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为加强公司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水平监测行为,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Ш类射线装置年度辐射工作场所和

环境辐射水平监测;

二、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使用Ш类射线装置场所进行一

次年度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存档,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公司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监测,要求佩带个人辐射剂量计。

个人监测结果要逐个记录、存档,其保存时间不少于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四、在事故或应急情况下,根据情况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环境辐射

水平监测,可对有关人员以及少数有代表性的公众成员进行个人监测。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编号:SY-AQ-0406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rogram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XXX有限公司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辐射源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环境,防止辐射污染事故的发生,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2、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要求 2.1概述:我公司拟上放射性同位素料位仪12台,各含四类放射源Cs-137一枚。放射源Cs-137发出γ射线的穿透能力强,可能使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增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2使用期间辐射环境监测 2.2.1监测对象:含密封源液位仪辐射; 2.2.2监测项目:γ射线剂量当量率; 2.2.3监测范围:以放射源为中心,周围50m范围内; 2.2.4监测点位:含密封源液位仪检测仪安装周围; 2.2.5监测内容: ①人员监测:对职业人员进行职业照射的监测;在事故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个人监测。 ②设备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外表、四周的辐射强度进行监测,进行源的泄漏检验,判断其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③工作场所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安装位置四周,车间内、外周围50m范围内进行监测,掌握该仪器的辐射水平。 2.2.6监测单位:公司聘请具备放射性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2.7监测频率:每年1-2次。

2.3污染事故监测 当密封源破坏造成环境污染时,为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下监测: 2.3.1污染区及周围γ射线剂量当量率,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 2.3.2污染区及周围环境相关环境介质中使用源放射性核素含量。 2.3.3仪器设备放射性污染水平。 2.3.4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和固体污染物的放射性污染水平. 2.4.监测结果评价 结合监测结果,根据国家标准判断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工作需要。辐射水平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行分区管理。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32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二月

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制度 1、对放射源装置进行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有防护用品(铅服、防护眼镜、手套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移动或变动相关设施,对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2、源窗口上方剂量偏大,操作中尽量使身体特别是眼睛避开该处。 3、安装操作时配带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源窗口放置厚2~5mm塑料板和铅板遮挡。 4、禁止擅自修理放射源快门以及电磁控制阀的修理和更换或其它作业;禁止将手指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定量传感器的测量间隙内。 5、应急处理过程必须佩戴辐射剂量计,最好为具有报警功能的剂量计,无剂量计,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6、在发生密封源丢失,应立即安排人员采取各种途径尽快寻找被丢失的密封源,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并联系密封源生产厂家。 7、技术人员处理被丢失的密封源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被丢失的密封源近距离接触时间。将距被丢失的密封源至少5m的范围设为警戒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禁止公众入内。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管理。

放射源装置操作规程 1、放射源装置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 2、使用前点检放射源装置各项技术性能与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不能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每周对放射源装置各项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与校对,并做详细的检查与校对记录备案。 4、放射源装置的使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严禁和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者予以教育、检查、处罚。 5、放射源装置使用完毕前要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完毕后也须有使用记录备案。

7.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 一、一切伴有辐射的实践或设施,都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制定出相应的辐射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监测。监测结果应定期向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报告。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对这些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抽样性的监测。 二、个人监测 1、辐射工作单位必须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监测。工作人员可能受到、x、高能射线或中子照射时,应佩带相应的个人剂量计。当内照射可能较大时,应定期进行内照射监测。个人监测结果要逐个记录、存档,其保存时间不少于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2、在事故或应急情况下,根据情况可对有关人员以及少数有代表性的公众成员进行个人监测。 3、工作人员离开开放型放射源工作场所时,应该进行体表放射性污染检查。 三、工作场所监测 1、为检验工作环境在连续操作时是否符合辐射安全要求,鉴别是否有异常或紧急情况发生,工作场所应进行常规监测。依据辐射源的特点和操作方式,常规监测应对工作场所中的辐射水平、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以及表面污染水平等进行监测。在可能出现高水平照射或事故照射的场合,

