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特征与景观形式

地域特征与景观形式
地域特征与景观形式

地域特征与景观形式

作者:林箐王向荣发表:《中国园林》2005(6):16-24 评论(0) 打印

景观文章·景观中国https://www.360docs.net/doc/698831215.html,

摘要:地域特征是特定区域的土地上的自然和文化的特征。它包括在这块土地上天然的、由自然成因构成的景观,也包括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对自然改造形成的大地的景观。这些景观不仅是历史上园林风格形成的重要因素,也是今天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重要的依据和形式的来源。

关键字:风景园林;地域;研究;形式;乡村景观

Regional Feature and Landscape Forms

LIN Qing, WANG Xiang-rong

Abstract: Regional feature is the natural and culture characters of land in certain area. It consists of the natural landscape which formed by natural forces and the earthscape formed by men`s living and production. This landscape is not only the important cause of traditional gardens but also the resources of forms in modern landscape design.

Key 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Region; Study; Form; Rural Landscape

文化,包括园林文化,是人地相互作用的产物。特定的地理环境、人群以及特定人群对特定地理环境的适应和特定的利用方式,形成了特定的文化形态,这一文化形态继而也影响到特定环境中的园林形式。地理环境是区域性的,文化也必然带有区域性的色彩,因此世界上才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多种文化及园林形式。

1、地域特征与历史园林

我们通常认为中国园林的自然式传统来源于对自然的模仿,而西方的几何式园林形式,至少18世纪前的园林形式来源于人的意识,来源于人工对自然的改造。实际上这有一个误区,这种误区来自于中西方文化对自然的认识的不同。其实,无论东方、西方,园林都来自于对自然的模仿,只是模仿的自然原型有所不同。

园林是人们理想中的天堂,从园林的起源上来说,早期的园林实际上就是在人世间建造人们所追求的“天堂”。这种地上的天堂并非完全由花园的建造者凭空杜撰,而是源自对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的最美好的景色的模仿和抽象。怎样的景色是理想的呢?

中国疆域广阔,有崇山峻岭、奇峰险洞、大江平湖,自然风光秀美,古代中国人心目中最美好的景色是这些秀美的山川湖泽,他们把风景称为“山水”,体现了古代中国的自然观。中国园林的起源就是从模仿这样的自然景色开始的,这使得中国园林沿着自然式的形式发展了几千年(图1)。可以说,中国的园林发展是从对原始自然的写实到写意的模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原始的自然景观是模仿的原型(图2)。

西方的园林文化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埃及,那里的自然环境远不如中国,雨水稀少,没有大片森林,更无秀美的山川。不断泛滥的尼罗河带来的肥沃的冲积平原是富庶的象征,只有在这片土地上经过耕种的农田和果园才是美好的。因此,古埃及的园林是从对农业景观的模仿开始的(图3)。古埃及最早的园林——树木园、葡萄园和蔬菜园都是实用性花园,展现的是经过耕种的农业景观的自然,是几何式的自然。西方园林就是以几何式的形式开始发展的。

如果我们按自然状况的不同,将自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第一自然为原始状况的大自然(wild natural)、第二自然为农业生产状况下的自然(cultivated natural),那么就很容易理解中西方园林在形式上的不同:中国园林源于对第一自然的模仿,而西方园林源于对第二自然的模仿,两者从一开始走的就是两条不同的道路。不过,两者虽然形式不同,但都来自对自然的模仿,或是纯自然,或是人类生产生活改造了的自然。因此,不同地区的自然景观的特征——地域特征,在园林起源的时期就是园林形式来源的最重要的因素。

人类从采集、狩猎进入土地耕作标志着文明社会的开始,这时花园也随之产生了。最初的园林,无论中西方,都是实用性为主的。只不过在中国,园林很早就从以实用性为主的囿、圃或沼转换为以观赏性为主的园林。在这一转换的过程中,古代中国人选取了地域景观中天然形成的一部分作为园林的原型。当然,由于中国人对于山水风景的欣赏,也会在这样的风景环境中修建寺庙、道观、游览路和休息设施,这些人工构筑物连同自然山水一起,都成为日后中国园林景观模仿的对象,使中国园林形成了以自然山水为骨架的风格。从历史上一直到今天,农业景观从来没有对中国园林的面貌产生过实质的影响,只有在个别的园林中,为了表明文人的清高之志或是出于帝王的猎奇,在园林中有过小面积的模仿农业景观的局部,但都只是个别的案例。

而西方的历史园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实用性和观赏性兼而有之的。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由于艺术的高度发展,园林的观赏性似乎强于实用性。但到中世纪,实用性在花园中又占了主要地位。即使到了19世纪,许多花园仍然保留了相当程度的实用性的传统。西方的园林,不仅是观赏和游憩的场所,很多情况下也是进行生产和园艺实验的场所。可以说,西方园林发展的原型是农业景观,并且由于西方园林漫长的实用性的传统,其历史园林一直与农业景观关系密切。

历史上的园林都是与财富紧密相关的,花园总是分布在富裕的地区或区域的政治中心。实际上,在农业社会中,财富是与土地、与农业联系在一起的,花园本身也是一种物质财富。只有农业发达的地区,才可能有大规模的花园建造活动。这些区域的地域特征除了纯自然环境外,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农业景观。由于生产力低下,为追求更高的生产效率,整齐划一的耕地、一定的人工灌溉和道路系统,都必须最大限度地遵循自然的条件,所以农业景观也是与自然环境紧密结合的。

农业景观也是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每个地区的人民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自己的风俗习惯选择了不同的农业生产方式,形成了不同的农业景观。而农业用地是各个国家国土面积的大部分,因此,经过漫长的积累,这种农业景观的不同也造就了不同地区之间乡村景观的不同,继而进一步造就了各个国家之间国土景观的不同。

为了更好地理解西方园林的历史和现代风景园林的发展,有必要对中国和西方农业生产的方式的不同和由此产生的乡村景观的差异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中国在人口与耕地比例紧张的巨大压力下,农业生产走的是土地连种制的道路,通过精耕细作和增施有机肥料的办法来维护土壤的肥力,耕种上消除了休耕,农田可以连种,甚至一年两种。农区的畜牧业是以圈养为主,而牧区则多分布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边远地区。因此在中国的特定作物区,乡村景观表现为整齐而色彩统一的农田景观。

欧洲的农业生产方式与中国的有很大不同。18世纪以前,欧洲典型的农业是通过二圃制或三圃制进行的休耕、轮作并兼有放牧的体系。即把土地分为两个区或三个区,分别种植不同的作物,其中一个区为休耕地,2年或3年轮换循环一次,以此来保护地力和土壤水分,并把种植业和畜牧业结合起来。正是这种农业生产方式,造就了欧洲典型的乡村景观:不同的作物地、牧草地和休耕地块状地分布在土地上,面积不同,色彩各异,构成一张每年变化的、却是井井有条的块面状的网络。在不同色彩构成的块状的结构中,分布着村庄和道路(图4)。今天,农业生产的结构早已发生了变化,但休耕、轮作制仍是西欧大部分国家农业生产

的基本体系。看到这样的农业生产带来的乡村景观,我们就非常容易理解欧洲的园林了。从本质上说,欧洲园林中的要素——花坛、水渠、喷泉、整齐的树林、甚至风景园中的草地树丛等,都来自农业景观。花坛是不同作物种植区的抽象,水渠和喷泉直接来自于农业灌溉的形式,整齐的树林是果园的再现,自然的草地则来自于牧场风光。农业景观和由此带来的乡村景观的特征一直是西方人欣赏的对象和西方园林模仿的原型。这里面体现了中西方文化对待农业的认识的差异,西方文化是把农业、园艺作为一种文化来欣赏的。无论英语、法语还是德语,“culture”这个词不仅有“耕种”的意思,还兼有“文化”的含义,这里面恐怕不仅仅是一种巧合。

