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染坊》案例分析

《大染坊》案例分析
《大染坊》案例分析

网络营销

作业一

姓名:黄昕烨

班级:E0321301

学号:2013213698

题目:《大染坊》案例分析

《大染坊》这部电视连续剧,在一开头便交代了男主人公六子所处的环境。在剧初,他仅是个孤零零的小乞丐,以乞讨为生,所幸有位名叫锁子叔的厨子对他照顾有加。在一个天寒地冻的夜里,六子险些在大雪中昏死过去,幸而有锁子叔的提醒才捡回一条命。尽管六子无父无母,没有什么文化,但他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仅仅是在片头,有两处六子的言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象:一处是他对锁子叔说的: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另一处是六子在雪中惊醒,自言自语道:不怨爹,不怨娘,刘邦是个看街的,秦桧是个杀猪的,比我也强不到哪去,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这样的性格,也为他后来的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机缘巧合之下,冻晕过去的他被染坊老板一家捡了回去,并认了他们做爹娘,这也成为了日后他成功的奠基石。

在大篇幅的描述下,六子有很多明显的商人特性。第一便是他很会说话,早在小时候便会说好听的话哄染坊的技术骨干刘师傅开心,从而学习了不少染布的方法和诀窍。不仅如此,他也会抓紧各种干活的机会来提升自己的能力。第二,他也是一个十分勤快的人,他提供了别的染坊都没有的服务:送货上门。正是这项服务,让越来越多的别家染坊的客户选择了通和染坊。与此同时,他还会讨顾客欢心,服务态度好且周到,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客户成为他们的忠实客户。第三,他懂得满足顾客的需求。由于通和染坊的订单量大,通和染坊选择了新型的德国的染料,上色好而且不掉色,深受买家的喜爱。这一点正是满足了客户对布料的要求。第四点,陈六子知道知恩图报。首先是他对于他小时候要饭时一直照顾他的锁子叔十分照顾,不仅是租下了锁子叔一直居住的一整栋房子,还聘请房东的太太照顾锁子叔一家。再就是之前陈六子要饭要到苗先生家的时候,苗先生给了他一个馒头,此后陈六子每年都去苗先生家拜年,进门就磕头,因此苗先生十分感动,也十分看重陈六子的人品,所以在日后对陈六子的生意也十分照顾。第五点,陈六子的口才是很好的。在卢家还没聘请他做掌柜的时候,卢家驹打心里瞧不起这个没读过书不识字的染匠,在陈六子第一次去卢家的时候对他是十分的轻视,并且不相信他会机器染法。然而陈六子一番话说的卢家驹哑口无言,佩服他起来。从此以后在青岛和陈六子一起干买卖,也对陈六子十分听话。第六点,陈六子的心眼很好。来青岛寻人的女大学生沈远宜被人偷了行礼要投湖自尽未成,被路过的陈六子看到,二话不说便把她接到酒店去住,还让人给她买了两套衣裳。不仅如此,由于东北被日本人占领,许多东北染坊的伙计都无处可去想来投奔陈六子。尽管他们的厂工人还是够,但陈六子还是将他们都留了下来。那些东北来的伙计都说不要工钱只管饭就行,但陈六子还是照常按照工人的工钱发给他们。第七点,他对下属都十分好,每天都一起吃饭,连卢家驹多要给他加快肉或者单独吃饭都不同意。这一点让染坊的工人对陈六子都十分的信服。并且在大华染坊被元亨染坊暗算,没有布染停工的时候,工人们都担心没有工钱发,陈六子不仅工钱照发,还嘱咐伙房一天炖鱼一天炖肉让伙计们吃好,这让工人们不安的心大定,也让工人们对他更加信服。工人们认可老板,才会更加卖力的工作,因此大华染坊的布质量才一直很好。

陈六子也十分会抓住各种机会来进行推销他的产品。首先是刚到青岛的时候,他们的产品并不好销售,比不过当地的元亨染坊。陈六子灵机一动,找到了青岛的各个布店,陈诺了布店的各个伙计年末每人可以去他们的大华染坊领一个大洋,伙计们需要大力推销他们的飞虎牌染布。这自然得到了各个伙计的大力支持,由此大华染坊的布开始好卖了起来。不仅如此,陈六子发觉,卖给乡下的布店都是一点一点的,销量不大而且开销大。因此他打起了元亨染坊的客户的念头。

