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银行业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银行业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3年第3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25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

2013年11月18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类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经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具体人员范围按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任职资格管理,是指监管机构规定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和终止任职资格,监督金融机构加强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全过程。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任职资格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和在任期间始终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拥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金融机构应当令其限期改正或停止其任职,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监管机构。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任职资格条件,是指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品行、声誉、知识、经验、能力、财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应当达到的监管要求。

第八条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九条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之条件:

(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四)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机构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

(五)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六)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

(七)被取消终身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两次以上的;

(八)有本办法规定的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第十条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之条件:

(一)本人或其配偶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该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

(二)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

(三)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

(四)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但能够证明相应授信与本人或其配偶没有关系的除外;

前项规定不适用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五)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该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该金融机构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

本办法所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十一条除不得存在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情形外,金融机构拟任、现任独立董事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1%以上股份或股权;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持有该金融机构1%以上股份或股权的股东单位任职;

(三)本人或其近亲属在该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

(四)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该金融机构贷款的机构任职;

(五)本人或其近亲属任职的机构与本人拟(现)任职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因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担保合作等方面的业务联系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

(六)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该金融机构主要股东、高管层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视为不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各类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学历和从业年限按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任职资格审查与核准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不得履职。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任命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授权相关人员履行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前,应当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向监管机构提出任职资格申请。

第十六条各类金融机构报送任职资格申请的材料和程序按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除审核金融机构报送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外,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审查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据以向金融机构发出核准或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书面决定:(一)在监管信息系统中查询拟任人或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的相关信息;

(二)调阅监管档案查询拟任人或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的相关信息;

(三)征求相关监管机构或其他管理部门意见;

(四)通过有关国家机关、征信机构、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等渠道查证拟任人的相关信息;

(五)对拟任人的专业知识及能力进行测试。

第十八条拟任人曾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时,还应当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

离任审计报告一般应当于该人员离任后的六十日内向其离任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报送。在同一法人机构内平行调动的,应

当于该人员离任后的三十日内向其离任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报送。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对以下情况及其所负责任(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评估结论: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否有效;

(三)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是否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

(四)本人是否涉及所任职机构经营中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重大关联交易是否依法披露;

(五)董(理)事会运作是否合法有效。离任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受处罚、受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信息。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对以下情况及其所负责任(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评估结论: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

(三)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是否有效;

(四)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是否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

(五)本人是否涉及所任职机构或分管部门经营中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重大关联交易是否依法披露。

离任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受处罚、受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同一法人机构内同类性质平行调整职务或改任较低职务,不需重新申请任职资格。在该拟任人任职前,应当向拟任职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离任审计报告及有关任职材料。异地任职的,拟任职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向原任职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征求监管评价意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任职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拟任人所在金融机构重新申请任职资格:

(一)未在拟任人任职前提交离任审计报告及有关任职材料的;

(二)离任审计报告结论不实、或显示拟任人可能存在不适合担任新职务情形的;

(三)原任职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评价意见显示,该拟任人可能存在不符合本办法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

(四)已连续中断任职1年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行长(总经理、主任)及分支机构行长(总经理、主任)缺位时,金融机构应当

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履职,并在指定之后三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代为履职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监管机构发现代为履职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应当责令金融机构限期调整代为履职人员。

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银监会相关行政许可规章规定期限。金融机构应当在期限内选聘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正式任职。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收到监管机构核准或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书面决定后,应当立即告知拟任人任职资格审核结果。

第四章任职资格终止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管机构应当撤销已做出的任职资格核准决定:

(一)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核准其任职资格的;

(二)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任职资格时存在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监管机构在审核时未发现,但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发现该情形的;

(三)不符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四)依法应当撤销任职资格核准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已拥有任职资格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人员任职资格失效,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监管机构:

(一)监管机构发出任职资格核准文件三个月后,未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且未向监管机构提供正当理由的;

(二)因死亡、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被金融机构停止其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三)因主动辞职、被金融机构解聘、罢免,或退休及身体原因等不再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四)因被有权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金融机构停止其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五)因在同一法人机构内部调整职务而停止担任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

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管机构可视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任职资格:

(一)违法违规经营,情节较为严重或造成损失数额较大的;

(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造成损失数额较大或引发较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造成损失数额较大或引发较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四)未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或资料,经监管机构书面提示,拒不改正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经监管机构书面提示,拒不改正的;

(六)拒绝、阻碍、对抗依法监管,情节较为严重的;

