010年第5期改革与战略 NO.5,2010 第26卷(总第201期) REFORMATION &STRATEGY (Cumulatively,NO.201) 自从199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明确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开住房保障之先河以来,这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的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渐完善的过程,莫不凝聚了各界人士的积极引进和探索。本文作者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住房保障的研究进行归纳,以清晰的思路总结阐述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 见解。一、现状方面的研究 首先,针对地方区域进行研究。多采用年鉴数据或者网络收集数据来说明,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学位论文文献较多。文志鸿(2004)结合株洲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付能力、居民住房状况及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阐述了 保障原则、保障对象、保障目标。黄英锋、吕德宏(2009)以陕西省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为例,分析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角度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土地供应、住宅产业化建设、加强和完善政策体系建设等解决对策。蒋慧(2006)利用住房保障的倒U 型曲线和三阶段发展模型,分析了北京市目前所处的模型发展中的位置,确定北京市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垂直层次的动态保障体系。张佩、郭彬奇、胡长明(2009)将西安市的住房保障现状与天津、成都的进行比较研究。其次,针对保障对象进行研究。魏珊、滕晓浩(2006)研究了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现状和原因。其它还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特殊群体,如农民工、大学生、老年人等的住房保障情况,但很少。 二、问题方面的研究剖析 (一)保障范围难以确定,保障层次之间的衔接不好,“夹心层”问题大量存在 从购买对象看,一个家庭的收入难以精确计算,目前所能计算的是面上的工资,而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是隐性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是动态的,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差,一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占用了保障住房。冯科(2006)提出政府要甄别经济适用房购买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份很难,个人的经济收入目前仍然属于个人隐私,并且消耗了太多政府的资源。将公积金中心变成住宅信贷银行的机构创新,陈立军(2006)提出划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标准的一个计算公式: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年家庭收入标准)=(最低收入家庭的月生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丁燕1,张协奎2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4) [摘要]文章为总结我国住房保障方面的研究动态,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对住房保障的四个大方面进行有见解地归纳总结,使研究动态思路清晰,供后续研究和建设参考。 [关键字]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0)05-0176-03 Overview of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of China Ding Yan 1,Zhang Xiekui 2 (1.College of Business,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Guilin,Guangxi 541004; 2.College of Business,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Guangxi 530004) Abstract:This paper sums up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in China,by using reference research method,it reviews the typical references.Based on these,this paper sums up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from four aspects in a creative way,makes the research dynamic situation clearer and supplies for reference on research and building. Key words:China;housing security system;research overview [基金项目]2008年广西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08105951201M444)。 [作者简介]丁燕(1981-),女,湖北黄冈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张协奎(1963-),男,湖南桃江人,广西大学副校长,管理学博士,建筑经济管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市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 176