他让卢家驹去元亨染坊的大客户住的酒店住下,拦截这些客户并宴请他们。起初卢家驹还嫌花费大不愿意去,陈六子毅然决然的说:“干买卖有的能省,有的不能省。宴请客户的钱,要大方,但是住酒店的钱,能还多少是多少。”卢家驹在外交方面也确实有能力,因此他们凭借大方和比元亨染坊多的会扣赢得了大批的客户。随后,又遇上学生游行,陈六子灵机一动,让伙计将库房的五十多匹布拿出来做成学生要用的横幅免费赠送给学生,只是在布的背后写上了“飞虎牌染布用不掉色”的广告语,并且在学生游行期间,大华染坊还主动提供了粥和馒头供学生们吃。经过这件事,报社采访了大华染坊,这让大华染坊在民众们的心中树立了一个爱国救国的好企业的形象。有一个镜头是这样的,一对夫妇去布店买布,点名就要飞虎牌的,旁边来考察的元亨染坊的老板问他们为什么,他们回答,大华染坊有着民族精神,他们免费供游行学生吃饭,我们买两匹布也算尽尽心意。由此可见,大华染坊通过这件事在民众们的心目中形象大好了起来。

陈六子虽然人心肠好,但做事也绝对不含糊。在他们刚在青岛崭头露角的时候,元亨染坊的孙掌柜想对付大华染坊,便派了一名女股东来勾引卢家驹,骗的卢家驹答应了她把大华染坊的独家配方给她,还要了名伙计。第二天卢家驹回染坊和陈六子说了这个事后,尽管他又急又气,但是仍然决定遵照卢家驹许诺的约定,但他在给配方的同时,嘱咐了一同去的伙计王长更在染料里偷偷加了点东西。正是这点东西,让染布看起来和大华染坊染出来的一模一样。但是等他们开大染缸染布后,王长更就没有再往染缸里加东西,因此元亨染坊染出得几千匹布卖出去后全部都褪色,导致各个大布铺全部要求元亨染坊退款。这件事导致元亨染坊损失了一两万大洋。经过这件事,元亨染坊的孙掌柜对陈六子是又怕又敬,再也不敢和陈六子对着干了。尽管他们在生意上还是你争我夺,但表面上和气多了。在此之后,孙掌柜对与陈六子的合作便更加小心了几分,却仍然被陈六子的生意打压的越来越难做。

陈六子有着异于常人的眼光和独到的对生意的见解,以及敏锐的捕捉机遇的直觉,正因为如此,他的染厂才越做越大。

从大染坊陈六子身上可看出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素质

简略分析《大染坊》 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3班3190903 刘玉嫔2009214717 《大染坊》是一部反映中国近代民族工业血泪史,通过胶东半岛的染织业在抗日战争前夕的昙花一现,展示出中国近代商人的精神面貌,令人深思和感触。其中主人公陈寿亭,虽然从小要饭,不是几个大字,但是以其聪睿的的经营,体现出中国人之:仁、义、礼、智、信;善、勇、情、忠、孝。可以说:给现代商人上了很好的一课。 小六子之仁厚侠义 在青岛开染厂,厂里两个员工因工伤残废,要是其它厂子,一次性补偿,而小六子一直把其留在身边,月月发薪。到济南开厂,把两个伤残的员工也带过去。和三元染厂竞争,几次手下留情,并和三元染厂老板孙明祖成为至交。逢年过节,都给员工“喜面儿”。和上海“林家”从竞争到做好朋友等等无不看出小六子之仁义。这恰恰是现阶段很多企业家值得学习的地方。很多人在经营企业中:重利轻义,为富不仁。这种修为,是无法做成百年老店的。想成就伟业,就应该有:儒商的最高境界。 小六子之智勇双全 其勇可以用上海林家李老爷子的“巡河炮”来形容;其智就更让人拍案叫绝。在青岛期间,和藤井的恩怨缠斗,不无展示出近代民族工业巨匠的风采。几进几出,几个回合下来,让藤井偃旗息鼓,高挂“免战牌”不敢与其争锋芒。尤其是把“柴家父子”赶出纺织业,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实为上乘之佳作。其智勇双全,让朋友叫绝,让敌人叹服。反观现代的企业,很多时候为了拔得头筹,违背商业道德,可谓愚蠢至极!竞争是市场规律,但是很多经营者无勇无谋,贻笑大方。想要智勇双全并不容易,需要现代很多企业家不断加持修炼! 小六子之忠诚孝道 从小要饭,得到“锁子叔”格外关照,知恩图报,发迹之后为“锁子叔”老两口养老送终。其孝感天动地,让世人敬仰。小六子受传统文化影响,其骨子里忠烈刚强。其感言:要不是遇到战乱年代,我可以把大华染厂干到像青岛城这么大。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爆发后,小六子命下属炸毁其一生奋斗来的“宏巨染厂”,为的就是不留给“倭寇”。这种对祖国、对民族的赤诚之情溢于言表。而看看现代很多企业者,发迹之后要么移居海外,要么让下一代入别国户籍,真另国人心寒,尔等又何以为续? 小六子之善良痴情 小六子从小被周掌柜的收留之后,就和其女儿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有情人终成眷属。之后膝下有一子,稍嫌单薄,六嫂劝其纳小妾,其一口回绝。在青岛开厂之时,救了沈远怡,并结下兄妹之情被传为佳话。期间体现和展现出小六子的人格魅力,高尚情操。作为一个目不识丁的要饭者,成长为一个腰缠万贯而有情有义之人。没有因为财富而泯灭良知,也没有因为商场的得意而忘形。看看今天的商者,一夜暴富,就忘乎所以,不要说为一方百姓做点善事,就连自己的父母、亲朋好友也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小六子之礼仪诚信 为了赢得市场,小六子的宏巨染厂和上海林家进行了短兵相接,结果林家败下阵来,但是小六子自觉过分、失礼,随在之后的和谈中以跪拜的方式向行业

