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号)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9号)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 煤安监技装〔2018〕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第162号)同时废止。 附件: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27日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矿井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井工煤矿(包括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生产矿井等)、鉴定机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管理工作。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管监察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年度汇总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并抄送省级煤矿

安全监管部门。 第二章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第五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为单位。 第六条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 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 (一)低瓦斯矿井; (二)高瓦斯矿井;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 第八条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岩)层为突出煤(岩)层: (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经鉴定或者认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2020)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2020) 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保证电力工程质量,我局对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电力质监机构)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质监机构业务范围 建立“专业质监站+质监中心站”的电力质监机构体系。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受国家能源局委托,负责全国电力质监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一)专业质监站 1.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国家电力试验示范工程、跨区域电网工程质监工作,兜底负责全国火电工程、农林生物质发电工程、太阳能热发电工程质监工作(内蒙古区域和中国华能投资的工程除外)。 2. 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设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水电工程质监工作,兜底负责全国水电工程质监工作,兜底负责风力、光伏发电工程和电源、电网侧储能电站质监工作(内蒙古区域和中国华能投资的工程除外),可承担农林生物质、太阳能热发电工程质监工作。 3. 核电中心站更名为核电常规岛工程质量监督站。设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国核电(核岛除外)工程质监工作。 (二)质监中心站 1. 南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设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南方电网区域内跨省电网工程质监工作。 2.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设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级电力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级电力公司,负责辖区内电网工程质监工作,可承担火力发电工程和风力、光伏、农林生物质、太阳能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工程质监工作。 3. 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设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蒙西区域内电网工程和内蒙古区域内电源工程质监工作(水电、核电工程和中国华能投资的工程除外)。 4. 华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设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华能投资的电源工程质监工作(水电、核电工程除外)。

25项反措实施细则(电子版)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目录 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和轴瓦烧损事故-------------------------------------------- 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和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18.防止污闪事故--------------------------------------------------------------------------------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4.防止交通事故-------------------------------------------------------------------------------------- 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关于电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的简单解读

关于电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 策的粗浅解读 2017年8月1日收到发改办经体〔2017〕1264号文件后,进行了认真研读,并电话咨询了专业人士。现就对其内容的理解粗浅地进行汇报。 一、背景。此文件是2016 年 11 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延庆智能配电网等 105 个项目(没有山东的试点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后,第二次要求地方提报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电改的方向之一,在2015年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按照有利于促进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渐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其中放开增量配电网并非放开存量配电网。 二、增量配电业务。“增量配电业务”是指目前国家电 网和南方电网以外的配电业务,尤其指企业经营的配电业务。第一批试点的增量配电网主要集中在新建的工业园区。也就是说,在现有国网南网没有覆盖的新增区域,建立一种独立

