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841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考研核心题库之公共管理概论案例分析题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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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

平遥古城保护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曾经名噪一时的山西平遥古城搬迁计划现已陷入困境。位于晋中的平遥是中国目前保存最为完好的县级古城,1997年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号称存世的“清明上河图”。当年,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古城居住了将近5万人口,而专家认为,平遥古城合理人口的上限为2.2万人。为此,平遥当时宣称,到2005年古城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将搬迁出城,城内人口将减少一半以上。7年过去了,古城内仍有4.5万左右常住人口。

1997年开始,包括平遥县委、县政府在内的80多个机关单位,率先从古城搬了出去,医院和学校也相继迁出城外。去年,平遥县又一次性投入1.3亿元把著名的平遥中学搬出来了,并彻底关闭了平遥古城周围30户污染企业。这种以行政中心和社会事业单位迁移来带动居民外流的办法,被平遥人称之为“自然迁移法”。这是平遥政府的一个如意打算行政中心和社会事业单位外迁后,城内居民必须到城外去办事、送孩子上学,诸多不便,会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外迁。可是,“自然迁移法”并没有像预想那样奏效,人口并没有明显下降,至今古城内仍有4.5万左右的常住人口。“政府目前也只能是提倡搬迁,无法做到强制搬迁”。平遥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段若圣说,因为目前没有财力支付搬迁补偿。有一大型国企(现已亏损)占地四百余亩(每亩值50万元左右),由于目前没有财力支付搬迁补偿而无法迁出。一位当地居民则表示:“要我们搬,也得有地方去才行。”

平遥旅游局局长李宏正解释说,虽然不少城里的居民到城外买了房子,但许多外地的生意人却住到了城里。搬迁的进度,取决于新城区开发的速度,而最终还得取决于老百姓的消费能力——老百姓们必须买得起新城区的房子。居民在城里做小生意,虽然平时生意不好,但到了“五一”等节假日却能赚很多钱。但是,尽管如此,目前平遥城外的房价大约每平方米1100元,买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就要10多万元,对于平遥古城内大多数居民来说,这是个难以企及的目标。开电瓶车的李达生师傅一个月赚个七八百块,他的家就在古城里面,可是现在还拿不出钱去买新房。一旦居民全部搬迁到新城,房产涨价,居民更无力购买住房。而且,平遥的房地产市场去年才启动。目前有两个小区正在建设中。据测算,如果古城内的两万余人都搬出来,至少也需要40万平方米的住宅!基于这样的原因,对于“2005年人口减一半”的计划,平遥有关方面表示:“现在我们没有时间表”。

至于平遥当地居民时常议论到的“搬迁补偿”,平遥政府还没有列入规划。其实,指望地方政府微薄的财力也不甚现实。同时,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古城内,还需要增加绿地面积4200

多平方米,还要新建30座星级厕所……,处处捉襟见肘。2003年,平遥县的财政收入才首次突破2亿元。

可根据2002年制定的“十五”计划,平遥新城开发、古城搬迁和改造的费用需要高达20多个亿的资金,这对于平遥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从1997年申报世界遗产成功以后,平遥的旅客流量已经连续6年保持60%以上的增长率,旅游收入也以年均60%多的速度递增。然而,政府从旅游业所获取的收入还远远不能满足搬迁的需要。

政府这只手想把居民向城外拉,而市场这只手却把居民往城里拉。市场的运行使政府目标无法实现,平遥古城保护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请论述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并结合材料评述材料所反映出来的政策执行问题。

【答案】所谓政策执行就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机构将政策运用于解决问题的过程。影响政策执行的有效因素有:

(1)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直接影响着政策执行的效果。①政策的合法性。在本案例中,政府要求搬迁出城的政策并没有上升为行政规定或者法律,因此缺乏足够的合法性。政府只能够强制通过内部条例使政府部门搬迁出城,却无法强制普通居民搬出。②政策的合理性。案例中政策具有明确的理论前提,即专家论证的结果是减少人口有利于保护古城。但政策目标是模糊的,而非具体明确的,且政策目标与人们的利益之间没有激烈的冲突。搬迁出去的政策难以执行,是因为政策本身有不妥之处。平遥的居民之所以不愿意搬出城,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利益受损。③政策的可行性。案例中搬迁出城的计划不具备基本的客观条件,政策的规定性从一开始在客观条件的组合和配置上就存在明显的、难以弥补的缺陷,首先“平遥的房地产市场去年才启动。目前有两个小区正在建设中。据测算,如果古城内的两万余人都搬出来,至少也需要40万平方米的住宅”,搬迁出去人口所需要的配套住宅不够,房地产开发的政策滞后于搬迁的实际需要。其次,如果不给居民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搬迁出城对于居民来说意味着失业,自然就不会愿意搬出去。对于政策的有效执行来说,这一类政策是强人所难的政策,是可说不可做的政策,在实际过程中就是无法真正落实。

