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实务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实务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实务

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新会计准则对出租性房地产进行了统一规范,将对外出租的房产、对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统一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从而将投资性房地产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存货而准备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区分开来。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基本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2)投资性房地产在目的、用途、状态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3)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后续计量模式。企业通常应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即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计划用于出租而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将租入的土地使用权又对外出租。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已经取得的并准备将来增值后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但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不包括的内容:

(1)自用房地产。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虽也收取租金,但间接为企业

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因而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计实务中,有些内容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

①一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时,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如果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否则仍作为自用房地产。

②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如提供保安和维修等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所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如为重大的,则应将该建筑物视为企业自身的经营场所,确认为自用房地产。

③关联企业之间租赁房地产,出租方应将出租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但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其作为企业集团的自用房地产。

第二节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的核算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除应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房地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果企业购入的房地产,自用一段时间之后再改为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应先将购入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待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起,再将其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自行开发的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在开发活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同时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房地产。其成本由开发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如果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一段时间才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应先将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待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起,再将其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为了核算和监督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它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投资性房地

产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则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

【例5-1】2×11年3月,甲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划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3月15日,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写字楼的购买日起将这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租期3年。4月5日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价款共计1 2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在4月5日购入写字楼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如果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1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12 000 000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成本)1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12 000 000

【例5-2】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11年2月初开始开发一栋商品性写字楼,2×11年10月,甲企业预计写字楼即将完工,与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该写字楼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立即租赁给丙企业使用,租期为10年,2×11年11月1日该写字楼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工程全部造价为900万元。丙企业于2×11年11月1日正式起租。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2×11年11月1日作如下会计处理:

如果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9 000 000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写字楼)9 000 000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成本)9 000 000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写字楼)9 000 000

第三节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核算

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应于期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

销。如存在减值迹象,应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可比照固定资产准则或无形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外购或自建的投资性房地产,从出租日起,按成本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开发成本等)

(2)对投资性房地产,在每月末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3)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会计期末(一般指年末或中期)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按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5)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如属于改建、扩建等支出,应将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账户,将改扩建支出计入工程成本或开发成本,改扩建完成后再按改扩建后的成本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如属于日常修理支出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管理费用。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应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

(2)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对于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再转为成本模式计量。

(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所在地,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对于大中城市,应当具体化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

②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对企业外购或自建的投资性房地产从出租日起,按成本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具体会计处理与成本模式基本相同。基本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某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开发成本等)

(2)每月末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中期和年末),企业以公允价值为标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某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对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某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企业每期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例5-3】承【例5-2】,甲房地产开发企业2×11年11月1日已将自行开发的写字楼在完工后直接出租给丙企业,租期10年,写字楼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合同规定每年租金为90万元,租金按月支付,每月末支付7.5万元。假定由于该栋写字楼地处商业繁华区,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报价,甲企业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项出租的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11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30万元,2×12年6月30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10万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在出租日(2×11年11月1日),甲企业已经做了如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成本)9 000 000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写字楼)9 000 000

②自2×11年11月30日起,甲企业每月末收取出租写字楼的租金7.5万元。每月末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75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出租房产收入75 000

③2×11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93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3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 000

④2×12年6月30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1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20万元。(此时的账面价值为93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 200 000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具备了使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将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例5-4】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栋写字楼租赁给乙公司使用,并一直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1年10月5日,由于出租的写字楼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条件,因而企业决定将其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原开发成本为8 000万元,已提折旧1 900万元,账面价值为6 100万元。2×11年10月5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 700万元。假定该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成本) 97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9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80 00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 400 000

盈余公积 3 600 000

第四节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核算

房地产的转换,是指因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而对房地产进行的重新分类。具体表现为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房地产的转换形式及转换日的确定

(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在这种转换形式下,转换日是指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其用于开发产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在这种转换形式下,转换日是指房地产的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

(3)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即将企业自用的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此种转换形式下,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

(4)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或资本增值。即将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此种转换形式下,如果改为出租,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如果改用于资本增值,转换日为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后,确定用于资本增值的日期。

二、房地产转换的账务处理

(一)成本模式下的转换

(1)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应按该存货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例5-5】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11年3月10日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1年4月15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为4 500万元,未提跌价准备。转换后采用成本模式。

甲企业2×11年4月15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某写字楼45 000 000

贷:开发产品——房屋(写字楼)45 000 000

本例中,如果企业开发的写字楼已经提取了200万元的跌价准备,在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某写字楼43 000 000

存货跌价准备 2 000 000

贷:开发产品——房屋(写字楼)45 000 000

(2)自用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企业将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将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账户。

