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前言

教学目的和要求

《刑事诉讼法》是公安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课。学好刑事诉讼法不仅是提高法学专业理论水平的当然要求,更是培养公安专业实践能力的必然途径。

《刑事诉讼法》的主要教学任务与要求是:(1)使学生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使学生比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规则;(3)熟练领会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4)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相关现实案例,解决现实刑事诉讼相关实践问题。

教学原则和方法

刑诉教学不仅要使学生学到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还要使学生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使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在教学计划中,加强实践环节,增加课程教学中的作业、专题辩论等内容。在教学内容上力求突出实用性,在课程设置上力求反映出新颖、应用性的特点。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必须注重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的结合。精心制作多媒体课件,注重表达的准确性、思想性,通俗易懂,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自学与讨论相结合,指导学生课下到图书馆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综合运用案例式教学法、过滤式教学法、研究性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等。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独立思考专业问题的能力。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计划学时分配表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的概念,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根据和任务,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和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的特征、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教学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一、诉讼

由一方告诉、告发或控告,由国家的权威机构(官府)解决控方与被告方的争议或纠纷的活动。

诉讼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划分。

二、刑事诉讼及其特征

刑事诉讼是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从而维护社会系统的基本秩序和基本利益为直接目标的活动。在学理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内容

刑事诉讼法是一个国家法律系统中的基本要素。它是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维护社会秩序为直接目标的法律制度。

四、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三)刑事诉讼法与其他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

一、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

(一)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二)刑事诉讼实践

(三)刑事诉讼的理论构成

(四)外国和历史上的刑事诉讼制度、司法实践和刑事诉讼理论

(五)刑事国际司法标准

二、刑事诉讼法的研究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与实证分析方法

(二)利益—价值分析方法

(三)比较研究方法

(四)数学方法

(五)系统方法

三、刑事诉讼法的学科体系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任务和作用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和根据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根据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一)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二)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三)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作斗争

三、刑事诉讼法的作用

(一)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作用

保障公民的人权;促使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乃至司法过程“形式合理化”。

(二)刑事诉讼法对刑法的正确实施的保障作用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史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史,掌握弹劾式诉讼与纠问式诉讼的特点,理解资本主义刑事诉讼的巨大进步性。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的特点及其相应的证据制度;当事人主义诉讼与职权主义诉讼的区别;我国刑事诉讼法典的制定和修改。

教学内容

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外国古代弹劾式诉讼制度和神示证据制度

二、外国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和法定证据制度

三、外国近现代辩论式诉讼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

(一)辩论式诉讼制度

(二)辩论式诉讼的两种模式

职权主义诉讼;当事人主义诉讼

(三)自由心证制度

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制的产生与发展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制的起源

(二)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制在封建社会的演变

二、中国近现代刑事诉讼法制的沿革

(一)清朝末年的刑事诉讼法制

(二)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制

(三)国民党政府的刑事诉讼法制

三、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制的产生

(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制的确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第三章刑事诉讼理论的基本范畴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条件、刑事诉讼阶段、刑事诉讼客体、刑事案件的单一性、刑事案件的同一性、刑事诉讼职能等概念,理解审判中心主义、刑事案件的同一性、刑事案件的单一性、正当程序的原理。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刑事诉讼的主体、客体;刑事诉讼的目的;刑事诉讼的状态、阶段

教学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结构

一、刑事诉讼目的

(一)刑事诉讼目的的含义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立法者预先设定的、进行刑事诉讼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二)惩罚犯罪目的的根据与实现手段

(三)保障人权目的的根据与实现手段

(四)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辩证关系

(五)中国刑事诉讼的目的及其调整

二、刑事诉讼的结构

(一)刑事诉讼结构的含义

刑事诉讼的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组合方式和相互关系。

(二)刑事诉讼的两种结构理论

(三)中国刑事诉讼模式

第二节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职能

一、刑事诉讼主体

(一)刑事诉讼主体的理论

(二)刑事诉讼主体的条件

二、刑事诉讼职能

(一)控诉职能

(二)辩护职能

(三)审判职能

(四)三种基本诉讼职能的相互关系

第三节刑事诉讼状态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一、大陆法有关理论

二、中国法有关理论

第四节刑事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条件

一、刑事诉讼行为

(一)刑事诉讼行为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刑事诉讼条件

(一)刑事诉讼条件概述

(二)欠缺刑事诉讼条件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刑事诉讼阶段与刑事诉讼客体

一、刑事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阶段的划分是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保障。

