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管理规程

不合格品的管理规程
不合格品的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不合格品处理的管理,防止混淆与差错。

二、范围

适用不合格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管理。

三、责任人

质管部、生产部、物料部、销售部

四、内容

1 经质管部按质量标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为不合格品。

2 不合格品的来源

物料采购入库时的不合格品;物料到复验期检验不合格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市场退货的不合格产品;储存超过有效期的产品;因质量原因收回的不合格品。

3 凡不合格的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

4 发现不合格品后,应立即在每件不合格品的包装袋或盛装容器上贴上不合格证,注明品名、规格、批号、件数、重量、检验日期、检验结果,并及时转入不合格品库或不合格区内,用红色“不合格”牌标识,放在明显位置。及时填写《不合格品登记台账》(见附件1)。

5 不合格品原因分析

5.1 出现不合格物料,由物料部及时通知供应商,查明原因并记入供应商档案。

5.2 出现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项目不合格,由质管部组织生产部及车间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同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有效的质量改进。

5.3 退货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时,由质管部组织调查分析,如果涉及其他批号时,按《产品召回管理规程》召回。

6 不合格品的处理

6.1 不合格物料的处理

6.1.1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能退回的,由QA监督及时退回供应商。不能退回的,由QA监督销毁。

6.1.2 因储存保管不当所致的不合格原辅料,由仓库保管人员提出处理申请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见附件3),按批准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填写做好记录。提出申请销毁的物料,填写《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见附件2),经质量检验室检验,QA审核,质量受权人批准,按销毁办法执行。

6.1.3 对不合格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材料不准许使用,及时进行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见附件4)。

6.1.4 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被混淆的生产物料,车间主任填写销毁申请,由质管部记入不合格品台帐。QA审核,质量受权人批准后进行销毁。

6.2 不合格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处理

6.2.1 经质管部研究、分析认为产品回收后可以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按产品回收处理并应当有相应的记录;不能回收的,必须销毁的不合格品按本规程不合格品的销毁程序处理。

6.3 退货和召回的不合格品当涉及其他批号时,应在质管部的监督下同时作销毁处理。

7 不合格品的销毁程序

7.1 不合格品全部按销毁处理,销毁时由销毁部门填写销毁申请,经质管部QA 审核后报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执行。销毁申请内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时间、地点、申请人、质管部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7.2 销毁执行现场要有QA在现场监控。

7.3 销毁要有销毁记录,记录不合格品销毁情况,由QA监控员填写。

7.4 销毁记录应归档。保存至销毁日期后3年。

7.5 销毁方式或地点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必须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7.6 销毁的方法有火毁、水毁或深埋等,应注意防止火灾,深埋不得造成污染。

五、附件

1、《不合格品登记台账》

2、《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

3、《不合格品处理单》

4、《销毁记录》

六、参考或引用文件

N/A

七、历史和修订记录

历史:

修订记载:

序号修订日期修订版本号修订记载修订理由变更单号批准人

附件1:

不合格品登记台帐

品名批号/编号来源数量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化验单号处理意见登记人登记日期

附件2:

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

品名批号

规格数量

申请人申请日期

销毁时间销毁地点

销毁原因:

销毁方法:

审核人审核日期

批准人批准日期

附件3:

不合格品处理单

名称部门

规格数量

处理申请人申请日期

不合格原因及调查:

调查人:日期:处理意见:

负责人:日期:处理记录:

负责人:日期:是否开启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

纠正和预防措施编号:

审核人审核日期

批准人批准日期

附件4:

销毁记录

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销毁原因申请人申请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监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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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3. 职责 3.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施监控管理,行使药品质量的确认权、不合格药品的处置权。 3.2采购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退货等处理。3.3保管员负责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存放。 4. 内容 4.1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2不合格药品的范围 4.2.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4.2.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该种药品的; 4.2.3 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2.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必需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4.2.5变质的;被污染的; 4.2.6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需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原料药生产的;