在西方园林各个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地区,园林的形式始终与当地的自然和文化景观特征有着直接的联系。

中世纪近1000年的漫长时期,园林主要是修道院和城堡中的庭院。由于修道院的生活中,僧侣们所需要的物资几乎都由修道院内部生产,所以造园的主要目的是实用而不是游乐(图5)。蔬菜园、草药园等经济性很强的花园成为不可缺少的部分,甚至是花园的主要部分。追求高产高效远比观赏性重要。花园最理想的形式自然是适合生产的形式,即一种特定的农业景观。事实上由于精心的管理,花园里的作物产量比普通的农田更高。在近代,花园甚至成了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实验室。

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花园,几乎是纯观赏性的了,花园内部不再有生产性的部分,但是建造这些花园的目的是为了享受乡村的恬淡生活和欣赏田园风光,因此花园建在视野较佳的山坡上,形成了层层的台地,而周围是一派美丽的乡村景色。这样的花园的形式是由意大利特有的自然地貌特点决定的,也是与乡村景观紧密联系的(图6)。

文艺复兴初期的法国园林深受意大利的影响,但是法国造园师们在接受意大利影响的同时,也开始创造适应法国的地势、气候条件、民族风俗的园林。花园通常也采取台地式的,但法国的地势远没有意大利的陡峭,因此台地更为宽阔,高差并不明显。花园在注重观赏性的同时,常常保留了中世纪园林实用性的传统。当时法国最有名的花园有维兰德里城堡(Chateau de Villandry)和谢农索城堡(Chateau de Chenonceau),这两个花园在19世纪经过了大范围的扩建,在花园中都有果树园和蔬菜园(图7、8)。

17世纪法国勒·诺特尔式园林是在吸收了意大利文艺复兴园林许多特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虽然花园不再是眺望田园风光的场所,但是花园的建造本身就是结合了法国丘陵地的自然特征,并利用轴线将周围的自然元素如天空、森林、河流景观引入园林之中。凡尔赛园林中也有与农业有关的景观,如国王菜园(Potager du Roi)(图9),至今保留完好,并且还出售蔬菜。法国园林的实用性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

18世纪,欧洲园林的风格从英国开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从规则式的园林转变成了完全自然的风景园,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如思想上的,文化审美上的,但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此时英国的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7世纪末,随着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和城乡毛纺工业的发展,英国对羊毛的需求不断增加,需要有更多的牧场来饲养羊群。而三圃制或在同时期产生的四圃制的土地利用方式无法提高牧草的产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英国的圈地运动变成了合法的大规模的运动,大面积的土地被人用栅栏一片片地圈起来,种植牧草和其他作物,英格兰的典型的乡村景观随之也由原来三圃制的土地利用方式中的几何块状的大地景观变成了自然的牧场风光(图10)。欧洲园林历来都是以农业风光、乡村景色为参照的模本,因此我们不难理解此时自然风景园的产生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了。当然风景园的产生还有相当多的原因,但地域景观的变化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

英国的风景园起源于对牧场风光的模仿,在使用的过程中,也起到了牧场的作用。大多数风景园面积很大,作为家族的领地,具有观赏性和生产性的双重功能。著名的斯陀园

(Stowe)、布伦海姆园(Blenheim)(图11、12)和斯托海德(Stourhead)(图13)中都有放牧的区域,并且时至今日仍然在放牧。在18世纪中叶,英国的风景园的形式受到很大的争议,其中之一就是认为风景园与周围的乡村景观太像,以至于人们在园中时,不知是在园内还是在园外。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风景园的形式来源于地域的乡村景观。

风景园在18世纪中叶后影响到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根据本国的情况,发展了风景园的思想。

18、19世纪德国的风景园在很大程度上为今天德国的城市园林系统打下了基础。德国风景园早期最重要的作品是德骚(Dessau)区域的花园群,包括沃尔利兹(Worlitz)、奥兰尼报姆(Oranienbaum)、路易袖姆(Luisium)等。这些花园不仅提高了区域的景观价值,也具有社会、经济的价值。面积110hm2的沃尔利兹花园利用原来易北河边的沼泽地建造了河谷风景的地域景观,当时园林中约有80 hm2是湖泊和农业区,花园与牧场和田野融为一体,这里甚至还成为传授先进农业技术的基地(图14)。路易袖姆花园中今天仍有牧场。

1820年,德国著名的设计师莱内(Peter Josef Lenné,1789-1866)在今波兰的波莫瑞(Pommern)规划了一个风景园,实际上是一个大农庄,他用林地分割出片片开阔的农业用地,包括农场、果园和耕地。这个风景式的大农场的整个气氛就是地域的乡村景观。

德国风景园晚期最重要的作品是慕斯考(Muskau)。设计师平克勒(Ludwig Heinrich Fürst von Pückler-Muskau,1785-1871)在自己的家乡规划了700hm2的园林,除花园外,有桔园和温室,有菜园、果园、葡萄园和苗圃,有大面积农业用地,林园中还建有奶牛场、鸡场、磨场、酿酒厂、矿井等,种种的功能使园林形式完全是风景式的乡村景观。当时慕斯考经济非常落后,平克勒试图将慕斯考园作为风景与社会相结合的园林(图15)。

法国园林师莫海尔(Jean Marie Morel,1728-1810)曾帮助吉拉丹侯爵(Marquis de Girardin)设计了法国重要的风景式园林埃麦农维尔(Ermenonville)(图16)。他在设计中充分利用场地的地形、水文和植被等条件,保留了场地相当多的特征。莫海尔还写了《园林理论》(Theorie des Jardins)一书,认为设计是对自然过程进行管理。而吉拉丹侯爵也在自己的著作《景观构成》(De la Composition des Paysages)中阐述了将景观规划作为社会改良的手段,体现了早期的区域规划思想。

作为世界园林体系重要一支的西亚园林,及在波斯文化的基础上由阿拉伯人创造的伊斯兰园林,也都是地域农业景观的产物。

历史学家认为西亚和北非是农业起源最早的地区。由于气候干旱炎热,人工灌溉是该地区的农业存在的前提。早在公元前6000-5000年,西亚人就创立了灌溉农业。后来发明了许多灌溉的方法,如建造引水渠道进行自流灌溉、引地下水灌溉或修水井及坎儿井实施灌溉(图17)。这样的灌溉系统同样也实用于花园。

公元7世纪,阿拉伯人征服了西亚,并不断扩大疆域与影响,形成了从西亚到北非和南欧的范围广阔的伊斯兰文化圈。阿拉伯人在西亚波斯文化的基础上,创造了波斯伊斯兰园林,并影响到广泛的阿拉伯地区。在干燥的西亚,灌溉系统带来了绿洲。在园林中,水构建了一个灌溉系统,它不仅保证植物的生长,而且形成了特有的水景,包括水池、喷泉、水渠,特别是十字型交错的水渠。由于蒸发量大,水又非常珍贵,所以园林中的水面都很小(图18)。因此,伊斯兰园林的原型是有上千年历史的灌溉农业,水是伊斯兰园林的灵魂,不仅在功能上,也在景观上。

从世界上重要的历史园林来看,尽管风格不同,但形式都来自于对自然的模仿。欧洲和伊斯兰园林的原型是地域的农业和乡村景观;而中国园林独树一帜,它的原型是地域中典型的原始自然景观。

2、地域特征与现代风景园林

如同现代艺术一样,现代风景园林的精神也是创新,包括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回顾一个世纪的现代风景园林的历史,风景园林师们不仅从科学、艺术、建筑以及历史园林的传统中吸取形式的语言,而且,他们关注景观形式最根本的源泉——自然。

现代风景园林是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发展的,工业文明带来的文化趋同并没有使现代风景园林沿着单一的轨迹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几千年的历史证明,地域景观或乡土景观在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是设计师获得形式语言的重要源泉。各个国家的风景园林师结合各自的传统和现实,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风格。

