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文本2006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文本2006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文本2006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

(报批修改稿)

文本

登记表

图件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

二○○六年九月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区划目的 (1)

第二条区划依据 (1)

第三条区划目标 (2)

第四条区划原则 (2)

第五条区划范围 (4)

第六条区划成果 (4)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5)

第七条地理概况及区位条件 (5)

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5)

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9)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12)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 (15)

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 (15)

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区 (16)

第十三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17)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利用区 (18)

第十五条旅游区 (19)

第十六条海水利用区 (19)

第十七条海洋能利用区 (19)

第十八条工程用海区 (19)

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 (20)

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 (21)

第二十一条保留区 (21)

第四章重点海域划分及主要功能概述 (22)

第二十二条重点海域划分 (22)

第二十三条大、小洋山及附近海域 (22)

第二十四条嵊泗列岛及附近海域 (22)

第二十五条马鞍列岛及附近海域 (23)

第五章实施措施 (24)

第二十六条区划编制与审批 (24)

第二十七条修编机制 (24)

第二十八条区划实施 (24)

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管理 (25)

第三十条海洋环境保护 (26)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 (26)

第三十二条宣传教育 (26)

第三十三条技术支持 (26)

第六章附则 (27)

第三十四条区划效力 (27)

第三十五条区划附件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为了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嵊泗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与保护、为海洋开发战略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以及海洋行业规划和各专项功能区划的编制等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县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的“八八战略”、市委的“六六决策”和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战略以及嵊泗县建设海洋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域区位条件、环境与资源状况等自然属性,结合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浙江省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中规定的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标准和分类体系,遵循《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稿),在原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2003年)的基础上,通过修编形成新的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将全县范围内所属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且具有特定主导功能或者有一定功能顺序的功能区。

该区划对加强海洋开发活动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有序发展,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实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效益,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县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区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修改稿)

《海洋功能区划图件绘制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2000年4月)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修订)

《关于加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2002年)

《浙江省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2004年)

《浙江省海洋经济强省规划纲要》

《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5年)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修改稿)

《嵊泗县城市总体规划》

《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

第三条区划目标

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提供指导;为协调海洋开发利用的各种关系、实现海域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为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涉海的其他各种专项规划奠定科学基础;为贯彻建设舟山“海洋经济强市”和嵊泗“海洋经济强县”战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施较为严格的海洋生态保护政策,控制海洋环境污染加重的趋势提供技术保障。通过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嵊泗海域海洋空间资源,协调各产业间用海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海域的潜在功能,确保“十一五”期间及今后重大涉海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

本次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时限到2010年,区划具体目标是:在区划时限内基本满足嵊泗县社会、经济发展的用海需求,促进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严格实施,逐步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到2010年实现海域开发利用完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基本控制住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促进嵊泗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区划原则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以2003年版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国家及浙江省对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

结合嵊泗县当前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实际进行修编。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修编为主,重在调整的原则。本次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立足和利用原有的海洋功能区划成果,注重和突出修编。以原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海域自然属性和海洋经济发展趋势,调整或删除不符合用海实际和发展规划的功能,增补已经明确的功能。

(二)自然属性为主,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坚持以自然属性为主,科学确定海域功能。同时,兼顾社会属性,考虑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长远与近期的关系,兼顾主导功能与一般功能;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实现各行业的协调发展。

(三)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开发活动不超过环境容量和资源承受能力,开发与保护并重,切实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开发利用,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备择性窄优先原则。在具有多种功能的区域,当出现某些功能相互不能兼容时,优先安排对海区资源和环境等条件备择性窄的项目,以最大限度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

(五)海陆联动,重点考虑海域功能的原则。注重考虑海陆联动发展的需要,贯穿海陆联动发展的思想,充分结合陆域功能的规划确定海域功能的同时,在区划成果中重点反映海域功能。

(六)可行性原则。海洋功能区划建立在对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特征作比较全面、客观分析的基础上,遵循海洋自然规律,研究自然和社会发展趋势,联系当地实际,从全局和长远考虑来安排功能区,以求得符合科学规律的结果,实现海洋功能区划的科学性。功能区划确定的功能区必须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七)前瞻性原则。体现科学预见基础上的前瞻意识,在客观展望未来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自然因素变化的基础上,为保持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延续性,为将来更高层次的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和社会发展需求留有余地,为未来海洋产业需求保留发展空间。

(八)保障国防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保证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优先用海要求。

第五条区划范围

本区划修编范围按照《浙江省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中的规定,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84号)要求,确定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范围为县辖的所有海域和海岛,总面积8824平方千米,其中海域面积为8765.05平方千米,陆域面积67.95平方千米,区划重点为近岸海域和与海洋开发密切相关的依托陆域。

鉴于嵊泗县除与上海市间的海域行政界线尚未完成勘界工作外,与其他相邻市、县(区)间的海域行政界线已勘界完毕。因此,确定本次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工作范围为县辖所有的海域和海岛,相邻市、县(区)间的海域行政界线已完成勘界的,按勘界后界线确定;尚未完成勘界工作的暂按原习惯线界定。具体修编范围为:北界经浙沪分界线经花鸟山北面即31°04′N、122°30′E之点向东延伸至领海外界;东界根据我国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中所列领海基点之一的海礁外推12海里作为东侧界线;西界位于滩浒山与嘉兴市的王盘山之间,与上海金山嘴相望;南界至浪岗山列岛至白节山一线,与岱山县为邻。本区划所定的边界线不作为海域勘界依据。

第六条区划成果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文本》;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登记表》;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图件》,其中总体区划图比例尺1:50万,局部区划图比例尺1:15万;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告》;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说明》。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七条地理概况及区位条件

嵊泗县是舟山群岛最北部的一个纯海岛县。地理位置介于30°24′~31°04′N、121°30′~123°25′E之间。位于长江和钱塘江入海的交汇处,居我国1.8万千米海岸线的中心点,是南北海运和江海联运的枢纽,国内外海运船只进出长江口的必经之地。同时,嵊泗又地处我国经济、科技、文化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顶端,面临当今世界最具生机的泛太平洋区域经济圈,背靠沪、杭、甬等大中型城市群,特别是与上海的浦东芦潮港海港新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不仅唇齿相依,而且已成为经济一体化的区域,是长江流域尤其是上海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是长江三角洲乃至华东地区对外交流的重要物流中转基地。嵊泗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的建港自然环境条件,深水港口资源丰富,是我国东部沿海建设大型深水港最为理想的区域之一,是建设东方大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配套深水港建设的最理想之地,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一)自然环境

