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格资料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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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0.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表A.0.0.1 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411

附录B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B.0.0.1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应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1 的规定记录。

②对于实测数据较多的项目,可附施工综合记录。

412

B.0.0.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2 的规定记录。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1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修订内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于2018年05月01日实施。那么新的评定标准有哪些变化呢? 根据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09〕190号“关于下达2009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承担《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04)的修订工作。 本标准是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的全面修订。经批准后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颁布实施。 本标准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保持本标准作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依据的基础上,突出其强制性、限值要求和刚性要求;保持原有整体框架不变,简化评定程序,合理确定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定位和主导作用。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取消原标准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改为采用合格率法进行质量评定,相应地对分项工程检验项目和标准等进行了全面修订。 2. 对适用范围、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刚性要求、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调整修订了部分章节,第3章改为基本规定,原标准第12章环保工程改为第12章绿化工程和第13章声屏障工程两章。 4. 调整、修订了部分实测项目质量标准,增加了一般项目的最低合格率要求。 5. 调整了部分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在明确标准方法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精度高、效率高的快速检测方法。 6. 增加了结构混凝土外观质量限制缺陷标准和波形梁护栏板之间连接件的要求等。 7. 对工程划分进行整体修订,调整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8. 保持与公路工程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调整了相应的检验评定指标、检查方法和内容。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第5篇+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

第5篇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 5.1 基本规定 5.1.0.1防波堤和护岸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5.1.0.1 的规定划分。当工程内容与表列项目不一致时,可根据结构特点进行调整。 防波堤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表5.1.0.1 注:①混合式防波堤,其堤身分部工程可增加墙身构件预制与安装和上部结构的部分分项工程; ②桩式直立防波堤、透空式直立防波堤,可参照桩基码头工程划分; ③直立式护岸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可参照码头工程划分。 132

5.2 防波堤与护岸工程总体 5.2.0.1防波堤和护岸工程竣工尺度应符合表5.2.0.1-1和表5.2.0.1-2的规定。 斜坡式防波堤与护岸竣工尺度允许偏差表5.2.0.1-1 注:口门宽度为海底满足通航水深有效宽度处的宽度。 直立堤竣工尺度允许偏差表 5.2.0.1-2 注:L为堤的总长度,单位为mm。 5.2.0.2 防波堤及护岸工程的观感质量应按表5.2.0.2的规定进行检查评价,其综合得分率不应低于80%。 133

防波堤和护岸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表5.2.0.2 134

5.3 地基与基础工程 5.3.1 一般规定 5.3.1.1 防波堤地基与基础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不宜大于200m。 5.3.2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主要检验项目 5.3.2.1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材料种类及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5.3.2.2土工织物垫层拼幅缝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接头型式每种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 5.3.2.3土工织物垫层铺设不得发生折叠和破损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水下垫层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4土工织物的压稳措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发生漂移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5 加筋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3.2.5的规定。 加筋垫层施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5.3.2.5 注:L为设计搭接长度,单位为mm。 135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土方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等情况;检查基底清理情况,基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等情况; (2)填写要点:土方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将检查内容描述清楚。 2、支护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基坑支护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检查地下连续墙成槽宽度、深度、倾斜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情况; (2)填写要点:支护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插入长度、钻孔直径等主要数据描述清楚。 3、桩基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桩基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等情况;(2)填写要点:桩基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地质勘测报告编号,将检查的钢筋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等情况描述清楚。 4、地下防水工程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防水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预埋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等情况;检查防水层的基层处理,防水材料的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情况;(2)填写要点:地下防水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刚性防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柔性防水材料的编号、规格、防水材料的复试报告编号、施工铺设方法、搭接长度、宽度尺寸等情况,还应将阴阳角处理、附加层情况等描述清楚,必要时可附简图加以说明。 5、结构钢筋绑扎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钢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钢筋及垫块绑扎和钢筋除锈等情况;(2)填写要点:钢筋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主要钢筋原材复试报告编号,钢筋竖向水平各自的型号、排距、保护层尺寸,箍筋的型号,间距尺寸,钢筋绑扎接头长度尺寸,垫块规格尺寸等,若钢筋规格与图纸不相符,还应将钢筋代用变更的洽商编号填写清楚,检查内容应尽量描述清楚。 6、结构钢筋连接 (1)检查内容:依据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钢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连接形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和连接质量,若是焊接,还要检查焊条、焊剂的产品质量,检查焊口形式、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编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总则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一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一外观缺陷扣分一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察点(组)数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电路质量验收标准 1、强弱电分别布管穿线,线管内无接头、扭结,接头在接线盒内,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导线连接坚固,接线不受拉力,包扎紧密,不露线芯; 2、目测无裸线、线路规整、横平竖直、PVC管间接头处用胶连接紧密、固定稳固、标准,每隔1200mm加固定卡1个,水平、垂直交叉处应采用过桥弯。吊顶内布线走管应顺顶、顺墙固定或排扎在吊挂杆上; 3、尽量少用弯头、使用冷弯技术;尽量少用黄蜡管,能用PVC管处坚决不用黄蜡管;尽量沿墙面、顶面布线,线管入底盒必须使用锁扣固定,线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并绕圈入盒; 4、线路敷设严禁出现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护套线断裂等缺陷,严禁直接埋入抹灰层大等碱性材料内敷设(特殊部位除外,需用胶带缠绕)。如损伤严重,必须重新更换线路; 5、电路、冷热水管、气管不允许同槽敷设,必须分槽敷设,且须保持一定间距;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1.5 mm2 铜芯线可承受2900W的负荷,2.5 mm2铜芯线可承受4900W左右的负荷,4 mm2铜芯线可承受7000W的负荷,6 mm2铜芯线可承受9000W的负荷;