19世纪30-50年代,瑞典的风景园林师色南德(Rutger Sernander)、布劳姆(Holger Blom)和格莱姆(Erik Glemme)等人在斯德哥尔摩建造了完善的公园系统,这些公园关注基地的自然资源,在保持当地景观的前提下,结合草地树丛进行设计。形式上是在城市中再造地区性景观,如群岛的多岩石地貌、芳香的松林、开花的草地、落叶树的树林、森林中的池塘、山间的溪流等等。在城市的中心创造地域的乡村的景观是当时“斯德哥尔摩学派”的重要思想之一,这一思想对现代风景园林有相当大的影响。

有着深厚的园林传统的法国,历史上农业、园艺和园林一直关系密切。即使到了今天,法国的许多现代风景园林作品,仍然与法国特有的地域景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法国现代风景园林奠基人之一的高哈汝(Michel Corajoud),在设计中力图表达法国园林的本质——乡村景观。在巴黎北郊的苏塞公园(Parc du Sausset)中,他设计了以法国特有的乡村景色和森林风光为蓝本的区域。在法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和圃制农业的影响下,不同农户所有的田地之间的土堤和树栅(bocage)形成的网络,从中世纪起就构成了法国广阔的平原地区典型的国土景观,甚至影响到整个西欧和英伦三岛的乡村景观(图19)。而法国城市郊区的浓密森林中,常常有为打猎而开辟的放射型道路系统。高哈汝通过设计再现了这些树栅、土堤、小水渠以及直线道路切割的森林等法国特有的乡村景观(图20)。在巴黎西郊的圣·日耳曼,高哈汝恢复了塞纳河畔一片传统的农业景观,作为从勒·诺特尔设计的著名的大平台看出去的历史景观的修复(图21)。在高哈汝设计的里昂日尔兰公园(Parc de Gerland)中,一长条色彩缤纷的花卉种植带,与其说是花园,倒不如说是体现了农业与园艺的概念(图22)。

与此相似的景观概念,在法国的当代设计中还有很多例子。新近建成的法国波尔多植物园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分类植物园,设计者把注意力集中在乡土的植物和普通的自然生境中。园中有展现不同农作物的“耕作田”(图23),还有按照波尔多附近地区典型的几种生态环境布置的“环境展廊”(图24),由土壤、岩石、地形、植被等共同构成一个人工的生境,再现典型的乡土环境。

作为低地国家的荷兰,由于国土狭小,从5世纪开始就围海造地,以便获得更多的土地用于耕作和居住。他们在不同的高程上修筑不同尺度的线状水渠,通过水泵的提升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由于经常受洪水的困扰,要沿河流修筑堤岸。结果在这片土地上形成了结构分明的、功能性的、绝大部分是线状构筑的景观(图25)。这些线性的围海堤坝、水渠、堤岸、道路、农田及由于土地轮作和生产造就的色彩变化的块面构成了国土的基本特征(图26)。这种具有高度结构化的国土特征,造就了荷兰的文化和艺术,风格派的绘画正是这一特征的体现。蒙德里安绘画的格子风格最初来自分析的立体派,不过立体派曾奠基于城市风景,而蒙德里安却致力于大自然。他的作品主要隐喻海边的沙丘、平展的天空和大海、运河、果树及农田,而格子本身来自荷兰连绵的地平线和风景中的直线(图27)。荷兰的园林深受荷兰地域特征的影响,体现了荷兰国土的直线与不同色彩块面组合的地域特征。高伊策(Adriaan Geuze) 所领导的West 8景观设计事务所的作品充分体现了荷兰的地域特征(图28)。

西班牙则完全不同。位于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由于比利牛斯山脉的分隔,长期与欧洲的中心隔阂,由于其文化交融的特殊性,西班牙的园林文化是多种文化现象的融合。西班

牙的现代园林在形式上也体现了其特殊的地域特征。

西班牙地理特征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只有北部比利牛斯山南麓是与欧洲大部分土地相似的绿色丘陵景观。而西班牙大部分的土地非常贫瘠,阳光太多而雨水不足,农业的发展依赖灌溉。在伊比利亚半岛正中间位置附近的马德里周围,是梅塞塔(高地)地带特有的荒凉景象。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一望无际的油橄榄树和连绵不断的被强烈的日光暴晒成茶红色地表的丘陵,构成了西班牙大部分地区最常见的风景(图29)。从这样的地域景观中,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西班牙的现代园林中,大面积的黄土铺地多于青葱的草地,成排成行的旱生植物多于自然的树丛,这不仅是气候使然,而且也是西班牙的景观特质(图30)。

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与法国接壤,与意大利隔海相望,是西班牙受西欧影响最明显的地区。加泰罗尼亚人民在保留自己独特文化传统的同时,也对外来的新鲜空气保持敏感的反映。加泰罗尼亚的地域特征与中部高原有显著不同,出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当地的人们在起伏的山区,依山就势构筑了层层梯田,这种梯田不同于中国的曲线梯田,是几何形的。这种地域特征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加泰罗尼亚的文化。其实在加泰罗尼亚地区成长的画家毕加索的作品,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影响。毕加索的艺术并不来自于冥想,而是来自于自然和生活,他汲取了加泰罗尼亚的文化与自然的灵感(图31)。

这种特征,也深刻地影响到今天巴塞罗那地区的园林设计。巴塞罗那新植物园的设计采用了层层的三角形台地的形式,来源于地区传统的台地景观(图32、33)。在巴塞罗那城市西北部的新城Nou Barris中央公园中,也出现了类似的地形处理(图34)。因此,西班牙现代园林的原型仍在于其独特的地域特征。

地域特征是特定区域的土地上的自然和文化的特征,它包括在这块土地上天然的、由自然成因构成的景观,也包括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对自然改造形成的大地的景观。近代以来,除了农业生产,工业生产也对土地的面貌产生了很大影响,在一些工业地带形成了独特的工业景观的地域特征。德国的鲁尔区就是这样一个地区,巨大的露天开采煤矿的矿坑,大型的机械设备,林立的高炉和烟囱,构成了当地的地域景观特征。

1970年代后,德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位于鲁尔区一些传统的制造业开始衰落,留下了大片衰颓的工业废弃地。严谨务实,重视理性的德国人通过工业废弃地的保护、改造和再利用,从1980年代起完成了一批对欧洲乃至世界上都产生重大影响的工程,包括面积达800km2的国际建筑展埃姆舍公园(IBA Emscherpark)区域的系列项目、科特布斯露天矿区生态恢复等。这些融景观建设、生态恢复及经济重建为一体的项目,不仅保留了区域特有的工业景观特征,同时赋予了新的内容,将原有的工业废弃环境改造成为了一种良性发展的动态生态系统。这些意义深远的实践,为世界上其它旧工业区的改造树立了典范(图35)。

3、多义景观的设计实践

地域特征与景观形式的关系是我们长期以来思考的问题。2001年多义景观完成的杭州西湖西进项目(见《中国园林》2001. 6),使我们第一次有机会全面地在设计中实践自己的思想。当然在西湖的西边部分恢复西湖原有的水域涉及到综合的复杂的因素,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西部水域的恢复问题,它是西湖湖西地区乃至整个西湖风景区环境整治、生态恢复、风景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和旅游空间扩展的复杂工程,涉及社会、生态、水文、城市等方方面面。但恢复后的水域表现出怎样的景观形式更是大家所关心的,我们始终认为西进区域的景观应该再现区域的典型的自然与乡村景观,自然的湖泊、溪流、湿地、树林、开花的草地、山村等等是西进的区域历史上即有,而后来消失了的特征,也是杭州附近乡村中典型的自然湖泊的特征(图36)。

除了西湖,2004年多义景观还完成了3个以水体为核心的区域规划项目。在这三个项目中,我们都从地域特征中寻求设计的语言,从地域特征中生成最终的形式,使得景观在具有独特的形式的同时,又延续了当地的乡土景观。

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北部的镜湖景区(见《中国园林》2004. 11),规划面积15km2。现状水域面积2.4km2 ,是绍兴平原上的第一大湖,主体湖面和周边纵横的河道交织,岸上的江南水田和大面积的湖水相映,规划目标是要成为未来绍兴城市的绿色核心。

如果像当初许多人设想的那样,把镜湖规划建设为绿色如荫、湖水宽阔的生态良好的城市绿心,在技术上是非常容易的,但这样的景观是否属于这片土地值得商榷。现状中存在大量地域景观的信息,如水面、防波堤、鱼塘、农田、水利工程、民居、小桥、石板路、产业建筑、树林……这些并不是文物,但却是世代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由于生产、生活在区域中留下的痕迹。设计必须要抹去这些痕迹而生成一套全新的形式系统吗?