必须配置可以自动报警的连续监测装置。测量结果,连同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等一同记录并妥状况保存。 2、在实践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会使工作人员所在环境的剂量当量率发生较大改变的岗位,应进行操作监测。 3、当工作环境安全控制的资料不够充分,或操作过程可能出现异常时,应进行特殊监测。 四、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1、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督根据一般职业医学原则进行。其目的是:评价职工健康情况;提供原始健康状况的资料;以及确保职工的健康情况在开始从业时和从业期间都能适应他们的工作。 2、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常规医学监督。 3、从事辐射工作前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医学史的询问,特别是先前的辐射照射史和各种毒物接触史的调查:一般医学检查;末梢血化验检查;以及根据工作和健康情况,由负责医师提出的其他有关检查。 4、辐射工作从业期间的定期医学检查,内容根据其受照类型的程度,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确定,除一般健康检查项目外,尚可追加对辐射照射敏感的检查指标。 5、定期医学检查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如辐射照射情

医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1]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行为,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范围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 环境自行监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辐射环境自行监测,是指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组织的对其辐射工作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流出物等进行的监测活动。 第四条辐射工作单位应根据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活动类型和水平,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制度、监测方案和监测计划,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本单位不具备专业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且自行监测应有与所从事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监测仪器和质量管理制度。监测人员要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监测仪器要按规定定期检定。 第六条本单位不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委托具有国家、百色市《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所需经费由本院承担。 第七条开放型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还应包括场所内地面、操作台、设备和物品的表面污染监测。有流出物的场所还应对流出物及其周边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八条监测记录或报告应记载监测数据、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和测量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立即停止辐射活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第十条辐射安全防护建立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档案,并妥善保存,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应随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一并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

14. 辐射环境监测

第十四章辐射环境监测 第一节辐射环境监测的概述 一、监测概念 我国现标准GB18871-2002采用了IAEA机构的定义, ——为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对剂量或污染所进行的测量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这段简短的定义包含多层意思, (1)监测目的——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这里的“辐射”是贯穿辐射,放射性物质指各种放射性核素,“照射”包括对人员的内照射和外照射。(2)监测内容——贯穿辐射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产生的辐射剂量,和/或放射性物质对环境介质造成的污染程度或水平。 (3)监测手段——测量和分析。 (4)监测结果——不仅仅是提供监测的数据,还有给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解释。 二、辐射环境监测分类 按监测对象分, (1)针对较大区域内的一般环境质量监测。(2)针对特定核与辐射设施的监测。 按监测的属性分, (1)按计划开展的常规监测。(2)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时间顺序,环境监测可分为, (1)核与辐射设施运行前本底调查。(2)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期间的监测。(3)核与辐射设施退役终态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监测的实施主体,环境监测可分为, (1)由企业组织的监测。 (2)由政府组织的监督性监测。

三、辐射环境监测的作用 辐射环境监测的主要作用包括, (1)验证核与辐射设施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是否处在所控制的范围之内。(2)发现核与辐射设施的异常排放。 (3)严重事故时可以判定污染的范围和水平。(4)改善公共关系。 四、辐射环境监测的特点 监测具有一定的特点, (1)环境中辐射及放射性核素种类繁多,辐射环境监测时它们有时彼此相互干扰。(2)环境介质复杂,对不同的环境介质需采用不同的监测(取样)方法。(3)辐射环境监测往往是在很高的环境背景值下去探查一个附加的小增量,辐射环境监测受环境放射性背景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大,只有在良好的质量保证下,才能取得准确的监测结果。 第二节环境中放射性的背景情况 环境放射性监测是在较高的放射性背景情况之下去探查一个小的附加增量,环境中较高的放射性背景值主要是天然放射性的贡献。 一、天然放射性的来源与水平 天然放射性按其来源可分为, (1)地球上生来就有的。 (2)宇宙射线以及宇宙射线与大气层相互作用产生的。陆生放射性核素主要有钍232系、铀238系和铀235系三个衰变系列。 钍232系,又称4n系,钍232经过7次α衰变和4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1.405×1010a,钍232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0个核素。 铀238系,又称4n+2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7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4.468×109a,铀238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4个核素。 铀235系,又称4n+3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6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