7、柜机空调专用6mm2、调、挂机空调、厨房、卫生间插座使用4mm2、普通插座2.5 mm2、照明主线2.5 mm2、灯控制线1.5 mm2;

8、回路设置:各空调分别为1个回路,照明1个回路、插座1个回路、厨房及卫生间分别为1个回路,如卫生间内要单独安装电热水器、按摩浴缸、蒸汽浴房等大功率物件除外,此时各需单独设置回路; 9、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套管内,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直径16 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6根,2.5 mm2线4根,4 mm2线3根,直径20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9根,2.5 mm2线7根,4 mm2线5根; 10、厨房、卫生间地面不允许进行电路开槽敷设,应在墙体和顶面敷设; 11、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规定,三线插座接地线,地线截面积必须与零线、相线的截面积保持一致; 12、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13、电源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小于300mm(包括插座与燃气表的距离),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4、一般情况下,地插座下口离地高度为完成后地面300㎜。开关下口离地1300㎜,空调插座下口离地1800㎜,厨房插座下口离地1000㎜,卫生间插座下口离地1300㎜,卫生间应使用防水插座。 二、水路质量验收标准 1、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紧贴墙体、顶面走,铺设牢固、无晃动,每隔800 mm 加固定卡1个或吊杆1个;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000-10-1] ?前言 ?1、总则 ?2、一般规定 ?3、绿化工程 ?4、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 ?附录A ?附录B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分部(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录C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附录D 绿化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E 大树移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F 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G 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H 绿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录J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录K 本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统一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有关各方面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1.03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上海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04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的分项工程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建安标准中有关分项的规定。 1.05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1.0.2园林工程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园林绿化,第二部分为园林土建。园林土建由园林建筑、园林建筑小品、叠山理水、雕塑等内容组成。本标准仅对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等主要的园林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对园林工程中的挖湖堆山、雕塑等内容有待编写后补充。 1.03~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有: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上述标准以下简称建安标准);上海市标准——《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DBJ08-18-91)、《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53-96)《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DBJ08-211-94)、《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7)、《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和《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1.0.5由于园林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本标准的编写不尽完善,故有些园林工程例如:园桥、室外的排水工程、部分园路等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市政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还有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还有些园林工程采用了新材料、新工艺的做法,例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等,这些工程质量应按国家现行的相关的标准执行等等。 2、一般规定 2.1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2.1.2本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质量是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通常一个单位工程有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树木栽植工程和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等分项工程组成。但不尽然,有时一个单位工程仅有几个甚至一个分项工程组成。例如:一个草坪单位工程就由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草坪工程这三个分项工程组成。 2.1.3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表2.1.3中共列出七个分部,每个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由全部或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与国家现行建安标准基本相一致。 2.1.4本条规定了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是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2.2质量检验评定等级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紫宸居项目一期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总则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 隐蔽工程的概念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3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监理部提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 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监理部决定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到验收申请后48小时),通知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计划应有业主方人员参加的项目,应通知质检站。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经查验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 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所用表格,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格》提出样式报监理部认可。 5 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部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或质监站是否参加隐蔽前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后如质量合格,由建设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必要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修复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根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项目名称,隐患检查项目,隐患检查零件,隐患检查日期,(层,轴,标高)隐患检查依据,施工图编号,设计变更/协商(编号)及有关现行国家标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和型号,隐藏的检查内容:详细的工程结构,材料等。或带有附图的检查和接受意见:符合设计和规格接受标准并同意掩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总监签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接受系统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制定了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验收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公司人员,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2,验收时间:隐蔽的作品应提前一天提交检查。 3,验收内容:土建,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中所有隐蔽工程。 4,验收程序及规定:

1.对隐蔽工程的自查合格后,应书面通知监理和项目负责人,并注明验收时间和内容。 2.隐藏工程的验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的建设者和施工队等共同接受,必要时,下道工序的施工队应参加。 3.地下室,基坑和桩基工程应由测量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以及有关测试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监理和项目负责人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即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如果隐蔽工程未通过验收,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允许进行下一程序的施工。 6,砌体拉拔加固工程应由监督人员或日常检查负责人检查并接受。 7.如果隐蔽的作品未通过验收,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如果不及时纠正,将根据《有关奖励和处罚规定》予以警告或处罚。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 1-2004)解析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04) 发布日期:2005-1-12 1 总则 1.0.1 目的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其环保、机电工程部分按相应具体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1.0.3 与相关规范关系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4 特殊工程 对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技术规定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参照相关标准或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2 术语 2.0.1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2 评定 evaluation 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2.0.3 关键项目 dominant item 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2.0.4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2.0.5 外观(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6 权值 weight number 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3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3.1.2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1.4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一、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如何处理?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的处理方式为: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自己先记录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验收签字的,隐蔽验收记录有些是需要隐蔽检验记录才给验收签字。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项目建成后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所作的验收。 二、什么是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项目建成后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所作的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后一工序的工作结果掩盖了前一工序的工作结果的隐蔽工程,如地下基础的承载能力和断面尺寸,打桩数量和位置,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各种暗配的水、暖、电、卫管道和线路等。为确保工程质量,在下一工序施工前,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队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方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绘制隐蔽工程竣工图,并认真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 三、验收标准

1、电路质量验收标准 强弱电分别布管穿线,线管内无接头、扭结,接头在接线盒内,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导线连接坚固,接线不受拉力,包扎紧密,不露线芯。 2、水路质量验收标准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紧贴墙体、顶面走,铺设牢固、无晃动,每隔800 mm加固定卡1个或吊杆1个 四、注意事项是什么 1、给排水工程 由于镀锌管易生锈、积垢、不保温,而且会发生冻裂,将被逐步淘汰。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塑铝复合管、塑钢管、PPR管。这些管子有良好的塑性、韧性,而且保温不开裂、不积垢,采用专用铜接头或热塑接头,质量保证、能耗少。 2、电器管线工程

一般电源线分硬线、软线、护套线等,按铜芯粗细又分为1平方毫米线、1.5平方毫米线、2.5平方毫米线……为安全起见,更为了便于维修,电源线应套套管。此外常用的还有音响线、信号线等。插座分为10A,15A等,品牌也有多种,假冒的也多。劣质的插座容易引起事故,建议到正规电器用品商店购买较为妥当。电器线路工程,要求施工规范,工人应持证上岗,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地板基层 实木地板基层有两种做法:一种在水泥楼板上刷冷底子油一遍,铺设木龙骨,最后钉地板;另一种方法在龙骨上先铺一层细木工板,或者是毛地板,然后钉地板,采用这种方法,地板受力均匀,结构牢固。复合地板安装方便,基层也有两种作法:一种先作找平层,然后铺设PVC 垫层,之后铺设复合地板;另一种在水泥找平层上,铺设木龙骨和毛地板,再铺复合地板。 4、护墙基层 护墙板有平板式和凹凸式。做法是先在墙面上刷一层冷底子油,然后安装30mm*40mm木龙骨,在此基础上钉多层板或细木工板,最后钉饰面夹板。为防止发霉,在护墙板上部开一系列直径为6mm的勇气孔。

