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步伐和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尽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内部治理不规范、利益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结合对湖北省黄冈市的调查,分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揭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4-0991-03

the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taking huanggang city as example

liu han-cheng,cheng shui-yuan

(business college,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huanggang 438000, hubei, china)

abstract: promoting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was beneficial for speeding up the march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 and realizing rapid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ics. at present, despite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t was still in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制度

盐城市亭湖区井塘蔬菜专业合作社 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⑴成员出资;⑵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⑶未分配收益;⑷国家扶持补助资金;⑸他人捐赠款; ⑹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千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千元以上,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重大项目建设及投资,由会员(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帐。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要优先计提积累,并按以下顺序分配:(1)提取公积金、公益金;(2)提取风险金;(3)向投资者分红;(4)向会员分配。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帐和明细分类帐,作好资金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以及合作社财务收支、帐款划转和支取。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帐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未经理事会批准,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年元月底前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收益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财务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农经部门每年的审计结论要及时向会员通报。 2008年5月11日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 1、服务的职能。农村合作社,要为农民服务,使农民能够以低廉的价格购置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较高的价格销售出自己的产品。给社员提供技术和信息,给社员提供机会和渠道。并学习发达国家合作社的经验,力争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服务的水平越来越上档次。 2、纽带的职能。合作社必须成为政府和农民的纽 带,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协助政府贯彻和落实农业与农村政策,把农民的意愿反馈给政府,为政府施政提供第一手材料。合作社也必须成为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龙头企业等的纽带,使农民有通畅的销路,商家有稳定的货源,为商家和农民架起一座双赢的金桥。 3、保护的职能。作为弱势群体的代表,合作社必须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表,为减轻农民的负担,保护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而努力。同时,合作社也要成为农民生活的空间—农村的利益的代表,发挥农民的联合体的作用,保护农村的环境,保护农村的资源,使我国的农业能够可持续的发展。 4、教育的职能。也可以称为培训的职能。合作社作为农民的联合体,必须为社员的素质的提高而努力。农业结构的调整、科技的转化、技术的普及、生产经营与管理水准的提高,都离不开社员素质的提高。目前,在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劳动力的40%,文盲和半文盲约占总劳动力的18%。这种现状,不适应今后农业的设施化、机械化、信息化和集约化的要求。 5、示范的职能。据1999年的一项统计:利益关系比较紧密,真正称得上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只有1万2千个左右,连接农户约2千万户,占全国农村总户数的9%。在21世纪,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必须通过自身的发展,带动更多的合作社的成立,带动更多的农民的参加;并在实践中发展一批成功的、具有示范作用的样板社,带动更多的成功社的出现。 6、发展的职能。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学习发达国家合作社的成功的经验,更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探索与突破。合作制的内容非常广泛,合作社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进行有机结合,有可能会创造出合作社的一种全新的模式。 7、合作的职能。合作社的特点是合作,但我国现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作而不合。几种合作社自成体系,只有纵向的指导,而无横向的联合。反观发达国家的合作社,都是即有纵向的合作,又有横向的联合,合力非常强大。要迎接国际强势农业的冲击,今后,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必须加强大。要迎接国际强势农业的冲击,今后,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必须加强上下,左右,周边,各体系间的协调与合作,并最终实现一元化的联合。 如果能实现并完善上述的7大职能,按照自愿、自治、互助、公平、民主管理等合作社基本原则去发展,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就会大有希望。农业产业化核心载体的价值也就不会虚化,产业化也就不再只是理论上设计的几种模式。