1、地理特征明显

嵊泗列岛是天台山主脉向东北延伸入海而形成的,地质构造上处于华南褶皱系的次级构造单元新昌—定海—花鸟山断隆的东北部边缘。诸岛地质条件相似,岩层以花岗岩为主。列岛属低缓丘陵地区,全县低丘土层瘠薄且多露岩。

2、海域辽阔,岛屿、航道众多,海岸线漫长

嵊泗是陆域小市,海洋大市。全县区域总面积为8824平方千米,区域内绝大部分为海域,面积达8756.05平方千米,占区域总面积的99.2%。其中滩地(海岸线至零米水深线之间的区域)面积为18.27平方千米。

全县辖区内大潮平均高潮线以上面积大于或等于500平方米的海岛共有404个,占全市岛屿总数1390个的29.07%。其中面积大于10平方千米的海岛有1个,海岛

陆域面积为67.95平方千米。众多的岛屿,形成了漫长的海岸线,全县岛屿岸线总长度为471.35千米,其中岩质岸线长431.39千米,泥质岸线长0.13千米,人工岸线长29.66千米,砂砾岸线长10.17千米。众多岛屿的分布格局,造就了众多大小不等、海况各异的海区和水道。

3、四季分明的北亚热带南缘海洋性季风气候

嵊泗位于中纬度地带,境内气候受西北太平洋、欧亚大陆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海岛气候——北亚热带南缘海洋性季风气候。具有冬夏季风交替显著,年温适中,四季分明,温变和缓,年、日温差小,空气湿润,光、热、水基本同步,气候资源丰富的特点。但四季都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全年多大风,春季多海雾,夏秋多热带气旋(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加上降水分布不匀,干旱等灾害时有发生。

4、海洋水文特征明显

嵊泗海域表层多年平均水温在17℃~19℃之间,表层水温月平均最高、最低分别出现在8月和2月。泗礁以东海域,水温年变幅较小。而泗礁以西、以南海域水温年变幅较大。

嵊泗海域的盐度变化和分布决定于以长江、钱塘江等的陆地径流为主形成的沿岸低盐水和以台湾暖流为主的外海高盐水的盛衰强弱,总体上年平均值界于12.02~29.10之间。盐度的年变化受陆域径流控制,每年在7月和10月出现两个低值,尤以10月份为低。其平面分布为:冬季,水域基本为低盐水控制,外海高盐水仅在嵊山东侧呈舌状楔入;夏季,水平梯度较大,东南部明显高于西北部水域。

5、大陆泥沙来源丰富

嵊泗海域的泥沙主要来源于长江等河流输沙、大陆架再悬浮物质被涨潮流携带而来及海区沉积物的再悬浮。含沙量一般在0.02~0.5千克/立方米,其分布变化的基本特征:一是西部高、东部低;二是含沙量自北至南渐次增加;三是含沙量冬季高、夏季低;四是大潮含沙量一般高于小潮;五是岛屿四周近岸水域大于其周围海区。

6、海洋生物丰富多样

嵊泗海域浮游植物的总量明显高于其他海区,且秋季明显大于春季,为春季的94之多,高值区在东北部海区。浮游植物的组成以硅藻为主;浮游动物春季其分布呈北低南高的趋势,且明显大于秋季。浮游动物的组成以桡足类为主;嵊泗海域底栖生物种类较多,共有206种,以多毛类为主,甲壳类次之;潮间带生物丰富,共有325种,以藻类、软体动物、甲壳动物为主;嵊泗海域游泳生物丰富,种类繁多,水

深40米以内区域共有328种,以鱼类和甲壳类为主,春季出现的种类数多于夏秋季,冬季最少。

7、海洋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由于嵊泗海域位于长江、钱塘江的入海交汇处,通过江河入海的大陆污染源控制了嵊泗海域环境质量的状况。嵊泗近岸海域环境总体水质状况较差,海域污染程度有加重的趋势,全海域无一类海水水质区,主要超标因子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营养盐类。同时,嵊泗局部海域石油类及及部分重金属污染也较严重。其主要来源为海上航船和船舶含油污水的排放。

嵊泗海域表层沉积物质量良好,石油类、汞、镉、铅、砷、666、DDT、PCB等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目前,嵊泗近岸海域环境主要问题是水域普遍呈现富营养化且有日益加重的趋势,使嵊泗近岸海域赤潮发生的频率大增。

8、海洋自然灾害较多

嵊泗县自然灾害主要有热带气旋(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大风、暴雨、强冷空气、雾、干旱等气象灾害,以及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

(二)资源条件

1、港口、航道及锚地资源

嵊泗县具有丰富的深水岸线资源和优越的建港自然条件,全县拥有岛屿岸线总长471.35千米。其中水深在10m以上的深水岸线长29.0千米;水深在15米以上的深水岸线长13.5千米;水深20米以上的深水岸线为6.5千米。全县可开发利用的深水岸线主要分布在马迹山、大洋山、小洋山等6个岛上。

嵊泗列岛是沪、浙沿岸及长江流域各省通海之门户,又踞我国南北海运和江海联运主干线的交汇中心,且和东南亚诸国大港成等距离的扇形海运网,具备建设国际枢纽港的地理区位条件。全县各处的深水岸线均有深水航道与外海相连,水运交通十分便利,进出港域的口门众多,拥有不同水深的航道多条,有利于不同船型多方位自由通航。嵊泗海域星罗棋布的岛屿在形成许多航道的同时也形成了许多锚地,各航道和锚地间相互衔接,适宜各类船舶锚泊避风的锚地均有分布。现有锚地中适合20万吨级以上船舶锚泊的有绿华山南锚地、陈钱山北锚地等2个;适合10万~20万吨级船舶锚泊的有绿华山北锚地、陈钱山南锚地、马迹山2#锚地和马迹山3#锚地等4个;适合1万吨级以下船舶锚泊的有洋山港内锚地和金鸡山锚地等2个。除现在已经开辟的

