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维权情况分析

大学生维权情况分析
大学生维权情况分析

大学生维权率低于全国平均数维权率只有10%

职场陷阱坑苦学生

一名女大学生与一家有名气的IT公司签了合同,为此她放弃了去另外两家知名公司面试的机会,也没有去参加公务员考试,然而不到半个月这家IT公司却单方面撕毁合同。

“这只是我们调查中发现的一个个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李迎丰今天

在“2006中国消费维权论坛”上告诉记者,大学生被侵权的领域主要表现在产品、中介和求职等方面。其中,大学生求职时经常遇到拖延、克扣甚至拒付薪酬的现象,此外,循环招聘陷阱、让大学生充当志愿者、单方撕毁合同等侵害大学生的伎俩也屡见不鲜。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今天发布的《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的大学生工作特别辛苦,每月300元底薪,其余的靠拉业务才有,但要一个月以后才结账,并要求早去晚归。如此一来,大学生基本上没有能坚持一个月的,许多人干了不到两个星期就不得不离开;还有的企业“鸡蛋里挑骨头”,以试用期为名招收大量应届毕业生为其做事,一般不到半月就找理由把人给解雇,然后再招人。

大学生算不算劳动者

打工的大学生被侵权后,大多只能有泪往肚里咽。李迎丰说,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北京金研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劳动事务部主任、劳动法专业律师刘昊斌告诉记者,打工的在学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没办法确定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如果大学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但这样做,成本高、效益低、速度慢,对大学生来说非常不划算。

刘昊斌说,用人单位不愿与在学大学生确定劳动关系,是因为一旦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之开立社保账户。而大学生既使整个假期都用来打工,时间最长也只有一两个月,而且大学生打工单位非常不固定。

《劳动法》规定,满18周岁、低于退休年龄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于《劳动法》。“按照法律规定,在校大学生应该属于劳动者范畴,但实际上,1994年颁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并没有把大学生列入范畴,甚至连即将公开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也没有将打工大学生列入保护范围。”刘昊斌说。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3个方面: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连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算是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和假期打工的在学大学生为什么不属于劳动者?”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律师认为,只要大学生通过自己的知识和体力提供了劳务,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该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等的作息时间、安全保障、工资待遇等。但大学生以教育实习名义到企业工作的情况除外。

邱宝昌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条款有待细化,但很难细化到每个行业。保护打工大学生权益的相关规定,可以在此后的司法解释中涉及。“如果大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就应该有更高的法律来保护他们。”邱宝昌说。

维权率只有10%

今天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在校大学生人数已超过1700万,位居世界第一。他们已成为电子、影像、培训和文化体育等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同时,大学生消费被侵权最多集中在日常生活用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方面,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售后不服务等。

虽然大学生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说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

“大学生比较普遍的想法是维权行动不合算,因为要上课,时间、精力都不允许,也有维权经费不足的问题。”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李迎丰说。

在投诉渠道选择上,被侵权大学生48%自认倒霉,24%到网站论坛上发布,5%向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经常遇到拖延、克扣甚至拒付薪酬的现象,此外,循环招聘陷阱、让大学生充当志愿者、单方撕毁合同等侵害大学生的伎俩也屡见不鲜。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今天发布的《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的大学生工作特别辛苦,每月300元底薪,其余的靠拉业务才有,但要一个月以后才结账,并要求早去晚归。如此一来,大学生基本上没有能坚持一个月的,许多人干了不到两个星期就不得不离开;还有的企业“鸡蛋里挑骨头”,以试用期为名招收大量应届毕业生为其做事,一般不到半月就找理由把人给解雇,然后再招人。

大学生算不算劳动者

打工的大学生被侵权后,大多只能有泪往肚里咽。李迎丰说,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北京金研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劳动事务部主任、劳动法专业律师刘昊斌告诉记者,打工的在学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没办法确定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如果大学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但这样做,成本高、效益低、速度慢,对大学生来说非常不划算。

