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乳腺癌解救治疗的实践与思考

晚期乳腺癌解救治疗的实践与思考
晚期乳腺癌解救治疗的实践与思考

晚期乳腺癌解救治疗的实践与思考

宋三泰

解放军第307医院

乳腺癌的内科药物治疗近年来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对于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的乳腺癌患者来讲,任何一种药物,任何一个方案,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有效;有效的治疗也不可能一次完成,还需要长期用药;即使长期用药也不可能永远有效。在众多的药物及方案之间并没有绝对的明显优劣之分,也没有人在做系列的头对头的临床试验。

解救治疗既没有明确的共识,更没有完整的标准方案,充满着变数及争议。国内不同专业医生的解救治疗思路及策略更是迥然有异。所以早期术后乳腺癌更强调“规范化”的要求,而晚期乳腺癌则更重视“个体化”的特点。个体化的特点就是体现在,解救治疗一定要“跟着自己的疗效走”。

我们见到一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

学习解读《指南》的继续教育辅导教材。其中关于“复发”的部分,提供了一个根治术后、化疗后,正在服他莫昔芬(TAM)的病例,这次因胸壁复发而住院。作者设计了5种方案,问大家应该如何选择。这5种方案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离不开局部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接着作者强调了,对于局部复发来讲,能切除的应尽可能切除,切除后再加放疗,最后再做全身药物治疗。

那么这样做对不对呢,其实我们都知道,局部复发即预示着远处转移的风险。国外有7个研究的数据汇总,总共有1049例的局部复发患者,在5年的时候50%的患者出现了全身的远处转移。也就是说,这个胸壁的复发病灶很可能是全身播散病变的局部表现。单用局部治疗无法控制播散病变,可能会按了葫芦起了瓢。虽然在局部处理后也都进行了药物治疗,但在目标病灶消失后再用全身药物治疗,就会陷入盲目用药的尴尬境地。

我们的常规做法是,不做切除活检,但要通过粗针穿刺活检,明确病理,并根据

本次复发转移病灶的ER、PR、HER2状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然后就留着病灶,当作观察疗效的指标及窗口。我们希望通过有效的药物治疗,看到具体病灶的消失,其他部位的亚临床病灶也不发展,争取再一次的长期无病存活。

即使对骨转移患者也这样,如果没有长骨骨折、脊髓压迫的征兆,也不要急于先局部放疗,而应先做有抗癌作用的全身药物治疗。我们曾分析过345例骨转移患者,其中累及内脏的有211例,达到61.2%。如果我们通过有效的抗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或化疗,在病灶钙化修复的基础上,推迟内脏转移的出现时间到6个月以上,那么他们的中位生存时间从33个月,延长到74个月。而这种推迟内脏转移的作用,不可能由目前国内通行的放疗来完成;也不可能由手术、核素或二膦酸盐治疗来完成的。

而这种先做局部治疗,还是先做全身治疗的争议,还表现在其他转移病灶,例如恶性胸水的处理上。假如患者无呼吸困难,并不急于马上抽水,而应当首先采用有抗癌

作用的全身药物治疗,让恶性渗出慢慢吸收,其他临床或亚临床病灶也能得到控制。但是经常见到的做法是,见水就抽,然后在胸膜腔里注入免疫制剂,但它并没有抗癌作用,却可以造成胸膜腔的粘连,使肿瘤病灶与胸膜腔里的纤维结缔组织混杂在一起,给病情的判断及疗效的评价带来困难,也会给患者增添胸部压迫紧憋的症状。

有不少同仁告诉我,在他们地区的职称考试中,如果回答:“先做全身治疗。”那就会扣分的。其实“摸着石头过河”是一个普遍的工作法则,如果将目标病灶先行手术切除或局部放疗,然后再做全身药物治疗,很可能让全身的亚临床病灶,在一个痛苦的、昂贵的,实际上是无效的全身治疗中不断蔓延进展。所以为了让解救治疗能够更好地“跟着自己的疗效走”,我们在临床上必须做好四件事。

第一,要有明确的目标病灶。我们一定要清楚肿瘤标记物的升高,它不是目标病灶。一定要找到真正的目标病灶才能开始解救治疗。一定要有新病灶,或原有老病灶的

扩大或恶化,才能更改下一线的治疗。

最近我审稿发现一篇文章,他们做了1000例的乳腺癌患者的标记物检测,最后的结论是,如果4项指标联合检测,才可以提高敏感性。其中第一种情况,术前患者102例,标记物联合检测阳性率56.7%,还有小一半未发现异常,难道就能不手术处理吗。第二种是术后无病存活患者700例,却已有26.5%见到异常升高,弄得患者终日惶恐不安。而第三种情况,198例肯定诊断的晚期复发转移患者,但是其中5%的患者标记物检测还完全正常。

正因为在决定治疗的时候,标记物的检查不能得到“有病灶”还是“无病灶”的结论;也不能做出“需要治疗”还是“不需要治疗”的建议,所以NCCN指南是明确表示,在乳腺癌的随访中不查标记物。但在我们国家各级医院几乎所有患者次次就诊都在重复检查。

其实,新药临床试验的RECIST评价标准也专门讲到,标记物不能作为评价疗效的根据。只是在CR患者中,如果疗前有标记

物的升高,那么在疗后一定降到正常才能评为CR。除此之外,在治疗过程中标记物无规律的升高或降低都是无足轻重的。

当然在临床的实践中也确有这样的经验,极其个别的患者,假如标记物持续陡然升高,那还是要努力寻找隐藏病灶的,而PET-CT是一种较好的大海捞针的方法。

“跟着自己疗效”做好解救治疗的第二件事,要通过合适的检查手段进行定期检查。其中骨转移的诊断及评价最为混乱。

我们经常看到很多患者拿了张骨扫描图,或者带着一大摞的MRI片子到处会诊骨转移的治疗。其实骨扫描既不能诊断骨转移,更不能评价药物治疗的效果,它只能起个粗筛的作用,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检查才能确认。

虽然MRI能发现早期骨髓病变,也能了解椎体转移患者是否伴有脊髓压迫。但是MRI最大的缺陷及不足是,它不能显示骨性结构,因此不能明确是否有骨质破坏,也无法作出溶骨性还是成骨性转移的鉴别,更无法评价药物治疗后是否有钙化修复的效果。

有的医生又自行增加了增强扫描,殊不知病灶增强后,与周围界限反而更不清楚,连部位都很难判断。但医生及患者却都总认为MRI比CT钱贵,理应诊断价值高,又没有射线,还更乐于接受。

中国的骨转移专家共识,及中国乳腺癌诊治规范中的骨转移部分,也都把MRI列在CT及X线检查之前,其实并不合适。这样写会继续误导目前普遍存在的错误做法。多数医生因为无法判断骨转移结果,就放弃了检查及治疗,把患者推到放疗科去处理。

我们要特别强调,只有CT及X线片才能诊断骨转移的溶骨或成骨类型,也只有这两种手段才能评价骨转移治疗后是否有修复钙化的效果。另外,还需要进一步说清楚的是,在CT检查中,也唯有骨窗扫描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其他诸如肺窗、纵隔窗或软组织窗都无助于判断。椎体的骨窗扫描图应当把椎体放大在片子中央的主要位置上,以便能更清晰地观察及分析病变。对于肋骨及胸骨的病灶,通过CT图像的三维重建才能直观地显示病变的范围及程度。

