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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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66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When Carrying Out Various Production T asks, We Should Constantly Improve Product Quality, Ensure Safe

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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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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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引: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贯彻执行各项生产任务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进行经济核算,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来赢得更多商业机会,最终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几个案例

1.世界上第一次有记载的突出

1834年3月22日,法国鲁阿尔煤田伊萨克矿在急倾斜厚煤层平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了突出。支架工在架设支护时,发现工作面煤壁外移,3个工人赶忙撤离,巷道中瞬时充满煤粉13米长,煤尘弥漫,1人被煤流埋没死亡,1人窒息死亡,只有1人幸免于难。煤突出后迎头支架倾倒,煤粉散落长度15米。无瓦斯浓度记录。

2.世界第一次瓦斯与煤猛烈突出

1897年4月17日,比利时的阿格拉波2

号井,在向上掘进580米至610米水平之间的联络眼时,突然发生瓦斯与煤突出,突出强度420吨煤,瓦斯50万米(立方)以上。最初瓦斯喷出量高达每分钟3000米(立方)以上。瓦斯逆风流从入风提升井反冲至地面,距该井口23米处绞车房附近的火炉引燃了瓦斯,火焰高出井口50米,井口附近的地面建筑物烧成一片废墟,2小时后,火焰将要熄灭之时,又连续发生7次瓦斯爆炸,约每隔7分钟爆炸一次,井下209人中死亡121人;井口地面上烧死3人,烧伤11人。

3.世界上迄今强度最大的突出

世界上迄今为止强度最大的突出灾害发生在1969年7月13日原苏联加加林煤矿,在深710米水平主要石门揭露仅1.03米薄煤层时,

突然发生煤突出14000吨,瓦斯25米(立方)的大灾害。

4.我国有记载的第一次煤与瓦斯突出

1950年吉林省辽源矿务局富国西二坑,在垂深280米煤巷掘进时发生突出。此前约在1938年前后该矿曾发生过突出现象,但无记载。

5.中国迄今强度最大的煤与瓦斯突出

1975年8月8日重庆天府矿务局三汇坝一矿主平硐,一次突出演示12780吨,突出煤8000吨,瓦斯140万米(立方)。这次大灾是主屏硐揭穿6号煤层放震动炮时发生的。

我国属多瓦斯突出矿井的国家之一,在统配煤矿中至上世纪80年代末共有矿井624对,其中有煤和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有293

对,占46%。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总次数累计已有9000次左右。(二)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

1.开采解放层

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在开采煤层群的条件下,矿工们应首先开采没有突出危险,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由于受采动影响,距离它一定范围内的突出危险煤层便失去突出危险。这个先采的煤层成为解放层,位于突出危险层的上方,称为上解放层,位于下方的成为下解放层。

凡是有解放层的所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国家,如法国、前苏联、德国、波兰、匈牙利、比利时等国,都采用这种措施。我国从1958年起成功地推广了这一技术。目前开采解

放层的矿井占全国有煤和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26%。这是一种有效的区域性防治突出的措施。

天府矿务局磨心坡矿和南桐矿务局一井开采上解放层的30多年的实践经验说明:解放层开采后,由于采空区的演示冒落和移动,引起开采煤层周围地应力的重新分布,采空区的上、下形成应力降低区(卸压区),在这个区域内的未开采煤层(即被解放层——突出危险层)发生了下列变化:

①地压减小,弹性潜能得以缓慢释放;

②煤层因卸压而膨胀变形,透气性增大,又因层间岩石移动,形成裂隙与孔道。所以,被解放层内的瓦斯能大量排放到解放层内的采空区内,突出危险层开采时瓦斯压力和瓦斯含

量都会明显下降。天府矿区磨心坡矿由于开采了解放层,被解放层的瓦斯压力降低了75%;南桐一井瓦斯压力由23kg/cm(平方)下降到4kg/cm(平方)。

③被解放层支柱所承受的地压急剧下降,现场称为卸压。南桐一井支柱压力由

28kg/cm(平方)下降到15kg/cm(平方)。

④由于被解放层瓦斯排往解放层的采空区,煤的强度增加,南桐一井突出危险层的煤硬度系数由0.3-0.5增加到1.0-1.5。煤的机械强度增加,这就使得在卸压区范围内开采被解放层时,不再会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