经济法典型案例集

第一部分典型案例集 (合同法) 1、案例: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丙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 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 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问:如何认定此次买卖行为?如果甲又反悔,可以退回车子、要回货款吗? 分析:(1)丙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案例: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 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问:(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大染坊观后感

班级:0340901 学号:2009211363 姓名:江再飞 《大染坊》观后感 看完了《大染坊》,我觉得《大染坊》塑造了陈寿亭这样一个商业奇才,让人感到可佩可敬。 《大染坊》突出了陈寿亭的奇商和为人处事的能力,但是陈寿亭却又是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剧情中很多都有戏剧化的陈分,和刻意抬高陈寿亭的地方,最令人不可信的地方就是叫花子讹布的那一段,六合印染厂在上海有权有势,光是凭装叫花子骗一个小店员说出的一块钱一件布就能让六合打掉牙齿和血吞,就发货八千件?陈寿亭说登报就能登报,六合在上海有权有势怎么能是他是想登就能登的?无凭无据,不过是一个小店员说的戏言,就能让六合损失几十万大洋?信誉对商人来说绝对重要,但不至于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明显是为了抬高陈寿亭设计的桥段,不可信,还有“抛售尿布”虞美人的花布虽说质量不好,但不至于说送给了叫花子,在市面上宣传只能做尿布别人就真的做尿布了,虞美人也是买了这么多年的老牌子,在花布市场也早已是深入人心,送得越多,别人也只当天上掉了馅饼,全部笑纳了而已,同样人们也应该会怀疑陈寿亭贱卖的虞美人是不是真正的虞美人。而六合有权有势,只要登报向公众说明这个只是陈寿亭的一个商业倾销行为,请消费者笑纳之。风波自然化解。我都能想到的不至于六合那么多人才的大公司想不到,这些都是故意神话陈寿亭之智。贱买藤井坯布一折戏更是难圆其说,不过是没有囤积的地方嘛,那么火车可以运,租船可以运,利用日本人的势力租仓库也是可以的,而只要到了25日合同日期,陈寿亭就不得不按照合同购买坯布,老藤井至于吗,像个傻子一样被宰,还有很多不合理就不一一列举了,这些剧情都是要渲染出陈寿亭这个目不识丁的商人的神机妙算,超人智慧。不可信,不可学。“不读书照样可以有文化”这句话也许是平衡了很多读者的心理,人人都可以成为陈寿亭那样的人,因为目不识丁照样可以有文化,照样可以当上工业家,照样可以比识字的,读书多的人强,这个世界上也许是有这样的奇人,但是不可以学,应该这样说,这样的人不会是我,也不会是你。就像中彩票的人总是存在,但是不会是我,也不回是你。这些是陈寿亭的不可学,不可信。智慧不可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上面,所以在那么多的商战中无往不胜,那是因为这是戏剧化的电视剧。而电视剧不是教科书,别人的成功路也不可能复制。 众星捧月衬托陈寿亭一个人,三国演义也把全天下人的智慧写得在诸葛亮之下,而诸葛亮的最终失败只是时运不济,命途多舛。陈寿亭的整个刻画思路就是要塑造成商界小诸葛,读报先生卢家驹、传令大使赵东初、窝囊老板孙明祖、上海小丑林祥荣、提线木偶老藤井、神仙牌位苗瀚东、花色佐料沈远宜、军中护卫霍长鹤、汉奸替身訾文海……所以毕竟是戏剧人物,缺少真实性,缺少人性弱点,而人们往往是崇拜强者,模仿偶像,相信很多看过大染坊的人都把陈寿亭当作了偶像来崇拜,而这只是人们心中的英雄形象,因为缺少人性的美,多少显得不真实。但是抛开真实性,本人从内心来说,对陈六子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所以不想在挑刺了,来说说陈六子可圈可点可学可敬之处吧。我觉得以一个商人的眼光,可以分析陈寿亭以下几点: 经营理念,营销策略,管理之方。陈寿亭被周家收养后,就开始了学染布,卖布,开始为周家到处的招揽买卖。就他当时创新的一点“送货上门”,使得周家的买卖慢慢好转。以后他又学习染布,进行革新,使自家的布有自己的特色,从而创建自己的地位,使通和成为当时周村最大的染坊。这就是,做售后服务,走技术创新的道路。 陈寿亭新开的工厂里有一台新式的印花机,有现成的设备为基础,陈寿亭大可以创造出自己的新产品。但是他并未这样做。而是断然将这台机器卖给了元亨厂,因为他明白,工厂的实力现在还不具备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只有稳住了当前的市场才能求得发展。大华厂初期,厂里生产的布固然质量好,但是没有销路。这时候陈寿亭用三招使大华树立起自己的品牌。一,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平时作业 案例一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刘某某,男,41岁,某生产队队长。刘某某在担任该生产队队长期间,1987年11月15日,同社员李某某签订合同,将该队养猪场承包给李经营,承包期为十年。从此,李家三个劳动力精心经营管理,成了闻名遐迩的养猪专业户,四年以后,营利达30000余元,一天,刘某某对李某某说:“:“养猪场是我用优惠条件包给你的,你赚了大钱,得给我几千元花,不然,今后我不但不让你赚这么多钱,反而要让你把过去赚的钱都赔进去。”李某某无奈,只好亲自给刘某某送去5000元。后来,刘被揭发归案。 案例二法律事实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订立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收获季节。该农场所在地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

