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森林消防行业标准)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森林消防行业标准)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森林消防行业标准)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火灾信息处置人员配置的要求、森林火灾信息处置原则、森林火灾信息处置、卫星监测热点信息处置,并给出了森林火灾报告文本的撰写要求、森林火灾报表报送的要求、森林火灾信息备案。

本标准适用于森林火灾信息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1627中国森林火灾编码

LY/T 1765-2008森林防火瞭望台瞭望观测技术规程

LY/T 2014森林火灾名称命名方法

3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人员配置的要求

各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均应配备专职森林火灾信息处置人员。乡(镇)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乡(镇)”)、林场等基层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配备专职森林火灾信息处置人员。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应配备1-2名火场信息报告员,形成完整的森林火灾信息处置人员配置体系。

4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原则

4.1归口报告

凡需要向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的森林火灾,应由同级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归口管理,并按规定上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发现和掌握的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2 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上级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规定及时反馈。

5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

5.1初发森林火灾信息处置

5.1.1 乡(镇)、林场信息处置要求及报告内容

5.1.1.1 乡(镇)、林场处置要求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乡(镇)、林场要如实做好记录,并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报告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镇)、林场负责上级指示下达和火场火情报告传递任务。

5.1.1.2 乡(镇)、林场报告内容

要按照瞭望员、护林员报告内容或其他森林火灾发现人所诉内容如实报告。其中瞭望员报告内容应符合LY/1765-2008 6.1条款的规定。护林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具体发生火灾位置、林相、火场火势以及有无人员扑救等。

5.1.2 县级、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信息处置要求及报告内容

5.1.2.1 县级、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处置要求

5.1.2.1.1 县级、市级、省级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内容做好记录,在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后立即进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报告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结束后,应按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时限进行书面报告。

5.1.2.1.2对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森林火灾信息,县级、市级、省级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下级核实情况,要求下级限时反馈,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通报信息的部门。

5.1.2.1.3 对下级请求支援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问清情况,尽快协调落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有关下级。

5.1.2.1.4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县级、市级、省级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要通报同级政府应急办:

a) 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b)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c) 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d) 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e) 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f) 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g) 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h) 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i) 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5.1.2.2县级、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

非国界附近森林火灾、国界附近森林火灾电话报告内容分别按表A.1、表A.2规定内容进行,书面报告内容按附录B规定内容选择发生项报告。

5.2 扑火进程信息处置

5.2.1乡(镇)、林场和县级、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信息处置要求及报告内容

5.2.1.1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乡(镇)、林场和县级、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火灾信息处置人员要时刻坚守岗位,及时处置森林火灾扑救进程中的各类信息,并按火灾扑救过程中火情出现变化的各重要阶段适时逐级上报。

5.2.1.2 非国界附近森林火灾、国界附近森林火灾电话报告内容分别按表A.3、表A.4规定内容进行,书面报告内容按附录B规定内容选择发生项报告。

5.2.2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信息处置要求及报告内容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内容做好记录,在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后立即进行处置,并在每天8时、11时和16时前通过传真和中国森林防火网业务系统以书面报告形式把扑救进展情况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内容按照附录B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内容选择新发生项进行报告。

5.2.3扑火进程中火情报告规范用语

5.2.3.1 火势没有得到控制

火场有明火燃烧,在场扑火力量只能对部分区段的明火进行扑打,其余正在蔓延,扑火人员没有对火场形成合围态势。

5.2.3.2 火势得到初步控制

火场虽有明火在燃烧,但扑火人员已全部对火线形成合围,并已有部分火头被扑灭,火场风力不大,明火虽仍处蔓延状态,但在场扑火力量有把握在短期内将明火彻底扑灭。

5.2.3.3 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火场仍有明火燃烧,扑火人员全部控制住火头,并将要对所有火线明火实施扑打,火场已无大面积蔓延可能。

5.2.3.4 明火全部扑灭

火场的外围及内部均无明火燃烧,但火场内部仍有烟(气),所有扑火人员开始分段或分区清理树根、枯枝、落叶、泥炭等无明火燃烧残余物。

5.2.3.5 火场清理完毕

经人工清理,火场达到无明火、无残火、无烟气的状态,已无复燃可能,但火场内仍有人员看守,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5.2.4场终报信息报送要求

火场清理完毕后要逐级报告留守扑火力量名称、人数及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报告记录在表A.3或表A.4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

6 卫星监测热点信息处置

6.1卫星监测热点反馈要求

6.1.1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上级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逐级向下询问核实,并按照上级要求时限进行反馈;对卫星监测发现的较大热点或连续且迅速扩大的热点要重点关注,及时跟踪。