开采解放层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①如果煤层群具有几个解放层时,应首先

考虑开采上解放层,这不但符合由上往下的开采顺序,而且突出层同水平的巷道都能位于解放带内。如果不得不首先开采下解放层时,要注意防止因层间距太小而破坏突出煤层,造成回采时的困难或带来其它灾害,如引起内因火灾。

②解放层内尽可能不留煤柱或少留煤柱,以免造成几种压力区,增加被解放层在该区的突出危险。

③开采解放层时可以同时抽放被解放层的瓦斯,以防卸压后被解放层内的瓦斯大量涌入回采工作面,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2.预先抽放突出危险煤层的瓦斯

我国采用预抽瓦斯的矿井占突出危险矿井总数的21%。

用均匀布置在突出危险煤层内的大量钻孔来进行几个月至十几个月的预抽瓦斯,不仅降低了瓦斯压力与瓦斯含量,而且使地应力下降,煤的强度增加。我国的实践证明,只要能预先抽出20%-30%的瓦斯,即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3.煤层注水

近年国外研究成功在回采工作面注水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我国山西阳泉一矿北头咀矿井在综采工作面进行浅孔煤体注水,使工作面煤压出的次数减少82%,瓦斯涌出量减少28%,煤尘降低了49%。

4.超前钻孔

在工作面前方一定距离的煤体内,始终保

有一定数量的较大直径的钻孔,用以预防突出的发生。我国有近40%的突出危险矿井使用这种措施。我国超前钻孔的经验数据为:孔径不少于120海米,超前距离不少于5米,孔数不少于4-5个。南桐鱼田堡矿孔径为300毫米。

5.水力冲孔

利用钻机打钻时喷射的水射流,在突出煤层内冲出煤炭和瓦斯,或诱导可以控制的小型突出,以造成煤体卸压,排放瓦斯,消除采掘突出危险的方法。此法最早在南桐矿务局试验成功。

据不完全统计,应用此法在我国已经安全地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指石门掘进揭穿突出层)100多次,掘进煤巷1万多米,水冲区采出煤炭100万吨。

6.震动放炮

用比普通爆破多的炸药量和炮眼数,一次炸出巷道全新面的爆破,称为震动放炮。

震动放炮用强大的震动力和深揭作用使地应力作用下的高压瓦斯煤体突然暴露,造成人为最有利的可控制的发成冲突的条件。所以,它是一种诱导突出的方法,也是在人员不在现场的条件下完成最危险的落煤或解开煤层工序的一种安全措施。

震动放炮时揭盖的炮眼数比一般爆破约多两倍;煤眼和岩眼的比例1:2;煤、岩眼交错排列,毫秒爆破时,先爆岩眼,后爆煤眼,最大延迟时间应在100毫秒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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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2470-50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石门快速揭开突出煤层技术及装备 用途:应用于突出矿井石门揭开突出煤层工作面。 技术特点:提高石门揭煤速度、减少措施工程量、 缩短工期、节约成本、技术可靠性高。 技术关键: 1)以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指标为主、钻孔瓦斯解吸压力指标为辅的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预测新方法; 2)与预测方法相配套的TWY突出危险预报仪;

