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制

宋朝官制
宋朝官制

宋朝官制

1.北宋前期的朝廷政制

官、职、差遣

宋初沿五代旧制,官名与实际职务大体相符,担任与“官名”名称不符的职务,称为“差遣”,但为数较少。不久,另设新机构并扩大“差遣”的范围,实行官名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制度,以剥夺原机构及“官”的职权。“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册府元龟》卷308《宰辅部·总序》。关于唐代后期和五代、北宋的宰相职衔,有人认为只有同平章事才是真宰相,侍中、中书令是虚衔,此说欠妥。参见陈振:《关于晚唐、五代的宰相制度》,《史学论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许多旧机构几乎都成了闲散单位,只办理一些次要事务。

文官通常都具有官、职、差遣三种职衔。官,也称正官,指三省六部及寺监等的各种官称,如仆射、尚书、郎中、中书舍人等,元丰五年(1082)官制改革以前,只作为官员定官位和俸禄高低的官称,称为寄禄官。改制以后,改为相应的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及各种大夫、郎,以定官位、俸禄,称为“阶官”,宋人后亦常称改制前的寄禄官为阶官。

职,也称职名,指馆、阁、殿的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直阁等,在馆阁中实际任职的称为馆职。其他朝廷和地方官员所带的修撰、直阁等较低的“职”,称为贴职,除宋初外并不实任其职,只作为文官的荣誉衔。“差遣”有时也称“职”,但大多数“职”专指职名、贴职。

差遣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也称“职事官”,“官”(寄禄官)有时也称“职事官”,但多数“职事官’是指“差遣”。“差遣”本身无品级,以“官(寄禄官)”定品。除同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使、翰林学士等外,“差遣”职务名称前通常都带有“判、知、同、提举、提点、管勾(干)”等字,如判尚书省事、知府等。

官员既可以只升降“差遣”职务,也可只升降“官”级或“职”等,也可以升降三者中的两种,甚至三者都升降。低级文官及受处罚的官员,只有“官”与“差遣”而没有“职”。

朝官、京官、选人与改官

宋朝称常参官为朝官,但并不是专指参加朝参的官员,京官也并不专指在京任职的官员,朝官、京官都包括地方官,朝官指从七品以上的高中级文官,京官指八、九品低级文官。

选人已不是唐代所指的候补、候选官员,宋代的选人,也称“幕职、州县官”,原先的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的属官,如判官、推官、掌书记、支使等,称为幕职官;京府、留守的属官如判官、推官,以及县级的如知县事、县令、主簿、县尉,州、府的属官如司理、司法参军等,称为“州县官”,统称为“幕职、州县官”,共分为七等二、三十级,都作为寄禄官称,用以定官品和俸禄等级,官品自从八品至从九品,与京官官品相近,是京官的“候选”官员,通常即称为“选人”。上述“幕职、州县官”的官称,大多又与“差遣”(实职)名称相同,因而容易混淆。

宋代士人入仕,基本上都要经过“选人”阶段,许多人甚至终身是“选人”,只有升改为京官,称为“改官”,才能得到升迁中高级官员的机会。士人考中进士后,通常只有前三至五名的寄禄官称为低级“京官”。第六名(有时是第四名)以下的极大多数进士的寄禄官称,都是“幕职、州县官”,都属“选人”,所有“七阶选人须三任六考,用奏荐及功赏,乃得升改”为京官孙逢吉:《职官分纪》卷15《翰林学士承旨》引《五代职官志》。

中书与宰相、副相、使相

中书,全称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都堂、政府、东府,设于宫城中(“大内”),为最高行政机构,是宰相和副相办公处,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宋沿晚唐、五代旧制,虽规定

以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为宰相,但自后周显德元年(954)中书令任宰相的冯道死后,未再任命中书令为宰相,宋代沿袭亦未再任命中书令为宰相。

侍中,只有德高望重或权位隆盛的少数同平章事,才能将宰相的职衔晋升为侍中,元丰改官制前,“国朝以秩高罕除,自建隆至熙宁,真拜侍中才五人”。“真拜侍中”即是以侍中任宰相,不必带同平章事职衔,这五人是范质、赵普、丁谓、冯拯和韩琦,此外王旦和富弼二人也曾真拜侍中,但他们都以侍中的职衔名位过高而恳辞,仍只以同平章事职衔继续任宰相《宋史》卷161《职官志》一。。同平章事,全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平章事,是北宋前期宰相的主要职衔。

五代、北宋前期,沿唐制亦以宰相兼领三馆。宰相例兼馆职,初任同平章事即兼集贤殿大学士,称集贤相;后升兼监修国史,称史馆相;最后升兼昭文馆大学士,称昭文相,为首相、上相。宋太宗时起,初任同平章事大多不兼馆职,以后再升兼馆职。

五代、北宋前期,亦设“使相”,凡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而兼有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衔,称为“使相”,只是荣誉衔。只有乾德二年(964)正月,由于宋太祖过早罢免留用的原后周宰相,以致任命赵普为宰相时,没有现任宰相签署敕令,才牵强附会地以使相(泰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赵光义有“同平章事”衔,签署任命赵普为相的诏令。

参知政事,为副相,习称为执政,广义的“执政”包括枢密院的正副长官;有时还包括宰相在内,通常则连称为“宰执”。

乾德二年(964)四月,为分同平章事赵普之权,设参知政事为副相,但“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厅上事”《宋史》卷158《选举志》四。,实际上只是宰相的助理。开宝六年(973),参知政事才升政事堂,与宰相同议政事,轮流知印、押班、奏事,具备了副相的职权。至道二年(995)七月,寇準罢参知政事后,一度规定只令宰相押班、知印,参知政事除了议论军国大事不得升政事堂。不久,除朝会仍由宰相押班外,参知政事的其他职权均恢复。中书五房是中书门下的办事机构,指孔目、吏、户、兵礼、刑房,分理政务。旧设堂后官十五人分主事务,原由“吏”任职,宋太祖改用士人,太宗时改为六人,一人为提点五房公事。神宗初,增设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一员,每房各置检正公事二员,以朝官担任。

宋初中书省成为闲散机构,中书舍人成为寄禄官称,除特命外通常不草制。另以其他官员草制(外制、中书制),称知制诰,资浅者称直舍人院(不久停设),临时代理者称权知制诰,其机构称为舍人院。神宗初,复设直舍人院,则属临时代理而非资浅。

枢密院

枢密院,宋沿五代旧制设置,侵夺原兵部职权,为最高军事机构,习称枢府、西府,长官为枢密使、副使。太平兴国四年(979),开始以资浅者为“签署枢密院事”任副长官,后又设最低的副长官“同签署枢密院事”。英宗时起因避讳改“签署”为“签书”。淳化二年(991),改知枢密院事为正长官,同知枢密院事为副长官;此后又改以枢密使为长官,副使等为副长官,枢密使·副使与知·同知枢密院事不并设。北宋时只有庆历二年(1042)至五年与西夏战争期间,枢密使由宰相兼任。

枢密院的办事机构为枢密院承旨司,设承旨、副承旨,后设都承旨、副都承旨,下分设兵、吏、户、礼四房。神宗初,设检详官,增设刑房,又设北面河西房以处理边防事务。

三司

宋沿五代旧制设三司,是北宋前期总理财政及工务的机构,侵夺原户部、工部职权。三司仅次于中书和枢密院,号称“计省”,长官为三司使、副使,三司使号称为“计相”,太宗曾废三司使而分设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并各设副使;不久合为三司使;随后罢三司使而设左、右计使,接着增设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又罢左、右计使,再分设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咸平六年(1003),又合并为三司使,并分设盐铁、度支、户部副使,以后又只设

三司副使为副长官。下设二十四案,每案设推官或勾当公事主管,分管全国的商税、户税、盐、铁和百官俸禄,以及各种修造和建筑等。

审官院

宋初,新设“差遣”由“中书”直接任命。太宗时设“差遣院”,负责文臣京朝官的考课与任命,后又设“磨勘京朝官院”,专负考课之责。淳化四年(993)改称审官院,同年废差遣院,长官称知、同知审官院,侵夺吏部职权。熙宁三年(1070)五月,审官院改称审官东院;同时将枢密院的部分职权划出,增设审官西院,负责中低级武官,包括诸司使、副使及大使臣的考课与任命。