二、刑事诉讼客体刑事诉讼客体指诉讼主体实施诉讼行为所针对的对象。

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刑事诉讼原则的体系,理解并掌握重要的基本原则。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辩护原则、法的平等保护原则、诉讼经济原则、诉讼及时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等普遍适用的原则;我国的法院、检察院独立原则与西方的司法独立的区别;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内容。

教学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体现现代刑事诉讼的目的,决定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并对一国乃至各国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规范。

特征:集中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的目的,决定了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而不仅仅适用于某个诉讼阶段;对现代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第二节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

一、刑事程序法定原则

二、司法独立原则

审判权的“专属性”;法官职务行为的“独立性”

三、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没有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在法律上把他看作是无罪的人。

四、辩护原则

辩护原则是指在法律上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体现和保障这一权利的诉讼原则。

五、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一视同仁,平等地保护他们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类似的案件做出类似的处理,不能因为其本人的社会地位、出生、政治背景、宗教信仰等因素,对一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优待”,而对另一部分人则予以歧视。

六、诉讼经济原则

诉讼经济原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进行刑事诉讼,要在确保诉讼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耗费来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七、诉讼及时原则

诉讼及时原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要依法尽可能快地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使刑事案件得到及时的处理,避免一切不必要的延误。

八、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是指对被追诉者的同一行为,一旦做出有罪或者无罪的确定判决,即不得再次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予以审理或处罚。这一原则在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制度和理论中被称为“一事不再理”原则。

第三节中国刑事诉讼坚持的原则

一、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决定提起刑事诉讼、采取具体的诉讼措施以推进刑事诉讼的进程和最终定案处理时,必须以业已查明的案件客观事实为基础。

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及在各个诉讼阶段对案件做出最终的结论时,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法和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并根据实体法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量刑原则等规定做出适当的处理。

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一)分工负责的含义

(二)互相配合的含义

(三)互相制约的含义

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一)立案监督

(二)侦查监督

(三)审判监督

(四)执行监督

第五章刑事诉讼证据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刑诉证据的基本概念和属性,掌握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含义,了解刑诉证据的分类,理解证据的相关规则,把握刑诉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的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能力的区分;证据规则的运用及例外情形;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

教学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证据概述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经查证属实,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本质属性

(一)客观性

(二)相关性

(三)合法性

三、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一)证据能力

证据能力是指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法律对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限制。

(二)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指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上是否有作用和作用的程度。

第二节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一、刑事诉讼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人证

(四)鉴定结论

(五)勘验、检查笔录

(六)视听资料

二、刑事诉讼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二)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三)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三节证据规则

一、证据规则概述

从广义上讲,规定证据收集、证据运用和证据判断的法律准则即为证据规则。

二、传闻证据规则

(一)传闻证据的含义

传闻证据是指以下两种证据资料,一是证明人在审判期日以外对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亲笔所写的陈述书及他人制作并经本人认可的陈述笔录;二是证明人在审判期日就他人所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转述。

(二)传闻证据法则及其理由

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法则,是指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证据规则。

(三)传闻法则的例外

三、违法证据排除规则

现代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禁止以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证据。然而对非法获得的证据能否取得证据能力,并成为定案根据,却有不同的意见和相异的处置方法。

四、补强规则

(一)补强规则的含义和特点

补强规则是指禁止以被告人口供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而必须有其他证据对其予以补强的规则。

(二)补强规则的适用范围和补强程度

(三)补强规则在理论与实践中的问题

五、意见排除规则

(一)意见排除规则的含义

意见排除规则,是对抗制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证据规则,但其精神同样适用于非对抗制诉讼。

(二)意见排除规则的运用

第四节刑事诉讼证明

一、证明对象

(一)证明对象概述

证明对象,又称为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是指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诉讼证明活动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

二、证明责任

(一)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是证明主体为使自己的主张成立而收集、提供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二)中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划分

三、证明标准

(一)关于证明标准的历史发展及一般理论

(二)关于中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三)疑案处理

第六章辩护与刑事代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制度的意义以及辩护人的地位、责任、权利、义务,掌握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指定辩护的范围与辩护人的范围等。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辩护的种类、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教学内容

