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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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通用规范》(草案)

(征求意见稿)

2019年5月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8 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7]306 号)的要求,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收集了我国现行法规、标准中对钢铁工业在铁矿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和钢铁生产过程中资源综合利用要求,收集分析了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等环节与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技术要求,经编制组讨论、修改,形成《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通用规范》研编草案,该研编草案为全文强制性规范。

本规范共分为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共伴生矿、矿山废石和尾矿、废渣、废液、尘泥、余热余压。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首钢京唐公司

目次

1总则 (1)

2 基本规定 (2)

3 共伴生矿 (4)

4 矿山废石和尾矿 (5)

5 废渣 (6)

6 尘泥 (7)

7 废液 (8)

8 余热余压 (9)

1总则

1.0.1为发展绿色产业、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等过程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

1.0.3 本规范是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的基本要求。当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时,应采取合规性判定。

1.0.4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应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2.0.2钢铁工业建设项目设计应采用技术先进、能耗及物耗低、二次能源回收利用率高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0.3钢铁工业建设项目设计应采用少用水、不用水的节水工艺、技术、设备。

2.0.4钢铁工业建设项目设计应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和余热、余压。

2.0.5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生产运行中产生的不合格料及产品应回收综合利用。

2.0.6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设备。

2.0.7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施的安全和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0.8固体废物在综合利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2.0.9废渣贮存处置场选址应符合安全和环保法规规定。

2.0.10新建、改建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和废渣堆场在设计和施工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2.0.11钢铁生产设施在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分选和回收利用。

2.0.12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或原料标准。

2.0.13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规要求。

2.0.14 综合利用伴生放射性矿渣和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废石做建筑和装修材料时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控制标准。

2.0.15回收利用含有重金属的固体废物时,其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和浸出毒性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规定。

3 共伴生矿

3.0.1在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必须查明矿石中共生伴生矿物的种类、含量、赋存状态及其分布特征。

3.0.2铁矿石中共生伴生矿物含量达到本规范表3.1规定指标时,应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选矿试验研究。

表3.1 铁矿石中共生伴生矿物综合利用指标表组分名称S P TiO2Cu Mn Zn Mo

质量分数,% ≥5 ≥0.8 ≥5 ≥0.2 ≥3 ≥0.5 ≥0.02 组分名称Ni Sn V2O5Co Ga Ge

质量分数,% ≥0.2 ≥0.1 ≥0.20≥0.02≥0.001≥0.001

说明:

1 表中Co、Cu、Ni、Zn、Mo、S是指这些元素赋存于硫化物中的质量分数。

2 表中V2O5指赋存于有用铁矿物中的质量分数。

3 表中P指磷灰石状态时的质量分数。

4 表中Sn指富集在铁精矿中的锡,当铁精矿还原焙烧时,锡被挥发,可在烟道中回收;或铁尾矿中呈锡石单独矿物的质量分数。

5 表中TiO2指钒钛磁铁矿床中可被物理选矿方法选出的粒状钛铁矿中的质量分数。

3.0.3铁矿石中共生伴生矿物含量达到本规范表3.1规定的指标时,应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的技术经济评价。

3.0.4当共生伴生的有用矿物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回收或技术经济评价结论不宜回收综合利用的,应提出保护处置措施。

4 矿山废石和尾矿

4.0.1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阶段,应对矿山采选产生的废石、尾矿等固体资源进行可利用性评价,并分类综合利用。

4.0.2暂时不能利用的废石、尾矿,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废石场、尾矿库等贮存设施、场所存放。

4.0.3暂时不能回收利用的有价值的矿物、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岩石(表土)和耕植土必须单独堆存。

4.0.4关闭后的排土场再综合利用前应进行设计与安全论证。

4.0.5排土场复垦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垦规划。

4.0.6尾矿综合利用率不应低于20%。

4.0.7尾矿等工业废渣堆场在堆筑运行过程中必须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排渗加固必须符合坝体渗流稳定性、静力稳定性和动力稳定性要求。

5 废渣

5.0.1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再生器残渣、酸焦油、蒸氨残渣等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