(2)政策资源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在正常的情况下,实际的公共政策执行至少要求具备以下各方面的资源要求:①执行经费。从案例中我们得知,“有一大型国企(现已亏损)占地四百余亩(每亩值50万元左右)由于目前没有财力支付搬迁补偿而无法迁出”。“2003年,平遥县的财政收入才首次突破2亿元。可根据2002年制定的“十五”计划,平遥新城开发、古城搬迁和改造的费用需要高达20多个亿的资金,这对于平遥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执行经费的不足,导致平遥政府的搬迁计划陷于停顿。②执行人员。政策执行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是由政策执行人员的素质所决定的。③执行机构。搬迁出城的政策没有一个权威的组织负责执行,只是寄希望于行政机关的号召力是远远不够的,市场的力量比政府单纯号召的力量要大的多。

(3)政策执行环境影响着政策的有效执行。政策执行环境是指除政策执行机构自身之外的诸多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的总和。在所有的政策执行环境因素中,公众的态度是影响政策执行效力的最主要因素。搬迁出城的计划虽然是从保护平遥古城的长期利益考虑,但是这样的政策忽视了普通居民的短期利益。对于居民来说,如果不能够切实维护他们的现实利益,出于成本利益的考

虑,他们就会追求眼前利益而拒绝搬迁出去。

2.A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县级机关的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非常设机构进行一次清理,该合并的合并,该保留的保留,该撤销的撤销。他们将60个非常设机构砍掉了40个,并分别将这些机构承担的职能落实到有关部门去承担。

但是,时隔不久,麻烦来了。首先碰到的是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要从部队转到地方,安置任务特别繁重。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以县政府的一位领导为首的领导小组负责。这次非常设机构被撤销,这项工作交由县民政局和劳动人事局负责以后,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牵涉到不少县级部门。比如,离休干部建设住房所需的基建指标和经费,分别涉及到计委和财政局;建房所需的“三大建材”涉及到物资部门;离、退休干部转业按规定随迁的家属、子女的户口和工作安排涉及到公安部门;随迁子女的转学、升学需要教育部门帮助落实;医疗保健等又涉及到卫生局。如此大量的工作,要通过这么多的环节,光靠民政、劳动人事两个部门实在难以招架,更何况这两个部门与其他局都属同一级别。于是,民政局、劳动人事局便要求恢复县退休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报告送到县政府,领导只得同意。

紧接而来的是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省里有这么一个机构,且每年握有一大笔经费。县里领导小组一撤销,上级就发来通牒,声称如果没有这一机构,每年给县的经费就停止下拨。这样一来,县委、县政府又不得不考虑该机构的命运,经酝酿再三,还是决定恢复。

恢复非常设机构的口子一开,不少单位要求恢复临时机构的报告纷至沓来。有的是因为省里有明文规定,有的是根据省里某一次会议精神或领导讲话,有的是因为有突击性任务。非常设机构正是越撤越多,所不同的只是名称改换了一下,有的有牌尤委,有的只是在某一职能部门挂一块牌子应付上面。就这样,A县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县级机关的非常设机构又从20个增到55个,增加的非常设机构中7个是恢复的,28个是新成立的。尽管现在又感到非常设机构越来越多,需要抑制和整顿,但几经研究,觉得还是应该尊重现实,以不动为好。尤其是曾经办过此事的同志更是心有余悸,认为与其兴师动众,辛苦一场,还不如节约一点人力,听之任之。

在政府机构中是否有必要设置非常设机构?A县非常设机构为何撤而复增?应如何解决非常设机构膨胀问题?

【答案】(1)政府机构中设置非常设机构是十分必要的,主要用于完成新的临时性的任务,解决突发性的事件和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但非常设机构不能任意设置,应该根据具体实际来考虑。

(2)A县非常设机构的撤而复增,从主观原因来考察,主要是对非常设机构设置的原则缺乏全面的掌握,一方面撤了不该撤的机构,另一方面又保留或新增了不必要的机构。

(3)为解决非常设机构膨胀的问题,必须遵循如下原则:①以职能为基础的原则。非常设机构的设置要根据职能需要,必须是对现有机构的补充。②机动性、灵活性原则。一旦任务完成,机构即行撤销。③程序化、法制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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