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JTS257-2008用表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JTS257-2008用表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JTS257-2008用表

附录A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0.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表A.0.0.1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0.0.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附录B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B.0.0.1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应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1的规定记录。

注:①对于不划分检验批的分项工程,可直接采用本表;

②对于实测数据较多的项目,可附施工综合记录。

B.0.0.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2的规定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表B.0.0.2

说明:

B.0.0.3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3的规定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B.0.0.3

B.0.0.4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检查验收结论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质量检验综合结论应由参加检查验收各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填写。并按表B.0.0.4的规定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表B.0.0.4

注: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核定报告及用表,应按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B.0.0.5 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质量检验汇总记录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按表B.0.0.5记录。

B.0.0.6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评价的项目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并采用表B.0.0.6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表B.0.0.6

核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质量监督负责人:年月日

注:①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并应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在施工和监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共同进行;

②观感质量检查项目的评价应采用观察检查、必要量测和共同讨论确定的方法进行;

③观感质量评价分为一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好;

B、观察范围未发现明显表面缺陷;

C、抽查部位测点的偏差未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④观感质量评价为二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较好;

B、观察范围有少量一般表面缺陷,但不需进行修补;

C、抽查部位虽有少量测点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但未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

偏差值的测点个数未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

⑤观感质量评价为三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一般;

B、观察范围有较多一般表面缺陷或有较多修补痕迹,但不需要进行重新修补;

C、抽查部位的偏差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偏差值的测点个数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

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

⑥对于存在严重表面缺陷或有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偏差的项目不得通过观感质量评价。经按技术处理方案

处理符合要求后的项目,可重新评为三级。

B.0.0.7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表B.0.0.7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B.0.0.7

核查结论: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B.0.0.8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应按表 B.0.0.8进行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B.0.0.8

核查结论: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B.0.0.9 水运工程主要质量控制资料用表的格式与填写应符合附录K的规定。

附录C 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

组批原则及检验项目

C.0.0.1水运工程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的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内容宜按表C.0.0.1确定。

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和试验内容表C.0.0.1

注:表中试验或检验项目栏中的“必检”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检验的项目;“其他”为可根据需要检验的项目。

附录D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

质量验证性检测要求

D.1 一般规定

D.1.0.1本附录适用于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的抽样检测或验证性检测。

D.1.0.2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D.1.0.3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的部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由质量监督机构会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选定。

D.1.0.4承担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的单位或机构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相应能力等级,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或授权。承担检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D.1.0.5 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除符合本附录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D.2 混凝土强度检测

D.2.0.1 混凝土结构主要构件实体混凝土强度验证性检测的抽查数量可按表 D.2.0.1确定。

混凝土结构主要构件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数量表D.2.0.1

D.2.0.2 混凝土强度检测宜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其检测条件、检测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JTJ/T 272)的有关规定。

D.3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D.3.0.1 位于水位变动区和浪溅区的主要构件实体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抽查数量可按表D.3.0.1确定。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土建工程) 绵阳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绵阳市公路学会 1 总则 1.0.1 目的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与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其环保、机电工程部分按相应具体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与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与检验评定。 1.0.3 与相关规范关系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质量标准与其她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4 特殊工程 对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技术规定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参照相关标准或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3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与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与管理。 1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3.1.2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与建设项目评分值。 3.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与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1.4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与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3.2 工程质量评分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与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与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1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修订内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于2018年05月01日实施。那么新的评定标准有哪些变化呢? 根据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09〕190号“关于下达2009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承担《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04)的修订工作。 本标准是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的全面修订。经批准后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颁布实施。 本标准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保持本标准作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依据的基础上,突出其强制性、限值要求和刚性要求;保持原有整体框架不变,简化评定程序,合理确定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定位和主导作用。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取消原标准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改为采用合格率法进行质量评定,相应地对分项工程检验项目和标准等进行了全面修订。 2. 对适用范围、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刚性要求、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调整修订了部分章节,第3章改为基本规定,原标准第12章环保工程改为第12章绿化工程和第13章声屏障工程两章。 4. 调整、修订了部分实测项目质量标准,增加了一般项目的最低合格率要求。 5. 调整了部分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在明确标准方法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精度高、效率高的快速检测方法。 6. 增加了结构混凝土外观质量限制缺陷标准和波形梁护栏板之间连接件的要求等。 7. 对工程划分进行整体修订,调整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8. 保持与公路工程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调整了相应的检验评定指标、检查方法和内容。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

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附表A-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 B.0.1 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层压实度以《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为准。 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B.0.2 标准密度应作平行试验,求其平均值作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B.0.3 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 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本标准各有关章节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 i 。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检验评定段的压实度代表值K(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为: 式中:k ——检验评定段内各测点压实度的平均值; t α——t 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t α见附表B 。 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路基、 路面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路基、路面面层为90%; S ——检测值的标准差; n ——检测点数; K 0——压实度标准值。 路基、基层和底基层:K≥K 0,且单点压实度K i 全部大于等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 0,且单点压实度全部大于等于规定极值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第5篇+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

