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监测方案范例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范例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范例

编号:FS-QG-59107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Model radiation environment monitoring scheme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

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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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辐射安全防护制度(2021年)

人民医院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70

人民医院辐射安全防护制度(2021年) 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 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

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 一、一切伴有辐射的实践或设施,都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制定出相应的辐射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监测。监测结果应定期向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报告。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对这些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抽样性的监测。 二、个人监测 1、辐射工作单位必须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监测。工作人员可能受到、x、高能射线或中子照射时,应佩带相应的个人剂量计。当内照射可能较大时,应定期进行内照射监测。个人监测结果要逐个记录、存档,其保存时间不少于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2、在事故或应急情况下,根据情况可对有关人员以及少数有代表性的公众成员进行个人监测。 3、工作人员离开开放型放射源工作场所时,应该进行体表放射性污染检查。 三、工作场所监测 1、为检验工作环境在连续操作时是否符合辐射安全要求,鉴别是否有异常或紧急情况发生,工作场所应进行常规监测。依据辐射源的特点和操作方式,常规监测应对工作场所中的辐射水平、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以及表面污染水平等进行监测。在

可能出现高水平照射或事故照射的场合,必须配置可以自动报警的连续监测装置。测量结果,连同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等一同记录并妥状况保存。 2、在实践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会使工作人员所在环境的剂量当量率发生较大改变的岗位,应进行操作监测。 3、当工作环境安全控制的资料不够充分,或操作过程可能出现异常时,应进行特殊监测。 四、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1、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督根据一般职业医学原则进行。其目的是:评价职工健康情况;提供原始健康状况的资料;以及确保职工的健康情况在开始从业时和从业期间都能适应他们的工作。 2、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常规医学监督。 3、从事辐射工作前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医学史的询问,特别是先前的辐射照射史和各种毒物接触史的调查:一般医学检查;末梢血化验检查;以及根据工作和健康情况,由负责医师提出的其他有关检查。 4、辐射工作从业期间的定期医学检查,内容根据其受照类型的程度,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确定,除一般健康检查项目外,尚可追加对辐射照射敏感的检查指标。 5、定期医学检查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如辐射照射情况和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编号:SY-AQ-0406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rogram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32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放射科辐射监测方案

放射科辐射监测方案 为加强对放射源管理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控制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规范放射工作防护管理,保障相关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个人剂量监测 1、我院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由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组织,放射科、核医学科具体实施,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联系有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司参与放射源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期内,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检测一次。佩戴周期第三个月份的月底各有关部门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收齐本部门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后交至预防保健科更换佩戴个人剂量计,预防感染科统一将个人剂量计送至有资质机构检测并领取新的个人剂量计。 3、剂量监测结果一般每季度由预防保健科向各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当次剂量监测结果如有异常,预防感染科通知具体放射工作人员及部门分管领导。 4、预防保健科和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我院预防保健科科联系有放射人员体检资质的医院,组织相关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未经体检和体检不

合格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三、工作场所监测 后勤设备管理科负责联系有放射设备性能、工作场所防护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设备性能与防护监测。 1、外部监测:根据需要联系有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工作设备性能与场所辐射防护进行监测或环境评价。 2、内部监测:由核医学科每季度初指定专人对我院存放放射物质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档案。 3、应急监测:应急情况下,为查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射水平进行必要的内部或外部监测。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正式)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 测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辐射源的安全使用,保障人体健 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监测计划和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辐射环境监测 1.组织实施:辐射环境监测由辐射安全与 防护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至少两名人员)实 施。 2.监测项目:工作场所空气吸收剂量率。

