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业主答辩状

物业业主答辩状
物业业主答辩状

物业业主答辩状

现在小区的管理都是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这其中难免会遇到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那么大家知道物业业主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吗?以下是一份物业业主答辩状范文,请参考!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1】

答辩人:。

住址:广西贺州。

被答辩人(一审原告):广西贺州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贺州市。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答辩人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西贺州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答辩人认为,由于原告违约在先,违背诚实守信原则;原告收取业主的违约金也就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而且应该依据其不完全履行合同,而不能足额收取服务费。

因此,原告没有理由收取足额服务费和排污管清理人工费,没有理由收取业主的违约金。

否则显失公平。

答辩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特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的物业服务未完全履行

原告违反根据《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又叫适当履行原则)与协作履行原则。

所谓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不但应当履行合同的各项主给付义务,而且还必须履行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只要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就构成债务不履行行为从而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应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还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该条文规定: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

也要履行合同未做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履行的协助、告知、保密、防止损失扩大等义务。

依据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条:①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

养护和管理;②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管理;③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得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④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⑤车辆停放管理;⑥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和管理;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⑧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被答辩人连基本的封闭管理、门卫管理、来往人员监管、消防设施配备、街道路灯安装、安全防范管理都没有,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明显属于只收费,少服务;街道四通八达,物业设施欠缺,服务不到位;没有建设出入管理的大门,没有门卫与门卫设施,也没有保安执勤室,对外来人员以及不明身份的人员,包括精神疾病患者,乞丐等人员都可以在业务服务范围区内随便出入,给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这从至今没有设立四周门口,就是明证。

也是明显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据。

何来的公共秩序维护?何来的安全防范管理?

被答辩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不完全履行。

因此,被答辩人违约在先,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至少属于不完

全履行。

二、被答辩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没有履行合同第二条第三项: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得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门前街道雨天严重大面积积水,无人疏通下水排污通道;交房后,A6#25栋门前,民工走后,垃圾废墟一片,民工生活物品满地丢着废弃物,在排污管道没有做好安装之下,未完工的排污管部分成为老鼠窝,塞满排污管,多次向物业服务公司人员反映,缺听之任之,破烂衣服、烂棉被堵塞排污管。

此外,A6#20栋、21栋后面外墙公用天面排水管破损,多次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维修疏通,却一直得不到解决,造成整栋楼外观变黯淡,这些都是原告尽到合同义务相关场地得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

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同时,业主放在门口外的垃圾和道路的垃圾,没有人进行清理。

既然,街道成为人员随意来往的街道,为何没有清洁清理呢?到处随便大小便、乱丢垃圾,原告明显没有尽到合同义务相关场地得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的工作。

三、原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原告没有履行合同二、⑥: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

助和管理,造成A6#25栋业主摩托车被盗、拖拉机油箱内的柴油被盗等,原告至今也没有安全防范的保卫工作,明显违反合同,属于不完全履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原告是有过错的。

被答辩人在A6#21栋电表、电线被烧毁,无人服务解决下,自己与电力公司联系,造成业主停电几天,自掏腰包请人维修。

原告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没有注意安全防范等事项,却把维修好之后,作为其工作,是自欺欺人也欺骗业主。

被答辩人把不属于自己去从事的工作,骗取业主签字,作为其履行工作的事实证据,其证据不可完全采信。

四、原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原告在没有规划修建公厕,也没有在规划图纸上有公厕的,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私自建造公厕,人员随意出入,安全受到影响,环境受到污染;经商人员到阴暗角落随意大小便最后在抗议下才封锁。

这是被答辩人随意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随意建造其他用途。

给业主造成的损害。

五、原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停水停电属于水力电业公司的权限,被答辩人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一不能采取停电停水催缴物业服务费用的,否则属于违法。

被答辩人把业主的水费缴费卡,未经业主同意扣留,采取全部业主的连带承担水费的责任形式,滥用了属于其他部门而非物业服务的职责。

致使有个别业主欠水费,原告却把全部业主停水,牵连其他业主,明显侵犯业主的利益。

合同第二十五条:业主每户一次性缴存1000元专项维修资金。

可是,被答辩人在业主全体抗议,不要原告给予的物业服务之后,却没有退回业主的专项资金?