刘昊斌说,用人单位不愿与在学大学生确定劳动关系,是因为一旦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之开立社保账户。而大学生既使整个假期都用来打工,时间最长也只有一两个月,而且大学生打工单位非常不固定。

《劳动法》规定,满18周岁、低于退休年龄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于《劳动法》。“按照法律规定,在校大学生应该属于劳动者范畴,但实际上,1994年颁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并没有把大学生列入范畴,甚至连即将公开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也没有将打工大学生列入保护范围。”刘昊斌说。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3个方面: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连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算是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和假期打工的在学大学生为什么不属于劳动者?”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律师认为,只要大学生通过自己的知识和体力提供了劳务,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该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等的作息时间、安全保障、工资待遇等。但大学生以教育实习名义到企业工作的情况除外。

邱宝昌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条款有待细化,但很难细化到每个行业。保护打工大学生权益的相关规定,可以在此后的司法解释中涉及。“如果大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就应该有更高的法律来保护他们。”邱宝昌说。

维权率只有10%

今天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在校大学生人数已超过1700万,位居世界第一。他们已成为电子、影像、培训和文化体育等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同时,大学生消费被侵权最多集中在日常生活用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方面,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售后不服务等。

虽然大学生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说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

“大学生比较普遍的想法是维权行动不合算,因为要上课,时间、精力都不允许,也有维权经费不足的问题。”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秘书长李迎丰说。

在投诉渠道选择上,被侵权大学生48%自认倒霉,24%到网站论坛上发布,5%向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

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 报告

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1、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能够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急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培养。当前中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她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极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争取她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把中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 2、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当代大学的本科在校大学生。 3、调查方式: 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示。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

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本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220份,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203份。 4、调查结果及分析: (1).性别:男54% 女46% (2).年级:大一26% 大二27% 大三21% 大四20% (3).专业:文科31% 理科69% 1.您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的? A 小学16% B 初中29% C 高中16% D 大学39% 分析:能够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2.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 A 关系密切51% B 关系不大37% C 没关系9% D 不知道,说不清3% 第一题 16%

大学生维权意识论文

大学生维权与法律论文(修改简约版) 摘要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大学生的权益意识也在逐步增强,维权意识逐渐觉醒、维权活动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但就整体而言,大学生维权现状并不乐观。本文将通过阐述当代大学生维权的含义和维权活动的现状,提出推动大学生维权活动健康发展的建议等。 【关键词】大学生维权现状权益维护 一、大学生维权的含义 大学生维权主要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我国法律以及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或其他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广义上而言,它包括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 二、大学生维权活动现状分析 当代大学生们的维权活动体现出以下特点: (1)权利意识发展,权利概念模糊。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日益发展,但在认知权利及其内容上非常模糊,欠缺对法律知识的储备和理解,从而导致各种错误的维权行为。即使一些学生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绝大多数迫于压力,最终向损害方妥协或能忍则忍,维权不了了之。 (2)维权方式多样,维权力量薄弱。高校及社会对学生维护自身权利的认识评价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而正确的标准,学生在实际维权中,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所以大学生维权力量薄弱显而易见。 (3)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善。大学生群体较其他社会群体的维权起步较晚,规范性较差,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程序作保障,可以说相应的制度基本处于空白。(4)学校维权保障制度落后。大学生维权,需要学校、教师的配合,突出表现在需要学校制度的支持。现有的高校制度中就缺少这样的畅通工程。 三、大学生维权案例分析 通过网络调查,在“最关注的消费者权益损害”一题中,选择“食品安全问题”的人占35.8%;选择“移动电话及互联网、通信等高科技产品服务维权难”的占31.5%;选择“职业招聘、中介及教育培训中的欺诈问题”的约占20.5%,而12.2%的学生认为“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商品”是自己最关注的问题。下面本文就其中三项及服务场所的危险防范进行分析: (1)食品安全问题 去饭店用餐,吃到不洁菜肴,上吐下泻;在超市买袋牛奶,回宿舍打开却发现已变质;难得朋友聚会开心喝瓶啤酒,不料喝出苍蝇······ “12315”工作人员表明,前来举报的食品类申诉一般都能得到较好地解决。消费者只要掌握关键证据,食品维权其实也不难。但也有很多消费者因为在购买食品时没有索要凭证,或是嫌麻烦,觉得对身体也没造成大的影响就作罢了。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一些经营者不规范甚至违法经营。 法权益。