完善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意义、问题与建议措施

完善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意义、问题与建议措施 摘要:住房是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近年来,我国通过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在 促进普通住房市场加速发展的同时,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进建设,同步加快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解决了一大批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住房保障发展 至今更呈现出其现代化特色。如何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的基本住房 需求成为保障性住房设计建设等阶段中需同步考虑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主 要对完善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意义、问题与建议措施进行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体系意义;建议措施 1、前言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群众生活与居住水平等方 面差异很大。相较住房供给面积,城市的住房供给面积相对较少,许多城镇中低 收入家庭、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仍未得 到满足,这些都要求进一步完善当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为积极适应我国新时代社 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转变,迫切需要切实分析当前住房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 一步探索建设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的有效措施,这既可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 民生福祉,也可能关系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和内涵。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举措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涉及面很广,要 积极稳妥推进”。近年来,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为城镇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提供了巨大平台。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城镇内部产业升级与人口、土 地等相关要素集聚等方面的影响,住房需求的大量增加以及土地供给、城镇承载 能力与人口持续增加之间的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日益凸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不但可以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有效缓解以上问题,更能进 一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的质量。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适应我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有效方式 住房是人们进行生产生活的前提和保障,住房保障体系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住房保障体系在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我国人 口的年龄结构与空间分布结构的变化情况。一方面,我国人口政策历经变迁,大 体上经历了从鼓励生育到节制生育再到鼓励生育的曲折转变过程。这样的过程带 来了较大的人口结构演变,大体由初期的人口年轻化阶段演变为人口结构相对稳 定阶段,后因人口政策的节制调整,虽有效降低了出生率并控制了人口规模的过 快增长,但也带来了家庭规模减小、老龄化加快、新生儿数量较少、城镇人口较 快增加等影响,这些影响还需要时间去消化。纵观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能 发现,为了消化上述影响通常也都经历了近百年的时间。人口政策的变迁发展、 较快的人口结构演变也产生了差异化的住房需求,这就迫切需要调整和完善住房 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从人口空间分布结构的变化来看,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带来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城镇对劳动力的需求量,也使城镇同步提高了 对流动人口数量的吸收能力,但随着人口源源不断向城镇转移,导致了人口空间 分布的变化,差异化的住房需求也加快涌现了出来。因此,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 体系是适应我国新阶段人口结构变化的有效方式之一。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加强民生保障的内在要求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目录 美国 (1)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1) 瑞典 (5) 住房宽敞贷款帮忙:瑞典人居住现状一瞥 (5) 加拿大 (6) 日本 (8) 法国 (8) 英国 (9) 美国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2002年9月12日-27日,由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组团,赴美国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副秘书长曹彬为团长,天津财经学院、北京城建住宅合作社、昆明合作建房经营管理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邢台市桥西区住宅合作社、黑龙江省职工住房合作社、武汉市武东住宅合作社等单位的代表一行9人。 考察期间,以座谈会、实地参观、入户访问等形式进行,不仅对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所了解,而且还了解了一些相关问题,下面分五个问题予以报告。 一、美国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举措 在美国,70%左右的住房为私有。虽然其经济发达,但两极分化是比较突出的,很多穷人没有栖身之地,露宿街头者随处可见。然而,这并不表明美国政府不重视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公正地说,美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主要办法有四种,即: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公屋。 公共房屋,是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的,由房屋署派职员管理。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津贴房屋,指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由私人不牟利机构具体实施并管理的房屋,主要出租给62岁以上,且每年退休金不超过一家一口20850元;一家二口23850元;一家三口26800元的老年人家庭,各州、县、市根据当地情况,每年调整限制数字。 租金津贴,是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而言,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低收入者将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付给房主,其余由政府代付。这样,不仅解决了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而且不损害房东的利益。例如,一间供出租的房屋,月租金为900元,房客月收入2100元,其中的三分之一是700元,那么,房客就付700元的房租,房屋署代付200元房租,房东总收入不变。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54号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54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满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房保障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申请准入、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住房保障,是指通过出租和出售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住条件。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规定面积、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出售的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 本办法所称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用于租赁住房的货币补助。 第三条住房保障工作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坚持政 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分层补贴、租补分离、租售结合;坚持规范管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 1 -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 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对区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区县人民政府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区县房 屋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 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规划、财政、税务、民政、人力社保、公安、工商、监察等管理部 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设立的市级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按照其职责对全市住房保障事务性工作 实施管理,对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有指导、监督职责。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公司理财11 张家齐 2011312462

国际金融11 张乔 2011312438 目录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3) (一) 住房政策演变 (3) (二)住房保障制度 (7) 二、韩囯ABCP 融资方式 (10) (一)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PFABS,PFABCP) (10) (二)韩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实际状况分析 (14) (三)韩国ABCP方式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7) (四)ABCP方式在中国房地产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启示 (18) 三、韩国的不动产税 (19) (一)不动产取得环节的税种 (19) (二)不动产持有环节的税收 (21) (三)不动产转让及租赁环节的税收 (22) (四)不动产税基评估体系 (23)

