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增强模式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增强模式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增强模式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增强模式初探摘要:增强土地利用效率是国务院长期以来加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探索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增强的模式,可有效的为农村土地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更加有效的增强土地的利用效率。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模式

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28号文),到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0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都对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原则规定。目的在于通过对项目区内村庄拆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充分、合理、有序地利用土地资源,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的顺利进行。笔者根据相关研究成果及国内土地整理方面的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种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增强的模式,以期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政府主导模式

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进行上地开发整理。政府作为组织策划者,负责编制土地规划设计、筹措资金、监督工程执行情况,承担项目运行风险。企业是政府意志的具体执行者,负责上地整理工程的实施,保障项目的最终竣工验收。由政府出资建造安置社区或组建公寓,对村民进行安置。政府回收原宅基地,进行储备或公开招标拍

土地利用模式

土地利用模式 1、政策效应 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流转,提高土地使用率,协助农民盘活手中资产?保证耕地质量 ?提高人均耕地面积 ?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土地规模化经营扩大——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土地,奠定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构建多元服务体系的条件 多种经营方式涌现——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鼓励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家庭经营 ?集体经营 ?合作经营 ?企业经营 多种渠道资本涌入——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明确化,将吸引各行业各渠道投资进入农村市场多种投融资模式显现——多种资金进入农村市场,引入多种投融资模式共同进入?转移支付模式——政府各部门联动投资 ?复合投资模式——政府主导,企业主力,市场运作 ?小额贷款模式——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贴息贷款模式——政策优惠扶持小微 ?权益融资模式——土地使用权扭转融资 ?股权融资模式——土地使用权招股融资 2、土地流转运作模式 农用地流转定义 ?农用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农业经营模式,是指农用土地的利用要由低效低值向高效高值转化,农用地流转从目前的流转模式上看包括农用土地的

所有权流转和使用权流转两个方面 农用地流转模式——股份合作模式 ?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 农用地流转意义 ?农村生产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在客观上要求农用地使用权实现流转。 ?改变小农经营模式、实习农业的大规模现代化耕作要求农用地使用权实现流转?农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实现农民非农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多元化的需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用地秩序,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孙绍骋同志在全省土地利用管理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树立土地利用管理新理念 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矛盾突出。一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今年全市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城镇化率提高2.5个百分点的目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仍在5万亩以上,省分配我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6800亩,缺口非常大。二是耕地保护难度加大,XX年耕地质量等级成果数据显示,全市1247.38万亩耕地中,高等地504.66万亩,中等地742.72万亩,没有优等地。个别县区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困难重重,保持耕地数量稳定和质量不降低的难度日益增大。三是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XX-XX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达53977亩,是六年年均批准用地面积的2.13倍,个别地块拖延多年仍未得到处置利用或完善供地手续。四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约为0.69亿元/平方公里,仅占全省平均水平的30%。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量为2176.42亩/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即使“十二五”末

下降到1960亩/亿元,仍属全省最高。五是土地执法形势严峻,XX-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市违法用地面积分别为2106.44亩、10518.11亩、5468.13亩,土地执法面临较大反弹压力。涉地信访问题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市级受理涉地信访问题211件,其中反映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156件,占74%。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破坏、浪费土地现象屡禁不止。对此,要认清形势,转变理念,围绕“守红线、保发展、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用足用好符合我市实际的建设用地增量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低效用地二次开发、闲置土地处置等“1+5”组合政策,坚守耕地红线,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与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健全机制,加强城乡土地统筹利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制度,逐级落实保护责任。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到农户、地块,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逐步增加优质耕地面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禁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科学编制整治规划,有计划、

关于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资利用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资利用状况的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越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农村土地资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资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为更好的了解农村土地资利用状况,优化农村土地资的利用,为新农村建设提出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暑假期间,我对××村的土地资利用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分析研究,并总结归纳如下。 调查目的:通过对××村土地资利用状况的实地调查,以小见大,比较客观地把握农村土地资使用的现状,主要是找出当前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弊病,从而为优化土地资配置,提高土地资利用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并提出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 调查时间:2009年8月9日——1日 调查人员:××× 调查地点:××××