PET-CT的优势在于能够及早发现全身不易察觉的隐蔽病灶。但它价格昂贵,检查结果并不显示肿瘤体积大小,不能与现今的评效体系接轨。另外,PET-CT中的CT是“定位CT”,只是显示代谢增高的病灶在什么部位。又因为PET-CT是全身扫描,放射剂量不能太高,也不能要求患者憋气拍摄,故胸部图像模糊,“定位CT”的片子质量远不如普通的“诊断CT”好。鉴于上述情况,应当跟患者讲清楚,在PET-CT发现目标病灶后,还要立即再补拍一份针对该部位的常规诊断CT,留作基线记录,以备后用。

有了合适的检查手段,还需要定期的检查。一般医生都会治疗后2~3个周期复查,就是国际多中心的临床试验也是这么规定的。甚至有一些大医院的门诊医生,会对远道而来的患者开出6个周期的化疗,让其做完后再来复诊。其实只要是有效的患者,治疗一个周期后就能看到疗效,不只是软组织病变是这样,即使内脏转移,甚至骨转移都还能看到明显的钙化修复。如果拖到2~3个周期复查,对你医生而言,在你的行医生

涯中,就少了一些早期有效的经验及体会。但是对病变一个周期就恶化的患者来讲,就会耽误时机,浪费金钱,耗费体力,将根本无用的治疗还要拖到2个、3个,甚至6个周期才能考虑新的方案。

做好解救治疗的第三件事,那就是排除既往,选择用药。曾经有人提出某例复发转移患者,既往辅助治疗用过蒽环类药物,现停止治疗13个月,请问若再用蒽环加紫杉醇是否合适。在讨论时很多人认为是合适的,因为他们用一年做标准,如果一年以内复发的就不再用蒽环类,一年以后转移的还可以再用。其实一年以内复发与一年零一天或一年零一月复发,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只是新药临床试验中的一个人为界限。

例如在紫杉类或希罗达等新药在国外上市前,都会拿已经上市的蒽环类药物作为对照进行临床试验,看新药是否好于老药。但明确规定蒽环失败的患者,不管是辅助失败,还是解救失败,都不能入组。看来很严谨,但是“失败”的定义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相径庭。

例如有一个作者说,辅助治疗停药后6~12月复发叫失败;6月以内复发叫耐药。另一个作者说,12个月以内的叫原发耐药;12个月以上的叫继发耐药。又有一个作者说,辅助治疗过程中进展复发叫原发耐药;停药后12个月以内复发叫继发耐药。我们不难发现,同样一个“12个月以内复发”,第二个作者叫原发耐药,第三个作者却称为继发耐药。也就是说这种人为的分类并没有很多的临床意义。

解救失败的定义也有自相矛盾的。如有的作者说,解救有效,离最后次治疗12个月内进展为失败;6个月内进展叫耐药。另外一个人说,治疗中进展是原发耐药;如果是治疗中曾有效,后又进展叫继发耐药。第三个作者又这么规定,解救中进展,无论开始是否有效都叫耐药。第四位说,治疗后三个月内进展叫耐药。第五个又说,4周期解救仍是SD叫失败;解救从未好转过的PD 叫耐药。

进而人们就认为,超过12个月或6个月的失败,就不算蒽环类的耐药或抗拒,就

可进入对照组继续应用这类药物进行研究。其实并不合理,不仅化疗这么说,内分泌治疗也这么说;不仅试验报告这么说,发表文章这么说,甚至指南也这么说。

2006年NCCN指南规定,既往用过辅助TAM的,但停药1年以上者,不管是绝经前,还是绝经后的,都还可以再用TAM做解救治疗。而三个芳香化酶抑制剂(AIs)做一线解救临床试验时,也都让停用辅助TAM一年,甚至半年的复发转移患者,随机入组,将他们分配到AIs组或TAM组。

其中只有弗隆的P025试验最负责任,交代了他们的疗效。未用过辅助TAM的,用TAM做一线解救的有效率是23%;既往用过辅助TAM的,但停药一年以上再用TAM做一线解救的有效率仅为8%。而不管用过还是没用过TAM的,弗隆的有效率是29%及31%。经中美专家商量后,在2007年的中国版NCCN指南中做了相应的修改。

所以我们提出在解救治疗中,第一,不用既往辅助治疗用过的药物;第二,不用既往解救未能控制病变的药物;第三,也不

用既往解救一度有效,但继续应用又无效的药物。如果真是既往解救有效,只是因为药物反应太重、患者失访、经济困难、或医生自己误停医嘱等等非病变进展原因停药的,那还尚可考虑再用。

解救用药方面,目前国际潮流以人为本,更多采用内分泌治疗。我们在20年以前,用第一代AI,氨基导眠能治疗一例ER 阴性的肩胛骨喙突转移的患者,治疗2周后疼痛减轻,以后呈现骨质钙化修复。在10年以前我们撰文提出,对ER阴性患者也可试用解救性内分泌治疗。

20年以后的今天,2008年NCCN指南第一次建议,ER和PR阴性的仅有骨或软组织转移,或无症状的内脏转移患者,可考虑先试用内分泌治疗。甚至是在连续3个内分泌治疗方案无获益的情况下,才改用化疗。2009年的指南又就这个问题,在流程图的注脚及文稿里作了说明,因为存在ER和/或PR 的假阴性诊断,且原发灶与转移灶的ER和/或PR结果可能不一致。因此可考虑将毒性较低的内分泌治疗用于非内脏转移或无症

状的内脏转移患者,特别是那些无病间期长、复发局限、疾病发展缓慢、或患者年纪较长,临床特征预示可能为激素受体阳性的肿瘤。

我们还应当再次强调的是,大家之所以敢于提出这种策略的前提是,因为解救治疗反正是“跟着自己的疗效走”,一旦进展,立即停药,不会给患者带来更大的伤害。而ER阴性的术后早期病人绝对不适合辅助内分泌治疗。

做好解救治疗的第四件事,那就是要按“效不更方”的原则,将药物用到TTP为止。但国内很多医生却不是这么做的,他们总认为化疗只应该用4~6个周期,不能再向前跨越雷池一步。其实这种观点只是套用辅助治疗的做法,而解救治疗一定要摸着石头过河,跟着自己的疗效走。如果第一周期化疗后,肿块明显恶化进展,那就绝不再开同样方案的第二周期化疗。但是如果肿瘤退缩满意,做到4~6个周期就突然中途停药,那将前功尽弃十分可惜的。

我们认为,有效化疗的停药指征有三

条。一是,用药过程中,病情又再度恶化进展;二是,不良反应无法耐受,包括蒽环类药物已达到最大耐受剂量;三是,经济已无力支付。如果不出现这三种情况,原则上用药周期越长越好。即使没达到CR,PR的有效级别,只要不再恶化,也尽量延长用药,保持稳定至少6个月以上。因为CR,PR及SD ≥6个月这三种患者的存活期是相似的。

但是这个理念在分子靶向药物时代受到了部分冲击。争论的焦点是在赫赛汀联合化疗的解救治疗过程中,如果肿瘤进展改变化疗方案时,还是否应该继用赫赛汀。后来人们认识到,由于HER2(+)特点贯穿整个疾病阶段,加之临床试验的材料也证实,在疾病进展改用二线化疗时,继续应用赫赛汀的,比停用赫赛汀的为好。在其他分子靶向药物的治疗中,我们也的确见到过个别病例,例如拉帕替尼及希罗达两者都失败后,两者再联用还能看到疗效的。但是这两种昂贵的失败药物的“豪华”联合,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对“效不更方,无效必改”的理念有多大的影响,都还并不清楚。