我们规划的第一步是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区域内要保留的信息和地面肌理,得到现状层面规划图。然后再将社会层面、生态层面、视觉层面的规划图叠加到现状层面规划图上,得出最终的概念性规划总图,我们发现最终的规划既满足了镜湖作为城市绿心的功能,又具有独特的景观面貌,它的独特性来自与众不同的地域特征,这样一种规划的方式延续了世代积累的当地的景观特征(图37)。

在杭州湘湖的规划中(见《中国园林》2005. 1),我们同样仔细研究了场地的特征,这些特征来自湖面、山峦、民房村落以及砖瓦生产的产业遗存:砖厂建筑,仓库、砖窑和湖堤。规划是在满足综合性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对现状采取了最小的改动,并保留了这些历史的肌理。这样的湘湖保持了地域特征的延续(图38)。

多义景观新近完成的厦门园博园规划遵循了同样的思想。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将于2007年在厦门市的杏林湾举行。园博园规划范围约6.76 km2,从现状图上我们可以看到这块土地与众不同的特征(图39)。由于大量的水产养殖场的存在,区域表现为网格状的大地肌理,水域面积大,占了70%多,而陆地面积则不到30%。地形平坦、缺少陆地以及现状复杂的条件是设计的一个限制因素,同时也是激发灵感的重要线索。这些由众多的现状鱼塘、交通小路、大海海湾组成的肌理是当地的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它反映了人与自然的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反映着当地的生产生活文化,有着深层的意义。出于对场地特征的尊重,也出于对公园和未来城市新区建造经济性的考虑,我们在设计中保留了大量的场地肌理,作为未来园博园和城市新区的形式来源(图40)。并依据厦门海岛与海湾的城市形态,在规划中采用了群岛的形式。这样可以将用地分为相对独立的区域,便于展览期间的灵活布置,也便于会后的独立经营和城市新区的发展。从防洪的角度来说,岛状结构有利于汛期洪水的分流。各岛之间形成不同的水域空间,丰富了景观。现状中唯一一条车行路也被保留下来,并加以拓宽,作为园博大道,成为连接几个主岛和陆地部分的中枢。园博大道将自由有机的规划结构统一在一定的秩序之中(图41、42)。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我们的国际竞赛中标方案基础上完善的,在规划的不断深入过程中,原方案有很大的调整和变化,但是规划的总体结构一直保留着。园博园独特的形式正是基于特殊的场地条件产生的。

4、思考

一种新的景观形式的产生,来自于多个方面,包括社会的变革、思潮的转变、历史的延续、技术的进步、新材料的出现等等,但如果我们看到上述历史的花园与现代风景园林作品,包括我们自己的实践作品,就不难看出地域特征是景观形式的主要来源之一。

景观设计是一个人为的过程,完全顺应自然过程不加任何干涉的设计是没有的。但是今

天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设计,特别是大尺度的设计,在某种程度就是对自然过程进行管理,设计的本质应该遵循自然的过程,将创作作为自然演进的一个部分,延续区域的自然特征。设计是属于地块的,如同在土地中生长起来的,而非强加于某块土地的。设计师应该不仅在图纸上设计,更应该在场地上设计。正如亚历山大(C. Alexander)在《秩序的性质》中所说:其实人类的“建造活动的每一步都以遵循自然法则的'保留结构的转换'为基础,以使人类建造的结构能够同样获得那些在自然中一再重现的结构品质。”以此来理解景观设计,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寻求了景观形式的来源。

从花园的演变史可以看到,中国人可能是最早欣赏纯自然的民族,“师法自然”一直是中国传统园林的艺术原则。无论是园林还是在其他艺术如绘画及诗词中,乡村景观在中国的艺术中似乎很少被关注。但从世界上其他园林体系中来看,乡村景观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为什么在欧洲的植物园中都有大面积的农作物展览区域,而在中国的植物园中却没有这些植物的原因;也解释了为什么欧洲的植物研究者非常注重乡土野生植物的研究和应用,而中国的园林植物研究者更关心中国传统观赏花卉的研究的原因。

许多人忧心于今天中国的风景园林设计已经失去了历史的传统,甚至于彻底的“西化了”,实际上,绝大多数中国的设计师仍希望在自己的作品中能延续中国历史园林优秀的传统。其实塑造属于中国的景观,我们不必将视野仅局限于历史园林的传承之中,不妨回到中国园林的本质——向自然学习,从自然中寻找设计的语言。我们不仅可以将天然的山水风景作为参考的对象,还可以放宽视野,将更广阔的自然,包括田园和国土都作为研究和考察的对象并形成设计语言。任何土地都有属于它的特征,设计师可依据地块中或是更为广泛区域内的地域特征,来寻求景观设计的形式语言。从地域特征上生成的景观形式,必定是属于地区的、属于民族的,也是属于中国的,我们的实践就是朝着这个方向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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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3、15、17、32来自于参考文献,27、31来自相关画册,37-42来自于多义景观项目,其他图片为作者拍摄。

作者简介

林箐/北京多义景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讲师、博士/法国凡尔赛国立景观学院访问学者

王向荣/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多义景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持设计师/德国景观设计博士

