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清洁管理制度

为搞好小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保障小区环境整洁,避免卫生环境受到二次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工作由环卫主管负责具体协调,实行集中管理;
(2)在进行小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时,环卫主管须指定专人清洁、收集和清运,日产日清,并有检查、记录;始终保持小区垃圾中转站内的卫生干净整洁,无任何污染;
(3)小区内生活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后,方可堆放于指定倾倒地点;垃圾中转站内垃圾应密封加盖,并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并进行经常性的垃圾清理和筒箱清洁工作,保障环境清洁;
(4)小区内垃圾中转站内不得堆放任何施工垃圾,小区业主(住户)在进行二次装修时必须加以严格管理,避免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导致清运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5)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整体清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规定专人、专车、清运地点、清运次数和清运时间;
(6)在垃圾日常清运工作进行的同时,须对垃圾中转站内进行经常性的消杀工作;盛夏期间须增加施药剂量和消杀频率,以杜绝各种病虫害对小区业主(住户)身体健康的影响;
(7)小区垃圾中转站的日常清运及清洁工作须引起管理处的高度重视,管理处经理及物业主管、品质监督员应经常亲临现场,对垃圾清运及清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检查结果中问题较严重的,应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使存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垃圾中转站日常作业须严格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执行;
(8)每月组织专人对垃圾中转站的日常清运和清洁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与主要责任人工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
(9)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公司及管理处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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