第5篇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 5.1 基本规定 5.1.0.1防波堤和护岸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5.1.0.1 的规定划分。当工程内容与表列项目不一致时,可根据结构特点进行调整。 防波堤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表5.1.0.1 注:①混合式防波堤,其堤身分部工程可增加墙身构件预制与安装和上部结构的部分分项工程; ②桩式直立防波堤、透空式直立防波堤,可参照桩基码头工程划分; ③直立式护岸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可参照码头工程划分。 132

5.2 防波堤与护岸工程总体 5.2.0.1防波堤和护岸工程竣工尺度应符合表5.2.0.1-1和表5.2.0.1-2的规定。 斜坡式防波堤与护岸竣工尺度允许偏差表5.2.0.1-1 注:口门宽度为海底满足通航水深有效宽度处的宽度。 直立堤竣工尺度允许偏差表 5.2.0.1-2 注:L为堤的总长度,单位为mm。 5.2.0.2 防波堤及护岸工程的观感质量应按表5.2.0.2的规定进行检查评价,其综合得分率不应低于80%。 133

防波堤和护岸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表5.2.0.2 134

5.3 地基与基础工程 5.3.1 一般规定 5.3.1.1 防波堤地基与基础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不宜大于200m。 5.3.2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主要检验项目 5.3.2.1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材料种类及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5.3.2.2土工织物垫层拼幅缝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接头型式每种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 5.3.2.3土工织物垫层铺设不得发生折叠和破损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水下垫层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4土工织物的压稳措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发生漂移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5 加筋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3.2.5的规定。 加筋垫层施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5.3.2.5 注:L为设计搭接长度,单位为mm。 135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 总则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一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一外观缺陷扣分一资料不全扣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发布日期:2005-1-12 1 总则 1.0.1 目的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其环保、机电工程部分按相应具体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 1.0.3 与相关规范关系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在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4 特殊工程 对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技术规定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参照相关标准或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2 术语 2.0.1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2 评定 evaluation 依据检验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 2.0.3 关键项目 dominant item 分项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实测项目。 2.0.4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分项工程中除关键项目以外的实测项目。 2.0.5 外观(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6 权值 weight number 对工程项目或检测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所赋予的数值。 3 工程质量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 分部工程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讲解)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讲解 公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严凤祥 ×交通部2004年第25号公告发布 ×执行时间:2005年1月1日 ×共两册 第一册土建工程 标准代号:JTG F801/1-004 第二册机电工程 标准代号:JTG G80/2-2004 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讲主要内容 一、《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二、新《标准》的主要特点 三、各章节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标准》执行有关事项 第一部分、《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98《标准》分项工程缺项多,需要补充、完善; 2、近年来,建设速度快,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在公路建设中得到大量应用,需要制定新的质量标准; 3、98《标准》采用规定分和合格分率计分方法,比较烦琐; 4、98《标准》外观鉴定弹性较大,评定结果因人而异、随意性强,难以达到评判标准的一致,可操作性较差; 5、原工程质量评分主要取决于交工验收分,出现重点工程间相互攀比高分,造成高分不一定能客观反映工程实际质量的现象; 6、有关交通工程、环保工程方面的质量检验评定需要补充; 7、与新出台的国家标准相衔接;特别是要与新的《公路工程峻(交)工验收办法》相适应。 《办法》对有关《标准》的应用,作出了下列一些主要新的规定: (1)《标准》仅用交工验收,不再用于竣工验收。 (2)交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仅分合格和不合格。竣工验收分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三级。 (3)考虑到竣工验收时,仍然按分数来评优,交工验收分要参与竣工验收的质量分,因此交工验收《标准》仍需要进行打分。 (4)《办法》规定按合格率来进行打分,则《标准》同样要采用合格率进行打分。8、修订、更新不适当的条款、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建设管理和提高操作性。 第二部分、新《标准》的主要特点 1、使用范围有较大的变化 仅用于交工验收 使用对象增加了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 增加了四级公路的检验评定 去掉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条款 2、章节设置及内容有较大的变化 质量评定方法单独列为一章 增加了很多分项工程 增加了环保工程一章 精简个别还不够成熟的内容 3、质量评定体系有重大变化 工程质量等级只分为合格、不合格 取消了实测项目规定分,代之于“权值” 引入了关键项目和极值的概念 4、质量要求有所提高 分项工程合格标准提高到75分 关键项目的实测合格率不得低于90% 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 外观质量要求提高 5、增强了可操作性 6、工程划分也有所大的变化 斜拉桥和悬索桥单独划分 每座独立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三部分、各章节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工程质量评定 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单位独立抽检、签认、质量评定建设单位审定 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编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总则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一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一外观缺陷扣分一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察点(组)数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工程质量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工程质量评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土方路基......................................................................................................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石方路基......................................................................................................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软土地基处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排水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管节预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检查(雨水)井砌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土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6浆砌排水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7盲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8排水泵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筑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砌体挡土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5桩板式挡土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6墙背填土....................................................................................................... 错误!未定义书签。 6.7抗滑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8挖方边坡锚喷防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6.9锥、护坡.......................................................................................................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0砌石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1导流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2石笼防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路面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水泥混凝土面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000-10-1] ?前言 ?1、总则 ?2、一般规定 ?3、绿化工程 ?4、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 ?附录A ?附录B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分部(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录C 园林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附录D 绿化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E 大树移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F 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G 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附录H 绿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录J 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录K 本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统一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有关各方面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1.03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上海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04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的分项工程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建安标准中有关分项的规定。 1.05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1.0.2园林工程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园林绿化,第二部分为园林土建。园林土建由园林建筑、园林建筑小品、叠山理水、雕塑等内容组成。本标准仅对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等主要的园林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对园林工程中的挖湖堆山、雕塑等内容有待编写后补充。 1.03~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有: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上述标准以下简称建安标准);上海市标准——《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DBJ08-18-91)、《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53-96)《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DBJ08-211-94)、《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7)、《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和《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1.0.5由于园林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本标准的编写不尽完善,故有些园林工程例如:园桥、室外的排水工程、部分园路等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市政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还有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还有些园林工程采用了新材料、新工艺的做法,例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等,这些工程质量应按国家现行的相关的标准执行等等。 2、一般规定 2.1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2.1.2本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质量是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通常一个单位工程有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树木栽植工程和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等分项工程组成。但不尽然,有时一个单位工程仅有几个甚至一个分项工程组成。例如:一个草坪单位工程就由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草坪工程这三个分项工程组成。 2.1.3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表2.1.3中共列出七个分部,每个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由全部或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与国家现行建安标准基本相一致。 2.1.4本条规定了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是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2.2质量检验评定等级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两档设定,其中土方路基压实度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三档设定。 4.1.2 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如果检查路段以延米计时,则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4.1.3 路基压实度须分层检测,并符合附录B 规定。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均在路基项面进行检查测定。 4.1.4 路肩工程可作为路面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4.1.5 服务区停车场、收费广场的土方工程压实标准可按土方路基要求进行监控。 4.2 土方路基 4.2.1 基本要求 1)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2) 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 3) 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 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 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4.2.2 实测项目 见表4.2.2。 表4.2.2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其他公路 二级公路 三、四级公路 1△ 压实度(%) 零填及 挖方(m ) 0~0.30 — — 94 按附录B 检查。 密度法:每200m 每压实层测4处 3 0~0.80 ≥96 ≥95 — 填方 (m ) 0~0.80 ≥96 ≥95 ≥94 0.80~1.50 ≥94 ≥94 ≥93 >1.50 ≥93 ≥92 ≥90 弯沉(0.01mm) 不大于设计要求值 按附录I 检查 3 纵断高程(mm) +10,-15 +10,-20 水准仪:每200m 测4断面 2 中线偏位(mm) 50 100 经纬仪:每200m 测 4点,弯道加HY 、YH 两点 2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 米尺:每200m 测4处 2 平整度(mm) 15 20 3m 直尺:每200m 测 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修订的内容