第一节辩护制度

一、辩护制度概述

(一)辩护

(二)辩护权

(三)辩护职能

(四)辩护制度

(五)中国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

(六)实行辩护制度的意义

二、辩护制度的演变与完善

(一)外国辩护制度的演变

(二)中国辩护制度的演变与改善

三、中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

(二)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责任

(三)辩护的种类和方式

(四)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五)辩护人的权利

(六)辩护人的义务

第二节刑事代理制度

一、刑事代理制度概述

(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及分类

(二)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

二、自诉案件中的代理

三、公诉案件中的代理

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

第七章回避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意义,掌握回避的概念、种类、理由、回避人员的范围以及回避的程序。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重点与难点

回避的种类,回避的理由,回避的审查与决定,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

教学内容

第一节回避概述

一、回避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行为。

二、回避的意义

三、回避的种类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第二节回避的理由和适用人员

一、回避的理由

二、回避适用的人员

(一)侦查人员

(二)检察人员

(三)审判人员

(四)书记员

(五)翻译人员

(六)鉴定人

(七)勘验人员

(八)执行人员

第三节回避的程序

一、回避的提出

(一)侦查、起诉阶段

(二)审判阶段

二、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三、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

刑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选出并填在答题框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A.刑法典B.单行刑事法律C.附属刑事法规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刑法。 A.中国B.某外国C.甲国D.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C.特殊情况才追究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令行为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D.自救行为 6、精神病人在()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C.不满16周岁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B.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未遂B.犯罪中止C.故意杀人既遂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继续犯B.想象竞合犯C.牵连犯D.吸收犯 11、夫妻甲、乙有嫌隙,甲欲毒死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乙的食物中,乙吃后平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属意外事件C.故意杀人预备D.故意杀人未遂 12、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A.犯罪行为的个数B.犯罪构成的个数C.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个数D.犯罪结果的个数

检体诊断学教学大纲

诊断学教学大纲 前言 诊断学是研究诊断疾病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的学科,本课程是临床医学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它的任务是使学生通过诊断原理和方法的理论与实践实习,学会采集与分析客观的人体资料,掌握诊断疾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进一步学习各临床课程奠定基础。在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方面要求掌握常见症状的临床表现、发生机理及临床意义;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掌握望诊、触诊、叩诊、听诊、嗅诊的基本检查方法;熟悉各系统各部位的检查内容,正常及异常体征的临床意义。重点了解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腹部常见疾病的主要症状和体征。掌握血压测量方法。了解心电产生的原理及常用导联,熟悉正常心电图各波的图象、正常值,心电图检查的临床应用范围及临床意义以及几种常见异常心电图的特征。了解心脏超声检查的原理及临床应用价值。最终达到掌握诊断过程的思维方法,能独立进行病史采集、系

统体检、正确选择辅助检查项目并作出初步诊断;能完成格式正确、文笔通顺、简练,有系统分析与符合逻辑的完整病历;初步具备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绪论 目的要求 诊断学是阐述诊断疾病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方法的学科。它是临床各科的入门和基础,是由基础过渡临床学习的桥梁课程。因此临床思维方法的培养及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是诊断学教学的重要内容。 主要内容 1、诊断学在临床医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2、学习诊断学的方法和要求。 3、诊断学的基本内容:常见症状与体征、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超声检查及其他一些特殊检查,还包括病史采集与书写,通过临床思维分析得出初步诊断。 教学的重点、难点

1、掌握正确的诊断思维 2、熟悉诊断学的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自学(适当指定参考书及相关杂志)。 问诊 目的要求 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主要内容 1.问诊的重要性 2.问诊的方法与技巧 3.问诊的内容 ①一般项目 ②主诉 ③现病史 ④既往史 ⑤系统回顾 ⑥个人史、婚姻史、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 教学的重点、难点 1、问诊内容 2、问诊的方法与技巧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配合多媒体、录像。 水肿 目的要求 1.了解水肿的发生机制 2.掌握全身水肿的病因及临床特点 主要内容 1.保持血管内液与组织间液平衡的主要因素及水肿产生的机制2.全身水肿的病因及临床特点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之欧阳家百创编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欧阳家百(2021.03.07)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 课程代码:2DA3A0090 学分:3分 总学时:54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包含的具体内容; (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概述(2学时)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一、司法公正 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控审分离 四、控辩对等 五、诉讼效率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完整word版)刑法分论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共15 分) 1.某甲与某乙投宿同一旅馆同一房间,某甲得知乙是一家大公司的采购员,携带一笔巨款,准备进货。于是晚上某甲便机请乙喝听装饮料(内掺有安眠药),乙服后很快就错昏睡不醒,某甲便乘机将某乙携带现金的皮包扭开,拿走定货现金15000 元。甲的行为构成(D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2.甲、乙二人某天晚上携带凶器潜入商店准备进行抢劫,但在进店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着了,两人就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取得大量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A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 D.抢夺罪 3.甲偷乙的自行车被乙当场抓住,甲为挣脱逃跑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A )。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4.甲自己饮酒过量醉倒在路旁,乙从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甲身上的钱掏走,钱包内有现金850 元。甲的行为构成(C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和盗窃罪 5.甲系某宾馆服务员,在上班期间,经常乘客人不在房间之机,窜入房内以旅客的名义偷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甲的行为构成( B ) 。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6.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王