大学生消费维权案例 2

浙大学子诉惠普笔记本案 2009年8月30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阮啸发现2008年初买的惠普笔记本电脑出现“黑屏”、“显卡过热”等问题,要求惠普方面进行解决。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第一次送修到2010年1月12日最后一次送修,长达半年时间三次进入号称“金牌”售后的维修部都未解决问题,甚至在第三次送修的时候,阮啸发现电脑竟然是旧主板。他先后致电惠普中国总部投诉,要求退机或换机,但是遭到惠普有关方面拒绝。 无奈之下,阮啸于2010年1月29日一纸诉状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告上了杭州市西湖区法院。2月6日,惠普公司愿意与他和解。2月11日,惠普同意全额退款。 兼职中介服务的陷阱与维权 2012年7月初,武昌理工学院的余辉(化名)和3名室友从网上看到招聘兼职的信息,次日,他们来到武汉市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接待员向他们承诺在学校附近商场安排促销工作,每天50元至60元,还有销售提成。接着,接待员给他们看了一份简单的协议,说必须成为公司会员才可以安排工作,每人收取“会员费”100元,保证在3个月服务期内找到满意的工作,4名学生便交了钱。 之后,他们去公司安排的单位上班,发现往返路途遥远,一个星期只工作4天,工资也没有承诺得那么多,算上车费还得倒贴钱。他们便又找到公司要求重新安排工作,结果被拒绝。学生们想要回100元“会员费”,几经周折那家公司才给他们每人退了50元钱。后来,他们再去找兼职,几家中介公司一开口就要“会员费”或“服务费”,先交费再介绍工作,他们只好不干了。 9月6日,湖北成立首个高校消费维权联盟,专门对付各种骗人的校园“忽悠式消费”。为此,武汉市工商部门联合湖北经济学院、华师传媒学院、湖北美院等19所高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通过建立维权网络等消费类学习交流平台,及时通报校园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帮助学生培养消费维权意识;各高校也将设立消费维权联络员,与辖区工商人员建立日常化联系,指导学生安全消费,帮助被侵权学生维权。另外,各高校将招募消费维 权志愿者,在高校间开展消费维权警示和宣讲。

大学生安全教育

大学生安全教育 系别:工商与公共管理系姓名:袁蕴 班级:行管1203 学号:2012410242 摘要:安全知识教育的现状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和高校建设步伐的加快,高校对外交流机会增多,办校规模和招生人数扩大,高校及其周边治安状况日趋复杂,各类刑事、治安