2020最新某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村位于****镇西北部,海拔500-850米,属典型的山地气候,距镇政府所在地18公里,全村幅员面积8.7平方公里。人口:*人,下设*个村民小组。现有建卡贫困户29户,90人;低保户35户,48人;特困供养46人;残疾人54人。 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主营收入预计达到约145万元(6月底),其中劳务公司承接人行便道工程104万元,****果专业合作实现收入40.9万元,实现利润约10.28万元,其中劳务公司约10万元,专业合作0.28万元。 一、强化领导促进增收,凝聚村社发展合力。 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村工作中心任务来抓,每年召集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村支两班子成员,集思广益,讨论商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计划,研究具体工作措施,保证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方向、有目标、有举措。建立发展村集体经济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实行书记主要抓、班子成员包干抓、各村民小组长协助抓的“三抓”工作法,采取“书记+村干部+公益岗位”的分组模式,年初交任务,年底看成效,在全村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格局。初步建立规范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及时全面公开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收支使用情况,自觉接受村监会和全体村民的监督,有效提高了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强化领导、强化措施、强化管理,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年年有收入、年年有发展。 二、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有效破解增收难题 ********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是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先行先试的村之一,其性质为村集体体独资。****是一个纯农业村,共有耕地5000多亩,由于城镇化的推进,部份良田熟土荒芜无人耕种,加之土地流转各项鼓励政策的出台,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按300元/亩的价格从农户流转土地250余亩,2020年集体经济发展高山优质水稻130亩、油菜170亩、高粱120亩。利用种植的油菜、大米、高粱,今年创建了扶贫车间一个,已获区人社和区农委批准,目前正在抓紧生产。 三、增强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建卡贫困户29户,共90人,为了明确利益分配方案。 (一)千秋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方案即采用“1+2+3+4”分配方式: “1”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2”对建卡贫困户给予总利润20%的补助,均摊到建卡贫困户人头进行发放,此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稳定脱贫的农户不再参与分配。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义和地位(精)

浅析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途径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使农民“小群体” 对接“大龙头” 和“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好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着眼于以工业化抓农业和解决农产品“卖难” , 坚持“抓中介、活流通、强服务、保增收”,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组有专业大户、村有专业队伍、镇有合作公司、县有合作集团、产业有协会”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和推动现代农业加速发展。 一、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涵义和类型 (一农民经济合作的涵义 农民经济合作的本质是农民之间的相互合作帮助 , 是“集体互助协作”。从两个方面理解 :一是共同工作 , 即农民之间的一种互助行为。二是为了共同目的共同完成某项任务 , 这是利用集体力量进行自助。在人类社会中 , 群体性互助协作是一种社会现象 , 只要人类存在 , 合作行为就会存在。在现代经济社会中 , 农民既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 同时又要面对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 , 完全依靠个人能力往往难以抵御 , 只能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 , 以增加加入组织的成员收入为目的 , 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方面的互助合作 , 按照一定的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 (二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 1, “农户 +公司”模式 该模式是由企业(非农公司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农民提供土地、劳动力和其他资源, 将企业和农户有机结合, 用市场经济牵动, 以高科技、高投入、高速度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 以达到区域内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各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该模式有三层含义:一是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农民和企业(非农企业的合作, 让农民在有利可图和利益相关的前提下与企业(非农公司走到一起, 从而改变过去农户 分散经营的状况,建立起新的经济实体;二是产供销一条龙,即在农业生产、流通的 各个环节,实现合理分工, 使生产和经营能有效地转化为社会化的劳动; 三是贸工农一体化,不仅从事农业生产,更主要的是发展农产品的深度加工,进而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一体化进程。 结合我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该模式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由企业(非农 公司投放资金、提供技术,当地农民提供土地和劳动力,联合进行种植业、养殖业的开发;二是由企业或非农公司组建起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提供信息并负责生产基地 建设, 以贸易带动农副产品的色和国内产;三是由非农公司或企业投放资金,提供技术、管理,组建起以农副产品加工、保鲜为主体的工厂,当地农民负责生产基地建设, 既提供原料有派人参加工厂的劳动和管理。“ 农户 +公司” 这一组织由于拥有灵通的市场信息、现代的加工手段、较发达的科技力量,能够有效地解决分散经营的弊端,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专业农协模式 专业农协模式是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解决农业分散经营弊端的又一有力措施。它是以特定农产品生产者为对象, 主要进行农产品贩卖和农业技术指导的互助合作性经济组织。从依托对象来说, 我国现存的各类专业农协有的是依托大户、有的是依托企业 (养殖场或工厂 ,有的则依托科技服务部门。其产生过程一般都是由发起者草拟章程,吸收会员,召开成立大会,讨论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理事长下设若干职能小组,最后由职能小组主持协会正常运行。 3,股份合作模式 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劳动者或投资者, 按照章程或协议, 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依法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实行民主管理, 按劳分配和按股分配相结合,并留有公共积累的企业法人或经济实体。据农业部【 1992】农企字 24号文件《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责任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责任 一、必要的明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再认识 现实生活中,人们大都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了解不深,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先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责任进行相应的诠释,以便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进而展开相关研究。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涵的把握 目前,学术界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不同的理解。