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前言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便字【2009】20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承担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修订工作。 本标准是对原《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全面修订。经批准颁布后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便准》(JTGF80/1-201X)颁布实施。 本标准修订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作为质量验收的重要技术法规的基础上,强调其刚性要求,加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强制性要求,进一步减少人为因素对检验评定结果的影响,与现行国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方法一致。所遵循的原则是:保持原有整体框架不变,合理确定检验评定标准,简化评定程序,加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定位和主导作用。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取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评分法,采用合格率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结合我国公路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确定了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3)为了提高试验检测效率,降低劳动强度,调整了相关的试验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 4)增加了精度高、检测效率高的快速检测方法; 5)进一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重要技术指标的检验和评定,增加了相应的检验评定指标; 6)本次修订,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定位、适用范围、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检验评定程序以及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提高了本标准的权威性、刚性要求和可操作性。

100 表5.9.2 沉淀池实测项目(增) 50 50 50 抗滑桩 根据成孔工艺,按本标准第8.5.2条或8.5.3条评定。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关于批准《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沪建建(98)第0088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要求,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主编的《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推荐性规范,统一编号DG/TJ08,自2000年10月1月起实施。 该推荐性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0年八月六日 前言 随着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的增加,然而对相关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进一步确保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质量,根据沪建建(98)0088号文下达的任务,由上海产、市绿化管理局(原上海园林管理局)组织编制经《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标准共分四章,内容涉及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 本标准中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有关分项,分部工程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标准》(GBJ303-88)等(统称"建安标准")的划分及规定相一致,为减少重复,本标准仅对部分特有的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因此,在对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时,应与"建安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本标准可作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监部门对园林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的依据。 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补充意见,请寄至上海市制造局路130号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科研技术处, 邮编:200023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伯仁项建光陈惠明何金俭刘生发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办公室 2000年7月4日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01. 为统一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有关各方面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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