六、原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收费管理服务办法》以及合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收费管理服务办法》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

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八条:每年2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被答辩人把服务当作官员的行政管理?对收支情况,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规定去履行,没有公布收支情况,业主无法监督其工作。

原告收支是否合理,收费项目没有透明公开。

几年来,至今没有向业主公布任何收支。

六、被答辩人同意业主拖欠费用

合同第七条:业主应于交房之日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按每季度缴纳,应在应缴费月份15日前履行缴纳义务。

合同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报告有关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被答辩人知道自己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知道业主反对原告不履行合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也就心虚,同意业主拖欠,还可以想通过诉讼得到更多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息,变相采取放高利贷的做法,一举多得。

可是,到季度没有缴纳的时候,没有履行催促缴纳的工作,一直没有催促,是默认和同意业主拖欠,如今变成所谓的违约金大于费用,是原告居心叵测所造成。

对乙方没有采取规劝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缴纳,原告本身也违反合同约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及诉讼理由前后矛盾、违背事实,违反法律规定。

原告违约在先,收取业主的违约金事实不充分,违背公平正义;且原告不完全履行合同,收取足额收取服务费和排污管清理人工费,显失公平。

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以

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答辩人:

二〇XX年八月六日

物业纠纷答辩状【2】

答辩状

(2009)四民初字第460号

答辩人:崔

被答辩人:青岛物业管理中心

答辩人就本案答辩如下:

一、本案是物业合同纠纷不是物业费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发

[2008]11号)108、(15)规定本案案由应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中并没有物业费纠纷这样的案由。

二、被告所在小区业主大会没有授权青岛市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原告签订本案的物业合同,所以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首先,本案物业合同签订于2006年,所以应该适应2003年9月1日起生效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而不能适应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国务院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

其次,业主委员会超出职责和权限签订本案合同。

被告所在小区业主大会没有作出在2007年到2009年度聘用原告的决定。

根据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青岛市嘉禾路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没有做出聘用原告的决定的情况下,和原告签订本案物业合同,业主委员会的这一决定超出了其法定职责和权限,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三、本小区业主大会没有决定续聘原告为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原告向被告索要物业费缺乏法律支持。

原告在本小区的物业合同06年已经到期,本案的物业合同为续聘合同。

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解聘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四、原告计算物业费的标准没有法律依据。

被告所在小区业主大会没有同意原告提出的物业费标准。

2007年,本小区业主大会就原告提出的物业费标准作出了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没有同意原告提出的物业费标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必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被告作为业主必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五、本案应该追加青岛市小区业主委员会为本案第三人。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合同、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续聘物业公司。

本案是物业合同纠纷,业主委员会参加本案审理,对于案件法律关系和事实的查清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案的审理结果直接和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应当追加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为本案第三人。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主张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其诉讼请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应当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二〇XX年

物业费欠费应诉答辩状【3】

答辩人姓名:xxx;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34************2857

现住地址:安徽芜湖奇瑞BOBO城-栋-单元-室,BOBO城业主;

就芜湖x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xx物业)诉答辩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同时请

1. 请xx物业出具被告方被诉讼时段未交付物业费的有效证据(必须提供);

有何种证据证明,被告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缴纳物业管理费;

2. 就xx物业起诉被告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未缴纳费用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原告方已经超出民事诉讼时效规定,被告已经丧失了起诉权;

民事诉讼规定诉讼时效已过的,法院应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 关于xx物业占用业主公共区域,随意画停车位违规收费问题,请xx物业就此给予合理的解释并向法庭和提交公安机关审批的许可文件;

4. xx物业对被告方民事诉讼状中提到的关于未及时缴费所发生的违约金4855元,请xx物业向法庭和被告方出具有效的法律规定,协议所需依据的法律条款;

5. xx物业在服务期间,未能履行物业职责,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协议条款执行,兑现承诺,具体可查阅《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严重违反了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中第六条第二款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之规定;具体未服务现象也可参阅其他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据;

6. xx物业在收取的停车费70%未兑现给业主,严重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存在着公款给挪用或者私吞的可能性;(请xx物业出示收取的停车费收支使用情况);

7. 首批业主委员会成立为xx物业私自操纵,广大业主并不知晓,且业主人员会成员中有成员担任着物业的重要岗位职务,成员无人知晓,未层给业主做过任何事情,严重不符合规定;