(七)发生重大犯罪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后,不及时报案、报告,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损失,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案件或处理突发事件的;

(八)被停业整顿、接管、重组期间,未按照监管机构要求采取行动的。

第二十八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管机构可视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任职资格:

(一)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或造成损失数额巨大的;

(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造成损失数额巨大或引发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造成损失数额巨大或引发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四)向监管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或资料的;

(五)披露虚假信息,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

(六)拒绝、阻碍、对抗依法监管,情节严重的;

(七)被停业整顿、接管、重组期间,非法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财产设定其他权利的。

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管机构可视情节轻重及其后果,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十年以上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一)违法违规经营,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造成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或引发特别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造成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或引发特别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

(四)向监管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情节特别严重的;

(五)披露虚假信息,严重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

(六)阻碍、拒绝、对抗依法监管,情节特别严重的;

(七)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引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

第三十条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有充分证据表明,该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的;

(二)该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控制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三)对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事项,在集体决策过程中曾明确发表反对意见,并有书面记录的;

(四)因执行上级制度、决定或者明文指令,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但执行上级违法决定的除外;

(五)其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

第五章金融机构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制度,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委派或聘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应当对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并将记录调查过程和结果的文档纳入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确认本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时,应当停止其任职并书面报告监管机构。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金融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停止其任职并在三日内向监管机构书面报告。

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时,金融机构应当在三日内向监管机构书面报告:

(一)监管机构发出任职资格核准文件三个月后,相关拟任人未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的;

(二)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三)金融机构解聘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在同一法人机构内部调整职务而停止担任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五)金融机构对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

第三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影响履职时,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停止相关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并在三日内向监管机构书面报告:

(一)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六条金融机构收到监管机构撤销、取消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决定的,应当立即停止该人员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不得将其调整到平级或更高级职务。

第三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提交其离任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报告。

第六章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

第三十八条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制定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指导,并检查上述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十九条监管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及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对董事(理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和维护任职资格监管信息系统,整理和保管任职资格监管档案。

第四十一条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被依法撤销、取消以及失效的,监管机构应当在任职资格监管信息系统中注销其任职资格。

第四十二条金融机构向监管机构报告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监管机构及时将相应信息录入任职资格监管信息系统。

金融机构根据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五条第(三)项报告的情况,由监管机构在任职资格监管信息系统中记为相应人员的不良记录。

第四十三条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时,发现金融机构有违法违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不配合监

管、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等情形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在任职资格监管信息系统中将上述情况记为直接负责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良记录。

第四十四条对于第四十三条所记载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良记录,由监管机构及时向该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机构或组织通报。

第四十五条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管机构应当在任职资格监管信息系统中如实记录:

(一)被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撤销、取消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二)被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书面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三)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

(四)有违法、违规、违纪的不良记录的;

(五)监管机构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派或者聘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管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未及时对任职资格被终止人员的职务作调整的;

(三)以其他职务名称任命不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授权其实际履行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

(四)报送虚假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或者故意隐瞒有关情况的;

(五)提交的离任审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六)对于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情形不予报告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从当地聘请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九条金融机构对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审计的,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的年度审计报告可视为其离任审计报告。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视为其离任审计报告。

外资金融机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评价或在其任期内原任职机构出具的履职评价可视为其离任审计报告。

上述审计报告应当包含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离任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否则不得作为离任审计报告使用。

第五十条本办法所称的其他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境外金融管理部门等。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中的“以上”均含本数或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或本级。

本办法中的“日”均指工作日。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后,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不再适用《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银行支行行长履职情况述职报告

银行支行行长履职情况述职报告 我自ⅩⅩ年12月起担任XX支行行长至今,负责该行的全面工作,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在上级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团结全行员工认真完成各项指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我就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安市XX支行成立于ⅩⅩ年12月25日,占地面积862平方米,现有ATM机1台、存取款一体机2台,自助终端1台,网银体验机1台,是一个全功能的营业机构。 现有员工9人,其中女员工8人,占比88.89%,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是一支高素质、高效率、优业绩的营销团队。 做为第一任支行长,我在感到压力重大的同时,也感受到行领导的信任与支持,因此我始终兢兢业业的工作,勤勤恳恳的努力,带领XX支行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的发展各项业务 二、任职期限内工作及职责履行情况 (一)业务发展情况: 目前XX支行只开办了个人负债业务: 1、金融资产:ⅩⅩ年12月至2014年5月31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支行金融资产累计净增达6120万元,其中储蓄余额净增4188万,理财类资产结余1932万,其中基金结余489