(五)对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的启示 (24) 四、后记 (26) 五、参考文献 (26) 文章摘要:本文从韩国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的变迁讲起,分五个阶段介绍了韩国住房制度从起步到最终成熟的过程。此后,文章分住房保障制度,APCP融资方式,房地产不动产税等三方面着重介绍了韩国房地产业住房制度的突出特点,并在每一点后强调了这种制度之于当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一)住房政策演变 韩国的住房政策是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实施的。因为20 世纪50 年代的韩国经历了朝鲜战争及其战后持续的国内政治、经济局势的动荡不稳,致使政府无法进行有序的经济开发,更无暇顾及居民的住房问题。 (1)20 世纪60 年代———政策准备期 1961 年朴正熙掌权以后,韩国政府制定了第一个《经济开发 5 年计划》,把促进 住房建设和供应,加大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参与等内容,纳入该计划之中。1963 年,颁布了第一个关于住房的法律———《公营住宅法》,明确了公房的供应对象,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摘要]住房保障制度是保障民生的重大事宜,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议题。对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从两大方面进行梳理,即宏观上对整个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和微观上对住房保障制度具体深层次的研究,并在梳理的基础上总结研究的特点,为相关问题的探索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1998 知》(国发[1998123号),逐步完善的市场机制进而渗透住房领域并开始发挥重大作用。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问题,加快构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成为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课题,引发了学术界的持续关注与研讨。我国住房保障领域的研究文献,大体可分为从宏观层而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论述和从微观层面对住房保障的某具体层次进行论述。不论从哪个层面,研究的视角都是多元的,并不单一。 一、宏观层面 在构建任房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方面,刘俊霞(2008)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市场机制在调节住房领域的供求方面失效,因此需要政府介入来构建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和美国在住房保障制度的模式方面,安华(2000)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提出了整合养老保障和住房保障,以房养老的模式。王盛(2009)则通过对江苏省相关试点的调研,对保障性住房的共有产权模式给予了积极评价。 在构建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方面,丛诚(2008)通过研究在既定土地制度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对房地产财税政策的要求,提出了要在住房市场中加入贷款利息免税

和物业税两个“自动稳定器”的观点,同时建议政府的财税金融政策应有利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住房保障领域。 在构建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方面,陈成文(2008)从国际比较视角总结了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工春华(2007)则对欠发达国家巴西、阿根廷的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借鉴。尽管参照比较所选取的标的国家不一样,但文献的对策建议较一致,均主张政府应承担起住房保障的责任,加强住房领域的宏观调控;加快住房保障法制化建设,为住房保障提供法律保障;发展住房金融事业,拓宽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渠道;鼓励多方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效果方面,邓中荚(2009)从政策测评视角提出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综合评价模型。虽然该模型的测评指标和权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它提供了一种思路即可以将模糊数学理论应用于住房保障政策测评。 二、微观层面 用房学者对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弊端、对策等多方而进行了分析,经济适总结起来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刘琳(2009)反对将现有经济适用房政策纳入住房保障制度范畴,认为经济适用房非但起不到任何保障的作用,反而加剧了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魏建、张昕鹏(2008)主张撤销经济适用房制度,理由是通过对地方政府、开发商、购买者博弈的终济学分析发现经济适用房会造成住房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根本无法实现保障目的。而马光远(2009)则坚持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反对撤销,理由是现阶段经济适用房的存在仍然具有价值。 廉租房李晶(2008)对供给廉租房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指出廉租房政策更符合市场和社会发展需要,同时在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上更有效,应该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汪洁(2009)通过考察海口廉租房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包括强化地方政府职责、广辟房源以及健全居民收入统计与监管机制在内的政策建议。李辉婕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 ................................................................................................................................................ - 2 -关键词.............................................................................................................................................. - 2 -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 3 - 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 4 - (一)制度不统一 ......................................................................................................................... - 4 - (二)统筹层次低 ......................................................................................................................... - 4 - (三)覆盖范围小 ......................................................................................................................... - 5 - (四)资金管理隐患大................................................................................................................. - 5 - (五)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 - 6 - 1、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健全 .......................................................................................................... - 6 - 2、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 - 6 - 3、社会保障的法律监控薄弱 ...................................................................................................... - 6 - 三、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 7 - (一)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 - 7 - (二)进一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 - 7 -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 7 - 1、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8 - 2、建立适应灵活多样就业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 8 - 3、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 8 - (四)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 8 -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8 -