园林生态学-期末复习要点

园林生态学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基础是整体论和。 A.信息论 B.控制论著 C.系统理论 D.稳定论 2.下列原理中,不属于景观生态学基本原理的是。 A观结构和功能原理 B.生物多样性原理 C.物种流动性原理D.景观叠加原理 3.下列要素中,不属于景观要素类型的是。 A.斑块 B.交点 C.走廊 D.本底 4.走廊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是具有连通作用,另一方面具有。 A.障碍作用 B.网络作用 C.联系作用 D.扩散作用 5.廊道的重要特征有弯曲度和。 A.连通性能 B.控制性 C.多样性 D.封闭性 6.下列指标中,不属于景观多样性指标的是。 A.丰富度B.可及度 C.Simpson多样性指数 D.相对分块数 7.不同的森林类型的结构可分为两个系列,一个是地境系列,另一个是。 A.时间系列 B.空间系列 C.平面系列 D.立体系列 8.下列特征中,不属于网状景观的空间特征的是。 A.走廊宽度 B.网的回路C.网的面积 D.网格大小 9.在影响景观形成的气候因素中,温度和是更为重要的气候地理因素。 A.太阳辐射B.降水 C.风 D.海拔高度 10.植物可以根据其生活型分为乔木,灌木,草本植物和。 A.地被植物B.苔藓植物 C.草坪植物 D.藤本植物 11.人类对斑块结构的影响有:斑块类型,斑块大小,斑块形状和。 A.斑块生产力 B.斑块起源 C.斑块周转率D.斑块密度 12.影响污染空气散播的主要因素有气象因素,地形因素和。 A.降水因素 B.地貌因素C.植被因素 D.人口因素 13.植物的运动地靠来实现的。 A.散布 B.迁移 C.巢区活动 D.群落活动 14.景观变化的作用力之一是自然力,自然力又分为物理力和.A.化学力B.生物力 C.天然力 D.地动力 15.根据景观变化的作用力强度,景观产生四种不同的结果,它们是波动,建立新的平衡和景观替代。 A.恢复 B.破坏 C.上升 D.下降 16.景观内部的开放性,和物种以及遗传多样性是保持景观稳定的因素。 A.系统性 B.统一性 C.同质性D.异质性 17.土地的综合分类是考虑地形,气候,土壤和等各种属性。 A.地理纬度 B.海拔高度C.植被 D.动物分布 18.城市景观是什么最为明显的景观类型。 A.人为干扰 B.自然干扰 C.物质生产最高 D.系统最为稳定 19.水土流失属于下列哪种景观流。 A.物种流B.物质流 C.信息流 D.能量流 20.湖南的主要地貌类型是。 A.黄土地貌 B.河谷地貌C.山地地貌 D.冰川地貌 21景观的地理学概念起源于 A.德国 B.英国 C.荷兰 D.捷克斯洛伐克 22.景观是处于的一级生物组织层次。 A.生物圈之下,区域之上 B.群落之下,个体之上C.生态系统之上、区域之下 D.种群之上,群落之下 23.1982年,的成立,标志着景观生态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A.风景园林学会 B.生态学会C.国际景观生态学会 D.国际生物圈组织 24.景观要素斑块在景观镶嵌体中的视觉表现就是 A.颗粒的粗糙程度 B.颗粒的形态 C.颗粒的边缘 D.颗粒的色彩 25.岛屿生物地理学理论中个关系表达式,表示物种与岛屿面积之间的关系。 A.S=cA z B.K=E/r C.I ij=Pij/d2 D.RDI=Rn/r.L 26.水的下渗主要取决于不同地方的 A.植被类型 B.毛细管孔隙的大小 C.土壤孔隙的大小 D.降雨量大小 27关于巢区和领域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下列的说法是正确的。 A.巢区大于领域 B.巢区小于领域 C.巢区就是领域 D.巢区就是巢区,领域就是领域

法理学

2007年一:简答题 1,法学与历史学的关系 2,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的特点 3,法律责任的构成 4,法律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5,外发型法制现代化的特点 6,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7,执法的特征 8,法与政治的关系 二,论述题 1,结合我国实际论述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及优缺点评析 3,论述法治的基础,谈谈我国法治基础的状况及完善措施4,论法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关系 2008年一,简答 1,简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的类型 2,简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3,列举并叙述四种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形态 4,法有哪些局限性 5,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6,简述当代中国法的主要形式 7,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联系与区别 8,简述司法的原则 二,论述题 1,论述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论述法的价值体系 3,论述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 4,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的内容 2009年 一,简答 1,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2,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简述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原则

5,简述司法过程中辩证推理使用的情形 6,简述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的表现 7,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原则 8,简述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的现实背景 二,论述 1,论述法律原则的适用 2,试论法治的基本 3,试论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 4,论述宗教与法关系 2010年 一,简答 1,简述法学与经济学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的原因 2,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方法 3,简述法的效力冲突的表现极其协调规则 4,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5,简述法与秩序的维护作用的表现 6,简述立法的特征 二,论述 1,论述人权的价值 2,试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 3,论述我国法律解释的原则 4,论述权利的内涵 三,案例分析 材料: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区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正当性及其限度

法的基本特征

1.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基于其规范性特征在调整人们行为方面所具有的作用。 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作用。 指引: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评价: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效,以及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 教育:即规范,通过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人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预测:依靠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强制:对违法者的制裁、惩罚。 3.西方国家两大法系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又名罗马法系、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等,这一法系的主要历史渊源是罗马法。 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也可称为英美法系。 4.法治的局限性: (1)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 (2)由于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以及有些社会关系领域不适宜于法律的调整,所以法治不能实行于所有的社会关系领域,也不能取代或排斥其他社会规范和调整手段的作用。 (3)实行法治不能仅依靠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或提出这样的口号,更重要的是要营造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件。 (4)法律的抽象性与千差万别、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实行法治可能就不利于实现个案中的正义。 (5)法律的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变动性存在着矛盾,这就会使法律称为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障碍,法治更适用于和平和稳定的时代。 5.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存在区别: 积极因素: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徒法不能以自行。重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执法、司法官员应具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品质。制定法传统。 消极因素: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教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概括了中国历代封建社会的主要社会、政治制度,比如君主专制、等级特权、宗法制。轻视法律的作用。轻视诉讼和权利观念淡薄。法即是刑。轻视法学。 6.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治国的两大基本方略,应该始终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缺一不可。 (3)立法上法律的很多原则和内容,直接体现了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法律也将促进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提高。 (4)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必然提高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必然会促进法治的实现。 7.中国古代、当代的德治与法治的区别: 古代儒家两派的德治与法治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有积极和消极的因素,我们应该批判继承。 (1)当代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古代都服务于古代专制君主的统治。 (2)当代主张法治与德治的相辅相成、紧密结合,古代儒法两派主张的各有偏颇,两者是对立的。 (3)当代的法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的,德治是社会主义道德,古代的德是指封建制道德,法是指刑,甚至严刑峻法。 (4)当代的法治是与人治对立的,古代儒家的德治与人治是同义的。 8.法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1)事实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科学性的重要原则。 (2)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是使立法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保证立法质量,保证立法民主化的一项重要原则。 (3)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立法活动要遵守宪法,要维护法制统一~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合法性的中央原则。 (4)总结自己的立法实践经验,结合实际积极吸取、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是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立法活动少走弯路,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重要原则。 (5)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是保证立法正确、有效和切实可行的重要原则。 (6)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系统科学原则~是保证立法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原则。 (7)维护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及时创、改、废相结合的原则~是维护社会主义立法权威性原则。 9.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 “一元”指在以宪法为基础的统一基础上。 “两级”指中央和地方两级立法。 “多层次”指中央级立法和地方级立法之间,每一级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内部还有不同层次机关制定的不同效力的法律法规规章。 (1)中央一级: A.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以外的法律、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其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B.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国务院各部门和各个行政直属机构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命令、指示、制定规章。 (2)地方一级 A.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制定地方性法规,发布决议。 B.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内发布决定和命令、制定政府规章。下属部门发布命令和指示,规范性文件。 10.法的执行的含义: 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实施法律。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一招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侠义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11.法的执行的特点: 法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法的执行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 12.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且不受其所在地域影响。 (2)属地主义,即管辖区内所有人,且不受其国籍影响。 (3)保护主义,即维护本国利益,且不受国籍和所在地域影响。 (4)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我国),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也要尊重他国主权。 13.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 (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即境内外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即在国内适用中国法律,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适用中国法的同时,也要结合犯罪地法。 14.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15.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活动的过程与结果,必须体现公平、平等与正义的精神。 意义:是法的精神的内在要求。它是由司法活动的性质决定的。是司法机关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如何贯彻:改进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努力改善司法环境。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即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法的适用的一条基本原则。 含义:是指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统一适用,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

地域文化在园林景观设计中的运用

地域文化在园林景观设计中的运用 园林景观是尊重自然并将自然小型化、艺术化、再现化的产物。是人们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一种需求,也是现在城市中公园、绿地、民宿等休闲娱乐场所增加的原因。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园林景观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工程具有美学价值,会影响城市面貌,美化城市环境,能够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氛围,对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园林景观设计兼具园林艺术和工程技术,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系统性,需要考虑到各方面的要素,在展现出独特艺术审美的同时,还要通过合理的设计元素,展现出当地的人文特色,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园林景观设计与地域文化的关联性 园林景观设计是指在园林空间中合理搭配各类要素,形成与主流审美相符合的景观,使之在外观(色彩、形态等)体现出美学特征,在内涵上彰显地域文化。从具体过程来看,园林景观设计是一个跨学科、系统化的项目,既要考虑到各个要素的美观性,又要考虑到各个要素组合在一起的协调性。同时,园林景观设计具有地域性的特征,需要以景观所在地的地理结构为基础,合理设计景观构型,合理应用当地的植物,整体展现出地域性的人文元素。地域文化是在一定空间、时间领域中由于社会活动而形成的文化体系。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且