5.0.2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应全部综合利用。

5.0.3炼铁炉渣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

5.0.4炼钢钢渣应回收综合利用,分选出的金属应返回生产利用。

5.0.5生产铁合金电炉必须同步建设炉渣处理设施,铁合金炉渣应回收综合利用。

5.0.6连铸和轧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铁皮应回收综合利用。

5.0.7 轧钢加热炉炉渣、火焰切割机熔渣及锯切锯屑应回收综合利用。

5.0.8热镀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锌渣应回收提取锌。

5.0.9钢丝磷化处理产生的磷化渣应回收综合利用。

5.0.10机修设施产生的金属切屑及边角余料应回收综合利用。

5.0.11燃煤锅炉粉煤灰及煤渣、煤气发生炉炉渣应回收综合利用。5.0.12烧结、球团焙烧烟气和焦炉炭化室烟气的脱硫、脱硝副产物应综合利用。

5.0.13炭素生产过程中在沥青熔化、焙烧、高压浸渍工序产生的废焦油应回收综合利用。

5.0.14石墨化炉填充料分离出来的焦炭和碳化硅应综合利用。

5.0.15废渣综合利用设施及暂存场的建设、运行、回用过程应符合国家环保和安全管理规定等。

6 尘泥

6.0.1原料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雨水沉淀池收集的尘泥应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6.0.2炼焦备煤除尘系统收集的煤尘及煤气站筛下煤粉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干熄焦、焦炭筛分、整粒及转运除尘系统回收的焦粉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

6.0.3烧结、球团生产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

6.0.4烧结、球团生产冲洗地坪排水和湿式除尘器排水中所含尘泥应回收综合利用。

6.0.5炼铁生产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和高炉煤气净化尘泥应回收利用。

6.0.6炼钢、轧钢生产除尘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收集的含铁粉尘、尘泥应回收利用。

6.0.7酸再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铁粉应回收综合利用。

6.0.8生产铁合金电炉应同步建设烟尘回收设施,收集的粉尘应综合利用。

6.0.9炭素生产在原料库、中碎配料和制品加工各生产环节除尘器收集的粉料应回收综合利用。

7 废液

7.0.1焦炉煤气湿式氧化法脱硫工艺产生的脱硫废液应全部综合利用。

7.0.2轧钢生产线轧制段应设置净油设施,在线去除油中杂质后循环使用。

7.0.3油库的含油污水及残油排放的油品应集中收集进行水、油分离,分离出的油品应回收利用。

7.0.4轧钢和金属制品酸洗产生的废酸液应回收再生处理或综合利用。

7.0.5盐酸再生装置对氯离子的回收率应大于或等于99%。

7.0.6氢氟酸/硝酸再生装置应对HF回收率大于等于97%、对HNO3回收率应大于等于60%。

7.0.7冷轧处理机组脱脂段应设置必要的碱液净化处理设备,碱液净化后循环利用。

8 余热余压

8.0.1新建、改建建设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

8.0.2应对炼焦生产的红焦的炭显热进行回收综合利用。

8.0.3焦化煤气净化过程中硫回收及制酸等装置中产生的高温过程气的余热应回收综合利用。

8.0.4 烧结、球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烟气、热废气等的余热应回收利用。

8.0.5 高炉热风炉烟气余热必须设置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回收余热。8.0.6 高炉必须设置炉顶煤气余压利用装置。

8.0.7转炉炼钢过程中必须回收利用高温烟气的余热,蒸汽回收量不低于80 kg/t 钢。

8.0.8新建、改建超高功率电炉烟气余热应回收利用。

8.0.9轧钢连续加热炉必须设置预热器回收和利用烟气余热,并应用于预热助燃空气或煤气。

8.0.10铁合金半封闭电炉应同步配套余热综合利用设施,回收利用半封闭电炉烟气余热。

8.0.11炭素生产在煅烧、焙烧、石墨化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包括物料显热或高温尾气余热)应回收利用。

国家工程建设规范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通用规范(草案)》

条文说明

目录

1 总则 (12)

2 基本规定 (13)

3 共伴生矿 (16)

4 矿山废石和尾矿 (18)

5 废渣 (20)

6 尘泥 (23)

7 废液 (25)

8 余热余压 (27)

1总则

1.0.2本规范中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对共伴生矿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种废渣、废液、尘泥、余热余压的综合利用。

1.0.3本规范是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管理的基本要求。针对特殊情况和新技术发展,综合利用要求与本规范规定不一致的,应由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论证评估。