4.2.7所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2.8未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 4.2.9 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4.2.10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4.2.11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4.2.12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2.13 经抽样检验,其内在质量不符合药品标准的; 4.2.14 外包装严重破损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2.15 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不合格的。 4.3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3.1 对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员发出药品停用通知,并及时收回所有问题的药品。 4.3.2 不合格药品属供货企业或生产企业原因的,应立即停止采购并联系退货事宜,。 4..3.3 对不能退货的药品,经质量管理小组审批、签字后,退回药库,由药库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并进行统一销毁,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记录。

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1 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维检修的范围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别、记录、评审和处置。 1.2本制度适用于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对工程项目中的产品、工程过程和最终产品服务中不合格品控制。 2 引用文件(略) 3 术语和定义(略) 4 职责 4.1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 审批严重不合格品处置方案。 4.2运检部 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4.3项目部(业务单元) 负责组织业务内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 5 管理内容 工作流程见附图。 5.1不合格的范围 5.1.1 异常项,包括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工程项目活动中发现的特性、文件或制度方面的疑问、偏差或缺陷,它使某一项目的质量成为不可接收或不可确定。 5.1.2 不符合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对系统或部件质量安全或可用率有影响的异常项,不能用已批准的制度或文件中的信息解决。 5.1.3 不合格,没有满足某个与质量有关的规定要求。包括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偏离规定要求或缺陷;或检修文件中与检修质量有关的规定要求存在不能满足检修质量的内容,或检修、检验活动未按制度文件执行。 5.2不合格品的判定 5.2.1 业务单元(检修质检人员)发现的问题 5.2.1.1 检修制度中没有要求更换的零部件损坏或存在其他影响检修质量的缺陷。 5.2.1.2 更换的备品备件其规格型号、外形尺寸等不符合要求。 5.2.1.3 按检修制度执行到某工序无法进行下去。

5.2.1.4 达不到检修制度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W点和H点)。 5.2.1.5 检修制度、技术记录卡的检修作业文件中存在明显的影响质量的问题。 5.2.2 项目部(质控人员)发现的问题 质控人员在进行质量检验活动中,其验收结果未能满足质量标准要求,且经分析认为能满足的,则应判定为不合格情况。 5.2.3、运检部(质量保正人员)发现的不合格 质保人员在进行质保检验活动中,发现检修作业未按检修制度、检修工艺、质量计划或施工措施等书面文件要求进行或其他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违反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行为,应判定为不合格。 5.3 不合格品标识 (见标识与防护管理制度) 5.4 不合格品记录 5.4.1工程采购的产品(物资)中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单独存放,进行标识。质检员将不合格检验或验证报告报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并在台帐中注明。 5.4.2工程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由检修维护人员或技术人员建立《不合格品台帐》逐项记录,并须经进行逐项评审、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 5.5 检修过程不合格处理 5.5.1业务单元质检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1 5.5.2项目部质控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2 5.5.3运检部质保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3 5.6 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的责任 5.6.1发现和报告不合格项是所有检修人员的共同责任。 5.6.2业务单元需设专人负责异常项/不符合项的全面管理 5.6.3各检修负责人应按批准后的异常项/不符合项中的处理意见进行施工。 5.6.4质保部门(项目部、运检部部)将组织对工程的异常项/不符合项进行跟踪验证,并定期审查异常项/不符合项分析报告。 5.6.5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 5.6.5.1 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表03 5.6.5.2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异常项/不符合项的事实进行描述,注明日期。 5.6.5.3异常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编写,特殊情况由专工编写。

不合格品的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Written/Revised by XXX Date 日期: 2008/05/10 Reviewed by: 审核人:XXX Date 日期: 2008/05/20 Approved by: 批准人:XXX Date 日期: 2008/05/20 分发部门/岗位:QA 生产物料 目的 描述公司内所有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确保不合格的进厂物料不用于生产,不合格的中间 体不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 范围 适用于公司进厂验收不合格或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经检验、评价不合格产品。 附件 序号附件类别附件登记号附件名称 1 记录4-105 不合格品处理指令 2 记录4-106 不合格品管理记录