3)以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钻孔瓦斯涌出衰减系数、钻孔瓦斯解吸压力三项指标综合判断,提高了预测的可靠性。 2长钻孔控制爆破防治突出技术 用途:综采、综放采掘工作面区域性防突,增大煤层透气性,提高瓦斯抽放率,应用于矿井瓦斯灾害(含煤与瓦斯突出)治理及井下煤层气开发。 技术特点:针对综采、综放等采煤工作面的局部 性防突措施作用范围小、占用采煤时间长、难以满足安全高效生产需要的实际情况,以及无保护层开采等 原因,在综采(放)工作面突出危险区域的机巷或风巷, 打长钻孔进行控制爆破,消除高地应力、提高煤层透气性,在回采前消除突出,并预先抽排瓦斯,降低采煤过程瓦斯涌出;同时,要保护好顶板,避免回采过程冒顶和过度片帮。

煤矿防突知识试题

煤矿防突知识试题单位:姓名:成绩:序号一、判断题(共20题,每题1分) 1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标准答案:正确 2 突出矿井不应当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标准答案:错误 3 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标准答案:正确 4 突出矿井可以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标准答案:错误 5 全矿每个入井职工必须了解和掌握瓦斯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和方法。标准答案:正确 6 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标准答案:正确 7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3m3/min。标准答案:错误 8 施工防突措施的区(队)在施工前,负责向本区(队)职工贯彻并严格组织实施防突措施。标准答案:正确 9 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要求:开采保护层时,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标准答案:正确 10 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标准答案:正确 11 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1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标准答案:错误 12 避难所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1m3/min。标准答案:错误 13 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井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标准答案:错误 14 开采保护层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层两种方式。标准答案:正确 15 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标准答案:正确 16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标准答案:正确 17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标准答案:正确 18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过滤式自救器。标准答案:错误 19 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标准答案:正确 20 瓦斯治理要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标准答案:正确 序号二、单选题(共20题,每题2分) 1 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及抽采参数的测定。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kPa。 A.5 B.8 C.13 D.15 标准答案: C.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 定

防治煤与瓦斯 突出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一般规定-3-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3- 第二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5- 第三节防突管理及培训-9-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2- 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12- 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4-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17- 第四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20- 第五节区域验证-24- 第四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25-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25- 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29- 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35-

第四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42-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44- 第五章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47- 第六章罚则-50- 第七章附则-52- 附录-53- 附录A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情况调查表-53- 附录B 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54- 附录C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汇总表-55- 附录D 保护层保护范围的确定-56-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9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考试题62道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考试题 62道 一、判断(25道) 1、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防突规定》不一致的,依照要求标准高、更为严格的规定执行。(×) 2、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3、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4、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总工程师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6、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期间生产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8、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10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9、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 10、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