以上讲到的是做好解救治疗的四件事,都需要我们认真处理,认真记录。这是肿瘤内科医生,当然也包括从事药物治疗的外科医生的重要工作。因此我在这里推荐我们医院乳腺癌内科表格病历的基本写法(见表1)。

从左到右三大块,第一块是每次治疗前的病情特点及病灶大小。第二块是每次治疗的详细内容,包括治疗的年月日,治疗的医院及科室,药名,实用剂量,折合为每平方米的剂量。第三块是治疗的结果,不仅要记录治疗的正面效果,还要写出负面的事件。除了记录最好的疗效级别,还要有疗效的维持时间,是TTP,还是TTF停药,各有多长时间。

如果通过我们的深入了解,对每个患者的每个阶段的治疗细节都整理记录得那么清晰,那么我们就掌握了每个患者的治疗脉络,我们才有可能为他们制定一个相对合理的治疗方案。所以乳腺癌的临床工作千头万绪,但是勤实践,多思考才是做好个体化规范治疗的重要前提。后面还有表格

表1.乳腺癌内科治疗的表格病历

研究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效果分析

研究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效果分析 发表时间:2016-10-26T16:43:07.820Z 来源:《健康世界》2016年第19期作者:宋振玉 [导读]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提示在阑尾切除术中实施腰硬联合麻醉,能降低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安全性较高。 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266300 摘要:目的:探讨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回顾分析我院收治的80例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资料,收治时段在2014年1月-2016年5月间;所有患者均实施多西他赛治疗,分析患者的耐药性、临床疗效、毒副反应以及生存情况等。结果:①耐药性:80例患者中,原发耐药率为40%,继发耐药率为80%;②治疗效果:客观缓解率达到65.0%,临床获益率为87.5%;原发耐药和继发耐药无明显的差异性,(P>0.05);③毒副反应:主要以IV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以及III级白细胞计数为主;④生存情况:原发耐药患者的PFS为(2.74±0.45)月,继发耐药患者显示为(5.72±1.32)月,具有差异性,(P<0.05)结论: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经多西他赛解救治疗后,可获得较好的临床获益以及客观缓解效果,而原发耐药性患者对多西他赛治疗的反应差。 关键词:多西他赛;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临床效果 紫杉醇和多西他赛是转移性乳腺癌主要的主要药物,但较多的临床研究表明紫杉醇与多西紫杉醇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交叉耐药性,但也有报道证实[1]使用多西他赛可以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鉴于此,本次选取2014年1月-2016年5月时间段的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80例实施多西他赛治疗,分析该药的安全性,现将全部内容整理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我院收治的80例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间)为研究对象。其中,临床资料不全者、脏器功能障碍者、精神性疾病患者以及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者皆不在入选之列;全部的患者经病理检查均为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病症;年龄在32-73岁间,年龄均值(51.52±7.41)岁,雌/孕激素受体阳性比例显示为61.2%。 1.2 纳入标准 原发耐药:①所有患者均为紫杉醇治疗无效的乳腺癌病患;②曾给予紫杉醇进行放射性治疗者;③所有患者的无病生存期要低于12个月。 继发耐药:①所有患者经紫杉醇解救治疗已经达到PR或CR阶段,且于治疗中发生疾病变化的乳腺癌者;②曾有紫杉醇辅助化疗的历史;③患者的无病生存期超过12个月者。 1.3 治疗方法 紫衫治疗:该方法主要根据综合癌症网络(NCCN)规定的使用标准,三周疗剂量:剂量设定为:对患者实施紫杉醇175mg/m2的剂量采取静脉滴注治疗,1天1次,将21天为一周期;周疗剂量:使用紫杉醇80mg/m2以静脉滴注方式治疗,每周治疗1次。 多西他赛治疗:采取静脉滴注60-100mg/m2的多西他赛治疗,1天1次,1个周期是21d,有效者应连续该药治疗到病症有转化或不良反应超出患者忍受范围内可停止。 1.3 观察内容 ①对患者的治疗后的效果进行评价,参考实体瘤治疗的诊断标准,分为全部改善(CR)、部分改善(PR)、情况稳定(SD)以及好转(PD);客观缓解率=(CR例数+PR例数)/总数×100%,临床获益率=(CR例数+PR例数+SD例数)/总例数×100%,临床疗效均持续超过24周,并详细统计患者的耐药情况以及无进展生存期情况(PFS)。②毒副作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WHO)化疗药物毒性反应诊断的规定,观察患者出现的血液毒副反应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利用SPSS20.0软件分析数据资料,计数、计量资料分别采用X2表、t表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患者耐药分析 本次研究发现,80例患者中,原发耐药率达到40%(32/80);继发耐药率为80%(48/60)。 2.2 患者的治疗效果分析 经分析,患者的客观缓解率达到65.0%(52/80),临床获益比例为87.5%(70/80);原发耐药、继发耐药缓解的例数为54例、56例,对应的比例为67.5%、70.0%;临床获益比率达到82.5%(66/80)、80.0%(64/80);不同的耐药间并未有明显的差异性, (P>0.05),不具有可比性。 2.3 患者血液毒副反应分析 80例患者中的血液学毒副反应主要以IV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以及III级白细胞计数减少最为突出,分别总数的77.5%、47.5%,详见表1 表1 患者紫杉醇耐药的血液学毒副作用情况 2.4 患者的生存情况 经分析患者的PFS达到(4.32±1.06)月、原发耐药患者的PFS为(2.74±0.45)月,继发耐药患者为(5.72±1.32)月,原发耐药患者

2020年晚期乳腺癌治疗进展盘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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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ASCO大会上,徐兵河教授团队公布了III期PHOEBE研究结果。PHOEBE研究旨在评估吡咯替尼+卡培他滨对比拉帕替尼+卡培他滨二线治疗晚期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结果显示,吡咯替尼组(n=134)和拉帕替尼组(n=132)由盲法独立中心评估(BICR)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分别为12.5个月和6.8个月(HR=0.39,P<0.0001),符合显著性差异标准(P≤0.0066)。由研究者评估的中位PFS分别为11.0个月和5.6个月(HR=0.42,P<0.0001)。 一项Meta分析纳入PHENIX、PHOEBE、KATE2、EMILIA、 EGF100151、Cameron、Pivot、Martin等共13项研究,该研究结果近日发表于《ATM》杂志。结果显示,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是曲妥珠单抗经治HER2+晚期乳腺癌最有可能改善PFS的治疗选择,这项研究也奠定了吡咯替尼用于晚期患者二线治疗的地位。 约一半的HER2+转移性乳腺癌可能发展为脑转移。HER2CLIMB研究是一项II期研究,旨在评估图卡替尼或安慰剂+曲妥珠单抗+卡培他滨用于经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T-DM1治疗后进展的HER2+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2020年2月发表在《NEJM》杂志上的结果显示,图卡替尼+曲妥珠单抗+卡培他滨和安慰剂+曲妥珠单抗+卡培他滨的中位PFS分别为7.6个月和5.6个月(HR=0.54,P <0.001),两组的中位总生存期(OS)分别为21.9个月和17.4个月(HR=0.66,P=0.005)。 2020 ASCO会议上,HER2CLIMB研究公布了图卡替尼+曲妥珠单抗