某的行为构成(B ) 。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C.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7.盗窃由单位已盖好印章的空白转帐支票,并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的,应定(A )。 A.盗窃罪 B.票据诈骗罪 C.盗窃罪和票据诈骗罪 D.诈骗罪 8.甲盗窃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帐支票,自己不到商店使用。于是甲找到邻居乙,对乙说:捡到一张支票,请乙帮忙去商店买些高级音响,并许诺给乙一台录象机。乙跑到商场签发单位的人员骗购了大量高档音响。乙的行为属于(C )。 A.盗窃罪 B.盗窃共犯 C.票据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的共犯

刑法分论名词解释汇总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转化型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消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既遂标准: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盗窃罪既遂标准:失控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对财务的控制时,就是既遂。但由于盗窃犯是数额犯,即使行为人窃取财物,但财物数额极其低廉,也应该定为盗窃未遂。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遗忘物:非基于他人本意而脱离他人占有,偶然(即不是基于委托关系)由行为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物。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村民小组长)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具体结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绑架了他人。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基于恐惧心理不得已交付财物还是基于认识错误“自愿”交付财物。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区别的关键在于暴力是否达到了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当时当场)。 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物暴力、对人轻微暴力、紧密占有、当场直接、来不及反抗)。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

西医诊断学教学大纲

1、【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中医诊断学》是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研究如何诊察病情,辨别病证 的一门学科。 《中医诊断学》的教学内容有绪论、四诊、辨证、综合运用四个部分,主 要内容为诊法与辨证。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可以掌握中医诊断学的基本理论 与基本知识,具备一定诊察病情、辨别病证及书写病案的能力,为今后学习中 医各门临床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它是一门衔接中医基础理论课程和临 床各科的桥梁课程。 2、【课程教学要求】 《中医诊断学》课程的教学时数为108(其中课堂讲授81学时,临床见习 27学时),教学中应注意理论教学和直观教学及临床实践的紧密结合。在课堂 教学中,充分运用图表、模型、多媒体等直观教学手段,适当进行病例分析讨 论,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完成了课堂教学的二分之一的内容后,可适当安排临床示教与见习,以便及时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临床见习中要注意诊法、辨证与病案书写等基本技能的训练。 绪论 一、掌握中医诊断学、诊法、症、证、病、辨证、辨病、病案等概念的含义。掌握中医诊断学的基本法则。 二、熟悉中医诊断的基本原理、主要内容。 三、了解中医诊断的发展概况。 四诊 第一章 望诊 一、熟悉望诊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二、掌握得神、失神、假神的观察要点、典型表现与临床意义;熟悉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刑法分论测试题

刑法分论测试题 1.关于前科报告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受刑事处罚的人,在上学、就业时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B.依法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C.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可以免除前科报告义务D.审判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应当免除前科报告义务2. 中国公民甲在境外被一外国间谍组织收买,接受该间谍组织指派,回国搜集某沿海军事基地情报。甲的行为构成() A.间谍罪 B.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 C.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关于叛逃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B. 只要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就应从重处罚 C. 只有掌握国家绝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才能从重处罚 D.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必须受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条件的限制 4. 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定对象有() A.火车、汽车、电车、拖拉机 B.汽车、电车、船只、摩托车 C.电车、船只、航空器、火车轨道 D.船只、航空器、火车、汽车、电车 5. 甲见固定在河道中放置航标灯的小船适宜做猪食槽,就砍断锚链,将小船拖回家。所幸航标灯灭失的情况被及时发现,才避免了船毁人亡的结果。甲的行为构成( )