同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企业内部承包单位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 某市一公司与其下属一基层单位与1993年10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承包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为三年,该基层单位每年应向公司上缴税后利润30万元并扣除剩余部分的3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在承包期内,该基层单位资金不封顶,工资不保底,不完成利润上缴任务不保工资。该基层单位在合同履行期,上下一条心,积极组织生产和销售,全年销售额达700万元。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中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经济承包按期新规定的“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精神行事,该公司据此要求此基层单位表示不能同意并要求公司方面按照合同的规定办。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请问:此案中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什么关系?该公司的要求对吗? 案例四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原告:王某被告:田某 原告王某与田某是同学,1996年4月,被告田某到王某家中做客。由于二人都喜欢集邮,王某将父亲的集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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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染坊观后感(市场营销)

《大染坊》观后感 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电子信息工程 班级:0120902 姓名:回广文 学号:2009210333

《大染坊》观后感——市场营销方向 看完24集《大染坊》之后我才明白老师的用意。在这部剧中不论是在商场竞争还是产品推销,甚至在各种勾心斗角的市场争夺中都能从主角陈寿亭,也就是陈六子的“计”法,受益匪浅。 陈掌柜的为人与做事性格我们在前几集中就能掌握个大概,比如说:心直口快但不失谨慎,心地善良但不随便施舍,心狠手辣但不断后路,做人先与人为善,做事先不犯人。其实正是因为这些因素,才能让各种机缘巧合为陈掌柜扫平前路,事事顺利。所以在整个剧中我总结了一下几点陈掌柜成功的秘诀。但因弟子学识浅陋,有不对的地方还请老师指点。 在第一集中,导演已经向我们透漏了剧情的主线:善和狠。通过郭冬临说书的那段朱元璋的善和狠,教会了陈寿亭做人做事的根本! 善:在剧中我们能够看到与课本相同的案例,那就是善。以前学的《服务营销》中,老师拿海底捞的老板做例子,讲述如何善待为自己卖力的下属,如何善待与自己合作的朋友,如何善待与自己合作的客商。在陈掌柜的事情处理中我们真切的看到了“善”的力量。 对下属:“干大事第一条,要学会礼贤下士”不论是对老吴、白金彪还是对工厂里的工人,陈掌柜的都是以自身出发,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对老吴,可以是无微不至,过年给家里老父买点心,买地。对金彪,收留做工并照样发工钱,给予十足的信任。对厂里工人,每人逢节必有钱,并且知道他们不舍得买肉直接发肘子,还因做饭的伙计买少了肉大发雷霆。他能够与工人同甘共苦,共同下车间,共同吃饭,共同迁到济南,并且不仅仅能干活的工人有如此待遇,两个扎断胳膊的师傅待遇更丰厚,对他们负责到底。他说过这样的话:“工人吃饱了,看着桌上的肘子,能不给你玩命的干吗!”,就是这种“玩命”给厂子带来丰厚的利润,减少次布的产量,只有这样才能在与訾家的赔本销售中占据有利地势,成本较低,从而成功打败了訾家的冲布。这就是体恤下士的善果。 