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04.06

【实施日期】2002.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38号)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已经2002年3月18日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高丽

二○○二年四月六日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及时有效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的防范、发生

和治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的,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污染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对环境污染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第五条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采取地方保护措施,不执行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导致辖区或者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

(二)对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关于排污单位限期治理、限产、停业或者关闭的决定组织实施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

(三)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为其办理立项、用地、设计、证照等审批手续的;

(四)新建或者未按规定取缔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的;

(五)对发生的污染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污染加重的;

(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纠纷,未及时妥善处理,致使矛盾激化的;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题库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公共法律知识题库 一、判断题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答案:正确 、因行政协助发生争议的,由请求机关与协助机关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答案:正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答案:错误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中,听证主持人根据听证笔录制作的听证报告是政府决策的主要依据。答案:错误 、政府行政首长作出暂缓决定超过年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退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答案:错误 、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决定。答案:正确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年。答案:错误 、行政执法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答案:正确 、行政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正确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行政调解,也可以主动进行行政调解。答案:正确 、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答案: 错误 、行政管理事项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答案:正确 、行政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行政程序后,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 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通知当事人;受移送的行政机关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再行移送。答 案:错误 、风险评估是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答案:正确 、行政机关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工作部署、向上级行政机关的 请示和报告以及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以反复 适用的公文,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答案:正确 、议事协调机构、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答案:错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议制定规范性文件。答案:正确 、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人。答案:正确 、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说明理由。答案:错误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答案:错误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 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选择最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方式。答案:正确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文件、档案,经行政机关批准允许查阅、摘录、复制。答案: 错误 、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将受委托的行政职权再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 个人。答案:错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答案:错误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合法权利,但可适当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答案:错误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设立的集 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答案:正确 、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因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理。答案:正确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手段,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可以仅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答案:错误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条例.doc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条例 行政执法主要包括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和申戒等。下文是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条例最新版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行政复议、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监督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准则,遵循合法公正、程序正当、违法必纠的原则,实行预防与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

为进行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由设立该派出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人民政府负责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配备专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章监督内容和监督措施 第七条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二)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检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综合执法的实施情况;

行政问责实施细则通用版模板

行政问责实施细则 通用版

***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为改进服务态度, 规范行政行为,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工作效能, 增强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行政问责规定》,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决定在全局内推行”四项制度”。 一、行政问责办法 ( 一) 为强化行政责任, 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 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行政问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局实际, 制定本办法。 ( 二)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负责人是指局领导班子正副职, 各科室负责人(以下称行政负责人), 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致使所属部门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 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依照本办法问责。 ( 三)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调查处理问责事项,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合规, 在适用行政问责上人人平等。 (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进行问责: 1.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不力的; 2.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上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而影响本局工作整体推进、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 对内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放任不论, 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4.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并经查实的问题有条件处理而不及时处理的; 6.工作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的; 7.对于重大复杂的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决策的; 8.创业精神不强、不思进取、工作平庸造成不良影响, 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的; 9.未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泄露国家秘密及本局涉秘事项的; 10.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 不予制止或纠正的; ( 五) 问责方式: 1.诫勉谈话; 2.限期整改; 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通报批评; 6.调整工作岗位; 7.免职; 8.年度公务员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下档次。 ( 六) 以上问责方式能够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程度和影响, 决定问责方式, 问责方式可单独使用或并用。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本局或报送纪委、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七) 行政问责机构负责行政问责的实施工作, 行政问责的具体工作由办事机构负责。