Heading 标题Text 正文 Responsibility 责任人 3 生产产品对于不合格产品,执行SOP 1-0006“偏差的调查处理”。 根据偏差调查的处理意见,QA开具不合格品处理指令,分发至生 产、仓库等相关部门。 —可返工或再处理的产品,车间根据不合格品处理指令制定相 应的生产指令、领取需返工/再处理的不合格产品。 —需报废的中间体,中间站管理员凭不合格处理指令填写入库 单将该批物料转移至仓库不合格品贮存区。仓库管理员根据 不合格品处理指令及生产车间填写的入库单核对无误后接 收,该批中间体的库卡亦相应转移至仓库管理员处。贮存于 中间体库的中间体,由仓库管理员移至不合格品贮存区存放。 —需报废的成品由仓库管理员移至不合格品贮存区存放。 3 贮存存放于仓库不合格品贮存区的不合格品,仓库管理员应负责在每 一包装上给予不合格标签,并建立不合格品管理记录。 仓库管理员 4 销毁仓库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事宜。具体的处理执行SOP 6-0002 “三 废的处理”。 仓库管理员 处理前仓库管理员应根据不合格品处理指令核对不合格品的名 称、数量等,并在不合格品管理记录上做好记录。 变更摘要 CHANGE CONTROL HISTORY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不合格品管理是质量管理与控制的重要工作内容,本文通过分析锂电池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从机构设立、制度完善,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的,均属不合格商品。公司严禁不合格商品购进和销售。仓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库区与不合格库区应有明显标志,并建立专帐。 入库前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暂存不合格品库区,标挂红牌,由质管科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假冒商品就地封存,同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 对需销毁的不合格商品,由保管人员造表,经质管科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批,并由质检、业务、财务负责人共同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购进调入退出商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退货商品依据主要是不执行合同,超期发货,多发货,价格变动等;二是入库验收发现质量、规格、包装等问题;三是其他原因需要退货;四是确定为退货商品必须分别存放进入退货库区并设明显标记;五是退货商品的发票收到应作拒付处理。

属退货退出或退回按分工由业务、质管等部门具体经办,发争议的由公司经理决定,并认真管理好退货手续,以备查验。 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99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

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填写《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反馈不合格处理信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作出纠正措施报告。 1.3品质部门应针对上一批材料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供应商的来料进行加严抽样比例控制。 2、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2.1检验人员对经检验的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时,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并及时通知责任者,把不合格品堆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并挂上标识牌或“红色”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同时记录其不合格状态和相关制品信息,将《不合格品报告》上报部门领导进行组织评价。 2.2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用红色油性笔划出产品不良的具体位置、标识出不良内容,必要时通知责任者进行现场确认。 2.3工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员进行判定,如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应使用“红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如判定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按照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作业,并使用黄色返修/返工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2.4检验员在巡检中连续发现批量不合格品情况,应立即通知生产线主管,品质部部长有权停止生产,以便纠正质量问题。 2.5作业人员在自检、首检、互检时或公司内的任何人员发现不合格品 时,都应及时报告现场责任者,经检验人员确认后按2.1处理。 2.6产品经品质部判定为不合格品后,由工场填写《产品报废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处理。同时,各工场需每日统计产品报废状况,并于当日将《产品报废单》上交品质部进行统计,每月底形成质量月报并发送至各工场。 2.7、各工场对所形成的质量月报进行分析,并针对质量月报前三项不良及异常点制定持续改善计划,并于次月进行改善评价。 2.8原则上各制品不良率≥15%时,应判定为品质重大不合格。品质部需详细调查该制品批次号、模号、生产班次、具体不良位置、不良项目、数量等信息收集整理后,组织经营者、技术部、生管室、设备保全、生产现场等相关部门召开不良改善对策会,对于会议上形成决议的改善对策由主责项目品质工程师进行后续的跟踪。 3、可疑材料或产品的处置 3.1进货检验中发现可疑材料时,视为不合格原材料,按1.1条处理。 3.2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发现可疑材料或掉在地上的制品时,由品质部质检员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材料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作报废处理。 3.3检验员抽检发现有可疑半成品、成品时并确认为不合格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