锚地外,嵊泗海域还有不少适宜开辟为锚地的海域。

2、海洋渔业资源

嵊泗是全国海洋渔业资源最丰富的海区,也是海洋鱼类繁殖的集中产区,又是舟山渔场最大的生产基地之一,共有经济鱼类96种,虾蟹类34种,海藻类118种,还有软体动物及贝类,近几年年产海水产品在20万吨左右,其中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鲳鱼等经济价值较高。嵊泗海域渔场中的嵊山渔场被誉为“天然的海上鱼库”。由于前些年捕捞过度和海洋环境污染等的影响,嵊泗海域渔场的渔业资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资源衰退严重,一些传统的作业渔场经济鱼类渔汛已经消失,一些个体小、世代短、营养层次低的小型鱼虾资源的比例不断提高。另外,嵊泗海域是进行浅海养殖的理想场所,已成为浙江省主要贻贝养殖区,绿华养殖区已成为舟山市主要的深水网箱养殖区之一。丰富的渔业资源为嵊泗县水产品加工业提供了充足的资源。

3、海洋旅游资源

嵊泗列岛集海岛风光和渔乡风情于一体,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列岛型风景名胜区,岛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具有海瀚、礁美、滩佳、石奇、洞涵、岸险等特点,列岛海域辽阔,岛礁星罗棋布,岬角礁岩众多,金色沙滩连绵,碧海蓝水,青秀山色,林木茂密,自然风光独特。岛内人文景观众多,渔乡风情浓郁,加上宜人的海岛气候,为大力发展观光、避暑、度假、休养和海上运动等多方位、立体型旅游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全列岛风景名胜区可划分为泗礁(包括周边岛屿)、花鸟-绿华、枸杞-嵊山、洋山(大洋山、小洋山)四大景区。

4、岛礁和海洋滩涂资源

嵊泗境内岛屿耸立,礁岩棋布。平均大潮高潮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404个,其中无人居住的岛屿有381个(根据2005年舟山统计年鉴)。其中分布在中部泗礁片的有180个,分布在东部嵊山片的有133个,分布在嵊泗西部大洋片的有91个。目前岛礁资源以其独特的优势被人们开发利用。

据调查,全县有潮间带滩涂约18.11平方千米,占全县陆域总面积的26.65%,多分布在岬角海湾内,呈半月型或条带状,单片面积均较小。潮间带滩涂资源可通过人工筑堤挡潮促淤或自然淤涨就可以成为陆地,是海岛潜在的宝贵土地资源。

5、海水资源

嵊泗四面环海,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海水资源,建设海水淡化工程,可在

一定程度上补充海岛淡水资源不足,缓解淡水紧缺的问题。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是目前嵊泗海水资源利用的主要方向。

6、海洋能资源

嵊泗的海洋能资源主要有风能、潮汐能、波浪能和潮流能。嵊泗属风能资源极丰富区,其中风能密度泗礁为0.327千瓦/平方米,嵊山为0.327千瓦/平方米。年有效风时频率分别是88%和90%,年均有效风能泗礁为2522.3千瓦·小时/平方米,嵊山达3379.4千瓦·小时/平方米。

嵊泗海域潮汐能资源丰富,分布区域广。据调查,全县可供选择建设潮汐电站的坝址有14处,可开发装机容量为0.95万千瓦,年可发电量达0.19亿度。但因平均潮差大多为2米左右,能量密度不高,所以潮汐能因开发利用程度不同不高,尚未列入开发之列。

嵊泗海域是我国沿海波浪较大的区域之一,蕴藏着丰富的波浪能资源。根据有关资料,嵊山区段波浪能理论功率45.61万千瓦,占全省理论功率210.05万千瓦的21.7%;年平均能流密度2.76千瓦/平方米。由于波浪随风的变化而变化,波浪能流密度亦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嵊泗海域潮流能资源相对贫乏。据调查统计,嵊泗海区潮流能理论功率为28.66万千瓦,仅占全市潮流能理论功率481.39万千瓦的6%。

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近年来,嵊泗县充分发挥港、景、渔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港口航运业、临港产业、海岛旅游业和海洋渔业等海洋产业,全县海洋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综合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2005年全县海洋经济总产出达73.37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达23.4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0:50:2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高达73%,成为全省海洋经济比重最高的县(市)之一。

(一)港口建设

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和四通八达的海运航线,使嵊泗成为舟山群岛屈指可数的建设水水中转港口的理想基地,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建设,嵊泗县港口开发已初具规模,全县已基本建成7个港口作业区。其中马迹山作业区为全县目前最大的港口作业区,码头泊位25万吨级(兼靠30万吨级),为宝钢矿砂中转基地;已经建成的

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7~10万吨级5个集装箱泊位,年集装箱吞吐量可达220万标箱,2020年全部工程建成后,年集装箱吞吐量可达2000万标箱,洋山港区将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集装箱中转基地和舟山群岛最大的港区;其余泊位均在千吨级左右,多为岛际交通码头、渔港码头及少量企业自备码头。2005年嵊泗县港口吞吐量3442万吨,其中马迹山港吞吐量2500.9万吨。2005年底止全县拥有各种运输船舶166艘,海上运货182万吨,货物周转量2.3亿吨,海上客运量95万人次。

(二)临港产业

嵊泗目前临港产业以水产品加工业为主,同时港口航运业、饲料加工业、船舶修造业等临港工业发展势头良好,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1、水产品加工业

水产品加工业是嵊泗的基础工业,区域优势和特色加工优势较为明显。水产品加工以蟹类、虾类、贻贝、和低值鱼类加工为主。水产品加工企业较多,工业产值占全县总产值的70%以上。其中,水产品精深加工为省级食品加工专项项目,为全县水产品加工业走出初级加工起到了示范作用。

2、饲料加工业

饲料加工业以鱼粉加工为主,拥有全省百强企业,以及省级名牌产品。

3、船舶修造业

船舶修制造产业是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产业。经济总量虽只占全县工业总量的2%,但是该产业有较大的资源优势和较好的发展机遇。全县14家船舶企业可以整合资源,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参与洋山港的开发和竞争。

(三)海洋渔业

海洋渔业是嵊泗传统的支柱产业,以海洋捕捞和养殖为主,2005年实现水产品总产量25.31万吨,同比减少1.78%;实现海洋渔业总产值123291万元,实现海洋捕捞产量20.16万吨。针对近海渔业资源衰退及捕捞渔场不断缩小的现实,嵊泗渔业适时进行了渔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实施渔民转产转业的相关举措及积极稳妥地发展远洋渔业、主攻海水养殖业、拓展休闲渔业、建设渔港经济区等,嵊泗的海洋渔业稳步增长,正成为我国重要的捕捞、养殖、出口基地。