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

淳化二年(991)设审刑院,长官为知、同知审刑院事,为最高司法复审机构,侵夺刑部的部分职权。

大中祥符二年(1009)设纠察在京刑狱司,长官称纠察在京刑狱或纠察刑狱,负责纠察开封府及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的徒罪以上案件。

礼院与权知贡举

宋初沿设太常礼院,简称礼院,长官为知、同知院,侵夺礼部职权。

大中祥符元年(1008),宋真宗为制定封禅活动礼仪,设“详定所”;六年,改名“礼仪院”,以执政为判院,另设知、同知院。天圣元年(1023),废并入太常礼院。贡举唐属礼部,以他官任贡举称权知贡举。北宋前期礼部为闲司,沿旧制设权知贡举,主持科举考试,考试结束即罢。

谏院

端拱元年(988),虽改左、右补缺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作为谏官,实际上仍只是寄禄官称。真宗曾下诏不兼他职,专司谏职,但兼他职如故,实际担任谏职的不多。因中书省、门下省本身已成为闲散部门,谏官因而没有专门机构。天禧元年(1017),曾下诏建立谏院,实际建院是在明道元年(1032),长官为判、同判谏院事,司谏、正言明令不兼他职者才任谏职,其他官员任谏职者称为知谏院、同知谏院。但谏官常将矛头指向官员而不是皇帝,情形与御史相似,“(御史)台谏合流”。

御史台

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台长,侍御史知杂事为副长官,都以其他官员兼、权,所属御史也以其他官员兼领,御史台下虽有台院(侍御史)、殿院(殿中侍御史)、察院(监察御史)之名,但御史多缺。太平兴国三年(978),才任命监察御史,资浅者称“里行”,如殿中侍御史里行等。景祐元年(1034),三院御史定为六人。天禧初,一度设“言事御史”,也称言事官、谏官御史,任谏官之职。庆历五年(1045),重设言事御史兼谏职。

元丰三年(1080),依唐制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案,分察朝廷各行政机构。六名御史中三人分领六察,三人为言事御史担任谏职,兼监察朝廷其他机构。

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宋初还大多保有具体职权,但遂渐成为闲散机构。除刑部、大理寺、国子监、司天监、都水监等,还保留大部分职权外,其他省、部、寺、监只剩下一些次要职权或少量杂务,长官通常称判尚书省之类。

馆阁

三馆、秘阁、龙图阁等合称馆阁,所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直馆、直集贤院、直阁等,基本上都成为内外文官所带的“职”(贴职),并不实任其职,只是文官的荣誉职名。

三馆中弘文馆因避宋讳改称昭文馆,设大学士,史馆设监修国史,集贤院设集贤殿大学士,由宰相兼任以作为上相、次相、末相之序。史馆只修“日历”,“实录”、《册府元龟》等都在别处修撰;国史、会要则另设编修院修撰,修撰官员多从三馆官员中选任,日历后亦归编修院修撰,三馆实际成为国家藏书馆。太平兴国三年(978),修建新馆,总名崇文院。端

拱元年(988),又于崇文院中建“秘阁”,藏天文、占候类书籍及其他真本、秘籍、古画、墨迹等。

龙图阁,咸平四年(1001)建,藏宋太宗所撰诗文等,以后历代都建阁,如天章阁(真宗)、宝文阁(仁宗,附英宗)等共11 阁,只有太祖、钦宗及南宋度宗(含)以后未建阁。

2.北宋中期的元丰官制改革

元丰二年(1079)五月,李清臣上奏指出:“本朝官制踵袭前代陈迹,不究其实,..官与职不相准,差遣与官职又不相准”②,要求进行改革,其后进行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

阶官(寄禄官)

元丰三年九月的《以阶易官寄禄新格》,是以原先的“文散官”官称,如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及各种大夫、郎,略加调整增补,编成“阶官”,共24 阶,作为新的文官寄禄官称,以替代原先的省、部、寺、监官名的旧寄禄官称;并废“使相”原有官称为开府仪同三司(仍习称使相),列为文阶官之首。取消文、武散官。

元丰五年五月一日,宋朝廷文官系统正式实行新官制,恢复三省六部及寺、监的职权,使官名与职务相一致,这是以《唐六典》为蓝图制定的,但只改革了朝廷机构和文官系统京朝官的寄禄官称。

宰相和执政

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尚书、门下、中书三省长官为宰相,但尚书令、侍中、中书令虚设而不任命,以尚书省左、右仆射为左、右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由于取旨拟诏之权在中书省,右相(次相)之权实际上重于左相(首相)。

废参知政事,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右丞为执政(副相)。枢密院以知、同知枢密院事为长官,其他皆废,元祐三年(1088),复设签书枢密院事为低级副长官,均属执政官之列。

对中书(都堂)与三省的改革

元丰改制时,“官制所虽仿旧三省之名,而莫能究其分省设官之意,乃厘旧中书门下(中书、都堂)为三,各得取旨出命,既行,纷然无统纪”①。后改依唐制,定为中书省取旨(草制)、门下省复奏(封驳)、尚书省施行。原“中书门下”的正厅,定为新宰相的办公处兼宰相与执政的议事处,称为“三省都堂”,但仍习称为中书、都堂或政事堂,废原中书五房。

原“中书门下”的东厅,改为门下省,是门下侍郎(执政)处理本省事务的办公处。另在门下省之后建新房,称为门下后省,设吏、户、礼、兵、刑、工等十房,设四名给事中分管及任封驳之职。

原“中书门下”的西厅,改为中书省,为中书侍郎(执政)处理本省事务的办公处。也建中书后省,设吏、户、兵、礼、刑、工等八房;由中书舍人四人掌管并草拟六房诏制(外制)。

②《宋史》卷161《职官志》一。参见陈振:《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中州学刊》1985 年第6 期。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四月乙丑。

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长官是左、右仆射为宰相,省务由副长官尚书左丞、右丞(执政)办理。下设左司分管吏、户、礼等房,右司分管兵、刑、工等房,设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治。

对六部、学士院及其他机构的改革

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六部各设四司,长官为郎中,资序低的称员外郎。

吏部在唐代只主管文官,现改为通管文武官。高级官员原先由中书(政事堂)任命,现改为三省都堂主管,仍称为“堂除”。吏部所管的实际上只是中、低级官员的任命、考核等。废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主管文臣京、朝官;废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主管武臣的诸司副使以上。废流内铨为侍郎左选,主管文臣的“选人”(幕职州县官);废三班院为侍郎右选,主管武臣的大、小使臣(内殿承制以下)。户部:废“三司”,其中财政事务归户部尚书及左侍郎;并将变法改革期间,由司农寺主管新法的财政事务,归户部右侍郎,实际上成为“第二户部”,户部尚书不能过问其事。礼部:废太常礼院、贡院,其事务归礼部。兵部:保留枢密院,只管辖厢军、民兵等地方武装和军械、仪仗,以及绘制地图等事。刑部:将“纠察在京刑狱司”及“审刑院”的职权并入。工部原属闲司,现将“三司”中侵夺工部的职权归还。翰林学士原是“差遣”,现定为正三品的正式官位。宋初,翰林学士定员六人,通常少于此数,偶有第七员,号称“员外学士”,以资深者一人为承旨作学士院长官。也有带翰林学士而任他职的,类同“贴职”。改革前的翰林学士,大多带知制诰衔,只有其寄禄官为中书舍人,则不带知制诰①,改革后的翰林学士全带知制诰衔,一般只称翰林学士。还有直学士院、直翰林院,简称“直院”;权祗应翰林院事、权直学士院、权直翰林院、学士院权直、翰林权直,简称“权直”;以及权翰林学士,权学士院等。废舍人院入中书后省,并罢废代中书舍人草拟外制的知制诰、直舍人院。元丰改制后废谏院,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为谏官,左属门下省(后省),右属中书省(后省)。改崇文院为秘书省,废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流行了近 4 个世纪的宰相所带职名亦被取消,监修国史只作为修史时宰相或执政的“差遣”。其他官员罢带职名,外任官才带直龙图阁等职名。其他如御史台、殿中省及九寺五监等,也都大体恢复相应职权。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8,元丰二年己丑。

