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改进和规范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参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

办法》(粤府〔2006〕12号)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纳入我区财政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公益性

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由项目建设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由其负责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

建设管理方式。

代建项目主要包括:

(一)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公检法司、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行政办公、业务(技术)用

房等基本建设项目。

(二)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三)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环保环卫,林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

(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劳动、社保等社会福利事业及其他社会公共基

本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

(五)公共服务与安全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

(六)其他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区发改部门负责代建制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区建设(含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负

责代建制的管理工作;项目建设业主负责相关实施工作;区财政部门对代建制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代建制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除建设业主自行承担建设管理的项目外,应当实行代建制:

(一)项目投资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

(二)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项目建设边界条件清晰。

(三)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防灾抢险等特殊情况;

第五条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等工作可以纳入项目代建范围。

第六条项目实行代建制建设,由项目建设业主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提出申请;按规定不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在报批项目建议书时提出申请;区发改部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复文件中给予审核明确。

第三章代建单位的确定

第七条代建单位由项目建设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确定。

第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招标手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的,应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报区招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代建单位招标方案由建设(含林业、水

利等)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及项目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招标活动依法接受有关

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代建单位确定后,由项目建设业主、代建单位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签订《代建合同》。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建设管理的范围、内容和目标;

(三)双方的职责;

(四)代建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五)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六)目标控制奖惩与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代建合同》范本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报管委会、区政府批准。

第十条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代建合同》生效前,代建单位应向项目建设业主提供《代建合同》约定工程总投资3-10%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应视项目不同情况在招标文件中预先设定。

第四章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具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综合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三)具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

(四)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五)具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第五章代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代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程序:

(一)代建单位选择。建设业主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

(二)签订《代建合同》。建设业主应及时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及审批。代建单位会同项目建设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并报区规划部门批准后,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区建设(含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概算报区发改部门审批,经批准的项目概算作为投资控制和考核代建单位的依据。

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代建单位应充分听取项目建设业主、使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改变。

(四)推进其他前期工作。由代建单位提供前期工作服务,其中涉及项目产权的手续应与项目建设业主一起办理。

(五)实施建设。由代建单位代表项目建设业主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建设期间,代建单位按《代建合同》约定以招标人身份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和材料招标和采购,并签订和履行有关工程合同。

(六)项目总体竣工和交付使用。由项目建设业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并由代建单位将全部资料、设施交付项目建设业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协助建设业主向城建档案部门移交建设档案资料。

(七)代建工作结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工程尾款支付完毕,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完成,通过建设业主对代建工作的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后,代建工作结束。考核报告报区发改、财政、建设(含林业、水利等)、审计等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代建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负责组织项目设计、项目概算编制;负责项目设计、招标、监理、施工、验收和设备材料采购等过程的管理与协调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开展管理和控制,承担责任。具体如下:(一)负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代建合同》签订后,负责组织勘察和设计单位招标,办理有关规划、建设、用地、房管、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电、供水、供气、人防、节能、劳动安全、卫生防疫、地质灾害、林业、水利等相关审查和申报审批的手续。

(二)负责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优化和报批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

2.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3.负责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组织提出变更方案报项目建设业主,由其按区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审查和申报。

(三)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

(四)负责项目各类施工、设计、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并按《代建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

(五)负责工程进度的管理:

1.负责按照工期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总体计划,并报区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业主审定。

2.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3.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每月5日前向区发改、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业主报送上月建设进度的信息、报表和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

1.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以及对项目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2.对工程质量负责,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并及时组织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3.负责监督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包括隐蔽工程和各类材料、设备的验收;负责组织项目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负责工程投资管理工作:

1.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招标时应按广州开发区招投标有关规定设定合理的投标限价,施工时应实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2.负责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和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向项目建设业主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经项目建设业主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区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或报项目建设业主办理自筹资金支付。项目建成后,负责工程结算和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申请决算审查和项目审计,办理各专业工程在保修期内工程尾款的支付。

3.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确保项目投资不超过项目概算。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地质等自然条件制约造成施工图需作重大技术调整等原因引起项目建设内容或投资变化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和投资调整审批。