我国水资源污染现状以及解决措施

我国水资源污染现状以及解决措施 姓名:程亚专业:土木工程1005 学号:2010011107 摘要:在维系人的生存、保障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发展的所有自然要素中,水的重要性毋庸赘述。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快,世界面临着水资源短缺、污染严重的挑战。中国尤其严重,是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目前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水污染的恶化更使水短缺雪上加霜: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带来了负面影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了缓解水资源短缺,减少水污染、改善水质、合理调控水量而保护水资源,我们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各大水系湖泊及沿海、地下水污染现状:国家和普通公民应该如何保护水资源一浅谈现有水系湖泊及沿海﹑地下水的污染: 1.1 简述现状: 我国水体污染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工业发展超标排放工业废水,二是城市化中由于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设施严重缺乏,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工业废水近年来经过治理虽有所减少,但城市生活污水有增无减,占水质污染的51%以上。据环境部门监测,1999年全国近80%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江河湖海,年排污量达400亿立方米,造成全国三分之一以上水域受到污染.我国污水的处理能力只占20%左右。全国每年排污量约300亿吨。全国各大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全国78条主要河流有54条遭污染.我国七大水系:长江,珠江,松花江,黄河,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水系中有一半河段受到污染,86%城市河段污染超标,比较严重的有:黄河,淮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等河流湖泊。 1.2 各大水系湖泊污染现状: 2006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的197条河流408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6%、28%和26%。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总体上看,我国流域污染状况是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一般河段强于城市河段,污染从下游地区逐步向上游转移。2008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与2007年持平。200条河流409个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5.0%、24.2%和20.8%。其中,珠江、长江水质总体良好,松花江为轻度污染,黄河、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 淮河是一条受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淮河在评价的2000km的河段中,78.7%的河段不符合饮用水标准,79.7%的河段不符合渔业用水标准,32%的河段不符合灌溉用水标准。据统计,全国3000家污染严重企业中,属排放工业污染的废水企业,淮河流域占了160家。流域内182个城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信息的记录、收集和管理,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规定,结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及信息技术等方式,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和环节进行过程跟踪、实时留痕的活动。 文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向当事人出具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内部程序审批表、检测鉴定意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包括照片、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电子记录。 信息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门户网站、移动办公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电子记录。 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信息技术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 第四条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合法、全面、客观、及时、可追溯的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和环节等不同情况,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将记录内容存入相关执法档案。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行政执法需要配备相应的音像记录设备,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在监督检查、核查、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对检查、核查、调查取证、现场询问等情况进行书面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书: (一)现场检查的,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 (二)询问当事人或证人的,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物证的,应当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文书; (四)抽样的,应当制作抽查取样通知书、抽样单等文书; (五)指定或委托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等文书; (六)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应当制作权利告知书、陈述申辩笔录等文书; (七)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制作听证全过程记录文书;

山东省执法证考试试题

您本次考试成绩为:70.0 一、单项选择题 第1题 (分值:1.0分)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之日起()内,自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A 5日 B 10日 C 15日 D 30日 用户答案:D 正确答案:D 第2题 (分值:1.0分)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认为被监督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有权作出处理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责令限期履行 B 责令补正或者改正 C 予以撤销 D 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用户答案:D 正确答案:D 第3题 (分值:1.0分) 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①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②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③检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综合执法的实施情况④检查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⑤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⑥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⑦监督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⑧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争议⑨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A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B 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C ①②③④⑤⑥⑦⑨ D 以上均包含 用户答案:D 正确答案:D 第4题 (分值:1.0分)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措施()。 A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 B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C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D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用户答案:C 正确答案:C 第5题 (分值:1.0分) 行政执法机关逾期未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自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出具《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内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报告执行情况。 A 7日 B 10日 C 15日 D 30日 用户答案:C 正确答案:D 第6题 (分值:1.0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这体现了()。 A 公平原则

行政问责制度

行政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各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正副职(以下称行政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问责。 第三条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事项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三)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五)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七)态度冷漠、作风粗暴; (八)铺张浪费、攀比享受; (九)暗箱操作、逃避监督; (十)监管不力、处置不当。 第三章问责方式 第五条问责方式: (一)诫勉谈话;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责令公开道歉; (五)通报批评; (六)调整工作岗位; (七)停职检查; (八)劝其引咎辞职; (九)责令辞职; (十)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采用前款第(六)项至第(十)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立案