环境核辐射监规定(GB1237990)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9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核辐射监测的一般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环境核辐射监测。 2 引用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3 术语 3.1 源项单位 从事伴有核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向环境中释放并且其辐射源的活度或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量大于从事伴有核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向环境中释放并且其辐射源的活度或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量大于GB 8703规定的豁免限值的一切单位。 3.2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3.3 核设施 从铀钍矿开采冶炼、核燃料元件制造、核能利用到核燃料后处理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等所有必须考虑核安全和(或)辐射安全的核工程设施及高能加速器。 3.4 同位素应用 利用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源进行科研。生产、医学检查、治疗以及辐照、示踪等实践。 3.5 环境本底调查 源项单位运行前对其周围环境中已存在的辐射水平、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以及为评价公众剂量所须的环境参数、社会状况等所进行的调查。 3.6 常规环境监测

源项单位在正常运行期间对其周围环境中的辐射水平以及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所进行的定期测量。 3.7 监督性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为管理目的对各核设施及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测量。 3.8 质量保证 为使监测结果足够可信,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所进行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3.9 质量控制 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3.10 代表性样品 采集到的样品与在取样期间的样品源具有相同的性质。 3.11 准确度 表示一组监测结果的平均值或一次监测结果与对应的正确值之间差别程度的量。 3.12 精密度 在数据处理中,用来表达一组数据相对于它们平均值偏高程度的量。 4 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和职责 4.1 一切源项单位都必须设立或聘用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来执行环境核辐射监测。核设施必须设立独立的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其他伴有核辐射的单位可以聘用有资格的单位代行环境核辐射监测。 4.1.1 源项单位的核辐射监测机构的规模依据其向环境排放放射性核素的性质、活度、总量、排放方式以及潜在危险而定。 4.1.2 源项单位的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环境核辐射监测,包括运行前环境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员要求 2.1 进行X射线操作的固定工作场所必须有足够厚度的屏蔽层,机房用砖核和混凝土加防护涂料要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2.2 凡设计、安装、使用医院X射线机,工业探伤X射线机及带有放射性的仪器、仪表和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程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3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X射线机防护合格证》,无证和证件失效者不准工作。 3 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1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佩带个人剂量仪和X射线剂量检测仪。 3.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胶皮手套、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等,确保一月受照剂量小于0.5雷欧。3.3工作后,要做好个人清洁工作。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等,下班及时换下防护服,并洗手、洗脸、洗澡;皮肤有伤口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3 要做好X射线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X射线设备发生故障,严禁用眼睛直接观察,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定期联系检测设备的计量。 3.3 质保部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应尽量与职工上班时间错开。在进行X射线作业的辐射区,应悬挂警示牌及红白安全旗,设立安全监督哨,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辐射区。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达到操作准确敏捷,减少照射时间。 3.4 进行X射线作业时,一旦发现有人被误照,应立即送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治疗并上报安保部,不得隐瞒事故。 3.5 卫生所对病人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控制好焦点与人体恰当的距离及体位,尽量避开辐射敏感的器官,对儿童及孕妇严格控制x射线照射。 3.6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定期到卫生所进行身体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血象检查,二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凡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一、一切伴有辐射的实践或设施,都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制定出相应的辐射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监测。监测结果应定期向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报告。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对这些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抽样性的监测。 二、个人监测 1、辐射工作单位必须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监测。工作人员可能受到、x、高能射线或中子照射时,应佩带相应的个人剂量计。当内照射可能较大时,应定期进行内照射监测。个人监测结果要逐个记录、存档,其保存时间不少于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2、在事故或应急情况下,根据情况可对有关人员以及少数有代表性的公众成员进行个人监测。 3、工作人员离开开放型放射源工作场所时,应该进行体表放射性污染检查。 三、工作场所监测 1、为检验工作环境在连续操作时是否符合辐射安全要求,鉴别是否有异常或紧急情况发生,工作场所应进行常规监测。依据辐射源的特点和操作方式,常规监测应对工作场所中的辐射水平、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以及表面污染水

平等进行监测。在可能出现高水平照射或事故照射的场合,必须配置可以自动报警的连续监测装置。测量结果,连同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等一同记录并妥状况保存。 2、在实践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会使工作人员所在环境的剂量当量率发生较大改变的岗位,应进行操作监测。 3、当工作环境安全控制的资料不够充分,或操作过程可能出现异常时,应进行特殊监测。 四、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1、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督根据一般职业医学原则进行。其目的是:评价职工健康情况;提供原始健康状况的资料;以及确保职工的健康情况在开始从业时和从业期间都能适应他们的工作。 2、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常规医学监督。 3、从事辐射工作前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医学史的询问,特别是先前的辐射照射史和各种毒物接触史的调查:一般医学检查;末梢血化验检查;以及根据工作和健康情况,由负责医师提出的其他有关检查。 4、辐射工作从业期间的定期医学检查,内容根据其受照类型的程度,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确定,除一般健康检查项目外,尚可追加对辐射照射敏感的检查指标。 5、定期医学检查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如辐射照射情