不合格品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不合格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管理规程,确保不合格品能及时处理。 应用范围:不合格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 责任人:成品保管员、物料保管员、QC、QA、质量部经理、仓储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 内容 1 不合格品的类别: 1.1 进厂原辅料检验不合格的;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贮存条件不当或不可预见因素(如停电,水管泄漏等)造成库存的原料、辅料,质量不合格的; 1.2 进厂包装材料检验不合格的; 1.3 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中间产品、成品;超过有效期限的产品; 1.4 生产中的正常剔除品; 1.5 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 2 不合格品管理的基本原则:不合格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不合格半成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 3 不合格品管理的基本程序 3.1 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货验收时,库管员要将包装破损、污染、受潮、霉变、虫蛀、鼠咬及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物料挑出,通知质量管理部QA人员及时到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商带回(标签、说明书等包装材料除外)或移入不合格品区暂存。不合格的标签、说明书、纸桶、纸箱等外包装材料及时销毁。 3.2 经QC或QA化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由QA、QC部依据不合格品件数发放《不合格

证》(TABLE-ZL-016-1)。物料保管员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区,每件挂不合格证。登记入《不合格品台帐》(TABLE-ZL-015-1)。需要退货的不合格物料由库房保管员在台帐备注中注明“退货”,由营销部联系不合格品供应商退货。及时填写《退货审批单》(TABLE-ZL-013-1)。 3.3 因贮存条件不当或不可预见因素(如停电,水管泄漏等)造成库存的原料、辅料,质量不合格的;如果有其它用途,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不合格物料可以作为限制性使用,否则销毁。 3.4 中间产品、成品经生产现场QA检查员检查或QC化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由QA或QC部依数发放不合格证,由QA检查员负责将不合格周转卡挂在物料容器上,中转站管理员在不合格品物料桶前立红色不合格标牌,以示隔离。登记入《不合格品台帐》(TABLE-ZL-015-1)。 3.5 以上不合格品均由QA检查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TABLE-ZL-018-1),报质量部负责人审核批准。由《不合格品处理单》(TABLE-ZL-018-1)上指定的部门按照指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录。 3.6 经QA确定不能使用的生产剔除品,由QA在剔除品的容器上贴上不合格周转卡,以防被误用。该类不合格品直接由操作人员和QA检查员共同销毁,填写《销毁记录》(TABLE-ZL-027-1),纳入批记录。 3.7 退货产品的处理执行《产品退货标准管理规程》(SMP-ZL-011-1)。 3.8 处理办法 3.8.1 不合格的标签、说明书、纸桶、纸箱等外包装材料及时销毁。 3.8.2 对于验收及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由营销部联系供应商退货。 3.8.3对于生产中的不合格品首先应按《偏差标准管理规程》(SMP-ZL-022-1)进行调查,得出确切结论后再给出处理意见。 3.8.4 需要重新加工或返工的不合格产品或中间产品执行《返工、重新加工产品标准管理规程》(SMP-SC-026-1)。 3.8.5 需要退货的不合格原辅料由仓库保管员在台帐备注中注明“退货”,开具退货单连同检验报告单送往营销部,由营销部联系退货。 3.8.6 需要销毁的不合格品执行《销毁标准管理规程》(SMP-ZL-025-1)。 4 变更历史

药品报废制度

药品报废制度 为了完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报废药品的管理,及时对报废药品清理、销毁,防止其流失。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财产管理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报废药品的管理 1、报废药品是指:经确定因过期、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不能销售和不能退货的药品;经医药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或公告通知查处不合格的药品。 2、报废药品应专库(区)储存,报废特殊药品必须在原库划定区域内储存,零头要专柜加锁管理,并要有明显标志。 3、报废药品要专人专帐管理,帐卡登记准确,保证帐货相符。 4、报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不得长期积存。 二、报废药品的销毁 1、小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⑴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报废药品。销毁前由保管员填写“报废药品销毁表”,质量管理员清点品种和数量,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⑵专业仓库要与经营单位联系,经经营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⑶销毁时要由单位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进行。 ⑷销毁后,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在销