3.北宋后期与南宋的朝廷政制

“选人”等寄禄官称的改革

北宋后期和南宋时期奉行元丰新制,但也有变化与补充性改革。由于“选人”的许多寄禄官称与作为“差遣”的官名相同,因而产生两者名称混淆的问题。“有带知安州云梦县而为河东干(勾)当公事者,有河中司录参军而监楚州盐场者,..淆乱纷错,莫甚于此。谓宜造为新名,因而制禄”①。崇宁二年(1103)遂改为承直郎至将仕郎七等,称为“选人七阶”,后又有增改,连同京朝官共37 阶,完成了整个文官体系阶官(寄禄官)名称的改革。政和二年(1112),又改革武官、内侍官和医官等寄禄官称,并都改称为阶官。从而解决了所有寄禄官名与实际官职名称的混淆问题(武官寄禄官称的改革,参见下章《军制》第二节《宋代军事制度》)。

平章军国重事

元祐元年(1086),四朝元老文彦博任“平章军国重事”,不处理日常政务,地位在宰相之上。元祐三年,吕公著改任“同平章军国事”,也不再处理日常政事,均属荣誉衔。

此后,南宋韩侂胄于开禧元年(1205)任平章军国事,乔行简于嘉熙三年(1239)、贾似道于咸淳三年(1267)、王烚爚于德祐元年(1275),都曾任“平章军国重事”,权位也都在宰相之上,是实职而非荣誉衔。

公相

政和二年(1112)五月,蔡京以太师任宰相,又将“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改称为“三公”,由荣誉衔改为实职,“为真相之任”,号称“公相”;王黼也曾以太傅总治三省事,权位皆在宰相之上。以后,又将三公改为荣誉衔,不治政事。

宰相、执政官称的变化

政和二年(1112)九月,宋徽宗认为以左、右仆射为左、右相,是“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①。遂改左仆射为太宰(首相)、右仆射为少宰(次相),仍分别兼任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又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均虚设而不任,又罢尚书令。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宰相官衔又恢复元丰官制,宰相为左、右仆射。

建炎三年(1129)四月,宰相改称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相,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右相,以示左、右相通治三省事。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1 之21。

①关于唐、宋两代的知制诰及翰林学士带知制诰问题,参见陈振:《关于宋代的知制诰和翰林学士》,《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 年版。

乾道八年(1172)二月,又改左、右仆射并同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并废除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的虚名。

建炎三年四月,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同时废除尚书左、右丞。南宋初年,还曾设“权同知三省枢密院事”,属执政官之列。

建炎元年(1127)五月,设御营使、副使由宰相、执政分兼,统师南宋军队,枢密院形同虚设。建炎四年六月,罢御营使、副使,职权归还枢密院,以知枢密院事为长官,由宰相兼任;有时另设知枢密院事主持院务。绍兴七年(1237)正月,重设枢密使为长官,由宰相兼任,以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等为副长官,南宋与金、蒙古(元)战争时期,宰相例兼枢密院长官,参知政事也与枢密院副长官互兼。

省并机构

建炎三年四月,将中书、门下两省合并为中书门下省,与尚书省实际上只两省,但行文及习惯仍称为“三省”。

九寺五监

经过省并后,只保留太常、大理、太府、宗正、司农五寺及国子、将作、军器三监。鸿胪寺废入礼部,卫尉寺、都水监、少府监废入工部,太仆寺废入兵部,光禄寺废入太常寺。除大理寺、国子监正副长官并置外,太常、太府、宗正、太仆四寺基本上只设副长官少卿,如设长官“卿”,常不设副长官“少卿”。

将作、军器两监,虽正副长官及属官悉置,但实际事务都由工部及首都(行在所)临安府承担,两监“事务稀简,特为储才之所焉”①。

六部除户部保留四司外,采取司级长官兼领他司事务的方式,进行省并。实际上吏部只存吏部、司封(兼司勋)、考功三司,刑部只存刑部和都官(兼比部、司门)二司,礼、兵、工三部都是四司实际上已合为一司,各部长官除吏、户部设尚书、侍郎外,其他四部通常都只设侍郎一人,如设尚书则不设侍郎,各部及寺、监的属官及吏也减少很多。

①《宋史》卷329《邓洵武传》。

4.宋代的地方政制

路级机构

宋代实行朝廷、府州、县三级政制,在朝廷与府、州间设“路”(类似后代的“省”),作为行政监察区及军区,主要机构有安抚使司(帅司)、转运使司(漕司)、提点刑狱司(宪司)和提举常平司(仓司),合称“帅、漕、宪、仓”。其中除“帅司”为军事机构,其他漕、宪、仓三司,都有行政监察职责,统称为“监司”。此外,还有其他路级机构。

宋初,设转运使作为征讨大军的粮饷官,也是地方及新征服地区的财物运往朝廷的督运官,后演变为路级财政长官,机构称转运使司,正副长官为转运使、副使、判官,寄禄官称高的称都转运使。太平兴国六年(981),“诏令诸路转运使,察官吏贤否以闻”①,具有监察官的身份,转运使司因而也被称为“监司”。

提点刑狱司(宪司)的职权原属转运使司,淳化三年(992)一度设提点刑狱官,次年罢。景德四年(1007),正式设置提点刑狱司,成为常设的路级司法机构,后曾一度废并入转运使司,也有监察官吏之责,成为“监司”之一。正副长官为提点、同提点刑狱(公事),职权逐步扩大,兼及治安、军器、河渠等事。

熙宁二年(1069)末,诸路设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且专举刺官吏之事,成为“监司”之一。机构称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是督促州县推行新法的机构。元祐元年(1086)时罢废,绍圣元年(1094)复设,遂成定制,南宋初一度并入提点刑狱司。

政和元年(1111)设提举茶盐司,南宋绍兴五年(1135)将提举常平司并入,改称提举茶盐常平司,以后分设再合并后,称提举常平茶盐司,无茶盐地区只设提举常平司。

北宋末设提举学事司,管理本路所属州(府)、县学政。

两浙、广南、福建三路,设提举市舶司,以管理本路对外贸易及税收。

南宋时两浙路一度废提举市舶司入转运使司。

北宋陕西路设“制置解盐司”,以管理解盐生产;另设有“提举出卖解盐司”,管理解盐专卖事务。

府、州、军、监

府、州、军、监是直属朝廷的一级地方机构。

首都开封府,设尹,由亲王担任;少尹虽设而不任。其他官员任长官称“权知开封府事”,简称权知府事、知府。陪都西京洛阳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尹、少尹皆设而不任,长官称知洛阳府事等,简称知府,皆兼留守。崇宁三年(1104),废“权知开封府事”,设牧、尹、少尹,亲王任职称牧,一般官员称尹、少尹。南宋首都临安府称“行在所”,长官称知临安府事,与普通府设官相同。亲王任职称尹,设少尹佐理。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31,政和二年九月癸未。

宋初,各州长官为刺史,而没有节度使的州,以及新征服地区,首先“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权知军州事,军谓兵,州谓民政焉”①。不久,刺史成为武官的官衔,州长官称为“知州军事”,简称“知州”。又寄禄官(阶官)在二品以上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职事,则称判某府、州。

府、州又设通判为副长官。通判先设于新平定的地区,规定“伪命官见为知州者,令逐处通判或判官、录事参军,凡本州公事并同签议方行施行”①,监督其执行政事。以后在武臣任州、府长官时,也派通判。后演变为州、府的副长官,大州、府派二员甚至三员,一般州、府只派一员,小的州不派,小州如由武臣担任知州时也派通判,边远地区即以通判兼任知州为长官。州级军设于军事要地,州级监设于矿区所在县,通常只辖一、二县,虽与府、州同级而地位较低,长官称知军、知监,通常不设副长官。

县、军、监、尉司在县级政权设置上,除三泉县(在今陕西略阳西南)北宋时直属朝廷外,县都属于州、府及州级军、监,通常以京、朝官任县长官称“知县事”,以“选人”任县长官则称为县令。还设有相当县级的军、监,设置原因及长官与州级的军、监相同,县级“军”则常保留县名,则设军使兼知县。