对朋友:家驹在剧中除了给陈掌柜念报纸,进高级机器、高级德国SIN胶、高级染料,借助留学生的身份接待客商以外,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很多时候甚至是游手好闲,但是陈掌柜从不计较,年终给家驹家应得的四分成,并且在济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No.1 --------------------------------------------------------------------------------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答: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4)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A、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如以CFR成交,是CFR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 B、分析提要和理由同上2、3点。故略。 二、案例分析: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1、甲、乙双方买卖合同不成立。2、分析提要。 公司乙的还盘已是实质上改变了公司甲发盘的实质条件,应视为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是新要约。而原要约(即公司甲发盘)因此而失效,导致本合同不成立。这是本案合同不成立的焦点,也是分析本合同不成立的关键。 3、理由:本案合同不成立,是因为公司乙的承 诺与公司甲发出的要约不一致,导致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致

大染坊经典语录

“我就不信我陈六子要一辈子饭!” “将象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江山轮流坐,今日到咱家!” “男子汗大丈夫应该纵横天下,哪能整天捣鼓着生孩子呀!” “这书呀,不再读多读少,关键是你要会用。” “问道有先后,术业有专工。” “这事啊,你怕没用,你得想办法对付它。” 说书人总结朱元璋先为丐,后为僧,终为帝,无非本着两个字“善、狠”。 俗话说“慈不带兵,义不养财”,没了他,咱们照样干得好!这善与狠,咱也要分对谁。 “我陈六子不过是个要饭的,但人快饿死了,也没偷人家一个棒子,冬天脚烂了,别人放在阳台的棉鞋我也不动,我活得就是个直立,吃里扒外的事我不干!” “要是赶上那太平盛世,我能把大华干得和整个青岛这么大!我能把飞虎布卖遍全中国!兄弟,人强不如命强,咱中国要是和美国、英国一样,我用得着整天和腾井动心眼?” “错了就是错了,不要死要面子。.......” 《老子》云:多言术穷,不如守中。......” 你是不是日本人?我最恶心日本人。” “老吴,我是觉得这人呀,特别是生意场上,不能太善。”“......国家太弱而个人太强,是要吃大亏的。” “荣儿,咱林家是买办出身。这么多年了,咱们也搞过投机钻营,囤

积居奇,发过不义之财,可咱们没进口过一钱鸦片,没出口过一件国宝!荣儿,你明白了吗?”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女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她受到的诱惑不够;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令他背叛的筹码太低。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 这是什么样的世道?这是什么样的国家? 女人最大的有力武器是温柔,而不是尖酸刻薄! P56 俗话说得好:多大的本事,多大的脾气; 没脾气的人,多数是些吃才。 P67 这孝是件好事,但顺就未必了。 这人虽然有知恩图报的一面,但他的另一面是有仇必报。 P75 女人最有利的武器是温柔,不是尖酸刻薄 P77 经商要想干大,就得让商家有利可图。 (双赢) 现在这人哪,都得给他弄个猴牵着,得到便宜,帮助他,他玩命干。 P293 三种人不能读书:第一种是钻到书里出不来的人,看了《西厢记》相思崔莺莺,钻到书里出不来,这种人不能读书。第二种是读了书干坏事的人,这有文化的人干坏事,比没文化的人更毒,比如秦烩。第三种人就是天分过高的人,这人天分过高了,读书不仅不能帮助他,反而能误了他的事,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刘邦、朱元璋能成,黄巢、李自成干不成,就是书妨碍了他们的天分。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03177

