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

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
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

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规定

1、凡是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标准、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不符合建设单位与设备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技术条款及各级质量文件的项目以及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和防火规定,均为不合格项目。

2、不合格项目一般指缺陷处理,当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办理。

3、对工程中出现的所有不合格项目,监理单位应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处理。

4、不合格项目处理程序见(程序13)。

4.1对不合格项目,一般分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两种,口头通知属一般缺陷处理项目,由监理单位提出,通知相关施工承包商处理。当口头通知无效,或缺陷较大时,用“不合格项目通知单”书面通知。

4.2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方式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处理后由监理单位复验。

4.3书面通知的不合格项目文件,可分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4.3.1各有关单位发现不合格项目的处理

1)监理单位如发现不合格项目,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报建设单位核批,由责任单位处理。

2)建设单位发现不合格项目,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发出书面

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核批后处理。

3)各施工承包商发现的设备、材料有不合格时,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书面的“不合格项通知单”,责成其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处理,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4.3.2施工承包商处理工作完成后,填写“不合格项目处理报告单”(包括自检结果)交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注销该不合格项,如该不合格项需停工处理,则施工承包商必须停止施工。处理工作完后,填写处理报告(包括自检结果),交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该项工程的施工。

5、不合格项目处理不得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项目属设计问题时,应按设计变更规定执行。

6、处理不合格项目增加的费用,按承发包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7、处理项目涉及第三方时,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五部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成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合格评审小组对不合格 进行判定。不合格评审小组由生产部、质控部组成。 3.2 质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报告,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 3.3 生产部协同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 处置。 4、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分级 4.1.1 不合格品由质控部按“检验规程”进行判定。 4.1.2 生产部协助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 a、A级不合格品: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 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 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 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 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 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 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 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 程。 4.2.4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管理制度】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

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2) 6 检查与考核 (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处理流程图 (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不合格项通知单 (7)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质量问题通知单 (9)

前言 本规定根据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热电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基础性标准。目的是为了规范热电的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从而规范并加快热电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217.08-03-2012《不合格项处理管理标准》 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基建工程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基建工程部

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新建工程基建全过程中的不合格项处理的管理流程、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新建工程控制各承包商的产品或服务不满足规定要求情况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DL/T 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 5210—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各专业篇) DL503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 H-215.08-01-2013 《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H-215.08-05-2013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19.10-01-2013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标准》 -219.10-02-2013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 -206.03-01-2013 《标准化管理规定》 -206.03-02-2013 《标准编制管理流程》 -206.03-03-2013 《管理标准编写指引》 -206.03-04-2013 《管理流程编写指引》 -219.10-45-2013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文件以及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条件和标准等。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主管领导 对各部门、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在不合格项处置中的分歧意见予以裁定。

不合格管理制度

不合格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中的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损失和危害消费者健康。 2 适用范围 2.1不合格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物; 2.2不合格半成品; 2.3不合格成品。 3 工作程序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范围和程度,通知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的相关负责人。 3.1原辅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3.1.1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填写《不合格处置记录》,由采购人员处理。 3.1.2拒收的原材料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退货; 3.1.3让步接收的原材料,由采购人员与供货方交涉,采购人员按降级后的等级挂牌标识,入库存放。 3.1.4贮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由各相关部门通知质检部复检,确认为不合格的,通知原材料供应商挑选使用或报废。

3.1.5采购人员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3.2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3.2.1半成品达不到工艺标准,由质检部通知生产部门作返工、降级或报废处理,如出现异常情况,由质检部通知生产车间查找原因,做好标识和记录,等待处理。 3.2.2不合格的半成品的评审意见和处置记录由质检部和生产车间分别在相应的检验单和生产记录上予以记录。 3.3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3.3.1感官、理化、卫生指标与产品标准不符的不合格品,质检部做好记录,通知成品库隔离、标识,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做返工、降级或报废处理。 3.3.2产品感官、净含量不合格的,由生产车间进行返工。 3.3.3包装质量不合格,质检部作好记录,通知原料库隔离、标识,同时通知原材料供应商退货。 3.3.4对包装间在线检验的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成品、品管员检验剔除的不合格品,由包装间直接返工处理。 4 管理要求 4.1各岗位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应及时记录并上报总经理。 4.2总经理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评价,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4.3总经理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4.4半年和年总结时,对不合格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相应记录归档保存。

215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制度

QB 西北电力设计院西海电厂项目部标准 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制度 Q/XBXH2-215-2004 2004-08-20发布2004-08-20实施 西北电力设计院西海电厂项目部发布