1.0.4 本规范为通用技术类规范,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能源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 基本规定

2.0.8本条根据《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2010中4.7.7(强条)“渣场及工业垃圾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条款制定。

2.0.9本条款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修改单中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选址要求以及《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17中厂址选址要求制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修改单:

5.1.1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5.1.2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5.1.3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

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5.1.4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5.1.5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5.1.6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5.2I类场的其他要求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5.3 Ⅱ类场的其他要求

5.3.1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

5.3.2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17中4.1.3(强条)“建设项目厂址严禁选择位于下列位置:1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2国家或地方设定的热水、矿泉水、温泉水特殊水资源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域”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

2.0.10本条根据《冶金工业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749-2012中 1.0.3(强条)“1.0.3 冶金工业建设的各类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必须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条款制定。

2.0.12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物,如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应满足《煤焦油标准》,钢渣、铁渣综合利用用于做建筑材料时应满足相关建材产品要求。

2.0.13国家定期制定并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钢铁工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某些危险废物,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例如炼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酸焦油、蒸氨残渣等,这些危险废物在回收利用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

2.0.14~2.0.15钢渣、铁渣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工程、市政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等建筑工程以及废石做建筑和装修材料等时,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控制标准,其重金属含量和浸出毒性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共伴生矿

3.0.1查明矿石中是否含有共生伴生矿物是共生伴生矿回收综合利用的前提。查明矿石中共生伴生矿物的种类、赋存状态、含量及其分布特征,是研究其回收综合利用的基本条件。

3.0.2 本条指标规定根据《铁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制订,是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还参考了《冶金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GB 50612-2010)、《铁矿地质勘查规范》(1981年、1992年)、《铁锰铬地质勘查规范》(2002年)、《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2010年)附录G1等标准。但是在这些规范、标准中均未给出这些指标依据或说明。

表中未列出的其他共伴生组分或者组分的质量分数低于表中指标时,可根据开发利用时的条件相关方协商是否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的选矿试验研究。

共生伴生矿物在技术上是否可以被回收,必须通过选矿试验研究来确定,它是共生伴生矿物回收综合利用设计的依据。

3.0.3在1996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就提出,“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在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综合利用”,并要求“……矿山设计部门在确定主采矿种开采方案的同时,应提出可行的共生、伴生矿回收利用方案”,还强调“……凡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均应有资源综合利用内容,无综合利用内容的,有关部门不予审批”。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GB 50405-2017)规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应有相应的资源综合利用设计内容”,《冶金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GB 50612-2010)要求“综合利用方案的确定应进行

全面的技术经济评价”。

共生伴生矿物含量虽然达到了本规范表3.1规定指标,但不同矿山其选矿指标有好坏差别、选矿产品在不同时期的市场价格也不同,对企业而言就有经济效益的差别,因此,共生伴生矿物在某个时期是否进行综合利用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评价。

只要技术可行,并且经济合理,对共生伴生矿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都是必要的。

3.0.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规定,“……对具有工业应用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

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2013年第21号)公告发布的《铁矿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规定,“……如果共伴生有用矿物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暂时不能回收、或技术经济评价结论不宜综合利用的,也应提出处置措施,为以后实施综合利用创造条件”。

防止资源浪费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另外,《冶金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GB 50612-2010)等多个技术规范也有同样的规定。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大全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2002 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

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1.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有利于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的编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编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准编写应做到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简明,规定明确。 第四条在编写标准条文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的条文说明,并应同时出版,配套使用。 第五条标准的正式文本应由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标准局部修订内容和强制性条文的正式文本,可在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第二章标准构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标准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构成。第七条标准各部分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公告; 4、前言; 5、目次。 二、正文部分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技术内容。 三、补充部分 1、附录; 2、标准用词说明; 3、引用标准名录。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

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例如:钢结构设计规范 (对象)(用途)(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第十一条标准发布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公告号; 二、标准名称和编号; 三、标准实施日期; 四、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列出强制性条文的编号;全文强 制的,用文字表明; 五、全面修订的标准应列出被替代标准的名称、编号和废止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名称编号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名称编号 〖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J2-8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6-86〗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2-87〗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50023-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7-2001〗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9-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2-200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T50033-200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7-9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J39-90〗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0-96〗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50041-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6-95〗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9-9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50—200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051-2002〗烟囱设计规范 ---------------------------------------------------------精品文档