建筑工程隐蔽资料填写

如何填写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再次进行其自身的质量检查的部位。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通过表格的形式将工程隐蔽检查项目的隐蔽容、质量情况、检查意见、复查意见等记录下来,形成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作为以后各项建筑安装工程合理利用、维护、改造、扩建等重要的技术资料。隐蔽工程不可以逆向作业,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就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为了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保证前后工序顺利进行,凡未经隐蔽工程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要做到容简练、明了,数据准确、可靠,隐蔽工程检查的程序明确。 隐蔽工程检查程序: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 自检合格报专职质检工程师进行检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分包单位、企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验收。 监理工程师验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需复验的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地基基础和结构分部所含分项工程及重大或特殊部位还要邀请有关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自检不合格不得报验。 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若检查存在问题,则在验收结论中给予明示。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隐蔽工程检查的依据资料: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材料; (3)施工及验收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设计施工规程; (4)材料、构件、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或材料复试报告; (5)有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具体包括: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1、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基底处理情况等。 2、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深底、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3、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4、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5、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6、钢结构工程:检查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管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精

管道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生活污水处理站 设备安装 建设单 位 陕西正通煤 业 有限责任公 司 分部工程名称管道安装施工单 位 山东方大安 装公司 管道系统名称回用水车间消毒 管 隐蔽日期2013.5.21 材质规格(型号)单位数量PPR管De25 m 90 隐蔽检查内容 序号检查项隐蔽工程 情况 判定备注 1 安装部位安装部位 正确 合格 2 标高、坡度、坡 向 标高正 确,坡 度、坡向 正确 合格 3 基座、支架支架合 适,间距 合格

一致 4 接口、接头接口无质 量缺陷 合格 5 焊口/ / 6 灌水、通水、通 球 通水正常 无卡阻 合格 7 试压试压无渗 漏 合格 8 防腐漆层均匀 无漏涂等 质量缺陷 合格 9 保温/ / 10 管道穿洞处理严格按刚 性防水套 管要求处 理 合格 施工单位:山东方大安装公司 工地代表: 测试单位: 山东 方大 安装 公司 机修 班组 测试人员: 监理单位: 河南工程 咨询 监理有限 公司 监理代表: 建设单位: 陕 西正通煤业 有限责任公 司 单位代表:

管道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生活污水处理站 设备安装 建设单 位 陕西正通煤 业 有限责任公 司 分部工程名称管道安装施工单 位 山东方大安 装公司 管道系统名称联合构筑物ABS 风管 隐蔽日期2013.6.10 材质规格(型号)单位数量ABS管DN25-125 m 925 隐蔽检查内容 序号检查项隐蔽工程 情况 判定备注 1 安装部位安装部位 正确 合格 2 标高、坡度、坡 向 标高正 确,坡 度、坡向 正确 合格 3 基座、支架支架合 适,间距 合格