证抽、掘、采平衡。(√) 11、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除外)。(√) 12、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 13、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低于25%时,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 14、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瓦检员、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15、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5m。(×) 16、突出煤层的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应当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 17、在实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若预测指标为无突出危险,则只有当上一循环的预测指标也是无突出危险时,方可确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18、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预测孔深为6~8m。(×) 19、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时,测量室的长度为1.0m。(√) 20、对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深度5~10m。(√) 21、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22、预抽瓦斯和排放钻孔在揭穿煤层之前应当保持自然排放或抽采状态。(√)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防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211333039.html,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防治 作者:常建飞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1年第04期 [摘要] 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也是煤矿中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从1950年至今,在我国不同类型的200多个矿井中已发生了一万多次突出,约占全世界总突出次数的三分之一.其强度最大的一次,突出煤量12780吨、瓦斯140万米~3.我国已成为突出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到目前为止,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因此, 必须把防治突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关键词] 煤与瓦斯突出;突出机理;防治 0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井下采煤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煤与瓦斯的突然运动,是一种伴有声响和 猛烈力能效应的动力现象; 可在极短的时间内, 由煤体内部向采场、巷道等采掘空间喷出大量 的煤和瓦斯。突出物会造成埋人,破坏设施,突出的瓦斯使人窒息,甚至引起瓦斯爆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矿井损毁事故。我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分布范围广, 并且突出频繁, 突出后,在 煤体内形成各种奇异分岔形的突出空洞。不同类别的突出,起主要动力原因不同,表现的特征不同,采取的防治措施也不同。因此深入研究煤与瓦斯突出是非常必要的。 1 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类型与一般规律 1.1 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 我国根据现场资料和试验研究对突出机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新的见解和观点,特别是近 几年随着研究的深入及新技术手段的应用,产生了许多新认识。目前已能对突出发生的原因、 条件、能量来源作出定性的解释和近似的定量计算,为防治措施选择及效果检验提供理论依 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中心扩张学说、流变假说、二相流体假说、固流耦合失稳理论、球壳失稳观点。 国外关于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的认识可归为4种观点:地应力假说、瓦斯作用假说、化学本质假说和综合作用假说[1,2]。 1.2 煤与瓦斯突出的类型 煤与瓦斯的突出包括:煤与甲烷突出、岩石与甲烷突出、煤与CO2突出、岩石与CO2突出等。由于突出时的原动力和表现现象不同,煤与瓦斯突出可分为突出、倾出、压出等3种情 况。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713煤与瓦斯突出及其预防措施 Coal and gas outburst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概述 含义:煤矿地下采掘过程中,在极短的时间内(几秒到几分钟),从煤、岩层内以极快的速度向采掘空间内喷出煤(岩)和瓦斯(CH4、CO2)的现象,称为煤与瓦斯突出 危害:它所产生的高速瓦斯流(含煤粉或岩粉)能够摧毁巷道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甚至造成风流逆转;喷出的瓦斯由几百到几万m3,能使井巷充满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喷出的煤、岩由几千吨到万吨以上,能够造成煤流埋人;猛烈的动力效应可能导致冒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的机理 突出的机理是关于解释突出的原因和过程的理论。突出是十分复杂的自然现象,它的机理还没有统一的见解,假说很多。多数人认为,突出是地压、瓦斯、煤的力学性质和重

力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突出的一般规律 1、突出发生在一定的采掘深度以后。每个煤层开始发生突出的深度差别很大,最浅的矿井是湖南白沙矿务局里王庙煤矿仅50m,始突深度最大的是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煤矿,达640m。自此以下,突出的次数增多,强度增大。 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附近,如断层、褶曲、扭转和火成岩侵入区附近。据南桐矿务局统计,95%以上的突出(石门突出除外)发生在向斜轴部、扭转地带、断层和褶曲附近。北票矿务局统计,90%以上的突出发生在地质构造区和火成岩侵入区。 3、突出多发生在集中应力区,如巷道的上隅角,相向掘进工作面接近时,煤层留有煤柱的相对应上、下方煤层处,回采工作面的集中应力区内掘进时,等等。 4、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层倾角愈大,突出的危险性也愈大。 5、突出与煤层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之间没有固定的关系。瓦斯压力低、含量小的煤层可能发生突出;压力高,含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治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8921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治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治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在井下采掘过程中,常常一瞬间(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从煤体中大量的煤与岩石被抛出,并喷出大量的瓦斯,这种现象叫煤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原苏联顿巴斯煤田加加林煤矿1969年发生一次煤与瓦斯突出,抛出煤量14200立方米,喷出瓦斯量25万立方米。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仅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会遭到破坏,同时大量的煤与瓦斯以极快的速度喷出,还可能会充塞巷道,造成人员窒息和瓦斯爆炸、燃烧及煤(岩)埋人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前,一般都有预兆,没有预兆的突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释义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释义 煤与瓦斯突出是破碎地煤、岩和瓦斯在地应力和瓦斯地共同作用下, 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地动力现象, 是煤矿井下最严重地灾害之一. 其破坏 性主要表现为:突出形成地冲击波破坏采掘空间地设施;抛出地煤、岩伤害或掩 埋现场工作人员;瞬间涌入采掘空间地大量瓦斯使井下风流中瓦斯浓度迅速增高, 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遇到火源时甚至可能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防突规定》<19 号令)共7 章124 条. 自2009年8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突出矿井——在矿井地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地矿井. 突出煤层必须是经过一定地程序确认地煤层, 这和某些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 是有重要区别地. 有些煤层尽管具有一定地突出因素, 但还没有达到具有突出危险地程度时, 有些企业为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而自行按突出煤层或参照突出煤层地部分要求管理, 这是应该鼓励地. 但这些煤层并不是突出煤层, 一旦达到了必须进行突出煤层鉴定地条件, 这些所谓“按突出煤层管理” 地煤层仍然必须进行鉴定. 即突出煤层鉴定具有行政强制性, 而不是仅仅靠自觉、自愿就能够替代行政强制行为地. b5E2RGbCAP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四项内容, 即区域“四位一体”: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 没有“综合”二字地区域防突措施则具体指开采保护层、区域预抽煤层瓦斯等措施. p1EanqFDPw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四项内容, 即局部“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 测、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 没有“综合”二字地局部防突措施则具体指超前排放钻孔、水力冲孔等措施. DXDiTa9E3d