(建筑电气工程)电气现行国家规范目录精编

(建筑电气工程)电气现行国家规范目录

传壹分现行规范目录,已废止的就自然知道了。 建筑电气常用规范目录 2010.11.23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化GB50310-2002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8、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9、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3 10、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1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1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16、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X公司2003年十月八日发布) 1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53-15-2004 1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50057-94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5、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26、建筑物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规程(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067-1998 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16-2005 29、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30、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DL/T664-1999 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5-95 3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化GB50169-2006 3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3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3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建设部发布> 3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3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3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40、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41、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07

2016年最新现行工程建设国标规范大全

2016年现行工程建设有效标准及规范清单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2016年3月2日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清单(2016)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编号 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 GB/T50001-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 GB/T50002-201 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3 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 GB50005-2003 木结构设计规范(2005年版)GBJ5-88 5 GB/T50006-2010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6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0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11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J14-87 12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J15-88 13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GB5 0045-95 14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15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16 GB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016-06-01 实施) GB50019-2003 17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94 18 GB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9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90 20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1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J27-88 22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23 GB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24 GB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78 25 GB50033-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6 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7 GB50037-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28 GB50040-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J40-79 29 GB50041-2008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30 GB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31 GB50049-2011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 32 GB50050-2007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95 33 GB50051-2013 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 34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5 GB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36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J54-95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第一部分: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工程名称:111111 2.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各子项材料做法、装修做法汇总统一编写; 3.建筑面积计算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4.所有门窗统一制作门窗表,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特殊门窗应绘制大样图. 二.住宅设计统一技术要求 1.结构形式:详结构专业 2.工程做法: 2.1外墙 外墙1: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涂料外墙 做法:参L06J113B体系-24-25(L06J002外墙20)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涂料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外墙2: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面砖外墙 做法:参L06J002外墙25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面砖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2.2内墙 内墙1:名称:面砖防水内墙 做法:内墙28、29 适用范围:用于厨房、卫生间 备注:内墙面砖贴至顶棚 内墙2:名称:混合砂浆抹面内墙 做法:内墙5 适用范围:其余内墙 备注:面层为普通乳胶漆。 内墙3: 名称:不采暖楼梯间隔墙保温

保温构造见L06J130 H体系构造(二)第98页○1.○2 适用范围:不采暖楼梯间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隔墙 内墙4:名称:住宅分户墙 保温构造见L06J113H体系构造(二)第98页,每侧胶粉聚苯颗粒厚15,具体见L06J113第48 2.3楼面 楼面1: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参楼18 适用范围:住宅卫生间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350; 2.卫生间楼面以1%坡度坡向地漏 3.第3条改为高分子防水涂料,第7条60厚改为320 4.其中7和8条之间增加:a.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压光b. 粘贴高分子复合卷材四周上翻(门洞口除外) 5.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 楼面2: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楼18 适用范围:厨房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130 ,2、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楼面3: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阳台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 2.2、3条之间增加刷1.5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两道 楼面4: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机房、空调板及放空调处的面层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预留30装修做法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有什么特点 工程建设标准的特点,取决于工程建设所具有的特殊性。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本身的固定性和建设活动的流动性。建设工程只能固定在某个特定的地点,不可移动,建设活动只能围绕这一特定的位置展开,不同的工程决定了从事建设活动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不可能永久地围绕在一个地点活动,必然要进行迁移或流动。 二是建设工程的单一性和整体性。绝大多数建设工程因使用功能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建设的目的不同等而各不相同,不可能批量生产,都需要单独设计、单独施工、分别验收等,因此,无论是咨询、设计、施工还是使用管理等,其目标都只能针对单一的工程。而且,在建设活动各方的交易中,投资方不可能通过前期检查工程来确定是否符合自身的投资意图,只能根据自身的投资意图,选择合适的合作者或建设方案来实现,而且实现自身投资意图的 - 1 -