狭义理解的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各种类型的专业农业合作社,是同类产品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起来,维护和发展成员利益,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最广义的理解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和信用社。广义理解的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除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以外的各类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从上述三种不同的理解看,都存在明显的不足:狭义理解的有过窄、不准确之嫌;最广义理解的则界定过于宽泛,将乡镇村经济组织等不属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包括进来,显然是错误的;广义理解的亦有同最广义理解的一样的错误。笔者认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界定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正在进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中的最基础性工作之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责任与立法中相关制度安排的契合问题研究,仍需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概念的明确开始。 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界定,首先,要明确其实质应是合作社,定义要明确合作组织的特点。实践中可借鉴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InternationalCo-operativeAlliance,简称ICA)和2002年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LabourOrganization,简称ILO)对合作社的定义。[1]其次,要考虑其经济性。很显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经济合作组织,而非政治合作组织,更非文化合作组织。其经济性特征决定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有其特殊性。再次,界定其定义时要把握其“约定共营合作经济”、“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元(详见成员出资自清单)。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业务范围: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贴、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财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九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过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汇报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汇报 我们乡饮乡党委认真按照上级部署,把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当作事关全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多策并举,抓好落实,多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我乡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近几年来,从乡党委、政府到各村两委都认识到了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一定的效果。全乡15个行政村,5万元以下的全部转化,10万元以上的2个,占13%。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是机动地承包及闲置院落租赁。全乡15个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债务,有的村高达150多万元,全乡债务总额为1158.9万元,平均每村77.3万元。债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原来集体办企业亏损,公益项目建设投资,应收未收而借款等产生的,各村也采取了一定的方法化解村级债务。主要是拍卖闲置资产还债,债权户或单位协商降息或停息等办法。 二、经验做法: (一)政策扶持,创优环境 乡党委制定了资金、土地、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持。对于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一是制定了发展计划。乡党委组织力量对这些村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摸底,特别是摸清

了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主客观原因,实行逐村“会诊”,做到心中有数,帮助他们理清发展路子,制定出详细的发展规划,并把任务指标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实行政策倾斜。各涉农部门的扶贫项目、开发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科技部门的信息、技术等,有计划有重点地向薄弱村集中。今年,我乡争取到了高标准良田项目。项目总投资1280万,在基地安排上,我们重点选择了崇化村、沙河村等集体经济较弱的村,带动其发展。对发展较快、后劲比较足的村,一方面,制定好发展规划,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发展。另一方面,用政策推动。对成绩比较突出、年年都有新发展的村支部书记,给予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 (二)开阔思路,选准路子 一是利用各种合作组织增收。合作组织是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既不同于“公司十农户”这种买卖对立的契约关系,也不同于村和农户的千刀割不断的关系,既可以把村两委解脱出来,让群众唱主角,也可以让村级组织通过服务增加收入,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乡饮粮食和饲料合作社探索出了一条既增加群众收入又增加集体收入的路子,依托粮食和饲料合作社,各行政村又成立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站,对农药、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供应站批量购置,以低于市场价销售给社员,既让社员得到了实惠,也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柳云村还组建了西瓜合作社,为种植户提供西瓜产前、产中、产后的大棚原材料、肥料购置,育苗、田间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综述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研究综述 □狄海英郑红伟许婷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提高了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较好地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了对接,降低了生产成本及交易费用,分享了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关键词】农民收入;农业经济;经济合作;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作者简介】狄海英(1985.10 ),女,陕西镇安人,河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郑红伟(1986.3 ),男,河北衡水人,河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许婷(1985.10 ),女,河北张家口人,河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一、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涵义 农民经济合作的本质是农民之间的相互合作帮助,是“集体互助协作”。对于合作这个词的意思,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共同工作,即农民之间的一种互助行为。二是为了共同目的共同完成某项任务,这是利用集体力量进行自助。