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科技服务管理的暂行办法

气象科技服务管理的暂行办法
气象科技服务管理的暂行办法

气象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气象科技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气象科技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气象科技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气象科技服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气象部门从事气象科技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科技服务,是指利用气象业务服务产品、科研成果和资产等国有资源,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服务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的以气象信息服务为主的各类气象服务。

第三条气象科技服务是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托公共气象服务、充分发挥气象服务更大效益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气象科技服务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共气象服务的发展方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托基本气象业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改革、转变发展观念,突出创新、提高科技内涵,明确目标、完善发展机制,集约协作、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益,充分发挥气象科技服务在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企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以及国家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气象科技服务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界面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效、效益显著”的气象科技服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气象科技服务纳入本级气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对气象基本业务、气象科研和气象科技服务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发展。开展气象科技服务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气象局的有关气象业务规定和规范。

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政策法规、人事、计财、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和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对气象科技服务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八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科技服务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事业单位、企业等不同的组织形式,建立健全相应的气象科技服务运行管理模式。

禁止以个人承包、职工内部参股分红等形式开展气象科技服务。

第九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支持气象科技服务发展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对气象科技服务的发展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加强气象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气象科技服务系统建设,提升气象科技服务的技术能力和装备水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能够产生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气象科技服务的支持。积极探索与社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争取对气象科技服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经费支持和投入。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于气象科技服务的收益,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提留给从事气象科技服务的单位作为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不断丰富和提高气象科技服务的科技内涵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的科技创新机制。倡导和鼓励从事气象科技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促进气象科技服务发展。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气象科技服务技术和产品研发纳入气象科研计划,形成气

象基本业务、气象科研和气象科技服务的创新互动机制,实施气象科技服务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项目创新,提高气象科技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一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的激励机制,制定气象科技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对于在气象科技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具有事业身份的气象职工调入企业工作期间,其收入按照企业的效益情况确定,报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规范、长效”的原则,建立气象科技服务的反馈机制,合理调配气象科技服务收益,重点用于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气象台站环境改善、人才引进和培训、改善气象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不断提升气象科技服务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十三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人才培养机制,明确气象科技服务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逐步推行上岗资格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气象科技服务人才需求纳入气象部门的人才战略规划,采用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式,培养一批掌握现代气象及相关科技、懂经营、善管理、守法廉洁的气象科技服务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不断提高气象科技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结合气象科技服务的特点和实际,完善以科技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气象科技服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适合气象科技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的业绩评价机制。

第十四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气象科技服务全员聘用合同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气象科技服务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用人机制。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发展需求,选聘综合素质好、能力强、具有专业技术特

长、适应提高气象科技服务水平需要的人员从事气象科技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采用社会化方式聘用的人员建立人事代理制度,完善薪酬、考核奖惩、职称评定、辞退解聘等制度,并为其办理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探索和建立气象科技服务集约发展机制,按照“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增强实力”的原则,加强气象科技服务多种形式的合作,形成气象科技服务集约发展的新模式,构建适应需求、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气象科技服务发展新格局。

第十六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与协作,建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载体和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共利双赢,共同培育气象科技服务市场,提高气象科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气象科技服务向社会经济更宽领域和更广空间发展。

第十七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制定气象科技服务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措施,实行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的分开,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气象科技服务市场监管的同时,严格规范气象科技服务行为,引导和保障气象科技服务的良性发展。制定气象科技服务标准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标准体系,按照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制定气象科技服务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气象科技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第十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从事气象科技服务的单位实行目标任务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各级气象部门必须加强气象科技服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

气象科技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教育,弘扬正气,营造积极向上和凝聚力强的团队氛围,防止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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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适合气象科技服务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气象科技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对其实施直接管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财务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制度进行核算,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气象科技服务求,将气象科技服务收入和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收支管理制度。气象主管机构的财务策”机制;对所属气象科技服务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同时定期对委派人员的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截留、私分、挤占、坐支和挪用气象科技服务收入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制度,依法对气象科技服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气象科技服务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当地财政、物价、税务和审计部门的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对用于经营的国有资产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通过整章建制,强化管理,规范运展、财务收支情况等的动态管理,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强化对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审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中国气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发生经济犯罪案

制定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报中国气象局备案。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本团队实行集体决策管理,每次活动都要进行研究,形成活动方案后组织实施。 一、志愿者加入本团队条件 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 2、不图任何物质报酬; 3、能积极参加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4、积极的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 二、志愿服务策划制度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活动。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活动策划,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再组织实施。 2、策划活动应全面考虑到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活动性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交通方式、队员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召集制度 1、团队决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应遵循尽快的原则通知到要求参加人员。通知时应讲清楚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确认被通知人明白无误,通知时做好通知记录。