所有工程隐蔽工程的内容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再次进行其自身的质量检查的部位。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通过表格的形式将工程隐蔽检查项目的隐蔽内容、质量情况、检查意见、复查意见等记录下来,形成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作为以后各项建筑安装工程合理利用、维护、改造、扩建等重要的技术资料。隐蔽工程不可以逆向作业,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就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为了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保证前后工序顺利进行,凡未经隐蔽工程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要做到内容简练、明了,数据准确、可靠,隐蔽工程检查的程序明确。 隐蔽工程检查程序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自检合格报专职质检工程师进行检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分包单位、企业内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验收。 监理工程师验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需复验的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 地基基础和结构分部所含分项工程及重大或特殊部位还要邀请有关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 自检不合格不得报验。 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若检查存在问题,则在验收结论中给予明示。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隐蔽工程检查的依据资料: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材料; (3)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设计施工规程; (4)材料、构件、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或材料复试报告; (5)有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具体包括: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一、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基底处理情况等。 二、排桩墙支护工程 三、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 四、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工程质量评定 (6) 3.1 一般规定 (6) 3.2 工程质量评分 (6)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7)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9) 4.1 一般规定 (9) 4.2 土方路基 (9) 4.3 石方路基 (10) 4.4 软土地基处治 (11) 4.5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12) 5 排水工程 (14) 5.1 一般规定 (14) 5.2 管节预制 (14) 5.3 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 (14) 5.4 检查(雨水)并砌筑 (15) 5.5 土沟 (15) 5.6 浆砌排水沟 (16) 5.7 盲沟 (16) 5.8 排水泵站 (17) 6 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筑工程 (18) 6.1 一般规定 (18) 6.2 砌体挡土墙 (18) 6.3 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 (19) 6.4 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 (19) 6.5 桩板式挡土墙 (21) 6.6 墙背填土 (21) 6.7 抗滑桩 (22) 6.8 挖方边坡锚喷防护 (22) 6.9 锥、护坡 (23) 6.10 砌石工程 (23) 6.11 导流工程 (24) 6.12 石笼防护 (24) 7 路面工程 (26) 7.1 一般规定 (26) 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26) 7.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28) 7.4 沥青贯入式面层(或上拌下贯式面层) (29) 7.5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30) 7.6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 (30) 7.7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31) 7.8 石灰土基层和底基层 (32)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JTS257-2008用表

附录A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0.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表A.0.0.1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0.0.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附录B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B.0.0.1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应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1的规定记录。 注:①对于不划分检验批的分项工程,可直接采用本表; ②对于实测数据较多的项目,可附施工综合记录。

B.0.0.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2的规定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表B.0.0.2 说明:

B.0.0.3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3的规定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B.0.0.3

B.0.0.4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检查验收结论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质量检验综合结论应由参加检查验收各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填写。并按表B.0.0.4的规定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表B.0.0.4 注: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核定报告及用表,应按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B.0.0.5 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质量检验汇总记录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按表B.0.0.5记录。 B.0.0.6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评价的项目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并采用表B.0.0.6记录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验收要求对照一览表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1、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 求。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 规定的资格。 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 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 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 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 查,并应共同确认。 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 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 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 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 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 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 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 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 查,并应共同确认。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的划分:一个独立的、单一的人 防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如一条坑道、一条地道、 一个掘开式工程、一个防空地下室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划分为结构、防水、孔 口防护、建筑装修、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安装、防火设备安装8个分部。 3、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应按防护单元、 系统、层(段)划分;钢筋混凝土分项还应按底板、 侧墙、柱、顶板划分;还应按设备类型、材料、施 工方法等划分。分项工程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 允许偏差项目三部分组成。 1、单位工程的划分: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 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 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 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 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 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 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 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共9个分部 工程。 3、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 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 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 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 划分。

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强化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1.2本实施细则依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以及《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等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 1.3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一般规定 2.1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已完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要被其后续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困难,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环节。 2.2隐蔽工程往往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是施工过程的一项重要质量管理工作,如有质量隐患问题将直接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同时又是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2.3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确保隐蔽工程质量,并认真做好验收记录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2.4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等结构中间检查验收且工程竣工后不能再进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分部分项(工序)均属隐蔽工程,均应根据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 3.1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检验批完工后班组自检、互检、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检查→项目经理部申请监理核检→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指挥部参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验收工程管理部抽查→合格并签章(见附件2)。 3.2隐蔽工程验收未经各方验收签证,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未当场办理签字手续时,应在整改后及时申请复验并现场办理签字认可手续,不允许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3.3 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验收职责 3.3.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隐蔽验收的主要部位及项目列出计划,与监理工程师商定,以便落实隐蔽的工作量,做到相关人员心中有数,有利于隐蔽工程验收。 3.3.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责任必须落实到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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