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帐、归档。 2、大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⑴金额超过(含)5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由主管领导审批 后,填报“报废药品销毁表(一式三份,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以前报上级部门核实,组织安排销毁工作。 ⑵单一规格品种超过(含)10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由主 管领导审批后,报单位财务审批同意后,再按超过(含)5000元以上报废药品程序办理。 ⑶销毁时要由药房负责人,主管领导及经营单位负责人共同 监督下进行。 ⑷销毁后,由以上各部门分别在销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 帐、归档。 3、报废的特殊药品不论批量大小,一律按大批量报废药品销毁程序进行,并由药房负责人,主管领导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签字盖章。 4、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或抽查不合格的药品,一律就地封存,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组织销毁。不得自行销毁和处理。 5、为了及时清理药库,不造成报废药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6、报废药品的帐目、单据,销毁表保存五年;报废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帐目、单据,销毁表保存十年。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14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管理办法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 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的不合格。

(完整版)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 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 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 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 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 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 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 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 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编号:SZHKQM0142013 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13.7.31 批准日期:2013.10.02 执行日期:2012.10.03 版本号:04 变更记录:变更日期:发至部门:购进、营业、养护、质管。目的: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购进、陈列、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一、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管理。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陈列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号,有效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4、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5、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6、药监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使用的药品7、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三、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同时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视合同是否允许退货情况按相应手续进行。1、在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养护员应将药品移入待验区或挂上黄色的“质量可疑”标志,填写《不合格(可疑)药品确认、报告表》,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经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如复核确认不属于不合格药品,应将药品移回合格区或去除“质量可疑”标志。2、已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如购销合同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形(假劣药品不得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按退货手续办理,不能退货的品种进入按报损程序处理。3、在调配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如将药品掉落地面造成药品污染等情况)产生不合格药 - 28 - 品,可简化程序,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填写《不合格 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质量负责人处理。4、售后使用过程中出 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 协商处理。四、质量管理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 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营业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合格药品存入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五、上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Q/ZS-C 质 14-2016B 1.目的 本办法是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不合品过程中的职责,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 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过程所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 3.1.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对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 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不合格品报告单》(见附录 A)交给报检部门。 3.1.2对检验和判定的不合格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1.3对于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部门立即 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检验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二次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3.1.4负责召集研发部、生产部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根据《退货产品处理 单》进行评审,落实责任及预防纠正措施。 3.1.5负责的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拆解零部件,合格及报废的判定。 3.1.6质量部质量分析师按月对《不合格品报告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不 合格类别、比例、发展趋势,为质量专题会提供质量改进和预防的依据。

3.1.7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3.2生产部 3.2.1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和“三自一 控”,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2.2负责对公司生产制造和装配的零部件和产成品例行报检。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2.4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处理。 3.2.5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和 预防措施。 3.2.6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复)检,填写现场物资验证 单,由质量判定,在采购供应部仓库办理零部件退换。 3.2.7对于质量部质检员要求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安排责任者立即进行返工 或返修,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二次交验。 3.2.8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月进行统计汇总, 及不合格品损失核算。 3.2.9不合格品统计汇总核算表,每月报总经办和质量部,纳入绩效考核。 3.2.10在质量部组织评审后,协助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进行维修或拆解 为零部件,由质检人员登记填写《退回产品零部件拆解清单》,清单中应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数量等,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合格或报废;生产部协助将合格或报废零部件送仓库,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归类存放。) 3.3研发部 3.3.1研发部应提供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标