到2005年底,全县海水养殖面积已达20130亩,养殖产量达到5.15万吨,占全县渔业总产量的20.35%。养殖品种有贻贝、蛏子、扇贝、羊栖菜等10多种,

其中贻贝产量占全县养殖产量的95%以上,是浙江省主要贻贝养殖区,并形成了苗种生产、海区养殖、产品加工、市场配送等完整的产业链。深水网箱养殖已取得初步进展,绿华高科技生态园区已成为全市主要的深水网箱养殖区之一。

(四)海洋旅游业

嵊泗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列岛型风景名胜区,近年来,随着各景区开发力度的加大和旅游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嵊泗旅游业已从单纯的观海休闲向山海观光、体育健身、海鲜美食、海上垂钓、渔火风情、休闲度假等海岛海洋型旅游格局转变,海岛旅游业快速发展。至2005年底,全县旅行社总数达到了15家,星级宾馆共6家,还有2家正在申报星级饭店。2005年共接待游客89.02万人次,同比增长31.5%,实现旅游收入5.18亿元。

(五)海水利用

嵊泗是一个海岛县,淡水资源贫乏,而海水资源丰富。开展海水淡化对缓解海岛淡水紧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全县目前共有海水淡化厂(站)3个共5套装置,海水淡化总规模为3450吨/天,是目前浙江省海水淡化规模最大的地区。其中一个建于嵊泗县嵊山镇大玉湾的海水淡化站,于1997年10月16日建成投产,总投资616万元,达到饮用水标准,目前海水淡化规模为500吨/日;第二个建于嵊泗县马迹山宝钢矿砂中转基地,日产淡水350吨,采用反渗透式淡化海水,水质达到了饮用水的标准,可直接饮用;第三个建于嵊泗县菜园镇小菜园,共分三期建设,现海水淡水总规模为2600吨/日,该海水淡化站年产淡水占城区总供水量的74%左右。另外,嵊泗洋山小水埠日产1000吨并最后完成日产4000吨海水淡化示范工程通过了专家论证,第一阶段日产1000吨反渗透法海水淡化装置已全面启动建设。

(六)自然能源

嵊泗拥有丰富的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资源及风能、太阳能等气象能资源,目前开发利用的主要是风能资源。在嵊泗的泗礁山已建成我国中型发电机组风力田,总装机容量300千瓦,年均发电能力40万千瓦,于1991年6月安装启用,同年7月与嵊泗发电厂并网,对补充当地的火电不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一)有利条件

1、发展海洋经济的机遇已经到来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我国已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这一战略,并提出到2005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4%左右,2010年达到5%以上,逐步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目标。目前,2005年的发展目标已经实现。浙江省委、省政府把进一步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新世纪头二十年必须发挥的八项优势和必须推进的八项举措之一,并在2003年明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舟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牢牢抓住海洋经济这条主线,提出了“六六决策”和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嵊泗县也确立了建设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的战略定位,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

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开发不断深入和东海大桥全线贯通,以及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嵊泗已步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不仅是嵊泗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舟山市、浙江省、长三角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2、地理区位条件优越

嵊泗地处全国海岸线的中点,我国沿海“黄金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的咽喉要冲,海上航运四通八达,可达全国沿海所有港口及东京、新加坡、香港、韩国等国家或地区港口,远洋运输可达世界各地。优越的地理位置,特别适合建立国际海运枢纽和水水中转的贸易大港,随着宝钢马迹山矿砂中转港的投入使用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开发的不断深入,这一资源优势正逐步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嵊泗将成为长江三角洲最大的集装箱中转基地和舟山群岛最大的港区。同时,嵊泗位于富庶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的门户,既可以为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沿江地区发展对外贸易提供海上通道,又可以方便地凭借长江流域地区雄厚的经济和科技实力,带动自身的发展。特别是紧靠上海,有利于依托浦东开发和芦潮港新城建设,加速自身发展。

3、海洋资源优势突出

嵊泗海洋资源概括起来主要有“港、景、渔、能”等。“港”:嵊泗拥有我国最丰

富的天然深水良港资源,深水岸线绵延几十千米,同时,嵊泗港口避风条件好,水深流顺,泥沙回淤量小,深水岸线紧贴岸边,航道口门众多,港内锚泊条件优越等特点。嵊泗深水港口资源得天独厚,是建设东方大港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配套深水外港的最理想之地。“景”:嵊泗宜人的海洋型气候,幽美的自然景色,绚丽的人文景观,浓郁的渔家风情和独树一帜的海山景观,是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康体健身、海上运动的理想之地。同时又有邻近上海、与上海经济往来密切的区位优势,把嵊泗建成为以上海为中心的大都市圈的列岛型休闲度假旅游的后花园和长三角乃至全国名列前茅的海洋旅游经济强县应该是今后努力的目标。“渔”:嵊泗位于舟山渔场的中心,是全国海洋渔业资源最丰富的海区,也是海洋鱼类繁殖的集中产区,又是舟山渔场最大的生产基地之一。同时,嵊泗海水养殖的自然条件也十分优越,是发展浅海贝类养殖、深水网箱养殖的理想之地。“能”:嵊泗分布有储量丰富的海洋能和自然能资源。包括:潮流能、潮汐能、波浪能、风能、太阳能等,是浙江乃至全国自然能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4、海洋产业已有一定的基础

嵊泗自改革开放以来,海洋产业发展加快,传统的海洋捕捞、港口运输等已形成规模。新兴的海洋产业如海水综合利用、海水养殖、自然能开发、水产品精深加工等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培育了一批富有实践经验的产业队伍,为下一步海洋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约因素

1、海洋产业层次不高,竞争力有待提高

近年来,嵊泗海洋产业发展较快,海洋经济占全县经济比重不断提高,但海洋经济产业层次不高,海洋经济仍以传统海洋渔业为主,新兴的港口物流业、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所占比重较低;水产品精深加工所占比例偏低,远洋渔业发展还相对滞后,滨海旅游业刚处于起步阶段,船舶修造业技术水平不高;企业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有待加强;现代海洋服务业、海洋高新技术等发展滞后,海洋科技总体水平和创新能力较低,整个产业没有形成合理的布局,缺乏统筹规划。

2、岛屿分散,受周边中心城市辐射影响较小

嵊泗地处海岛,离舟山、杭州、上海等中心城市较远,加上受风、浪、雾等自然条件的制约,与大陆、舟山联系不便,一方面难以共享大陆、舟山等地建设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一个岛就是一个小社会,水、电、交通、通讯乃至