目次 1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编制依据┅┅┅┅┅┅┅┅┅┅┅┅┅┅┅┅┅┅┅┅┅┅1 4 不合格的确认┅┅┅┅┅┅┅┅┅┅┅┅┅┅┅┅┅┅┅┅1 5 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理┅┅┅┅┅┅┅┅┅┅┅┅┅┅┅1 6 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1 7 质量记录┅┅┅┅┅┅┅┅┅┅┅┅┅┅┅┅┅┅┅┅┅┅3 8 附录┅┅┅┅┅┅┅┅┅┅┅┅┅┅┅┅┅┅┅┅┅┅┅┅9

1 目的 对不合格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西海电厂(2×135MW)发电工程进货、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交付后对不合格品的处理。不适用质量事故的项目。 3 编制依据 3.1 GB/T19000族标准(2000年版)。 3.2 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规范、规程。 3.3 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管理规范(程)及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3.4 有关的工程承包合同。 3.5 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4 不合格的确认 4.1 采购物资到货后,通过验证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在施工过程中,过程产品通过验证,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及作业文件。 4.3 工程竣工后最终产品通过验收,不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 4.4工程交付使用后或开始使用发现工程某个部位不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 4.5通过内审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管理体系的运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及院的管理规定。 5 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理 5.1采购物资在验证中发现不合格品时,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以防误用,隔离的方法可采取涂漆、做标记、挂牌、划分隔离等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见附表1)报项目主管副经理。 5.2 采购物资不合格的处置 5.2.1由物资管理部与供货方协商处置,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a)将不合格品退回并办理有关手续; b)改作它用时物资管理部予以记录,经项目总工批准,并得到业主的同意后实施。 C)合同有规定时,按合同规定处理。 6 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施工过程中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施工试验、不合格工序的处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及依据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一期)A1号楼,对整个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进场、施工过程中不合格检验试验情况、各单位检查问题等对不合格项的处理。 编制依据 (1)《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规范、规程; (4)北京城建集团《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制度》; (5)市副中心工程办发【2016】9号文,《关于加强北京市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不合格项处置管理制度; (6)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不合格项的确认 物资不合格项:采购物资到货后,进场验收不符合或者外观验收合格但复试结果不合格,可以判定为物资不合格。 施工不符合项: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施工或检验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施工试验不符合项:施工试验不合格,按规定经双倍复试后仍不合格的,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其他具有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纸要求的项目。 四、物资不符合项处理管理 采购物资在进场验收或复试发现不合格品时,进场验收不合格以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

人员、材料管理人员、监理或管理公司判定为准。 针对不合格材料,根据市副中心工程办发【2016】9号文要求,材料进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得进行二次复试,相应批次材料应按规定进行退场处理。 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以防误用,隔离的方法可采取涂漆、做标记、挂牌、划分隔离等方法。 根据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通知,物资部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见附表1),报监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公司,在监理单位及项目管理公司的见证下将不合格材料进行退场处理,退场过程需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影像信息包括见证人员、接受人员、封样、装车、车牌号、车辆驶出现场口等)。 对不合格材料物资,物资部统一建立不合格物资处理台账,并留存退货单据,退货单据由供应方、收货方签字确认,并清晰载明材料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生产厂家、数量等信息。 五、施工过程不合格项的管理 现场日常管理出现的需整改、已整改的质量问题,不作为不合格项。只将产生问题无法整改,需要编制处理方案、征求设计、监理、建设等各方意见的问题,作为不合格项。 现场技术、质量、施工管理人员发现并上报不合格项,最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判定。 针对判定的不合格项,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联系设计、监理、勘察、建设等单位确定整改方案,并组织技术人员完成方案的编制,按程序报监理审核。需要设计认可的报设计签认。 现场按照审核确认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方验收。 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做好施工过程不合格项处理的资料整理、归档。 六、施工试验不合格项的管理 施工过程进行施工试验,发生最终检验试验报告不合格时,定义为施工试验不合格项。不包括能够进行双倍取样复试但还未复试的除判不合格。 发生试验不符合项时,项目专职试验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汇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方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并依据应整改方案要求严格进行整改落实。 施工试验发生不合格项,需要暂停相关部位施工的,由技术负责人通知工程部门立即暂停所涉及的施工部位和相应施工工序的施工。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土建施工第13施工标段。 3.职责 3.1本标段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3.2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3质检科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4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5试验室参入不合格采购产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3.6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3.7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4.工作程序 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不合格采购产品:风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4.2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 A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级:一般质量事故。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C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四个等级。 A级、B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处理。C级不合格由公司组织评审和处理。 4.3不合格品的标识 (1)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 (a)对严重的不合格材料,须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事故区加以封闭,并派专人监护。 (b)对一般的不合格材料,采取油漆涂识、挂牌等方式加以标识。 (c)对轻微不合格以记录形式加以标识。 (2)对不合格物资,按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标识。 4.4不合格品的评定内容标准 施工过程不合格材料的评定内容和标准应依据行业标准执行。 4.5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能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a)制定整改措施,整修或返工,以达到标准要求。 (b)返修或让步接受 (c)拒收或报废 (2)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a)对重大不合格材料鉴定结论和处置方案,经工程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b)对一般不合格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制定整修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c)对轻微不合格,由工程师制定整修方案,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a)对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均应做退货拒收处理。 (b)凡进行返厂或让步接受的材料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批准,且必须经质检科负责人和试验检测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应做好返厂或让步接受的物资记录。 (c)对物资供应方进行重新评价,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4)发现不合格时,及时上报监理、管理处并抄送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不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