(3)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账面原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分别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二)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1)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应按该存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某房地产(成本)”科目。并冲平该存货的账面价值(即冲平该存货的“开发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等账户)。然后将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例5-6】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11年10月5日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自行开发完成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丙公司使用,该写字楼的开发成本为3 700万元,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租赁开始日为10月20日,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 710万元。2×11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 760万元。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① 2×11年10月20日,租赁开始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成本) 37 100 000

贷:开发产品——写字楼 37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 000

②2×1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增值50万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公允价值变动) 5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 000

如果本例中,租赁开始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 680万元,则租赁开始日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成本) 36 8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000

贷:开发产品——写字楼37 000 000

(2)自用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企业将自用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转换日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某房地产(成本)”科目,并将该房地产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原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减值准备等)全部冲平;然后将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5-7】2×11年5月30日,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租赁给乙公司的办公楼收回,6月1日开始用于本企业的行政管理。该办公楼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1年6月1日该办公楼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4 900万元。该办公楼原账面价值为4 860万元,其中,成本为4 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增值760万元。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借:固定资产 49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成本) 41 000 000

——办公楼(公允价值变动) 7 6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及处置财务账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账务处理方式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日 (1)转换形式 1.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 2.投资性房地产——非投资性房地产 (2)转换日的确定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达到自用状态的日期。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出租,或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转为出租:租赁期开始日。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1.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冲减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减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例7-17】甲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7年3月10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7年4月15日。20×7年4月15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45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7 000万元。20×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48 000万元。20×8年6月租赁期届满,企业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以55 000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收讫。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考虑相关税费。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4月15日,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70 000 000 贷:开发产品45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 000 000 (2)20×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000 (3)20×8年6月,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上述分录可以拆分为: 借:银行存款 550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550 000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480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47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00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王世定赵治纲编著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及有关内容的理解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注释】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汇总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汇总-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成本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或开发产品(房地产企业)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开发产品账面余额)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 转为改良或装修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改良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改良或装修支出(日常维护)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改良或装修完成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投资性房地产处置

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处置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5、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允与账面净值差额*0.9,公允大贷记,公允小借方)盈余公积(公允与账面净值差额*0.1,公允大贷记,公允小借方) 公允价值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在建工程或开发产品(房地产企业) 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小于账面) 贷: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 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注册会计师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章节练习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资料如下:
(1)甲公司将所持有的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写字楼经营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300万元,租金于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10年1月1日。租赁期间,由甲公司提供该写字楼的日常维护。该写字楼的原造价为3000万元,使用寿命3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核算。
(2)2010年12月,该办公楼发生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1600万元;2010年共发生日常维护费用4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金并存入银行。
(3)2011年1月1日,甲企业决定于当日开始对该写字楼进行重新装修,装修完成后将继续用于经营租赁。
(4)2011年4月20日,甲企业与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将写字楼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为2年,年租金为500万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5)2011年6月30日,该写字楼再开发完成,共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0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开发完成后发现甲公司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于是将该写字楼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6)2011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700万元。
(7)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要求:
(1)编制2010年1月1日甲企业出租写字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10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2011年1月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1年6月30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5)编制2011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A.该项变更为会计政策变更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万元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资本公积200万元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00万元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0万元 根据资料(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以出让方式购入的准备建造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 B.未来持有目的不明确在建建筑物 C.经营出租拥有使用权的建筑物 D.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暂时空置但将继续用于出租 E.已出租的建筑物 下列各项资产中,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

新会计准则讲解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字体:大中小】【打印】 一、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的范围定义为房屋和土地,而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本准则中的房地产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在实物形态上完全相同,例如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构建物等,但在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显著的差异。房地产投资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企业持有的其它资产,而自用房地产必须与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力资源等相结合才能产生现金流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两类房地产应区分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适用本准则,而自用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 我国以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企业区分对待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然而在实务中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两类房地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有较大差异,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新的会计准则大量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要求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这无疑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该准则与准则发布前实务和制度规定比较,主要的差异有: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单独以“投资性房地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而在现行实务或制度中,一般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后续计量模式 新准则规定,可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选用成本模式时,需要计提折旧、进行摊销及计提减值,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选用公允价值计价时,以期末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现行实务和制度规定,以历史成本模式进行核算,分别按照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处理。 3.计量模式变更 新准则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得再转为成本模式。