4.负责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稽察、审计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

(九)负责项目的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

(十)协助项目建设业主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1.负责联系项目建设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办理项目专业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申报手续,并协助项目建设业主进行项目专业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

2.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向项目建设业主移交有关图文资料、账目以及政府投资所形成的设施和库存物品,并按有关规定办妥全部移交手续。

3.负责解决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并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解决质量保修期的工程质量问题。

4.自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之日起,代建单位应在三个月内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项目建设业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一)负责其他代建管理工作。

(十二)代建单位及与其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代建的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和设备材料的供应等。

第七章项目建设业主的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业主负责在区发改、建设(含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代建单位,签订并通过《代建合同》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面交由代建单位负责。建设业主应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代建单位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二)协助代建单位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人防等审批手续,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和监理等招标的配合和监督工作。

(三)参与监督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负责监督代建单位对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审核代建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方案,并按区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五)负责项目自筹资金的筹措,并按合同约定付款。

(六)组织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并会同代建单位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

(七)负责设立项目基建专帐,单独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对项目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监督代建单位对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八章代建费用

第十五条代建费用(包括管理服务费、利润和税金)列入工程概算,在工程待摊投资中列支。代建费用可以考虑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新技术应用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建设业主通过招标确定。代建费用原则上不得高于如下标准:

(一)项目批准投资低于1亿元(含1亿元)的项目,代建费用限额按“投资估算值×2.5%”的公式计取。

(二)项目批准投资高于1亿元、低于5亿元(含5亿元)的项目,代建费用限额按“250万元+(投资估算值-1亿元)×1.5%”的公式计取。

(三)项目批准投资高于5亿元、低于10亿元(含10亿元)的项目,代建费用限额按“850万元+(投资估算值-5亿元)×0.5%”的公式计取。

(四)项目批准投资高于10亿元(含10亿元)的项目,其代建费用按上述原则类推计算,但代建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批准投资2%。

(五)纳入代建范围的项目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等工程,其代建费用参考管委会、区政府现行管理规定确定费用上限。

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为项目代建费用计算基数;按规定不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以批准的项目概算投资作为项目代建费用计算基数。

第十六条代建费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因项目投资规模的调整而调整,不因人工、物价、税率、汇率、利率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

第九章奖惩规定

第十七条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对应当公开招标的内容进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由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项目建设业主可终止《代建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

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第十八条代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经核实的,项目建设业主可依法终止有关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项目建设业主终止《代建合同》后,应立即接管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建设业主应在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和《代建合同》中注明以上相应情况处罚措施和相关约定条款。

第十九条代建单位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方案,未对投资控制实行有效管理,造成工程决算超出概算的,超出部分全部由代建单位负责支付。

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责任期内,如因其过错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负责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如出现需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对项目建设业主做出赔偿的,项目建设业主可在赔偿额确认后的15日内,从代建单位的银行履约保函中收取赔偿金,履约保函金额不足则相应扣减代建费用,代建费用不足则由代建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建设业主所收取的赔偿金应按规定全部上缴区财政部门。

代建单位具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涉及的责任行为且受到责任追究的,3年内不得在开发区、萝岗区范围承担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工作。

第二十二条建设业主在签订《代建合同》时,应参照区现行规定明确项目工期、质量要求和

相关奖励条款;代建单位因组织管理不力致使项目未能按要求建成移交的,项目建设业主有权扣除代建费用的10%。

第二十三条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比经批准的概算有节余,节余资金的10%以内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在项目不可

预见费中列支。具体代建制奖励金的取费比例,视不同项目情况,在代建单位招标方案中确定。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管委会、区政府授权区发改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管委会、区政府批准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五年。《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穗开管[2006]1号)同时废止。