具有一定的地理环境的阻隔性,在不同的区域会形成不同的地域文化。地域文化的形成,与当地的气候条件、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等众多因素相关,是在人类长的期活动中形成的。这些文化理念根深蒂固,带有强烈的地域色彩与历史色彩。园林景观是以人文艺术和自然环境为基础设计的,不管是在文化方面,还是在自然要素方面,这些都与地域文化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园林景观设计与地域文化的关联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地域文化是园林景观设计的灵感。地域文化能够为园林景观设计提供个性化素材,设计师可以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在传统文化中挖掘出一些独具特色的元素,创作出蕴含当地特色的设计方案;2)园林景观设计是展现地域文化的媒介。一个成功的园林景观设计,能够展现出当地的人文特色,不仅契合当地人们的生活需求,而且能够体现出当地的人文精神,让本地人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让外地游客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 二、园林景观设计中地域文化的应用 1.园林景观设计中充分把握历史文脉 在园林景观设计中,以历史文化传承这一要素为核心,将之巧妙融入到园林景观设计中,赋予其更丰富的文化内涵。苏州园林是我国享誉中外的园林景观,而在其设计中,就充分体现了文化要素的协调性。比如在宋朝,抒情、写意的文化盛行,苏州园林由自然景观为主

简述景观的基本特征

简述景观的基本特征 景观的特征,是由景观自然生态决定的。人们在观察自然景物时产生的视觉放映,形成了意识形态。 景观的特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形态构成的视觉效果;另一种是人为按照认知创造出的视觉效果。一般可分为现代派和古典派;也可分为东方风格和西方风格。 一、景观的构成要素 我们把自然现象称为景观,它包括了三个要素: 1、功能作用。景观在满足人们视觉要求的同时,产生着各种功能作用,构成了它们不同的特点。 2、空间作用。这里指的空间,是指人们视觉环境,它包含了在视觉内的一切物质。山、水、林、田、路、宅等等自然物体,通过不同景物形象,平面与空间的布局,景物细部的样式、形态、色调,产生的艺术效果。 3、植物作用。人们视觉环境产生的景观效果,植物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树木、花卉、草、菌等,在自然生态条件下植物自然组合形成的景观,或人为配置组合的人文景观,植物的种群或个体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景观的整体特征 不管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仅从景观整体看,基本特征概括为: 1、统一与变化。景观都是通过各种若干不同物体组成,这些物体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多样性的变化又有整体统一。如果缺乏变化就变成呆板,缺乏统一就杂乱无章。 2、均衡与稳定。在景观中,各种体量和不同材料,常常表现出重量感,视觉上可以体验到布局整体上下的轻重关系;布局中各物体之间的相对关系。自然界静止的物体,都要遵循力学原理,以平衡安定的形态存在。能够构成景观的各种物体,基本都要符合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平衡安定的观点。自然界的物体,受地心引力的作用,为了维持自身稳定,靠近地面往往大而重,而在上面部分则小而轻。 3、透视与角度。人的视觉一般有固定的规律。透视与视距,错觉与角度,是构成人们对景观认识与判断的标准。在人的视觉中,平视、仰视、俯视、斜视,远与近,都会产生不同的错觉,形成景观的特征效果。

法律基础试卷一标准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法律基础》试卷一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5:BBAAD;6~10:DABDC;11~15:CCCBD;16~20:ACCD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2AE;3ADE;4ABCDE;5ABCD 三、判断改错题 1.正确。 2.错误。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一方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正确。 4.错误。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5.错误。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6.错误。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7.错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8.错误。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9.错误。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0.错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名词解释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政体:是指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实现自己的统治。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约:是指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暂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五、简答题 1.法的基本特征的哪些? 法的基本特征为:(1)法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是国家制定并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3)法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这是由宪法的特征所决定的。(1)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3)在制定和个性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个性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程序。 3.简述违法的构成要件。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1)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仅有思想机必须

地域性景观设计案例

从侧面反映出对自然改造的程度以及自然的可承受能力,以此为基础设计的景观类型才能经得住自然力和时间的考验。最后,自然机理的指导作用要求地域性景观设计不仅仅关注最初的设计过程,还要对后续的管理和维护有所考虑,要保持并延续景观的生命力与活力。 领土历史发展的引导作用历史发展的过程体现了领土景观的过去,某种规律性也对未来的发展有暗示的作用。领土景观的历史发展过程的把握,是要求地域性景观设计不仅仅关注历史的某一个阶段,某一个事件或某一片区域,而是深入的理解发展的动力,发展的必然性与必要性,从而使地域性景观设计不至限于历史符号的泥沼而变成历史阶段的再现。 地域性景观设计不是矫情地再现历史,追思过去,而是利用历史的文脉来塑造人们可感知的空间形态,目的是构建符合人们使用的景观空间,将自然的属性与社会的属性结合于景观之中。 相关案例分析之一在地域性景观设计中,植物是自然机理表现最明显的要素。地域性景观设计更多的关注植物的时效性,也就是植物固有的演变规律。植物的生长随四季更替,随时间演变,它们是造成景观瞬息万变的基本要素。地域性景观设计中不仅仅关注某一点、某一处的植物状况,更多的分析植物与植物之间的影响以及植物与时间的紧密关系。巴黎东部塞纳一圣丹尼(Saint-Denis)省的苏塞公园(Parc de Sausset )即是这样一个利用植物要素塑造整体空间,从领土景观的机理出发,整治领土景观的典型案例。 苏塞公园的设计师米歇尔·高哈汝利用30几年的时间等待小树苗长成如今的大树林,公园的景观在符合这一地域的演变规律之中成长变化。苏塞公园面积大约 200hmz,是20世纪80年代,米歇尔·高哈汝事务所在国际招标中获得的项目,要求在城市边缘的农田上兴建一处大型郊野公园,为市民提供一个以植物群落为主的自然游憩环境。园址位于城市近郊的平原上,地形平坦,一览无余,周边环境以大片的耕地和水面等自然景观为主。 水系包括萨维涅湖(lac de savigny)以及两条小溪苏塞(lasausset)和卢瓦都(1e roideau)。己有的基础设施包括数条高压电线、水塔、高速公路、铁路线和一个郊区快速列车站。由于该方案竞赛涉及的是在巴黎近郊兴建的大型公园,其面积也是巴黎从19世纪后期以来所绝无仅有的,因此成为当时人们关注的焦点。高哈汝谈到苏塞公园时曾说到:“在这样大规模的场地上,我不可能像前面的公园设计一样,到处堆叠一些小土丘。相反,我被迫关注场地本身能给我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我能从场地中得到什么样的启发。我希望从场地本身获得设计灵感,得到场地的支持。

社工法学基础答案(ctrl+F)

社工法学基础答案(ctrl+F)

《法学基础知识》网上形考作业指导 单选 1.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A.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2.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为人们确立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标准。这体现了法律规范的()A.规范性 B.概括性 C.可预测性 D.明确性 3.现行宪法经过了几次修改?() A.一B.二 C.三 D.四 4.下列哪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A.自由权 B.财产权 C.受教育权 D.休息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起施行。 A.2007年10月1日 B.2008年10月1日 C.2007年12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 6.民法的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平等。 A.权利 B.义务 C.法律地位