中级会计实务练习题 (4)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租金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 B、折旧或摊销金额应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C、期末的公允价值变动应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D、一旦确定采用成本模式,则不能再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下列各项中,不影响企业当期损益的是()。 A、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B、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C、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 D、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3、A公司于2012年1月30日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办公楼。该房地产在2011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 07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5年。转换后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公司在2012年对该项房地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A、126 B、126.5 C、125 D、124.5 4、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外购一幢建筑物,支付价款2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于购入当日将其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年租金为200万元,每年年末收取租金,第1期租金于2011年末收取。2011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 150万元。2011年甲公司为该幢建筑物发生日常维护支出1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则该项房地产对甲公司201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340 B、350 C、240 D、90 5、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计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则转换时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 A、资本公积 B、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C、留存收益 D、投资收益 6、A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A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一栋已出租的写字楼,2010年1月1日,由于该写字楼所在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A公司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英文财政部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3—Investment Property 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is standard is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Basic Standard”for the purpose of prescribing the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investment property and the disclosure of related information. Article 2 Investment property is property held to earn rentals or for capital appreciation or both. Article 3 The following items of investment property are dealt with by this standard: (a)a land use right that is leased out. (b)a land use right held for transfer upon capital appreciation. (c)a building that is leased out. Article 4 The following items are not investment property: (a)owner-occupied property, i.e.property held for use in the production or supply of goods or services or for administrative purposes. (b)property held as inventories. Article 5 the following items are dealt with under other appropriate Accounting Standards: (a)property constructed on behalf of others, which are dealt with under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15—Construction Contracts”. (b)rental income from, and sale and lease back of, investment property, which are dealt with under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21—Leases”. Chapter 2 Recognition and Initial Measurement Article 6 Investment property shall be recognized as asset when, and only when both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are satisfied: (a)it is probable that the future economic benefits that are associated with the investment property will flow to the enterprise; (b)the cost of the investment property can be measured reliably. Article 7 An investment property shall be measured initially at its cost. (a)the cost of a purchased investment property comprises its purchase prise, related taxes and fee, and other directly attributable expenditures. (b)the cost of a self-constructed investment property is its cost at the date when the construction or development is complete.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大全

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初始计量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初始计量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 贷:银行存款 [说明]外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否则后期转化;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1)发生建造成本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2)建造完工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于成本模式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适用于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说明]建造成本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成本。 3.投资性房地产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①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②发生改扩建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3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①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一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在借方] ②发生改扩建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③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4.投资性房地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计量 (1)按期(月)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2)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确认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做相反分录] [说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并由此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已计提]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盈余公积[(公允-账面)*0.1] 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公允-账面)*0.9]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成本模式下的转换(看账面价值) (1)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②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知识点

投资性房地产(大前提:企业自己的资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房建筑物固定资产 地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赚取租金)(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资本增值) 【注意】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2年),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 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赚取租金) 【注意】出租的建筑物应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即企业的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大前提:企业自己的资产) 【注意】 第一,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第二,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目的不变) 第三,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果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目的不变)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自用房地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如企业的厂房、办公楼和经营用土地等。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3)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一、投资性房地产及其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在我国,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较少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不重大的)。 三、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自用的房地产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一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如果能够分别计量和出售的,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否则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以经营租赁租入再出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应当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成本模式的会计处理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主要涉及会计科目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一)外购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房地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自行建造的成本,包括:土地开发费、建安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

用等,但建造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可以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购入的房地产,购入之后再改为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应先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租赁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起,再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房地产的用途发生的改变。一是由董事会权力机构的正式的书面协议,二是在实际状态发了生改变(自用状态改变为出租状态)。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方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折旧额或摊销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计“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租金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减值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实务(一)说课讲解