A.破坏交通工具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 C.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未遂 D.盗窃罪 6.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后,又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犯罪的,我国刑法规定应当() A.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绑架罪从重处罚 B.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从重处罚 C.择一重罪处罚 D.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7. 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8. 张三某公安局干警,依法配备枪支。某日,李四向张三借抢打猎,张三碍于情面将枪支借给了李四,李四用了半天后归还。张三的行为属于() A.非法出租枪支罪 B.非法出借枪支罪 C.滥用职权罪 D.不构成犯罪 9.李四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某日,李四不慎将枪支丢失,被王五捡到并使用该枪抢劫,则李四的行为属于() A.非法出租枪支罪 B.非法出借枪支罪 C.丢失枪支不报罪 D.不构成犯罪 10. 甲盗窃乙圈养的群羊,为了防止发声被发觉先用剧毒药物将羊统统毒死后,将50只羊盔走,剥皮卖肉,得款10000元。对甲应当以下列何罪处罚?() A.盗窃罪定罪处罚 B.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C.盗窃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11. 下列哪种犯罪必须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 A.生产、销售假药罪 B.生产、销售劣药罪 C.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 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2. 境外走私人李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李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 A.非法经营罪 B.走私普通货物罪 C.收购赃物罪 D.偷税罪 13. 行为人伪造货币后又出售伪造的货币,且有持有和使用行为的,对其行为应当() A. 以伪造货币罪论处 B. 以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C. 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假币罪数罪并罚 D. 以伪造货币罪和出售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14. 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应当()

罗翔案例汇总

前言:这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老师2013年在教授“刑法分论”时课堂上所提及的案例,但是由于罗翔常年讲司考,而且每年讲的案例基本上未变动过,所以只要是法学专业的,不管是期末预习还是复习还是准备司考,都不妨看一看。 【直接复制过来,懒得调整格式了,想要格式顺眼word版的,私聊。】 忍不住提醒一下:因为我用的书,是罗翔的司考一本通,所以很多案例书里面已经有了。。。。。。 快去图书馆借吧~~~ 危害公共安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等罪的区别) 1、“毒丝瓜案”,甲与乙有仇,于是把乙家丝瓜地里的丝瓜全部都打了毒针。乙家晚上吃饭吃丝瓜后,一死两伤。 解答:投放危险物质罪(农田是公共领域,丝瓜还有可能会卖到市场,因此对象不确定,危害公共安全) 2、司考题:“白斩鸡案”,张三往李四家门口挂了一只有毒的白斩鸡,李四看到后,把鸡扔掉。张三又捡回来,放到李四家的米缸里面。当天晚上李四家喝稀饭,一死两伤。 解答:故意杀人罪(对象确定) 3、张三家卖毛鸡蛋。一日张三顺手把工业用盐放到杂物堆中。张三的母亲顺手从杂物堆中拿出“盐”涂在毛鸡蛋上,导致多人食物中毒。 解答:张三母亲明知是工业用盐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张三母亲不知道是工业用盐à过失投放危险物质?(不能算是意外事件,因为一般 来说,盐都不可能在杂物堆里。如果从杂物堆中找盐,按照一般人标准,认为有过失) 4、张三毒死李四家的几十只羊后抱走,又卖毒羊肉卖给羊肉店。 解答:盗窃财物与故意毁坏财物(想象竞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且以营利为目的) 5、张三对全村的羊下毒à投放危险物质罪 6、张三给李四家卖鸭脖子用的卤水里面下毒,李四发现卤水有异味,仍然生产。 解答:张三à投放危险物质罪

临床医学概要教学大纲

临床医学概要教学大纲 (供药学专业本科生用)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临床医学概要Synopsis of clinic 课程号(代码):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学时:51 学时学分:3 二、教学目的及要求 (一)教学目的 《临床医学概要》着重对疾病的病理生理和实验室及其它检查对疾病诊治的联系,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要内容,从而对常见症状和各科疾病有一概要认识。 通过讲授、自学、讨论等方式,按理论联系实际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来组织教学,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中心,旨在提高学生学习该科的兴趣,提倡学生自学,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将临床医学与临床药学各科相联系,为学习其他课程打下基础。 (二)基本要求 本课程除诊断学基础为基础章节外,涉及内、外、妇、儿、传染病等临床各见疾病,该科所占课时不多,但要求学生能通过临床医学概要的学习,对体格检查、常见症状和各科疾病有一概要的认识。结合药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概念叙述清楚,着重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原则。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诊断学基础3学时 常见症状:发热、头疼、惊厥、咳嗽与咳痰、咯血、呼吸困难、心悸、恶心与呕 吐腹痛、呕血、便血、黄疸、水肿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诊断。 问诊的重要性,问诊的方法及注意事项,问诊的内容。 体格检查: 1、基本检查方法:视、触、叩、听、嗅。