3.监测频次:每月使用监测仪器对放射源工作场所进行监测。每年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监测。 4.监测点位:按照国家监测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布点。 5.监测记录分析:对照国家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若发现异常的,应调查原因,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报告领导小组,及时整改。 6.监测记录存档要求:自行监测结果应留存备查。年度评估监测应保存5年。 二、个人剂量监测 1.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 2.个人剂量计按规定定期送检。 3. 建立并保存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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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为医院辐射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安全设备科为辐射安全日常管理部门。 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环保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辐射工作人员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要学习贯彻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辐射安全。 四、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在辐射安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辐射工作场地位置设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六、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辐射照射剂量,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如穿戴铅帽、铅围裙、铅围脖等。除重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同人员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八、辐射工作场所应悬挂警示灯、辐射标志,射线装置机房要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并明确告知无关人员不得在照射室附近逗留。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九、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工作现场,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十、任何与辐射检测无关的人员未经辐射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辐射工作区域。 十一、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品带入曝光室,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或存放食物,不得在曝光室做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辐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以后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辐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检测、辐射工作场所检测等,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妥为保存。 十四、经常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声光报警设置及警示标识、防护用具、门机联锁装置、告知提示标识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五、科室内应备足防火、灭火设备器材及应急照明设备。机房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安装火炉,以防火灾和腐蚀设备。 十六、定期检查落实安全预防措施,下班时最后离科的人员负责锁闭门窗。非办公和节假日期间,机房及工作室应锁闭,做好防盗、防丢失、防破坏等工作。 十七、全科工作人员应熟知科内水、电、气总阀的位置,一旦发生严重漏电、触电、漏气、漏水等任何一种紧急情况,应立即关闭总阀,断绝灾源,减少灾情。 十八、出现辐射安全事故立即上报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以保障人员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医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1]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行为,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范围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 环境自行监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辐射环境自行监测,是指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组织的对其辐射工作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流出物等进行的监测活动。 第四条辐射工作单位应根据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活动类型和水平,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制度、监测方案和监测计划,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本单位不具备专业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且自行监测应有与所从事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监测仪器和质量管理制度。监测人员要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监测仪器要按规定定期检定。 第六条本单位不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委托具有国家、百色市《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所需经费由本院承担。 第七条开放型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还应包括场所内地面、操作台、设备和物品的表面污染监测。有流出物的场所还应对流出物及其周边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八条监测记录或报告应记载监测数据、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和测量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立即停止辐射活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第十条辐射安全防护建立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档案,并妥善保存,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应随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一并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

简述辐射环境监测及优化布点

简述辐射环境监测及优化布点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核能及核技术被拓展应用到各个专业领域,与此同时,辐射污染也给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在全面贯彻可 持续发展理念的大环境背景下,积极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势在必行,而辐射监 测点布设也成为整个工作体系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核技术;辐射环境监测;监测点布设; 现阶段,能源供需失衡与生态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开发可再生清洁型能源,维系能源供需平衡,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势在必行。 在此过程中,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布设监测点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布 设辐射环境监测点的基本特征,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策略。 1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布设的关键内容 1.1辐射环境本地调查的监测点布设 在辐射环境本地调查过程中,要根据源项的运行规模划定调查范围。通常情 况下,辐射环境本地调查流程如下所述: 其一,按照既定规律划分网格,选择合适的横、纵向坐标轴,确保布点的合 理性与均匀性;其二,按照特定次序进行排列,完成整个监测区域划分工作。需 要强调的是,选点不能集中在监测区域的几何中心,因为几何中心并不一定存在 污染源。此外,受到环境因素、技术因素与人为因素等多方面条件的干预,辐射 环境监测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反应特定区域辐射污染情况。由此可知,选择 有代表性的辐射环境监测点位至关重要。 1.2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监测点布设 针对部分特殊污染源,选择同心圆布点法或扇形布点法较为合理。以大型核 电厂为例,根据前期采集的地理信息、气象信息和人文信息等,以反应堆为中心,遵照扇形布点法规则选定辐射环境监测点位。 对于不规则性污染源来说,可以采取同心圆布点法与扇形布点法相协调的方式,保证污染物体量、浓度及密度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监测 区域。 以核设施运行阶段的陆地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为例,按照工作场所规模,确定 监测半径,选择最具代表性的监测点位。同时,将空气监测点布设在排放口位置,而采样点则布设在不受其它因素影响的开阔地带。 1.3核技术应用区域辐射环境监测点布设 现阶段,我国放射性同位素数量较多,且射线装置种类不胜枚举,在医疗卫生、工业生产、机械制造、专项科研、地质勘查及教育领域普遍应用。然而,我 国缺乏关于核技术应用项目监测工作的标准规范,这使得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受到 极大的限制。在辐射环境监测过程中,为全面且客观的分析核技术应用造成的环 境污染问题,应当进一步明确技术应用分类,以及核室外照射种类。通常情况下,以核技术应用项目所在区域为中心,分别在防护设施的屏蔽验证处、技术人员、 公众人员及环境对照点处布设点位,并加大对核辐射泄漏高发点的重视度。 2监测数据的分析 当前,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着十分明显的问题,如很多工作人员 在数据监测的过程中并未对数据反映的问题予以全面且科学的分析,工作人员也 无法准确理解数据分析的方法,故而不能及时发现数据异常,阻碍了数据监测工