萝岗区企业名录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 1 广州果子食品厂罗岗分厂45 广州东一堂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46 铃木住电钢线制品(广州)有限公司 3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47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 4 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48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5 广州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49 广州西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6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50 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7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省中加混合化肥厂51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8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 广州堀硝子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9 广州市长安粘胶制品有限公司53 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脯豉得食品有限公司54 广州钜东娱乐用品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九佛金刚石工具厂55 广州明珠电力有限公司 12 广州白云兴利纸制品有限公司56 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13 广州鸿达精细化工厂57 华芳烟用香料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萝岗区自来水厂58 味可美(广州)食品有限公司 15 广州振隆药业有限公司59 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 16 广东广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1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 广州昭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8 广州名大实业有限公司62 科顺(广州)脚轮有限公司 19 广州市华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63 三菱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20 广州优宝工业有限公司64 广州屈臣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1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65 广州艺爱丝纤维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中禹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6 广州珠江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昌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67 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24 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68 广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25 广州联合油墨有限公司69 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 26 广州惠华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70 食益补(广州)有限公司 27 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71 迪爱生(广州)油墨有限公司 28 广州六菱摄影材料有限公司72 广州新电元电器有限公司 29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73 广州富斯乐有限公司 30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74 世进(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31 广州三兴精密模具塑料工程有限公司75 富乐(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 32 卡夫广通食品有限公司76 吉百利糖果(广州)有限公司 33 广州迪施有限公司77 欧文斯一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34 广州百乐饮料发展公司78 来实建筑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3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79 广州保税区广保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6 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80 广州将军机械有限公司 37 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81 西恩迪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38 广州环球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82 广州美标益丰搪瓷有限公司 39 广州汇侨电子有限公司83 广州上进化工有限公司 40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84 广州展科电路板有限公司 41 广州易整车料有限公司85 埃尔夫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 42 广州羊城管桩有限公司86 广州明珠C厂发电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考核管理办法

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土建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现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要优良,人员要优秀,创建全省全国优质工程”的总目标,彻底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全面控制,加强对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结合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与特点,特制定《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第二条一切参加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综合评分制,同时适用于单项评分。根据排分名次确定奖罚单位和奖罚金额。 第二章考评小组机构设臵 第四条成立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小组,由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处)组织,总监办参加。 第五条考核评比小组成员主要由建管处和总监办人员组成。该小组负责制定《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在实

施过程中,根据掌握的施工质量动态和质量信息及时修改完善该办法。 第三章考评原则、依据、办法及形式 第六条考评原则: (一)考核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当工程质量评比被一票否决时,施工单位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三)当质量考核评分不足75分或单项检查分值低于该项检查分值为70%时,对施工单位做出停工整顿决定,同时暂停计量支付,直至达到要求后再行支付;对于情节严重的视为施工单位违约,建管处有权做出终止合同的决定,清退出场。 第七条考评依据: (一)质量考评标准严格执行《沿海高速公路合同文件—技术规范部分》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考评单元除按以上标准中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外,考评小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另行指定。 (二)进度检查的主要依据为施工单位根据建管处、总监办总体进度目标分解制定,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批准的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考核。 (三)综合质量管理检查的主要依据为建管处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承包人自行编写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认可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市邮政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 第四章营业网点建设改造项目审批流程 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 第六章项目督查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八章工程建设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国邮政〔2014〕23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研、立项、组织工程设计及审批、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工程审计和工程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指由市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项目分类如下。 1. 全市专项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上的建设改造和维修项目(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项目)。 3. 全市统一实施的建设项目。 4. 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指

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含安防设施维修项目)。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划分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市公司企发部为项目主管部门;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分公司)、直属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其中:信息技术局为全市统一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重点工程办公室为市公司实施的全网性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除外)的建设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维修项目的建设单位,市公司监安部为全市统一实施的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为项目主管单位,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相关部门和片区分公司下属各区县局(分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规定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立项、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一般设计变更、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由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审批,报市公司企发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华电规制〔2016〕164号),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起(审核)、谁负责”、“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建设单位负责、二级公司监管、集团公司指导”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小型基建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小型基建项目设计安全,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二级单位和全资、控股(或管理)单位的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一)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牵头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督促职责; (二)建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及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和考核机制,确保两个体系有效运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五)建立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六)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问题; (七)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的其他要求等。 第六条二级单位实施辖区内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