2、一般检查:全身状态检查(性别、年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发育和体型、营养、意识状态、面容与表情、体位、步态)、皮肤检查、淋巴结检查。 3、头部及其器官:头颅、眼、耳、鼻、口腔。 4、颈部:外形、姿势和运动、血管、甲状腺、气管。 5、胸部:体表标志、(骨骼标志、垂直线标志、自然凹窝和解剖区域)、胸壁、胸廓和乳房、肺和胸膜及心脏的视、触、叩、听。 6、腹部:腹部体表标志及分区、腹部的视、触、叩、听。 7、脊柱与四肢:脊柱、四肢与关节。 8、神经系统检查:深反射、浅反射、病理反射、脑膜刺激征。 第二章急症医学3学时 心跳呼吸骤停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 昏迷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及辅助检查、病因诊断、昏迷病人的急救和处理。 休克概念、分类和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及辅助检查、诊断、治疗。 急性呼吸衰竭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 有机磷农药中毒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预防、治疗。 烧伤概念、烧伤面积的估计、烧伤深度的估计、烧伤严重程度分类、病理改变与临床分期、治疗。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防治原则。 第三章传染病3学时 传染病流行过程、影响传染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 诊断和鉴别诊断、防治原则。 病毒性肝炎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预防。 霍乱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防治原则。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 课程代码:2DA3A0090 学分:3分 总学时:54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容; (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容 第一章概述(2学时)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一、司法公正 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控审分离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及答案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前的符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江某举枪射杀站在悬崖边的高某,枪响后,高某应声坠落悬崖。经法医鉴定:高某只有坠伤而无枪伤。推断:高某被江某枪声惊吓落崖身亡。江某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杀人未遂B故意杀人既遂 C.过失致人死亡 D.意外事件 2.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属于( )。 A持续犯B结合犯 C连续犯 D.牵连犯 3.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应当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 )。 A.一定根据 B.主要根据 C.唯一根据 D.次要根据 4.死刑只适用于( )的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 B.罪行严重 C.罪行极其严重 D.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5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 ),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A.没有犯罪 B.没有故意犯罪 C.确有悔改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6.新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不包括()。 A.从重情节 B.从轻情节 C.减轻情节D加重情节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8.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A.可以免除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在考验期内发现假释犯还有漏罪,应当撤销假释,把原判刑罚与漏罪所判刑罚,按( )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A先减后并B先并后减 C.刑法第69条规定 D.刑法第71条规定 10.某甲犯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期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A.具有社会危害性 B.具有刑事违法性 C.具有刑罚当罚性 D.具有特殊复杂性 2.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的来源有()。 A.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B.公共生活准则要求的义务

刑法分论重点法条比较整理word版本

刑法重点法条比较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VS受贿罪 1.名词解释: A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在经济交往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依此罪定。 B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交往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依此罪定;特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2.比较: 共性:主观方面——两者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 谋取利益 区别:主体——A非国家工作人员与B国家工作人员;客体——A公司,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与B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A要求数 额较大与B没有此要求 二.贪污罪VS受贿罪 1.名词解释: 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或者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国 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此罪定 B略 2.比较: 共性:客体——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主体——都有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都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的 区别:客体——A还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B一定程度上还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 主体——A的范围较大;财物的对象——A是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和B是他人或者单位 (包括国有单位)所有的财物;客观方面——A仅仅用手段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和B可 能是为他人牟利 三.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VS行贿罪 1.名词解释: 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B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2.比较: 共性:主观目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体——一般主体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2015解读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描述 中文: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专业课程,也是法学体系中十分重要的学科。课程系统阐述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通过学习,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对刑事诉讼的一般问题能作出正确处理。 英文:Criminal procedural law is a basic professional course of law undergraduate compulsory, also is an important subject in the law system. The curriculum states systematically the basic concept, basic principle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and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 our country. It can cultivate students' ability to analyze and solve problems, general issues for criminal proceedings can make the right treatment. 课程内容 (一)课程教学目标 开设本课程的目标在于夯实学生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注重培养学生法律实务综合运用能力,教学生运用刑事法专业知识解决刑事司法实务中的法律实践问题,并能运用专业法学原理对一些复杂刑事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二)基本教学内容