D.民事行为能力 7.行政立法行为属于()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依申请的行为 8.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是预防() A.社会上的危险分子犯罪 B.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C.违法分子犯罪 D.社会上一般人犯罪 9.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A.社会组织B.社会团体C.国家机关D.居民个人 10.吴某家多次被盗,一天吴回家正遇程某在房内行窃。 吴某上前抓住程某,程用拳猛击吴胸部。吴某拿起木棒打程某头部一下致其倒在地上,程正要起身,吴紧接着又猛打程腰部一下,致程三根肋骨骨折而残废。 吴的行为应属于()A.正当防卫B.事后防卫C.报复侵害 D.防卫过当 1.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地域文化下的景观设计

地域文化下的商业步行街景观设计 商业步行街建设在我国始于20 世纪80 年代,在近几年发展尤为迅速。商业步行街景观设计是指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以方便人们安全、舒适、愉悦购物为目的,通过限制车辆运行,在特定街区内创造出的一个具有形态、形式因素构成的较为独立的,具有一定社会文化内涵及审美价值的景物的活动。商业步行街景观同城市其他空间一起记载着人类文明和发展的历程,是不同时代街道文化的综合产物。人们可以从中感受到城市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文化品味,商业步行街景观的形成和发展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1】 一、国内外商业步行街现状分析 1.国内外商业步行街现状 商业步行街是有众多的商店、餐饮店及其他以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商店按照一定数量及规模集中布置于一定的街区内, 这样的街区称之为商业步行街。现在已知的最早的商业步行街是建于1926 年的德国埃森市的/ 林贝克0大街。而我国商业步行街是于20世纪80 年代中期由西方引入的,先后经历了引入阶段、大量建设阶段、过热阶段和现在正在经历的总结建设阶段。虽然国内外商业步行街的发展有前后, 但是就整个过程而言, 我们面临着一个同样的问题, 那就是商业步行街单一的形式和功能、杂乱的环境以及盲目的大量建设之间的矛盾。以美国为例, 20 世纪60~ 70 年代期间美国一共建设有约200 条完全步行商业街, 但由于惨淡经营, 其中一半以上的商业街都以不同方式引入了过境交通, 随后这种以人们在其中可以自由步行为其最主要特点的商业步行街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2】 2.国内商业步行街现状 由于每个城市发展变迁的不同,也就注定了商业步行街应该是各具特色,不能千篇一律,创建具有特色的商业步行街景观不仅能够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城市的环境以及城市文化也有着现实意义,鉴于国内的商业步行街,均是基于消除商业街先前就具备的交通功能,从而形成的商业步行街。原有的传统商业街通常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带,它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的,因此在城市当中有着古老性。然而,现代步行商街虽然给城市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但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也会让人感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现代步行商业街都是同一的招牌以及底层架空的连廊等一些单调、枯燥的实物建筑,这就使得不同地域的街道失去了其应有的特殊性,或者深层次上的文化底蕴。这些年来,尽管有些城市逐渐地改善了商业街的购物环境,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1】 ( 1) 形式、功能单一。建筑形式主要为两个流派, 国际式、仿古式。 ( 2) 大规模盲目建设。鉴于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 城市化的步伐也明显增长, 然而与之相矛盾的是城市更新的速度。 ( 3) 环境嘈杂、缺乏管理。我国商业步行街普遍存在各为其政、混乱经营的现象, 例如经营商品种类的随意分布、商品占道经营等诸多问题。 二、国内外一些景观机构对步行街的研究 步行商业街环境实体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购物中心 (1)刘川(1991年)、卢峰(2000年)、陈芳(2000年)等人则研究了商业建筑的环境建构和设计方法。 (2)对于街道环境,虽然关于绿化、座椅、标识、公厕、废物箱等问题己引起专家和公众的广泛关心,但专门研究得较少,分散于各类关于景观、环境设施与小品设计的书籍和文章中。 (3)多从功能、美观和工艺上考虑,较少体现对使用者的真正关怀(如外部空间中不同年龄人的活动、消费者的活动和休憩空间的设置、无障碍设施配置等整体设计),也没有与地域文化统一联系考虑,张迎星(1997年)、刘文军(1999年)等人对我国目前步行商业街中存

风景园林基础100题

中国古典园林的分类 园林的七大体系 传统园林的含义 曾春蓉老师笔记园林 1、中国古典园林发展的几个阶段及其特点 2、江南私家园林与北方皇家园林的异同,举例说明(中国皇家园林与私家园 林的异同点比较) 3、中国写意山水园的起源及其主要特点 4、简述意大利台地园的特点,举例说明。 5、举例说明,英国近代枣园的思想及其特点。 6、举例说明法国古典园林的主要风格特点。 7、举例说明日本古典园林的主要风格特点。 8、简述现代国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主要思潮代表人物及其它的主要思想。 9、结合目前国内外风景园林发展情况,谈谈你对生态园林的看法。 10、中国古典园林中叠山、置石的类型及其主要手法。 11、简述中西古典园林的异同并举例说明。 12、简述大树移植的基本要求,谈谈对居住区景观建筑中栽大树的看法。 13、简述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及其在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14、简述综合性公园规划选址的依据及主要功能分区。 15、简述不同类型道路绿地规划设计的要点。 16、简述城市广场的类型并举1到2类城市广场为例,说明其设计原则。 17、简述园林植物景观的类型及其应用。

18、园林地形有哪几种?地形设计应考虑哪些因素? 19、简述园林植物的应用类型及其园林造景特点。 20、中国现在园林发展如何弘扬传统园林。 21、简述现在园林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简述现代园林的主要类型及其特点。 22、简述近现代西方风景园林生态设计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代表人物。 23、浅谈对“风水”的认识及其在建筑规划中的积极作用。 24、简述中国传统造园植物造景的特点及手法。 25、简述公园规划设计的基本程序及主要内容。 26、园林建筑亭台楼阁榭舫斋等的区别及设置场所(园林艺术) (浅谈中国传统园林建筑的类型及其主要布局特征) 27、简述伊斯兰风格的园林中水的运用及其水的意义。 28、浅谈园林建筑的选址及与地形结合方式。 29、文脉传承的理念如何在景观规划设计中体现,结合实例说明。 30、中国古典园林造景的手法特点。 31、工程规划中竖向设计的常用方法有哪些?举例说明。 32、简述假山、叠石工程的概念,并举例说明常用的石材、特点与用途。 33、园林设计中理水及水景工程常用方法及其应用。 34、谈谈景观设计中灯光设计的目的、意义与基本原则,举例说明园林照明灯 具的种类(5种以上)。 35、景观学中“风景”或“景观”概念及其构成的要素是什么?它与景观生态 学中的“景观”概念是否一致?

经济法学简答题及答案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答: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是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一些特点,如: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的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5、简述企业合并与兼并的区别 合并是两个或两以上企业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个企业法,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它实际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的统一过程,无变更。实行合并,应由企业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并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兼并可称归并,是指一个或几个企业法人归并到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去。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的统一过程,属变更。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接,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减免;政府有关部门可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缴利润指标;银行驿被兼并企业原欠债务,可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现行有关立法将合并和兼并分别称为亲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6、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 7、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8、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答: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9、简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0、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受收益、承担风险、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基本特征 (1)国家创制性(就法的形成方式而言);——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基本方式。(程序性) (2)特殊规范性(就法的逻辑结构而言)(有权限划分);——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3)普遍适用性(就法的适用范围而言);——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定的范围内普遍适用。 (4)国家强制性(就法的实施方式而言);——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国家强制力,即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法具有规范性的特点,它明确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它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评价作用 法对人们行为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的行为规则,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违法作用。 (3)预测作用 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人们就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会抱什么态度,也就是说人们事前可以预计到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 (4)强制作用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是法律规范专有的属性。正是由于法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才表现出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制宣传、制裁违法。惩罚犯罪等环节进行的。 法律规则的种类 (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再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简述法的特征