2.A 公司与 B 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 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4. 2006年8月10日A 县甲皮鞋厂与 1)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企业的外方以租赁来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不符合 规定。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 致使合同无 答案: 总目 问: 院提起诉讼, A 县法院, B 市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 1) A 与 B 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 权。 第二章 企业法 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 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法 是什么?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 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甲皮鞋厂位于 A 县, 第五章 合同法 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故 A 县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又:本案的合同 第六章 金融法 答案 : 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 ( 1) A 与 B 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凡合同规定由供方代办托运, 发运地即为合同履行 第八章 票据法 中,主体是 A 公司与 B 公司。客体是买卖 地。据此,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 B 市,因而 B 市 第九章 证券法 的标的、货物。内容是A 公司与B 公司的 法院对该案也享有管辖权。 因此,乙橡胶厂可以向 第十章 会计法 合同权利和义务。 A 县法院,也可以向 B 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税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第十二章 公平竞争法 生的法律事实是 A 、 B 依法签订合同的行 第二章 企业法 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 为引 1.中国A 公司与日本B 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 第十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起 A 、 B 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 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 第十五章 劳动法 地震这一事由。 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 第十六章 知识产权法 (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 1200万美元,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 注册资本 500万美元,中方出资 300万美元,外方 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出资 200万美元。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 (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存在重大误解。 出资,外方以外币、 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 (但 问: 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 1. 2006 年 9 月 1 日,甲市 A 区 A 国家 (1) 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 税务局对 B 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 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 形式,拟建立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以信函方式寄出,A 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同? 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 规定, A 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机构,监事会为企业的监督机构。 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4 )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 问: 答案 : 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 (1) B 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 (1) 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 (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 议申请?为什么? 撤销合同。 程的修改,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 减少、合并、 (2) 受理 B 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 (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 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 机关应当是谁? 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 议。 (3) 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 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 申请人是谁? 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 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法履行。 A 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乙橡胶厂可以向 A 县法院,也可以向 B 市法 答案 : 效力。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内容是否符合 1) 9月 5日至 11月4日。 管辖权的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 由橡胶厂供货, 货 在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申请。 到后 15 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 比例不得低于 25% ,本案中外方投资 200 万元, 2)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 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 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 占注册资本的 40%。 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 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 并要求退货。 乙橡胶厂表 2)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 议。 示不同意, 于是发生合同争议。 乙橡胶厂准备提起 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货币、 厂房、机器设备、 工业产 3) 申请人是 B 公司,被申请人是 诉讼。 权、专有技术、 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但中外合资 答案: 甲市 A 区 A 国家税务局。 问:

伊利实习心得体会

伊利实习心得体会 从七月十号走进伊利,转眼半年的时间过去了,我的半年实习总结。这半年的时间,我经历了伊利的专业化的培训,从军训到岗前培训,接着是工厂三个月实习,深度培训,岗位实习,然后分配到闽赣大区的赣南销售区域抚州市做助理业务代表。一路走来,学到了不少知识,增长了不少阅历,感受到的是关爱,得到的是成长。走到工作岗位上,我要把所学到的,所领悟到的,更好的运用到工作中,同时继续学习。然后,把公司领导这份关爱化作感恩的行动,以优秀前辈为榜样,以企业文化为向导,踏踏实实,努力工作。以下,我将把这六个月的总的实习体会和小小建议提出来,和大家分享。同时做一个工作计划,指导自己下一步行动。 (1)、深受企业文化熏陶。从进入伊利的第一天起,就开始感受伊利企业文化。首先感受到的企业文化就是积极主动,勤勉进取。在到公司报到的第一天,记得是刘传坤和弓海伦接待的我,一到门口。他们就积极主动地帮我搬行李,安排住宿等等。也可以说事一件小事情,但是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就是从一件件小事情体现出来的。开始安排军训,目的很明确,分成五个班,培养我们的班级内部的团队合作能力,同时加入了竞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了勤勉进取的意识,那就是努力不为班级抹黑,为班争光。接下来的岗前培训,又让我们系统的学习了一遍企业文化。后来的工厂更是