万,理财结余1257万,国债结余184万;在全区自营及代理网点中名列前茅;发展5万以上VIP客户300户,金融资产达4599万。 2、信用卡:做为个金业务收入的有效补充,在开业之初就响应支行精神,将该类业务做为重中之重来抓,截止5月31日,信用卡累计进件1676张,发卡1479张,总授信额度4975万元。 3、中间业务:截止5月31日,XX支行累计销售理财业务7039.9万。 4、聚丰资产:在第三季“聚丰行动”活动中,XX支行金融资产净增全省排名第13名,并获得第四组营销奖励。 5、电子银行:累计发展网银2097户,手机银行1970户。 6、客户结构:XX支行目前有客户数3013户,其中5万以上客户数300户,资产达4599万,30万以上中高端客户30户,资产达1755万。 7、卡业务:从开办至5月,累计发放绿卡2249张,目前结存卡户2145户,卡均余额7330元,在永安辖内自营及代理网点中排名第一。 (二)在思想工作方面:我始终坚持勤政廉洁,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做为一名党员,时时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不计个人得失,团结同事,尊重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xxxx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试行) (xxxx年xx月xx日经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索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管理及原则 (1) 第三章行使职权范围 (2) 第四章附则 (4)

xxxx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制度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建立良好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x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xx园区党政办公室xx年x月xx日印发“xxxx发〔xxxx〕xx号《xx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xxxx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授权管理及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管理是指: 1、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2、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授权。 3、园区对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的授权。 第四条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出资人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五条董事会严格按照出资人授权行使相应职权,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行使相应职权。

第三章行使职权范围 第六条按园区“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日常经营经费 总经理、董事长(子公司为执行董事)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及审批流程批准执行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人民币(下同)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下同)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无需监事会主席审核。 2、对外投资 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投资都必须由xxxx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由xxxx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监事会参与监督;投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国资部门及园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或按程序报经园区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3、款项拨付 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至50万元以下的由xxxx公司监事会主席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人员按相关权限审签;单笔支出金额在50万元至500万元的必须经xxxx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签;单笔支出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园区财政局及园区分管领导审签。公开招投

经典董事会管理办法

经典董事会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董事会组织结构 (2) 第三章董事会议事容 (4) 第四章董事会提案 (5)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7) 第六章董事会决议 (8) 第七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鼎视通软件技术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董事会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董事会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四名,另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任命,并由非董事人员担任。 第五条董事的基本任职资格包括: (一)能遵守公司章程,认同公司价值观,维护公司和股东长期利益; (二)具备相应决策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第六条首届董事成员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由股东会任命;首届之后的董事成员可以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董事会提名,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由股东会任命。 第七条股东或者董事会提交董事提名议案时需获得提名董事本人同意,并要求提名董事在提名提案上签名。 第八条董事的权利包括: (一)表决权,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知情权,董事有权查阅董事会记录、公司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并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三)提名权,董事对总经理、董事人选有提名权; (四)建议权,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建议权; (五)提案权,董事有提出董事会提案的权利。 第九条董事的义务包括: (一)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董事应该本着为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谨慎进行决策,并承担决策风险以及相应的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模板】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处为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最近三年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证券交易所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两次以上; (六)公司现任监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公司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履历; (二)候选人的学历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公司董事会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部述职报告

零售业务部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根据述职工作要求,现将本人担任零售业务部主要负责人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批评指正: 按分行安排,我自接手主持零售业务部工作,这对我是一个挑战 (无论是从工作经验上、工作精力上),但是很感谢分行党委和各位领导的关心、以及各位同事的支持,我走过来了。这里,非常感谢xx 过往四年打下的坚实基础,在坚持发扬过往零售部优点的前提下,针对存在的尚可改进的地方、特别是在面临上半年开局工作不利,指标落后较多,渠道和发展基础支撑不足,服务功能未充分发挥等困难局面下,我坚决贯彻落实分行“强基础、抓创新、做特色、出效益”要求和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零售与小微企业服务功能的整合和小微金融转型,高度概括起来,在这短短的4个月时间内,我主要做好了 五个事情:一是迅速调整优化零售部服务功能,2/3人手下沉服务基 层单位,充分调动起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场意识与服务能力有较好的改观;二是稳定了零售业务指标,并采取有效方法快速弥补上半年储蓄存款、理财新增、优质户数、中间收入等核心指标的序时缺口,取得更大幅度的提升;三是更强有力地贯彻分行业务导向,快速改善个贷业务结构,大力发展消费类金融、强有力地扭转个贷资