简述法的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一种社会规范,具有一般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特性和功能。它与一般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一样,都是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社会规范,是与国家机器、统治阶级意志直接相联、存亡与共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有自己的本质、特征: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简述企业法调整的对象企业法是有关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以企业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和范围主要是规定企业的性质、任务、地位、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及经营方式;规定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调整企业内部重要经济关系,调整企业外部经济关系。也可将这些调整对象和范围集中慨括为:1企业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2企业经济管理关系3企业财产经营关系。 3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基本特征有1人合资合兼具2股东数额限制3募股集资封闭4股份不须等额5股份转让严格限制6组织结构简单。 4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作为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三个特征1秘密性,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保密性,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汀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以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现代企业法规定了企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集中慨括1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律责任2企业产品质量责任3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4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过失或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5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务、扰乱企业秩序的法律责任6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7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6 简述公司上市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在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述要约的要件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其一,内容具体确定。是指要约应当包含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全部必要条款。其二,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受要约人只要发出承诺,要约人就不得撤销。发出的承诺送达后,合同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 简述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法保护的核心。各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权的内容都有详细的规定。商标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同样具有排他或专有效力。其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l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 利2商标权人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不当有奖 销售行为,是指不利于公平竞争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有奖销售行为。下列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1采取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10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公司可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11 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的法律特征是: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3)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甚至于代理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被代理人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12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构 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 1)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 务先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产生的法定义务。如不欺、 不诈,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 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等2)当事人有过 错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有故意或者 过失。缔约责任是过错责任3)相对人 有损失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 偿,因此要求受害一方有损失。 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 售者直在其保管和销售产品期间对产 品的合格状态负责。1)销售者承担进 货检验责任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 进行验收检查,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 其他标志。销售者的进货验收责任的 范围是产品处于表面合格的状态。如 果产品存在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 在品质缺陷,销售者不承担责任;2) 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保持责任销售者 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销售者应按产品自身性质和特性保管 产品,使产品一直处于符合生产者要 求的环境,并在有效期内保持质量合 格状态; 3)销售者对销售不合格产品负责销 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失 效产品通常指已过保质期的产品,如 过期食品和药品等等;变质产品是指 产品已经丧失了应有的使用功能,不 管是否已过有效期;4)销售者应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①销售者销售产品,不 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 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品;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 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③销 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 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劳动法是以 劳动关系以及为实现或保护劳动关系 而产生的其它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法律部门。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 动关系居于核心地位,它是劳动法的 基本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 会关系服务于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 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 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者向 用人单位有偿提供劳动力,从而实现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 系。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会关系包 括:因政府促进就业、社会中介机构 提供就业服务等产生的就业方面的社 会关系;因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事务 进行管理产生的劳动行政关系;因工 会组织依祛履行维护劳动者权益之职 责而发生的各种涉及工会组织的社会 关系;因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劳动 争议产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 本原则1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 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的特征是:1)合营企业的 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 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另一方为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 个人。因有外国合营者的股权和参加 经营管理,故也属多国企业或多国公 司2)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 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3)为有限 责任公司。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 原,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 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 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 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一 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 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 法》第73条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具备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 额为5人以上,且其中应有过半数的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 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少 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 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 资本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1000厅元。法律只规定最低限 额,如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 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 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 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 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 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 生产经营条件。 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它有哪些内 容“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使用的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 和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三同时”制度 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 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 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 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 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 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 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2)建设项目 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 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投放试运行3)建设项 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 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 的影响进行监测4)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 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 验收同时进行 简述我国社会审计的特点社会审计是 基于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及其作用而发展壮大起来的。与其他 类型的审计相比较,社会审计具有以 下几个显著特点1)社会审计是一种独 立的审计2)社会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 3)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权威性较高的 审计4)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自律性较 强的审计5)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具有 广泛的适用范围。 简述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及其含义。我 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发明是指 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 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2)实用新型实 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法保护技术方 案的又一种方式。实用新型是指对产 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 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 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 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 者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上应用的新设计。 21 简述代位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代 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 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 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 障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 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1)代位 权的特征①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 权人直接获得清偿②代位权是主体的 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 位权③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 判(法院审判)方式2)代位权成立的 条件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 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到期;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 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③债 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 期;④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 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⑤债权 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 人债权,都是金钱之债。 简述授予专利的条件各国都根据自己 的国情,在专利法中规定了授予专利 的条件。这些条件可分为消极条件和 积极条件1)消极条件①违背法律和社 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② 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③智力活动 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④疾病 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子专利⑤动 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⑥用原 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 专利2)积极条件①新颖性②创造性③ 实用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1)以盗 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 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 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 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 握的商业秘密。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 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 定》将第3)种行为又具体分为两类: 一是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 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 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 秘密:二是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 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 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 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此外,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列违法行 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 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行政诉讼起诉应具备哪些条件?起诉 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 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辖。起诉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 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在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 25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下列十一种表 现形式:1)假冒行为2)虚假广告行 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贿赂 行为5)不当低价销售行为6)不当搭 售行为7)不当有奖销售行为8)商业 诽谤行为9滥用优势地位行为10滥用 行政权力行为11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简述我国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管理 和保护的特点依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在 其运行的全过程,法律都是要以国家 强制力予以保护的,经济法也是如此。 但是,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有着自己的特点1)经济法对经济法律 关系不只是保护,而且要管理;不只 要保证经济法律关系有一个安全的外 部环境,排除一切妨碍和干扰,而且 由外及里地进行指导、规划和管理, 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运行,打好 坚实的内部基础2)经济法对经济法律 关系的保护,不是等发生问题后再去 保护,而是从其产生及运行的全过程, 自始至终地进行管理和保护,在管理 中予以事先的切实的保护3)经济法对 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保护,即是要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直接或 间接地保证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的实 现4)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 保护,是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地管理和 保护的。 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 偿顺序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 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 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 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 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 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 应减去未到期利息;④有财产担保的 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 偿部分;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 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 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2)破产财产优先 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 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 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 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简述股票的特征和新股发行的条件股 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 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书面凭证。股票与股份是表里 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股份是 股票内含着的股东的地位和权利义 务;股票则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和 书面凭证。股票的特征有: 1)它是 权利证券。即是一种体现股东权(股 权)的证券2)它是有价证券。股票所 代表的股东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利, 如同一切有价证券性质一样,股票是 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金额收益的权 利的凭证3)它是证权证券。即只起权 利证书的作用,证明业已存在的权利, 而不是创设新的权利,不是设权证券 4)它是要式证券。股票必须按法定的 方式和内容制作,必须载明法定的主 要事项5)它是风险证券。股票所代表 的权利及其价值的实现,始终都具有 一定的可变性和风险性。关于新股发 行的条件,《公司法》规定1)前一次 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 向股东交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三 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 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简述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一般认为,税 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公共职 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 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税收 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 段,而且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 经济杠杆税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强 制性。税收是国家依法征收的,有法 律强制力的保证。纳税人不依法纳税, 要受到法律制裁2)无偿性。国家征税 以后,税款就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 要部分,由政府直接安排,既不需要 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 价,因而是一种无偿取得3)固定性。 税收由国家按法律规定征收,政府在 征税以前,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课税对 象的范围、征收数额、征收比例和征 收期限等内容,具有法律上的相对稳 定性。 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股东会是有限 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 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概括为1)经营决 策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2)董事、监事确定权。选举或更换 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董事会、 监事会报告的审批权4)财务决算审批 权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 审批权6)增减资本和转让资本、债券 发行的决议权7)公司改组变动的决议 权,即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8) 章程修改权。 31 简述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 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 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就 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 的规定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同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 违反法定条件、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 同,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订 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劳 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用人单 位应当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承担赔 偿责任:①支付劳动者应得而未得的 工资收入,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费用;②补发劳动者应得而未得 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⑧给付劳动 者本应享受而未享受到的工伤、医疗 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 赔偿费用;④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其 他赔偿费用2)用人单位招用尚未同原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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