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二)独立、审慎

(三)客观、公正

(四)科学、民主

(五)严格程序

第三条按照《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董事会审议的决策事项中须经党委常委会事先研究的,由党委常委审议并提出意见后,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议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董事会就下列范围的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一)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订草案;

(四)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事项:

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2.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

3.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

4.对以上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决定其报酬和奖惩等;

(五)决定公司的主营业务;

(六)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项目;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八)决定公司内部业务的重组、改革事项;

(九)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决定公司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制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一)决定公司下列投融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报经股东批准;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单项资产净值的处置方案;

3.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十二)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和其他有关审查报告;

(十三)决定聘用或者解聘除股东会聘请外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决定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事项;

(十五)听取、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十六)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十七)决定与股东会、党委常委会、监事会之间的重大事项沟通制度;

(十八)决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股东会授权范围的调整而相应增加或者减少。

第三章议事方式

第六条董事会以会议方式审议决策事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者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同时送达议案资料。议案资料不能同时送达的,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达。

第十条董事收到会议通知后,对会议召开无异议的,应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三名以上董事或者二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有关议案资料不充分或者不明确时,可以联名提议缓开董事会会议或者缓议该项议案,董事长应予以采纳。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举行方式;

(二)会议日期和地点;

(三)会议期限;

(四)会议议程;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二条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和具体提案;

(三)提议召开会议的时间;

(四)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

(五)提议人签字或者盖章。

提案内容应属于董事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一并提交。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提交给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秘书应于收到提议的当日提报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召开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理由不充分或者提案内容不恰当、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依据召开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同意召开会议的,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单位制作议案。

第十四条情况特殊,董事长紧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等简洁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一般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同意,可以采用电话、视频会议等通讯方式或者签署书面意见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票应与会议通知一并送达董事,董事应在会议结束时将已签署表决意见的表决票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董事会秘书;以签署书面意见方式审议的,董事应在收到议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已签署表决意见的表决票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八条董事应由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以及委托的范围、权限、期限等事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本次会议表决权。

第十九条下列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一)监事;

(二)总经理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议事程序为:

(一)董事长主持会议并宣布会议议程;

(二)会议对决议事项逐项审议、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

(三)相关人员对有关议案作出说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负责审查的议案提出专项意见;

(四)有关议案内容不明确或争议较大而影响董事作出正确判断的,董事长可以决定是否暂缓表决。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表决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

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列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董事出席情况、议题内容和表决结果。

公司董事会决议应按照年、届、次分别编号并存档。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表决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特别决议表决时,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三条审议以下议案应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第二十四条董事对董事会拟决议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应予回避。

第二十五条董事应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和受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姓名;

(三)会议议题及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专门委员会专项意见;

(六)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载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票数和董事表决意见;

(七)会议其他相关内容;

(八)会议记录人员姓名。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秘书签字后存档。

会议记录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董事会办公室应将会议记录和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一并送交各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委托书等董事会会议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八条董事应妥善保管董事会会议文件。董事及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议事保障

第一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为保障董事会会议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与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不得以董事会名义作出任何决议。

第三十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一条战略与预算管理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职责如下:

(一)组织开展公司战略问题研究,对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战

略、产业结构调整等向董事会提供参考意见;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和融资方案以及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经营层提出的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对影响公司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二条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职责如下:

(一)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须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党委常委会的建议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在总经理聘期届满时,根据党委常委会的建议人选,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建议;

(四)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职责如下:

(一)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激励计划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向董事会提出方案和建议;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五)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四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职责如下:

(一)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

(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领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五)监督公司外部审计等相关中介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七)检查指导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

(八)审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九)审查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十)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制订工作规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专项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查议案和相关事项时,参加审查的董事应充分表达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向董事会提交各项不同的意见并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十八条经董事长同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负责组织会议记录。

第四十条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筹备董事会会议;

(二)组织董事会议案材料的制作;

(三)负责起草董事会决议及有关文件;

(四)制作董事会会议记录;

(五)反馈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提供服务;

(七)妥善保管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

(八)负责保管董事长、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九)协助董事会管理派向权属企业的董事、监事。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组织修订本议事规则: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修订后,本议事规则规定与之不一致时;

(二)《公司章程》修订后,本议事规则规定与之不一致时;

(三)董事会决定修改本议事规则时。

第四十二条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三条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负责组织会议记录。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筹备董事会会议;

(二)组织董事会议案材料的制作;