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新会计准则对出租性房地产进行了统一规范,将对外出租的房产、对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统一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从而将投资性房地产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存货而准备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区分开来。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基本特征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2)投资性房地产在目的、用途、状态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3)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后续计量模式。企业通常应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即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计划用于出租而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将租入的土地使用权又对外出租。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已经取得的并准备将来增值后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但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不包括的内容: (1)自用房地产。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虽也收取租金,但间接为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一.本章导读 第一节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的范围定义为房屋和土地,而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本准则中的房地产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在实物形态上完全相同,例如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构建物等,但在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显著的差异。房地产投资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企业持有的其它资产,而自用房地产必须与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力资源等相结合才能产生现金流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两类房地产应区分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适用本准则,而自用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 我国以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企业区分对待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然而在实务中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两类房地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有较大差异,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新的会计准则大量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要求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这无疑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该准则与准则发布前实务和制度规定比较,主要的差异有: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单独以“投资性房地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而在现行实务或制度中,一般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后续计量模式 新准则规定,可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选用成本模式时,需要计提折旧、进行摊销及计提减值,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选用公允价值计价时,以期末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现行实务和制度规定,以历史成本模式进行核算,分别按照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处理。 3.计量模式变更 新准则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得再转为成本模式。 会计制度中无此规定。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焦作会计实务技能相关内容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总结如下: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实现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而持有的房地产。这里的房地产,是对土地和房屋及其权属的总称。因此,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由于房地产核算模式不同、性质不同,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计量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通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产品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取得租赁收益,从而相应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将处于存货状态的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通过“开发商品”科目核算,如果计提减值准备,其减值金额通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结转开发商品成本时,要连同存货跌价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一般是把计划用作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如办公用房用于租赁,或者把土地使用权计划用来出租。出租前,计划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或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成本核算,已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包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一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冲减“固定资产”科目或“无形资产”科目,连同“累计折旧”科目或“累计摊销”科目,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一并转销。 【例1】2008年5月8日,某造纸厂用来存放原材料的操场出租给当地足球俱乐部,操场账面原值50万元,已经计提累计摊销10万元。造纸厂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操场400000 累计摊销100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00000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前非投资性房地产一般按实际成本计价,转换成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出现转换前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转换时资产公允价值的不吻合。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规定,转换日发生的亏损,即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待以后投资性房地产升值时逐步对冲或转让时冲销这部分差额。 【例2】2008年5月8日,某造纸厂将其拥有的操场一块出租给当地足球俱乐部,操场账面原值50万元,已经计提累计摊销10万元,公允价值为35万元。造纸厂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操场——成本35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000 累计摊销100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00000 年末,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升值为38万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操场——公允价值变动3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0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规定,如果转换日实现盈余,即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资本公积”账户,待出售时,再从“资本公积”账户转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但投资期间,房地产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调整资本公积,只能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中单独核算。 【例3】2008年6月1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拥有的写字楼一幢,出租给某证券交易所用作营业用房。租赁开始日为7月1日,租期5年。写字楼原价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假如开发公司将出租的写字楼改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租赁开始日评估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2011年苏州会计继续教育之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单选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投资行房地产的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 2、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是:业务人员差旅费 3、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企业的一幢写字楼因原客户退租又未与新的客户签订租赁协议 而暂时空置,对于该写字楼应当:继续计提折旧 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定依据的是:取得该 投资性房地产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5、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下列建筑物中,不需要计提折旧的是:超龄使用的建筑物 6、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不得再 转为成本模式计量 7、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转换日该房 地产的账面价值 8、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转换日 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9、企业处置一项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实际收到的金额为7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 为120万元,累计计提的折旧金额为60万元,计提的减价准备的金额为2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净收益为30万元 10、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列各项中,不影响当期损益的是(存货转为投资性房 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11、企业发生的下列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中,一般应作为资本性支出的是(投资性房地产改建扩建支出)。 12、企业将一栋写字楼出包给某建筑公司承建,建成后准备用于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该写字楼建造完成时的入账价值是指(企业向承包单位支付的工程价款)。 13、企业将其拥有产权的办公楼经营出租给其他单位,同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日常辅助服务,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该办公楼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14、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8年1月5日,企业购入房屋准备用于对外出租。20×8 年2月25日,与客户签订了房屋经营租赁协议,租赁期开始日为20×8年3月1日。房屋购买成本为38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8年度企业对该房屋应计提的折旧额为(16.5万元)。 15、企业发生的下列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中,不能作为资本性支出的是(房屋修理支出) 16、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该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 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17、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不得再 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8、企业自行建造完成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如果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已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 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则对该空置建筑物计提的折旧费用,应当计入(其它业务支出)。 19、某企业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并与客户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写字楼买价20000万元,另支 付相关税费150万元。在与客户签订经营租赁合同过程中,支付咨询费、律师费等10万元,差旅费2万元。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20150万元)。 20、关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当月减少的投资性房地产当 月不计提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汇总

成本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或开发产品(房地产企业)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开发产品账面余额)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 转为改良或装修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改良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改良或装修支出(日常维护)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改良或装修完成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投资性房地产处置

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处置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5、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允与账面净值差额*0.9,公允大贷记,公允小借方)盈余公积(公允与账面净值差额*0.1,公允大贷记,公允小借方) 公允价值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在建工程或开发产品(房地产企业) 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小于账面) 贷: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 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2005年7月29日,财政部为了规范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征求意见稿)”。我们在认真研读了该征求意见稿后,对稿中的绝大部分内容表示赞同。但是,对稿中的某些内容有一些自己的想法。现就此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本稿“第七条: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对于固定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无形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此条规定,笔者认为似有不妥。 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

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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