县级政权还设有丞、主簿、尉,小县只设其中的一或二职而兼任未设职的事务。有些则不设长官,而由县丞或主簿、县尉兼任。

个别县级政权不称县、军、监,而称“尉司”,只设县尉,这和本应设县令,而实际上

只任命县尉兼任县令的情况不同。如永泰县被废为镇而隶属于盐亭县(今属四川),熙宁十年(1077)独立,设“尉司”统辖原永泰县地,称“永泰尉司”,只设县尉通管六案、仓库、刑狱等事,后改名安泰尉司。绍兴三十一年(1161),升改为安泰县(今四川盐亭东北)。

宋代的政治制度,处于从隋唐三省制到元代一省制的过渡时期,北宋前期的“中书门下”(政事堂)实际上已取代中书、门下、尚书三省,行政效率较高。由于当时官名与职务分离造成的混乱,以及新设政权机构大小不一造成的权责失衡,促成元丰改制而恢复为三省六部制,六部制的恢复协调了朝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金、元、明、清所沿袭,显示其适应封建经济基础的生命力。但是,三省制的恢复,却不久即暴露其行政效率差而慢的弱点,虽屡经改进,但其形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具有较高行政效率的职权集中的朝廷。南宋时,合并中书、门下二省为一省,宰相、执政、枢密院长官合署办公,三省、枢密院实际上只设办事机构等措施,为向元代只设中书省(或尚书省)的一省制奠定了基础。路级机构是元代行省的雏形,以及许多宋代制度和官称为后代所沿用等,这些都是五代和宋代的政治制度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表现。

①《宋史》卷165《职官志》五。

①《宋史》卷4《太宗纪》一。

宋代官职对应品级

正一品: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 【爵】:王 从一品: 【职官】: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 【职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 【文散官】: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 【爵】:开国伯 【勋】:上轻车都尉 从四品: 【职官】: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 【文散官】:太中大夫、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明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正五品: 【职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 【文散官】:中散大夫、朝奉大夫 【武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 【爵】:开国子 【勋】:上骑都尉 从五品:

宋朝官制一览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 爵:王 从一品: 职官: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 职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文散官: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

勋:上轻车都尉 从四品: 职官: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 文散官:太中大夫、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明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正五品: 职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 文散官:中散大夫、朝奉大夫 武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 爵:开国子 勋:上骑都尉 从五品: 职官: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正六品: 职官:集英殿修撰、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 文散官:朝奉郎、承直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昭武副尉 勋:骁骑尉 从六品: 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 文散官:奉直郎、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振威副尉 勋:飞骑尉 正七品: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枢密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赤县令 文散官:朝请郎、宣德郎

宋朝的官衔

宋朝的官衔 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热议机构名称,说有些新部门的名字太长了。网友们随即挖掘出更长更难记的机构名称,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多达37个字。甚至还有更长的,例如“湖北省推进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足足45个字。 对此,有人感慨今不如昔。在给单位取名字方面,古人确实简洁。比如,明清两朝的礼部负责文化和教育工作,同时还兼管祭祀和接待外宾。如果是现在,这种机关起码得叫“国家祭祀和文化教育部”,同时还得再挂一块“外交部礼宾司”的牌子,可是古人只用“礼部”就全给概括了。 不过,古人取名字也有不简洁的时候,像宋朝时代,各级干部的官衔就非常长。比如说包拯,他去世时的官衔是“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总共45个字,跟上面那个同样字数的单位“并驾齐驱”。 在宋朝,尤其在北宋前期,类似包拯这样长的官衔绝对不是个案。如司马光,晚年捧着辛苦编成的历史巨著《资治通鉴》向宋英宗献书的时候,会用这样一长串官衔来自报家门:“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六百户食实封一千户赐紫金鱼袋臣司马光。”去掉“臣司马光”这4个字,他的官衔多达52个字,比包拯的官衔还长。 其实,包拯这一长串官衔,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枢密副使”表明了包拯的工作岗位;“朝散大夫”表明了包拯的品级,在北宋前期公务员29个等级中属于第13等;“给事中”表明了包拯的工资等级,在北宋前期公务员20个工资等级中属于第12等,这一级别的官员每月能领四万五千文铜钱;“上轻车都尉”表明了包拯的功劳等级,在北宋公务员12个功劳等级中属于第8等;“东海郡开国侯”则表明了包拯的爵位等级,在北宋前期高级干部12个爵位等级中属于第9等;“食邑一千八百户”表明包拯拥有一种名誉上的特权;“食实封四百户”表明了包拯实际上所能得到的福利;“赐紫金鱼袋”表明了包拯的服装等级,这是三品以上官员才能享受到的特殊待遇;最后那个官衔“赠礼部尚书”是包拯去世时皇帝追封的。 再说司马光的官衔,“端明殿学士”是职名,相当于皇帝的高级顾问,一般是京城高官退休或者长期休假时获得的荣誉头衔;“翰林侍读学士”也是皇帝的高级顾问,如果前面加有“知制诰”3个字(王安石的官衔里曾经加过这3个字),表示必须待在皇帝身边,负责出谋划策和起草圣旨,如果不加“知制诰”,就说明正在休假或者已经退休;“太中大夫”是表明品级的官衔,说明司马光在级别上要比身为包拯高出两级;“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属于“祠禄官”,是朝廷拿来养闲官的一种虚衔;“上柱国”是最高一等的功劳头衔,表明司马光功劳极大;“河内郡开国公”是第6等爵位,表明司马光属于公爵;最后几个官衔跟包拯差不多,“食邑二千六百户”属于名誉上的特权,“食实封一千户”表明实际上的福

北宋官职

北宋武将官职小议 北宋的官制是中国历史上最复杂、最混乱、最让人难以琢磨的一套官制系统,难住了多少票英雄汉已不计其数。其军官名目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 在下不才,仅凭一知半解小议一下,见笑诸君。 北宋开国,鉴于五代战乱相寻、武将夺权、藩镇割据蔚然成风。那时侯,节度使就是半个皇帝,弄好了称帝,弄不好也能称王,实在弄得太糟了被人兼并了那是你没能耐。 宋朝开国后,决策层就致力于结束这种混乱局面。于是,先通过一系列手段将节度使的权力化为乌有,再将禁军里有威望的大将派到地方当节度使。将地方精锐收归中央,建立起一支强大精锐的禁军,直接由皇帝统辖。地方只有老弱残兵供官府差使,称为厢军。 这么一来,节度使成了空壳子,厢军都是老弱病残,地方上闹不起来了。禁军归皇帝统辖,轮流驻防京师,将领也要轮换,“山转水也转”,京城也闹不起来了。 这些其实大家都知道,我还是说正题吧-----北宋军官。 由于复杂到了一定程度了,我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说,只好随意说,说到哪算哪。 ★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 这些从前的封疆大吏级的人物如今全是闲散人等,如果他没有其他官衔职务的话,那他就是不干事光拿钱的主了。而且很多都是遥领,即不到所在的地方赴任。 如宋初崔彦进开始是果州团练使,果州在四川,而四川当时还不是宋朝的领土,因为他在禁军中有职务,所以就在禁军中工作。后来崔彦进官做大了,宋辽满城之战得胜后,他因功升任河阳三称节度使,这个藩镇在孟州。可他还有个实际职务“关南都部署”,任职地在河北高阳一带,所以他实际是在那里任职。 刺史本来是一州之长官,但到了宋朝,知州才是真正的州行政长官,刺史也只是个标示资望军功的虚衔。 后来,节度使也不仅限于武官。宰相罢免之后一般给个节度使,如赵普两次被罢免后的都被授以节度使。枢密使罢免后有时也给节度使,如吴廷祚罢枢密使,授雄武军节度使。 将宋朝藩镇军号大致列一下: 镇州成德军、潞州昭义军、云州大同军、晋州建雄军、沧州横海军、定州义武军、朔州振武军、大名府天雄军、滑州义成军、郓州天平军、兖州泰宁军、徐州武宁军、曹州彰信军、寿州忠正军、庐州保信军、陈州镇安军、杭州宁海军、夏州定难军、延州彰武军、秦州雄武军、邠州静难军、泾州彰化军、华州镇国军、同州定国军、河中府护国军、陕州保义军、邓州武胜军、许州忠武军、夔州宁江军、朗州武平军、福州威武军、桂州静江军、洪州镇南军、潭州武安军、京兆府永兴军、青州镇海军、相州彰德军、鄜州保大军、耀州感德军、凤翔府凤翔军、府州永安军、随州崇信军、金州昭化军、应天府归德军、遂州武信军、广州清海军、