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都得自己配套,不仅投入大、产出小、效益低,而且建设条件差,开发所耗资金相对较高,生产难以上规模,不利于各类生产要素的聚集和相互调剂,受周边中心城市的辐射影响较小。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的动工建设及一期工程的投产运营以及上海南汇芦潮港新城的开发建设,嵊泗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受岛屿分散及与大、小洋山、上海南汇芦潮港新城之间交通条件的限制,嵊泗承接南汇芦潮港新城及洋山深水港的辐射程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总体投资环境较差

全县岛屿陆地总面积仅67.95平方千米,且多数都是孤立的、偏僻的岛屿,土地资源缺乏,制约了海岛工业的有效集聚,引进重大项目缺乏有效的土地资源供给。水、电、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以及紧缺的资金和相对缺乏的资源都是海岛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使嵊泗工业发展后劲缺乏,经济发展落后于舟山市的平均水平,特别是与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相比则更为落后。这种状况,既与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相适应,又削弱了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吸引力。

4、地缘偏僻,人才资源缺乏

因地缘和历史原因,嵊泗人才资源历来稀少缺乏,人才资源的供给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高层次的海洋科技人才和海洋综合管理人才十分紧缺,人才问题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仍然十分突出。

5、海洋生态环境有下降的趋势,海洋灾害频繁

嵊泗海域位于长江、钱塘江的入海交汇处,其海域的环境质量状况主要受通过江河入海的大陆污染源控制。由于这一区域处浙江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随着沿海经济的迅速发展,携带了更多的工业和生活污染物入海,使嵊泗海域污染有加重的趋势,海域富营养化加剧,赤潮频发,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另外,嵊泗地处边远海岛,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嵊泗是遭受海洋灾害最为频繁、严重的地区之一。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

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

本区划根据《浙江省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中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依据嵊泗县海域区位、自然环境特点、自然资源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将全县海域划分为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利用区、海洋能利用区、海洋工程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和保留区共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共划出131个具体的海洋功能区。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分类体系详见表3-1。

表3-1 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分类体系表

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区

1.1港口区:划定港口区3个,每个港口区又由若干个作业区组成。分别为:

1.1.1泗礁港区:该港区位于嵊泗县嵊泗列岛,包括泗礁山、马迹山、金鸡山、大黄龙、小黄龙等岛,可供开发的深水岸线长约15200米,由菜园作业区、马迹山作业区和黄龙作业区组成。该港区中的菜园作业区可开发深水岸线长约1000米,主要为泗礁岛生产和生活服务;马迹山作业区可开发深水岸线长约8500米,已建成铁矿石中转、储存基地,现有泊位还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建;黄龙作业区可供开发深水岸线长约5700米,适宜建设船舶修造基地等。

1.1.2绿华港区:该港区位于嵊泗县马鞍列岛海域,包括东绿华岛、西绿华岛、枸杞岛、嵊山岛和花鸟岛,由绿华作业区、枸杞作业区、嵊山作业区和花鸟作业区组成。港区内可供开发的深水岸线长约12500米,其中绿华作业区可供开发的深水岸线长约3000米;枸杞作业区可利用的深水岸线长约3000米;嵊山作业区可利用深水岸线长约3000米;花鸟作业区可供开发的深水岸线长约3000米。

该港区作为发展中的港口区,可充分发挥绿华山锚地深水优势,建设低耗能、低耗水,对城市依托要求较低的大宗散货的水上过驳、水水中转基地。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温州市实施方案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温州市实施方案 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发展优势与重大意义 (2) 第一节发展优势 (2) 第二节重大意义 (4)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6) 第一节指导思想 (6) 第二节发展定位 (7) 第三节发展目标 (8) 第四节空间格局 (10) 第三章重点任务 (11) 第一节建设对外开放新平台 (11) 第二节建设国家重要枢纽港 (16) 第三节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20) 第四节推进重要海岛开发与保护 (25) 第五节推进涉海基础设施完善 (28) 第六节推进海洋生态文明提升 (33) 第四章保障措施 (37)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协调 (37)

第二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37) 第三节加强要素保障支撑 (38) 第四节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39) 第五节加强重大项目带动 (40) 第六节加强海洋科技创新 (41) 附表 1、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预测表 2、温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 3、温州市重点海洋产业区块发展导向表 4、温州市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库 附图 1、空间格局示意图 2、综合交通示意图 3、重点海洋产业区块示意图 4、重要海岛开发布局示意图

前言 21世纪是海洋世纪。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温州作为长三角南翼、海西区北翼中心城市和我省三大沿海都市圈之一,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时期,温州将围绕建设“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发挥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和区位条件优势,主动承接国家海洋开发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海洋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全力推进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根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依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沿海市县编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发改地区“2010”1259号),特制订《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温州市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推进“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 《实施方案》区域范围包括温州市所辖海域和温州市市区及乐清、永嘉、瑞安、平阳、苍南、洞头6个沿海县(市)的陆域。海域、陆域面积分别为1.1万和0.87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岛陆域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期限为2011—2020年,重点为“十二五”时期。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公示稿) 河北省海洋局 二○一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海域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4)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10) 第四章基本功能分区 (13) 第五章实施措施 (16) 第六章附则 (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为适应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管理海洋,规范各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合理配置海洋资源,优化海洋产业布局,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第二条【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2]77号),《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17108-2006),国家海洋局《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国海发[2007]18号),国家海洋局《海洋功能区划备案管理办法》(国海发[2008]12号),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9]660号),国家海洋局《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海管字[2010]83号),《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1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 第三条【区划目标】建立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为加快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和发展海洋经济提供资源保障;统筹各行业用海需求,缓解用海矛盾,引导和促进海洋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保护和治理海洋环境,实现海洋环境质量基本符合海洋

基本功能需求,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和景观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 〖海洋开发利用目标〗保重点、调结构、促发展。保障国家和省级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滨海旅游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围填海总量控制在609平方公里以内;保障渔业生产活动的必要发展空间,养殖用海保有量不低于1000平方公里。 〖海洋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有效保护基岩海岸、砂质海岸、淤泥质海岸、河口、潟湖、海岛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新建海洋保护区3个,海洋保护区总数达到7个,保护面积达到320平方公里。 〖海域综合整治目标〗规范用海秩序,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用海,实现海域使用全面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综合治理河口、养殖区、港口及工业区环境,使海洋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海洋基本功能区海洋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0%;修复沙滩、潟湖、海岛等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初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整治岸线不少于80公里、整治海域面积不低于200平方公里。 第四条【区划原则】区划遵循以下原则: 〖尊重自然、保障发展〗按照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和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以海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确定海域的基本功能,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