所以,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民自愿参加的,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加入组织的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方面的互助合作,按照一定的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长期以来,对这种组织形式名称的表述不尽统一,《农业法》称“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称“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2004年和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部的一系列文件中也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无论在名称上如何表述,行政审批的部门也各有不同,但其内涵和实质是一致的,可以用“农 不现实的。为此,企业为规避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就必须通过多元化经营进入一个新的产业以规避风险,实现企业战略性行业转移和可持续发展。 (四)保持稳定的收益。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在经营运作中偏离预定目标,出现经营危机。通过发展多元化经营可以用效益好的项目来弥补亏损项目,可以根据不同产品或行业景气循环不同,采取灵活的互补政策,达到以盈补亏的目的,从而取得均衡的收益,实现稳定的整体效益。 (五)扩大市场权利。企业多元化可以增强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多元化企业可以凭借其规模以及不同业务领域的经营优势,在单一业务领域实行低价竞争,从而取得竞争优势。企业通过多样化经营可以实现互利销售,从而扩大企业市场份额。当实施多元化的企业间进行竞争时,它们可能会在多个市场上发生竞争,而这种多市场接触会减弱相互间的竞争强度,增强各自的市场力量。 (六)增强内部融资能力。通过资产扩张,抢占市场份额,多元化经营可以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和领域,实现规模扩张。专业化经营的企业可能会因为不能以合理的成本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就会放弃投资一些有价值的项目。而多元化经营企业创造了一个很大的内部资本市场,它可以通过企业内部资金的调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专业化经营企业遇到的资金不足的问题,使多元化经营企业较专业化经营企业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 (七)发挥企业潜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及人才的引进等因素,会导致企业内部各环节发展不均衡,会积累出过剩的资源,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等。如果这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就会造成人、财、物的浪费,而多元化经营则能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产生范围经济效应。企业如果能够有效地利用闲置的生产力开展多元化经营,能够达到降低运营成本,显著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 综上所述,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能否正确的选择和实施多元化战略,取决于其内、外部因素。虽然发展是企业的硬道理,但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多元化战略的风险,对企业内、外环境要有全面的了解。即便采用多元化战略,对采用的程度也应进行正确的估计,切不可过分追求多元化,过度的多元化经营会远远超出一个企业的能力而导致不必要的失败。 【参考文献】 1.李晓蓉.西方不同流派学者论企业多元化经营[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12 2.王迎军,柳茂平.战略管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 3.Klette,T.J.R&D,scope economics and plant performance[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1996,10 · 321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自然和市场风险越来越大,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新形势下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平谷区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平谷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平谷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早出现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专业协会为主。如大兴庄镇养猪协会、东高村红提葡萄产销协会等。当时的合作组织由于处于萌芽阶段,数量少、规模小、服务窄、能力弱,主要为农户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进入本世纪以来,全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进入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据统计,到2005年,全区完成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45个,其中行业协会9个,专业协会和合作社136个,共带动农户超过4.6万户,是1999年8000户的5.75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对于促进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带动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 1、专业协会。这是一种较为初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协会94个,占总数的64.8%,主要有科技协会、产业协会、产销协会等三种。这些专业协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信息、调剂资金、技术服务、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等,具有机制灵活、分布广泛、农民易于介入、发展潜力大等特点。如北京绿谷土特产品产销协会、平谷区大桃标准化种植协会等。 2、专业合作社。这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利益为纽带通过农户之间的资本联合、劳动联合、产销联合把农民组织起来,入社农户的农资供应和产品销售活动主要通过合作社进行,实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组织内部主要实行按交易量分红,具有形式灵活多样,带动农户可多可少,适应性广,发展势头强劲,生命力旺盛等特点。据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专业合作社25个,约占总数的17.3%。其中以北京立新可口精品大桃合作社、北京胜泉康汇农产品合作社最具代表性。 3、公司加农户。这种形式主要是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单农业等契约方式联接广大农户,形成产加销紧密衔接的产业组织体系,合作组织除了为农户提供一些服务外,还和农户签订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保证农民有合理的收入,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农户的市场风险,既较好地缓解了农产品卖难问题,又促进了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目前全区共有此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6个,约占总数的17.9%。主要代表有王辛庄镇果品保鲜协会、华利丰青年蔬菜产销协会、顺达旺发农业生态园。 (二)平谷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 1、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出现,经历了由点到面逐步扩展的过程。合作组织最初是从蔬菜、水果、养殖的生产环节开始的,近年来,随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农民的合作领域从单一的种养殖业扩展到种植、养殖、旅游、科技服务等各业。