2、每次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活动召集人,活动召集人由团队承担。因特殊情况队长无法到位或锻炼队员等原因,由队长指定活动召集人。 3、能够参加活动的队员在接到QQ群呼叫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尽快确定能否参加活动,并予回复。 4、对于人数有限制的活动,由召集人根据要求选择参加活动的队员,选择的原因如下: ①机会均衡:尽量选择本年度内参加活动次数较少的队员; ②让资深队员带新队员,共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四、志愿服务活动签到考核制度 1、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必须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精神饱满积极地参加活动。 2、到达活动地点后,本人亲自签到,并统一听从队长号令。如对活动安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以及时向活动现场负责人提出来,但在活动现场负责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张。 五、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1、本团队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做到各司其责,确保安全。 2、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服从指挥,文明用语,热情大方,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决策气象服务实施细则

市决策气象服务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决策气象服务是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决策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试行办法》、《安徽省短时临近预报与预警信息发布业务规定(试行)》、《安徽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业务流程》等业务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决策气象服务对象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机关,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决策气象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上门服务、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气象服务网站等,并以市气象局的名义统一对外发布。 第四条决策气象服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市气象局局长任决策气象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业务科技科、办公室、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由气象台具体实施。 二、内容 第五条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目前包括《一周天气》、《天气情况汇报》、《重要气象信息专报》、《专项气象服务汇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五类,并随业务需要调整和扩展。

第六条《一周天气》包括上周天气回顾、本周天气趋势与建议,以及七天逐天天气预报。 第七条《天气情况汇报》包括: 1、天气实况通报。对出现大范围强降水、干旱、高温、大风、寒潮等天气过程的实况通报。天气实况应在天气过程中和天气过程结束时,及时通报。应图文结合,能够揭示主要气象要素的时空分布。 2、天气气候评价。对决策有较大影响的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搜集气象和影响资料,与历史气候资料进行对比,评估其异常程度和影响大小。 3、气象灾害调查评估。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后,需要第一时间到灾害现场收集资料,并通过民政部门了解面上灾情,制作灾情调查评估报告。 4、气象专题报告。根据气象条件或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情况,就其对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适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提出措施和对策建议。 5、会议专题材料。为党委、政府重要决策会议提供的专题气象服务材料。 第八条《重要气象信息专报》是指“三性”天气专报,包括正式发布的暴雨、冰雹、寒潮、高温、大风、大雪等灾害性天气预报;久旱转雨、久雨转晴等转折性天气过程预报;以及对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天气过程预报。 第九条《专项气象服务汇报》是为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

银行个人贵宾客户服务管理办法模版

个人贵宾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 版次号: 生效日期:xx年06月16日

目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职责 (3) 第三章VIP客户的管理 (3) 第四章VIP卡管理 (4) 第五章贵宾客户服务 (5) 第六章附则 (5) 附件: (5) 附件1.《银行贵宾客户优惠服务明细》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个人贵宾客户

管理工作,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个人客户差异化营销和分层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个人贵宾客户,是指符合本行个人贵宾客户评定标准,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信用度高,对银行业务发展产生较大贡献或重大影响的个人客户。 第三条VIP卡,是指为个人贵宾客户所发放的银行卡,是贵宾客户的身份象征。它除具备借记卡的基本功能外,还包含服务优惠、投资理财等增值服务功能的高端借记卡。银行VIP卡分为金卡、白金卡和钻石卡三种。 第四条个人贵宾客户服务实行“客户自愿、重点发展、为客户保密”的原则,为符合评定标准的个人贵宾客户发放相应的VIP卡,作为享受VIP服务的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所有机构和网点。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总行是个人贵宾客户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全行客户服务资源的组织和VIP客户的管理。 第七条其他涉及个人银行的相关部门负责利用本部门的业务资源,为个人贵宾客户提供本部门业务的优质服务。 第三章VIP客户的管理 第八条银行全行的VIP客户评级量化标准由总行统一制定。 第九条总行将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客户评级功能为个人客户进行评分,分值达到30分及以上的客户即可为银行个人贵宾客户。各机构可根据分值与客户级别对应关系,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为其申请对应的VIP卡。对应关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管 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效发展,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医院和志愿者的形象。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医院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地展开各项工作。 第三条: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遵守工作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到特殊情况,按规定及时请假。 第五条: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 第六条: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统一披挂“武警医院青年志愿者”的绶带,并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第七条: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者服务。如果不能有效的解决情况,要及时联系院内志愿服务团队给予帮助。 第八条: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的各项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九条: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关系,不得向服务对象所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第十条:如遇到突发事件,在确保置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遇到无法处理时,第一时间向院办公室及时汇报,注意维持良好的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 第十一条: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所在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 定。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7号令正式稿)