产业务收益下滑趋势;四是解决了多项分行零售条线多年累积的难点、重点问题,包括线上结算的腾讯与腾邦“快捷系统”对接、线下结算渠道POSa 拓展(前四年累积53台,今年四季度增加300余台)、二手楼赎楼贷款问题、分行首笔个人个性化定制理财产品开发与销售、深圳地区缺乏信用卡优惠合作商户(增加12家)等;五是更有力地协调、推动“小微+零售”的战略布署(人员、资源协调,互补互进融合),搭建起分行支持保障与支行营销维护“两个平台”、小微“五大平台”带动零售“四类型客户”的业务模式,零售小微转型升级工作初见成效;六是品牌宣传方面亦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体现在“少花钱、多 办事”,实现华强北免费广告推广、取得莲花山公园营销宣传阵地、免费搭车“银联”在金博会参展宣传推广品牌,在9月份全国消费者金 融服务月宣传活动中、获总行通报表扬为七家标兵单位中的首位、并获深圳银监局通报为标杆,为分行取得考核加分项,在11月28日深圳T3新航站楼启用之际、中标成为5家ATMIA场银行之一,并首批安装入场,取得较好的宣传效应。 一、经营指标概况全年指标列表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 (上市公司,大中型公司通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组织拟订、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形成决议提请董事会; (5)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讨论拟订公司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 (7)讨论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8)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9)提请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研究确定权属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和权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方 案;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决定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奖惩; (11)讨论通过需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 (12)召开扩大会议时,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

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13)根据公司与各子公司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公司管理总部的职权,依法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 (14)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第四条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本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经营层报告。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1)董事长提出时; (2)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4)二名以上经营层人员提议的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 (5)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全体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列席。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权属公司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第十条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并由公司办公室提

年终银行行长年终述职报告

年终银行行长年终述职报告 在支行党组正确领导下和部室同仁的鼎力帮助下,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银行支行行长工作任务,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向大家做以汇报。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年终银行行长年终述职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年终银行行长年终述职报告1 尊敬的给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里,我作为负责支行全面工作的行长,在市分行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分行行长会议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线,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全行干部员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使业务经营得到了健康、有效、快速地发展。下面,我从两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坚持勤政廉政,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作为支行的党支部书记、行长,我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的发展观作为行动的指南,保持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品德和品格,思想过硬,作风正派,清正廉政,积极发挥好支行领导作用。我工作中之所以能够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得益于政治思想的牢固,日常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一是做到认真组织和参加每月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深刻领会上级党委的战略部署和要求,通过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二是做到认真学习并贯彻好党的“两个条例”,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把党和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谋私利。三是做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放在首位,切实在落实上下工夫,在实际行动中求成效。 2、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推动业务经营快速发展 2019年,我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攻坚力度,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全年共实现经营利润x万元,人民币各项存款比年初新增x万元,人民币各项贷款比年初下降x万元,新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有较大的发展,新增不良贷款率为x。 储蓄存款市场得到开拓。积极推进个金战略转型,制定了《个金工作战略转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行为,加强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监控管理,完善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市国资委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派出的专兼职董事、监事。各公司职工董监事的管理按相关法规并参照本办法执行。专职董事是指在任职公司从事具体工作、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的董事;兼职董事是指不在任职公司从事具体工作、不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的董事。 第三条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员同时出任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一般不得超过(含)5家。 第四条管理部门的职责 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党委工作部、战略投资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审计部、法律合约部等部门,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对派出董事、监事进行管理。 (一)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对派出董事、监事进行管理的主责部门,全面协调、监督其他部门完成对派出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 (二)党委工作部负责派出董事、监事人员的推荐、考察与考核,提出更换、任免建议,负责派出董事、监事人员业绩档案的管理,参与派出董事、监事的奖惩工作。 (三)战略投资管理部负责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管。对公司组建或因投资变动导致派出人员变动提出建议,下达投资收益考核指标,参与派出董事、监事的考核奖惩工作。 (四)财务部负责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报表的收取及分析工作,负责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监督工作,参与派出董事考核指标的确定,