的新型的电网。利用这样的新区域确立一种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不再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2017〕1264号文件内容 便是要求各地报送符合条件的这种新区域作为第二批试点。 按照《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现有供电营业区原则上以省、地(市)、县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划分确定。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域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本轮电改放开配售电市场,一个区域内允许有多家售电公司,这就意味着原有的供电营业区需要重新调整。 三、售电公司。电改六大配套文件之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类售电主体: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家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同一售电公司可以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 四、准入条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据规划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增量配电网项目的业主。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我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0日 附件 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思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战略部署,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化解和防范过剩产能,着力推进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着力补上能源发展短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主要发展目标 (一)能源消费 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 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 (二)能源供应 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7亿吨 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6.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2.0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700亿立方米左右(含页岩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左右)。 (三)能源效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 5.0% 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314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减少1克。完成煤电节能改造规模6000万千瓦。 二、重点任务 (一)化解防范产能过剩 坚定不移落实去产能年度工作部署,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稳步发展先进产能,提高产能利用效率,促进生产能力与实际产出相匹配。 继续化解煤炭产能过剩。 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产能过剩,科学合理确定去产能年度目标,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停产关闭、证照注销、检查验收等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技术等标准,淘汰一批灾害严重、资源枯竭、技术装备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煤矿,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500处以上,退出产能5000万吨左右。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有序发展先进产能。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加大未批先建、超能力生产等违规行为治理力度。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将公告范围从生产煤矿延伸至建设煤矿,实现全口径产能公告。 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按照清理违规、严控增量、淘汰落后的原则,制订实施“稳、准、狠”的措施,到2020年煤电装机总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坚决清理违规项目,未核先建、违规核准等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继续实施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严格落实缓核、缓建等调控措施。根据受端地区电力市场需求,有序推进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按需同步配套建设煤电基地外送项目。积极推进放开发用电计划,合理引导投资建设预期。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力度,重点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要求的机组,2017年预计淘汰规模400万千瓦以上。 推进油品质量升级。 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做好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准备工作。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依据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国六标准,加快出台新版车用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标准,开展相关升级改造。适度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规模和消费区域。 (二)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 围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着力解决弃风、弃光、弃水等突出问题,促进电源建设与消纳送出相协调,提高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 积极发展水电。 加快建设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大型水电基地。加强西南水电外送华南、华中和华东等区域输电通道建设,统筹推进金中、滇西北、川电外送第三通道等工程项目。建立水能利用监测体系,及时分析预警水能利用和弃水情况。建立健全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制订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定》。 稳步发展风电。 优化风电建设开发布局,新增规模重心主要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严格控制弃风限电严重地区新增并网项目,发布2017年度风电行业预警信息,对弃风率超过20%的省份暂停安排新建风电规模。有序推动京津冀周边、金沙江河谷和雅砻江河谷风光水互补等风电基地规划建设工作。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利用。 安全发展核电。 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核电项目建设,按程序组织核准开工。有序启动后续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和建设准备,推动核电厂址保护和论证工作。继续实施核电科技重大专项,推进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建设。稳妥推动小型堆示范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探索核能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太阳能。 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发电成本下降。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严格控制弃光严重地区新增规模,对弃光率超过5%的省份暂停安排新建光伏发电规模。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首批示范项目。

电力行业25项反措细则

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防止超压超温/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防止炉外管道爆破/防止锅炉四管漏泄] [] 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汽轮机进水保护 [防止定子绕组相间短路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12.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6. 防止开关事故 20.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4. 防止交通事故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非耐油石棉垫。 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 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 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85)。 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国家能源局设6个区域监管局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办公室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设6个区域监管局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办公室|监管局_新浪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 (尹深)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10月31日,中央编办印发了《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12个省(自治区)设立监管办公室。 据通知,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承担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悉,6个区域监管局及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行政编

制共500名,其中司局领导职数42名。 60岁李战哲坚持长跑40年入选波士顿环城赛 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 本报讯自1897年创立一年一度的第117届美国波士顿国际马拉松环城赛定于4月15日开赛。该赛事要求选手报名成绩在3小时50分之内才有资格参赛。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干部、60岁的李战哲荣幸入选今年美国波士顿马拉松全程(42195米)男子组比赛。 李战哲业余坚持长跑40多年,曾连续11年获海淀区元旦长跑赛冠军,多次进入北京春节环城赛前十名。多年代表北京队参加北京国际马拉松赛。1988年代表北京队参加日本东京都国民健康杯公路越野赛并获得男子中年组第五名;最近几年,他又陆续参加了上海、澳门和日本东京等国际马拉松大赛,均取得良好成绩。 中新社华盛顿4月15日电 (记者吴庆才)美国总统奥巴马15日在白宫就当日发生的波士顿马拉松赛爆炸事件发表讲话,誓言将对事件追根究底,将凶手绳之以法。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doc

感谢你的观看 能源行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能源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3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3 (一)电力调度情况 3 (二)电力监测情况 5 (三)油气产销情况 6 (四)京津冀天然气保供情况7 (五)天然气供需情况8 (六)燃料乙醇产量情况9 四、主要指标解释10

一、总说明 (一)为全面及时了解全国能源生产、消费、供销基本情况,加强对能源运行的监测与监管,为能源管理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监控行业运行情况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对能源统计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各省市能监局(办),以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燃料乙醇生产企业。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为全国范围内电力、石油、天然气生产和消费等基础数据。 (四)本制度所有报表均为定期报表,报告期别分为日报和月报两种方式,各表的具体时间要求见报表目录,本制度中所有报表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上报国家能源局。 (五)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目录、受表单位和报送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及时报送。 (六)本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于能源行业管理需要,发电量、产量、加工量、库存、销售等统计数据不汇总,不对外发布。

25项反措(继电保护)