调查方法: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 调查内容:土地资使用状况(包括土地类别、有效使用情况、土地规划现状等等) 一、××村土地资使用状况及特点 ××村是一个土地资相对匮乏的村庄(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人口712人,拥有土地面积近80亩,其中耕地面积641亩,林地约0亩,建设用地(包括道路、桥梁、河滩等)19亩。 经调查,××村的土地使用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1耕地面积少,地少人多 该村耕地共分三等,分别为 一等(平整黄土地)、 二等(洼地、沙土地等)、三等(岭地、拓荒地等),(注:图不一)各类土地都比例如下图所示。全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9亩/人,且三等地占了近1/4的比例,良田面积偏少,再加上一些不当经营状况,住房挤占耕地,使耕地面积越发紧张。 单位:亩 2 地块多,单块面积小,缺乏集约性 虽然人均耕地面积很少,但地块较多,平均每户耕地多于块,这就使得单块耕地面积太小,不适合农机的推广使用,集约性差,严重束缚了劳动力。

农村土地资源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经营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4年9月2日到2015年1月28日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 调查目的:主要从农村土地现状及经营规模、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研究当前影响农村农业经济的因素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现状,包括主要做法和措施等,提出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及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的意见和建议。 众所周知,土地是人类进行各种生产生活的载体,同时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宝贵资产和资源,农村土地尤其耕地是粮食的母亲,它浓缩了千千万万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保障权。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一种集体所有制形式。按用途可划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农村土地管理就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等行为的管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职能。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根据调查,我认为普遍存在以下几种现象: 一、“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新建住房缺乏规划,管理很不规范。 二、矿洞开采破坏土地、污染环境。 三、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是一种静态管理,没有建立土地市场机制,土地缺乏流动性,土地的资产价值不能显化,土地利用效率很低。 四、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由此诱发了大量土地违法行为,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那么,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才能有效的加强农村土

地管理呢? 1.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监督 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这些必然要求县、乡(镇)相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照农业部第47号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订;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 2.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 一是以“三个有利于”原则,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即只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农户的增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管怎么样的土地流转形式,都可以运用并推广。二是面向市场,努力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坚持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积极将流转的土地区域办成结构调整的“示范园”,办成应用推广新科技的“试验区”,办成财政增长的新型社区。

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表时间:2013-01-06T10:12:53.98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2年11月供稿作者:叶小虎 [导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战略任务更是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叶小虎(响水县国土资源局 224600) 摘要:众所周知,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是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本文试述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土地管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战略任务更是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得人心,顺乎民意的一项德政工程。这次会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农村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很多工作与之紧密相连,息息相关。这就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从搞好农村用地规划管理,保护耕地,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征地足额补偿等方面,切实将工作做到实处,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 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1.1新农村建设的用地指标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建房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的是指令性管理,层层切块下达,中央切块到省、省切块到县、县切块到镇。虽然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一再申明要合理安排、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但事实上用地指标大多用到了其他项目上,最后落实到新农村建设上的指标少之又少。特别是在实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巩固城市发展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 1.2土地调整和流转问题 土地调整和流转困难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严重问题,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已取得共识。但规划就得调整土地,而目前国家的土地政策是30年不变,自从国家免收农业税之后,竞相要地已成为农民纠纷的热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民建房除部分项目带征的拆迁安置用地外,绝大多数的用地均为集体使用土地,如果不解决好土地流转和承包地调整的问题,建设工作很难开展,往往由于一户农民的承包地无法调整可能导致整个新农村点的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1.3用地报批的严要求一时难以适应 全国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到《决定》的出台,国家对土地管理越来越严,确属急需的建设项目用地,可报国务院审批。这一政策对急需建设项目的范围、条件和报批程序都作了详尽的规定,用地报批的程序和要求十分严格,加上当今社会体制人治重于法治的症结未能彻底纠正,还有历史上遗留问题等,造成用地仍较混乱无序。如因用地指标对必要的用地无保障,因此需要征用土地时往往顾不了用地指标。 2 建设新农村的思路 建设新农村,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开展先进生产进农家,幸福生活进农家,文明新风进农家,美化整洁进农家,和谐民主进农家的“五进农家”实践活动,在促进农业产业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上求突破,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而土地管理就是要根据新农村建设既定的发展目标,着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问题,切实保障国家和粮食安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提供用地,把好土地审批关,指导土地整理工作,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新农村建设的土地管理措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一项战略安排,是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在用地保障、土地规划、资金配套等方面积极出谋划策,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依法管理、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资源的方针,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用地 新农村建设要以村镇建设整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现代乡村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县可持续发展,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扩大建设用地比例,扩大中心镇建设用地规模,实事求是地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等,使规划适应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要,认真做好规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留足用地空间,从而使新农村居住和产业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并引导农村和农民节约集约用地,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居住条件的目的。 3.2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推动新农村建设 建设新农村,主体是农民,战场在农村,要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村宅基地复垦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契机,一是宅基地复垦新增的耕地指标首先用于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得到有效保证;二是拆迁户的集中搬迁有利于新农村的集聚;三是“政府补一点、集体贴一点”的模式减轻了广大农民向新农村点集聚的经济压力,也更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3.3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 在我国现行土地税、费体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供应环节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环节取得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区的多、投向农村地区的少,投向经济建设的多、投向社会事业的少。这种格局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冲突,同时也使地方政府盲目扩张建设用地。新农村建设,要对这种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比如,提高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综合开发;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转移和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对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偿;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