日本_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4期(总第329期)2011年4月 财经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Number4(General Serial No.329) April,2011 日本、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孙淑芬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宁大连116001) 摘要: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事关国民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之中,面临着一些与发达国家曾经历过的类似的房地产市场问题。 笔者运用调查研究与比较研究方法,总结了日本和韩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安排、管理机构和制度特点,借鉴其成功经验,针对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政府住房保障政策、增加中小户型保障性住房供给、拓宽住房保障资金的融资渠道等一系列对策建议。 关键词:住房保障;住房金融;政策性金融;住房公积金 中图分类号:F29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1)04-0103-05 一、日本住房保障制度 (一)日本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安排 1.廉租房保障制度 日本的廉租房主要有公营住宅、特定优良租赁住宅、老年人优良租赁住宅等几种。其中,公营住宅是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协作,通过自主建房、收购、租赁民间住宅,再以低廉的价格租给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特定优良租赁住宅由民间建设,地方公共团体购买后租赁给中等收入者,地方公共团体负责管理;老年人优良租赁住宅由地方住宅公团直接建设或由民间建设、地方住宅公社或社会福利法人购买后租给老年人,地方住宅公团、住宅公社或福利法人负责管理。 2.城市低价出售住房制度 日本的住宅公团(现都市再生机构)在大城市及其周边修建住宅,进行城区改造,其建造的公团住房不同于公营住宅,他是以地方公共机构为主体面向低收入人群,其实质是国家出资建房或平整土地,面向中等收入群体进行出售或租赁。入住公团住房的家庭收入一般在中档范围内(目前为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3万日元),入住采取申请抽签制。 3.住宅金融公库建房 住宅金融公库主要向难以从银行等一般金融机构借款以购、建房的个人与单位提供贷款。住宅金融公库贷款利率低,成立初期为5.5%,远低于银行的14.6%,而且不同于民间的浮动利率制,采取固定利率制。贷款对象可以是个人或企业,贷款条件优惠,贷款期限可长达35年,对于还贷困难的还可在原有基础上延长10年[1]。 4.住房保障支持政策 首先,多种形式保障土地供给。如地方政府实行类似土地银行的做法购置大片住房建设用地,又如住房都市整备公团用等价交换制度、特借制度、借受制度和民赁制度等四种制度妥善处理国家与地主的关系,使土地转化为国民住房用地[2]。其次,财政补贴。日本政府的住房财政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购房补贴和资助公营住宅建设;另一种是政府的财政投资性贷款,主要对都市整备公团住房建设的投资贷款,并将资金贷给住房金融公库,再由后者用于建设公共住房和向 ①收稿日期:2011-01-26 基金项目: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管理运营模式研究”(10YJA790117) 作者简介:孙淑芬(1963-),女,辽宁大连人,副主任,高级经济师,主要从事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管理方面的研究。E-mail:sunshufen_dl @https://www.360docs.net/doc/6812631865.html,

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摘要: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贺岁片的提高,对于住房要求也是 与日俱增。城市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提标扩面, 加强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实现共建共融共享共治,积极打 造以人为本有温度的和谐小区,不断提升保障对象归属感、获得感。 关键词:住房保障体系;住有所居 引言 我国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离不开国家经济的支持和政策的 扶持,才有今天的成就。为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 策体系,加大力度满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等住房困难 群体的需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基本、多层次、宽覆盖、能循环、可持续”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住房保 障体系。 1障性住房制度的内涵 保障性住房制度从广义上讲,是指政府以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经济适 用房、住房补贴、宅基地分配等方式,来实现“住者有其房”的住房保障制度。在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自行解决住房,这就需要政府 与市场的有机结合,通过一些关乎弱势群体的政策措施,弥补市场缺陷,帮助那 些在市场竞争环境下难以或无法满足住房需求的低收入群体和贫困家庭,得到基 本的住房需求,这种制度设计就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它是国家构建居民生活“安全网”的一种社会“稳定器”。保障性住房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 的内在关系。一方面,公平原则要求政府出面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以保障“住者有其房”,多层次、全方位地保证住房制度供给的公平性、有效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效率原则要求在追求公平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发挥保障 性住房的供给效率,以满足更多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社 会福祉。 2强化公租房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第一,完善公租房房源清单和保障对象清单,重点锁定现有房源,并按照 《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全面清理核实补 齐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完善保障对象清单。第二,健全公租房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机制。建立完善住房保障水平评价体系,在稳定公租房保障覆盖率的基础上,动 态调整保障标准。结合推动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推进地区双城经济圈主轴 城市住房保障信息共享。第三,建立保障对象进入退出审核监管机制。研究制定 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分类和应用制度,逐步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 合惩戒目标。进一步提高公租房准入审核精准度,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对违规使 用公租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综合运用租金上调、门禁管控、信用约束、司法追究等多种方式,提升管理效率。第四,加强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鼓 励以配建方式筹集公租房,制定完善配建公租房管理办法,探索利用存量商业用 房改建公租房。 3推进补贴提标扩面,实现保障精准高效 1.大幅扩大补贴保障范围,加大对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保障 力度,放宽了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等行业人员和产业工人 准入门槛,取消了社保、住房公积金3年和居住证积分100分的要求。并对公共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学习中心苍南学习中心 姓名翁直群学号710072062015 指导教师徐镇南 2012 年11 月11 日