通过典型示范、分类指导、效益驱动,形成今天全区16个乡镇均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态势。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已经有局部试点开始向全面推进,覆盖面逐步扩大。 2、农民利益联结日趋紧密。全区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利益联结比较紧密的出资形式建立。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等参股,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实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如北京立新可口精品大桃合作社,其10万元资产由入社的100余户社员出资入股。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入股达1864万元,占总数的96.8%。 3、合作组织服务层次不断延伸。平谷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领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逐步向产前、产后的服务延伸,从生产向加工、流通拓展。据初步统计,产加销综合服务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经济协会的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经济协会的区别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等等。这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支持。 农村经济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新形势下产生的,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并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加入、自由退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组织名称,但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多不同。 1、成立的目的不同。农村经济协会,有的称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的称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不管是那种形式,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也以服务为宗旨,但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一种经济实体。 2、单位性质不同。农村经济协会因为是农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所以农村经济协会的性质是社会团体,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 3、登记管理机关不同。农村经济协会作为社会团体,其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予以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区别于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别企业组织,其登记管理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注册。因此,两者登记注册的条件、程序等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4、对资产的处置不同。农村经济协会作为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社会团体的资产,所有经费以及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不得在会员中分配。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5、承担的风险不同。由于农村经济协会不从事经营活动,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定支,会员因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而自愿主动交纳会员费。因此,农村经济协会自身一般不存在债务风险,会员也不必为协会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经济实体,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成员要按照章程规定出资并承担亏损,是有风险的。 6、经费(资产)来源不同。农村经济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会费收入、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以及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主要来自成员出资及经营收入。 7、作用不同。农村经济协会不但要按照章程规定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还要积极承担行业统计、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等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职责则主要是经营,为成员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总之,农村经济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同属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国家大力提倡和扶持、对于发展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经济实体,与小农户、企业一样,可以加入农村经济协会成为会员,交纳会费,享受农村经济协会提供的服务。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情况汇报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情况汇报 **市地处**省最北端,有十六个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辖195个行政村,其中60个行政村位于石灰岩地区。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由于种种原因,**市的绝大部分村(当时称管理区)集体经济收入达不到三万元。当时**市委、市政府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挂钩联系贫困村,与镇委、镇政府一道,帮助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经过几年的努力,一批村办企业如小型碾米厂、榨油厂、小石场、小煤窑、小矿场、小运输队、小养殖场等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为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有效的作用,一批村级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很快达到了每年三万元以上。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人员变动频繁和政策变动等原因,这些村办企业难以为继,没有很好地坚持下来,原来一批已经脱贫的村级组织又回到贫困村的行列,有些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鉴于这种状况,中共**市委经过调查研究和征求基层的意见,决定采取集中资金办实业,加强管理出效益的扶持发展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因此,**市扶穷协会于1996年下半年应运而生。协会会员均为集体经济收入不足3万元的村级组织,以出资参股市扶穷电站的形式取得团体会员资格。协会的宗旨是使各会员尽快脱贫和实现基层组织“五个好”的目标,走上富裕之路。 协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协**事会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协会的宗旨,开展扶穷工作。扶穷协会的运