案件时有发生,不安全因素增多。大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方面,有调查显示:52%的大学生曾在寝室违章使用电器、71%的大学生不知道如何使用灭火器、43%的大学生对安全防范怀有侥幸心理;80%的受调查人员的消防观念仅仅局限于火警电话119或发生火灾后等待消防队员的扑救,对于消防监督、火灾隐患整改、火场逃生和疏散以及如何加强消防工作感到茫然;63%的受调查人员对消防防范工作认识不清或持无所谓的态度。 关键字:大学生安全教育 当前,许多高校教师拥有私家轿车已不算希奇,摩托车更是普遍,学生骑自行车的很多,开汽车上学也已不再是新闻了。校园道路建设、校园交通管理滞后于高校的发展,一般校园道路都比较狭窄,交叉路口没有信号灯管制,也没有专职交通管理人员管理;校园内人员居住集中,上、下课时容易形成人流高峰等等原因,致使高校的交通环境日益复杂,交通事故经常发生。据相关数据统计,湘潭大学每年都有许多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校园内易发生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学生思想麻痹和安全意识淡保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在校园内骑车和行走肯定比公路上安全的错误认识,一旦遇到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 (3)骑“飞车”。一般高校校园面积都比较大,宿舍与教室、图书馆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远,所以许多大学生购买了自行车,课间或下课时骑自行车在人海中穿行是大学的一道风景线。但部分学生骑车技术也实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车骑得与汽车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2、消防安全大学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片净土,是莘莘学子追求知识的摇篮。但是,由于在大学校园和社会环境里,各类消防不安全因素还大量存在,加之一些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遇险后缺乏必要的自救能力,各种触目惊心的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广大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种形式下,加强大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将其纳入到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中来已经迫在眉睫,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但关系到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到当代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更关系到高校的安全稳定和首都教育全面、快速发展的大局高校发生火灾的原因。 (1)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如点蜡烛、点蚊香、吸烟、使用液化气和焚烧垃圾等。 (2)电气火灾如违章用电、使用电器不当。(3)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3、财产安全。大学生的财产安全,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学校期间所带的现金、存折、购物卡、学习及生活用品等不受侵犯。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不善于保管自己的钱物,又是集体生活的特殊群体,大学生的财产就成了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不法分子侵害的重点对象。目前,校园发生的各类案件中,侵害大学生财产案占到首位。大学生财产一旦受到侵害,不但给家庭带来一定负担,而且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造成一定影响。大学生为保障自己专心致志地学习,愉愉快快地生活,就有必要学会、掌握保障自己财产的安全的常识。 (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

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调查报告 1、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急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培养。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极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 2、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当代大学的本科在校大学生。 3、调查方式: 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

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本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220份,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203份。 4、调查结果及分析: (1).性别:男54% 女46% (2).年级:大一26% 大二27% 大三21% 大四20% (3).专业:文科31% 理科69% 1.您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的? A 小学16% B 初中29% C高中16% D大学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2.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A 关系密切51% B 关系不大37% C 没关系9% D 不知道,说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是比较重视法律的。还有一点同学认为不知道,说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这是一种不良现象,作为一个大学生连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这是很可怕的事,这一体现出了我国教育应试的失败。 3.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认识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吗?

大学生自我权益维护

大学生,维护好你的合法权益! 摘要: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屡见不鲜,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我们要主动思考并积极寻找相应的对策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维护好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才能够真正在大学里收获知识和快乐。 关键词:自我权益维护,现状,对策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虽然在年龄上已经成年,但是在社会经验等方面还处于尴尬的半成熟期。也许在一些人眼中我们是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但是面对一些问题时,我们却明显表现出了弱势的倾向,比如在自我权益维护的问题上,大学生就经常是受害者。 一、何谓大学生自我权益维护 大学生自我权益的维护主要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我国法律以及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或其他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清除已有的侵害。从广义上而言,它包括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 二、大学生自我权益维护现状 2006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职场陷阱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报道,报道指出虽然大学生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由此看来,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维权观念,引导他们理性消费、理智维权,畅通大学生投诉维权通道,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课题。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很多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是用“吃一堑,长一智”来抚慰自己受伤的

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篇一:大学生犯罪的案例】 1上海对大学生网上创业也作出了相关的优惠规定,针对上海市高等 院校毕业的学生、在职职工参加中高层次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 补贴一半的培训费用,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政策 上海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融资 2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贷款,将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从事微利项 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 法人代表户籍改为陕西省境内 今年,西安市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191笔,金额7505万元,发放大学生小额贷款1245笔,金额9413万元。目前,西安市市级财政已 筹措500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并成立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 协调工作办公室。此次也放宽了大学生贷款方面的条件。 贷款条件 对近五年毕业或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 毕业生,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期限两年,大学生创业贷款执行 基准利率,不上浮,按期 3首先,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要年满十八岁,已经有一定的自由资金、持有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结算账户等条件,关于大学生创业贷 款申请资料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 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 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 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 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4在校大学生就业案例