基于GIS的北京城市土地利用扩展模式

收稿日期:2000-03-06;修订日期:2000-06-10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49731040)[Foundation Item :National Natu 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o .49731040] 作者简介:刘盛和(1967-),男,湖南衡阳人,副研究员,在职博士生。E -mail :s liu @dls .iog .ac .cn 文章编号:0375-5444(2000)04-0407-10 基于GIS 的北京城市土地利用扩展模式 刘盛和,吴传钧,沈洪泉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摘要:采用G IS 空间分析技术,对1982~1997年期间北京城市土地利用扩展的时空过程进行空间聚类和历史形态分析。证实工业用地的高速外向扩展是北京城市土地利用规模“超常膨胀”的主要原因;揭示城市土地利用扩展的空间分异规律,阐明城市土地利用扩展中心和扩展轴的时空迁移模式。 关 键 词:城市土地利用;扩展强度指数;空间分异;GI S ;北京中图分类号: F301.24;F293.2;N 945.1 文献标识码: A 20世纪80、90年代在我国兴起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造成了巨量的土地浪费、资金沉淀及繁多的社会、生态问题,引起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注意[1,2],以致于国家不得不在1997年采取全面冻结审批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一年的断然措施。历史教训警戒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对城市土地利用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严格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扩展的时空规律来制定 相关政策并指导开发活动。否则,任何主观臆断性的决策均可能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GIS 技术能够为城市研究的海量空间信息管理、分析、模拟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3]。本文利用GIS 技术对北京市1982年、1992年和1997年3个时期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聚类和历史形态分析,旨在探索北京城市土地利用扩展的时空分异规律与模式。 1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城市边缘区是观察和研究城市土地利用变化的天然实验室[4,5]。本文选择北京城市边缘区作为研究对象,范围为39°40′N ~40°20′N 、116°00′E ~117°00′E,行政区域包括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县的全部、昌平县、通州区、大兴县的大部分乡镇及怀柔县、密云县、平谷县、房山区、门头沟区的小部分区域。该区域的地貌类型以平原为主,从而成为北京城市土地利用扩展的主要目标区。在1982~1992的10年期间,北京全市城市土地利用扩展的总面积为415.4km 2 ,其中的92%即集中在该研究区内。1.2 土地利用图件、数据的来源与分类 使用的土地利用数据分别来自于1982、1992和1997年三个时期的1∶10万北京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各时期所使用的土地利用分类系统虽大致相同,但粗细不一。为了便于比 第55卷第4期2000年7月 地 理 学 报 ACT A G EOG RAP HICA SIN ICA V o l.55,N o.4July ,2000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与多功能利用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与多功能利用分析 摘要:土地为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发挥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等作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变革,土地管理与利用随之变化。基于此,文章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与多功能利用的要求入手,结合山 东省菏泽市曹县普连集镇成功案例,提供土地管理与多功能利用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土地管理;多功能利用 前言: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权分置”、“三块地”等改革方案,实现了农村土地管 理与利用的创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强调了土地管理与利 用的重要性,要求各地区深化土地改革,结合土地资源特点,开展综合性、系统 性土地管理与多功能性土地利用。 1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与多功能利用要求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改革应以农业、农民、农村现代化发展为 目标。在此基础上,农村土地管理与多功能利用应满足如下要求: (1)“三资性”。在农村土地管理与利用中,土地资源为工作基础,“三资性” 是指土地资源保护(生态开发农村土地资源)、资产赋权(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资本盘活(创新开发模式,发挥农村土地生态优势,为农民创造更高收益)[1]。 (2)共享性。在农业发展规模经济背景下,应结合农民土地经营需求,适度发展小农经济,为农民提供更多元的经营模式,如托管经营、生产联营等,打造 共享农业生产体系,在农村地区发展共享经济,实现小农经济与规模经营的和谐 共存,提高规模经营质量。 (3)生态性。在土地开发利用中,政府部门应注重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复合性,把握农村耕地的“红线”,避免土地开发利用过度,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简而言之,政府部门应遵循高效利用、适度开发、生态优先的原则,开展土地多功能利用工作。同时,在“多规合一”发展要求下,政府部门应遵循保护性原则,以生态宜居 为发展目标,在土地开发利用时,综合防治农村土地环境问题,加强农村生态环 境建设,实现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2]。 2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与多功能利用建议 基于上述管理与利用要求,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普连集镇对农村土地管理与多 功能利用工作进行创新改革,本文借鉴其成功经验,为其他地区开展农村土地管 理与多功能利用提供建议。 2.1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为落实“三资性”要求,普连集镇政府部门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优化农村 产业结构布局,实现农村土地管理与农业发展的相互促进。细化来说,普连集镇 政府部门深度融合一二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在 土地管理中,以农村产业延伸用地与农业生产设施服务用地为先,通过土地资源 优化配置,为农业发展提供支持,有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林业产业链为例,普连集镇政府部门利用肥沃土壤、良好气候条件等区位 优势,在种植农作物的同时,大量栽种桐木、杨木及杞条,打造林木组种植、加工、出口的优质产业链。细化来说,普连集镇共建造约4.5万亩林业种植基地, 以此为基础,大力发展林业加工业,林业加工企业近200家,产品远销50余个 国家和地区,为1.5万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农民收入增加超亿元。就此,在土地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问题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问题 (一)土地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对土地的经营热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农业已成为一种低收入产业。同时由于农村中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对土地的经济联系和感情日益淡漠,对土地的投资减少,粗放经营乃至弃耕撂荒等现象在所难免。