6.1.2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当向上级说明原因并尽快反馈。

6.1.3核实为森林火灾的应按照森林火灾进行信息处置;核实为非森林火灾的,应反馈用火类型。

6.2 卫星监测热点反馈方式

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森林防火网或电话进行卫星监测热点核查结果反馈;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中国森林防火网业务系统中“监测图像”专栏进行卫星监测热点核查结果反馈。

7 森林火灾报告文本的撰写要求

7.1标题

应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其格式按照附录D规定设置。

7.2时间

应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时间,避免使用今日、昨日和下午4时30分等容易引起误解的描述。其格式按照附录D规定设置。

7.3编号

报告编号应有连续性,每起火灾为一个期号,前2位为年份,后2位为报告序号,第一次报送在标题后括号中加“初报”字样,第一次续报在标题后括号中加“续报一”字样,以此类推。其格式按照附录D规定设置。

7.4 报告正文

报告内容按照附录B规定编写。

7.5编发人员

包括值班员和签批人员姓名。其格式按照附录D规定设置。

8 森林火灾报表报送的要求

8.1森林火灾日报表

各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火场初步勘察结果逐级填写《森林火灾调度日报表》,由当日带班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森林火灾发生当日20:00时前通过森林防火网或传真逐级上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当日未扑灭的森林火灾,从火灾发生之日起逐日填报《森林火灾日报表》,火灾全部扑灭后填报一张完整的日报表。《森林火灾日报表》式样及填报内容按照表C.1规定设置。

8.2 森林火灾损失及火场资料报表

各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火场详细勘察结果逐级填写《森林火灾损失及火场资料报告表》由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于火灾扑灭后10日内连同火场勘察平面图通过森林防火网或传真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符合5.1.2.1.4条款规定的森林火灾扑灭后10日内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森林防火网或传真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森林火灾损失及火场资料报表》。《森林火灾损失及火场资料报表》式样及填报内容按照表C.2规定设置。

8.3 森林火灾统计月报表及森林火灾年度统计表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上级规定时间上报《森林火灾统计月报表》和《森林

火灾年度统计表》。

9 森林火灾信息备案

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逐级建立《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记录单》、《森林火灾报告》备案制度。每起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森林火灾信息处置原始记录都要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原始记录或销毁。

附录A(规范性附录)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记录单文本的样式

表A.1至A.4给出了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记录单问文本的样式。

附录B(规范性附录)森林火灾信息报送的要求

B.1火灾名称

火灾名称按照LY/T 2014-2012森林火灾名称命名方法来编写。

B.2起火时间

火灾发生时间(或发现时间)和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时间。

B.3 起火地点

起火单位、地名(行政地名)和经纬度。

B.4 起火原因

人为火(何种用火引起及肇事者情况)、自然火、境外火等情况。

B.5火情态势

火线长度,火势强度,发展方向,蔓延趋势,是否威胁重要目标,控制程度等情况。

B.6 扑火人员

出动扑火人员数量(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队、参战武警及驻军部队、职工群众)等情况;扑火前指设置(包括指挥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B.7 扑火装备

出动航空消防飞机情况,森林消防指挥车、运兵车、通信车、水泵、水枪、灭火机、割灌机、油锯、组合工具等扑火装备设备数量,火场通信保障等情况。

B.8 扑救情况

扑救方案及采取的扑救措施,隔离带开设和天然隔离带(周边河流、道路、农田等)情况,扑救进展及扑救成效等情况。

B.9 损失情况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其他损失等情况。

B.10 地形地貌

平原、丘陵、盆地、山地、高山以及地势等情况。

B.11 可燃物情况

林相、树种、植被、可燃物载量等情况。

B.12 重要目标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 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 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 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doc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3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适用范围3 (四)工作原则3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4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4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5 (三)专家组7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 8(一)森林火灾预防8 (二)森林火险预警8 (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8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8 (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9 四、应急响应10 (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10 (二)分级响应11 五、信息发布12 谢谢你的观赏