(三)负责起草董事会决议及有关文件;

(四)制作董事会会议记录;

(五)反馈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提供服务;

(七)妥善保管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

(八)负责保管董事长、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组织修订本议事规则: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修订后,本议事规则规定与之不一致时;

(二)《公司章程》修订后,本议事规则规定与之不一致时;

(三)董事会决定修改本议事规则时。

第四十七条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八条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负责组织会议记录。

第五十条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筹备董事会会议;

(二)组织董事会议案材料的制作;

(三)负责起草董事会决议及有关文件;

(四)制作董事会会议记录;

(五)反馈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为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提供服务;

(七)妥善保管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

(八)负责保管董事长、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新经典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行为及运作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公司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自身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经营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及其他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董事 第三条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其他不适宜任职的。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立场和身份。 第六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董事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委派方予以撤换或职代会重新选举:(一)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 (二)除临时董事会之外,连续3次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定期董事会会议的。 第七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八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充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X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监管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按照XXXXXXXX的授权、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对XXXX负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办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与董事沟通信息,为董事工作提供服务等事项。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四条董事会建立审慎与效率兼顾的授权机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对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必要的授权。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4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召开临

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二)监事会提议时; (三)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四)3名以上外部董事提议时; (五)XXXX认为有必要时。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或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每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各董事应按自己的判断独立投票。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任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同一董事可被一个以上董事委托为代理人。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该委托的董事不计入出席人数。董事未出席某次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应当视作已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以下事项,必须董事本人亲自出席: (一)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二)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公司内部用于指导董事会成员在会议中的行为和操作的准则。良好的议事规则可以确保董事会会议的高效进行,使会议达到预期目标,并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集 1.会议召集人: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在董事长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副董事长或其他指定人员担任会议召集人。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的时间发出,以确保所有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和议程等信息。 3.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提前发送给与会董事,以便他们在会议前审阅相关文件。材料应清晰明了,字迹清晰,以便董事可以准确理解和评估。 二、会议议程 1.议程制定:董事长应负责制定会议议程,并与其他相关人员共同落实。议程应包括会议的主题、议题、时间安排和依次之次等内容。 2.会议时间控制:会议时间应有明确的安排,确保每个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适当的讨论和决策。

3.增补议程:如果有紧急事务需要董事会讨论和决策,会议召集人 可以在会议开始前增补议程。增补议程应提前通知与会董事。 三、会议规则 1.主持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董事会议,并确保会议秩序井然。主 持人应尊重每位董事的发言权和意见,并促进有效的讨论。 2.发言顺序:董事应按照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发言,避免互相打断 和中断。董事应尊重他人的发言,等待自己发言的机会。 3.提供信息:董事有责任对有关议题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以便其他董事做出明智的决策。 4.决策方式: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应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策结果应根据董事会章程的规定确定。 四、会议记录 1.记录要求:会议记录员应记录董事会议的主要讨论和决策,以便 于后续查阅和审阅。记录应精确、客观、准确,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2.会议备忘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应汇总为会议备忘录,并发 送给与会董事和其他相关人员。备忘录应包括会议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发言要点和决策结果等内容。 3.机密性:公司董事会议事记录属于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和管理,避免泄密和非法使用。 总结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二)独立、审慎 (三)客观、公正 (四)科学、民主 (五)严格程序 第三条按照《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董事会审议的决策事项中须经党委常委会事先研究的,由党委常委审议并提出意见后,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议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董事会就下列范围的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一)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订草案; (四)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事项: 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2.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 3.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 4.对以上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决定其报酬和奖惩等; (五)决定公司的主营业务;

(六)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项目;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八)决定公司内部业务的重组、改革事项; (九)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决定公司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制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一)决定公司下列投融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报经股东批准;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单项资产净值的处置方案; 3.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十二)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和其他有关审查报告; (十三)决定聘用或者解聘除股东会聘请外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决定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事项; (十五)听取、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十六)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十七)决定与股东会、党委常委会、监事会之间的重大事项沟通制度; (十八)决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股东会授权范围的调整而相应增加或者减少。 第三章议事方式 第六条董事会以会议方式审议决策事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最全)

董事会议事规则(最全)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接受出资人授权行使部分出资人职权,对出资人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四条规定董事会成员除职工董事外,由出资人委派。董事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若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

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与义务 第五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出资人的相关规定、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报出资人批准; 三)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出资人审核; 四)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报出资人审核和备案; 五)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经营方针及经营计划,并报出资人备案;