中国气象局令 第7号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已于2004年7月1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 二○○四年八月九日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设施,是指用于各类气象探测的场地、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设有气象台站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全民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对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保护以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一)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自动气象站、太阳辐射观测站、酸雨监测站、生态气象监测站(含农业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二)高空气象探测站(包括风廓线仪、声雷达、激光雷达等)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医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社会责任履行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构建以患者为导向的亲情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主动深入居民社区,牵头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三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目标是充分发挥中医医疗特色与社区居民联系密切的优势,通过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品牌化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打造社区、医院、居民三位一体的医疗服务新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科室、各支部。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医院党群工作部是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检查、评价和考核医院各志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相关专业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医院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由团委负责人、团委委员、各支部书记、等组成。负责审定并颁布医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考核评价;协调解决医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医院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党群工作部负责制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牵头研究解决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专题培训;负责制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计划。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品牌建设;负责组织党团员以及青年骨干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负责组织“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三)各支部负责开展市区范围内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负责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日常培训(包括实习生参加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四)医院各科室、各支部负责配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问题。 第八条医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工作组,下设若干服务分队,按计划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建设,实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省覆盖。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九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任职要求: (一)具备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熟悉各项医疗政策、法规和业务。 (二)热爱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岗位,热心企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协调沟通能力较强。

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精)

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设施,是指用于各类气象探测的场地、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设有气象台站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全民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 对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保护以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一)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自动气象站、太阳辐射观测站、酸雨监测站、生态气象监测站(含农业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二)高空气象探测站(包括风廓线仪、声雷达、激光雷达等)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三)天气雷达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四)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含静止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极轨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卫星测控站、卫星测距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五)大气本底台站、沙尘暴监测站、污染气象监测站等环境气象监测

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司客户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维护我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客户投诉,是指我司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客户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对我司所提供的业务产品、业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设备等不满意,通过我司各受理电话、各部门、客户意见簿、服务质量监督员、新闻媒体、举报信件等渠道向我司提出的现场或非现场意见、建议或投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业人员。 第四条各一级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一级行部)设置“客户援助电话”,银行卡(电子银行)部设置“客服热线”,人力资源部设置“服务监督电话”,各受理电话公布于营业网点,明确专人负责,保证24小时接听客户投诉。形成客户援助电话、客服热线、服务监督电话三级联动的格局,各级电话均可接听客户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反馈至服务监督电话。 (一)客户援助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本级客户投诉。 (二)客服热线: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将客户投诉转至客户援助电话或服务监督电话处理。 (三)服务监督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全行客户投诉,酌情回访客户。 第五条客户投诉按照业务类别实行“对口处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总行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调查、甄别和处理工作。 (二)总行各部室负责本条线业务范畴的客户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一级行部为本级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投诉涉及相关部门、网点关系的协调,并全程督促相关部门、网点在时限内进行处理。 (四)各营业网点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相关部门或通过服务监督电话和客服热线转接、信访等客户投诉的调查和协助处理工作。 (五)对客户投诉涉及纪检监察室处理的内容,由总行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管理条例 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权益,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1、志愿服务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尊重、合法的原则。 2、遵守医院和各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 3、认真完成培训,遵守各项志愿服务的规定,在各科室和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准确为患者提供信息。 4、维护志愿者组织的形象,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或志愿者组织的名义从事任何盈利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病人隐私。 6、统一着装,工作主动热情,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理解心;言行规范文明,仪表端庄,仪态大方,微笑有礼。 7、执行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告知社工,服务期间有事暂时离岗,须向导诊交代去向。 8、妥善保管志愿服务部门提供的物品。 9、时刻保持安全意识,禁止进入任何危险场所。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若违反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或物品丢失,志愿者自己承担责任。 10、在志愿服务中,一经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者,或连续3个月未参加活动者将自动退出本院志愿者服务队。 二、志愿者守则、权利和义务 (一)医院志愿者守则 1、不能冷漠粗暴对待患者。 2、不能为患者推荐指向性诊疗活动。