如此,同时工厂领导们的关心和工友们的工作态度和模范作用,给我们做了很好的表率。六个月下来,企业文化已经不是一句口号或者是老员工身上特有的,我们渐渐的在学习成长中也会受到了熏陶,也将慢慢的运用到工作中去。我觉得,六个月下来,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会受到企业文化这种熏陶的,只是程度不同,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慢慢继续学习,感悟,实践,成长。 (2)、和谐沟通,精确管理。记得伊利有这样一句话"沟通的有效性是企业成功管理的要素"。是啊,在每一个阶段的实习,都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包括每周的上下级间的沟通,鼓励;以及每天的同事间的沟通,都让我感受到沟通在伊利的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我觉得正是这种有效沟通的存在,以及企业文化的熏陶,才酿造了和谐融融的伊利大家庭。这种沟通与和谐,体现的是一种对于人的重视和关爱和凝聚。只有这样的有效沟通与和谐的大环境,才能谈规范,精确,严格,高效的精确化管理。"管理到方方面面,精确到每一个细节"的精确管理,我不但要记在心里,更要付诸到行动中去。向管理要效益,努力创新管理思想,做到提高费用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3)、团队意识根植于心。在每一个阶段的实习过程中,我都有一种感觉。我不是一个人,我们是一个团队。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无论是学习,培训,工作中,生活中,

不一样的大染坊

在夹缝中生存的民族工业家 <<大染坊>>读后感 初识《大染坊》是在电视上,电视剧中的人物各具特色,语言诙谐幽默,精炼犀利,加上民国时期的时代背景,让观众更有与时代同行,意犹未尽的感觉,电视剧如此,原著又如何呢?翻遍书柜找来这本令人爱不释手的《大染坊》,初读《大染坊》,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陈寿亭传奇般的一生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又细细品味了几遍,我才发现《大染坊》不仅内容精彩,而且极具文学价值和道德价值,实在是一篇励志图强的好小说,觉比电视剧所呈现出的蕴味高出一截。 首先作者陈杰的生平就令人称奇,现年52岁的他,竟然只上过三年小学,16岁入济南市邮政局做工,后弃工从商,现为某大公司首席执行总监,让人不禁感叹。 其次,小说所描述的历史背景具有特点,从清朝末年到“七七”事变,这段历史背景曾出现在许多名人的笔下:鲁迅,巴金等,这段历史与中国人民是紧密相连的:辛亥革命的爆发,清朝的灭亡,军阀割据“九一八”事变,“七七泸沟桥”事变等等。在这众多荆棘的牵绊中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何等艰难,创办民族工业的实业家又要付出多少艰辛。 第三,小说中的人物也各具特点,形象、生动、饱满。《大染坊》讲述了陈寿亭从一个叫花子成长到拥有雄厚资产的印染厂主的创业历程,描写了中国民族工业在20世纪初发生、发展的艰难道路,从中展示了一代人强国梦的诞生与毁灭。 陈寿亭(小名陈六子),从小没有父母,靠讨饭维持生计,没有读过书,但最后成就了一般人成就不了的事业,小说里充满了创业的艰辛、商业的计谋、浓浓的人情味、做人做事的道理等等,在此我有几点感想与大家分享。 1、自信谦虚、知恩图报:陈寿亭虽然出身贫苦,但并不以此自卑,反而相当的自信,他相信人都是靠自己闯出成绩的,谁都不是一出生就有了一切;而从乞丐到巨商一路走来,他平等地对待身边每个人,礼贤下士,就是碰到蛮横的日本人,他也不卑不亢,誓死不当亡国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要帮过他的人,他都记在心里,相办法尽自己的能力去报答,不求任何回报。比如:救助他的锁子叔,在他生活有所起色时候,就一直照顾这老两口的生活起居。 2、头脑清晰、是非分明:这跟他丰富的阅历是分不开的,虽然不认识字,但不代表他没文化,他从身边接触到的事情中悟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即所谓的“一等人不用教,二等人用言教,三等人用棍教”。 3、善恶得体、宽宏大度:陈寿亭做事是走一步看三步,每走一步都充分分析出各方面的利弊,不把有善念但做错事的人往绝路上逼,予以改过的机会,但对那些滋衅挑事、卖国求荣的人却绝不放过,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君子之所为。 4、豪爽义气、幽默风趣:他能让见过他的人都对他念念不忘,一直想着他,可见人格魅力非同一般。如上海大户林家少爷开始对陈寿亭都不正眼看,但最后还是被陈寿亭的人格魅力所征服。 5、勤俭节约、善于投资:虽然最后有所成就,但陈寿亭没有忘本,该花的钱不皱一下眉头,不该花的钱,决不会铺张浪费。比如对待自己的工人,他就很大方,能够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卢家驹在酒店寻找客户源,这一投资就显示出了他的深谋远虑。 6、城府很深、攻于心计:城府深有心计并不代表这个人坏,这是生意上必须要具备的,没有这点底子,那做生意就成了过家家了。比如跟日本商人藤井的较量,跟黑心律师訾文海的周旋,都体现出了陈寿亭的有勇有谋,心思缜密。 第四、小说的语言也颇有特色,作者的文字功底比较扎实。小说贴近生活,语言也具有生活的味道,不是死气沉沉,而是带有生活的趣味性。特别是主人公陈寿亭的语言诙谐幽默,犀利精炼,处处让人深思。 陈寿亭身上有许多闪光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这个人物也会深深刻在你我心中。 近期,看了24集电视连续剧《大染坊》,说实话,开始看大染坊是完全是被主人公的人格魅力所吸引,后来才逐渐体会出一些更深层次的哲理。据说这部电视剧也受到很多企业的推崇,将其作为商业案例