怎样理解增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

怎样增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 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这一现状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一方面,学校可以利用各种形式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观念。要让学生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稳定与安全关系着整个民族的切身利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国际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国内外一些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进行干扰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依然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如何提高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问题是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 为什么大学生对国家安全意识方面的问题存在着意识不强,认识过于狭隘。甚至个别大学生最后走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道路。这主要是因为: 一、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所谓的信仰自由。 二、由于国家安全有他的隐蔽性、特殊性和秘密性,使得部分大学生对国家安全存在着种种摸糊认识。 三、许多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相对缺乏国家安全意识,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存在局限性。

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少数学生由于受西方的价值观念、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经不起金钱和物资的诱惑,见利忘义,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五、学校和社会缺乏对大学生的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使他们在认识国家安全方面出现误区或盲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滞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对大学生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涉及到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国外的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使部分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国家安全法》第三章中明确作出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因此,在大学生中存在“国家安全与己无关”的这一观念和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大学生应该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自觉地享受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2]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观点、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中国青年研究》(1999,2)[3]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占9.5%。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时至今日,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4]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我们知道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

关于大学生网购安全意识的论文1

关于大学生网购安全意识的论文 系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专业:信息安全方向 姓名:张小伟 班级:2011061001 学号:1106655055 指导教师:张珂

摘要:大学生网购安全意识调查目的是为了研究当前大学生网络购物的现状并对其进行分析,了解当前大学生对网购的消费态度和安全意识,已在正确指导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以及找到我国大当前购物的的现状和未来对网络购物发展潜力的认识,为大学生购物研究以及向开拓大学生市场的公司提供一定参考。而本次调查采取的方法是分层抽样、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南阳理工学院的近125名左右的学生以问卷形式调查研究。通过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网购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购物行为且非常广泛,并生,调查报告最后根据分析得出建议和结论。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法律、网购的安全意识 前言:购物时人们生产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待购物人们有着自己的看法和行为习惯。在传统购物中,人们都是亲自到现场进行现场交易,一边对所购产品进行全面地观察和了解,进而做出选择。而在经济快速发转的今天,由于网络很快普及,带来的方便和快捷也是蒸蒸日上,人们的购物方式也从传统的购物形式转向网络购物发生变化。 从2007年到2011年,中国网民数量急剧增长,而在网民数量急剧增长的同时,中国网民购物比例也在明显上升,2010年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突破三亿,而网购的数量也占到

30%。并且这个数字还在增长。09年中国网购交易市场规模达到了2483.5亿元,同比08年的1281.8亿元,继续增长93.7% 中国网民的购物潜力仍未被完全释放,在欧美和韩国等国家,网民中网络购物比例已经超过70%,各大网络购物网站正在打造简单易行的购物平台,网络购物门槛越来越低,只要会上网就要学会网络购物,随着中国网民数量的增加和网络购物市场的成熟,网络购物市场必须得出现巨大的发展潜力。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他们是接触网络较大也是对网络应用更加成熟的群体,选择网络购物势必会成为他们生活和学习中的一部分。而既然选择了网络购物,大学生必然会面临一些网络购物的安全问题,比如产品智联的可靠与否,付款环节有无漏洞,购物的网站有无漏洞等的一系列问题也都迫在眉睫。大学生仅是一个引例,在中国消费者数量庞大,也必然面临更多安全问题。 所以,以此为目的我们对南阳理工在校大学生进行了有重点的调查,访谈后,一高校大学生网购问题和经历为例,全面了解和掌握购物现状。综合高校大学生网民对安全可靠的购物环境的普遍需求,探讨现在网络购物存在的安全威胁的各方面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健全法律及标准体系,改善交易环境,真正达到安全可靠的要求,满足消费者需求。 一、正文 经过本次调查结果具体分析如下:对于网上购物,再现进这个飞