董事会办公室岗位说明书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主任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岗位定员1人 所辖人员3人工资等级 薪酬类型编制日期2016.9.21 本职概述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工作关系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责职责 表述 职责依据工作任务 负责程度 全责主要协作 职责一制度 建设 规章制度管理 办法 (1)负责公司法人治理基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 (2)负责对本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授权管 理制度的备案,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或建议;▲ (3)负责上述制度情况反馈和执行监督工作。▲ 职责二工作 规划 战略规划管理 办法 (1)参与拟定董事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各项计划的贯彻、分解、落实及督办工作。▲ 职责三 综合 事务 管理 1.董事会议事 规则 2.董事会日常 运作工作规则 3.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联席 会议管理办法 4.公文管理办 法、等 (1)负责做好董事会会务、文秘、文印、档案管理工 作和印鉴使用及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文件起草、文档 处理等工作质量; ▲ (2)服务董事长开展日常工作;▲ (3)组织董事会重要会议和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列席董事会会议;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保证会 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 ▲ (5)组织起草董事会各种工作报告、计划、提交会议 审议的议案等文稿,负责董事对会议议案的信息沟通 和反馈工作; ▲ (6)负责协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 (7)负责指导参控股企业召开董事会,完成对参控股 企业股东会、董事会议案的审核工作; ▲ QB 内部工作关系 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以“服务、协 调、参谋、督办”为主线,开展董事 会的日常工作; 服务董事长开展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 参与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建设; 负责做好董事会各类会议的筹备、召集 等会务组织以及各类议案的起草、收 集、审核工作;指导参控股公司董事 会的召开及议案的审核等; 负责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及授权执行的 落实,协助董事会参与重大决策。督 办董事会及董事长要求公司经营层 完成的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 外部工作关系 注负责董事会的信息管理; 注负责董事会日常对外工作; 注负责做好与董监事及相关 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 注负责做好董事相关座谈、调 研、学习培训等公共活动的 组织安排。 直接上级:董事长 本岗位 直接下级:职员

银行副行长年度述职报告

银行副行长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任职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议自己任职能力,接受上级领导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应用文,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2018银行个人述职报告范文”,欢迎阅读。2018银行个人述职 2018-08-31 累计发放公司类房地产贷款4.76亿元,累计回收4.75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165万元。 二、履岗情况 1.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省分行和**支行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有领导科学、管理科学、创新思维、经营战略和策略、风险投资等。在常州

培训中心学习期间,系统学习管理理论和案例,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勤奋工作,坚守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做到让党委放心,让同志们满意。作为支行领导班子中的一员,既要以身作则,管好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搞好团结,当好参谋和助手。我与所有的班子成员都能搞好团结,主动、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协作,对党委的决议坚决服从,从不搞特殊化。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能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特别推荐 | | 2.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根据工作分工,我一月份分管公司业务部、房地产金融业务部等部门的工作。一月份推出了“开门红”竞赛活动,为全年业务的健

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业务发展中,我行始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找准业务发展的着力点,以市场为中心,以客户为重点,积极拓展市场。初步完成了对市场和客户细分工作,对存款余额达100万元(含)以上的客户进行大规模、详细的摸底、梳理与细分,并针对我行的客户结构现状,制定具体的营销计划:对高端优质客户,如交通、事业类等行业客户,网点大客户、重点客户等,提供“融智”服务,提升营销层次,以此增强客户对我行的满意度和依存度;对普通客户,开展“激活中小账户、提升账户贡献度”特色活动,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加强沟通,重点推介我行的特色业务、产品,适时营销,激活账户,提升对我行的贡献度,如针对睡眠户,激活为先,提高账户的利用率,逐步挖潜,增加存量。在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方面,采取“调查细分市场、研究整合资源、优化信贷结构”的经营策略,大力发展优质客户,如营销了**房地产、对外贸易发展总公司等大型客户,充分储备优质楼盘资源,推动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在业务发展的同时,我们十分注重调整信贷业务结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的不同,以利率为杠杆,在我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同程度的利率调整,逐步退出一些资产规模小、经营一般、对我行贡献度小的企业,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优质客户、优质资源上,争取以有限的资源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同时,在巩固和挖掘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创新营销机制,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行信贷政策的重点行业、重点客户加大信贷资金的投放,促进了我行客户和业务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董事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发挥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选举产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第四条职工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职工董事在履行董事职责时,应该履行由本办法规定的特别职责。 第二章职工董事的特别职责 第五条职工董事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同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同时,还应履行关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代表职工利益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特别职责。第六条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当对职工董事的特别职责作出具体规定。职工董事特别职责涉及的事项一般可以分为董事会决议事项和向董事会通报事项两类。(一)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制度、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改。(二)通报事项:主要包括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诉求、意见与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诉求意见或倾向性问题。 第七条职工董事履行特别职责的基本方法:(一)职工董事就履行特别职责的相关事宜听取职代会、工会等方面的意见。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活动,直接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二)职工董事就职工利益诉求方面的情况与董事会其他成员保持经常性沟通和交流,并可通过会议等形式,听取外部董事的意见和建议。(三)职工董事可参与决议事项的议案拟定,将征集的职工有关意见或合理诉求在议案形成过程中得以体现,或在董事会会议决议过程中反映、说明或提出建议意见。(四)在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议程序中,职工董事可提供该决议事项需要特别说明的调查材料或资料,并就该事项的决议发表意见。(五)董事会会议可听取职工董事关于职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职工相关利益诉求和倾向性问题等方面的通报性事项专题报告。第八条职工董事履行特别职责应承担相应义务:(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和保守商业秘密等义务,对公司职工负有忠实代表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义务。(二)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三)全面准确地反映职工诉求和意愿,在反映诉求、发表专项意见和参与董事会决策中,应充分考虑出资人、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出资人和职工的监督和评价。(五)职工董事独立在董事会上表决,个人负责。(六)依法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章职工董事履职的工作条件 第九条企业党组织、公司经理层、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等应支持职工董事履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的信息沟通机制,为职工董事履职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条企业党组织应支持职工董事全面履行董事职责。(一)确定工会负责人人选,应考虑兼备职工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如该人选具备董事履职的资格和能力,一般应推荐为职工董事的候选人。