晚期乳腺癌临床治疗论文

晚期乳腺癌临床治疗论文 论文关键词:艾易舒注射液;晚期乳腺癌;化疗 论文摘要:且的:观察并评价艾易舒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晚期乳腺癌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方法:选取我院自2004年7月2006年7月诊断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共100例,其中观察组51例,对照组49例;两组均行长春瑞滨加吡柔比星化疗两个疗程,观察组同时使用艾易舒注射液,于化疗第1天及最后1天采血,检查患者血象、肝肾功能及一般情况记录。结果:观察组近期疗效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异,观察组患者生活质量提高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而毒性反应小于对照组。结论:艾易舒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晚期乳腺癌能够有效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减少化疗相关毒性反应。 乳腺癌是一种严重威胁女性生命及生活幸福的恶性肿瘤。近年来。由于乳腺癌普查的推广,越来越多的乳腺癌患者得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因此,乳腺癌已经成为预后较好的恶性肿瘤之一。然而,仍有许多患者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早期发现,就诊时已经到了晚期,无法行手术治疗。对于晚期乳腺癌,全身化疗是主要的治疗方法之一。我院于2004年7月2006年7月使用艾易舒注射液联合全身化疗治疗晚期乳腺癌共51例,同时设置49例单纯化疗的对照组,从而评价艾易舒注射液联合化疗在治疗晚期乳腺癌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总共100例患者皆经病理确诊为乳腺癌,经《中国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诊断为乳腺癌Ⅳ期患者。患者全为女性,并按照随机数表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艾易舒联合化疗)及对照组(单纯化疗)。其中观察组共51人,年龄29-67岁,平均年龄54,3岁,其中肝转移6例,淋巴结转移8例,肺转移5例;对照组共49人,年龄32~70岁,平均年龄50,1岁,其中肝转移5例,淋巴结转移9例,肺转移7例。所有患者皆为初次治疗病人,之前未经过任何全身化疗,局部淋巴结放疗等。所有患者皆无明显骨髓抑制表现(白细胞>3.5×109/L),无化疗禁忌证,治疗前KPS评分都大于80分。 1.2治疗方法

试论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效果

试论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效果 发表时间:2016-10-10T14:44:34.080Z 来源:《医药前沿》2016年10月第28期作者:丁洁[导读] 现本文主要是以30例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为代表,进一步分析采用多西他赛治疗的临床效果,详细过程如下。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科江苏泰州 225500)【摘要】目的:试论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7月到2015年7月我院收治的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30例作为代表进行研究,分析临床资料。结果:在30例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当中,临床获益率以及客观缓解率分别为;在原发耐药组,PFS最长的为八个月,PFS中位为3个月;在继发耐药组中,PFS最长的为12个月PFS中位为6个月;两组 数据间具备显著差异(P<0.05),有统计学意义。讨论:对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采用多西他赛进行解救和治疗是可行,具有一定的临床获益以及客观缓解率。该方法值得在临床中大力推广以及应用。【关键词】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临床效果【中图分类号】R7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6)28-0121-02 对于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来说,临床中主要采用紫杉醇以及多西他赛治疗方法,虽然很多临床相关资料指出二者之间存在耐药性,但也有很多实践报道指出,对于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采用多西他赛解救治疗,依然具有一定的疗效,该方法得到患者信赖,得到业界的高度肯定[1]。现本文主要是以30例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为代表,进一步分析采用多西他赛治疗的临床效果,详细过程如下。 1.一般资料和方法1.1 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7月到2015年7月我院收治的紫杉醇耐药转移性乳腺癌患者30例作为代表进行研究,分析临床资料。年龄最大的为61岁,最小的为40岁,平均年龄为53.2岁;所有患者均在自愿情况参与到本次调查研究活动。均排除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以及不愿参加本次调查研究者。两组患者经过医护人员把相关资料(性别、年龄、体质、病情)对比分析后发现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对比有意义。 1.2 诊断标准原发耐药标准:(1)采用紫杉醇治疗但是生存期小于12个月的乳腺癌患者。(2)采用紫杉醇进行解救治疗抑制没有效果乳腺癌患者。 继发耐药标准:(1)采用紫杉醇进行解救治疗已大完全缓解或者部分缓解的乳腺癌患者。(2)在整个治疗过程当中疾病出现进展的患者。(3)曾经使用紫杉醇对化疗进行辅助,无病生存期等于或者大于12个月复发转移的乳腺癌患者[2]。 1.3 方法 给予30例患者均使用多西他赛进行治疗,主要使用60~100mg/m2药物进行静脉滴注,一个治疗周期为21天。对于治疗有效的患者来说,继续使用药物抑制到疾病有进展或者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无法耐受为止。 1.4 效果评价最终结果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进行,把效果划分为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以及进展四个级别。其中,客观缓解率=完全缓解+部分缓解;临床获益率=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此外,患者病情恢复情况可划分为记录疾病进展时间 ( TTP)、治疗失败时间(TTF)以及进展生存期 (PFS)三种[3]。 1.5 统计学处理所有获取的数据均使用SPSS 2 2.2软件进行计算,最终计算结果如果P<0.05,则可以得出两者存在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计算过程为:首先把数据输入到该软件内,并采用%、n、 x-±s来分别表示百分数、例数以及计量。 2.结果 2.1 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的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完全缓解为3例,部分缓解为4例,稳定为2例,进展为1例,客观缓解率%;临床获益率30%。 2.2 根据耐药规定的具体标准,将30例紫杉醇耐药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分为两个小组,分别是原发耐药组以及继发耐药组。在原发耐药组,PFS最长的为八个月,PFS中位为3个月;在继发耐药组中,PFS最长的为12个月PFS中位为6个月;两组数据间具备显著差异(P <0.05),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随着医学技术不断进步,关于乳腺癌治疗治疗辅助方法也在不断的完善,但相关数据调查发现,依然有百分之三十的乳腺癌复发转移患者导致死亡。在临床治疗中,化疗是最主要的一种治疗方法,治疗效果最显著的药物是紫杉类以及蒽环类两种。紫杉醇和多西他赛均属于前者[4]。这种药物被广泛运用在乳腺癌治疗当中。紫杉醇与多西他均是效果较为显著的抗肿瘤药物,前者主要来自于太平洋红豆杉,后者主要来自于欧洲的红豆针叶。两种药物的药物机制以及化学结构及其相似,都是对微管装配进行稳定,对解聚进行抑制,把细胞周期阻滞在G2/M期。虽然它们在肿瘤细胞株类型相似,但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和紫杉醇不同的是,多西他赛以独特的微管聚合方式与微管结合位点的结合更加紧密,延长在靶细胞内停留的时间且具有更高的浓聚程度,对于胸腺嘧啶磷酸化具备更加显著的上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体内以及体外的抗肿瘤的活性,对Bcl-2蛋白磷酸化进行诱导,达到促使乳腺癌细胞发生凋亡的治疗目的。腹泻等消化系统毒性、外周神经病变、脱发等均是两种药物的毒素反应,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更加谨慎[5]。本次研究结果可知:多西他赛解救治疗紫杉醇耐药的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完全缓解为3例,部分缓解为4例,稳定为2例,进展为1例,客观缓解率%;临床获益率30%;在原发耐药组,PFS最长的为八个月,PFS中位为3个月;在继发耐药组中,PFS最长的为12个月PFS中位为6个月;两组数据间具备显著差异(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果进一步说明:多西他赛在紫杉醇耐药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临床收益率以及客观缓解率。同时,继发耐药者的治疗疗效要比原发耐药强。对于该方法值得大力去推广以及应用。【参考文献】

中国晚期乳腺癌维持治疗专家共识(最全版)

