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农村河道整治三年实施方案

盐都区农村河道整治三年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还乡村碧水,建美丽家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以提升河道水质、改善农村水环境为目标,以疏浚、连通、控排、清洁为抓手,对规划内的农村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建立轮浚机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三年时间,着力解决农村河道“脏乱差、黑堵臭”问题,再现“水流清畅、岸绿整洁、入水和谐”的乡村水景,为打造生态盐都提供水环境支撑保障。

二、整治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配合。街道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在盐龙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街道为实施主体,各村(居)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河道整治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配合各村(居)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合力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

(二)重点突出、综合治理。以疏浚、连通、控排、清洁为重点,对大中沟进行轮流疏浚,对小沟(生产沟)进行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综合整治。

(三)建管并重、健全机制。建立农村河道轮流疏浚机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行道路、河道、垃圾、绿化统一管

理的“四位一体”模式,发挥整治的长久效益。

三、整治范围、目标、标准及任务

(一)整治范围

街道规划区范围以外的不达标的农村河道。

(二)整治目标

1.水系畅通。疏浚河道,恢复设计标准。清除各类阻水障碍物,无断头河、无明暗坝埂,规范鱼罾鱼簖设置,保障行水通畅。

2.河面清洁。河道内无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等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垃圾、无漂浮物。

3.岸坡整洁。河道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并植草栽树,水土保持良好。

4.水质提升。严格控制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及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河,消除黑臭污水,恢复河道生态,提升水体水质。

(三)整治标准

1.疏浚标准

对淤积深度达0.5米以上的小沟(生产沟)分二年集中连片进行疏浚。疏浚标准为:生产沟底宽2~4米,底高程-0.5~-1.0米。

2.管护标准

以村为管护主体,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构建网格化管护网络。河面无垃圾倾倒,无畜禽粪便排放,无秸秆倾抛,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排放;河坡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放牧,无乱种乱垦,树木植被无损坏;河道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坝埂。

3.控排标准

控制农药化肥面源污染,禁止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接排放入河。

逐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工业废水

处理后达标排放。街道居民生活污水排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集中采用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分散居民生活污水分散采用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装置过渡处理后排放。畜禽养殖粪便选择高效污水生物脱氮除磷技术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治任务

1.疏浚河道。对淤积严重的小沟(生产沟)进行集中连片、整村疏浚;整理河道两侧堆堤、青坎、边坡,清除违章搭建;实施岸坡植草栽树,减少水土流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生态河道。

实施主体:纪检、审计、财政所、农经中心、农服中心、水务站、村建中心、国土所等部门。

2.水系连通。填埋无引水排涝作用的废沟、废塘。清除河道明坝暗埂,拆坝建桥、建涵闸,打通断头河道,实现水系相通、水流循环。

实施主体:纪检、审计、财政所、农经中心、农服中心、水务站、村建中心、国土所、公路站等部门。

3.控源截污。有效减轻面源污染,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杜绝超标超量、偷排行为;分类治理居民生活、畜禽养殖污染等,杜绝污水直排。

实施主体:环保、纪检、财政所、农服中心、工业办、城管等部门。

4.长效管护。积极推进道路、河道、垃圾、绿化统一管理的“四位一体’’等模式,建立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

实施主体:村(居)民委员会,纪检、审计、财政所、农经中心、农服中心、水务站、村建中心、国土所、公路站、城管等部门。

四、实施步骤

街道农村河道整治工作从2014年12月开始,至2017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2014年12月)

动员部署街道农村河道三年整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5年1月一2017年10月)

2015年涉及先锋、合心、健仁、古亭、跃马、北港、蟒南、方向、孙吴9个村(居),共疏浚整治小沟级河道78条,106.4 km, 疏浚土方63.83万方。(详见附件1)

2016年涉及乔庄、黄刘、吴徐、大李、丁晏5个村(居),共疏浚整治小沟级河道74条,82.96 km, 疏浚土方43.03万方。

每年5月底前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12月底前完成控源减排、长效管护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每年的5月至11月)

总结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各地年度工作完成后做好自查、自验;每年5月、11月街道组织阶段性验收,2017年l0月迎接市区全面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街道农村河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街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审计、财政所、农经中心、农服中心、水务站、村建中心、国土所、公路站、派出所、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察考核、宣传发动、河道整治、污染治理等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制定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2.深入宣传发动。各级要制定专项宣传计划,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平台和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共同参与河道整治的良好氛

围。

3.明确工作责任。街道农村河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各村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水系畅通、农村河道管护工作、控源截污等各项工程建设;宣传办负责街道农村河道整治新闻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街道农村河道整治监督问责工作。农经中心负责在“一事一议”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资金中协调安排农村河道整治经费。工业办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农村河道整治过程中涉及工业、企业问题的协调处理。财政所负责制定农村河道整治资金筹集办法,督促各村落实建管资金,并根据财力情况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对街道农村河道整治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水务站负责指导各地制定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和农村河道年度疏浚计划,牵头做好街道农村河道整治验收考核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河道对上有关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工作。村建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制定街道农村河道截污方案。环卫所负责制定街道农村河道排污达标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沿河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国土所负责指导各地土地复垦项目区内河道整治;做好街道农村河道整治有关工程用地安排,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等。农服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做好农田水利项目区内河道整治;负责制定街道农村河道绿化方案,指导各地做好河道堆堤、清坎绿化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农村河道渔业水域中鱼罾鱼簖的规范使用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协同各地和区直相关部门做好街道农村河道整治中的矛盾调处工作,依法打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纪检和审计负责做好全区农村河道整治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4.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拓宽农村河道整治资金的筹措

渠道,小沟河道整治资金由街道负责筹集保障,区财政根据验收情况予以40%的补助;为保证河堤绿化与河道整治工作同步到位,在财政对各镇(区、街道)农村河道补助资金中,拿出相应河道整治资金总额的5%作为圩堤绿化基金,三年之内绿化验收达标后予以兑付。整治资金可通过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益、水利建设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渠道筹集,同时要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农村河道整治,发动农村居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河道整治。把街道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性投入机制,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确保农村河道整治资金需求。

5.严格督查考核。各层各级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农村河道整治工作中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挂图作战,制定农村河道整治时间表、项目表和责任表,切实将农村河道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确保考核对象覆盖到有农村河道整治任务的每个村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覆盖到农村河道整治的每一项工作。纪检监察室每周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书记、主任,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对行动不快、成效不明显的,实行挂牌督办。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农村河道整治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由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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