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二)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三)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二)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四)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第八条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减轻问责。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一)因下级机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四章问责程序 第十条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情形的,由省监察厅进行初步核实。 (一)省委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的指示、批示和通报; (二)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等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 (六)巡视(巡查)、工作检查或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意见建议; (七)新闻媒体的报道; (八)其他渠道反映的。 第十一条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情况存在,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建议。 第十二条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问责程序。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组成省政府调查组进行调查。 被调查的行政负责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省管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提请暂停其职务。 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行政负责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 第十三条调查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第十四条调查终结后,由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第十五条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

黄河水污染状况及治理

黄河水污染状况及治理 07应化本2班宋波71013015 摘要:本文介绍了黄河流域水污染现状,评价了干、支流12500km河长的水污染状况,分析了水污染原因和危害,指出了黄河流域水污染的严重性。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本文提出了采取健全法规和机构、综合防治等措施以改善水环境。 关键词: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防治措施 黄河是西北、华北地区的生命之泉,是我国的第二大河,也是北方缺水地区的重要水资源之一。随着流域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黄河水质污染日趋严重。尽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督促厂矿企业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未能控制水污染迅速加剧的趋势。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三定”方案,虽明确了水利部是国务院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的职能部门,但因部门间的职责不清而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为控制水污染,有效保护水资源,就必须理顺各部门间的关系,分清职责,建立健全法规、条例,确保水利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保护。此外,尽管黄河流域各地都采取了一些治污措施,但目前黄河仍面临着工业污染治理举步艰难,生活污水和农业退水污染加重的状况,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其污染状况主要表现在: (1)苦水”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基本丧失水体功能 120多万市民只能饮用苦水 今年年初,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专家组,对黄河水污染的状况及危害进行了量化分析,发现黄河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为劣五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水污染主要是氮、磷指标超标,表现为:①除了工业无机物质污染外,农业有机物质污染日益加剧,污染水体中Cd、Hg、Cr、As、Pb等工业重金属浓度参考]2[微乎其微,而氮、磷浓度超标,形成污染随着经济发展,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多了一倍,达44亿立方米,污染事件不断发生]3[。黄河上游的绝大部分支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中下游几乎所有支流水质长年处于劣五类状态,支流变成了“排污河”。 乌梁素海总排干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境内通向黄河的一条主要排污渠道。记

2015年执法证考试单项选择题库

5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党的()审议通过的。 A:十八大B:十八届二中全会C:十八届三中全会D:十八届四中全会 答案:D 5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 A:教育和预测作用B:引领和规范作用C:指引和教育作用D:引领和强制作用 答案:B 55、(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 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B: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答案:C 5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A:坚持党的领导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D: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答案:A 5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A:中国共产党 B:人民 C:政府 D:法院 答案:B 58、(难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A:自由 B:民主 C:平等 D:公正 答案:C 5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A:党的领导B:人民主体地位C: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2020年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公共法律知识题库附答案

行政程序规定公共法律知识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答案:正确 2、行政机关应当将所有行政行为实施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 答案:错误 3、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正确 4、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销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当事人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答案:错误 5、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案:正确 6、在行政委托中,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向社会公告,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答案:正确 7、在行政委托中,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答案:正确 8、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可以请求相关行政机关协助,因行政协助发生争议的,由请求机关与协助机关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答案:正确 9、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行政管理事项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答案:错误 10、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作出的决定。 答案:正确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应当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答案:错误 12、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可以适当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答案:错误 13、涉及两个以上政府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答案:正确 14、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由制定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答案:错误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办、局: 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发布实施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贯彻实施中,仍有部分部门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宣传不扎实,工作找不到头绪等问题。为扎实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推行四项制度是省、州、市人民政府向各族群众和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贯彻落实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自觉接受监督,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市作为州人民政府推行四项制度的重点联系和指导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推行四项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对推行四项制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确保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组织机构、专职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四项制度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使全市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把握好四项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一是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为突破口,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征求意见、学习培训、信息简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公开服务承诺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监督作用,在市政务信息网、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提高学习讨论、新闻报道、公开承诺、公开曝光的针对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深入开展。三是加大信息交流反馈力度。严格落实每个月两报的(14日、29日前)工作情况和信息制度,及时掌握点线面的工作进度,为全面推行四项制度的决策、指导提供参谋和信息服务。 三、强化培训,提高水平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四项制度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将四项制度的学习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列为年