8. 卫生不能及时打扫,楼道多日不能清洁一次,手扶把手灰尘严重,改证据未有直观证据,如果法庭需要,本人可提供50人以上的实名签字证明;夏天垃圾桶多数损坏,漏污水,并无人处理,清洁车在清洁时刻意讲污水倒在地上;本人居住一楼,气味非常难闻,多次反馈具不改善;

9. 房屋问题,后阳台墙面变形,自拿房之日就要求整改,物业故意推脱,至今未整改,内墙面多处空鼓,未给解决,顾自行解决花费360元,卫生间根据要求是有防水功能,渗水现象严重,导致家中家具、地板损坏;

10.地下车库照明长期损坏,反映多次无人维修,顾自行花钱购买灯泡安装(10元)

地下室墙角开裂,存在房屋安全隐患,未进行维修,楼层下车库应为业主所有,物业私自占有并高价出售给相关人员,大部分路灯不亮,甚至有的被摘除,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9、关于xx物业出事的催费单举证照片,所有照片均为假证具,我家报箱可以现场查看,与照片不同,另照片上催费单张贴位置都相同,环境相同,作假明显,存在做假证,藐视法庭事实存在,恳请法庭追究其责任;

10、小区建立大门护栏为管理小区可以理解,为何作为业主也不能正常进入,车辆必须办理出入卡,我自己的家,给别人强制安排了一个守门的,反而不给我回家,何等道理!!!

11、物业合同中第三条第2款,明确规定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从以上陈述中均可体现作为祥瑞物业确实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现象;

12、现xx物业已经讲物业管理转交给xx物业,就是说他们现在和我们业主是没有关系的,一个没有关系的物业何等有起诉我们业主的权利???

13、小区安全问题,多家业主被偷盗(证据可从公安部门调取报案记录)而作为小区内应配置的摄像机大部分损坏,给案件侦破造成阻力,导致案件侦破困难;

14、小区消防通道长年关闭,锁已经锈蚀,一旦出现火情,消防无法进入,给小区安全管理造成危害,同时长年中从未开展过关于防火防盗活动和相关事宜;

15、小区商业街区域占道严重,走廊无一能通行,多次反馈过从不

整改

最后陈述: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我们希望我们的付出能得到对应的回报,或者差不多的回报,而不是一点都没有的回报,从以上陈述中,可以看出物业不作为事实存在,违约在先,希望法庭站在保护弱者的立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依法追究原告做假证具的责任,同时对被告人给予赔偿

1.被告在诉讼期间的误工费200元/天

2.交通费50元/次

3.前期购买灯泡6次24元

4.门禁费用100元

5.初拿房屋修墙费用360元

6.精神损失5000元(从未上过法庭,自从收到传票,深夜无法入睡,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

名誉损失2000元

欠物业费答辩状

欠物业费答辩状 欠物业费答辩状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等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及事实答辩如下: 一、天地人和物业公司未履行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拒交物业费合理合法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在物业纠纷中,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存在严重瑕疵,业主依合同法的规定,完全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抗辩。 被告是盛业家园小区的业主,与开发商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天地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约定由天地人和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负责小区内所有绿化的维护和管理等也是事实,按理业主确实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但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使物业管理十分混乱,小区内私搭乱建、公共绿地被损毁、侵占、小区环境卫生恶劣、排水不畅、污水横流,电梯不进行正常的维修使电梯带病运行、时常出故障,最长一次停运达时间一个多月时间、严重危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治安案件频发......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大部分业主由于物业公司的严重合同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大部分业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交物业费,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是逼于无奈!合理合法。 被告认为:被告因为原告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由于原告严重违约,原告已经于年月日被全体业主逐出盛业家园。 被告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点: 一是被告与天地人和公司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是否有效,也即被告是否受天地人和公司合同的约束; 二是天地人和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是否严重违约,进而业主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三、约定的合同期限期满后,业主是否继续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束? 第一个焦点: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天地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于20xx年签订的《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20xx年玉林市住建委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答复意见》:"......而当前盛业家园就是因为规划核实验收没有通过,所以......"证实,盛业家园至今没有竣工经验收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而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但把

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

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 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XXXX。 被答辩人: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任董事长。 答辩人因与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答辩人一直未收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因为涉案房屋的质量问题迟迟未交房,而且答辩人也未收到开发商的书面交房通知书。 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手续"。 因此,本案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答辩人也没看过该协议,双方之间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形成物业管理