建设工程,无论是一个住宅小区、一座电站、一条高速公路,还是一幢办公大楼,甚至是一次家庭装饰装修,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都需要从整体的角度综合考虑其布局、设计和建造等。 三是企业的专业性和建设活动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建设工程自身的复杂性,建设企业的专业性特点十分明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等大部分都是由专业性企业分别完成的,虽然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逐渐增多,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工程的各建设环节也都分别是由其合作的或内部的专业企业或机构分别完成的。建设工程具有阶段性,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具有不同的形态,例如:在可研阶段,特定的建设工程表现为咨询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的咨询论证材料等;在招标阶段,表现的是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书、评标定标的分析报告、合同文本或咨询机构的标底、造价估算报告等;在勘察设计阶段,可以是勘察报告或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在施工阶段,可以是一幢建筑物、一个住宅小区、工业群体建筑、一段铁路等。不同的建设阶段,不仅建设活动的特点和人员差别很大,而且都是由不同实施主体分别独立完 - 2 -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一览表(20140123)

现行建筑工程规范一览表 国家标准(GB) 序号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实施时间 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2012.08.01 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2011.07.01 0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2010.12.01 0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006.12.01 0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2009.07.01 06 湿险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004.08.01 07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008.05.01 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 GB 50045-1995 1995.11.01 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2010.07.01 1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2012.06.01 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2012.06.01 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2011.10.01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 2001.07.01 14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 2001.10.01 1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2009.04.01 16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 2013.05.01 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1999.06.01 1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 2003.09.01 19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 2004.08.01 2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2005.10.01 2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 2009.05.01 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GB 50150-2006 2006.11.01 2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2012.05.01 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2008.03.01 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GB 50168-2006 2006.11.01 2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2006.11.01 2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2012 2012.10.01 28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 2011.12.01 29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 2012.10.01 3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 1994.08.01 3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2012.08.01 3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2002.05.01 3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2012.05.01 3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GB 50204-2002 2011.08.01 3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2002.03.01 3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 2002.07.01 3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2012.10.01 3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2012.10.01 3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2010.12.01 4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2002.03.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合集

2017年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2017年3月24日整理最新版)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7年1月1日实施)(2)主要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盘柜及二次线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50214—2001);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施工质量验规范》 (GB50302-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05-2012)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章标准构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一节一般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二节前引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节正文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第四节补充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第三章层次划分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一节层次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二节层次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三节附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四章格式编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五章引用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六章编写细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一节一般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二节典型用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三节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四节公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五节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六节数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第七节量、单位的名称及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八节标点符号和简化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九节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七章条文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第八章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有效标准规范清单

xx渤海新区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海水取水工程(沧东电厂厂内部分) 专业施工引用技术规范、标准清单 编制:xx 审核:xx xx xx渤海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海水取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xx年03月23日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清单(xx)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编号 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 GB/T50001-2010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 GB/T50002-201 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3 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 GB50006-2010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5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7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8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9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10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J14-87 11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J15-88 12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GB5 0045-95 13 GB50019-xx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4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94 15 GB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6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7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J27-88 18 GB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78 19 GB50033-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0 GB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1 GB50037-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22 GB50040-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J40-79 23 GB50046-200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24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5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26 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27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0-85 28 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1-85 29 GB/T50082-2009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2-85 30 GB/T50083-2014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97 31 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2014-02-01实施)GB50087-85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1、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 (2)、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4-86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5)、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GBJ127-89 (6)、立式圆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6-92 (8)、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9)、GBJ235-82 已作废 (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1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12)、GBJ243-82 已作废 2、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1)、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 (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5)、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7)、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 (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TJ306-77 (10)、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 (11)、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现行建筑工程国家标准

最新整理现行建筑工程国家标准 (GB)规范一览表 加色块标注与我们现有项目直接关联,请适时购买或下载学 习2018.07.10 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2011 2012.06.01 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2011.10.01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2001.07.01 14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 50086-2001 2001.10.01

1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2008 2009.04.01 16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 50112-2013 2013.05.01 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 1999.06.01 1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2013 2014.03.01 19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34-2004 2004.08.01 3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1993 1994.08.01 3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1-2012 2012.08.01 3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 2002.05.01 3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2012.05.01 3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 GB 50204-2002 2011.08.01

3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 2002.03.01 3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2002 2002.07.01 3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 2012.10.01 3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 2012.10.01 3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2010.12.01 5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2007 2007.07.01 5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2009.05.01 53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2010 2011.02.01 5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8-2010 2010.12.01 55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1-2006 20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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