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一、自然环境污染 1、水污染 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三门峡市以黄河为水源,由于受市区污水排放的影响,源水水质劣于V类水质标准,藻类大量繁殖生长,“三氮”含量严重超标,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近年污染也明显加重,90年代的水质监测表明,氯化物、硫酸盐、化学耗氧量、“三氮”含量显著高于80年代。 中国七大水系的污染程度依次是: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长江,其中42%的水质超过3类标准(不能做饮用水源),全国有36%的城市河段为劣5类水质,丧失使用功能。大型淡水湖泊(水库)和城市湖泊水质普遍较差,75%以上的湖泊富营养化加剧,主要由氮、磷污染引起。 全国生活饮用水水质也存在一定问题,全国水质普查全项合格率很低,约在10%。我国目前还有1.2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卫生条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南方仍有部分地区的农村饮用沟塘水、河水,其“三氮”含量高,与上消化道瘤高发密切相关。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形象化的表述是:“有河皆干,有水皆污”。 2、大气污染 中国大气污染的程度和危害度丝毫不亚于水体污染。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污染: (1)二氧化硫。中国的资源消耗主要以煤炭为主,随着煤炭消耗量的增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急剧上升,由二氧化硫排放引起得酸雨污染范围也不断扩大,直接造成我国粮食、素菜和水果减产,林木死亡,土壤和水体酸化。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甚至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疾病,造成人群死亡率增加。 (2)烟尘、粉尘。烟尘的主要排放源也是火电厂和工业锅炉,由于我国目前许多电厂使用的大多为低效除尘器,因此烟尘排放量居高不下,严重危害大气环境。 (3)机动车排气污染。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近年来数量增长迅速,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此外汽车排放

中国水污染现状及治理

中国水污染现状及治理 摘要: 分析目前我国水污染的现状及成因,提出治理水污染的措施,以改善我国目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促进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水污染防治 一、水污染的定义 水污染指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中,使水质和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造成水质恶化,降低水体的使用价值和功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二、我国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1、工业废水 在工业生产中,热交换、产品输送、产品清洗、选矿、除渣、生产反应等过程均会产生大量废水。产生工业废水的主要企业有初级金属加工、食品加工、纺织、造纸、开矿、冶炼、化学工业等。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来自家庭、机关、商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及城市径流的污水。新鲜

的城市污水渐渐陈腐和腐化使溶解氧含量下降,出现厌氧降解反应,产生硫化氢、硫醇、吲哚和粪臭素,使水具有恶臭。生活污水的成分99%为水,固体杂质不到1%,大多为无毒物质,另外还有各种洗涤剂和微量金属;生活污水中还含有大量的杂菌,主要为大肠菌群。另外生活污水中氮的磷的含量比较高,主要来源于商业污水、城市地面径流和粪便、洗涤剂等。 3、医院污水 一般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院等排出的污水含有大量的病原体,如伤寒杆菌、痢疾杆菌、结核杆菌、致病原虫、肠道病毒、腺病毒、肝炎病毒、血吸虫卵、钩虫、蛔虫卵等。这些病原体在外环境中往往可生存较长时间。因此,医院污水污染水或土壤后,能在较长时间内通过饮水或食物途径传播疾病。此外,水体中贝类具有浓缩病菌和病毒的能力,故水体污染后,生食水中贝类有很大的危险。 4、农田水的径流和渗透 我国广大农村,习惯使用未经处理的人畜粪便、尿液浇灌菜地和农田。过几十年来,化肥、农药的用量在迅速增加,土壤经施肥或使用农药后,通过雨水或灌溉用水的冲刷及土壤的渗透作用,可使残存的肥料及农药通过农田的径流,而进入地面水和地下水。农田径流中含有大量有病原体、悬浮物、化肥、农药及分解产物。农药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故毒性大小也不相同,有的农药无毒或基本无毒,有的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有的可能致癌、致突变和致畸,有的对生殖和免疫机能有不良影响。