服务关系。 原告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的约定催要物业费是没有事实依据。 二、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计算没有依据。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竞标,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交招投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答辩人有理由怀疑其物业服务项目的程序违法;其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实施物业管理,而原告没有任何表明其资质等级的证书,答辩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资格管理物业;最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及亮证制度。 原告在催收物业管理费前,应当向答辩人出示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 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费许可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律规定收费。 因此,原告提交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主张没有计算依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已过诉讼时效。 首先,原告在宣传栏上张贴催费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业费的义务,而答辩人从未入住过XXX小区,没有看到过催费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如电话通知、EMS通知答辩人支付物业费。 对于原告催收的行为答辩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XXX年XX月XX

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

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1】 答辩人:***,男,**岁,住所地为长沙市雨花区***小区*区*栋***房。 答辩人就长沙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 1、原告开展管理经营活动时,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收益。 根据原告被告双方于20xx年9月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第一条第1点约定"甲方......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收益。 事件一:被告于20xx年7月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进场前到物业公司处办理了有关手续,交纳了装修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补偿费、装修垃圾清运费。 被告于20xx年8月上旬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在香樟路一不锈钢制作站制作了不锈钢防护窗,上午九点左右被告和安装人员运护窗进入小区时被保安堵住不准进入小区,同时被堵住的还有B区一位业主,保安不能告知理由,只说在外面做的不能进入安装。 10点左右,我和B区那位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当时是*

经理接待的,答复是要求我们每户交纳60元管理费才能进入,我们要求提供交费的依据,原告不能提供,并说如果是在洞井路边(A区6栋东头洞井路对面位置)那家制作店做的就不要收取,被告和另一位业主都不同意,B区那位业主打电话请来了政法频道的记者,要求物业公司就此事给出理由,物业公司不能给出合理的说法,但坚持让保安不让被告的护窗进入。 11时左右,正在僵持时,洞井路边那家不锈钢店的老板出现在物业公司,说只有在他那做的就不用交管理费,不在他那做的肯定装不了,当时另一位业主的老母亲在场,听到这时情绪非常激动,突然倒在地上。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保安才默许被告和那位业主的护窗进行安装。 原告的这种行为耽误了被告的时间,给被告造了一定的经济和精神损害。 事件二:20xx年10月,被告到物业公司办理安装固定电话和开通有线电视业务(这两项业务当时由物业公司代办)。 被告知只能安装铁通电话,安装费是300元送话机一部。 而当时铁通公司对居民安装电话实行免费(即预存100至300元话费就可安电话并送话机一部),被告当时就跟物业公司提出安装费是不是作为预存话费,得到否定回答。 然后被告到铁通公司香樟路营业厅咨询,要求在营业厅办理安装电话业务,营业员得知被告是住在***小区时,说只能在物业公司办理,

物业纠纷应诉答辩状

物业纠纷应诉答辩状 物业纠纷应诉答辩状【1】 答辩人:***,男,**岁,住所地为长沙市雨花区***小区*区*栋***房。 答辩人就长沙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 1、原告开展管理经营活动时,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收益。 根据原告被告双方于20xx年9月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第一条第1点约定"甲方......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收益。 事件一:被告于20xx年7月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进场前到物业公司处办理了有关手续,交纳了装修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补偿费、装修垃圾清运费。 被告于20xx年8月上旬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在香樟路一不锈钢制作站制作了不锈钢防护窗,上午九点左右被告和安装人员运护窗进入小区时被保安堵住不准进入小区,同时被堵住的还有B区一位业主,保安不能告知理由,只说在外面做的不能进入安装。 10点左右,我和B区那位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当时是*