中国晚期乳腺癌维持治疗专家共识(最全版)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我国女性乳腺癌发病率逐年升高,每年新发患者约27万例[1],其中3%~8%的乳腺癌患者初诊时即为转移性[2]。即便是接受了手术及规范治疗的早期患者,仍有30%~40%会复发转移[3]。晚期乳腺癌目前虽难以治愈,但可通过研发新型治疗药物,优化治疗模式等方法来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延长患者的生存期。 维持治疗的理念,最早在白血病治疗中被提出,而后在非小细胞肺癌和肠癌等实体肿瘤治疗中陆续得到认可。一项基于11项随机对照研究的荟萃分析显示,延长一线化疗时间,能提高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4]。且有研究表明,持续治疗直到疾病进展能提高晚期乳腺癌患者的生活质量[5,6]。自此,乳腺癌也开启了维持治疗模式的探索。关于晚期乳腺癌维持治疗的研究缺乏系统性,目前国内外均缺乏晚期乳腺癌维持治疗的指南或共识。亟需结合研究数据与临床经验,达成共识。 一、维持治疗的概念 1.维持治疗的定义: 本共识所指的维持治疗,是接受规范的一线化疗(通常6~8个周期)后达到疾病控制(包括完全缓解,部分缓解和疾病稳定)的晚期乳腺癌患者,通过延长药物治疗时间,控制肿瘤进展,达到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提高PFS的目的。

2.维持治疗的模式: 维持治疗的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1)原方案维持:将一线化疗方案延长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2)原方案中部分药物维持:一线化疗后,从原有效方案中选择单个或部分药物来进行维持。(3)换药维持:经过一线化疗后,换用其他适合维持的化疗药物或内分泌药物进行维持。 3.维持治疗的时间: 建议持续到疾病进展或不良反应难以耐受。在维持治疗过程中,应定期评估患者的临床获益、长期治疗的不良反应、生活质量、经济水平、家庭照顾及心理状况,适时调整方案。 二、维持治疗的药物及方式选择 1.联合化疗方案: 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发现,环磷酰胺联合甲氨蝶呤和氟尿嘧啶(CMF)方案的延长治疗,能提高患者的无进展生存,但对于总生存的改善不明显,且增加了不良反应的发生[7,8,9]。以蒽环为基础的联合方案延长治疗,虽有研究表明能显著改善患者的无进展生存和总生存[10],但多数研究都只能观察到近期疗效的提高[11,12]。 随着更加高效和低毒药物的开发,联合维持的方案得到进一步改善。KCSG-BR0702研究显示,一线接受吉西他滨联合紫杉醇化疗6个周期后,达到疾病控制的患者继续接受该方案维持化疗,能显著改善患者的PFS(7.5与3.8个月,P=0.026)和OS(32.3与23.5个月,P=0.047)。亚组分析显示,年龄≤50岁、获得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发生内脏转移、转移部位≥2个,以及激素受体(HR)阴性的患者,更能从联合方案

晚期乳腺癌应用卡培他滨维持治疗的临床观察

晚期乳腺癌应用卡培他滨维持治疗的临床观察 发表时间:2017-08-22T16:23:42.313Z 来源:《心理医生》2017年19期作者:王秋菊[导读] 应用卡培他滨维持治疗晚期乳腺癌患者临床疗效确切,可有效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临床意义突出,值得临床上进一步推广及使用。 (肃宁县人民医院外三科河北沧州 062350)【摘要】目的:探索分析晚期乳腺癌应用卡培他滨维持治疗的临床疗效,并对其临床价值作出评价。方法:选取我院乳腺外科2014年7月-2016年6月收治的晚期乳腺癌患者70例为此次试验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随访观察,试验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卡培他滨维持治疗,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和生活质量改善率。结果:试验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为91.4%,生活质量改善率 为62.9%;对照组临床总有效率为74.3%,生活质量改善率为40.0%,经过统计分析,两组差异性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引用卡培他滨维持治疗晚期乳腺癌患者临床疗效确切,可有效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值得临床上进一步推广及使用。【关键词】乳腺癌晚期;卡培他滨;维持支持;临床观察【中图分类号】R73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19-0189-02 乳腺癌是威胁女性健康的主要杀手之一,也是最为常见的女性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病率随着近年来女性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而呈上升趋势[1]。随着国内外治疗手段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乳腺癌的生存率已经较以前提高不少,但是仍然存在30%的患者会发生转移或复发,一旦发生转移或复发其生存期多为1~2年[2]。近年来,维持治疗开始逐渐被临床重视,本次研究以晚期乳腺癌患者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临床应用卡培他滨维持治疗的临床疗效,结果显示预后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乳腺外科2014年7月-2016年6月收治的晚期乳腺癌患者70例为此次试验对象,随机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每组患者各35例,所有患者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对照组年龄分布在30岁~68岁之间,平均年龄(45.2±2.6)岁,按照疾病的转移情况分为:脑转移2例、肺转移15例、肝转移6例、淋巴转移8例、骨转移4例;试验组年龄分布在28岁~69岁之间,平均年龄(45.7±2.2)岁,按照疾病的转移情况分为:脑转移3例、肺转移16例、肝转移5例、淋巴转移9例、骨转移2例。对两组病人的年龄、病情等进行统计学分析,发现P> 0.05,说明统计学差异不明显,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随访观察,试验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卡培他滨维持治疗,用法用量为:给予口服1000mg/m2卡培他滨,一天两次,维持2周持续给药,21天为一周期,每3个周期对临床疗效进行1次评价。 1.3 观察指标 治疗结束后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和生活质量改善率。临床疗效判断标准[3]:显效:患者经过治疗CT显示肿瘤靶病灶缩小不少于50%,且其他病灶面积未增大,未产生新增病灶;有效:患者经过治疗CT显示肿瘤靶病灶面积缩小不低于25%,未产生新增病灶;无效:患者经过治疗CT显示肿瘤靶病灶面积未缩小甚至增大,或者发现新病灶。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数*100%。生活质量采用KPS评分进行判断[4],改善:治疗后KPS评分增加不少于10分;稳定:治疗后KPS评分增加或减少小于10分;下降:治疗后KPS评分减少大于10分。 1.4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数据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的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当P<0.05时为差异性有一定的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经过治疗,试验组患者显效20例,有效12例,无效3例,临床总有效率为91.4%;对照组患者显效9例,有效17例,无效9例,临床总有效率为74.3%,经过统计分析,两组差异性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由此可见,应用卡培他滨维持治疗的试验组临床疗效明显比对照组更优,数据详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n(%)] 3.讨论