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docx

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 — 2020 年) 文本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b5E2RGbC 第一条区划目的.......................................................................................................................................................................... 1p1EanqFD 第二条区划依据............................................................................................................................................................................... 1DXDiTa9E 第三条区划原则........................................................................................................................................................................ 2RTCrpUDG 第四条区划目标............................................................................................................................................................................. 35PCzVD7H 第五条区划范围.................................................................................................................................................................................. 4jLBHrnAI 第六条区划成果............................................................................................................................................................................. 4xHAQX74J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5LDAYtRyK 第七条地理概况与区位条件 .................................................................................................................................. 5Zzz6ZB2L 第八条海域自然环境条件......................................................................................................................................... 5dvzfvkwM 第九条海洋自然资源 .......................................................................................................................................................... 5rqyn14ZN 第十条海洋开发利用状况....................................................................................................................................... 7EmxvxOtO 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 ............................................................................................................................................................ 7SixE2yXP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96ewMyirQ 第十二条海洋开发与保护空间布局.................................................................................................... 9kavU42VR 第十三条沙埕港海域 ............................................................................................................................................................ 9y6v3ALoS 第十四条三沙湾海域 ................................................................................................................................................... 10M2ub6vST 第十五条罗源湾海域 ........................................................................................................................................................ 100YujCfmU 第十六条闽江口海域 ........................................................................................................................................................ 11eUts8ZQV 第十七条福清湾及海坛海峡海域11sQsAEJkW

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6〕48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珠字〔2006〕16号),高栏港经济区与南水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经市编委会议研究,确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是珠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区(港区)镇(南水镇)合一后,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 (二)制定辖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域的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负责区域控制性、修正性详细规划的

编制和实施;负责区域内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审核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区内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按权限审核在区内的投资项目,负责区内招商引资、经济贸易、技术协作、旅游、食品、药品、统计等管理工作。 (五)管理区内文化、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武装、维护稳定等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 (六)管理区内财政收支实施一级财政管理。 (七)按权限调配、任免、奖惩管委会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权限负责辖区内企业劳资保险、劳动监察等。 (八)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协调中央、省在辖区设立的垂直单位,管理市直单位派驻港区的有关部门;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高栏港经济区内设12个局(室、中心、部)。 (一)办公室(挂党委办牌子,与南水镇党政办合署)。 负责区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区会议组织、文秘、调研、政务信息、宣传、接待、信访、联络等工作;负责督办、文书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事务,公共财物管理;负责外事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管区机关业务工作秩序;协调人大、政协和中央、省派驻港区相关机构的工作。 (二)组织人事劳动局(挂纪检委牌子)。 负责党务党建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培训、任免、奖惩、人事调配、职称、机构编制、劳资保险、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调处劳资纠纷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与南水镇经济建设办公室合署)。 组织编制港区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审批项目立项、合同章程以及企业协调管理工作;组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负责港区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负责区内经济贸易、技术协作、旅游、食品、药品、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引进以及项目动工的跟踪落实、服务工作。 (四)财政局。 编制和执行区财政预决算,制定财政和收支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07年6月)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利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地、市水利(水务)局: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前言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入河污染源的主要依据;是加强水资源调度,维持江河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强化陆域污染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明晰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三十三和三十四条规定,按照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2]83号),以及广东省计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计农[2002]903号),要求各省对已批准的水功能区划进行复核和调整,并在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和技术细则中明确了水功能区复核和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据此,省水利厅委托省水文局,重新复核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成果。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是由省水文局在《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有关水功能区划成果基础上,通过野外勘查,广泛搜集基本资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上) (2007-6-5,129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第二条区划依据 第三条区划目标 第四条区划原则 第五条区划范围 第六条区划成果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第七条地理概况及区位条件 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 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 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利用区 第十三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利用区

第十五条旅游区 第十六条海水资源利用区 第十七条海洋能利用区 第十八条工程用海区 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 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 第二十一条保留区 第四章重点海域划分及主要功能分述 第二十二条重点海域划分 第二十三条金塘岛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四条六横岛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五条舟山岛西、南部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六条舟山岛北部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七条岱山岛及邻近海域 第二十八条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及邻近海域第二十九条中街山列岛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条衢山岛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一条大、小洋山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二条嵊泗列岛及邻近海域 第三十三条马鞍列岛及邻近海域 第五章实施措施

第三十四条区划编制与审批 第三十五条修编机制 第三十六条区划实施 第三十七条海域使用管理 第三十八条海洋环境保护 第三十九条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宣传教育 第四十一条技术支持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区划效力 第四十三条区划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舟山市位于浙江省的东北部,座落在长江口南端,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海域中,辖区内海岛众多,岸线漫长,海域辽阔,海洋资源相当丰富。舟山是陆域小市,海洋大市。近年来,舟山的海洋经济发展迅猛,已成为舟山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了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与保护、为海洋开发战略和管理法规的制定、以及海洋行业规划和各专项功能区划的编制等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市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的“八八战略”和市委的“六六决策”,全面打造“海洋经济强市”、“海上花园城市”和“海洋文化名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近岸海域区位条件、环境与资源状况等自然属性,结合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标准,遵循《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稿),在原舟山市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

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 文本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区划目的 (1) 第二条区划依据 (1) 第三条区划目标 (3) 第四条区划原则 (5) 第五条区划范围 (5) 第六条分类体系 (6) 第七条区划成果 (8)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8) 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8)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9) 第十条开发利用现状 (10) 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 (11) 第三章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13) 第十二条总体布局 (13) 第十三条海洋基本功能分区概述 (15) 第十四条农渔业区 (16) 第十五条港口航运区 (16) 第十六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17) 第十七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18) 第十八条海洋保护区 (19) 第十九条特殊利用区 (19)

