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邀请函-最终版(电子邮件版)

上海财经大学建校95周年校庆校友邀请函

亲爱的校友: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风雨沧桑,春华秋实。穿越过几十载的春夏秋冬,承载着每一位校友的敦实足音,上海财经大学即将迎来建校95周年的华诞。任岁月几多,仍情思依旧。而今岁月轮回,盛世如约,母校翘首盼您归。值此喜迎华诞之际,母校诚挚地邀请您齐聚一堂,共叙友谊,同喜同贺,共庆佳日!

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1921年迁址上海,成立上海商科大学。建校初期,艰难起步于战火纷飞的动荡年代,经历了战争和政治风波等冲击,几经停办又几次复校,数次更名,但弦歌不辍。风雨兼程,跨越两个世纪;桃李满园,辉煌数十载春秋。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九十五年薪火相传,上财人铭记“厚德博学、经济匡时”之校训,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

亲爱的校友,您曾在这里校孜孜以求、汲取营养,从这里走向社会,奉献青春。是您的默默努力谱写了母校的辉煌校史,是您的殷殷关怀坚定了母校快速发展的步伐。在欢庆母校95周年华诞的日子里,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的全体师生诚邀您回归母校,共贺这一莘莘学子共同欢庆的节日。无论您已功成名就还是正艰苦创业,无论您是叱咤风云还是在默默耕耘,母校都真诚地期待您回家看看!

学校的发展和成就,是所有校友的光荣和骄傲,在这重要的时刻,更离不开您的鼎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今特致专函,诚邀您出席2012年11月10日上海财经大学建校95周年的庆祝活动,与全校师生共忆青春,共襄盛会。如蒙应邀,敬请以回执告知。我们热切地期盼您的回音,敬候您的光临!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迎接95周年校庆统计与管理学院活动安排表

一、校友报到

时间:2012年11月10日上午9:00——9:3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武东路100号(近武川路)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一楼大厅

领取材料、礼品和餐券

二、“统计应用与未来展望”研讨会暨校友座谈会

时间:2012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武东路100号(近武川路)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一楼报告厅内容:学院领导介绍学院的发展和进步

老教师代表发言

各届校友代表回忆当年在财大的日子并提意见建议

拍照留念

三、午餐和自由活动

时间:2012年11月10日中午11:30——下午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各餐厅(凭免费餐券)

四、校庆游园会(学校安排,自由参加)

时间:2012年11月10日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步行街

五、校庆晚会(学校安排,凭票入场)

时间:2012年11月10日晚上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大礼堂

参加上海财经大学95周年校庆校友回执表

时间:2012年11月10日

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职务:

入学时间:班级/专业: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温馨提示:校庆当天,校园内人流量会很大。请各位返校的校友务必注意安全,特别提醒上了年纪的中老年校友要尤为注意,最好邀请您的家人陪同前往。)

联系人:蔡莉霞、左楠、蒋金魁

电话:65901099 、65901076、65901079

电子邮箱:cailixia@https://www.360docs.net/doc/685092592.html,,Zuo.nan@https://www.360docs.net/doc/685092592.html,,jiang.jinkui@https://www.360docs.net/doc/685092592.html,

通讯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办公室

邮编:200433

为了便于我们统计和安排,请您务必于2012年10月31日之前回函告知。

谢谢您的配合。

倡议书

亲爱的校友们:

2012年11月10日,上海财经大学将迎来95周年的华诞。经历了数十载的砥砺磨练,成就了财大如今的辉煌和成就。“厚德博学,经济匡时”的校训熏陶和激励着每一个财大人。母校的历史,凝聚着每一个财大人的心血,母校的辉煌呼应着每一个财大人的成就,母校的未来,更需要每一个财大人的鼎力相助。百川成海,集腋成裘,让我们共同携手,慷慨解囊,为母校未来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如果您想回报母校,可以参考以下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管理办法》。特别是,欢迎校友对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冠名捐赠(350万元,期限20年)、对统计与管理学院统计教学实验室冠名捐赠(30万元,期限20年)、对统计与管理学院学术报告厅等冠名捐赠(10万元,期限20年),个人或公司也可设立专门的奖学金。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校友会敬启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管理办法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规定,为了规范捐赠筹资程序,鼓励社会各界为学校发展捐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办会宗旨之一,是为上海财经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募集资金。因此,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仁人志士、广大海内外校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上海财经大学教育事业捐赠。

二、基金会接受的所有捐赠,包括货币、金融产品、房产、设备、货币及物品使用权等,均是捐赠者(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收入,并且捐赠者可以自由支配。

三、捐赠者的所有捐赠均须指明捐赠用途,包括“非指定用途”,并且通过书面协议,信函、电邮告知及口头承诺的方式给予确认。

四、捐赠者的货币捐赠均存放于基金会专用的人民币账户或外币账户。捐赠者的金融产品捐赠应在捐赠协议签订之后,即刻过户至基金会户名或变现划入基金会专用账户,特殊情况可与捐赠者协商解决。

五、凡为基金会捐资,基金会均开具正式财务发票,并颁发捐赠证书,凡向基金会捐赠的物品,基金会均开具书面证明。

六、凡捐资为留本基金的本金原则上不动用,捐赠者与基金会应协商一致本金管理办法,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其基本原则是:

1. 本金可一次性地汇入基金会指定账户,由基金会负责管理运作,并协商确定最低年增值比例;

2.本金亦可由捐赠人负责管理,并协商确定每年应支付给基金会的金额。本金依法属基金会所有,捐赠人不应再挪作他用,并协商确定恰当的时间将本金转入基金会指定的账户;

3.本金汇入基金会指定账户,但资金的管理运作由捐赠人与基金会共同负责,风险共担。

七、凡捐资为非留本基金的原则上不进行保值增值运作。捐赠资金可根据协议一次性汇入基金会指定账户,亦可分年度汇入基金会指定账户。资金使用遵循捐赠协议规定执行。

八、凡为基金会捐资,捐赠人应与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特殊情况下,亦可书信、邮件、口头约定捐赠协议,但基金会应做好书面备案。捐赠协议一般应写明捐赠人身份、受赠人身份、捐赠金额(包括物品)、资金入账方式、本金是否保留、本金管理方式、捐赠用途以及基金会承诺等基本条款。

九、基金会有责任为捐赠人积极争取捐赠款减免所得税,但是否能实行捐赠税收减免,应视国家政策及有关税收规定来确定。

十、一般情况,楼宇命名捐赠、特殊景观命名等命名捐赠应经学校领导研究确定。捐赠金额应至少达到楼宇、景点建造成本的三分之一方可命名,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命名的内容、命名的位置应经过捐赠人与基金会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重要命名方案应经教代会批准方可执行。

十一、机构命名、基金命名应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重要机构命名应报国家教育部批准。

十二、除基金会工作人员外,凡提供信息并负责联系,为基金会筹资成功者,特别是非指定用途资金,基金会将给予奖励,一般为筹资额的1%-3%。奖励资金由受益单位自有资金支付。

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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