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南昌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篇一:高新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贵阳国家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为高新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目标: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精干高效、实绩突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和人才,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贡献才智的良好氛围;形成一套干部能进能出、竞争择优、激励有效、监督严格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一个符合高新区特色和实际的、多种形式互补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灵活用人机制。

要求:理顺、规范、灵活、高效。

二、总体思路

按照“理顺关系、合理设岗;规范程序、科学选人;竞争择优、全员聘任(用);以岗定薪、分配激励;制度约束、长效管理”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

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

——理顺关系、合理设岗。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高效率的目标模式,科学设置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

——规范程序、科学选人。通过明确管理权限,规范任免程

序,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体制,采用多形式、灵活的方式,科学选人和用人。

——竞争择优、全员聘任(用)。各部门(单位)依据岗位条件和工作需要,打破人员身份和性质的限制,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直接选聘等方式聘任(用)各部门(单位)人员。

——以岗定薪、分配激励。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以岗定薪、按岗取酬、岗变薪变”的岗位工资制,体现出责任、业绩与收入挂钩的分配原则。

——制度约束、长效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转变管理模式,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加强对聘任(用)人员聘任(用)期内的管理,推行末位调整制度,真正实行契约化管理。

三、适用范围

区属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高科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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