最全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处理方法及管理制度

不良品物料处理作业规范 1、目的: 规范不良品退料流程,明确不良品归属和处理责任。 2、适用范围: 本作业程序适用于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处理,以及不良品仓库存处理。 3、引用文件: 3.1 JS-COP-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2 JS-WI-PM-22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 4、定义: 来料不良品:在物料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零件承认书之要求;在制程中发现不良但属于来料本身劣质和不合格品。 制程不良品:在制造过程中若因加工、组装、测试和包装等作业造成物料的划伤、脱漆、断脚、变形、破裂、坏死等或因产品元器件异常导致不良发生。 5、职责: 5.1 生产部: 负责在线不良品(来料和制程)反馈、报废申请及退库作业。 5.2品管部: 负责对不良品的性质判定及甑别材料所属供应商等评审,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 5.3 采购部:负责对不良品处理意见的评审和最终处理决议的执行。 5.4 资材部: 负责不良品帐物管理,并监督、跟进落实相关部门对不良品的处理结果。 6、内容: 6.1 生产退料作业 6.1.1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良物料时,材料员按来料不良、作业不良区分合理包装存放,再办理退库作业。 6.1.2 物料员按不良属性开出“来料不良退仓单”(属来料不良),或“不良品退库单”(属作业不良、返修拆卸品),并附有品质小票,单据和小票内容必须填写有料号、品名、数量、不良原因、供 应商名称,然后交部门主管审核。 6.1.3 物料员将审核好的单据、物料、小票送随线IQC 裁定,IQC 对不良材料裁定其不良属性、供应商是否准确,包装是否合理,有问题的当场纠正,如果是作业不良的应注明处理意见,物料员根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分别送不良品仓退库。 6.1.4 不良品仓库收到物料员退来的不良品时,一定要核实单据、小票、实物是否一致,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品管部所签署的意见并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依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区分点收,退货单签字后留白联(仓库联)存底做帐,对描述不清楚、包装不合要求的拒收。 6.1.5 物料员拿仓库签字的退库单交物管开单,属“来料不良”的开调拨单领取良品材料,“作业不良”的开领料单超耗领取良品材料。 6.2 不良品仓库存处理作业: 6.2.1 仓管员每天对所进出的不良品(含来料、制程),按来料不良、制程不良、报废品做电子档帐,在次日9 点前转发至物管、采购部、品管部,以便不良品周转信息的查询。 6.2.2 急需材料、批量性的不良品要当天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附来料检验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跟进处理进度,并将结果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

供应商不合格品处理办法

” ” 一、目的: 为了有效督促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开展质量改进工作,确保不合格品对外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来料检验、制程发现及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即市场三包件)的管理。 三、权责单位: 1. 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最终判定,并督促责任部门或供应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 售后部:负责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初步判定。 3. PMC 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络和通传,并督促供应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 财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财务核算。 四、作业流程:附件一 五、作业说明: 1.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需特采处理时,应由品质部按照附件二规定在“特 采申请单”上注明特采降价比率,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1.1 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不能特采时,由仓库将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 2. 对于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发现单位填写 “不合格品处理通告单”交品质部处理。 2.1 经判定为不合格品由品质部贴“制程不合格品”黄色标签;按附件二规定签发“质量索赔通知 单”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3. 对于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先由售后服务部进行初步判定统计并填写“奔马公司配件接收 明细表”随附带“故障实物卡”交品质部作最终判定,必要时对不合格品填写“质量整改及处理 单。 3.1 对于经品质部判定不属三包范围或非本厂的不合格品由售后服务部退回销售商。 3.2 经判定为索赔的不合格品应由品质部贴 “市场不合格品”红色标签;按照附件二规定签发“质 量索赔通知单,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4. PMC 部根据“特采申请单”、“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质量索赔通知单”的处理结论及时通传供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最终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最终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蒲城制梁场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起草人: 复核人: 批准人: 持有者: 发放编号: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蒲城制梁场 二○○九年二月

目录 1、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职责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安质部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工程部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工作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检验管理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不合格品的识别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不合格品的分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不合格品的评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不合格品的处理及验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对不合格原因的分析与纠正.................. 错误!未定义书签。5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不合格品评审处理报告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物资降级/改变使用申请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让步接收申请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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