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一般召开董事会都需要记录会议纪要,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1 会议时间:200X年X月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路x号X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发起人(或者代理人): 2、认股人(或者代理人: 备注:也可再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出席本次创立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及其代理人)共×名(其中代理人×名),代表公司股份×万股,占全部股份总额的×%,本次创立大会的举行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会议由发起人(或全体与会人员)选举×作为创立大会的主持人。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读了会议议程。会议依次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发起人代表×向大会作了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经与会人员审议,大会通过了该筹办情况的报告。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或者经全体与会人员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筹办报告。) 二、表决通过公司章程

发起人代表××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公司章程的起草经过和主要内容,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一致表决通过该公司章程(或者:与会人员提议将章程第____条___修改为___后,一致表决通过了该公司章程。或者:经与会人员的表决,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通过了公司章程,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 (公司章程如未获得通过亦应注明表决结果)。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发起人代表××向大会介绍了董事候选人名单。经与会人员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董事: 1、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3、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注:如上述当选董事的得票率不同应具体注明) 同意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办公室工作职责(大型国有企业)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事务; 2.规范化治理; 3.宣传工作管理; 4.各类重大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的安排、组织、记录和会议纪要整 理; 5.文秘、机要、保密、印鉴管理; 6.督查督办; 7.调研工作 8.应急事务管理; 9.后勤事务管理; 10.公务接待工作; 11.公共关系管理 12.协会事务管理; 13.信息化建设和通信管理; 14.车辆管理; 15.安全保卫管理;

主要工作内容 1、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事务 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整理 根据董事会、董事及董事单位的提议和建议整理董事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领导及有关会议审议 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 和文件 负责董事会与公司各部门、中介机构之间、董事会与董事单位及各位董事之间、公司公司与董事单位及各位董事之间的联络和有关通讯工作 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董事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工作 搜集相关部门(各专项工作委员会)文件和记录、编撰起草董事会年度报告 管理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以及公司股东资料、董事会文件的整理归档和汇编 协助监事会秘书筹备监事会会议 协助监事会秘书对监事会各监事的提议和建议加以整理,形成监

事会议议案、提交监事会领导及有关会议审议 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监事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监事会与董事会、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协助监事会秘书收集监事会会议所需公司各部门文件与资料 向有关单位或人士解释监事会章程,介绍监事会工作情况 协助监事会秘书编撰起草监事会年度报告 监事会文件的整理归档和汇编 管理监事会印章 2、宣传文秘 宣传管理 会议的记录和和会议纪要的撰写,会议资料的归档 收集整理公司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收集整理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公司对外各类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撰拟 领导发言稿的编写 协会管理 3、行政管理 公司职能部门各类公文的审核、制作、发放 内外部来文、信函的收发、登记、拟办、传阅、归档 公司各类档案立卷、归档、借阅和按规定、按程序销毁 机要和印鉴管理 保密工作