目前一般的乳腺癌常用化疗方案

CMF方案(转移):CTX 600mg/M2 d1; MTX 40mg/M2 day 1and 8;5FU 600mg/M2day 1and 8;每21天重复×6常用可切除乳癌的辅助化疗。 CAF方案:CTX 500mg/M2 day 1;ADM 50mg/M2 day 1; 5FU 500mg/M2 day 1;+PR 40-65%。此方案是目前乳腺癌术后推崇的化疗方案。有人认为CAF方案4个疗程的结果与CMF方案6个疗程相同。 FAC方案:5FU 500mg/M2,d1 and d8其余同CAF方案。CMF方案(术后标准辅助化疗):CTX 100mg/M2 po, day1-14天;MTX 40mg/M2 iv day 1-8天;5FU 600mg/M2 iv day 1 and 8天;每4周重复×6周期。 AC方案:CTX 600mg/M2 day 1 ADM 60mg/M2 iv day 1;每3周重复一次。2004CSCO年会中报告,阿霉素的剂量超过60mg/M2后并不能提高化疗的疗效。在传统的AC 化疗方案基础上加用泰素175mg/M2在乳腺癌的辅助治疗中的疗效已得到肯定。 CAP方案:CTX 500mg/M2 day 1 and 8; ADM 40mg/M2 iv day 1; DDP 50mg/M2 iv d3 and d8; MCF方案:MMC 20mg iv d1; CTX 1000mg iv d1; 5FU iv gtt qd×5天。(本人用于晚期乳腺癌,效果很好)。 MVD方案:MMC 8mg/M2 d1 + VDS 3mg d1 and d8;DDP 30mg/M2 iv gtt qd×3天。针对ADM产生耐药后的乳腺癌病人,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多西紫杉醇+Xe和紫杉醇+吉西他滨(GEM)方案。 治疗失败后或高危组病人可选方案: MV方案:MMC 20mg/M2 iv day 1; VLB M2 iv day 1 and 21;每6-8周重复。 DV方案:DDP 20mg/M2 iv day 1→5;VP16 60mg/M2 iv day 1→5天。 NA方案:NVB 25mg/M2 iv day1 and 8;ADM 50mg/M2 iv day 1;q3w 重复。CR+PR 74%(有的医院肿瘤化疗专家对乳腺癌术后有腋淋巴结转移的病人,直接用此化疗方案化疗6个疗程。)。 PA方案:PXL 175-225mg/M2 iv gtt d1; ADM 50mg/M2 iv day 重复,CR+PR 69-93% PFL方案:PXL 175mg/M2 iv gtt day 1; LV 300mg/M2 iv gt day 1→3; 5FU 350mg/M2 iv gtt day 1→+PR 52%. PP方案:PXL 75-85mg/M2 iv gtt day 1; DDP 40mg/M2 iv gt day 1,q1w重复×6周期。CR+PR 81% IAF方案:IFO M2 iv gtt day1→5;ADM 30mg iv day 1;5FU 500mg/M2 iv gtt day 1 and 8;q4w重复。 当ADM治疗失败后,可用PXL and /or NV治疗。目前研究认为,对部分绝经前、淋巴结阳性乳癌术后用Zoladeex〔诺雷德〕可以获得与CMF方案同样疗效.。注射埋植剂支,每4周注射1次。中国生物治疗网杨教授特别指出,目前认为ADM的标准用量是60mg/M2,表阿霉素在剂量<90mg/M2时呈剂量依赖关系,但剂量>90mg/M2时则量效关系不明显。对晚期乳腺癌辅助化疗,特别是有高危因素的病人,还是推荐使用蒽环类联合化疗,如AC、CAF、CEF等联合化疗方案。高剂量的HDCT化疗方案不能作为早期或晚期乳癌的标准化疗方案。

NCCN 指南:晚期乳腺癌全身治疗(2015 版)

NCCN 指南:晚期乳腺癌全身治疗(2015 版) 2015-04-03 17:15来源:丁香园作者:单飞瑜 字体大小 -|+ 2015 年3 月12 日,随着第20 届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年会的召开,NCCN 指南进行了最新一次的更新,其中包括乳腺诊治的一系列方案,本文整理了指南中晚期乳腺癌的全身治疗方案,包括内分泌及靶向治疗,供读者参考。 一、概述 乳腺癌目前仍是美国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2014 年全美共有235030 名女性被诊断为浸润性乳腺癌,40430 名患者死于乳腺癌。另外2013 年有64640 名女性被诊断为原位癌(导管原位癌和小叶原位癌)。过去十年乳腺癌的发病率稳步上升,死亡率却在下降,这得益于早期诊断及更有效的治疗。 二、更新要点 本次指南在晚期乳腺癌诊疗上的更新不多,主要包括: 1. 乳腺癌转移患者,应对转移灶再次活检以确定ER/PR 及HER-2 状态。如果无法安全取得活检样本,则按照原发肿瘤的ER/PR 及HER-2 检测结果治疗。 2. 唑来膦酸的最佳使用方案是1 月1 次,持续12 个月后减为3 月1 次。 3. 有限的研究显示,ER、HER-2 阳性并且应用芳香化酶抑制剂的绝经后病人中加用曲妥珠单抗或者拉帕替尼,在无进展生存期(PFS)方面有所获益,但无证据显示总生存期(OS)延长。 4. 已经接受化疗和曲妥珠单抗治疗的乳腺癌转移患者,可考虑采用曲妥珠单抗联合帕妥珠单抗治疗的方案,同时结合或者不结合细胞毒药物(如长春瑞滨、紫杉醇)。 三、病情检查与评估 1. 怀疑乳腺癌复发或转移患者,建议行胸部CT 和腹部±骨盆CT 或MRI 检查。 2. 患者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建议行脑部MRI 检查。 3. 当PET/CT 在PET 和CT 两部分都清楚提示骨转移时,可不必行骨扫描或氟化钠PET/CT 检查。 4. 专家组不推荐使用氟化钠PET/CT 作为乳腺癌复发转移的检查手段,除非其他检查不能明确评估目前病情。 5. 初次复发与疑似转移的病灶需再行组织活检。 6. 对遗传性乳腺癌高风险患者应进行遗传咨询。 7. 由于原发肿瘤ER/PR 及HER2 检测可能存在假性结果,因此建议再次检测转移灶ER/PR 及HER2 状态,特别是在初始未知或初始阴性或未过表达的情况下。 四、局部 / 区域复发治疗 1. 局部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如可能则行手术再切除。如最初未接受放射治疗,于术后行胸壁、锁骨上淋巴结、锁骨下淋巴结照射。必要时先予全身治疗,达到最佳缓解率后再行手术切除。 2. 对于初治局部病灶切除术的局部复发患者,行全乳切除术+ 腋下淋巴结清扫。 3. 区域复发的患者均应对胸壁、锁骨上淋巴结、锁骨下淋巴结及相应区域淋巴结进行放射治疗。 4. 局部治疗后应继续全身治疗 五、骨转移的治疗

晚期乳腺癌解救治疗的实践与思考

晚期乳腺癌解救治疗的实践与思考 宋三泰 解放军第307医院 乳腺癌的内科药物治疗近年来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对于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的乳腺癌患者来讲,任何一种药物,任何一个方案,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有效;有效的治疗也不可能一次完成,还需要长期用药;即使长期用药也不可能永远有效。在众多的药物及方案之间并没有绝对的明显优劣之分,也没有人在做系列的头对头的临床试验。 解救治疗既没有明确的共识,更没有完整的标准方案,充满着变数及争议。国内不同专业医生的解救治疗思路及策略更是迥然有异。所以早期术后乳腺癌更强调“规范化”的要求,而晚期乳腺癌则更重视“个体化”的特点。个体化的特点就是体现在,解救治疗一定要“跟着自己的疗效走”。 我们见到一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

学习解读《指南》的继续教育辅导教材。其中关于“复发”的部分,提供了一个根治术后、化疗后,正在服他莫昔芬(TAM)的病例,这次因胸壁复发而住院。作者设计了5种方案,问大家应该如何选择。这5种方案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离不开局部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接着作者强调了,对于局部复发来讲,能切除的应尽可能切除,切除后再加放疗,最后再做全身药物治疗。 那么这样做对不对呢,其实我们都知道,局部复发即预示着远处转移的风险。国外有7个研究的数据汇总,总共有1049例的局部复发患者,在5年的时候50%的患者出现了全身的远处转移。也就是说,这个胸壁的复发病灶很可能是全身播散病变的局部表现。单用局部治疗无法控制播散病变,可能会按了葫芦起了瓢。虽然在局部处理后也都进行了药物治疗,但在目标病灶消失后再用全身药物治疗,就会陷入盲目用药的尴尬境地。 我们的常规做法是,不做切除活检,但要通过粗针穿刺活检,明确病理,并根据