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受控状态: 分发号: 1.0目的 及时发现不合格品并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处置,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安装和交付,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不合格品和可疑产品的控制。 3.0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放行。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放行。

3.3 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来件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置意见。 3.4 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不合格品偏差使用的验证。 3.5 质量管理部供应商管理负责/组织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不合格品进行筛选、返工和自检。 3.6 质量管理部供应商管理负责完成对不合格零件的索赔。 3.7 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件的退货处理。 3.8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已作报废处理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废处理。 4.0工作程序 4.1 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4.1.1 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贴上不合格标识,开具《不合格品处理单》上,由相关质量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检验科长批准,必要时由质量工程师组织技术开发部、采购部对其进行评审,并填写处置意见。 处置意见一般为:退货、偏差使用、挑选、返工/返修和报废。 4.1.2 若评审结论为退货,由采购部进行退货处理;若为偏差使用(见本程序4.9条),则由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共同验收后放行;若为挑选(必要时由质量管理部制定挑选作业指导书并培训),由供应商管理组织挑选;若为返工/返修(必要时由技术开发部制定返工/返修指导书),由供应商管理组织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入库检验合格后入库。

4.1.3偏差使用的验证结果,挑选、返工/返修的结果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并跟踪使用情况;若为报废,则由采购部跟供应商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管理部SQE负责统计由挑选、返工/返修所发生的费用,通知供应商认可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直接从货款里扣除。 4.2 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 4.2.1 生产部在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自行返工,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自检,记录在自检录表上,并注明“返工”,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对于须在返工工位上进行返工的,须帖黄色不合格品标识,说明原因,放入待处理箱中,经检验员检验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注明“返工”,合格后方可放行。 4.2.2 对于在生产线加工过程中产生物料报废时,应有操作者填写报废登记表,质量工程师进行报废类型的判定:来件报废(由于原材料来件不合格产生的报废)、生产报废(由于设备维修调试、加工过程等导致的报废)、检验报废(由于检验设备的破坏性试验产生的物料报废)。 4.3 半成品不合格品处置 4.3.1 操作者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帖上黄色不合格标识,在可行时,说明不合格原因,交前道工序按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返工后进行自检,记录在缺陷登记表上,并注明“返工”。无法返工的按4.2.2处理。 4.3.2 检验员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做不合格标识,退回生产线进行返工,要求操作者全检前次抽检后的产品,对不合格的进行返工,并记录在产品抽检记录上。操作者对返工后的产品自检,记录在缺陷登记表上,注明“返工”。检验员再次按检验指导书抽检,再次记录在产品抽检记录上,并注明“返工”。无法返工的按4.2.2处理。

不合格事项处理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要求通知 下面是从质量管理体系中摘取的对不合格品控制的相关要求,各车 间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今后再发现不合格事项要填写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生产办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进行管理。所有“不合格报告单或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处理单”均从生产办领取。生产办对所有纠正记录进 行编号,编号规则JZ-车间-年份-序号,如合成车间为:JZ-HC-2013-001。 各车间在接到或填写不合格品控制处理单后,要先统计数据进行分 析原因,并制定有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通过实施验证能防止不合格品 再次发生后,把原始不合格品处理单送到生产办存档。 一、质量手册相关要求 8.3不合格品控制 本公司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从而保证和提高产品的质量。 8.3.1 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 经检验确定未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员必须在检验报告上标明“不合格”,填写 “不合格品通知单”并在不合格品上悬挂“不合格”标识,同时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负责人。 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并做好状态标识,防止不合格品在未做出处理前流入下道工序 或出厂。 8.3.2 外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确定不合格的外购物资,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材料科负责与供方联系退货。 经确定不合格的外购物资,做出“让步接收、挑选使用、降级使用或改作他用”的必