其最主要的表现和造成的后果有以下几方面: 1、对土地长期投资得不够,导致土地生产条件恶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由于农业投资回收期长、见效慢、效益低,因而缺乏对土地长期投入的动力和信心,即使有一定投入,也只是从关心近期经济效益出发,而不注重长期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机械化水平下降; 二是土地基础设施老化, 目前全国8万多座水库中1/5是危险库,240万眼机井中大半已到更新年限,全国每年净减少灌溉面积300万亩左右;三是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全国水、旱、虫灾等受灾面积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对土地的活劳动投入减少,导致耕地质量下降 对土地活劳动投入减少最直接的表现是化肥投入量增加而有机肥使用量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目前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仅为1.5%,东北地区近年来土壤有机质含量由 5~8% 下降到 1~2% 左右,对土地的活劳动投入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质量也在下降,大批年轻的和素质相对较高的农业劳动力纷纷转向农外就业,导致从业劳动者素质降低,一些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应用。3、粗放经营和浪费耕地的现象严重,导致耕地利用效率偏低 农村改革之后,我国耕地主要实行的是按人均包的方式,一部分劳弱户经营不了或经营不好耕地,就只好走粗放经营的道路。而劳强户在种地之余涉足他业谋取收入,成为兼业型农户,而当兼业经营发展到工商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时,农户逐渐消弱了对土地的投工投资,导致部分地方土地产出出现下降趋势。 (二)土地经营的分散化。实行承包制初期,我国耕地一般采取按人均包、按劳均包、按人劳比例均包三种方式。当时能在较大程度上激励劳动者的热情,但平均承包造成了土地高度分散,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等问题。这种超小型平均化经营成为农业降低成本,吸收资金、技术和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的主要障碍,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造成耕作不便,一是许多农户共同使用同一水利设施,因较难管理造成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利用率低; 二是地块多,田埂道路占地多,给耕作、灌溉、植保带来诸多障碍; 三是地块零散,不利于大型机械化的使用; 四是地块分散,各家各户地界相连,农民争界争水纠纷不断。最后,妨碍了农业科学技术及时大面积的推广及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2003]87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文号:武政[2003]87号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22日 生效日期:2003年12月22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下发以来,我市集体土地的管理特别是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区和部门仍存在随意审批农村村民建房的情况,个别乡、村仍然存在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为认真贯彻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现就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规划指导土地利用的原则,加强农村村民建房批前管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乡(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审批宅基地。 各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以乡(镇、场)为单位的新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的新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规划局审批;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新洲、黄陂区的新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由区人民政府审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建住宅,应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相对集中,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占用耕地的,应按有关规定开垦耕地补充;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二、坚持城市规划和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重大决策,并明确要求“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不断加强,各地通过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维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仍然面临建设布局散乱、用地粗放低效、公共设施缺乏、乡村风貌退化等问题。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也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当前,迫切需要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细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统筹合理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求。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研究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好服务和保障。 二、扎实有效做好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一)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编制,引导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 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应当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其他地方要明确推进时间表,结合实际有序开展。 (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要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考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耕地保护、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具体地块;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的管控,优先保障农村公益性设施用地、宅基地,合理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升农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科学指导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村路综合整治,发挥综合效益;强化对自然保护区、人文历史景观、地质遗迹、水源涵养地等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域内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规划期限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范围可结合当地实际,以一个村或数个村进行编制。规划基数以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和控制,进行补充调查确定。规划编制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充分运用遥感影像、信息化、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切实提高成果水平。鼓励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青年志愿者,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提供