含卡培他滨方案一线或后线治疗晚期乳腺癌的效果对比

含卡培他滨方案一线或后线治疗晚期乳腺癌的效果对比 目的對比观察含卡培他滨方案一线或后线治疗晚期乳腺癌的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1月~2016年2月我院收治的95例晚期乳腺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卡培他滨出现方案分为一线组(27例)、二线组(35例)、三线组(33例),观察其疗效和安全性。结果治疗效果方面,一线组的完全缓解(CR)、客观有效率(ORR)、临床获益率(CBR)均高于三线组(P<0.05),疾病进展(PD)低于三线组(P<0.05);二线组的PD低于三线组(P<0.05),CBR上高于三线组(P<0.05)。三组安全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相较于三线方案,一线或二线方案含卡培他滨治疗晚期乳腺癌患者,在控制和缓解患者癌细胞方面具有较好作用;而卡培他滨出现何种方案中并不会增加安全性事件;推荐临床应用一线或二线方案含卡培他滨。 Abstract:Objective To compare the efficacy of capecitabine regimen in the treatment of advanced breast cancer with first-line or posterior line therapy.Methods 95 patients with advanced breast cancer admitted in our hospital from January 2013 to February 2016 were selected as study subjects.According to capecitabine regimen,the patients were divided into first line group(27 cases),second line group(35 cases)and third line group(33 cases).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capecitabine were observed.Results In terms of therapeutic effect,the complete remission (CR),objective efficiency rate (ORR),clinical benefit rate(CBR)of the first group was higher than that in the third line group (P<0.05).The progression of disease (PD)was lower than that of the third line group(P<0.05).The PD of the second line group was lower than that of the third line group(P<0.05)and its CBR was higher than that in the third line group (P<0.05).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safety among the three groups(P>0.05).Conclusion Compared with the three-line regimen,the first-line or second-line regimen with capecitabine in the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advanced breast cancer,it has a good effect in controlling and relieving cancer cells in patients.And it does not increase security events that which kind of regimen capecitabine was in.It is recommended that the first or second line regimen include capecitabine. Key words:Capecitabine;Breast cancer;Treatment regimen;Advanced stage 乳腺癌(breast cancer)是女性常见恶性肿瘤之一,虽然近几年,早期诊断技术和辅助治疗都有一定的提升,但仍有1/3的患者发展为转移性乳腺癌[1],而对晚期乳腺癌患者来说,且大部分患者治愈可能性极低,而采用各种手段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存期是主要目的。其中放化疗是常见且有效的治疗手段,但是晚期乳腺癌患者在接受各种药物放化疗的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耐药性和抵抗,而这就需要更换治疗方案,不同阶段选择哪种药物进行放化疗具有一定的探讨价值。卡培他滨对肿瘤具有高度选择性,其治疗效果也得到了一定的肯定,但是对于卡培他滨治疗时机的研究较少,基于此,本研究就卡培他滨出现在一线或后线方案的效果进行分析,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1 資料与方法

乳腺癌的治疗原则

乳腺癌 乳腺癌是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恶性肿瘤之一,我国每年约有20万新发乳腺癌患者。改善乳腺癌患者生存质量的关键在于早期诊断和综合治疗水平的提高。如手术、放疗水平提高,化疗、内分泌药物的发展和新的生物靶向治疗的临床应用。乳腺癌的药物治疗可在手术前、手术后,以及复发转移后,控制患者的疾病发展,增加手术切除机会,提高治愈率。针对不同患者采用分类治疗的策略,选择合适的药物治疗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患者的临床获益,体现合理用药的原则。 一、病因和易患因素 乳腺癌的发病机制是由多因素构成的。危险因素包括持续地暴露于雌激素的时间、未育和晚育、既往乳腺组织学异常、基因易感性和尚不清楚的环境因素。 (一)雌激素 初潮早、绝经晚及绝经后雌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女性由于暴露于雌激素的时间延长,其乳腺癌发病率较高。如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与大于17岁相比,乳腺癌发生的相对危险增加2.2倍;闭经年龄大于55岁比小于45岁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1倍;激素替代治疗延长了自然月经后暴露于雌激素的时间,发生乳腺癌的风险是无替代治疗者的1.3倍。 (二)妊娠 催乳素和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对乳腺癌有一定的预防作用。妊娠第1胎晚的或未生育女性发生乳腺癌的风险增高。近年来有研究报道,哺乳对乳腺癌也有预防作用。 (三)乳腺良性病变 一般认为乳腺良性疾病可增加患乳腺癌的危险性。病理证实的乳腺小叶增生或纤维瘤患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为正常人的2倍,多数研究者认为乳腺小叶上皮高度增生或不典型增生可能与乳腺癌发病有关。 (四)家族史和遗传基因 有研究发现,有1个乳腺癌一级亲属者乳腺癌的发病风险增加2倍;有2个一级亲属者发病风险进一步增加。既往有乳腺癌病史,对侧乳腺癌的发病率增

中国晚期乳腺癌临床诊疗专家共识

中国晚期乳腺癌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6 徐兵河,江泽飞,胡夕春 代表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 晚期乳腺癌(ABC)患者在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疗效方面是有其特殊性的,并且目前尚缺乏公认的标准治疗方案,如何帮助患者做出正确的治疗选择,是每一位肿瘤科医师面临的挑战。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总体中位生存期为2~3年,不同分子亚型的情况有所不同。对于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抗HER2治疗改变了HER2阳性乳腺癌的自然病程,并显著延长了生存时间;但是对于三阴性晚期乳腺癌患者,其总体预后尚未取得明显改善;另外,对于最常见的激素受体(HR)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近年来新增了多种治疗药物,如氟维司群、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6(CDK4/6)抑制剂等[1,2]。2016年,在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的倡导下,国内乳腺癌病理和影像诊断、治疗方面的专家对国内外晚期乳腺癌治疗的研究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和讨论,经过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制订出《中国晚期乳腺癌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6》。需要强调的是,本共识是供中国范围内应用的诊疗建议,而各个地区可能需要根据现代肿瘤学的基本原则进行必要的调整,即结合晚期疾病的特殊性和每位患者的个体差异予以多学科、个体化的综合治疗。 一、指南总则 乳腺癌是严重威胁全世界女性健康的第一大恶性肿瘤,预计2015年中国新发乳腺癌病例达27.2万,死亡约7万余例[3],在每年新发乳腺癌病例中3%~10%的妇女在确诊时即有远处转移。早期患者中30%~40%可发展为晚期乳腺癌,5年生存率约20%[4]。ABC是乳腺癌