须按规定进行审批。 8.3.3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根据不合格品对产品质量、寿命和生产工序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B、C三级。检验人员的主管领导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评审、分类,并 按权限决定处置意见。 检验人员必须进行资格确认,并能独立行使职权。如果改变其评审结论,须由上一级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 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意见有四类: a)进行返工,以满足规定要求; b)让步接收或降级(有时可附加返修要求); c)报废或退货; d)在产品交付后或使用后出现的不合格,组织要采取与不合格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评审后提出的处置意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做好评审记录。当对不合格成品做出让步接收、降级时必须与顾客沟通,得到批准后方可处置。同时应记录下不合格和返修情况,以说明不合格品的实际情况。当有规定时,还须向最终使用者、执法机构或其他机构报告。 经返工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或转序。 8.3.4 已交付顾客及投入使用的不合格品,由销售科组织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处理。以上内容详见CR/CX-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5改进 本节规定了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持续改进的策划、实施、评价等要求。 8.5.1 持续改进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应策划和管理持续改进所必要的过程。 8.5.1.1 持续改进的目的 持续地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得以实现。 8.5.1.2 持续改进的分类与项目 a)持续改进贯穿于过程之中,分为日常的改进活动(如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重大的、长远的改进项目(如对现有过程和产品的更改以及资源的需求); b)通过质量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活动实现日常的改进,并提出改进项目,以促进体系的持续改进。

最全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处理方法及管理制度

不良品物料处理作业规范 1、目的: 规范不良品退料流程,明确不良品归属和处理责任。 2、适用范围: 本作业程序适用于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处理,以及不良品仓库存处理。 3、引用文件: 3.1 JS-COP-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2 JS-WI-PM-22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 4、定义: 来料不良品:在物料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零件承认书之要求;在制程中发现不良但属于来料本身劣质和不合格品。 制程不良品:在制造过程中若因加工、组装、测试和包装等作业造成物料的划伤、脱漆、断脚、变形、破裂、坏死等或因产品元器件异常导致不良发生。 5、职责: 5.1 生产部: 负责在线不良品(来料和制程)反馈、报废申请及退库作业。 5.2品管部: 负责对不良品的性质判定及甑别材料所属供应商等评审,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5.3 采购部:负责对不良品处理意见的评审和最终处理决议的执行。 5.4 资材部: 负责不良品帐物管理,并监督、跟进落实相关部门对不良品的处理结果。 6、内容: 6.1 生产退料作业 6.1.1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良物料时,材料员按来料不良、作业不良区分合理包装存放,再办理退库作业。 6.1.2 物料员按不良属性开出“来料不良退仓单”(属来料不良),或“不良品退库单”(属作业不良、返修拆卸品),并附有品质小票,单据和小票内容必须填写有料号、品名、数量、不良原因、供 应商名称,然后交部门主管审核。 6.1.3 物料员将审核好的单据、物料、小票送随线IQC 裁定,IQC 对不良材料裁定其不良属性、供应商是否准确,包装是否合理,有问题的当场纠正,如果是作业不良的应注明处理意见,物料员根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分别送不良品仓退库。 6.1.4 不良品仓库收到物料员退来的不良品时,一定要核实单据、小票、实物是否一致,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品管部所签署的意见并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依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区分点收,退货单签字后留白联(仓库联)存底做帐,对描述不清楚、包装不合要求的拒收。 6.1.5 物料员拿仓库签字的退库单交物管开单,属“来料不良”的开调拨单领取良品材料,“作业不良”的开领料单超耗领取良品材料。 6.2 不良品仓库存处理作业: 6.2.1 仓管员每天对所进出的不良品(含来料、制程),按来料不良、制程不良、报废品做电子档帐,在次日9 点前转发至物管、采购部、品管部,以便不良品周转信息的查询。 6.2.2 急需材料、批量性的不良品要当天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附来料检验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跟进处理进度,并将结果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控制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 本程序由生产科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生产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公司领导,生产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

收购。 4.1.2经原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原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生产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材料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Q/ZS-C 质 14-2016B 1.目的 本办法是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不合品过程中的职责,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 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过程所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 3.1.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对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 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不合格品报告单》(见附录 A)交给报检部门。 3.1.2对检验和判定的不合格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1.3对于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部门立即 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检验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二次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3.1.4负责召集研发部、生产部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根据《退货产品处理 单》进行评审,落实责任及预防纠正措施。 3.1.5负责的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拆解零部件,合格及报废的判定。 3.1.6质量部质量分析师按月对《不合格品报告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不 合格类别、比例、发展趋势,为质量专题会提供质量改进和预防的依据。