摘要 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上见效显著,初步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同时,在住房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及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最终促成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本文从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提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等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对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目录 一、引言 (1) 二、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1)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一)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1) (二)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2) (三)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 (3) (四)缺乏健全的金融支持体系 (3) (五)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4) 四、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4)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 (4) (二)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 (4)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住房的宏观调控 (5)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5) (五)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 (6) (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 (6) (七)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6) 五、结语 (7) 六、参考文献 (7)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1985年起在全国推行社会保险制度。15年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从养老保险推向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各个领域,构建起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相互承担责任的关系,在社会保险方面改变了企业主导的状况,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主导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新模式。虽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全面起步到现在仅有十五年的时间,但却取得明显的成效。就整体而言,在建设过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有: 一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 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和全民人口意识的不断增强,妇女的生育不断下降,人口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 1999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到2003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10.59%以上.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来衡量,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面临着白发浪潮的冲击。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应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建立在工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工业化所积累的财富为老龄化问题的缓解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保险,如美国1935年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当时还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日本进入老龄化社

会时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1689美元,有较充裕的财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中国的老龄化是计划生育政策成功运用的结果,超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中国在人均GDP也不过800美元的情况下,却面临着比发达国家还要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从我国人口金字塔所显示的发展趋势看,至少到2030年之前,人口老化的压力都不会减弱。因此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事业建设的一个客观背景,必须把当前的紧迫问题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超前规划,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二是社会转型中的高失业问题,也向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力度的加大,失业人数不断上升。据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报告,我国目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已经达到1.2亿多人。同时,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进一步向社会释放大量冗员。如果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能够在21世纪前10年基本完成,以1998年为起点,这期间国有企业应完成战略性改组和下岗分流任务,预计将向社会释放1/3以上的冗员,大致在3000万到3500万人。同期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要分流约400万人,事业单位的冗员按1/3估算,也有近1000万人。考虑到下岗分流人员中约有20%因年龄可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住房保障制度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住房保障制度 作者:王小广来源:南风窗日期:2011-11-09 浏览:3405 显示全文在许多人看来,政府建保障房是房价调控长期难见成效的一种备选方案,或者理解为房价泡沫破灭后的一种保底、补救措施,使房地产投资不至于大跌萎缩而影响经济增长速度。但我理解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项制度安排,是政府重视住房这一最大民生问题的一种长期而基本的职责。因此,不是“应景”之作,要从基本住房制度设计中考虑保障性住房建设,即要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定位,既要明确为谁建、由谁建的问题,又要对其目标进行基本定位。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如何建、如何分和如何管等问题。这里我想就这些最基本问题作些分析,以引起共鸣,学者们和各级政府一起努力,使保障性住房定位、建设、管理一开始就建立在科学合理、能产生长期社会效率的基础上。 住房制度分歧 在中国住房体制改革后,一个很清楚的事实是纯市场化的观点确实无法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问题,有一部分家庭永远无法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做相应的制度安排,去努力保障这部分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从理论上讲,这些人的住房有了保障,整个社会的居民都有了住房保障。我们需要怎样的住房制度呢,其中保障性住房又在其中如何定位?我们先从当前的住房政策体系谈起。最近几年就住房政策问题,有几种表述相似内容却有别的说法:第一种,提出政府只保低端,其他完全由市场解决,市场是市场,保障是保障,不能混淆。第二种,试图构建一个包括满足各种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住房结构及政策体系,如提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靠市场”。第三种,提出“低端保障、中端支持、高端调控”(也有的地方表述为“低端靠保障、中端靠市场、高端有约束”)。 第一种意见可能遭到的批评会最多,原因是政府可以保障低端,但低端真的能靠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吗?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显示,夹心层即家庭收入处于中间60%的家庭住房问题最突出,一方面因房价过高而够不着市场,因收入条件或住房条件保障性住房与其无缘。处于60%的中间层家庭,无房户买房和有房户改善住房条件都面临过高房价的约束,他们是社会中怨言最多的群体。在此,我们需要搞清楚一个重要问题:房改后市场供给的大量住房都满足了谁的需要?中国过去10年城市人口年均仅增长3%,而每年住房供给量年均增长20%左右,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了日本与韩国,这完全能满足绝大多数的住房需要,讲我国住房投资不足、供应不足是怎么也说不通的。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20%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近七成的住房供给,特别是最富的10%的人(家庭)购买了住房市场供给量的50%,换句话说,从消费的角度,这些人根本就不需要住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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