六)审议公司所属子公司调整、合并、分立、解散方案,报出资人批准; 七)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并报出资人备案; 八)决定公司投资、担保事项,并报出资人批准; 九)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出资人审核; 十)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出资人批准; 十一)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并报出资人批准; 十二)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报出资人批准; 十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的决策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和运营。为了保证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决策的科学性,制定一套完善的会议事规则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探讨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如何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议召开的频率和时间:董事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以便及时解决公司的问题和制定发展战略。会议的时间应该合理安排,避免与董事们的其他工作冲突。 2. 会议议程的确定:会议议程应该事先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向董事们发送。议程应该包括重要议题的讨论和决策,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董事们也可以提前向秘书提交议题,以便加入到议程中。 3. 会议材料的准备:董事们在会议前应该收到相关的会议材料,包括报告、数据和其他需要讨论的文件。这样可以让董事们提前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现状,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4. 会议的主持和记录:会议应该由董事会主席或其指定的人主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同时,会议记录员应该全程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以备后续参考。 5. 会议决策的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应该及时执行,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该按照决策的要求进行工作。如果有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执行小组,负责跟进决策的执行情况。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执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执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议的准时开始:董事们应该准时参加会议,以免耽误其他人的时间。如果 有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达,应提前通知主席或秘书。 2. 会议的秩序和效率:会议应该按照议程进行,董事们应该遵守会议纪律,不 得打断他人发言或偏离议题。如果有需要,可以设立时间限制,确保每个议题的讨论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时间。 3. 会议的讨论和决策:董事们应该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出决策之前,应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 会议记录和汇报:会议记录员应该全程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并在会后及 时整理成会议纪要。纪要应该发送给董事们,并存档备查。如果有需要,可以将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三、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董事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信息的透明和及时:董事们应该及时收到相关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以便做好 准备。同时,公司的信息披露应该及时、准确,确保董事们能够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发展计划。 2. 董事的培训和提升:公司可以组织董事培训,提高董事们的专业知识和决策 能力。培训可以包括公司业务、财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3. 董事的多样性和专业性:董事会的成员应该具备多样性和专业性,以便从不 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做出更好的决策。董事的选拔应该注重个人素质、经验和能力的综合考量。 4. 会议后的跟进和评估:董事会应该对会议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同时,董事会也可以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改进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过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董事会有效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董事会的议事范围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议事范围 (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公司增加大概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研究参考 (五)制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六)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捐赠、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意聘任大概解聘公司经理及其待遇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意聘任大概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政卖力人及其待遇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草案; (十二)实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卖力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大概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媾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研究参考 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实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议时; (二)监事会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于会议召开十个工作日以前和三个工作日以前将会议通知,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专人送出或其他经董事会认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通知系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是一个公司中最高层次的权力机构,其决策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为了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会议,制定一套规范的议事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介绍一份完整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集 1. 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任命,负责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 2. 会议召集通知: 会议召集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董事会成员,通知应在会议日期的提前适当时间内发出,同时要包含以下信息: - 会议时间、地点和持续时间; - 会议议程; - 参会所需准备资料。 二、会议议程 1. 制定议程: 会议召集人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重要议题,制定会议议程,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列明。

2. 修改议程: 如有董事会成员对议程提出修改或建议,应在会议开始前适当时间内提出,经会议召集人协商决定是否修改。 三、会议程序 1. 会议主持: 由董事长或者董事会指定的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2. 参会资格: 只有董事会成员和经董事会指定的特别嘉宾具备参会资格,其他人员需经过董事会授权才可参会。 3. 议事记录: 由一名指定的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讨论的要点,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4. 决策过程: 董事应以议案为单位进行讨论和投票,每项议案进行充分的辩论后进行投票表决。董事会决策原则上以多数通过,但对于重要事项,可能需要特定比例的董事多数同意。 四、会议纪律 1. 准时参会:

董事会成员应当准时参会,不能因私人事务耽误会议的正常进行。 2. 尊重决策: 对于董事会已经通过的决策,董事会成员应予以尊重,不得擅自 改变或推翻。 3. 保密原则: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保密,董事会成员不得擅自披露会议内容和 讨论的细节信息。 五、会议记录和纪要 1. 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的各项内容,包括议案、辩论、投票结果等。 2. 纪要编写: 由秘书负责编写和整理会议纪要,确保重要事项和讨论要点被准 确记录。 3. 纪要审定: 会议纪要应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成员负责审定,审定后应送 交董事会成员阅读。 六、会议效果评估 1. 自我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组织 1.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2.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规会议。 3.除了常规会议外,董事长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特别会议。 4.会议地点和时间由董事长确定,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二、会议议程 1.会议议程由董事长填写并发送给董事会成员,至少提前三天。 2.会议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主题; (2)议题的具体描述; (3)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4)会议时间和地点; (5)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会议准备 1.会议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董事会成员应提前阅读相关材料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研究和准备。 2.公司秘书负责组织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会议日程表;

(2)准备会议文件和材料; (3)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应按时开始,董事长应准时主持。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应指定一位董事担任主持人。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介绍。 3.会议正式开始后,按照议程逐一讨论议题。董事可以就议题提出发言、询问和评论。 4.所有决策应由董事会成员以举手投票的方式进行,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5.会议应保持秩序和高效。如果有人违反会议纪律,主持人有权进行警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维护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由公司秘书记录并保存。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和地点; (2)与会人员名单; (3)议题的讨论和决策结果; (4)相关决策的执行进程。 2.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尽快起草,并由主持人审核后正式发布给董事会成员。

六、保密原则 1.董事会成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2.在会议上讨论的所有商业和法律事务应予以保密,除非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或主席事先批准。 七、修订程序 1.本会议规则可由董事会通过决议进行修订。 2.对会议规则的修订应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在董事会决议后开始执行。 以上是一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范文,该规则可以根据具体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公司董事会的运作过程中,遵守会议规则有助于保证会议的高效性和决策的合法性。

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是一个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董事会的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的战略、决策和监督执行,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五条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第三章董事会的职责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的战略、决策和监督执行,对股东会负责。 第八条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重大业务计划; 2.选举、更换、罢免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3.监督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履行职责; 4.决定企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决定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6.决定企业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形式等重大 事项; 7.决定企业的重要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8.决定企业的重要人事任免; 9.制定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 10.依法履行企业其他职责。 第四章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第九条董事会决策事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议案: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提出议案,并在会议前将议 案送交董事会办公室。 2.讨论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对议案进行讨论,并由提出议案 的成员对议案进行说明。 3.表决议案: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简单多数通过。 4.公告结果:将表决结果进行公告,并向股东会报告。

新公司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 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在董事 会内部进行会议决策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制定旨在保障董事会会议的有效性和决策的合法性,确保公 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首先,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般包括会议召集、议程确定、会议程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内容。会议召集应当提前通知董事会成员,通知内容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议程确定是指确定会议讨论的事项,一般由主席或秘书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和董事会成员的意见确定。会议程序包括会议的开场、发言、讨论、表决等程序,确保会议秩序井然。表决方式一般有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等方式,根据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确定。 会议记录是会议决议的书面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包括与会董事、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内容。 其次,董事会议事规则还应当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比如,《公司法》规 定了董事会成员的资格、任职期限、权利义务等内容,董事会议事