经理接待的,答复是要求我们每户交纳60元管理费才能进入,我们要求提供交费的依据,原告不能提供,并说如果是在洞井路边(A区6栋东头洞井路对面位置)那家制作店做的就不要收取,被告和另一位业主都不同意,B区那位业主打电话请来了政法频道的记者,要求物业公司就此事给出理由,物业公司不能给出合理的说法,但坚持让保安不让被告的护窗进入。 11时左右,正在僵持时,洞井路边那家不锈钢店的老板出现在物业公司,说只有在他那做的就不用交管理费,不在他那做的肯定装不了,当时另一位业主的老母亲在场,听到这时情绪非常激动,突然倒在地上。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保安才默许被告和那位业主的护窗进行安装。 原告的这种行为耽误了被告的时间,给被告造了一定的经济和精神损害。 事件二:20xx年10月,被告到物业公司办理安装固定电话和开通有线电视业务(这两项业务当时由物业公司代办)。 被告知只能安装铁通电话,安装费是300元送话机一部。 而当时铁通公司对居民安装电话实行免费(即预存100至300元话费就可安电话并送话机一部),被告当时就跟物业公司提出安装费是不是作为预存话费,得到否定回答。 然后被告到铁通公司香樟路营业厅咨询,要求在营业厅办理安装电话业务,营业员得知被告是住在***小区时,说只能在物业公司办理,

物业费答辩状范本

物业费答辩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有风险提示)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就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 1、不履行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义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

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沈阳__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处罚等措施。因此,原告负有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的义务。Array根据规划审批,答辩人所居住的______大楼一至四层是商业用房,五楼至顶层为住宅用房。答辩人居住在29层,但楼上却被租赁给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业经营、模特训练等。模特公司的装修改变了房屋的建筑主体构造,使整个建筑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更加严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经营行为、走“猫步”的噪音对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原告应当制止模特公司的违法行为。但是,在答辩人多次要求原告采取妥善措施解决以上问题的情形下,原告敷衍塞责,拒绝履行自己应当负担的义务。自______年至今,模特公司已经在答辩人的楼上经营了______年。 2、不履行安全保卫义务。 沈阳__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九条第六款约定:“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实行保安制度,每天巡查15次,固定设岗两个,保安设备、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但是,原告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运转监控设备,给居民居住安全造成了隐患。 3、不履行维护公用设施的义务。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官司的超完美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呼和浩特新城区名都枫景小区 电话: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起诉状所述“被告拒不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因为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以及未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已造成违约。 一、《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内写明原告枫华物业公司为物业服务甲级标准,根据《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甲级)》所规定引述: 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50%以上业户用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90%,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覆盖率大于20%,并对薄弱环节持续改进。 然而原告从提供服务至今从未进行过一次调查和沟通,很多问题得不到处理,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激化,对于小区不按时交物业费的业主也未从进行入户或电话调查是什么原因不交物业费以及如何解决业主问题让业主去主动缴纳物业费,原告没有从服务的角度去解决问题,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后,只是电话催费、门上贴条、发律师函最后法院讼诉。

2、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原告从未开展任何社区文化活动,小区内唯一一个老年活动室也是一位业主开设的老年活动室。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原告从第一批业主入驻至今从未对财务收支进行公布。 3、停水、停电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每年停水电在七八次左右,但只有两次提前公告。 4、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其中12小时立岗)。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小区东门保安亭24小时无人值班已变成放置杂物的仓库【证据照片】,只有距岗亭二十多米的停车场收费亭内有一名保安,摄像头夜间基本无法使用,人和汽车车牌都无法看清还经常不开机,导致每年都有多户业主家被盗,此事还有呼市晨报的报道【证据照片】,其中一位业主一年中被盗三次。很多业主汽车被划被刮蹭.名都小区是一个封闭式小区但小区各处都可以看到业主的车停放,物业没有做到应尽的职责【证据照片】。 4、保洁服务 水池、沟、渠、沙井每天清理一次,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完成,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 原告对下雪后积雪的清理非常差,至今小区还到处是积雪和冰。【证据照片】,施工后的场地长时间没有清理【证据照片】 二、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第二章第六条 业主依法享有一下物业共用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共同使用的空地、包括电梯、停车场、公告栏等,

物业费答辩状

物业费答辩状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就沈阳市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 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沈阳市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 1、不履行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义务。 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 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 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沈阳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年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 教育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处罚等措