3.1.7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3.2生产部 3.2.1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和“三自一 控”,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2.2负责对公司生产制造和装配的零部件和产成品例行报检。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2.4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处理。 3.2.5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和 预防措施。 3.2.6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复)检,填写现场物资验证 单,由质量判定,在采购供应部仓库办理零部件退换。 3.2.7对于质量部质检员要求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安排责任者立即进行返工 或返修,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二次交验。 3.2.8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月进行统计汇总, 及不合格品损失核算。 3.2.9不合格品统计汇总核算表,每月报总经办和质量部,纳入绩效考核。 3.2.10在质量部组织评审后,协助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进行维修或拆解 为零部件,由质检人员登记填写《退回产品零部件拆解清单》,清单中应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数量等,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合格或报废;生产部协助将合格或报废零部件送仓库,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归类存放。) 3.3研发部 3.3.1研发部应提供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标

(新版)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再次出现。 二、职责 (一)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管理。 (二)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 三、不合格范围 (一)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二)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三)本企业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四、产品不合格的处理 (一)不合格品由质检部负责鉴别、标识、记录并通知责任部门和报告企业领导。 (二)责任部门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并加以明显标志。

(三)质检部组织质检、生产、供应等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企业领导批准。 (四)对不合格半成品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1、返工:将产品从正常的生产流程中分离出来,对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以满足产品标准要求,如重新包装,金属探测失效等等(不包括生产工艺规定的回料加工)。 2、报废:由质检部将报废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1、退货; 2、让步接收; 3、报废:由质检部将报废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对不合格成品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 五、不合格事项的管理 (一)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质检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责任部门。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xx省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等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4.1.10及时审核、签发本标段的试验报告。

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

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 一、承包人已进场或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施工工艺不满足设计、规范等要求,可能会或已经给工程质量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害,应作为不合格处理。 二、不合格项的分类 为便于统计,将不合格项分为以下几类: 1、原材料(所有进场的原材料) 2、路基工程(包括防护、涵洞等) 3、桥梁工程 4、路面工程 三、不合格项的处理及处理记录的管理 1、不合格项处理的要求 1.1凡中心试验室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由中心试验室向施工单位下发《不合格质量通知单》。 1.2施工单位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相应专业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参与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组复检。 1.3 监理组复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将相关资料报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进行最终确认。 2、不合格项处理记录的收集、整理 2.1中心试验室负责不合格项处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2资料的组成: 2.2.1建立不合格项处理台帐

2.2.2不合格项的产生 ①不合格质量通知单(样表附后) ②试验及检测报告 ③现场检测记录表 ④照片、图片等声像记录 2.2.3 不合格项的处理回复 ①不合格质量处理闭合单(样表附后) ②试验及检测报告(处理后已合格,自检+监抽) ③现场检测记录表(处理后已合格,自检+监抽) ④照片、图片等声像记录(处理后已合格) ⑤其他记录(处理后已合格) 3、不合格处理的闭合 所有不合格处理后均由中心试验室督促处理,且资料必须闭合,全部闭合在中心试验室。

205国道淮安西绕城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不合格质量通知单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苏州方圆鸿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号:合同不合格号 说明:1、本表只适用于检测或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通知。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兰州蒋氏混凝土工程搅拌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品处置及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的非预期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出厂、报废严格控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规范不合格品及废品的处置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从原材料进场到混凝土出厂过程中所有不合格品的管理。 一、不合格品的鉴别 1、不合格品原材料的鉴别 司磅员对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进行初步鉴别、监督并向试验室通报初步目测情况,并向物资采购部汇报。 试验室质检员根据司磅员通报的情况对材料进行检测,检测确认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2、不合格混凝土拌合物的鉴别 试验室质检员对生产出的混凝土拌合物初步进行鉴别、记录,发现不合格及时上报试验室主任或相关领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1、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由试验人员作出判断,需要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协助。当出现严重或重大不合格时,必须在当日向总工程师报告。 2、当发现一般不合格品时,进行原因分析,组织制定纠 正措施。

3、当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发生重大不合格品时,应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4、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进行返工处理时,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织制定处理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处理后应重新按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6、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隔离: A、在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在记录的同时,可在不合格品处用醒目的文字或颜色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加以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B、现场已经加工的构件、半成品出现不合格时,应进行隔离(可行时)并作出标识,防止误用; C、妥善保存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 三、原材料不合格处理措施 A、为减少不合格品出现的频率,砂石料进场时物资人员应联合试验人员对进场材料与合格材料进行比对,如存在较大差异直接退场;对目测对比合格的材料过磅进入待检区。 B、进场的砂石料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需根据不合格项目进行相关处理,如砂石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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