3、不能为患者提供治疗操作。 4、不能随意发表关于病情的意见和治疗效果的建议。 5、不能为患者保管任何财物或提供任何物品。 6、不能向患者索取钱财和物品。 7、不能向患者进行医疗商业活动的宣传或宗教传播。 8、不能随意透露患者隐私或作为笑谈资料。 9、不能搬动特殊病人或单独护送危重患者。 10、不能私自处理个人事务或擅自离岗。 11、不能在服务期间从事服务以外的活动。 12、不聚集喧哗、谈笑风生、玩手机或看报刊、杂志。 (二)医院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保障。 4、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5、在志愿服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管理部门提供帮助。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6、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三)医院志愿者的义务: 1、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者服务。 2、自愿为医院或患者提供服务。 3、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赢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守患者的隐私和秘密。 5、遵守《寮步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三、医院志愿者的工作内容 建立志愿服务双向机制。根据志愿者专业知识水平,社会志愿者走进医院提供志愿服务,医务人员志愿者走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1、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附件1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 (2016版)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6年2月

编写说明 随着气象业务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自2004年以来,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在观测时次、观测方法和观测仪器等方面先后进行了较大调整,并印发了一系列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为加强地面气象观测技术规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发挥其对地面观测业务的技术指导作用,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和有关省局对2004年以来的业务技术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归纳整编完成了《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本技术规定是对近年来的印发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的系统性归纳整编,对现行业务技术规定中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内容涵盖地面观测业务调整规定、《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与现行业务不一致之处的完善补充、自动观测相关业务规定及异常记录的处理、重要天气报告和应急加密观测规定等。 本技术规定参加编写的人员包括:王柏林、宋树礼、施丽娟、张振鲁、伍永学、祁生秀、周林、李莉、曹铁、刘立群、杨晓丽、杨金花、王力、陈冬冬、周媛、张帆、刘为一、汪武锋、陈虎胜、胡天洁、王磊。 编写组 2016年2月

目录 一. 观测业务要求 (1) (一) 观测时次 (1) (二) 观测项目 (1) (三) 观测任务与流程 (2) (四) 校时 (4) 二. 观测与记录 (4) (一) 云 (4) (二) 能见度 (5) (三) 天气现象 (5) (四) 湿度 (8) (五) 降水 (8) (六) 蒸发 (9) (七) 雪深雪压 (10) (八) 电线积冰 (10) (九) 辐射 (11) (十) 数据文件格式变更 (11) (十一) 异常记录处理 (12) 三. 气象报告 (18) (一) 天气现象电码 (18) (二) 重要天气报 (19) 四. 应急加密观测 (24)

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行客户服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总公司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第四章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职责与要求 第五章客户服务监督考核 第六章建行服务费用管理 第七章附则 附件:总公司项目领导小组与项目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作好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保险经纪服务与服务管理工作,增强金诚国际的服务竞争力,在建行系统内树立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行客户服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二条总公司成立建行项目领导小组 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总裁任副组长,设立项目经理与副经理。 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建行统保项目保险经纪服务的领导、指挥、部署、决策、协调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成立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市场开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机构发展中心、经纪技术中心、风险研究中心、计划财务中心、数据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参与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在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建行统保项目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并负责保险期内客户服务的组织、管理、监督与考评工作。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管理工作小组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对应属于公司服务范围的建行各分行,各地客户服务中心成立建行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由1名负责人和1-2名服务专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服务人员持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高

度的责任心与良好的敬业精神,能胜任客户的服务要求。 项目小组职责:在总公司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固定资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及本办法的要求为建行各级分行提供一流的保险经纪专业服务。 属于公司服务范围的分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苏州、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分行和总行本级。 第三章总公司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第五条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固定资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的客户服务职责如下:(一)制订保险手册 在建行总行与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协议后,工作小组负责完成保险手册的制作,并在15日内组织各客户服务中心向建行各分支行提供。工作小组应向总行本部提供不少于20套保险手册。 (二)组织分行统保集中培训 在建行总行与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协议后,根据总行的要求,工作小组负责完成一级、二级分行的统保集中培训。 (三)组织分行投保工作 根据建行总行与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协议,工作小组将在保险手册中明确投保、缴费操作流程,组织并指导各地客户服务中心协助建行各级分行完成投保工作。 (四)提供非常规案件索赔协助服务,包括: 1、协助各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重大索赔案件(非车险估损20万以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志愿者医院服务实施方案