广州三星

广州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SGMC) 广州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CDMA、GSM手机研发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85号A3栋 广州三星通信研究院(Samsung Guangzhou Mobile R&D Center,以下简称SGMC)座落于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是由三星电子于2008年9月起,在中国设立的大型手机研发机构,设计开发面向中国、美洲、东南亚市场的CDMA和GSM手机;其业务领域覆盖手机的硬件、软件、结构设计、测试等全流程各环节。现有员工600多人;未来将达到1000人以上的规模。 SGMC大厦高15层,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周边绿化程度高,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地理位置极其优越:地处科学城核心区域A组团,距萝岗区区政府仅5分钟车程,20分钟内即可驶入广深高速,离天河商务中心、白云机场30-45分钟车程。 自成立以来,SGMC一直致力于通过产品开发和配件采购本地化,构筑产品企划到生产的“现地完结性开发体制”,从而打造中国现地化开发模式,确保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从建立伊始,就制定了强化现地化开发的发展策略,从2008年10月第一批员工加入至今,SGMC已承接多个CDMA,GSM等手机开发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作为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华成立的最大手机研发机构,SGMC深谙:“人才就是核心竞争力”这一研发型企业运营的宗旨。从日常工作环境的打造,合理化建议的征求和采纳;到组织员工参加企业文化入门教育,成立部门内部“Anyclub”进行专业技术交流和分享;再到运营“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瑜伽”同好会,提供员工锻炼身体,增进了解的机会等;处处体现了公司“人才第一”的经营理念。在这样的基础上,公司对于外界的人才吸引力不断加强,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科研实力也得到逐步增长。秉承三星电子致力于发挥人的潜能和技术,创造出众的产品和服务,从而造福全社会的经营哲学,全体SGMC人齐心协力,努力经营:不断建设、完善培训教育体系和管理手段,以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和氛围凝聚人,以高质量产品服务和回报社会,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和吸引力,力争成为真正的“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贡献于中国社会的企业”。 广州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是三星电子2008年开始在中国设立的唯一大型手机开发中心,致力于在中国本土研发面向全球市场的手机。SGMC的研发领域覆盖手机的硬件、软件、结构设计各环节,研究成果可通过三星电子的工厂迅速转入生产环节,并及时面向用户。 三星中国介绍 三星在中国的发展可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在中韩还没有建交的历史背景下,三星经香港从中国进口煤炭,这是韩国企业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和中国进行的第一笔贸易。 1992年4月,三星在天津成立第一家在华合资企业。1992年8月,中韩两国建交后,三星在中国的发展开始加速。1995年1月,为了加强三星在华业务,三星集团中国总部成立,次年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历经10余年的发展,如今三星旗下30多个企业中有三星电子、三星SDI、三星电机、三星康宁、三星网络、三星生命、三星火灾、三星证券、三星物产等23家企业开展了对中国的投资,业务涉及电子、金融、贸易、重工业、建筑、化工、服装、毛纺织、广告等诸多领域。 目前,中国三星在华设立了171个机构,包括39个生产法人、49个销售法人、7个研究所、76个代表处和办事处,雇佣员工数量达102,000多人。 电子是中国三星最大的业务部分。中国三星点在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成都山东海南辽宁香港台湾等地区设立了数十家生产和销售部门,主要生产半导体、移动电话、显示器、笔记本、电视机、电冰箱、空调

广州开发区 萝岗区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穗开办〔2013〕10号)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穗开办〔2013〕10号) 时间:2013年8月5日来源: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萝岗区(以下简称本区)人才环境,加快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帮助企业减少用工成本,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本区的企业、科研机构事业法人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可申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薪酬补贴。 第三条在区内企业、科研机构事业法人单位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本区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二)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三)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四)在申报企业担任创新管理岗位、知识产权管理岗位或从事科技金融工作3年以上; (五)其他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不受学历和职称限制)。