《山东省行政执法条例》解读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解读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地方性法规,详细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监督程序和监督结果的处理等内容。 一、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由设立该派出机关或者派出机构的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规定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和范围。《条例》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八大类行政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综合执法的实施情况;检查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监督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等。 三、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和处理。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督程序。行政执法监督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抽查或者暗访等方式进行,被监督单位不得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公务活动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二是监督处理。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机关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纠正;逾期没有纠正的,监督机关应当根据行为的性质、程度等分别作出责令限期履行、责令补正或者改正、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处理决定。三是对实施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机关或者执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行政执法主体要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审核确认本级政府监督范围内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所属部门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有关部门应当将梳理确认后的行政执法依据、岗位、职责、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五、行政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除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六、监督机关可以撤销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逾期未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自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关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程度等情况,按照职责权限分别作出责令限期履行、责令补正或者改正、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处理决定。 七、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满一年的,自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负责实施的有关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相应配套措施和制度的制定情况、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

行政执法单项选择题

行政执法单项选择题

1、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D)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当场处以罚款的数额(A) 3、根据《山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是(B) 4、根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颜色标示(A) 5、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由(A)负责 6、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哪项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D) 7、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下面哪种情况,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时,(D) 8、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由(C)统一负责 9、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是(A) 10、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哪项不发球重大行政决策(B) 1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C) 12、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不得超过(C) 13、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D) 14、下列哪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合法(B)

15、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B) 16、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C) 1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A) 1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行政程序(A) 1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B) 2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程序中,。。享受哪些权利(C) 21、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与当事人达成(C) 22、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23、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启动。。(A)日内一次告知 24、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C) 25、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日前,通知当事人(D) 26、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行政管理事项都有管辖权的,由(B)管辖 27、听证会的程序是(A) 28、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C) 29、《行政强制法》规定,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C)决定 30、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事项的,(B) 3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B)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

附件1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依申请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应当坚持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依法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工作的机构为承办机构。承办机构依法办理行政执法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法主体。公示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职责权限等信

息; (三)权责事项清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权力事项名称、承办机构、执法程序和时限、执法流程图、救济方式、投诉举报等信息。依申请行政执法事项还应公示办理场所、执法岗位、联系方式、服务指南、申报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咨询服务等信息。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事项类别等信息。 (四)“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公示办理项名称、事项编码、服务对象、办理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信息。 (五)依法应当事前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行政执法事中公示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二)政务服务窗口应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主动公示行政许可或者服务事项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事程序和时限、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申请书文本式样、办理进度查询、监督部门、投诉渠道、是否收费以及办公时间、

行政问责办法

行政问责办法 一、遵循的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宗教局全体干部职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问责。 二、实现的目标 通过问责,强化行政责任,促进宗教局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问责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一)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决定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对应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不依照规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致使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或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报送领导批示,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七)在工作中丢失、损毁服务对象有关材料或物件,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八)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其职责而耽误服务对象办事的;

(九)对服务对象置之不理,或刁难、粗暴对待,甚至因言行不文明而导致发生冲突的; (十)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灾情险情、扶贫项目资金、工程质量问题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处置的; (十一)被投诉的股室或工作人员对收到的行政不作为投诉件不整改,或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 四、问责方式 (一)取消被问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对被问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责令被问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四)调整被问责人工作岗位; (五)责令调出部门。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五、问责适用 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确定问责方式: 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2.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采用责令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的方式问责; 3.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采用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调出部门的方式问责。 六、被问责人申辩和申请复核 在问责处理决定前,应听取被问责人的陈述或申辩。被问责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问责决定之日起10日向本单位申请复核,经研究决定复核的,在觉得复核、复查期间,原问责处理决定可暂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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