第二十条保留区 (20) 第四章实施保障措施 (20) 第二十一条区划实施管理 (20) 第二十二条海域使用管理 (22) 第二十三条海洋环境保护 (23) 第二十四条基础能力建设 (23)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与执法 (23) 第二十六条法制建设与宣传 (24) 第五章附则 (24) 第二十七条区划效力 (24) 第二十八条区划附件 (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是海域资源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以及编制各类涉海规划的法定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在综合考虑珠海市海域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按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制定本区划。以协调和规范珠海海域开发活动,加强对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海域开发、保护和综合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区划依据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 1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 2012年12月21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评审会。中国海监总队、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单位)、舟山市钓梁围垦建设指挥部、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浙江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论证单位)、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论证单位)等部门与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3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7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关于规划概况和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深入讨论和认真审议,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和用海概况 (一)用海规划概况 浙江舟山群岛—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本岛东北部的钓山与梁横山之间,属于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和普陀区展茅街道管辖,包括梁横山、钓山、团结海塘、红旗村、黄沙村等区域,西起钓山新港工业区一期界线,东至梁横山东面,北起海堤北Ⅰ、北Ⅱ堤轴线,南至大矗山山脚和南堤堤轴线,总面积约1855.05hm2。规划用海面积为1381.35hm2。 用海规划以钓梁高涂养殖用海区和梁横山西侧养殖区为基础,将原养殖用海转性为区域建设用海,包括原钓梁高涂养殖用海区1155.234hm2、原梁横山西侧养殖用海区197.492hm2和新增用海面积28.624hm2。规划期限为5年用海规划目标是建设临港工业产业区,大力发展海工装备等临港制造业和海洋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海洋经济,同时增加深水岸线,为港口和物流开发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港口、工业物流、水产品精深加工等区块的开发,加强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形成交通便捷、生态环境良好,集工业、物流、港口等多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临港工业区。

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

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2014-2020年) 文本 (报批稿) 营口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一条区划目的 (2) 第二条区划依据 (3) 第三条区划目标 (4) 第四条区划原则 (7) 第五条区划范围和实施期限 (9) 第六条分类体系 (10) 第七条区划成果 (16)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17) 第八条区位条件 (17)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17) 第十条海洋资源 (21) 第十一条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4) 第十二条面临的形势 (28) 第三章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30) 第十三条海洋功能区划分区概述 (30) 第十四条农渔业区 (31) 第十五条港口航运区 (32) 第十六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34) 第十七条矿产与能源区 (35)

第十八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36) 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 (37) 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 (38) 第二十一条保留区 (38) 第四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39) 第二十二条总体定位 (39) 第二十三条海洋开发总体布局 (40) 第二十四条海洋保护总体布局 (41) 第五章实施保障措施 (44) 第二十五条区划编制与审批 (44) 第二十六条区划实施管理 (44) 第二十七条海域使用管理 (45) 第二十八条海洋环境保护 (47) 第二十九条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49)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 (50) 第三十一条宣传教育 (50) 第三十二条技术支持 (51) 第六章附则 (51) 第三十三条区划效力 (51) 第三十四条区划附件 (51)

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

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 (公示稿) 文本 唐山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区划目的 (3) 第二条区划依据 (3) 第三条区划目标 (4) 第四条区划原则 (6) 第五条区划范围 (7) 第六条分类体系 (7) 第七条区划成果 (8)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9) 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9)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10)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12)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总体布局 (14) 第十一条开发利用现状 (14) 第十二条总体定位与布局 (15) 第十三条乐亭县海域 (17) 第十四条曹妃甸区近岸海域 (18) 第十五条滦南县近岸海域 (19) 第十六条丰南区海域 (19) 第四章海洋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 (20)

第十七条海洋功能分区 (20) 第十八条农渔业区 (21) 第十九条港口航运区 (23) 第二十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25) 第二十一条矿产与能源区 (26) 第二十二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26) 第二十三条海洋保护区 (27) 第二十四条特殊利用区 (28) 第五章实施措施 (28) 第二十五条严格区划实施管理 (28) 第二十六条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 (28) 第二十七条强化海洋环境保护 (30) 第二十八条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 (30) 第二十九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31) 第三十条规范监督检查与执法 (32) 第三十一条注重宣传教育 (32) 第六章附则 (33) 第三十二条区划效力 (33) 第三十三条区划附件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适应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转变发展方式,优化海洋空间布局,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唐山沿海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区划。 第二条区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

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年) 文本 河北省海洋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规划目的 (1) 二、规划依据 (1) 三、规划主要内容 (1) 四、规划范围 (2) 五、规划期限 (2) 六、规划成果 (2) 第二章海岛保护现状与形势 (3) 一、海岛概况和基本特征 (3) 二、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 (4) 三、面临的形势 (6)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规划目标 (8) 第四章海岛分类保护 (10) 一、保护类海岛 (10) 二、适度利用类海岛 (12) 第五章重点工程 (15) 一、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评估 (15) 二、海岛典型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保护 (15) 三、海岛整治修复 (16) 四、海岛可再生能源建设 (16) 五、海岛防灾减灾 (17) 六、海岛保护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17) 七、海岛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18) 八、海岛文化建设 (18)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9)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19)

二、完善法规制度,规范保护秩序 (19) 三、加强建设管理,推进重点工程 (19) 四、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机制 (20) 五、提高公众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20) 附表: 海岛分类保护登记表 (22) 重点工程登记表 (26)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海岛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和改善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规范海岛保护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促进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发挥海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推进河北沿海地区发展,服务“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5、《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 6、《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7、《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11 -2015年) 8、《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10、《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11、《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 12、《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 14、《关于编制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若干意见》(2011年) 15、《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1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分析评价河北省海岛资源与环境特征、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面

08海洋区划管理

第八章海洋区划管理 第一节海洋区划 为什么要进行海洋区划: 1.海洋区划是实现海洋经济的区域合理布局,确定不同海洋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和依据,是发展海洋区域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海洋区划为指导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解决海区内各种开发利用活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供了科学方法。科学掌握海洋区划的基本内涵、类型和海洋区划的程序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一、海洋区划概念 1.概念:海洋区划是对一国管辖的全部海域或其他特定海域,根据开发利用的目的,按照海域不同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所形成的海域差异而划分的海洋区域。 2.基础:海洋区划的客观基础是在不同类型海域内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以及在同一类型的海域内又具有其一定的相似性。差异性是进行海洋区划的前提。具体分析: 地理上的:我国的海区北起辽宁的鸭绿江口,南至广西的北仑河口,海岸线长达18000千米,南北跨度为38个纬度,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三个气候带,东西为25个经度,还有大小不同的岛屿,具有独特的区域海洋学特征。 法律上的:邻近海域陆架宽阔,既有内水和领海,又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彼此法律地位不同,海洋开发和管理都有特殊的制度。 经济上的:沿海的社会经济条件差别很大。 结论:海洋区划,就是在综合研究不同海域的自然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科学技术要素的基础上,依据各种海洋开发利用的区域特点和要求,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做出的海域分区,形成的一些相对独立的经济地理单元。 二、海洋区划类型 (一)海洋自然区划 海洋自然区划,是根据海洋区域所处的自然地理位臵不同,把海域划分为不同的海区。中国近海,依传统划分为四个海区,即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 (二)海洋功能区划 海洋功能区划,是指根据各种类型海洋功能区的标准,把海洋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海洋功能区。海洋功能区是根据不同的海域固有的自然和社会属性的差异