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二: 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辐射环境监测人员资格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国家级和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其中国家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实施,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 “技术中心”)按本细则组织实施。省级环境保护局(厅)负责辖区内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在省级环境保护局(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组织编制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以下简称“监测人员”)必须取得《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28—

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合格证据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第四条 技术中心应当成立持证上岗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应当编制为持证上岗考核配套的《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 第五条 考核内容在《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资格考试大纲》要求范围内,由基础理论、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应紧扣申请项目,且每个项目均需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包括现场基本技能考核、现场样品分析考核和自行考核认定(以下简称自认定)三种方式。 第六条 基本理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等。 第七条 基本技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布点、采样、试剂配制、常用分析仪器的规范化操作、仪器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数据记录和处理、校准曲线制作、样品测试以及数据审核程序等。 第八条 样品分析考核是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发放的考 —29—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XXX有限公司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辐射源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环境,防止辐射污染事故的发生,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2、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要求 2.1概述:我公司拟上放射性同位素料位仪12台,各含四类放射源Cs-137一枚。放射源Cs-137发出γ射线的穿透能力强,可能使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增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2使用期间辐射环境监测 2.2.1监测对象:含密封源液位仪辐射; 2.2.2监测项目:γ射线剂量当量率; 2.2.3监测范围:以放射源为中心,周围50m范围内; 2.2.4监测点位:含密封源液位仪检测仪安装周围; 2.2.5监测内容: ①人员监测:对职业人员进行职业照射的监测;在事故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个人监测。 ②设备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外表、四周的辐射强度进行监测,进行源的泄漏检验,判断其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③工作场所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安装位置四周,车间内、外周围50m范围内进行监测,掌握该仪器的辐射水平。 2.2.6监测单位:公司聘请具备放射性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2.7监测频率:每年1-2次。

2.3污染事故监测 当密封源破坏造成环境污染时,为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下监测: 2.3.1污染区及周围γ射线剂量当量率,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 2.3.2污染区及周围环境相关环境介质中使用源放射性核素含量。 2.3.3仪器设备放射性污染水平。 2.3.4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和固体污染物的放射性污染水平. 2.4.监测结果评价 结合监测结果,根据国家标准判断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工作需要。辐射水平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行分区管理。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14. 辐射环境监测

第十四章辐射环境监测 第一节辐射环境监测的概述 一、监测概念 我国现标准GB18871-2002采用了IAEA机构的定义, ——为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对剂量或污染所进行的测量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这段简短的定义包含多层意思, (1)监测目的——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这里的“辐射”是贯穿辐射,放射性物质指各种放射性核素,“照射”包括对人员的内照射和外照射。(2)监测内容——贯穿辐射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产生的辐射剂量,和/或放射性物质对环境介质造成的污染程度或水平。 (3)监测手段——测量和分析。 (4)监测结果——不仅仅是提供监测的数据,还有给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解释。 二、辐射环境监测分类 按监测对象分, (1)针对较大区域内的一般环境质量监测。(2)针对特定核与辐射设施的监测。 按监测的属性分, (1)按计划开展的常规监测。(2)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时间顺序,环境监测可分为, (1)核与辐射设施运行前本底调查。(2)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期间的监测。(3)核与辐射设施退役终态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监测的实施主体,环境监测可分为, (1)由企业组织的监测。 (2)由政府组织的监督性监测。

三、辐射环境监测的作用 辐射环境监测的主要作用包括, (1)验证核与辐射设施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是否处在所控制的范围之内。(2)发现核与辐射设施的异常排放。 (3)严重事故时可以判定污染的范围和水平。(4)改善公共关系。 四、辐射环境监测的特点 监测具有一定的特点, (1)环境中辐射及放射性核素种类繁多,辐射环境监测时它们有时彼此相互干扰。(2)环境介质复杂,对不同的环境介质需采用不同的监测(取样)方法。(3)辐射环境监测往往是在很高的环境背景值下去探查一个附加的小增量,辐射环境监测受环境放射性背景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大,只有在良好的质量保证下,才能取得准确的监测结果。 第二节环境中放射性的背景情况 环境放射性监测是在较高的放射性背景情况之下去探查一个小的附加增量,环境中较高的放射性背景值主要是天然放射性的贡献。 一、天然放射性的来源与水平 天然放射性按其来源可分为, (1)地球上生来就有的。 (2)宇宙射线以及宇宙射线与大气层相互作用产生的。陆生放射性核素主要有钍232系、铀238系和铀235系三个衰变系列。 钍232系,又称4n系,钍232经过7次α衰变和4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1.405×1010a,钍232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0个核素。 铀238系,又称4n+2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7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4.468×109a,铀238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4个核素。 铀235系,又称4n+3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6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