第四条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其可享受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人员的名额进行审核推荐,申请人需填写《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指定银行帐号、单位汇总表(单位提供)等相关资料。各类单位可享受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名额如下: (一)综合考虑上年度销售收入与税收贡献进行名额分配。上年度销售收入100亿元及以上、100—50亿元(含)、50—20亿元(含)、20—5亿元(含)的企业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对本区税收区库留成5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250万元(含)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然后两项指标按5:5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为10分、9—8分、7—6分、5—4分的,可分别申报认定名额不超过15名、10名、5名、3名。(上年度销售额、税收贡献两项数据分别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区财政局提供)(二)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和经管委会认定的“瞪羚计划”企业,可申报认定名额不超过5名。(区委组织部提供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名单,区党政办公室提供“瞪羚计划”企业名单)

某煤矿单项工程管理办法

xxxx单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规单项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结算程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成立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本办法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2、界定单项工程性质围,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单项工程管理

工作的落实。 3、决定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项目是否纳入单项工程管理。 4、协调单项工程安排、施工、验收、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二、单项工程参与科室、人员及职责 1、下列科室及部门负责人参与单项工程日常管理 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综合部、供销科 2、参与科室职责 按各科室在单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分主管科室、责任科室。主管科室负责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及安全责任通知单》,进行单项工程管理、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出具《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及时审批、结算单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 责任科室在主管科室组织下参与单项工程施工现场查看,配合主管科室提供单项工程费用计划,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安全责任通知单,积极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项工程的界定 单项工程是相对于某个单位正常工作围或正常定额费用而言,单价中没有涵盖的工作量或费用等。单项工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本单位正常工作围之外的。 2、本单位正常定额费用没有涵盖的。 3、非本单位责任所引发的工程。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有关科室按规定对定额或单价已做调整的,不作为单项工程。

四、各单位正常工作围的界定 各区队工作区域的质量标准化(刷漆、牌板、底板硬化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承担的通讯等各项专业管理维护都属于各自正常工作的容,经矿研究界定的工作量亦属各自正常工作围。各单位的工作区域按安检科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划分。 1、综采队 1.1回采期间因工作面局部地质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各种临时支护及打眼、放炮崩岩工程; 1.2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距工作面端头100m以的临时排水设施的安装及排水用工,浮煤及杂物的清理等; 1.3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设备、风水管路、轨道、支护材料的拆除、运输、码放及回收(不含工字钢棚的回收); 1.4工作面正常的人工捡矸及大块煤的破碎; 1.5采煤工作面初采时的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 1.6所辖区域围的文明施工; 1.7采煤系统机电设备的操作用工及所辖区域机电设备的维护和零部件的更换用工; 1.8所辖设备的除锈、刷漆; 1.9其它不应列入单项工程核算围的用工。 2、开掘队 2.1掘进过程中,临时泵坑、水沟的掘砌。 2.2本单位施工的巷道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变形、冒顶而进行的修复加固。