施。因此,原告负有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的义务。 根据规划审批,答辩人所居住的____大楼一至四层是商业用房,五楼至顶层为住宅用房。答辩人居住在29层,但楼上却被租赁给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业经营、模特训练等。模特公司的装修改变了房屋的建筑主体构造,使整个建筑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更加严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经营行为、走“猫步”的噪音对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原告应当制止模特公司的违法行为。但是,在答辩人多次要求原告采取妥善措施解决以上问题的 情形下,原告敷衍塞责,拒绝履行自己应当负担的义务。自____年至今,模特公司已经在答辩人的楼上经营了____年。 2、不履行安全保卫义务。 沈阳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年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九条第六款约定:“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实行保安制度,每天巡查15次,固定设岗两个,保安设备、监控设备24小时运行。”但是,原告从没有 按照合同约定运转监控设备,给居民居住安全造成了隐患。 3、不履行维护公用设施的义务。 沈阳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年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六条、第七条明确约定了原告负有维护 公共设施的义务。但是,原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义务。防盗门出现故障后,原告不维修。过去居民都是刷卡进门,读卡 器、防盗门出现故障后,原告不修复,致使防盗门形同虚设。答 辩人所在29层的电梯间门锁被原告员工撬掉后,原告没有维修

2019-不交物业费答辩状-实用word文档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不交物业费答辩状 不交物业费答辩状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等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及事实答辩如下: 一、天地人和物业公司未履行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拒交物业费合理合法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在物业纠纷中,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存在严重瑕疵,业主依合同法的规定,完全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抗辩。 被告是盛业家园小区的业主,与开发商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天地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约定由天地人和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负责小区内所有绿化的维护和管理等也是事实,按理业主确实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但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使物业管理十分混乱,小区内私搭乱建、公共绿地被损毁、侵占、小区环境卫生恶劣、排水不畅、污水横流,电梯不进行正常的维修使电梯带病运行、时常出故障,最长一次停运达时间一个多月时间、严重危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治安案件频发......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大部分业主由于物业公司的严重合同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大部分业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交物业费,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是逼于无奈!合理合法。

被告认为:被告因为原告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由于原告严重违约,原告已经于年月日被全体业主逐出盛业家园。 被告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点: 一是被告与天地人和公司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是否有效,也即被 告是否受天地人和公司合同的约束; 二是天地人和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是否严重违约,进 而业主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三、约定的合同期限期满后,业主是否继续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的约束? 第一个焦点: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天地人和物业管理 公司于201X年签订的《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20xx年玉林市住建委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答复意见》:“......而当前盛 业家园就是因为规划核实验收没有通过,所以......”证实,盛业家园至今没有竣工经验收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而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但把没有末经验收的 楼盘交付给业主的行为违法,而且把物业管理权交给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原告 管理,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二个焦点:由于原告的物业管理权利来自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的授权,但是《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被告 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然无效。 同时,由于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聘玉林市天地人和物业管理 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于没有到住房建委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也应该认定《盛业家 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原告与盛业家园所有业主签订的

民事答辩状(物业管理合同纠纷)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 电话: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而本人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其次,本人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

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X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本人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本人明确表明,只要解决上述问题,本人立刻缴费。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起码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明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此外,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本人告至法院,本人及家人极不不赞成物管的这种做法,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3、对于XX物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本人提出疑义。理由如下:一,每次,本人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的情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汽车出不来,我也没办法啊,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有时“幸运”,碰见素质高的值班保安,责任心强,但也只能到楼下叫喊“谁家的车”种种,并不能快速解决问题。随后,本人也向保安建议,要在门口进行出入车辆登记,起码记录车牌号以及车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 地址: 电话: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 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 而本人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 其次,本人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 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 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X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 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 本人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本人明确表明,只要解决上述问题,本人立刻缴费。 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起码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明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此外,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本人告至法院,本人及家人极不不赞成物管的这种做法,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3、对于XX物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本人提出疑义。 理由如下:一,每次,本人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的情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汽车出不来,我也没办法啊,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有时"幸运",碰见素质高的值班保安,责任心强,但也只能到楼下叫喊"谁家的车"种种,并不能快速解决问

物业费答辩状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物业费答辩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就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 1、不履行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义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沈阳__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处罚等措施。因此,原告负有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的义务。 根据规划审批,答辩人所居住的______大楼一至四层是商业用房,五楼至顶层为住宅用房。答辩人居住在29层,但楼上却被租赁给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业经营、模特训练等。模特公司的装修改变了房屋的建筑主体构造,使整个建筑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更加严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经营行为、走“猫步”的噪音对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原告应当制止模特公司的违法行为。但是,在答辩