2020银行高管述职报告范文3篇

2020银行高管述职报告范文3篇 【篇一】银行高管述职报告范文 20__年是我在__支行担任会计主管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从一个完全没有接触对公业务的个人客户经理,迅速的转变成为一名会计主管,除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努力工作之外,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精神,狠抓会计内控建设。 1、坚持按月开展自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自查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对这一块工作的重视我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尽管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月对支行全部网点开展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无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有通报。 监管的内容也严格按照会计监管制度的规定和案件专项治理的要求逐条细化,不敢有丝毫的马虎。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自查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自查,支行的会计内控管理比以往年度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2、建立全面的岗位责任制,把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做到每一项工作有人管,每一个工作有人抓,防止出现相互推托、工作脱节的现象,按照岗位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使我支行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认真贯彻和执行各项会计、出纳制度及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会计出纳工作基础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提高柜面服务质量”为目标,从工作制度、员工素质入手,高标准,严要求,苦练业务技能,强化管理考核。 一年来,我认真贯彻和执行总行各项会计、出纳制度及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比如:对挂失业务、全国支票、汇兑业务等关键业务进行了规范,改变了以往登记簿登记不规范、资料不全的问题,对于发生的交换差错事故及时整改,防止了各类差错隐患的再次发生。 2、在工作中,我坚持日常及时制度检查和事后稽核通报,加强内控管理。各项会计出纳制度是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我注重双管齐下、标本兼治。 一是充分发挥日常内控的监督和规范,利用实时监督和监控检查的机会,使我支行内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正确处理好事后稽核发现的问题。 首先按照我行各类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临柜会计出纳业务进行即时、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审核,其次做好和事后稽核的沟通工作,正确处理好事后稽核中心发现的相关差错,及时做好事后稽核差错的分析反馈工作,及时给予出错柜员通报,查找问题原因,及时落实整改。从各个环节加强对柜面业务的管理,提高了我支行的内控机制。 3、注重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履职能力。 会计主管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由于我之前的岗位是个人客户经理,因此,如此之大的角色转换对我的业务要求非常高,如果自己不对会计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就无法对支行的会计风险进行把控,因此,我坚持学习业务,虚心向老员工请教,积极与直管领导,主管行长进行沟通,通过自己的努力,熟悉业务,进入角色。 三、加大力度强化风险管理。

银行总经理助理述职报告

银行总经理助理述职报告 银行总经理助理述职报告 银行总经理助理述职报告 一、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银行科技工作中,安全为首要任务,科技工作的成果就在于各种银行业务都能正常无事故的顺利开展。首先,保障安全的最有力手段就是制度,我本着这一原则,多次与部门内部人员讨论制度的问题,对原有的岗位责任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新的岗位责任制度,强调了岗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岗位责任细化,责任到人,在管理层面有了明确的管理分工,使科技工作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并且,在部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保障了各项修订后制度和新建制度的贯彻执行。其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科技部工作的命脉,只有整个信息系统保持稳定、连续、高效的运行,我们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谈下一步的发展,才能够充分发挥已有的和新开发的业务产品的作用。为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在年初时,为部门内部配备了移动值班电话,从而缩短了故障产生时的延滞时间。在年初时,我提出了保障atm及pos的银行卡地区网系统整体可用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尽管我们的地区网系统在XX年时频繁出现波动,但通过我们对系统的二次改造后,今年的系统运行一直都是非常稳定的。我在加强管理、保障运行方面付出的努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科技项目、重点实施 在科技项目方面,XX年由总行推出的新产品和对原有业务系统的更新的项目很多。首先,我们要支持业务部门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总行为满足市场竞争需要而开发的产品在各种信息渠道中已经介绍的很多,但就沈阳的地区特色和我行的特点,各业务部门提出了一些项目需求,如:银证通系统、薪加薪系统、单证中心系统等。在行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各支行的配合下,这些新产品得到了及时的上线,丰富了我行的产品线,增强了服务功能,逐步建立了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对于将来改善我行的客户结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和支撑作用。 以往我行的系统中由于总行的滞肘,有些不利于市场开拓的方面。通过我们以及其他分行的相关反馈,总行今年已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相应的改进。如:atm、crs等自助设备的客户操作流程更新,由原来的先吐卡后出钞的方式改为先出钞后吐卡,方便了客户取款操作;自助查询机系统改造,增加了查询机中的理财一互通的代理功能;等。 三、把握全局、团结协作 我觉得,科技部是银行中至关重要的职能部门,给行里把好关、做好后勤保障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我坚持站在全行的角度考虑问题,客观的分析有关科技对行内行外的影响。今年,针对我行部分网点ups电池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我提出了要求更换的建议,因为一旦网点停电不能正常营业,对行里的影