国土资源部将下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外,还要设立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区内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 对需要流转的农用地,要尽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并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好登记发证衔接;对需要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要重点开展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特别要开展集体经营性用地的认定和确权,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万村整治”示范工程建设,以村为单位,按照“农民自愿、权属清晰、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总要求,开展土地整治活动,实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部重点抓好1000个国家级示范点,各省(区、市)开展9000个省级整治示范工程建设 各地在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等流转活动中,要按照“初次分配基于产权、二次分配政府参与”的原则,出台和试行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分配办法。部将研究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有关税费征缴和分配办法,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等活动中的土地权益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省级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宅基地指标,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 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

为切实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的贯彻落实,日前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坚持严格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农业和农村各类用地手续。 《意见》要求,切实保护耕地,为农业稳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一要严格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和审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地要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确立的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作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尽快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二要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实行永久保护。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好基本农田布局,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实行永久保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外,还要设立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区内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 三要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农田经济补偿机制,调动各方保地养地种粮的积极性。国土资源部将及时总结各地经验,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研究和建立约束和激励并行的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 《意见》强调,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建设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制度要求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一是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依法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要根据法律规定,加快明确农民集体土地的主体。以此为前提,推进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二是按照急需优先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需要流转的农用地,要尽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并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好登记发证衔接,确

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及对策 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以及赖以生存的生活保障就是土地,对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视,努力寻找解决方法,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使得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某些村出去为数不多的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无其他收入,更有甚者欠有债务。因此,某些地方将机动地对外发包,强制性的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地或者高价对外出租而获取高额回报,挪用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流转费的现象较为突出。 2.土地流转过程不够规范,农户权益得不到保障。我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以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土地承包合同共同束缚、约定的。可是,合同存在的不规范性使其执行具有随意性,基层干部私自变更合同、收回或调整农民土地,更有甚者未经承包户许可,就迫使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较大程度侵害。 3.征地补偿款难以落到实处,财务制度如同虚设。部分村级干部并不按照规则办事,甚至严重违反财政纪律,将那些本应发给农户的补偿款私吞,据为己有,私分利息以及贴息款。部分村干部私设