作经历了两个阶段。协会成立之初,由于时间比较仓促,一时找不到合适的项目,理事会决定,将筹集到的843万元资金投入市属国有企业张滩水电站,以购买一台XX千瓦机组股份的形式,取得10%的收益;另外,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增设收费项目用以扶贫,使会员的参股资金按照每年30%的利润进行分红。按照这样的分红比例,有一大批村级基层组织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脱贫,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了三万元以上。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行政干预的手段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一部分由政府出台政策增设的收费项目被取消。因而从1999年起,分红从原来的30%逐年降低,直到XX年调整为15%。这样,一批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又返回到三万元以下。面对形势的变化,这种利用挂靠和行政手段取得收益进行分红的方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给市属国有企业张滩水电站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并且张滩水电站从XX年起也着手进行企业转制工作,转制后协会投入的挂靠资金分红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政府兜底也给市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经理事会研究并经请示市委同意,改变原来的运作模式,从挂靠改为自行创办扶穷经济实体的模式来运行。从XX年起,我们将扶穷协会筹集的资金843万元从张滩水电站脱离出来,加上XX年后上级支持的资金和挂钩帮扶单位的扶持资金共296万元和承接电站原来的银行贷款300万元,购买了市值1440万元的2座水电站(王龙二级水电站装机1200千瓦,张溪三级水电站装机1000千瓦),总装机容量为2200千瓦。会员按注资金额的10%实行效益保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作者:高俊利发布时间:2008-08-07 15:15:33 当前,因村委会拒绝发放土地补偿款引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农民经济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出应由立法机关制定确认标准的同时,已经以民事诉讼开始立案了。但由于法律缺位,法官审理此类案件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地方政府和部分高级法院为解燃眉之急制定的相关规定确认标准不一,争议颇大;法学界和实务界也是仁智各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标准方面的观点及不足 目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标准方面主要有五种观点。一是以户口为确认标准;二是以户口为基础,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生产、生活作为确认标准;三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为基本生活保障作为确认标准;四是以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确认标准;五是以成员权为基础,以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为条件,结合户口登记作为确认标准。上述五种观点均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坚持以户口论的单一标准,必然导致“悬空户”、“空挂户”大量增加,同时必然侵犯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坚持以“在本村集体组织长期固定生产、生活或以本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为确认标准,不仅阻断了进城务工农民、外出就学人员的回头路,而且也无法解释成员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农业户口的这种人身关系,另外,“长期”的期限也不确定;坚持单纯的权利义务判断标准较为模糊;坚持“成员论”也给人一种以词解词的感觉。2007年3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一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依法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农业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生产、生活的人。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但确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人,也应认定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参照此规定,大部分案件均得到较好的解决,但有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仍会出现《意见》中要求避免的“两头空”的情形。 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标准之我见 实例:原告牛某某,45岁,女,原住天津市大港区中塘镇某某村。原告刘某某,9岁,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步伐和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尽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内部治理不规范、利益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结合对湖北省黄冈市的调查,分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揭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4-0991-03 the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taking huanggang city as example liu han-cheng,cheng shui-yuan (business college,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huanggang 438000, hubei, china) abstract: promoting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was beneficial for speeding up the march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 and realizing rapid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ics. at present, despite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t was still in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及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及作用 摘要在介绍苍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基础上,阐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及作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近年来山东省苍山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架起了农民通向市场的桥梁,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在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之一,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产业组织形式。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 231个,其中专业协会913个,专业合作社318个,成员18万人,代销农产品2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15亿元,利润1亿元,成员增收2.65亿元。按所属类型划分:劳动合作型121个,资产运营型492个,技术服务型68个,市场对接型28个,龙头企业带动型369个,综合互助型153个。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种多样,联结方式各不相同,深受农民欢迎。组织形式主要表现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比较典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苍山县新农村畜牧养殖合作社、苍山县会宝山生态产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苍山县富民食用菌协会、苍山县新兴镇蔬菜协会等。以产销合作为主,有的是产前合作,主要是以较低价格向社员提供种子(苗)、化肥(饲料)、农药(兽药)等;有的是产中合作,主要是为社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有的是产后合作,主要是帮助社员销售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具有的功能 2.1组织功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功能十分明显,一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组织