2020年安全生产月煤矿安全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及答案(共300题)

2020年安全生产月煤矿安全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及答案 (共300题) 1、瓦斯检查工发现突出预兆时应怎么办? 答:开采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2、矿井出现什么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1)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2)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3)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3、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应当至少包括什么内容: 答:(一)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邻近区域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以及预测、效果检验钻孔布置等; (四)防突措施的选取及施工设计; (五)安全防护措施; (六)组织管理措施。 矿井各煤层采用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各种局部防突措施的效果和参数等都要经实际考察确定。 4、在实施钻孔法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对钻孔分布有什么要求? 答:实施钻孔法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分布在工作面各部位的检验钻孔应当布

置于所在部位防突措施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并远离周围的各防突措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各防突措施钻孔保持等距离。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应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检验钻孔。 5、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必须包括什么内容? 答:(一)检查所实施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满足有关的规章、标准等,并了解、收集工作面及实施措施的相关情况、突出预兆等(包括喷孔、卡钻等),作为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的内容之一,用于综合分析、判断; (二)各检验指标的测定情况及主要数据。 6、《防突规定》对设置采区避难所有什么要求?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避难所的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避难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避难所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按照反向风门标准安设。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可能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二)避难所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三)避难所内应根据设计的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对煤巷掘进工作面远距离放炮有什么规定?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曾经发生的最大突出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100m。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考试题及答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知识考试题 1、压风自救装置吊挂高度为距巷道底板( B ),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A、— B、— C、— D、— 2、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C )。 A、2m B、3m C、4m D、6m 3、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 B )。 A、50m B、100m C、150m D、200m 4、发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必须立即( B ),并向调度室汇报。 A、加快工作 B、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C、正常工作 5、瓦斯突出时,瓦斯浓度达到( A )时会引发爆炸事故。 A、5%-16% B、0、1%-64% C、5%-12% D、16%-40% 6、矿井瓦斯是井下从煤岩中涌出的以( D )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A、一氧化碳(CO) B、氮气(N2) C、一氧化碳(CO) D、甲烷(CH4) 7、煤与瓦斯突出是在地应力和( C )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 A、一氧化碳 B、二氧化碳 C、瓦斯 D、氮气 8、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注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不小于( A )。 A、4m B、5m C、6m D、8m 9、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 A )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A、10m B、15m C、20m D、30m 10、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 D )。A、2m B、3m C、4m D、5m 11、煤与瓦斯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层倾角愈大,突出危险性也( B )。 A、愈小 B、愈大 C、没有明显 12、下列现象中煤与瓦斯突出的前兆是( A )。 A、瓦斯涌出量增大,工作面温度降低 B、有水气 C、煤壁挂红 D、钻孔有水流出 13、回采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浅孔卸压抽放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 B ),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 A、40~65mm B、75~120mm C、130~160mm 14、回采工作面中高压注水措施注水参考的参数值为:钻孔间距 3.0m,孔径42mm,孔长( C ),封孔深度2~4m,注水压力8~12MPa,并以注水时煤壁或相邻钻孔出水为准。 A、~ B ~ C、~10m 15、煤与瓦斯突出频率低而强度高,下列选项哪个不是可能的原因( C )。 A、围岩破碎不严重 B、地应力相对集中 C、煤层酥松 D、煤质坚硬 16、矿井瓦斯积聚常常在巷道上部是由于( C )的原因。 A、风流速度小 B、巷道有冒高 C、瓦斯比空气轻 D、风流速度大 17完整可靠的( A )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 A、通风系统 B、机电运输 C 、防治水系统 18、煤与瓦斯突出的有声预兆下列哪项不是( C )。 A、响煤炮 B、机枪声 C、水叫声 19、瓦斯是( B )、无毒、无嗅的气体。 