《三国演义》地图 三国地名古今对照表

【州郡国县】 一,司州,司隶,治所洛阳。下辖郡县:平阳郡,今山西临汾西。河东郡,治所安邑,今山西夏县北。 弘农郡,治所弘农,今河南灵宝北。 河内郡,治所怀,今河南武陟西南。 河南尹,治所洛阳,今河南洛阳。 二,兖州,治所郡丘,今山东郓城西北。下辖郡国 陈留国,治所陈留,今河南南开封市东南。 东郡,治所濮阳,今河南濮阳南。 东平国,治所无盐,今山东东平东。 泰山郡,治所奉高,今山东泰安东。 山阳郡,治所昌邑,今山东金乡西北。 任城郡,治任城,今山东济宁市东南。 济阴郡,治所定陶,今山东定陶西北。 济北国,治卢县,今山东定陶西北。 三,豫州,治汝南安城,今河南汝南东南。下辖郡国: 颖川郡,治所阳翟,今河南禹县。 陈郡,治所陈县,今河南淮阳。 沛国,治所沛县,今江苏沛县。 梁国,治所睢阳,今河南商丘南。 谯郡,治所谯县,今安徽亳州。 汝南郡,治所汝南安城,今河南汝南东南。 弋阳郡,治所弋阳,今河南潢川西。 安丰郡,治所安风,今安徽霍邱南。 鲁郡,治所鲁县,今山东曲阜。 四、扬州(魏国部分),治淮南寿春,今安徽寿县。下辖: 淮南郡,治所合肥,今安徽合肥西北。 庐江郡,治所六安,今安徽六安北。 更正:鲁郡属豫州,并非兖州。 五、青州,治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临淄。下辖郡国: 济南国,治所东平陵,今山东章丘西北。 乐安郡,治所高苑,今山东梁邹东。 齐国,治所临淄。 北海国,治所平寿,今山东潍坊南。 东莱郡,治所黄县,今山东黄县东。 城阳郡,治所东武,今山东诸城。 六、徐州(魏国部分),治下邳,今江苏邳县南。下辖郡国: 东莞郡,不详。 琅邪国,治所开阳,今山东临沂北。 东海国,治所郯县,今山东郯城北。 彭城国,治所彭城,今江苏徐州市。 下邳国,治所下邳。 广陵郡,治所淮阴,今江苏淮安西南。 七、冀州,治安平信都,今河北冀县。下辖郡国: 魏郡,治所邺,今河北临漳西南。 广平郡,治所曲梁,今河北鸡泽东南。 阳平郡,治所馆陶,今河北馆陶。 平原郡,治所平原,今山东平原南。 清河郡,治所清河,今山东临清北。

宋朝官制一览

宋朝官制一览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 爵:王 从一品: 职官: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 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 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 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开国侯 勋:护军 正四品: 职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文散官: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

勋:上轻车都尉 从四品: 职官: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 文散官:太中大夫、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将军、明威将军 勋:轻车都尉 正五品: 职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 文散官:中散大夫、朝奉大夫 武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 爵:开国子 勋:上骑都尉 从五品: 职官: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游击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正六品: 职官:集英殿修撰、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 文散官:朝奉郎、承直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昭武副尉 勋:骁骑尉 从六品: 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 文散官:奉直郎、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振威副尉 勋:飞骑尉 正七品: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枢密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赤县令 文散官:朝请郎、宣德郎

古今地名对照表

古今地名对照表 二画 七星关——①今贵州毕节西南七星山上,传为诸葛亮祭旗处。②即望星关,今四川茂汶西南。七盘关——在今四川广元东北与陕西宁强间的七盘岭上。 七闽——指今福建。古指今福建和浙南少数民族地区。 八闽——宋分福建为八府、州、军,元分八路,故后以八闽为福建的别称。 八公山——今安徽淮南市西。 八百媳妇——在今缅甸掸邦东部。 九江——①今九江市。②明清府名,治德化(今九扛)。⑧秦汉郡。秦治寿春(今寿县),辖今豫皖淮南、鄂东一部分及江西省。汉辖今安徽淮南巢湖以北地区。魏为淮南郡。 九原——秦郡,治九原(今包头西),辖后套及伊克昭盟北部地。秦末为匈奴所占。 三畫 三川——秦郡,韩始置,秦治雒阳(今洛阳市东北),辖今河南省黄河以南的伊、洛水流域等地。汉改河南郡。 三户——①古楚地,今河南淅川西北。②古渡口,今河北磁县西南古漳水上。 三关——宋与契丹分界的三关指淤口关(今河北霸县东)、益津关(今霸县)、瓦桥关(今雄县),一说无淤口关,为草桥关(今高阳东)。 三元里——在广州市北。 三受降城——唐景龙二年(708年)张仁愿筑,均在河套的黄河北岸,西受降城在今内蒙古杭锦后旗乌加河北岸、狼山口南,中受降城在今包头西,东受降城在今托克托南。 三佛齐——即室利佛逝国,7—13世纪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古国。 于阗——西域古国,在今新疆和田一带。唐军镇名,在今和田西南。 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东。 下邳——①古县名。秦在今江苏睢宁西北。金移睢宁西北古邳镇。明废。②古郡名。东汉置国,南朝宋改郡,治下邳,辖苏、皖北部各一部分。 下相——古县名,今江苏宿迁西南,北齐废。 下蔡——今安徽风台。春秋时名州来。秦置县,明废。 下港——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西部万丹一带的古国。十六世纪时国势很盛。 大宁卫——明初置,治今内蒙古宁城西,辖今河北长城以北、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以南地。旋改北平行都司。永乐仍称大宁卫,移治保定。 大名府——五代后汉置,治今河北大名东。明移今大名。 大兴城——隋于汉长安城东南筑新城,名大兴城,在今西安城及城东、城南、城西一带。即唐长安城。 大都——元世祖在金中都城东北筑新城,北至今北京德胜门、安定门外土城旧址,南至东西长安街,东西界即今内城原城墙。 大梁——古魏都,在今河南开封市西北,当时黄河离城很远,今开封以北的封丘、延津、原阳等县均在南岸。 大仪镇——今江苏仪征东北,韩世忠破金兵处。 大非川一一在今青海共和县西南切吉平原,一说为今青海湖以西的布哈河。唐薛仁贵等在此为吐蕃所败。 大金川——大金川即大渡河上游,在川西北。清土司治所在今四川金川。改土归流后属美诺厅。1936年置靖化县,1953年改大金县,1960年改金川县。 大沫崮——山名,今山东费县西南。 大泽乡—一今安徽宿县东南刘村集。

宋朝官职等级

宋朝官职等级 宋朝官职 正一品: 【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 【爵】:王 从一品: 【职官】: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 【武散官】:骠骑大将军 【爵】:嗣王、郡王、国公 正二品: 【职官】: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 【文散官】:特进 【武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 【爵】:开国郡公 【勋】:上柱国 从二品: 【职官】: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 【爵】:开国县公 【勋】:柱国 正三品: 【职官】: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

【勋】:上护军 从三品: 【职官】: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 【文散官】: 银青光禄大夫 【武散官】: 云麾将军、归德将军 【爵】: 开国侯 【勋】: 护军 正四品: 【职官】: 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 【文散官】: 正奉大夫、中奉大夫 【武散官】: 忠武将军、壮武将军 【爵】: 开国伯 【勋】: 上轻车都尉 从四品: 【职官】: 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 【文散官】:

北宋军将官职

北宋军将官职 军将相信大家都非常了解,但是你知道北宋军将官职?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北宋军将官职,希望能帮到你 北宋军将官职 骠骑大从一辅国大正二上镇国大正二 冠军大正三上怀化大正三云麾从三上 归德从三忠武正四上壮武正四 宣威从四上明威从四定远正五上 宁远正五游骑从五上游击将从五 昭武校尉正六上昭武副尉正六振威校尉从六上 振威副尉从六致果校尉正七上致果副尉正七 翊麾校尉从七上翊麾副尉从七宣节校尉正八上 宣节副尉正八御武校尉从八上御武副尉从八 仁勇校尉正九上仁勇副尉正九陪戎校尉从九上陪戎副卫从九 北宋的官制是中国历史上最复杂、最混乱、最让人难以琢磨的一套官制系统,难住了多少票英雄汉已不计其数。其军官名目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 在下不才,仅凭一知半解小议一下,见笑诸君。

北宋开国,鉴于五代战乱相寻、武将夺权、藩镇割据蔚然成风。那时侯,节度使就是半个皇帝,弄好了称帝,弄不好也能称王,实在弄得太糟了被人兼并了那是你没能耐。 宋朝开国后,决策层就致力于结束这种混乱局面。于是,先通过一系列手段将节度使的权力化为乌有,再将禁军里有威望的大将派到地方当节度使。将地方精锐收归中央,建立起一支强大精锐的禁军,直接由皇帝统辖。地方只有老弱残兵供官府差使,称为厢军。 这么一来,节度使成了空壳子,厢军都是老弱病残,地方上闹不起来了。禁军归皇帝统辖,轮流驻防京师,将领也要轮换,“山转水也转”,京城也闹不起来了。 这些其实大家都知道,我还是说正题吧-----北宋军官。 由于复杂到了一定程度了,我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说,只好随意说,说到哪算哪。 ★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 这些从前的封疆大吏级的人物如今全是闲散人等,如果他没有其他官衔职务的话,那他就是不干事光拿钱的主了。而且很多都是遥领,即不到所在的地方赴任。 如宋初崔彦进开始是果州团练使,果州在四川,而四川当时还不是宋朝的领土,因为他在禁军中有职务,所以就在禁军中工作。后来崔彦进官做大了,宋辽满城之战得胜后,他因功升任河阳三称节度使,这个藩镇在孟州。可他还有个实际职务“关南都部署”,任职地在河

三国演义地图+三国地名古今对照表

【州郡国县】一,司州,司隶,治所洛阳。下辖郡县:平阳郡,今山西临汾西。河东郡,治所安邑,今山西夏县北。弘农郡,治所弘农,今河南灵宝北。河内郡,治所怀,今河南武陟西南。河南尹,治所洛阳,今河南洛阳。 二,兖州,治所郡丘,今山东郓城西北。下辖郡国陈留国,治所陈留,今河南南开封市东南。东郡,治所濮阳,今河南濮阳南。东平国,治所无盐,今山东东平东。泰山郡,治所奉高,今山东泰安东。山阳郡,治所昌邑,今山东金乡西北。任城郡,治任城,今山东济宁市东南。济阴郡,治所定陶,今山东定陶西北。济北国,治卢县,今山东定陶西北。 三,豫州,治汝南安城,今河南汝南东南。下辖郡国:颖川郡,治所阳翟,今河南禹县。陈郡,治所陈县,今河南淮阳。沛国,治所沛县,今江苏沛县。梁国,治所睢阳,今河南商丘南。谯郡,治所谯县,今安徽亳州。汝南郡,治所汝南安城,今河南汝南东南。弋阳郡,治所弋阳,今河南潢川西。安丰郡,治所安风,今安徽霍邱南。鲁郡,治所鲁县,今山东曲阜。 四、扬州(魏国部分),治淮南寿春,今安徽寿县。下辖:淮南郡,治所合肥,今安徽合肥西北。庐江郡,治所六安,今安徽六安北。更正:鲁郡属豫州,并非兖州。 五、青州,治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临淄。下辖郡国:济南国,治所东平陵,今山东章丘西北。乐安郡,治所高苑,今山东梁邹东。 齐国,治所临淄。北海国,治所平寿,今山东潍坊南。东莱郡,治所黄县,今山东黄县东。城阳郡,治所东武,今山东诸城。 六、徐州(魏国部分),治下邳,今江苏邳县南。下辖郡国:东莞郡,不详。 琅邪国,治所开阳,今山东临沂北。东海国,治所郯县,今山东郯城北。彭城国,治所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下邳国,治所下邳。 广陵郡,治所淮阴,今江苏淮安西南。 七、冀州,治安平信都,今河北冀县。下辖郡国:魏郡,治所邺,今河北临漳西南。 广平郡,治所曲梁,今河北鸡泽东南。阳平郡,治所馆陶,今河北馆陶。平原郡,治所平原,今山东平原南。清河郡,治所清河,今山东临清北。安平郡,治所信都,今河北冀县。河间郡,治所乐成,今河北献县东南。勃海郡,治所南皮,今河北南皮北。乐陵国,治所厌次,今山东惠民东北。巨鹿郡,治所廮(ying) 陶,今河北宁晋西南。赵国,治所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常山郡,治所真定,今河北石家庄北。中山郡,治所卢奴,今河北定县。 八、并州,治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下辖:雁门郡,治所不详,今山西代县西南。新兴郡,治所九原,今山西忻州。乐平郡,治所沾县,今山西昔阳西南。太原郡,治所晋阳,今山西太原市西南。西河郡,治所离石,今山西吕梁市。上党郡,治所壶关,今山西长治北,潞城西。 九、幽州,治燕国蓟县,今北京市西南。下辖郡国:代郡,治所代县,今河北蔚县东北。上谷郡,治所居庸,今河北怀来东。范阳郡,治所涿县,今河北涿州。燕国,治所蓟县。 渔阳郡,治所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右北平郡,治所土垠,今河北丰润

《三国演义》地图+三国地名古今对照表

。【州郡国县】 一,司州,司隶,治所洛阳。下辖郡县:平阳郡,今山西临汾西。 河东郡,治所安邑,今山西夏县北。 弘农郡,治所弘农,今河南灵宝北。 河内郡,治所怀,今河南武陟西南。 河南尹,治所洛阳,今河南洛阳。 二,兖州,治所郡丘,今山东郓城西北。下辖郡国 陈留国,治所陈留,今河南南开封市东南。 东郡,治所濮阳,今河南濮阳南。 东平国,治所无盐,今山东东平东。 泰山郡,治所奉高,今山东泰安东。 山阳郡,治所昌邑,今山东金乡西北。 任城郡,治任城,今山东济宁市东南。 济阴郡,治所定陶,今山东定陶西北。 济北国,治卢县,今山东定陶西北。 三,豫州,治汝南安城,今河南汝南东南。下辖郡国: 颖川郡,治所阳翟,今河南禹县。 陈郡,治所陈县,今河南淮阳。 沛国,治所沛县,今江苏沛县。 梁国,治所睢阳,今河南商丘南。 谯郡,治所谯县,今安徽亳州。 汝南郡,治所汝南安城,今河南汝南东南。 弋阳郡,治所弋阳,今河南潢川西。

。安丰郡,治所安风,今安徽霍邱南。 鲁郡,治所鲁县,今山东曲阜。 四、扬州(魏国部分),治淮南寿春,今安徽寿县。下辖: 淮南郡,治所合肥,今安徽合肥西北。 庐江郡,治所六安,今安徽六安北。 更正:鲁郡属豫州,并非兖州。 五、青州,治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临淄。下辖郡国: 济南国,治所东平陵,今山东章丘西北。 乐安郡,治所高苑,今山东梁邹东。 齐国,治所临淄。 北海国,治所平寿,今山东潍坊南。 东莱郡,治所黄县,今山东黄县东。 城阳郡,治所东武,今山东诸城。 六、徐州(魏国部分),治下邳,今江苏邳县南。下辖郡国: 东莞郡,不详。 琅邪国,治所开阳,今山东临沂北。 东海国,治所郯县,今山东郯城北。 彭城国,治所彭城,今江苏徐州市。 下邳国,治所下邳。 广陵郡,治所淮阴,今江苏淮安西南。 七、冀州,治安平信都,今河北冀县。下辖郡国:

宋朝的官制

宋朝的官制 宋朝的官制非常复杂,分为阶官和职官两种。阶官,对于武将来说,简单来说就是现在军衔制度,如上校之类;而职官,就是团长营长之类。 例如,狄青曾经做过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秦州刺史是虚衔,代表他的官职大小,代表从五品的官员,而是泾原路副都总管是职官,是负责统领泾原路兵马的指挥官。 两名武将要比较官的大小,一般来说,是比较阶官。那么,这些阶官是如何比较的呢?宋朝的官制发生过三次变化,分别是政和以前武将官制(1116年前),政和官制(1116至1131)和绍兴官制(1131以后),大体如下 政和新官政和之前旧官官品阶次 太尉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正二品 1 通侍大夫内客省使正五品 2 正侍大夫延福宫使正五品 3 宣正大夫履正大夫正五品 4 协忠大夫并政和新置。正五品 5 中侍大夫景福殿使正五品 6 中亮大夫客省使从五品 7 中卫大夫引进使从五品 8 翊卫大夫从五品 9 亲卫大夫从五品 10 中缺 拱卫大夫并政和增置。正六品 12 左武大夫东上合门使正六品 13 右武大夫西上合门使正六品 14 正侍郎正七品 15 宣正郎正七品 16 履正郎正七品 17 协忠郎正七品 18 中侍郎并政和增置。正七品 19 中亮郎客省副使正七品 20 中卫郎引进副使正七品 21 翊卫郎正七品 22 中缺 拱卫郎并政和增置。从七品 24 左武郎东上合门副使从七品 25 右武郎西上合门副使从七品 26 武功大夫皇城使从七品 27 武德大夫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从七品 28 武显大夫左藏库、东西作坊使从七品 29 武节大夫庄宅、六宅、文思使从七品 30 武略大夫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从七品 31 武经大夫西京左藏库使从七品 32 武义大夫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从七品 33 武翼大夫供备库使从七品 34

宋朝官印制度

宋朝官印制度 宋朝官印制度 中国古代官印制度发展到宋代,已十分成熟和完备。国家设置了专门的铸印机构——少府监和文思院,并且制定了诸如牌印制度、知印制度等严密的管理措施,在官印的形制上,背款的出现和叠篆的使用,为以后金元各代所沿袭,影响深远。 宋朝官印制度-构成 宋宣抚处置使司随军审计司印 宋代官印是由宝、印、记三部分构成的。帝、后及太子印称“宝”,各级军事、行政机构印称“印”,其属吏及诸军将校印称“记”、“朱记”。宝宋代制宝比较复杂,除太祖所受“皇帝承天受命之宝”和“皇帝神宝”为后周所制外,每位皇帝继位,都纷纷刻制御宝,仅北宋九帝,就制宝三十余枚。宋太祖登基后,“又制‘大宋受命之宝’。至太宗,又别制‘承天受命之宝’。是后,诸帝嗣服,皆自为一宝,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至宋徽宗时,其仿效唐制,刻制了皇帝八宝,即镇国宝(文曰“承天福延万亿永元极”)、受命宝(文曰“受命于天,即寿永昌”)、

“皇帝之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和“天子行宝”。政和七年,徽宗又制一宝,文曰“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号为定命宝,合前面八宝共为九宝,以合“乾元用九之数”。南宋时,“凡中兴御府所藏玉宝十有一,金宝三,八宝皆高宗皇帝作”。高宗所作八宝,则完全是仿制徽宗八宝。除皇帝制宝外,宋代皇后、妃子、太子也皆有宝。 印 宋朝官印制度 宋代官僚机构设置重叠,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官僚统治集团。这样也使宋代的官印数量大为增加。从诸王、中书门下、枢密院、宣徽院、三司、尚书省诸司到节度使、观察使以及州、府、军、监、县都有官印。一些受朝廷临时委任的官员,“其奉使出入,或本局无印者,皆给奉使印”。此外,还有一些机构和官员不断请求铸印。如“枢密院承旨,本吏人名,太平兴国以翰林杨守一为之,加‘都’字。后复用吏。熙宁三年,复以李绶充副都承旨。未几,又请铸印,诏只许印在院,以‘枢密都承旨印’为文”。到南宋时,“由内外官有请于朝,则铸给焉”。官印的颁发已较为泛滥了。 记记与朱记应起于唐代,现有唐代“大毛村记”和“蕃汉都指挥记”等可以佐证。但在唐代这种用法还不多见,到宋代才被广泛地用于下级官吏的印中。《宋史?舆服志》载:“又有朱记,

宋朝官制

宋朝官制 1.北宋前期的朝廷政制 官、职、差遣 宋初沿五代旧制,官名与实际职务大体相符,担任与“官名”名称不符的职务,称为“差遣”,但为数较少。不久,另设新机构并扩大“差遣”的范围,实行官名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制度,以剥夺原机构及“官”的职权。“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册府元龟》卷308《宰辅部·总序》。关于唐代后期和五代、北宋的宰相职衔,有人认为只有同平章事才是真宰相,侍中、中书令是虚衔,此说欠妥。参见陈振:《关于晚唐、五代的宰相制度》,《史学论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许多旧机构几乎都成了闲散单位,只办理一些次要事务。 文官通常都具有官、职、差遣三种职衔。官,也称正官,指三省六部及寺监等的各种官称,如仆射、尚书、郎中、中书舍人等,元丰五年(1082)官制改革以前,只作为官员定官位和俸禄高低的官称,称为寄禄官。改制以后,改为相应的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及各种大夫、郎,以定官位、俸禄,称为“阶官”,宋人后亦常称改制前的寄禄官为阶官。 职,也称职名,指馆、阁、殿的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直阁等,在馆阁中实际任职的称为馆职。其他朝廷和地方官员所带的修撰、直阁等较低的“职”,称为贴职,除宋初外并不实任其职,只作为文官的荣誉衔。“差遣”有时也称“职”,但大多数“职”专指职名、贴职。 差遣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也称“职事官”,“官”(寄禄官)有时也称“职事官”,但多数“职事官’是指“差遣”。“差遣”本身无品级,以“官(寄禄官)”定品。除同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使、翰林学士等外,“差遣”职务名称前通常都带有“判、知、同、提举、提点、管勾(干)”等字,如判尚书省事、知府等。 官员既可以只升降“差遣”职务,也可只升降“官”级或“职”等,也可以升降三者中的两种,甚至三者都升降。低级文官及受处罚的官员,只有“官”与“差遣”而没有“职”。 朝官、京官、选人与改官 宋朝称常参官为朝官,但并不是专指参加朝参的官员,京官也并不专指在京任职的官员,朝官、京官都包括地方官,朝官指从七品以上的高中级文官,京官指八、九品低级文官。 选人已不是唐代所指的候补、候选官员,宋代的选人,也称“幕职、州县官”,原先的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的属官,如判官、推官、掌书记、支使等,称为幕职官;京府、留守的属官如判官、推官,以及县级的如知县事、县令、主簿、县尉,州、府的属官如司理、司法参军等,称为“州县官”,统称为“幕职、州县官”,共分为七等二、三十级,都作为寄禄官称,用以定官品和俸禄等级,官品自从八品至从九品,与京官官品相近,是京官的“候选”官员,通常即称为“选人”。上述“幕职、州县官”的官称,大多又与“差遣”(实职)名称相同,因而容易混淆。 宋代士人入仕,基本上都要经过“选人”阶段,许多人甚至终身是“选人”,只有升改为京官,称为“改官”,才能得到升迁中高级官员的机会。士人考中进士后,通常只有前三至五名的寄禄官称为低级“京官”。第六名(有时是第四名)以下的极大多数进士的寄禄官称,都是“幕职、州县官”,都属“选人”,所有“七阶选人须三任六考,用奏荐及功赏,乃得升改”为京官孙逢吉:《职官分纪》卷15《翰林学士承旨》引《五代职官志》。 中书与宰相、副相、使相 中书,全称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都堂、政府、东府,设于宫城中(“大内”),为最高行政机构,是宰相和副相办公处,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宋沿晚唐、五代旧制,虽规定