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8.1 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难度的增加,为继电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18.2 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18.3 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和选型,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经相关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同意。保护选型应采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 18.4 电力系统重要设备的继电保护应采用双重化配置。双重化配置的继电保护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8.4.1 依照双重化原则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每套保护均应含有完整的主、后备保护,能反应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作用于跳闸或给出信号;宜采用主、后一体的保护装置。 18.4.2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设备的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220kV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高压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滤波器等设备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除终端负荷变电站外,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母线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 18.4.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纵联保护的通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远方跳闸及就地判别装置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18.4.4 1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变压器组应按双重化原则配置微机保护(非电量保护除外);大型发电机组和重要发电厂的启动变保护宜采用双重化配置。 18.4.5 两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流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交流电压宜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其保护围应交叉重叠,避免死区。 18.4.6 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18.4.7 有关断路器的选型应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220kV 及以上断路器必须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两套保护装置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分别一一对应。 18.4.8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之间不应有电气联系。与其他保护、设备(如通道、失灵保护等)配合的回路应遵循相互独立且相互对应的原则,防止因交叉停用导致保护功能的缺失。 18.4.9 采用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应安装在各自保护柜,

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现就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一)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政策 以下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范围: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2.单站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 相关企业经营上述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由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公示注销,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注销手续。各派出机构要通过电网企业、调度机构、交易机构等多种渠道积极联系有关发电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简化部分发电企业许可申请要求 除本通知规定豁免许可的情形外,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1.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小水电; 2.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 3.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具体简化内容如下: 主要负责人方面,企业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允许一人兼任多项职务。

中国能源交易市场分析

中国能源交易市场分析 2018-03-21

目录 一、 业务概述 (1) 二、 政策跟踪 (1) 三、 生态观察 (2) 四、 盈利模式 (3) 五、 分析与建议 (8) 附件1:电力市场辅助服务 (1)

一、业务概述 电力辅助服务是指除维持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电力系统各参与方提供的用于保障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的服务。电力辅助服务的需求由电力系统瞬时平衡的特性所决定。所有的发电设备、输电设备、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均处于一张大网中,大家需要严格地遵守统一的规则,步调一致,才能保证电网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二、政策跟踪 2017年6月底国家发改委完成了对全国所有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日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印发了《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核定了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两部制输电价格水平。 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官网上公布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中对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做出了明确界定。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是指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向用户配送电能,并依法经营的区域。通知中确定了配电区域的唯一性、区域性和一致性: 唯一性: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区域性:配电区域原则上应按照地理范围或者行政区域划分,应具有清晰的边界。 一致性:配电区域划分应与国家能源政策相衔接,原则上应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公布的各类能源示范项目中已包含增量配电业务并明确了供电范围的须保持一致。

日前,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修编,重点修编5项内容。一是调整交易规则的适用周期。交易规则由月度延伸至年度,增加年度交易,同时规则名称修改为《南方区域跨区跨省中长期电力交易规则》。二是增加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丰富为协议计划、合同转让交易、用户及售电公司参与的直接交易、增量外送等四大类交易品种,并根据交易品种优化设计了组织方式。三是保障清洁能源充分消纳。规则明确提出,市场化交易没有成交并影响清洁能源消纳时,为保障清洁能源充分消纳,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统筹安排、南网总调执行、电网公司保底收购,参照市场化交易价格定价方式进行定价。四是扩展交易应用范围。在完善云南送广东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云贵水火置换、广西送广东、云南送广西以及广东、海南之间临时交易等市场机制建设的需要。五是衔接现货市场试点,明确西电东送计划作为试点省区现货市场的边界条件。将从制度设计上保障清洁能源充分消纳,衔接现货市场试点。 油气改革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理顺省级管网体制,加快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完善油气储备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推进四川、重庆、新疆、贵州、江苏、上海、河北等地方油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及专项试点。 三、生态观察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原则、指导思想]广东电力市场遵循安全高效、公平公正、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务实起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定义与分类]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阶段,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开展的中长期电量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中小型终端电力用户(下称“一般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 第四条[市场秩序]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利用市场力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中含交叉补贴的输配电价核定前的电力市场交易,并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进行修订。 第六条[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负责组织制定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职能依法履行广东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有关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七条[成员分类]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第八条[发电企业权责]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执行基数电量合同,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

附件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广东电力市场遵循安全高效、公平公正、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务实起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 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阶段,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开展的中长期电量交易。 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中小型终端电力用户(下称“一般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 第四条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利用市场力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