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

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 京环发〔2011〕3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规范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制定了《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行为,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辐射环境自行监测,是指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组织的对其辐射工作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流出物等进行的监测活动。 第四条辐射工作单位应根据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活动类型和水平,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制度、监测方案和监测计划,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单位可选择自行监测。自行监测单位应有与所从事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监测仪器和质量管理制度。监测人员要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监测仪器要按规定定期检定。 第六条不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具有国家、北京市《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所需经费由委托方承担。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正式)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 测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辐射源的安全使用,保障人体健 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监测计划和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辐射环境监测 1.组织实施:辐射环境监测由辐射安全与 防护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至少两名人员)实 施。 2.监测项目:工作场所空气吸收剂量率。

3.监测频次:每月使用监测仪器对放射源工作场所进行监测。每年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监测。 4.监测点位:按照国家监测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布点。 5.监测记录分析:对照国家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若发现异常的,应调查原因,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报告领导小组,及时整改。 6.监测记录存档要求:自行监测结果应留存备查。年度评估监测应保存5年。 二、个人剂量监测 1.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 2.个人剂量计按规定定期送检。 3. 建立并保存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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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及《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加速器装置及其周边环境监测。 第二章监测制度 第三条辐射环境监测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进行优化设计。第四条辐射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对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监测,对射线装置工作状态漏射情况的监测等。对屏蔽墙外照射剂量率的监测,原则上在运行前为1次/年,运行期间为1-2次/年;对机房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监测运行前为1次/年,运行期间为1-2次/年;对漏射情况的监测运行期间采用不定期监测的方式,原则上不少于4次/年。 第五条单位须配备专业的计量器具进行监测,且对计量器具定期检验,实行标识管理。计量仪在使用之前须经专业部门校准,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第六条辐射监测人员应掌握辐射防护的基本知识,正确熟练地掌握辐射环境监测中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掌握数理统计方法;应执行环境监测合格证制度,参加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七条对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的监测须与有资质专业监测单位联合开展,监测结果须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辐射环境监测档案,对每次监测数据

和结果详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第九条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须联系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及时有效的整改方案,确保环境与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辐射防护设施设计方案及相关文件,必须报上级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竣工后须经环保、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后方可启用。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辐射环境监测的“监测原则”和“监测方法”,按照《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做好辐射水平的监测工作,建立辐射环境监测档案,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医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

青神县医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行为,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范围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 环境自行监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辐射环境自行监测,是指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组织的对其辐射工作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流出物等进行的监测活动。 第四条辐射工作单位应根据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活动类型和水平,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制度、监测方案和监测计划,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本单位不具备专业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且自行监测应有与所从事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监测仪器和质量管理制度。监测人员要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监测仪器要按规定定期检定。 第六条本单位不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委托具有国家、眉山市《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所需经费由本院承担。 第七条开放型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还应包括场所内地面、操作台、设备和物品的表面污染监测。有流出物的场所还应对流出物及其周边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八条监测记录或报告应记载监测数据、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和测量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立即停止辐射活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第十条辐射安全防护建立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档案,并妥善保存,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应随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一并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正式版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 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 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

放射科放射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放射科放射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放射科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一、CT工作场所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剂量监测计。 二、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佩戴在工作衣左胸口,如穿铅防护服时可佩戴在左衣领上。 三、CT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当量每年不大于20MSV。四、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按照实际接受剂量,不得随意放在CT机房内。 五、CT工作人员下班,不得将戴有剂量监测计的工作服放在CT机房内。 六、个人剂量检测按委托检测部门的要求定期(90天/次)进行个人剂量计的检测。 七、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一年一次)。 八、发现工作人员有超剂量照射时,应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九、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个人剂量档案资料转入所调入单位的放射防护部门,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放射科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放射科放射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制度:

一、科主任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科室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科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本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科室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院主管科室和院领导。二、科室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科室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四)科室的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三、医院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六、医院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

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监测方案 2

放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为加强对放射源管理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控制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规范放射工作防护管理,保障相关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个人剂量监测 1、我院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由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组织,放射科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联系有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参与放射源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期内,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检测一次。佩戴周期第三个月份的月底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收齐本部门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后交至院办公室更换佩戴个人剂量计,院办公室统一将个人剂量计送至有资质机构检测并领取新的个人剂量计。 3、剂量监测结果一般每季度由院报告单向各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当次剂量监测结果如有异常,院办公室通知具体放射工作人员及部门分管领导。 4、院办公室和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督根据一般职业医学原则进行。其

目的是:评价职工健康情况;提供原始健康状况的资料;以及确保职工的健康情况在开始从业时和从业期间都能适应他们的工作。 2、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常规医学监督。 3、从事辐射工作前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医学史的询问,特别是先前的辐射照射史和各种毒物接触史的调查:一般医学检查;末梢血化验检查;以及根据工作和健康情况,由负责医师提出的其他有关检查。 4、辐射工作从业期间的定期医学检查,内容根据其受照类型的程度,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确定,除一般健康检查项目外,尚可追加对辐射照射敏感的检查指标。 5、定期医学检查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如辐射照射情况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需要的话,则可将检查周期缩短或延长。 6、医学检查应由授权的医疗机构承担。医学监督记录与个人剂量监测数据一样,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其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7、授权的医疗机构的负责医师依据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对受检工作人员适任性作出判断,以保证辐射工作人员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都具有安全地执行任务的健康条件。 8、异常受照的工作人员是否继续从事其本职工作,由授权的医疗机构会同辐射防护部门,考虑其以往照射情况、工作需要、本人技能等情况后,可令其继续从事原任工作;也可改做受照剂量低的辐射工作,乃至调离辐射工作。 三、工作场所监测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22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正式样本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加强辐射源的安全使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 环境,特制定本监测计划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辐射环境监测 1.组织实施:辐射环境监测由辐射安全与防护领 导小组组织人员(至少两名人员)实施。 2.监测项目:工作场所空气吸收剂量率。 3.监测频次:每月使用监测仪器对放射源工作场 所进行监测。每年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年度辐射安全与 防护评估监测。 4.监测点位:按照国家监测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

测布点。 5.监测记录分析:对照国家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若发现异常的,应调查原因,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报告领导小组,及时整改。 6.监测记录存档要求:自行监测结果应留存备查。年度评估监测应保存5年。 二、个人剂量监测 1.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 2.个人剂量计按规定定期送检。 3. 建立并保存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放射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本院放射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XXX年XX月XX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放射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放射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院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四)记录本院发生的放射事故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等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及监测规范》 XXX医院 年月日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度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监测工作。 2、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中的放射设备,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测;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通用版)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辐射安全环境监测方案

辐射安全环境监测方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辐射源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环境,防止辐射污染事故的发生,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2、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要求 2.1概述:我公司拟上放射性同位素料位仪12台,各含四类放射源Cs-137一枚。放射源Cs-137发出γ射线的穿透能力强,可能使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增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2使用期间辐射环境监测 2.2.1监测对象:含密封源液位仪辐射; 2.2.2监测项目:γ射线剂量当量率; 2.2.3监测范围:以放射源为中心,周围50m范围内; 2.2.4监测点位:含密封源液位仪检测仪安装周围; 2.2.5监测内容:①人员监测:对职业人员进行职业照射的监测;在事故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个人监测。②设备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外表、四周的辐射强度进行监测,进行源的泄漏检验,判断其使用情况是否良好。③工作场所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安装位置四周,车间内、外周围50m范围内进行监测,掌握该仪器的辐射水平。 2.2.6监测单位:公司聘请具备放射性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2.7监测频率:每年1-2次。 2.3污染事故监测当密封源破坏造成环境污染时,为确保工作

环境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下监测: 2.3.1污染区及周围γ射线剂量当量率,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 2.3.2污染区及周围环境相关环境介质中使用源放射性核素含量。 2.3.3仪器设备放射性污染水平。 2.3.4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和固体污染物的放射性污染水平. 2.4.监测结果评价 结合监测结果,根据国家标准判断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工作需要。辐射水平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行分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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