学生维权案例

学生维权案例 乙肝学生维权案学校劝退74名乙肝学生被判败诉 2007年9月底,曲靖市麒麟区一起学校劝退乙肝学生,学生上诉的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正式下达了本案的判决书,判原告小董(男,17岁)、小沈(女,17岁)与被告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下称“云南工业技校”)教育服务合同成立,并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继续履行与原告间的教育服务合同。 检出乙肝阳性 74名新生被退学。2007年8月底,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在对新生进行乙肝体检之后,令74名被检出乙肝阳性的新生退学。这些学生均属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日常接触不会传染,也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然而,校方仍坚决拒绝这些学生入学。 2007年12月,在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协助下,74名学生中的小董、小沈(化名)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后又以教育服务合同纠纷为由重新提起民事诉讼。2008年6月27日,本案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律师指出,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这份教育部的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只做录取专业方面的限制,不得一律拒绝入学。并且,原告系乙肝病原携带者而非乙型肝炎患者。2008年11月17日,案件审结,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判决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继续履行与原告间的教育服务合同”。 小学生购买了假饮料工商维权 10倍赔偿 2009年暑假的一天,人民路学校空港分校的几个孩子在一家超市买了3瓶“康师傅”冰红茶,然而当其中一个孩子打开一瓶猛喝一口后,却感觉味道怪怪的。他仔细看了一下瓶子,发现其包装很粗糙,生产日期打印得也很模糊,便怀疑这些饮料是假的。然而,该超市却对几个孩子的理论不予理会。为了讨回说法,在家长的陪同下,孩子们将此事投诉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后,对小朋友带来的3瓶标有“康师傅”冰红茶字样的饮料进行了认真的鉴别,并通知该商品厂家驻运城代理商前来辨认,确认这3瓶“康师傅”冰红茶饮料是假冒产品。随后,执法人员对孩子反映的这家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依法查扣该批假冒饮料,并责令经销商按照《食品安全法》给小朋友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学生因操场不合格而受伤学校要赔偿的案例 江苏省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学校操场上有小碳块致学生跌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某曰下午,某中学初三年级体育考试。该校初三学生汪某在100米短跑时,因操场上有小碳块而跌倒一次,立定跳远时又跌倒一次。后汪某仍参加了一分钟跳绳考试。当晚,汪某即感不适,先后经多家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经法医鉴定结论为:汪某脑室出血可以认定,属于疾病,该次剧烈运动及轻微外伤为该病诱发因素,属于间接因果关系。后汪某家长以学校操场有许多小碳块,不符合国家标准,在考试前未告知注意事项,学生跌倒后学校老师也未让其停考治疗为由,将学校诉诸法院,要求赔偿相关医疗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本案所涉的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过错,对原告汪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汪某已满14周岁,依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而剧烈运动及轻微外伤仅为原告汪某疾病的诱发因素,经法医鉴定为与原告汪某疾病后果之间是间接因果关系,故易应承担责任。由此,被告只应适当承担原告汪某的合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第131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中学