主体的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中含交叉补贴的输配电价正式实施前的电力市场交易,并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进行修订。 第六条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职能依法履行广东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有关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七条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第八条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执行基数电量合同,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 (征求意见后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目的、依据]为规范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2条 [原则、指导思想]广东电力市场遵循安全高效、公平公正、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务实起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指导思想。 第3条 [定义与分类]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 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阶段,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开展的中长期电量交易。 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中小型终端电力用户(下称“一般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 第4条 [市场秩序]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利用市场力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5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中含交叉补贴的输配电价核定前的电力市场交易,并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进行修订。 第6条 [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负责组织制定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职能依法履行广东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有关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7条 [成员分类]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第8条 [发电企业权责]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 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执行基数电量合同,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形成的购售电合同。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三)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规定提供辅助服务。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责任。

江西丰城发电厂事故调查报告

警钟长鸣!国务院严肃处理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3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7-09-16 班组安全 近日,国务院严肃处理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故回顾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经国务院调查组查明,冷却塔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制定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拆模工序管理失控。事发当日,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模板,致使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 事发前1月工程负责人曾表示抢抓晴好天气,加快施工进度。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2016年9

月13日,丰电三期工程“协力奋战一百天”动员大会在丰电三期工程总包项目部广场举行,丰电三期项目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等参加会议,工程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要强化施工现场工作调度,监理、施工单位增加人员、设备投入,抢抓晴好天气,加快施工进度。 根据调查组调查显示: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对分包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管控,未发现和制止施工单位项目部违规拆模等行为。 2、其上级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有效督促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3、监理单位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要求细化监理措施,对拆模工序等风险控制点失管失控,未纠正施工单位违规拆模行为。 4、其上级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不力。 5、建设单位江西丰城三期发电厂及其上级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对工期调整的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混乱。

电气25项反措

一.防止电气电缆火灾事故 1.电子间控制室、高低压开关室、集控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采用了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2.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已经分段做了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了分段阻燃措施。 3.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隔热措施差,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密封。 4.需要进一步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了定期巡视检查,对深井泵电缆和#1脱硫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5.地下电缆沟没有保持清洁,有积粉尘,有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不充足,堆放了杂物。架空电缆上的粉尘没有定期清扫。 二.电气误操作事故 1.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2.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3 结合实际制定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4.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具备了电气闭锁功能。

5.220KV和110KVGIS组合电器;6KV开关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齐全,性能良好。 7.电气配备了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1#2升压站采用了全封闭(包括网状)的围栏。 三.防止发电机损坏 1。防止了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1#2机发电机没有检查定子绕组端部线圈的磨损、紧固。 2.防止了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主断路器出现非全相运行时,其相关保护应及时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在主断路器无法断开时,断开与其连接在同一母线上的所有电源。 5.防止了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6.防止了发电机局部过热。 7.没有对#1#2机发电机端部紧固件(如压板紧固的螺栓和螺母、支架固定螺母和螺栓、引线夹板螺栓、汇流管所用卡板和螺栓等)紧固情况以及定子铁芯边缘矽钢片有无断裂等进行过检查。 8. 发电机的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接地时,立即查明了故障点与性质。如系稳定性的金属接地,立即停机处理。 9. 防止了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0. 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过励限制和过励保护的定值在制造厂给定的容许值内,没有定期校验。

国电25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有关部分 国电发【2000】589号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 L612一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 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 L438-91)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把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并重点要求如下: 3.1新建锅炉在安装阶段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新建锅炉技运1年后要结合检查性大修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在役锅炉结合每次大修开展锅炉安全性能检验。锅炉检验项目和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 3.2防止超压超温。 3.2.1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2参加电网调峰的锅炉,运行规程中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按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性能应与汽轮性能相匹配;非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负荷的下限应由水动力计算、试验及燃烧稳定性试验确定,并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3.2.3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超温爆管。 3.2.4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 4.1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 4.2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3.3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 3.3.1严格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 B12145-1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 L/T561-1995)、《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汽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和《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 3.3.2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在凝结器铜管发生泄漏凝结水品质超标时,应及时查找、堵漏。 3.3.3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蒸汽品质不合格严禁并汽。水冷壁结垢超标时,要及时进行酸洗,防止发生垢下腐蚀及氢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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