楚国疆域及古今地名对照

楚楚国国疆疆域域及及古古今今地地名名对对照照 楚国地图 楚国疆域扩张最广大时,东临大海,西抵巴蜀,南近两广,北及陕南。 楚国的都城和水陆交通情况 南方的楚国,春秋时已为大国,与齐、晋抗衡。入战国后,更东灭越国,伸展其国力于东海。又东北灭鲁,疆上开拓至于泗上。苏秦所谓楚地北有汾陉 ③。汾陉在今河南临颖县,盖已深入于中原了。楚国的土地诚极扩张,和其北诸侯封国间的往来,仍不外以前们有的几条道路。通过方城、邑塞的大道,依旧为南北的通途;西北与秦国的交往,还是以经过武关一路为便捷。楚国此时又以郇阳为塞,郇阳在今陕西旬阳县。盖西北一路在未入武关之前,即可溯汉水而上,以至秦岭以南各处。楚既灭越,其东地遂不时为齐所觊觎 ④。东地或称东国,其地当近于齐国 ⑤。 虽近于齐国,却非指鲁国而言。因孟尝君之父田婴所受封的薛邑,固仍在鲁国之南。故所谓东地或东国,当为泗水中游及其以北沂、沐二水所流经之地。或以之置之泗水中游以南 ⑥,似稍失之。这里既为齐、楚两国争执的所在,则其间的南北道路尚不至有所断绝。至于彭城之南的道路,虽少见于记载,当亦不至断绝难通。尤其是春申君受封之后,江东与中原的联系,恐不会竟至漠漠无闻也。 不过也有两条东西道路难免于荒芜。其一是由原来陈国附近通向东方的道路。这本是辕涛涂向齐桓公推荐的道路,期望齐桓公召陵会盟后,由这条道路回齐国去。还在春秋时,楚已灭陈,夷为诸县。由于其地当楚夏之交,能通鱼盐之货 ①,已发展成为经济都会,不过既在楚夏之交,应是具有南北的作用,至于东西交往,似少见于记载。另外一条道路,是在江北淮南,就是春秋时吴、楚交兵经常往来的道路。楚、越亦尝交兵,似未遵循这条道路 ②。后来楚为秦所逼,自郢迁都于陈,又复迁于矩阳,最后迁于寿春。钜阳在今安徽阜阳市北。寿春在今安徽寿县。郢既不为都,则由故吴地西行,去郢者当不会很多。战国末叶,黄歇以楚相之尊,获封为春申君。春申君以吴国故墟为已封邑,稍后就封于吴而行相事 ③。这就使春申君封邑与楚国新都寿春之间的交通有了新的发展。不过所行的道路仍应是当年吴、楚间的道路的东段,而不是另外的新建。可是如《鄂君启节》所说的,鄂君之时,楚已迁都于寿春,这个新都仍以郢相称。鄂君赴郢,并非越过邑塞,而是溯汉水上行,出方城之外,然后东南行至郢 ①。若非鄂君还有他故,需要绕道,当是黾塞险峻,艰于跋涉。 楚国在这几条道路外,也曾经开辟过新路,庄 王滇池就是由新开辟的新路前往的。滇池在今云南昆明市南,为当时徼外地。庄 西南之行,《史记·西南夷传》说是“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这里的“蜀”字是衍文 ②。《汉书·西南夷传》引用这句话,也只说是“略巴、黔中以西”。滇池诚在巴的西南,庄 此行却并非就经过巴地。巴楚并立,虽历有年所,其间难免了无交恶。楚曾于江上设杆关,其地在今四川奉节县 ③。这座关隘的设置虽说是拒蜀,实则巴也在被拒之列。庄 何能越巴而远至于滇池?按黔中为楚国所设的新郡。《史记·楚世家》所谓“秦复拔我巫黔中郡”是也。秦因楚旧,仍置此郡 ④,秦郡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西 ⑤,当系因楚国的旧制。不论庄 西南行道出何途,皆不能既经巴而又经黔中。巴非楚土,若不能取道其国,则显然是由黔中前往的。黔中郡治所若在沅陵,乃是濒于沅水。是庄 西南行井非循长江而上,而是循沅水而行。按《鄂君启节》所载,鄂君曾循水道到过资、沅、澧诸水,是今湘西诸水皆已通航,庄 由沅水西南行,并不是不可能的。由于庄 归途受阻,因复返而王滇国,这条道路所经过的地方就难以备知了。 根据《鄂君启节》所示,楚人对于江南北水道,多已利用通航。前文曾说到鄂君赴郢,是溯汉水而上,再出于方城之外。鄂君还远溯资、沅、澧诸水。按洞庭之南,以湘水最为大川,鄂君亦曾溯湘水而上,至于阳。阳据说在今广西全州东北,盖已近于湘水源头。然而最值得注意的,则是由鄂东下,对于长江水道交通的开发。吴头楚尾之间,江水浩瀚,自来是

《水浒传》中宋代官职详解

《水浒传》中宋代官职详解 押司是个什么官? 确切地说,押司根本就不是官,而是吏。我国最早的字书《說文解字》对官与吏有不同的解释:官,吏事君也;吏,治人者也。若论地位,可以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我国古代长期将政府官员的级别分为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两阶,一至九品共有正从十八个品阶。最低一级的官员如县尉、主簿等为从九品,相当于现今的科级干部。按照历朝惯例,有品级的官员由朝廷任命、考核,按照任职年限、个人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定期述职,择优升迁(这是正常程序,不包括买官卖官)。我们所说的仕途,也就是进入到有品级的官员阶层,踏上漫漫的职务升迁之路。 比从九品还要低的干部就不是官,而是吏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笔者刚参加工作时有“以工代干”的说法。干部职数不足,只能招一些不是干部的人作辅助性工作。所谓吏,大致就是这种有职事没品级的职位。我们说过,吏,治人者也。吏员是沟通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桥梁,政府的所有政令,包括政府运转、征收赋税、地方治安、诉讼治狱等等,都要靠这些基层工作人员去具体贯彻执行。基层工作事务繁杂,且耗时费力,朝廷拿不出那么多银子养活庞大的官员队伍,于是便由地方政府招募、雇佣具有一定才能的人员为吏,如师爷、衙役、书办、狱吏、捕快、里正等等。虽然吏员也有考评、升迁、罢黜制度,但是由于官僚机制、个人素质、工作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吏员想要升任官员踏入仕途,难度是相当大的。绝大多数的吏员,要靠自己的一技之长终老一生。所以古代平民阶层要想混个一官半职,绝大多数要走科举一途(可见科举并非一无是处)。除非有高官延聘入僚,担任职位比较高的吏员,一有机会便前程可待。否则,只有实在没有办法的人(尤其是读书人),才会放下架子去做吏员。 押司就是一种吏员。押司的职责范围,从职位名称上就可看出点端倪。押司就是“司押”,“押”就是在文书、契约上签名或做记号的意思。从字面理解,押司就是专司文字方面工作的吏员。我们阅读有关宋代的文献、小说,似乎押司的出现的确大多与文案有关。但是如果我们据此认为押司就是纯粹的书办,即相当于现代的文书、书记员,那就大错特错了。还有人认为押司是专管诉讼、治安、赋税方面事务的胥吏,相当于派出所、治安队、税务所等机构的负责人,我认为这也是不准确的。 押司是文吏之首,其本职工作是协助县令处理政务,担负着秘书兼幕僚的工作。其既要负责替县令起草公文,监督具体事务的落实情况,同时还要拾遗补缺,为县令出谋划策。可以说,押司的工作性质面向基层,但是对上是直接对主官负责。虽然位卑但是权重,因而押司在众吏员中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 据史料记载,宋代一县可以有八个押司(这个数量可能并不固定,八人应为上限),受办事能力、文字功底以及主官信任等因素的影响,这些押司的地位是不同的。《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怨”描写:大孙押司是奉符县第一名押司,受人尊敬。被忘恩负义的小孙押司谋财害命之后,小孙押司升任第一名押司,不仅谋取了他的妻子、财产,还升任第一名押司。可见同为押司,排名有先有后,大概头名押司更有机会晋级为官吧。 那么,押司是怎样工作的呢?我想,不可能一群押司整天乱哄哄地围在县令身边,他们的具体职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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