环境核辐射监规定(GB1237990)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9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核辐射监测的一般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环境核辐射监测。 2 引用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3 术语 3.1 源项单位 从事伴有核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向环境中释放并且其辐射源的活度或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量大于从事伴有核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向环境中释放并且其辐射源的活度或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量大于GB 8703规定的豁免限值的一切单位。 3.2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3.3 核设施 从铀钍矿开采冶炼、核燃料元件制造、核能利用到核燃料后处理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等所有必须考虑核安全和(或)辐射安全的核工程设施及高能加速器。 3.4 同位素应用 利用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源进行科研。生产、医学检查、治疗以及辐照、示踪等实践。 3.5 环境本底调查 源项单位运行前对其周围环境中已存在的辐射水平、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以及为评价公众剂量所须的环境参数、社会状况等所进行的调查。 3.6 常规环境监测

源项单位在正常运行期间对其周围环境中的辐射水平以及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所进行的定期测量。 3.7 监督性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为管理目的对各核设施及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测量。 3.8 质量保证 为使监测结果足够可信,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所进行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3.9 质量控制 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3.10 代表性样品 采集到的样品与在取样期间的样品源具有相同的性质。 3.11 准确度 表示一组监测结果的平均值或一次监测结果与对应的正确值之间差别程度的量。 3.12 精密度 在数据处理中,用来表达一组数据相对于它们平均值偏高程度的量。 4 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和职责 4.1 一切源项单位都必须设立或聘用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来执行环境核辐射监测。核设施必须设立独立的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其他伴有核辐射的单位可以聘用有资格的单位代行环境核辐射监测。 4.1.1 源项单位的核辐射监测机构的规模依据其向环境排放放射性核素的性质、活度、总量、排放方式以及潜在危险而定。 4.1.2 源项单位的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环境核辐射监测,包括运行前环境

辐射环境监测中的采样.

辐射环境监测中的采样 1.采样在辐射环境监测中的地位 1.1辐射环境监测及其一般程序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辐射污染监测——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事故应急监测——放射性物定运输、核事故处理、放射源丢失、核与辐射及恐应急监测 就地监测与采样分析监测。监测结果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1.2采样工作的重要性 采样往往与样品的预处理联系在一起。严格地讲,采样也包括了样品的预处理。 样品的代表性:有关介质的一部分;或是样品所具有的性质和特点与整个介质的相同。 合理的采样方法;避免核素的损失,需即使对样品进行预处理; 在辐射环境见长额分析测量工作中采样、制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制样的权重是最大的,是关系到分析测量结果和由此的出的结论是否正确的一个先决条 件。实践表明,采样误差对结果的影响往往大雨分析误差,在产生数据的各个环节中,它产生的误差是决定性的。 2.采样原则 样品的采集应遵从如下原则: 1)从采样点的布设到样品分析前的全过程都必须在严格的质控措施下进行; 2)采集代表性样品与选用分析方法同等重要,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根据监测目的和现场具体情况确定采样项目、采样容器、设备、方法、方案、采样点的布置和采样量。采样量除保证分析测定用量外,应留有足够的余量,以备复查; 4)采样器使用前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前须经检验,保证采样器和样品容器的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3.采样 3.1气溶胶采样 3.1.1气溶胶 固体或液体威力在空气或其他气体中形成的分散体系——气溶胶。 悬浮颗粒物:悬浮于大气中的固体、液体颗粒状物质的总称。其粒径范围很广,从 0.001-1000μm以上。一般粒径大于50μm的颗粒物受重力作用很快沉降到地面,在大气中滞留为几分钟到几小时。 总悬浮颗粒物:悬浮在大气中各种不同粒径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状物质的总称。中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总悬浮颗粒物(或悬浮微粒)系指粒径在100μm以下的微粒。 降尘与飘尘:降尘亦称“落尘”。是空气中粒径大雨10μm的固体颗粒物。降尘不易进 入人体内部,一般滞留在上呼吸道。飘尘亦称“可吸入颗粒物”或“可吸入尘”。指粒径小于10μm的悬浮颗粒物。飘尘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粒径在0.1-1.0μm之间的悬浮颗粒。而以固体或液体为分散质(或称“分散相”)和气体为分散介质所形成的溶胶就是气溶胶,悬浮 颗粒物的粒径大多小于1μm。烟是固体微粒分散在空气中的固态气溶胶;雾和云是水滴分 散在空气中的液态气溶胶;烟雾是固液混合态气溶胶。大气中的固体和液体威力作布朗晕高动,不因重力作用而沉降,可在大气中悬浮长达数月、数年之久。其粒子可通过呼吸道侵入 人体,对健康造成危害。 IRCP早期曾推荐把被吸入粒子估计为:25%被呼出,50%沉积在上呼吸道(随后被咽下)以及25%被沉积在肺内。 3.1.2气溶胶采样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 为规范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促进社会辐射环境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等规定,江苏省环保厅印发了《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快来看看吧。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 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促进社会辐射环境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自愿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认定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在本省境内注册并拥有固定办公、实验场所,从事辐射环境检测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通过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在认定的检测项目、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相应的辐射环境检测业务。 第四条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辐射环境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检测机构分为甲级和乙级。 甲级检测机构可承担社会委托的电离辐射类和电磁辐射类项目环评监测、年度监测、验收监测和调查报告的现场监测等工作,并可承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辐射监测任务。