【期末复习】西政期末考试刑法分论题库试卷试题及答案

西政期末考试刑法分论题库试卷4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某甲与某乙投宿同一旅馆同一房间,某甲得知乙是一家大公司的采购员,携带一笔巨款,准备进货。于是晚上某甲便机请乙喝听装饮料(内掺有安眠药),乙服后很快就错昏睡不醒,某甲便乘机将某乙携带现金的皮包扭开,拿走定货现金1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D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2.甲、乙二人某天晚上携带凶器潜入商店准备进行抢劫,但在进店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着了,两人就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取得大量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 A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 D.抢夺罪 3.甲偷乙的自行车被乙当场抓住,甲为挣脱逃跑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A )。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4.甲自己饮酒过量醉倒在路旁,乙从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甲身上的钱掏走,钱包内有现金850元。甲的行为构成(C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和盗窃罪 5.甲系某宾馆服务员,在上班期间,经常乘客人不在房间之机,窜入房内以旅客的名义偷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甲的行为构成( B )。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6.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王某的行为构成( B )。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C.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7.盗窃由单位已盖好印章的空白转帐支票,并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的,应定(A )。 A.盗窃罪 B.票据诈骗罪

刑法分论重点罪名知识点总结

危害国家安全罪 提示:本章犯罪均应剥夺政治权利(死刑,无期,危害国家) 可以附加没收财产 死刑七罪,无死刑五罪,(其中叛逃罪最高刑10年,其余四个最高刑15年) 危害国家安全罪: 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构成要件行为的提前性,错综性 犯罪行为阶段的混合性 具有勾结外国,境外背景的从严处罚 处罚比一般的严厉 构成要件:侵犯客体:国家安全(主权,领空,政权,制度) 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多数一般主体,少数特殊主体,无单位犯罪 主观方面:故意,绝大多数直接故意 102-113 ,12条文,12罪名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客观:勾结外国,危害主权领土完整安全 主体:我国公民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 特征:客观上实施了以上行为 本罪属行为犯 分裂国家:抗拒中央统一领导管辖,将我国领土割裂出去,破坏国家统一,制造民族分裂,将某一民族从统一的民族分裂出去。 武装叛乱罪:勾结外国,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行为。 武装暴乱罪:国内人员独立组织策划实施武装暴乱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主体:窃取党和国家重要权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境内外组织,机构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个人实施前六罪的行为 犯罪是特定的,帮助行为独立成罪 特征:客观方面,资助行为,仅限于提供经费场所物质,如果参加具体犯罪以共犯论处。 主体:境内外组织机构直接负责人或个人 主观方面:故意 叛逃罪 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密秘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 履行公务期间:从任职起到解职止的期间 叛逃境外:通过非法途径出境投奔境外组织机构 在境外叛逃:不同于滞留不归,行为人属合法出境在境外投奔境外组织机构。 间谍罪 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征: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任务, 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 国家机关人员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任务的,数罪并罚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非法提供