发展的特殊阶段,在治疗选择及疗效方面均不同于乳腺癌的其他阶段。ABC患者面临着来自疾病本身、心理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压力。 20世纪末提出的多学科综合治疗理念是肿瘤学领域的重大成就之一。根据这一理念,医师需要为每个患者提供个体化的医疗措施,同时各学科相关人员的积极合作有助于为患者制订更好的治疗方案。乳腺病专科的建立是另一重要举措,我国最早的乳腺癌中心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并在近20年的发展中得以不断完善。多学科合作和乳腺病专科的成立在乳腺疾病诊疗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尤其在早期乳腺癌的治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对于ABC患者的治疗,多学科合作尚显不足,尤其是针对某些特定转移部位(例如骨转移、脑转移)的综合治疗还亟待加强。本共识中的一部分建议针对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乳腺癌(LABC)和转移性乳腺癌(MBC)或Ⅳ期乳腺癌均适用,而另一些建议则仅适用于MBC。 1、ABC管理复杂,多学科参与非常重要(包括肿瘤科、放疗科、外科、影像科、病理科、妇科、心理肿瘤学家、社会工作者、护士和姑息治疗专家)。 2、患者一旦被诊断为ABC,个性化提供适当的心理关怀、支持治疗和症状相关的干预作为常规。 3、确诊为ABC后,同患者讨论未来的治疗及护理目标,与患者沟通ABC虽然通常很难治愈,但合理的治疗能够显著延长生存时间,部分患者可长期带瘤生存。谈话时应选择患者易于接受的语言,避免过于专业的术语,同时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文化差异,并尽可能提供文字信息。 4、选择治疗决定时,应平衡生存期和生活质量,考虑患者意愿,尽可能鼓励患者与其亲属一同商讨治疗决定,遵循个体化原则,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晚期乳腺癌的维持治疗理念

晚期乳腺癌的“维持治疗”理念 维持治疗并不是一个全新概念,最初来源于结核病治疗经验,后续在白血病治疗中得以应用。“肿瘤维持治疗”是指对接受若干个疗程联合治疗后疾病无进展患者,为巩固疗效而采取的进一步治疗。经典模式是保留其中一个药作为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另一种方式是换药维持。 随着研究深入和治疗手段的进步,2003 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将恶性肿瘤作为一种慢性疾病,2011 年圣安东尼奥国际乳腺大会也进一步强调晚期乳腺癌的“慢性病”治疗理念。因此晚期乳腺癌需转变现有治疗策略,将其作为“慢性病”进行长期治疗和管理,而这也正契合了维持治疗的治疗策略。可以说,目前人们对维持治疗理念是有共识的。但是,如何进行维持治疗,包括患者的选择、方案的选择等,还需更多深入的研究。 维持治疗应遵循什么原则 随着人们对分子肿瘤学研究的深入,现在认为乳腺癌不再是单一疾病,根据基因分析或免疫组化的结果可分为不同亚型,而这些亚型具有不同的生物学特性,治疗策略也不尽相同。2011 年,St.Gallen 国际乳腺癌会议专家组达成共识,根据乳腺癌组织雌激素受体、HER2 和Ki-67 状态分为五类:Luminal A 型、Luminal B 型、HER2 阳性型、三阴性型和其他特殊类型。因此,对于晚期复发转移乳腺癌的治疗应

遵循根据分子分型予分类治疗的原则。 ☆对于激素受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内分泌治疗有效后的维持治疗虽然无数据支持,但已成为临床专家的经验共识。 ☆对于 HER2 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在曲妥珠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有效后,若出现不能耐受的化疗不良反应,可采用曲妥珠单抗单药维持治疗。这也是临床通常采用的做法,且被一些临床研究证实行之有效。 ☆对于 HER2 阴性、激素受体阴性或激素受体阳性但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晚期乳腺癌患者,首选化疗。临床经常发生的一幕是:一位激素受体阴性、HER2 阴性的乳腺癌患者,手术后若干年出现复发转移,此时医生会告诉她需要接受化疗,患者马上就会问:“医生,我需要进行多长时间的化疗?”不同的医生对这个问题一定有不同答案:有的医生回答先接受 4~6 个月化疗,然后停药观察,直至疾病再次进展后再治疗;有的医生认为目前无法确定疗程,有赖于疗效和耐受性。两种回答哪个是对的? 基于晚期乳腺癌的“慢性病”和“维持治疗”理念,有学者提出与“慢性病”治疗目标更为一致的治疗模式,取代原有“停止化疗,等待复发”的治疗模式,使用“细水长流”的治疗策略,达到“延年益寿”的治疗目的。此即对于适合化疗的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化疗 6~8 个

晚期及复发乳腺癌解救性全身治疗临床指南

晚期及复发乳腺癌解救性全身治疗临床指南 晚期乳腺癌包括复发和转移性乳腺癌,是不可治愈的疾病。治疗的主要目的是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患者生存期。应尽可能在决定治疗方案前对复发或转移部位进行活检,尤其是孤立性病灶,以明确诊断和重新评估肿瘤的ER、PR和HER-2状态。局部治疗,如手术和放疗在初治为Ⅳ期乳腺癌中的价值还不明确。只有当全身药物治疗取得很好的疗效时,才可考虑姑息性的局部治疗,以巩固全身治疗的效果。 1晚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指南 1.1适应证 ⑴E R 和( 或) PR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 ⑵转移灶仅局限于骨或软组织。 ⑶无症状的内脏转移。 ⑷复发距手术时间较长,一般>2年。 ⑸原则上内分泌治疗适合于激素受体阳性的患者,但是如果是受体不明或受体为阴性的患者,只要其临床病程发展缓慢,也可以试用内分泌治疗。 1.2治疗前谈话 ⑴复发或Ⅳ期乳腺癌的全身治疗主要以延长无进展生存期及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而非治愈性。因此,应优先选择毒性尽可能小的治疗方案。只要情况允许,毒性较小的内分泌治疗优于细胞毒治疗。 ⑵内分泌治疗的不良反应。 1.3内分泌药物 ⑴绝经后患者的内分泌治疗包括:芳香化酶抑制剂包括非甾体类(阿那曲唑和来曲唑)和甾体类(依西美坦)、雌激素受体调变剂(他莫昔芬和托瑞米芬)、雌激素受体下调剂(氟维司群)、孕酮类药物(甲地孕酮)、雄激素(氟甲睾酮)、大剂量雌激素(乙炔基雌二醇)。 ⑵绝经前患者的内分泌治疗包括:他莫昔芬、LHRH类似物(戈舍瑞林和luprolide)、外科手术去势、孕酮类药物(甲地孕酮)、雄激素(氟甲睾酮)和大剂量雌激素(乙炔基雌二醇)。 1.4内分泌一线治疗的选择和注意事项 ⑴没有接受过抗雌激素治疗或无复发时间较长的绝经后复发患者,他莫昔芬、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都是合理的选择。 ⑵他莫昔芬辅助治疗失败的绝经后患者可选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 ⑶既往接受过抗雌激素治疗并且距抗雌激素治疗1年内复发转移的绝经后患者,芳香化酶抑制剂是首选的一线治疗。 ⑷未接受抗雌激素治疗的绝经前患者,可选择治疗为他莫昔芬、卵巢去势、卵巢去势加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 1.5内分泌解救治疗的选择及注意事项 ⑴尽量不重复使用辅助治疗或一线治疗用过的药物。 ⑵他莫昔芬治疗失败的绝经后患者可选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 ⑶一类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失败患者可选另外一类芳香化酶抑制剂(加或不加依维莫司)或氟维司群(500 mg 或250 mg);若未证实有他莫昔芬抵抗,也可选用他莫昔芬。 ⑷ER阳性的绝经前患者可采取卵巢手术切除或其他有效的卵巢功能抑制治疗,随后遵循绝经后妇女内分泌治疗指南。 ⑸二线内分泌治疗之后的内分泌治疗有效选择,尚缺乏高水平的证据供参考。 2晚期乳腺癌化疗的临床指南 2.1适应证(具备以下1个因素即可考虑首选化疗) ⑴激素受体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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