医院辐射监测解决方案.doc

医院环境辐射监测方案 为加强对放射源管理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控制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规范放射工作防护管理,保障相关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个人剂量监测 1、我院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由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组织,放射科、核医学科具体实施,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联系有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司参与放射源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期内,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检测一次。佩戴周期第三个月份的月底各有关部门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收齐本部门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后交至预防保健科更换佩戴个人剂量计,预防感染科统一将个人剂量计送至有资质机构检测并领取新的个人剂量计。 3、剂量监测结果一般每季度由预防保健科向各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当次剂量监测结果如有异常,预防感染科通知具体放射工作人员及部门分管领导。 4、预防保健科和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我院预防保健科科联系有放射人员体检资质的医院,组织相关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三、工作场所监测 后勤设备管理科负责联系有放射设备性能、工作场所防护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设备性能与防护监测。 1、外部监测:根据需要联系有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工作设备性能与场所辐射防护进行监测或环境评价。 2、内部监测:由核医学科每季度初指定专人对我院存放放射物质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档案。 3、应急监测:应急情况下,为查明放射性污染情况和辐射水平进行必要的内部或外部监测。 某医院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及《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加速器装置及其周边环境监测。 第二章监测制度 第三条辐射环境监测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进行优化设计。第四条辐射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对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监测,对射线装置工作状态漏射情况的监测等。对屏蔽墙外照射剂量率的监测,原则上在运行前为1次/年,运行期间为1-2次/年;对机房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监测运行前为1次/年,运行期间为1-2次/年;对漏射情况的监测运行期间采用不定期监测的方式,原则上不少于4次/年。 第五条单位须配备专业的计量器具进行监测,且对计量器具定期检验,实行标识管理。计量仪在使用之前须经专业部门校准,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第六条辐射监测人员应掌握辐射防护的基本知识,正确熟练地掌握辐射环境监测中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掌握数理统计方法;应执行环境监测合格证制度,参加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七条对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的监测须与有资质专业监测单位联合开展,监测结果须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辐射环境监测档案,对每次监测数据