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八荣八耻”的具体表现 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国际竞争力也得到了提高,但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依然面临着许多的不安全因素,其中当代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是一个十分值得观注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我国目前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关完善措施。 关键词: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意识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大学生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在此,笔者想针对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则案例:朱某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朱某在北京学习期间,结识了某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龙某,后又结识了某大使馆新任文化参赞萨某。期间,朱某又认识了某自治区党校退休老师杜某。后来,某大使馆文化参赞萨某提出要朱某及杜某等为使馆收集新疆伊斯兰教派活动的有关情况,当时朱某及杜某未表示拒绝,与萨某签订了协议书,并接受由萨某撮合的摄像机1部、活动经费1万元以及二人的月薪3000元,随后返回乌鲁木齐。接着,朱某及杜某先后前往乌鲁木齐、喀什、莎车等地拍摄、录制了伊斯兰教派有关活动情况的资料,返回乌鲁木齐后,朱某、杜某被抓获,追缴了全部拍摄录制资料。经某自治区国家保密工作局、宗教事务局鉴定,朱某所收集的资料其密级为“机密” 级。朱某的实施的行业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组织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安全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朱某应某国大使馆的要求为其刺探有关伊斯兰教派有关活动情况的行为应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由此案例,引发了笔者对当今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方面问题的一些思考。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而许多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不强,认识过于狭隘,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主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摘要】当代大学生逐步成为社会的中间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现状影响着我国的法治进程,据调查研究,当代大学生普遍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模糊,尽管对社会法律现象十分关注但实践能力太差。本文拟讨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并找出解决对策。【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普遍有正义感,但对法律权威不信任 近年来,各种社会法律现象的频发,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被问到对于大学生犯罪,考试作弊,现在社会的腐败现象等看法时,大学生往往表现出的是非常单纯、富有正义感的,但是也仅仅停留在正义感层面,对于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处理办法往往不清楚。不仅如此,在调查中,很多人表现出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 (二)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模糊 目前高校的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放在专业课上,对于法律知识的涉猎十分少,最主要的就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学习。通过这门课程能学习到一些法律的基础知识,对法律有一些大概的了解,但碍于学生不重视非专业科、课时的设置和教师水平等原因,往往一知半解,学习不到更深层次的法律内涵,从而无法很好的掌握法律的精髓,无法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形成原因 (一)传统法律文化思想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中国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之中,法律是国家统治的工具,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一些陈旧的观念根深蒂固在人们的思想中,影响深远,例如人治大于法治,特权等级观念等,人们从内心不信服法律,渐渐产生排斥心理。虽然今天强调“依法治国”,但长期不信任的思想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观念,使得很多学生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这些都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诸多的不良社会现象致使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 在校的大学生,基本都是17―24岁左右,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时候,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无法很全面的辨认是非好坏,有时候会夸大社会的黑暗面。而我国的法治进程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立法上还不够完善,很多很出现的问题还存在立法空白,立法的操作性不强等,执法方面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存在地方保护等。还有生活中一些腐败现象,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同案不同判等造成了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此外社会上存在的很多贫富差距、失业率高、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内心。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通过净化校园环境,树立法律的权威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知识的积累、法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浅谈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浅谈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学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希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不仅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的关键。下面是给大家搜集的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文章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基础课堂教学 加强法律基础课教学对提高整个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要增强师资力量。师资薄弱是影响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重要原因。第二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进律师、法官、检察官进校园为学生授课或者讲专题,利用他们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提高学生适用法律能力。最后,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一起抓,在课堂上不能偏向任何一方的教学,只有这两者共同发展的大学生,才称得上高素质的大学生。 2.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法律知识的实效性 在教学中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通过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适当时可以组织课堂辩论赛,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法律知识兴趣,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的目的。

3.促使大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仰,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意 识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进律师、法官、检察官进校园,为 学生授课,开讲座,利用他们法律工作中的案例,来个现场断案,在学生中树立法律的威严,剔除社会上的各种妨碍法律公平公正的干扰,促使他们树立对法律的敬仰,从而促使大学生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大学生,是高校法制教育神圣而不可推卸的责任。 高校除了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外,同时也要加强对大 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把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相结合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引导他们了解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规定,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把他们培育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为了客观地分析与评价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进一步理解加强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以下特点:

常见的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常见的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所谓考察有猫腻,人人需小心 【前言】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的面试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由于应聘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依据往往不足,此类无偿占有求职者劳动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时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研究成果成果,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向面试单位展示固然重要,但要学会有所保留,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而造成损失。 案例: 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招聘流程正常,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场价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应届毕业生小张,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笔试内容: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一个教室里,八个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八段程序,其实恰巧能合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可想而知,八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

专家提醒: 现在正值应届生求职旺季,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选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却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着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和科研成果。求职者丢了无形资产--思路,却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乐得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午餐”. 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的情况最近屡见报端。专家指出,“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极为恶劣。 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主要方式有: 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现状与思考(新版)

( 安全常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现状与思考 (新版) Safety accidents can cause us great harm. Learn safety knowledge and stay away from safety accidents.