拒交物业费答辩状

拒交物业费答辩状 拒交物业费答辩状一 答辩人姓名:xxx;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34************2857 现住地址:安徽芜湖奇瑞BOBO城-栋-单元-室,BOBO城业主; 就芜湖x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xx物业)诉答辩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同时请 1. 请xx物业出具被告方被诉讼时段未交付物业费的有效证据(必须提供); 有何种证据证明,被告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缴纳物业管理费; 2. 就xx物业起诉被告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未缴纳费用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原告方已经超出民事诉讼时效规定,被告已经丧失了起诉权; 民事诉讼规定诉讼时效已过的,法院应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 关于xx物业占用业主公共区域,随意画停车位违规收费问题,请xx物业就此给予合理的解释并向法庭和提交公安机关审批的许可文件; 4. xx物业对被告方民事诉讼状中提到的关于未及时缴费所发生的违约金4855元,请xx物业向法庭和被告方出具有效的法律规定,协议所需依据的法律条款; 5. xx物业在服务期间,未能履行物业职责,未能按照物业服务

协议条款执行,兑现承诺,具体可查阅《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严重违反了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中第六条第二款"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之规定;具体未服务现象也可参阅其他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据; 6. xx物业在收取的停车费70%未兑现给业主,严重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存在着公款给挪用或者私吞的可能性;(请xx物业出示收取的停车费收支使用情况); 7. 首批业主委员会成立为xx物业私自操纵,广大业主并不知晓,且业主人员会成员中有成员担任着物业的重要岗位职务,成员无人知晓,未层给业主做过任何事情,严重不符合规定; 8. 卫生不能及时打扫,楼道多日不能清洁一次,手扶把手灰尘严重,改证据未有直观证据,如果法庭需要,本人可提供50人以上的实名签字证明;夏天垃圾桶多数损坏,漏污水,并无人处理,清洁车在清洁时刻意讲污水倒在地上;本人居住一楼,气味非常难闻,多次反馈具不改善; 9. 房屋问题,后阳台墙面变形,自拿房之日就要求整改,物业故意推脱,至今未整改,内墙面多处空鼓,未给解决,顾自行解决花费360元,卫生间根据要求是有防水功能,渗水现象严重,导致家中家具、地板损坏; 10.地下车库照明长期损坏,反映多次无人维修,顾自行花钱购买灯泡安装(10元) 地下室墙角开裂,存在房屋安全隐患,未进行维修,楼层下车库应为业主所有,物业私自占有并高价出售给相关人员,大部分路灯不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下文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希望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1】 答辩人: 地址: 电话: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 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 而本人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 其次,本人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

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 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X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 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 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 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 本人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本人明确表明,只要解决上述问题,本人立刻缴费。 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起码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明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此外,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本人告至法院,本人及家人极不不赞成物管的这种做法,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3、对于XX物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本人提出疑义。 理由如下:一,每次,本人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的情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汽车出不来,我也没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官司的超完美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 呼与浩特新城区名都枫景小区 电话: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起诉状所述“被告拒不按时缴纳物业费”就是因为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以及未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已造成违约。一、《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内写明原告枫华物业公司为物业服务甲级标准,根据《呼与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甲级)》所规定引述: 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50%以上业户用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90%,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覆盖率大于20%,并对薄弱环节持续改进。 然而原告从提供服务至今从未进行过一次调查与沟通,很多问题得不到处理,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激化,对于小区不按时交物业费的业主也未从进行入户或电话调查就是什么原因不交物业费以及如何解决业主问题让业主去主动缴纳物业费,原告没有从服务的角度去解决问题,出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后,只就是电话催费、门上贴条、发律师函最后法院讼诉。

2、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原告从未开展任何社区文化活动,小区内唯一一个老年活动室也就是一位业主开设的老年活动室。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原告从第一批业主入驻至今从未对财务收支进行公布。 3、停水、停电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每年停水电在七八次左右,但只有两次提前公告。 4、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其中12小时立岗)。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与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小区东门保安亭24小时无人值班已变成放置杂物的仓库【证据照片】,只有距岗亭二十多米的停车场收费亭内有一名保安,摄像头夜间基本无法使用,人与汽车车牌都无法瞧清还经常不开机,导致每年都有多户业主家被盗,此事还有呼市晨报的报道【证据照片】,其中一位业主一年中被盗三次。很多业主汽车被划被刮蹭、名都小区就是一个封闭式小区但小区各处都可以瞧到业主的车停放,物业没有做到应尽的职责【证据照片】。 4、保洁服务 水池、沟、渠、沙井每天清理一次,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完成,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 原告对下雪后积雪的清理非常差,至今小区还到处就是积雪与冰。【证据照片】,施工后的场地长时间没有清理【证据照片】 二、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第二章第六条 业主依法享有一下物业共用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共同使用的空地、包括电梯、停车场、公告栏等,