农民合作经济发展趋势.pdf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为了谋求、维护和改进其共同利益,规避经营风险,按照自愿、民主等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它弥补和解决了农户家庭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和大市场间的矛盾。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起的初期,学术界主要侧重对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验与失败的借鉴。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有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日益丰富。本文梳理了近年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研究,从其内涵界定、功能定位、产权安排、农民参与意愿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归纳评述,寻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新方向,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涵及类型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涵 目前,理论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李瑞芬(2004)指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竞争能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专业性合作组织。孙亚范 (2006)将其定义为:我国农村市场化改革以来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上新发育成长的由农民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而自发组织的、以为其成员的专业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宗旨、谋求和维护其成员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2007年起正式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定义的落脚点基本一致,即维护农民利益的、由农户所有并管理的经济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强调农户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坚持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注重合作组织的整体协调性、组织性。随着经济的发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实践中日趋完善。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类型 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类研究较多,并且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孔祥智等(2006)、张晓山(2004)根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生产型、采购型、销售型、加工型、(技术)服务型、综合型等六种基本类型。苑鹏(2001)根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者与政府的关系,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自办型、官办型以及官民结合型等三种基本类型。孙小燕(2012)根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者的身份,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分为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服部门兴办型、政府发起型等类型。农业部则“按照农民合作的紧密程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三种基本类型。黄祖辉(2008)则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分类:一是横向合作和纵向合作;二是社区合作和专业合作;三是传统合作和新型合作。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动因、功能定位与产权安排 (一)形成动因 早期国内多数学者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来讨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如张晓山 (2003)指出,在产业化经营中发育农民的专业合作组织有其经济和社会的合理性:降低、减少农民进入市场的交易行为和获取规模收益;提供服务;增加收入。黄祖辉(2000)则从理论上说明了农民合作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在于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分散性和分散经营的家庭特性,描述了农民合作的新的变革态势,进而提出在农业家庭经营基础上,引导和推动农民的合作,尽快建立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与农民合作制度相融合的农业制度与组织体系,己是我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一个关键。苑鹏(2003)则提出,农业企业化是21世纪初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创新的新亮点,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是农业企业化的有效组织载体。陈阿兴和岳中刚(2003),则通过分析农产品流通困境及其原因,认为在农产品流通环节建立高效率的流通合作组织是解决农产品流通困境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有较多的研究以博弈理论为依据,研究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动因,认为农户主要受利益驱动,合作组织是其实现自身利益的产物。借助于不同的博弈模型,得出农户实现自身利益的两种方式:一是争夺,张雪莲、冯开文(2008)认为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管理者和普通社员资源禀赋的差异,现实中形成了决策权在他们之间的偏畸分割,不利于普通社员参与决策,不利于合作社的长期发展;二是合作,王孝莹、张可成和胡继连(2006))利用智猪博弈等模型分析了组织中合作各方的收益,认为农民合作是在各方需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为了满足相互各方的利益。农民的合作意愿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胡敏华(2007)进行了博弈分析,认为农民合作行为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收入水平、对公共产品价格预期以及政府补贴政策等因素有关;黄和朱国玮(2007)指出组织成员合作受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在市场均衡条件下组织合作更容易实现。研究表明,农民基于保护自身利益而展开合作博弈,在各方不断的重复博弈过程中,合作组织产生并得到了健康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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