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黄山市规范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操作程序和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遏制腐败现象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制定规范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领导网络。各区县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村级组织建设小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乡镇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村镇建设管理员具体负责、指导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村两委是小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都要通过集体决策。村级集体建设小工程项目应当在村两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条加大项目备案管理力度强化科学决策。由负责工程建设的村“两委”成员提交工程项目实施计划。项目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项目额度在5万元以上的需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建设项目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属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投标行为。各村要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选举产生由村两委、村民代表担任其中村两委成员不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50%。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下的报乡镇备案由村负责询价定标 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的由乡镇会同有关村统一组织公开招标投标。各区县有关部门派员协助村镇建设管理员对村镇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和指导接受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当场评标、开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必须与村集体签订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报乡镇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注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各村两委要切实负起对村级小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到保证工程质量要明确项目施工的具体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有条件的可以委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1. 杜邦应用面材(广州)有限公司刘克武广州市科学城南翔二路22号 2.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万大双谢卡瓦高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号3号 3. 比托西(广州)矿业有限公司何伟鹰邱小琼黄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路134号 4. 广州国马不干胶贴标系统有限公司许怀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科技园二栋二楼 5. 依利安达(广州)显示器有限公司杨江波岑建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明路4号 6. 轮泰科斯(广州)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钟运周熊盛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8号 7. 迪爱生(广州)油墨涂料有限公司高智慧万鹏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二路77号 8. 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冉长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333号 9. 卡尔蔡司(广州)太阳镜片有限公司李涛黄晴宇胡奕琼 10.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岑泳延孟庆菊广州开发区金华二街9号 11. 广州恩华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林文彬赖宇维广州市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3506-3510 12. 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温伟艺王红枚孟晗广州科学城风信路 13. 广州海菱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张玲张斯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38号二楼 14.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刘仁飞肖灵芝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3号 1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李玉兰罗燕环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338号 16. 广州寿藤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罗伟津张翼吴锦华 17. 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李家霍文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89号 18. 卡尔蔡司光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曾志勇欧健蔚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88号 19. 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江伯强黎洁仪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骏业路85号 20. 广州拓鑫首饰有限公司周兴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科技园2栋5楼 21. 广州富士工具有限公司李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 22. 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吴天东谭志忠广州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903 23.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赵琳万昌银广州市萝岗区九佛西路1389号 24. 提珂隆(广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卢春青余春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10号 25. 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朱俊姜辉曾其宾 26. 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谢渝 27. 阿雷斯提精密模具(广州)有限公司郑欣冯颖茹 28. 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单人和李岩 29. 卡西欧(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李欣

某煤矿单项工程管理办法(DOC 12页)

xxxx有限公司单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规范单项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结算程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成立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本办法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2、界定单项工程性质范围,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单项工程

管理 工作的落实。 3、决定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项目是否纳入单项工程管理。 4、协调单项工程安排、施工、验收、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二、单项工程参与科室、人员及职责 1、下列科室及部门负责人参与单项工程日常管理 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综合部、供销科 2、参与科室职责 按各科室在单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分主管科室、责任科室。主管科室负责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及安全责任通知单》,进行单项工程管理、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出具《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及时审批、结算单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 责任科室在主管科室组织下参与单项工程施工现场查看,配合主管科室提供单项工程费用计划,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安全责任通知单,积极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项工程的界定 单项工程是相对于某个单位正常工作范围或正常定额费用而言,单价中没有涵盖的工作量或费用等。单项工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本单位正常工作范围之外的。 2、本单位正常定额费用没有涵盖的。 3、非本单位责任所引发的工程。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有

关科室按规定对定额或单价已做调整的,不作为单项工程。 四、各单位正常工作范围的界定 各区队工作区域内的质量标准化(刷漆、牌板、底板硬化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承担的通讯等各项专业管理维护都属于各自正常工作的内容,经矿研究界定的工作量亦属各自正常工作范围。各单位的工作区域按安检科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划分。 1、综采队 1.1回采期间因工作面局部地质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各种临时支护及打眼、放炮崩岩工程; 1.2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距工作面端头100m以内的临时排水设施的安装及排水用工,浮煤及杂物的清理等; 1.3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设备、风水管路、轨道、支护材料的拆除、运输、码放及回收(不含工字钢棚的回收); 1.4工作面正常的人工捡矸及大块煤的破碎; 1.5采煤工作面初采时的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 1.6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文明施工; 1.7采煤系统机电设备的操作用工及所辖区域内机电设备的维护和零部件的更换用工; 1.8所辖设备的除锈、刷漆; 1.9其它不应列入单项工程核算范围的用工。 2、开掘队 2.1掘进过程中,临时泵坑、水沟的掘砌。

小修工程管理办法

小修工程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的小修工程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维修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确保高速公路正常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其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沿线交通设施等。 小修工程就贯彻“全面养护、预防为主,及时抢修、提高质量、保持完好”的原则。这项工作具体由处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并组织实施。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负责检查、考核。 一、小修工程范围 (一)路基 1、公路边沟、截水沟破损部位进行小段开挖、铺砌、沟缝。 2、清除公路路基局部塌方,填补缺口。 3、局部整修档墙、护坡、泄水槽、拦水埂。 4、加固路肩板、碎落台等路基构造物。 (二)路面 1、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 2、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的正常养护; 3、路缘石的修理; 4、处理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局部、轻微病害。主要包括路面坑槽、油污、千斤坑等;