规则应当与之相一致。另外,公司章程也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具体规定,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会议决策。 此外,董事会议事规则还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决策需要,灵活设置会议程序和表决方式,以适应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比如,对于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可以规定必须以有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确保决策的透明和负责。 总的来说,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董事会应当严格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公司管理 制度大全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 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保证董事会的决策能够高效、科学地推进公司的发展,制定 和遵守一套科学严谨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帮助公司实现良好的治理和运营。 一、决策程序 1. 议题确定:董事会的首要任务是确定要讨论和决策的议题。议题 的确定应遵循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需要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等考量。在确定议题时,应确保议题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2. 决策前准备:在董事会会议前,应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关议题的 背景资料、数据分析报告等。这样能够帮助董事理解和评估议题,提 高讨论效率。 3. 会前讨论:为了避免会议时间过长且低效,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 电子邮件、在线平台等渠道在会前进行初步的讨论和意见交流。这样 能够为会议提供更多深入的思考和建议。 4. 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 议的主持人应能够有效引导讨论并维持秩序。会议期间,董事应就相 关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5. 决策表决:当涉及到需要做出决策的议题时,通常需要进行表决。表决可以采用手举票、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决策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法 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作出。 6. 决策执行:决策通过后,董事会成员应积极支持和执行决策,并 确保决策能够在公司内部落实和执行。 二、议事规则 1. 准时参会:董事应在会前按时到达会议地点,尊重会议安排,确 保会议按时开始。 2. 尊重意见:在会议期间,成员应相互尊重,充分听取和理解他人 的观点和意见。即使意见存在分歧,也应保持专业态度和友好沟通。 3. 公正公平:董事应在决策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或歧 视任何个人或团体。 4. 保密处理:董事会成员应将董事会会议讨论的事项视为机密,并 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5. 纪律与效率:董事会会议应保持纪律性和高效性。董事应严守议 事纪律,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私人事务或无关话题的讨论。 6. 决策公告:董事会应及时将决策结果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公司内部 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方。决策公告应尽量明确和详细,以便相关方了 解和理解。 总结: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文三篇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文三篇 董事会议事规则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和《*****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受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局,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立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第六条各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专门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战略与决策委员会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由**名以上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2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指导、监督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行;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主要职责是: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一、会议召开原则 1.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公司决策顺畅进行。 2.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处理紧急事项。 二、会议通知 1.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送给所有董事,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发送。 2. 会议通知应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文件。 3. 董事会委任的秘书应负责发送会议通知,确保所有董事及时收到。 三、会议议程 1. 会议议程应由董事长或其他负责人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前发送给所有董事。 2. 会议议程应包括审议已发布的会议文件、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其他相关事项。 四、会议主持 1. 董事长或者由董事会选举的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 2. 主持人应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并保持会议秩序。

五、会议记录 1.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委任的秘书负责。 2. 会议记录应准确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等重要信息。 3.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发送给董事,并保存在公司档案中。 六、决策程序 1. 重大决策应通过董事会表决形式决定,一人一票原则。 2. 决策前应充分讨论,确保董事们对决策内容有充分理解。 3. 对于重大决策,可能需要进行事先投票,以便更好地了解董事们的观点。 七、会议纪律 1. 所有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事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 2. 会议期间不得进行私人通信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3. 会议期间应遵守秘密保密原则,不得将会议内容泄漏给外部人员。 八、其他事项

1. 任何董事均有权提出议程外的建议或问题。 2. 在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调整。 3. 对于无法就某一议程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以决定推迟讨论或作出以后讨论的决策。 以上为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指引,以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并做出明智的决策。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秘书联系。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适用上市公司 权威经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适用范围:上市公司 第一章会议的召集 第一条:董事会主席应当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主席可以将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书直接或委托秘书送达每个董事的住所或办公场所、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但不得以口头通知代替。 第三条:董事长可以在必要时向董事会的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外其他业务咨询人员发出邀请函,邀请其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如果不能亲自到会,可以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表自己出席,但一个代表不能代表两个以上的董事出席同一次会议。 第二章会议的程序 第五条: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并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进行,如有延误,应当说明原因,并寻求其他董事的同意。 第七条:主席应当确保所有与会者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第八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其他成员的发言,不得打断发言者,也不得在报告和意见发表之前提出自己的问题和意见。 第九条:董事会的决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计入会议记录。 第三章会议记录 第十条:每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人出席,并制作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过程,包括到会成员名单、议程、出席成员发言、审议结果等内容。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应当由主席签字确认,并存入公司档案。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三条:本规则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经公司印章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简要注释如下: 董事会:上市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长:董事会的主席。 议程:会议的具体事项及程序。 决议:董事会就某项议题达成的决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一、总则 1. 本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是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的基本规范和指引。 2.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会议应严格按照本规则进行。 二、会议召集 1.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召集,并根据需要事先通知所有董事。 2. 会议通知应明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等事项,并提前至少7天发出。 3. 重要议题需要提前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会议组织

1.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长主持,如董事长无法履行职责,应由副董事长代理或推选临时主持人。 2. 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议程或临时添加议题。 3.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冲突的议题,应明确主题并进行特殊安排。 四、会议记录 1.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的全部过程,记录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参会情况以及所有表决结果等内容。 2. 董事会成员可以提交书面意见或提出反对意见,但在表决时应保持严格的独立性,不得受外部压力干扰。 3. 议事要点及讨论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全体高管和投资者,并在公司网站及时公开。

五、会议决策 1. 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票。 2.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冲突的议题,董事应当在表决前向公司披露相关利益关系,并注意避免产生任何利益冲突。 3. 在通过关键议题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其他事项 1.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完善,应经全体董事会议通过。 2. 对于本规则未涉及的事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会议规则和程序。 简要注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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