A、有色、无味 B、无色、无味 C、臭鸡蛋味 20、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 B ),防突门不应小 于。 A、 B、 C、 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45分) 1、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ABCD )。 A、突出煤流充塞巷道,能摧毁巷道设施,机电设备,破坏通风系统,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B、突出煤流埋人死亡,高浓度瓦斯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C、遇火源引发瓦斯燃烧和爆炸 D、污染环境 2、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爆炸的条件是( ABC )。 A、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达到12%以上 B、瓦斯浓度达到5%至16%之间 C、是遇到明火,点火温度达到650度以上 3、煤与瓦斯突出的无声预兆为( ABCD ) A、气温降低 B、硬度降低、光泽暗淡 C、煤体干燥、煤尘飞扬 D、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 4、煤与瓦斯突出的有声预兆为: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 B );煤层产生震动( A );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 D ) A、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 B、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 C、瓦斯含量超过0、5%; D、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 5、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的是( ABCDE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新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6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新版) 1)、关于保护层的开采 开采保护层是目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93条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本矿井为煤层群开采,主要开采3、5、7、9、12、17、19、26煤层,所有煤层均按突出煤层设计。煤矿对煤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设计首先开采最上面的3号层,然后开采依次5、7、9、12、17、19、26号煤层,矿井设计开采顺序由上至下较有利于瓦斯的释放和对下部主采煤层的保护。 2、瓦斯预抽放 根据瓦斯涌出来源和涌出量构成,设计采用综合瓦斯抽放方法,具体为: (1)利用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在工作面的回风顺槽埋管抽放

采空区的瓦斯。 (2)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 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主要依靠加强通风来解决,但当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时,特别是根据防突的需要,应采取“四位一体”、“先抽后掘”的瓦斯防治措施,打超前钻孔预抽掘进工作面前方煤体内的瓦斯,接高负压瓦斯抽放系统进行预抽。 (二)局部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时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032石门揭煤地点,其瓦斯压力,应力都处于原始状态,且揭穿煤层时,工作面由坚硬是岩层突然进入较松软的煤层,工作面前方是集中应力容易发生突变。上述条件,都为发生突出提供了必要的有利条件,在掘进过程中,对于石门揭煤,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揭煤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执行,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1)、及时打钻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 1032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直距离10米(地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编辑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区域防突措施; 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㈡工作面防突措施; ㈢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㈣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第六条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细则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配备安全装备,实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效果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八条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突出矿井,应当根据本矿井条件,制定防治突出和冲击地压复合型煤岩动力灾害的综合技术施,强化保护层开采、煤层瓦斯抽采及其他卸压措施。 第九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防突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十条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 除停产停建矿井和新建矿井外,矿井内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按突出煤层管理的,应当在确定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煤矿企业应当将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鉴定或者认定结果、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情况,及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常识实用版

YF-ED-J890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 常识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常识实 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突出矿井的鉴定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严重自 然灾害之一,因其具有突发性,对生产人员的安 全危害极大.由于突出机理目前仍处于假说阶 段,影响它的因素随机性又大,要完全控制它的 发生,还有一定的难度,但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 措施后,仍可以做到不发生或减少伤亡事故.根 据目前所掌握的规律,随着采掘深度的增加,突 出发生的可能性与危害性也日趋严重,例如:矿 井在开采浅部煤层时,从未出现过瓦斯动力现