和结果详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第九条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须联系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及时有效的整改方案,确保环境与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辐射防护设施设计方案及相关文件,必须报上级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竣工后须经环保、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后方可启用。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辐射环境监测的“监测原则”和“监测方法”,按照《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做好辐射水平的监测工作,建立辐射环境监测档案,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 每个试点地区选择15家医院开展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工作。其中三级医院5家(包括省肿瘤医院、省人民医院)、二级医院5家(包括2家县人民医院)、一级医院5家(包括2家乡镇卫生院)。监测医院应在试点城市中选择,如监测设备数量达不到要求,可适当扩大监测医院范围。 二、监测内容 (一)放射治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 1.监测数量。每个试点地区监测放射治疗设备18台。其中医用电子加速器10台,钴-60远距离治疗机3台,头部伽玛刀2台,后装治疗机3台。 2.监测依据的标准。 (1)医用电子加速器依据《医用电子加速器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5213-94)。 (2)钴-60远距离治疗机依据《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1-2004)。 (3)头部伽玛刀依据《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8-2005)。 (4)后装治疗机依据《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262-2006)、《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64-1996)。 3.监测指标。 (1)医用电子加速器(监测指标共13项,其中X射线7项,电子线6项)。 X射线的性能:辐射质、辐射野的均整度、辐射野与光野的重合、辐射野的对称性、剂量示值的重复性、剂量示值的线性、剂量示值的误差; 电子线的性能:辐射质,辐射野的均整度,辐射野的对称性,剂量示值的重复性、剂量示值的线性,剂量示值的误差。 (2)钴-60远距离治疗机(监测指标共7项)。准直器旋转中心,灯光野与照射野的重合性,半影区宽度,辐射野对称性,输出剂量的重复性,输出剂量的线性,治疗计划的吸收剂量偏差。 (3)头部伽玛刀(监测指标共7项)。焦点剂量率,焦点计划剂量与实测剂量的相对偏差,机械中心与辐射野中心之间的距离,辐射野半影宽度,辐射野尺寸(FWHM)与标称值最大偏差,透过准直体的泄漏辐射,非治疗状态下杂散辐射。 (4)后装治疗机(监测指标5项)。治疗源活度测量, 源传输到位精度,测量点吸收剂量重复性,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的泄露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任一点的泄露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 (二)核医学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 1.监测数量。每个试点地区监测核医学设备5台,其中PET/CT 2台、SPECT 3台。 2.监测依据的标准。 (1)PET/CT。依据《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性能与实验规则第1部分: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GB/T 18988.1-2003)、《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性能测试》(NEMA NU2-2001)、

上海市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上海市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考核实施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辐射环境监测人员资格管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参考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发布的《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所有网络成员单位的监测人员,均应取得《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上岗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合格证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辐射站”)对全市辐射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的持证上岗考核。全市辐射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区县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及各行业环境监测站。 第二章考核工作管理 第四条市辐射站成立辐射环境监测人员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管网络成员单位监测人员持证上

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第五条考核办公室设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辐射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核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负责建立考核专家库和理论考核试题库,负责考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辐射环境监测人员的颁证和考核换证及其他日常事务。 第六条考核专家库由市辐射站及(或)其他单位辐射监测专家组成。项目考核前,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人数从考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掌握该考核项目分析方法的人员(每个考核项目至少2人),并确定1人为组长,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核组。 第七条考核组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编写基础理论考核试卷、主持现场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填写持证上岗考核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第八条考核由基础理论、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实际操作考核包括现场基本技能考核、现场样品分析考核两种方式。 第九条基础理论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辐射环境保护基本知识、辐射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辐射环境保护标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等内容;第二部分为申请项目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和监测规范等内容。

辐射安全环境监测方案

辐射安全环境监测方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辐射源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环境,防止辐射污染事故的发生,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2、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要求 2.1概述:我公司拟上放射性同位素料位仪12台,各含四类放射源Cs-137一枚。放射源Cs-137发出γ射线的穿透能力强,可能使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增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2使用期间辐射环境监测 2.2.1监测对象:含密封源液位仪辐射; 2.2.2监测项目:γ射线剂量当量率; 2.2.3监测范围:以放射源为中心,周围50m范围内; 2.2.4监测点位:含密封源液位仪检测仪安装周围; 2.2.5监测内容:①人员监测:对职业人员进行职业照射的监测;在事故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个人监测。②设备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外表、四周的辐射强度进行监测,进行源的泄漏检验,判断其使用情况是否良好。③工作场所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安装位置四周,车间内、外周围50m范围内进行监测,掌握该仪器的辐射水平。 2.2.6监测单位:公司聘请具备放射性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2.7监测频率:每年1-2次。 2.3污染事故监测当密封源破坏造成环境污染时,为确保工作

环境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下监测: 2.3.1污染区及周围γ射线剂量当量率,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 2.3.2污染区及周围环境相关环境介质中使用源放射性核素含量。 2.3.3仪器设备放射性污染水平。 2.3.4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和固体污染物的放射性污染水平. 2.4.监测结果评价 结合监测结果,根据国家标准判断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工作需要。辐射水平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行分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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