(三)桥梁、涵洞 1、局部修理、更换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3、修理涵洞和进出口的铺砌; 4、通道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四)绿化 1、乔、灌木、花草缺株的补植; 2、修剪乔、灌木; 3、树林除草、施肥、移栽; (五)沿线设施 1、安全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碑、界牌、中央分隔带移动互栏等的修理、油漆或部分添置更换; 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划; 二、程序 1、各工区每月进行路况病害调查,将路况现状及病害汇总,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养护中心。 2、养护中心核定调查报告,并制定病害处治维修及各项小修工程计划。内容具体为:产量指标、质量指标、小修工程年公里成本和单位项工程、主要材料消耗、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采取技术组织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 3、按核定指标对养护中心下达计划实施。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对《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案》意见的函 各有关部门: 根据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穗开管〔2008〕49号)精神,按照省质监局、科技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08〕498号),我局代区管委会、区政府草拟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案》,现征求各部门意见,并请于 2009 年 5 月 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书面回复我局。 附件:1.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2.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熊奡,电话:82112155,传真:82113171)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 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实现高新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的必然举措,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具体方案,我区正开展“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标准化作为科学技术催化剂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载体、以创新为手段,抓好重点领域引领、重点项目示范、标准主体培育、服务环境建设四个核心环节,培养一批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俱佳的品牌企业,提升园区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迈向世界一流高新园区”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开发区、萝岗区整体科技资源优势、科技人才优势、政策环境优势,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力争通过3年努力,把广州高新区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建设“首善之区”的成果展示区,成为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创新的先试先行区。 (二)具体目标 1.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开发中心小型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服务单位选择标准-和管理办法

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小型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服务单位选择标准 和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南沙区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南沙区(含开发区)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中心小型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心的小型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服务单位选择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的各类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劳务等。具体分为以下二类: (一)工程施工类:单项工程投资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 (二)工程服务类: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

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服务工程;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咨询、劳务等其他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人民币以下的服务工程。 第二条中心设立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中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邀标和工程服务单位建库及管理的有关事宜。其职能如下:(一)对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邀请招标:审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及代建单位上报的招标方案和邀请单位的资质等情况;进行项目的评标工作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中心领导确定。 (二)组织建库的评标工作,并负责服务单位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副主任; 组员:工程部主要管理人员3名,计划监督部负责工程审核人员1名 纪检监督员:中心纪检监督员 第四条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邀标程序及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6a1739313.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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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管理办法 1文章标题:小型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小型工程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手续和质量控制方法,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减少随意性,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小型工程指院内所有的零星基建和大型维修工程。 零星基建是指不需立项的或未列入基建及其附属工程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大型维修是指单位造价大于2000元(含2000元)的各类维修。 第三条院内小型工程:(以下简称院内工程)实行报建制度。 报建报告由使用单位或后勤管理处按统一的申报审批表格填写,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地点、原因、可行性、造价等。 第四条院内工程实行计划管理。 每年年初或年底各单位根据需要,申报本年度或下年度院内工程,交后勤管理处汇总,报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 经批准后的院内工程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审计处备案,一份报财务处列入财务计划,一份由后勤管理处留存。 第五条院内工程实行招标管理。 凡工程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应由三家以上的施工单位参与招标或议标,凡5万元以下院内工程在确能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过议价可直接安排给学院后勤实体或校产企业施工。 在招标或议标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学院的后勤实体和校产企业。 院内工程施工前,双方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保质期限等内容。 第七条院内工程实行工地代表负责制度。 工程开工时,由负责单位委派工地代表,负责监督工程的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和用量、工期和实际工程量及隐蔽工程记录,并协助工程审计人员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同时,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负责报批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等手续。 工程完工后,由工地代表组织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单。

印发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的...