象,当采掘到一定的深度时,就会出现瓦斯动力现象. 瓦斯动力现象出现的初期,缓倾斜煤层多以压出形式出现,它与片帮现象很难区分.急倾斜煤层则多出现受煤体自重作用而诱发的倾出,而这种现象又与冒顶现象难以区分.因而判断瓦斯动力现象的性质,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通过实测煤层瓦斯压力,取样分析化验和现场勘查,综合判断该矿是否已具备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三大要素,以免判断失误,给生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判断瓦斯动力现象的基本技术与装备,一般在首次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都是不具备的,难以进行正确的鉴定,因此需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的单位鉴定.同样,在一个突出矿井,由于受地质条件的影响,采掘地区的变更或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送审 稿) 2009年2 月27 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4 - 第二章一般规定................................................ - 5 -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 - 5 - 第二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 - 7 - 第三节防突管理及培训 ................................. -..1. 1 - 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 5 - 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 15 - 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7 -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 ................................. -...1.9 - 第四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 -..2. 3 - 第五节区域验证 ..................................... -..2..6 - 第四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 7 -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 27 - 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 -..31 - 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 -..3. 7 - 第四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45 -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 -...4.6 - 第五章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 -. 49 - 第六章法律责任........................................... -...5..2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选学试题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选学试题 一、填空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2、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的确定,孔深不小于4m,向煤体注水压力不得低于 8MPa。当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 3、采煤工作面的松动爆破防突措施一般2~3m,孔深不小于5m,炮泥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m。应当适当控制装药量,以免孔口煤壁垮塌。 4、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5、矿井采掘工作面,当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明显的突出预兆情况时,应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6、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7、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8、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9、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该煤层即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 10、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11、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12、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13、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时,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时不得有人。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

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情况。井田地质报告应当提供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基础资料。 基础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煤层赋存条件及稳定性; (二)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 (三)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 (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示; (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 (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八)邻近煤矿的瓦斯情况。 第九条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矿井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期间揭煤作业的依据。 第十条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第十一条矿井有先烈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正式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9年5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瓦斯抽采模拟试题1

瓦斯抽采模拟试题1 判断题(每小题0.5分,共20分) 1、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2、自救器用于防止使用人员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 3、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4、制定专项措施后,可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作业。(×) 5、在井下和井口房,可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在井下拆卸矿灯会产生电火花,可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7、瓦斯的存在将使煤尘空气混合气体的爆炸下限降低。(√) 8、对于脊柱损伤人员,可用担架、风筒、绳网等运送。(×) 9、引燃瓦斯爆炸的温度是固定不变的。(×) 10、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劳动防护用品是用来保护从业人员作业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装备。(√) 12、矿井瓦斯是煤岩涌出的各种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分是甲烷,有时也专指甲烷一种气体。(√) 13、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者其他用途物品替代。(×) 14、一台局部通风机可以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5、矿井通风可以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16、若在下邻近层掘汇集瓦斯巷道进行抽采,即为下邻近层瓦斯抽采。(√) 17、抽采泵司机每小班要测定记录一次抽采的瓦斯浓度,不必记录抽采负压等参数。(×) 18、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瓦斯。(√) 19、即使不采取相应的定向钻具或定向钻具组合,也可保证抽采钻孔的有效长度。(×) 20、钻孔过程中,抽采孔出现瓦斯涌出急剧增大、顶钻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进,及时釆取措施进行处理。(√) 21、在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松动爆破作为防突措施之一。(√) 22、瓦斯抽采工要确保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 23、装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24、煤矿企业应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25、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具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就可以不参加培训。(× 2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27、煤矿企业应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28、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29、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30、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 31、煤矿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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