诊断学课程教学大纲

《诊断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诊断学 英文名称:diagnostics 课程类型: 专业课必修考试 总学时:64 学分:3.5 理论课学时:44 实验课学时:20 适用对象: 医学影像学(工程方向)专业本科学生 一、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诊断学》是医学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是运用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对疾病进行诊断的一门学科,是由基础医学向临床医学过渡的桥梁课程。诊断学的内容包括问诊及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诊断、器械诊断等,横跨多个学科,内容涉及面广,实践性强,课程十分强调临床技能训练和诊断思维及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为学习临床医学各学科、临床见习与实习奠定基础。因此诊断学可以说是打开临床医学大门的一把钥匙。 二、教学环节及教学方法和手段 诊断学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临床技能培训、课间见习、考试。其中课堂讲授是通过教师对指定教材的大部分章节的讲解,结合结合CAI 课件、VCD、录像、录音、投影、模型等教学手段,使学生掌握诊断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检查方法和思维程序;临床技能培训在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进行,临床技能训练中心采用了现代化、功能强大的电子模拟人教学设备,从心肺听诊,到腹部触诊等各种教学功能,训练学生的临床技能。各种穿刺模拟人,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课间见习是在病房进行,学生下科后,深入病房,进行床旁训练,在病房中了解病史采集方法,通过具体的病例让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将学到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建立正确的逻辑思维。了解各种异常体征及正规的检查手法。在反复医疗实践中,逐步学会临床思维方法、检查方法和检查技术,逐步提高对疾病的诊断水平,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的目的;考试是检验《诊断学》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分理论考试与形成性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是对学期末医学生学习本学科的结业考试。形成性考试采用实验课出勤考核及实际操作的完成情况考核,是检验学生的实际动手查体的能力,是对学生动手能力的检验与考核。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篇问诊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 总学时:54 理论学时:54 实验学时:0 考试性质:考试课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 1、课程的性质、地位 《法学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一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主要部门法律及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2、教学目标 《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的知识的基础。 为此,要求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比较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目前,全体教师都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能自己动手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开展了课堂小组讨论,以法律案例为载体进行启发式教学,通过师生互动和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从法学的基本原理入手,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探讨,进而了解并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加强学生法制观念。丰富的教学手段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办法 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方法为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相结合。其中,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占50% 。考试题型主要为名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分论试题及答案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卷4) 2014—2015年第 1学期 课程刑法分论专业经济、行政法学院年级 2013 级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 总 分 核分 人 题 满 分 20 20 20 20 20 得 分 本试卷共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80 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得 分 评卷人 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 1.甲以强奸为目的劫持乙至家中地洞中,对其多次强奸,后因无钱支付儿子学费将乙出卖。甲某的行为构成( C ) A.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三罪,要并罚 C.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拐卖妇女罪,其中非法拘禁罪与强奸罪系牵连犯,从一重定处定强奸罪,对甲以强奸罪与拐卖妇女罪并罚 D.非法拘禁罪与拐卖妇女罪的情节加重犯(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应并罚。 2、甲某先后拐卖妇女10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2名被拐卖的妇女,强迫2名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甲某的行为构成( A )

A.拐卖妇女罪(情节加重犯) B.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定处原则定强奸罪 C.按牵连犯从一重处原则定强迫卖淫罪 D.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三罪并罚 3、按刑法理论通说,以下构成侮辱罪( D ) A为取乐用刀片将女性的裤子划破 B甲男在公共场所强行与年轻美丽妇女接吻 C同性恋乙女强行猥亵女同事 D甲男为泄愤当众将乙女衣服脱光 4 以下应数罪并罚( B )。 A勒索财物后又杀死被绑架人的 B醉酒驾车撞死一人在逃跑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撞死撞伤多人的 C因车速过快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怕承担药费等责任将被害人扔到河中致死被害人的 D用暴力非法拘禁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的 5.以下不属于刑讯逼供罪的对象有( D )。 A、犯罪嫌疑人 B、刑事被告人 C、因受贿被逮捕的人 D、被双规的大贪官 6.铁路附近的农民李某为走近道,将牛赶过铁路时正遇一火车驶来,牛受惊李某怎么赶也不动,致火车发生脱轨事故,有二节车箱翻车,直接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李某构成( A )。 A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交通肇事罪 C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D过失毁坏交通设施罪 7.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D )? A.为自己或亲人使用为目的寻找人体器官出售者的,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C.某医生为甲作手术时,偷摘甲一个肾脏出售给需要肾移植的病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23岁的甲为救母急需钱,听说乙有门路寻找到买家,要求乙给三万元就可出售自己一个肾脏,乙联系了医生和买家,作了移植手术后,乙获利5万元,因系甲主动自愿要求出售器官,乙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8 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本质区别是( C )。 A.犯罪主体不同 B.客观行为特征不同 C.主观是否有发生正常性行为的故意不同 D.犯罪对象不同 9、李某上亍时发现与父母走失的儿童(五岁)在独自哭泣,李某将该儿童带到自己家,问了幼儿家电话号码后,打电话给其父母,称其子自己检到了,但想让自己送其子回家需给自己一万元,否则自己不会交出其子。幼儿父母要其减少钱,李某不愿,对方报警后抓获李某。李某构成( B ) A绑架罪 B敲诈勒索罪 C无罪 D拐骗儿童罪 10.以下构成强奸罪的是:( B ) A、15岁的男中学生与13岁的女同学谈恋爱发生了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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