物业民事答辩状

物业民事答辩状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书状,称为第一审民事答辩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物业民事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物业民事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 地址: 电话: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 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 而本人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 其次,本人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

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 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X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 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

物业费答辩状范文

物业费答辩状范文 物业费答辩状范文一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等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及事实答辩如下: 一、天地人和物业公司未履行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拒交物业费合理合法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在物业纠纷中,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存在严重瑕疵,业主依合同法的规定,完全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抗辩。 被告是盛业家园小区的业主,与开发商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天地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约定由天地人和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负责小区内所有绿化的维护和管理等也是事实,按理业主确实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但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使物业管理十分混乱,小区内私搭乱建、公共绿地被损毁、侵占、小区环境卫生恶劣、排水不畅、污水横流,电梯不进行正常的维修使电梯带病运行、时常出故障,最长一次停运达时间一个多月时间、严重危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治安案件频发......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大部分业主由于物业公司的严重合同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大部分业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交物业费,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是逼于无奈!合理合法。 被告认为:被告因为原告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由于原告严重违约,原告已经于年月日被全体业主逐出盛业家园。 被告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点: 一是被告与天地人和公司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是否有效,也即被告是否受天地人和公司合同的约束; 二是天地人和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是否严重违约,进而业主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三、约定的合同期限期满后,业主是否继续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束? 第一个焦点: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天地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于20xx年签订的《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20xx年玉林市住建委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答复意见》:"......而当前盛业家园就是因为规划核实验收没有通过,所以......"证实,盛业家园至今没有竣工经验收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而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但把

2021最新物业费答辩状范本

2021最新物业费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风险提示: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答辩人就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请求。 风险提示: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不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违约在先。 原告主要存在以下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 1、不履行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义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

管理部门报告。”沈阳__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处罚等措施。因此,原告负有制止并报告不法行为的义务。 根据规划审批,答辩人所居住的______大楼一至四层是商业用房,五楼至顶层为住宅用房。答辩人居住在29层,但楼上却被租赁给了一家模特公司用于商业经营、模特训练等。模特公司的装修改变了房屋的建筑主体构造,使整个建筑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更加严重的是,模特公司的经营行为、走“猫步”的噪音对退休在家的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原告应当制止模特公司的违法行为。但是,在答辩人多次要求原告采取妥善措施解决以上问题的情形下,原告敷衍塞责,拒绝履行自己应当负担的义务。自______年至今,模特公司已经在答辩人的楼上经营了______年。 2、不履行安全保卫义务。 沈阳______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九条第六款约定:”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

物业纠纷答辩状

物业纠纷答辩状 物业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崔 被答辩人:青岛物业管理中心 答辩人就本案答辩如下: 一、本案是物业合同纠纷不是物业费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11号)108、(15)规定本案案由应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中并没有物业费纠纷这样的案由。 二、被告所在小区业主大会没有授权青岛市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原告签订本案的物业合同,所以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首先,本案物业合同签订于2006年,所以应该适应2003年9月1日起生效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而不能适应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国务院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 其次,业主委员会超出职责和权限签订本案合同。 被告所在小区业主大会没有作出在2007年到2009年度聘用原告的决定。 根据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青岛市嘉禾路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没有做出聘用原告的决定的情况下,和原告签订本案物业合同,业主委员会的这一决定超出了其

法定职责和权限,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三、本小区业主大会没有决定续聘原告为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原告向被告索要物业费缺乏法律支持。 原告在本小区的物业合同06年已经到期,本案的物业合同为续聘合同。 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解聘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四、原告计算物业费的标准没有法律依据。 被告所在小区业主大会没有同意原告提出的物业费标准。 2007年,本小区业主大会就原告提出的物业费标准作出了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没有同意原告提出的物业费标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必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被告作为业主必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五、本案应该追加青岛市小区业主委员会为本案第三人。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合同、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续聘物业公司。 本案是物业合同纠纷,业主委员会参加本案审理,对于案件法律关系和事实的查清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案的审理结果直接和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应当追加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为本案第三人。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主张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其诉讼请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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