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保护和改善我省海洋生态环境,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保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及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等有关法律和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一、适用范围 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主要适用于我省管辖的近岸海域。 二、区划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相统一原则:功能区划分时要充分考虑沿岸海域自然环境特点,资源利用状况,沿海经济发展布局和相应水域的水质要求,优先开发利用和重点保护相一致,使近岸海域的开发利用程度同环境容量和资源

承受能力保持一致,做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二)突出重点,优先保护原则:生态繁衍栖息区,珍贵海洋资源区和鱼类 回游通道区是重点保护区域。优先保护重点保护区域和养殖、制盐、食品加工等与人类食物有关的功能区域;优先保护高水质功能,同一水域具有多种使用功能,应以高水质功能确定其保护水质类别。如确有困难,也不能低于主体功能水质类别。同时注意选择性窄(特定)的优于选择性宽的。 (三)共同保护,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尽量不降低现有功能和现状水质原则:根据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海域海流特点及其扩散规律,在不影响邻近规定功能区域水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海洋水环境自净能力,科学地确定排污口附近限定区

域内适宜的水质超标的混合过渡区,给出适当的排污渠道,同时将其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相邻区域互相尊重,协调一致,容量共享共护。 三、功能区的分类和水质目标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是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划定功能区,并依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确定功能区海水水质目标,以实施近岸海域水质目标分类管理的目的。《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将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即墨海洋功能区划

即墨海洋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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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即墨市海洋旅游市场开发 4.1 即墨市旅游市场现状分析 即墨的旅游市场即客源市场在结构上包括国内旅游市场和国际旅游市场。虽然即墨国内旅游市场起步比较晚,属于后开发地区,但是即墨的旅游业发展十分的迅速,是即墨旅游市场的主体,海外旅游市场主要以日韩等国家为主,韩国是即墨第一大海外客源国,欧美国家在即墨海外客源市场所占的比重十分的小。因此,发展即墨周边城市以及津京地区、东北、华东地区国内旅游市场是重点,海外旅游市场要重点保持日韩旅游市场在即墨的国际旅游市场中的地位,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的开拓欧美等远程旅游市场。 4.1.1国内旅游市场 即墨从2001年以来,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国内旅游市场主要是本市居民和周边城市的游客,这一主体市场基本上占到国内旅游市场的80%左右,2006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7.9亿元,比去年增长了160.9%,2007年即墨市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1年—2007年即墨市旅游接待规模情况 年份旅游接待人数 (万人次) 旅游人数增长比 例(%) 旅游总收入(亿 元) 旅游收入增长比 例(%) 2001233.9822 0.8892 23.5 2002 267.8 14.5 2.2 147.5 2003182.57 -31.8 2.9 -31.8 2004330.2 80.9 5.09 75.5 2005 335.6 1.66.5634.8 2006345.72 3.0 17.9160.9 2007369.9 7 2222.9 资料来源:即墨市旅游局 在旅游接待总人数中,2006年全市以温泉、田横岛、鹤山等主体的景区接待游客228.4万人次,游客分布相对集中。温泉度假区每年约接待30万人次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闲置海域处置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闲置海域处置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冀海发[2013]17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海洋局 【发布日期】2013.07.04 【实施日期】2013.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闲置海域处置办法》的通知 (冀海发〔2013〕17号) 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海洋局,沿海各县(市、区)海洋局: 为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用海行为,避免批而不用造成海域资源闲置,建立用海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河北省闲置海域处置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北省海洋局 2013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北省闲置海域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闲置海域的处置力度,规范海域使用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管辖海域内,闲置海域的处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闲置海域,是指海域使用权人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满一年未开发使用的海域。 第三条闲置海域处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沿海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审批项目闲置海域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 省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所审批的项目,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海域的调查工作,省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闲

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20110906)

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珠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珠府[1996]51号)进行修编,形成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噪声区划适用于珠海市建成区和规划区,乡村地区同样纳入标准适用范围;此外,机场周围区域按《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独立成一适用区。 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及其噪声限值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分为五类,其噪声标准见表1。 a)0类标准适用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b)1类标准适用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c)2类标准适用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d)3类标准适用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e)4类标准适用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 1)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2)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乡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可按以下要求进行确定: 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b)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标准适用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标准适用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c)集镇执行2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d)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e)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01-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文本)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文本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区划目的 (1) 第二条区划依据 (1) 第三条区划目标 (2) 第四条区划原则 (4) 第五条区划范围 (4) 第六条区划成果 (4)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5) 第七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5) 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5) 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6)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7)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7) 第十一条总体布局 (7) 第十二条大埕湾—柘林湾及周边海域 (8) 第十三条南澳岛及周边海域 (9) 第十四条汕头港及周边海域 (9) 第十五条海门湾—神泉港及周边海域 (9) 第十六条碣石湾—红海湾及周边海域 (10) 第十七条大亚湾及周边海域 (10)

第十八条狮子洋—伶仃洋及周边海域 (11) 第十九条万山群岛及周边海域 (11) 第二十条磨刀门—黄茅海及周边海域 (12) 第二十一条广海湾—川山群岛及周边海域 (12) 第二十二条海陵湾及周边海域 (12) 第二十三条博贺湾—水东湾及周边海域 (13) 第二十四条湛江湾及周边海域 (13) 第二十五条琼州海峡—英罗港及周边海域 (13) 第四章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及管理要求 (14) 第二十六条概述 (14) 第二十七条农渔业区 (14) 第二十八条港口航运区 (15) 第二十九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16) 第三十条矿产与能源区 (17) 第三十一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18) 第三十二条海洋保护区 (19) 第三十三条特殊利用区 (20) 第三十四条保留区 (20) 第五章实施措施 (21) 第三十五条海域使用管理 (21) 第三十六条海洋环境保护 (22) 第三十七条区划编制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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