专职董事、监事、监事管理办法

专职董事、监事、监事管理办法 (试行) “公司专职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经2016年2月16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现决定发布,即日起试行。 批准: 专职董事、监事、监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加强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的监管、督导工作,实行公司向所属公司委派专职的董事、监事,使公司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体现公司股东意愿,履职行为合法、规范,提高监管效率,切实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专职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向所属公司委派的专职董事、监事。 第三条公司不直接参与所属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原则上由专职董事、监事代表公司出任所属公司董事会、监事成员,出席所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遵照公司意愿并代表公司行使表决权。专职董事、监事的履职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各项权益,专职董事、监事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行使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权益。 第二章专职董事、监事任职要求 第四条专职董事、监事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所属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业务,具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专职董事、监事、监事工作任务;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五条专职董事、监事任职规定: (一)专职从事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会提出任免、考核; (二)专职从事董事、监事在所属公司的待遇,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原则上参照所属公司副总经理(不低于)待遇执行,由所属公司支付; (三)担任专职董事、监事、监事的人员,不在所属公司再担任领导职务。 第三章专职董事、监事主要职责 第六条专职董事、监事必须恪尽职守,履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赋予的各项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议事规则—三会议事规则经典版公司制度文件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议事规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实施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控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三会”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促进“三会”决策合法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实施原则 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基础上,认真遵守本规则规定,不断探索和创新“三会”工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对全资及控股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切实保障出资人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我局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三条工作机构 全资及控股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 董事会秘书一 1 人;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负责“三会”组织筹备、文件起草、会议记录、档案管理以及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必须认真学

习和善于接受新观念和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公司“三会”工作任务。 为组织和协调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由局经营管理处作为各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业务工作协调指导部门。 第四条会议审批 全资及控股公司应于“三会”召开前25个工作日,将会议议案及决议草案等文件报局核准,同时对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少数股东的意见。局应就公司 所报“三会”文件,由经营管理处提出处理或流转意见,办公室负责批办或批转,相关职能处室阅提意见,局相关领导审阅;经营管理处负责将审阅意见汇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于“三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通知或批复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应将经局核准的“三会”文件,在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送达参会人员手中,以便提交“三会”审议。 第五条文件备案 各全资及控股公司应于“三会”会议结束之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经“三会”审议通过的会议议案、会议决议等 主要文件,以正式报告形式将纸质和电子文本报局办公室存档,同时报局经营管理处备案。 第二部分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股东会定期会议 控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时召开,或于每年3月31日前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年会”)。

董事会办公室部门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岗位职责 部门职能 一、在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根据《平遥县九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的筹备、召开等有关组织活动,起草并审核以董事会名义发出的文件信函。 三、负责规范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四、制订董事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五、负责董事会对政府机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年度总结和其他报告。 六、负责与董事单位保持日常工作联系及有关材料的寄送工作;认真保管好董事会的文件,并及时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七、密切联络各董事,汇报工作进度及成效,听取董事们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八、做好董事会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的年度检验工作,及时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的有关事宜。 九、统一管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手续和公司法人印鉴。 十、依法负责公司对外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与媒体保持良性互动。 十一、为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服务,完善企业内部法律资源共享;负责对重要合同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负责指导下属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 十二、承办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一、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 1、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公司总体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和运作; 2、负责指导本部门成员按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传达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和指示,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起草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相关文件,办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法律文书; 5、负责依法准备和递交有关部门所要求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及文件; 6、负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联络与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成员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管理及高级管理人员阅历档案; 7、负责督促本部门成员建立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和会议记录管理档案,督促本部门成员妥善保管并建立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等相关档案; 8、负责办理董事会、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负责协助董事长掌握企业状况,向董事长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9、积极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积极协助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开展各项工作; 10、负责对董事会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并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出的处理意见具体办理; 11、负责公司投融资上市工作; 12、积极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做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工作; 13、负责加强与公司相关部门的联系及工作协调,督查审计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股东的联络工作。 14、负责完成董事会、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证券事务代表 1、积极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积极协助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开展各项工作; 2、协助主任对董事会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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