账外资产,账务不清,零乱不堪,趁火打劫。部分村干部许可企业拖欠征地补偿费,引起群众不满情绪。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立法、执法存在的不足:1.在立法中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规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民法通则》第71 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一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集体土地所有权上述的四项权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首先,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问题。我国集体土地的占有权及收益权源于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仅能在农业用地和本集体内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行使有限的占有和收益权能,而对非农用地没有占有和收益的权利。其次,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对其集体所有土地的处置权几乎被剥夺。集体土地的最终处置权实际上属于国家。这不仅剥夺了集体土地的出让权,也使本应由农民集体享有的收益流入国库,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缺失处分权。 2.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规定存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问题是相关法律至今没有对所谓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导致凡是只要取得土地征收的批文,无论其用来干什么,似乎均符合“公共利益”;尽管《土地管理法》及《物权法》对征收土地均规定应依法予以补偿,但问题是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标准太低,根本无法保障土地被征

土地使用计划书怎么写 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计划书 精品

土地使用计划书怎么写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计划书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土地尤其是耕地建房、建猪场等现象发生,促进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XX]23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干府字[XX]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一)实行规划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市建设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农民建房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用地.各乡镇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建房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同时,积极配合规划建设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新农村建设详细规划,在农民申报宅基地时严格依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选址,逐步消灭空心村,按照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农民建猪场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禁养区、控养区、可养区范围建设,并按一头一平方米的标准审批.确需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占补平衡措施.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民建房管理依照干府办字[XX]35号规定执行. (二)实行指标管理.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并将农民建房用地纳入年度用地指标管理,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下达的农民建房计划指标,经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必须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指标审核农民建房.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农民建房占用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凡超占指标的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一律不得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严格依法按程序审批农民建房 (一)把握农民建房申请条件.坚决贯彻农民建房一户一宅即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江西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严禁一户多宅,禁止城镇居民购买或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农民建房申请,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二)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农民建房的审批,必须在完成村庄规划的基础

关于农村土地利用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利用的调查报告 目前关于农村土地的使用存在很多的情况,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不仅是三农问题需要解决的重点也是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根据学生暑期实践调查要求,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农村目前土地使用现状结合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进行了一项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调查方向: 耕种用地,个人住房建设用地,公共施设和公益事业基础建设用地。 二、调查目的: 锻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研究能力,培养动手操作调查能力,深入农村基层一定程度了解我国现有城乡土地差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为探讨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避免重复浪费而导致国家土地资源无形流失,一定程度为帮助改善农村现有土地使用不规范的现状提供一定的切实理论数据。 三、调查意义: 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方法,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模式。构建更加合理的农村土地使用方向,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合理科学规划、优化用地结构。为城乡统筹搭建了平台,开辟新的途径,也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前提条件。切实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等方面问题,响应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调查内容: 暑假期间我集中对湖北省麻城市*镇*村的土地使用情况作了一项基本调查,本次调查基本以走访和搜集基层档案资料调查为主,配合当地领导对该村的农业情况作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这次报告主要从农村土地使用中的(包括耕种用地,个人住房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做一个简要的说明和了解,大致了解该村的土地使用方法和方向,从而扩展到省和国家的地位上。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更加真实的反应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和一些被忽视的方面。为共建和谐家园,促进国家农业发展和基层改革做一项基本参考;促使我们国家的基层建设更加的完善和提高;使农村的发展成为强国富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法宝;保障农业处于发展上升趋势。因此根据从当地实际出发,结合党和国家的基层发展方针和“三个代表”思想路线,以从农村中来到农村中去的思想路线紧密围绕农村发展做了本次调查和报告。把基层呼声引入国家力量之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快我国农村发展步伐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从而铸就强大的农业基础,为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1、耕种用地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沟、渠、路和田埂。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2005年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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