印发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 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开管办[2007]41号 各部、局、室、院,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业经7月16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 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 创意产业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科技和文化高度融合而产生的新形态,是全球产业发展的普遍趋势,是具有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朝阳产业。国家、各省市都对发展创意产业高度重视,广州提出了打造全国“创意之都”重要战略。为培育我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未来我区新型产业、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立创意产业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发展创意产业,是提升产品、企业、产业乃至地区经济内在价值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我区产业结构、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二)设立创意产业园,是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需要。 (三)发展创意产业,是大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有利于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目前,许多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竞相发展创意产业,如不抓紧落实,将失去一个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因此,在我区发展创意产业势在必行。 (五)随着我区发展向纵深推进,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创意产业所需固定资产投入少,占地少。大力发展创意产业,是促进我区经济集约化、内涵式发展,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的必然选择。 二、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创意产业园的优劣势分析 目前,越秀区、天河区和黄埔区都提出了发展创意产业的规划,并已经具体部署实施,相对于越秀区、天河区和黄埔区,我区发展创意产业并不具备优势,在配套环境方面与市区相比有较大差距。要在广州创意产业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体现自己的特色,实行“错位发展”战略,找准定位。因此,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在我区发展创意产业的优势与不足,做到科学规划、高端起点、特色突出。 (一)优势分析。 1.经济实力雄厚。广州开发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聚集了一大批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制造业发达,各项经济指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为广州科学城创意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是公司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土建、装饰、电气安装、水暖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具体项目的施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3条建筑工程的管理按照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部牵头分管,指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类合同的评审、签批流程 第4条建筑工程类合同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从其订立、履行到变更、终止等各环节,必须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评审、签批:(一)由技术部负责起草合同,侧重就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等条款进行制定; (二)由公司领导在考核确定承包商(队)的基础上,会同技术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审核承包合同; (三)由工程部在对承包商(队)履约能力审核的基础上,侧重就其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期限等条款进行评审; (四)由主管段长就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批; (五)由公司盖章生效。 第5条为了便于对建筑工程类合同履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结算和收付款情况的检查监督,除了技术部、工程部各留存合同原件一份外,须报存财务部合同原件一份。 第三章承包商(队)的考核与确定 第6条与承包商(队)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考核、确定:(一)具有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 (二)承包商(队)招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在招用前通过审查,以保证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包商(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机构(如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并达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四)承包商(队)必须具有所承包项目的履约能力,即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机具做保障;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基建维修工作的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 2.1 公司所属范围的新增建筑; 2.2现有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内建筑的改建、扩建及再次修缮; 2.3各建筑内土木工程、水、电、气管道的新增及维修; 2.4各类设备、设施安装中涉及基建内容的部分; 2.5在国家法令、法规中明确归属为公司周边的公共范围。 3. 职责: 3.1行政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基建维修的管理,包括对各类基建项目做现场勘测,制订项目方案、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全过程实施管理和监控,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内外部事宜,参与基建工程验收工作; 3.2 公司其他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对办公、生产、生活区域申请再次修缮、配合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和基建工程的验收; 3.3 财务部负责对基建项目预算的审核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4 公司各级领导负责按本制度所约定权限审批相关基建项目。 3.5公共基建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3.5.1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厂区内公共建筑物的义务。因使用人

员使用不当导致门、水管等建筑物的损坏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并给予适当处分。对损坏公司公共资产不报告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5.2员工发现厂区需维修的事情,应及时报告行政部进行处理。 3.5.3行政部应每年对厂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系统、暖通系统等进行一次清理维护。 4. 小型基建申报流程: 4.1 公共基建维修工程由行政部具体负责实施人员填写《基建维修工程申请表》,报行政部主管、部长审核,主管经理批准。 4.2 相关涉及部门基建维修工程由使用部门填写《基建维修工程申请表》,经使用部门部长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递交行政部实施。 4.3 如遇特殊情况,如水管爆裂、电路发生意外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转和生活秩序时,行政部门可先实施抢修,然后补办审批手续。 5. 审核权限: 5.1 单项预算在1000元以内小型基建项目,行政部部长可直接批准实施。 5.2 单项预算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小型基建项目,由行政部部长审批,报备主管经理。 5.3单项预算在3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由行政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5.4 经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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