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现状与思考(新版) 摘要:随着我国高校规模的扩大,在校大学生人数大大增加,大学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显。甚至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意识就成为当前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分析了当前大学生安全意识现状,并提出相应的针对大学生安全教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意识;培养 一、大学生安全意识的概念和生成的机理 (一)、大学生安全意识的概念 从系统的观点讨论,安全意识是意识系统内的子系统,属于意识范畴之内的重要分支。安全意识是人们对安全问题的总的认识和观念,以及人们对其产生的评价。它既包含了人的心理因素,也包含人的伦理道德观念;既包含人的认知方式和认知水平,也包含了

人的行为习惯。因此,大学生安全意识是广义安全意识中一种具体的表现,不仅通过学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评价、安全态度体现出来,而且也通过学生们对安全各个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兴趣,对安全的行为倾向等体现出来。安全意识处于意识层面,真正要使大学生处于安全状态,安全意识必须要与安全隐患的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妥善的处理能力相结合。[1] 二、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现状 缺乏系统的安全教育。进入大学前,在中小学时代,学生几乎没有接触过比较系统的安全教育,对我国现行的安全制度、安全体系、国家安全的含义知之甚少。对安全的认识比较零星,分散,只是处于初级的安全意识层面,进入大学后,大学生虽然通过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意识的教育,接受了比较浅显的安全知识,但安全意识层次较低。 三、大学生安全意识培养的途 (一)自下而上地设定大学生安全意识培养目标 在设定大学生安全意识培养目标时,可根据大学生安全意识生

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学院:动科院专业:动物医学 学号: 310880 姓名:王渊 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在消费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形式会侵犯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成为每年广大消费者关注和维护合法消费权益的重要时段。消费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理应给予重视和保护。当代大学生属于社会消费者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消费维权问题应给以足够的重视与合理的引导,使青年学生能够很好地实现从学生到社会一员的角色转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经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碰到这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会如何处理这样的事件呢?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又是怎么样呢?我们就对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如何做了问卷调查。为了深入了解我校青年学生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本文就我校青年学生消费维权问题调查进行了分析。此次调查以消费权益为切入点,探索提升我校青年学生维权意识、能力及适应社会生活的方法和途径。 (一)基本情况: 我们总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回收119,回收率将近99.1%。按调查对象的性别来分,男生共有62人,占调查总数的52%;女生共有57名,占调查总数的48%;按年段来分,大一学

生占大多数,共有10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85%,大二共有1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15%。该份调查问卷的题目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有两道题,都是对大学生是否了解消费者协会的基本性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的调查;第二部分有五道题目,先是调查大学生对自己消费维权意识的认知情况,后是经过面对具体案例时,大学生会采取什么样的做法的问卷调查;第三部分有三道题目,是关于大学生对维权所要经过的程序的认识,及具体途径的认知情况的调查。 (二)样本分析: A、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之甚少。调查显示:大学生中知道消费者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的所占的比例还比较低。从被调查者的性别分析,其中大学男生答对该道题目的占总男生调查总数的53.2%;女生答正确只占42.1%。从被调查者的年段分析,大一学生答正确只占47.5%,而大二的学生的有50%。经过调查样本的分析发现,大学生对消费者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不太清楚。分析结果显示,调查的大学男生中只有9.7%的答对,而女学生也只有12.3%。但大二学生回答正确的达到38.9%,大一的只有12.9%的学生回答正确。从这些数据来分析,现今大学生对于消费者协会认知不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 B、大学生认为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一般。对大学生认为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的问卷调查中发现:52.1%的学生认为自身的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