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第一章经济法律制度 —、法人制度 【案例介绍】 判断下列组织或个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并说明理由。(1)某乡镇企业的销售科。 (2)在兰州东部批发市场从事服装经营的某个体工商户。 (3)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已营业的某贸易公司。 (4)甲和乙合伙开办的牛肉面餐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5)某财经学院为召开校庆20周年大会,经学校授权的校庆筹备委员会。 (6)兰州某厂的车间。 (7)甲、乙、丙三人各投资10万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 (8)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_______________ (2)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法人必须是组织,而该个体户不是组织,是个体。 (3)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没有依法成立。 (4)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合伙组织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5)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织,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6)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该车间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7)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8)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二、所有权制度 【案例介绍】 王某到公园游玩,不慎将自己的照相机遗失在公园,管理人员拾到此物后上交给有关部门。王某未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招领处认领自己的相机。到期后此照相机被有关部门依法拍卖。张某在拍卖中购得此物,以后,又将相机转送给李某。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发现李某所用之相机即为自己在公园中不慎遗失之物,于是,王某要求李某将此相机返还给他。 (1)王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返还相机? (2)试述上述过程中照相机所有权的转移过程? 【案例分析】 (1)无权。因为李某依法拥有该照相机的所有权。(2)王某将照相机遗失后未能如期认领,丧失所有权;张某通过竞拍获得所有权;李某受赠获得所有权。 三、债权制度 【案例介绍】 甲、乙、丙三人某晚经过一渔塘,发现有人偷鱼,即呼喊抓“贼”,偷鱼人逃跑,甲、乙、丙上前一看,发现塘边已有偷鱼人偷捕的鲜鱼三大筐,即用人力车将鱼装走,次日早晨上农贸市场出售,共得人民币 399.00 元。 问:甲、乙、丙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为什么? 【案例分析】 不当得利。因为甲、乙、丙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利人民币399.00元,并因此致使鱼塘的所有人遭受损失。 四、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 【案例介绍】某炒货厂为拓展业务,聘请该市某果品公司工会干部江某任业务顾问,并支付相应的津贴。1999年10月 10日,江某背着果品公司领导,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与炒货厂签订一份买卖奶油西瓜子合同,并采用欺骗手段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合同规定:炒货厂生产2万 公斤奶油西瓜子供给果品公司,单价每公斤5元,总 价款10万元。交货时间为1999年11月底,由炒货厂送货上门。合同签订后,江某又拿着合同到公司下属单位,要求各下属单位按合同接受炒货厂的货。其中有几家综合经营部在接受货物后,还直接向炒货厂付了款。不久,果品公司的领导知道了江某同炒货厂签订买卖瓜子合同的真相后,指令果品公司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炒货厂以对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 1?本案中,江某不是果品公司主要负责人,他以果品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必须被授予代理权。在没有取得代理权的情况下,却代表果品公司与炒货厂签订合同,该行为属无权代理行为。且果品公司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应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至于炒货厂的损失,因是江某行为所致,应由江某承担,果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炒货厂要求果品公司赔偿损失的主张不能成立。 【案例介绍】 某食品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 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第一批5000 斤到货后,公司经理十分生气,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几天后,第二批5000斤到货,公司经理坚决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 问:公司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案例分析】 无。尽管采购员牛某采购小枣10000斤的行为构成无 权代理,但公司经理告诉财务付款的行为表明其已对这一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代理行为有效,某食品公司必须对这一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 2.越权代理 【案例介绍】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经乙公司(原告)请求,被告与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协议。协议规定由被告出资500万元,原告出资200 万元,并出资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权。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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