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医院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广大患者、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目的 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基层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诊疗、保健、健康咨询服务,促进医患和谐,建立沟通医患的新桥梁,在内部逐步探索新型服务模式,构建和谐向上的良好风气;在外部充分展示医院医务人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提升医院品牌,提高患者就医忠诚度,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奉献爱心、服务患者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志愿医疗服务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 2、坚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动员我院青年团员成为医疗服务的志愿者。 3、坚持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开展志愿服务。 4、坚持自愿参与和医院倡导相结合,既尊重广大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又强调职工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5、坚持医院为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的主体,同时医院各科室积极动员起来,共同为志愿者服务创造条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服务内容

1、基层机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医院志愿者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到社区、企业、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教育机构、农村乡镇为城乡居民提供诊疗、健康教育、咨询、宣传、预约诊疗等服务。 2、主题性活动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者日、高血压病日、助残日、扶贫日、爱眼日等一系列主题性活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宣传、诊疗等志愿服务。 3、组织各类志愿者参加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服务,参加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志愿服务。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队负责相关事宜。 2、志愿者招募要求。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具有志愿精神和强烈的服务意愿,富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愿意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均可报名。报名方式科主任、护士长处填写申请表,递交纸质申请表即可。 3、开展宣传发动。在医院内外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医疗服务的良好氛围。通过丰富多彩文化活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形成有利于志愿医疗服务的文化环境。医院中层管理干部、党员、团员应积极带头参加志愿者活动。 4、注重活动实效。要结合我院实际,循序渐进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简单易行的内容做起,积累经验,逐步发展到全方位开展志愿医疗服务活动。 5、完善保障措施。医院要制定相关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志愿者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五、考核奖励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完整版)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切实推进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县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管理、落实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段 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段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全县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 三、气象协理员考核方式 采用积分制,助理员对照工作职责要求每开展或完成一项打分(各项工作加分分值见附表),年终进行累计,同时,求得该助理员所在责任区内全部信息员的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上述两项分值之和即为该助理员的年度考核得分。 四、气象信息员考核方式 采用积分制,气象信息员对照工作职责要求每开展或完成一项打分(各项工作加分分值见附表),年终进行累计为该信息员的年终考核得分。 五、通报和奖励 对于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气象协理员和部分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气象信息员,紫阳县气象局将予通报表彰,并给予300-500元奖励。 六、有关说明

1、县气象局将全县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年度考核情况及时报紫阳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对于成绩突出的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建议所在地政府予以进一步表彰。 3、本考核办法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 附送: 气象局业务管理办法 气象局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针对**县气象局气象业务实际情况,为切实完善和加强我局气象业务管理,努力做到公正、科学、客观地衡量业务工作,严格规范业务行为,保障业务高质、优效运转,使我局业务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目标迈进,全面提高我局业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人员上岗条件 第二条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或临时上岗证(业务科认可的)。 第四条新参加工作人员跟班见习期: 地面测报跟班见习期: ①专业1-2个月, ②非专业2-3个月;农气观测跟班见习期: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 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 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 二、承担“中心”的财务、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做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 三、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四、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五、督促落实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办件; 七、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和年度考核;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敬业爱岗,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挂牌上岗,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提倡着正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和上下交接,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医院志愿者服务实施方案

云城区人民医院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拟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医院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广大患者、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目的 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基层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诊疗、保健、健康咨询服务,促进医患和谐,建立沟通医患的新桥梁,在内部逐步探索新型服务模式,构建和谐向上的良好风气;在外部充分展示医院医务人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提升医院品牌,提高患者就医忠诚度,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奉献爱心、服务患者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志愿医疗服务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 2、坚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动员我院青年团员成为医疗服务的志愿者。 3、坚持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开展志愿服务。 4、坚持自愿参与和医院倡导相结合,既尊重广大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又强调职工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5、坚持医院为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的主体,同时医院各科室积极动员起来,共同为志愿者服务创造条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服务内容 1、基层机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医院志愿者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到社区、企业、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教育机构、农村乡镇为城乡居民提供诊疗、健康教育、咨询、宣传、预约诊疗等服务。 2、主题性活动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者日、高血压病日、助残日、扶贫日、爱眼日等一系列主题性活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宣传、诊疗等志愿服务。 3、组织各类志愿者参加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服务,参加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志愿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 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 办理 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 体承 办单位; 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 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 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 纪律 的事。 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

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 和 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 正 之风严肃处理。 全程代理制 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 程 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 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 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 申

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 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 理, 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 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 并归 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 项、 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首问责任制 一、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 能 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前置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并耐心解答申请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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