六、应急结束12 七、后期处置12 (一)善后处置12 (二)工作总结13 八、保障措施13 (一)应急队伍保障13(二)扑火物资储备保障13(三)经费及后勤保障14(四)社会动员保障14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14(一)公众宣传教育14(二)培训和演练15 十、附则15 (一)术语解释15 (二)预案管理15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16(四)预案实施时间16 十一、处置流程图18 谢谢你的观赏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及时正确处置我区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增城区范围内受害严重、处置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参照本预案,制订适合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落实。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工负责、谢谢你的观赏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5修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2015修订)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5]94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31 【实施日期】2015.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275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受害森林面积100-500公顷的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县级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1.5灾害分级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省森防指2017-06-0917:15: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2扑火指挥 2.3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2火灾动态监测 3.3火场预测预警 3.4信息报送和处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4.3省层面应对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运输保障 6.3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6.5物资保障 6.6资金保障 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4预案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 1、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 一是扑救方法。扑救林火有人工扑打、用土灭火、用水灭火、用气灭火、以火灭火、开设防火线防止火灾蔓延、人工降雨、风力灭火机、化学灭火、爆炸灭火和航空灭火等基本方法。 二是扑火机具。主要有用于扑灭明火和余火、开防火线的机具。包括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机具、手投式灭火弹、小型水泵、水枪、砍刀、铲子、锄头和割灌机、油锯、锯子、斧子、锄头等。 三是扑救形式。一种是直接灭火方法是使用灭火机具直接与火交锋,使火停止燃烧。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弱度、中度地表火(人能靠近灭火),不适合猛烈燃烧的大火或树冠火。直接灭火法采用的机具很多,可以使用机械扑火工具,也可以用化学灭火药剂、水、土。二种是间接灭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离带,如开防火线、挖防火沟、以火攻火等。它主要适用于猛烈燃烧的地表火、树冠火和难灭的地下火。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扑火特点,扑救森林火灾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再巩固”的程序,分阶段地进行。扑火四阶段: 第一,控制火势阶段。即初期灭火阶段,也是扑火最紧迫的阶段。其任务主要是封锁火头,控制火势,把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燃烧。

第二,稳定火势阶段。在封锁火头,控制火势后,必须采取更有效措施扑打火翼,防止火向两侧扩展蔓延。是扑火最关键阶段。 第三,清理余火阶段。火被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 发现余火要立即熄灭。 第四,看守火场阶段。主要任务是留守人员看守火场。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监守12个小时,中龄林、成龄林地起火监守24个小时以上,方可考虑撤离,目的是防止死恢复燃。 2、扑救森林火灾的程序和时机 (1)扑救森林火灾的程序(一般来说有六种) 一是划分战略灭火地带。根据火灾威胁程度不同,划分为主、次灭火地带。在火场附近无天然和人为防火障碍物,火势可以自由蔓延,这是灭火的主要战略地带。在火场边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碍物,火势不易扩大,当火势蔓延到防火障碍物时,火会自然熄灭。这是灭火的次要地带。先灭主要地带的火,后集中消灭次要地带的火。 二是先控制火灾蔓延,后消灭余火。先把明火扑熄,阻止火灾蔓 延,然后再来消灭余火。 三是打防结合,以打为主。在火势较猛烈的情况下,应在火发展的主要方向的适当地方开设防火线,并扑打火翼,防止火灾扩展蔓延。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火险期、火险区划定(2) 1.6灾害分级(2) 2.组织体系及职责(3)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 2.2扑火前线指挥部(7)

2.3专家组(8) 3.预警和信息报告(8) 3.1预警(8) 3.2信息报告(9) 4.应急响应(10) 4.1分级响应(10) 4.2响应措施(11) 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12) 5.后期处置(16) 5.1火灾评估(16) 5.2工作总结(16) 5.3奖励与责任追究(16)

6.应急保障(16) 6.1队伍保障(16) 6.2物资储备保障(17) 6.3资金保障(17) 6.4技术保障(18) 6.5通信与信息保障(18) 7.附则(18) 7.1预案管理与更新(18) 7.2预案解释(18) 7.3预案实施时间(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扑救工作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则。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风景区及群众安全防护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8.2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8.3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某山开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应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山开发区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城市绿化的除外)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立足防,反应快速”的原则;坚持“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森林、林区居民地、旅游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

森林火灾特点及火灾扑救基本方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森林火灾特点及火灾扑救基本方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森林火灾特点及火灾扑救基本方法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就极容易造成重大损失,包括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要防止火灾发生就要在防范措施上下足力气,在火灾发生的源头上就加以控制,不让火灾发生。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扑救林火有人工扑打、用土灭火、用水灭火、用气灭火、以火灭火、开设防火线阻止火灾蔓延、人工降雨、风力灭火机、化学灭火、爆炸灭火和航空灭火等基本方法。 扑火机具主要有用于扑灭明火和余火、开防火线的机具。包括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机具、手投式灭火弹、小型水泵、水枪、砍刀、铲子、锄头、耙子和割灌机、油锯、锯子、斧子、锄头、炸药等。 扑灭森林火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灭火方法(也称积极灭火法或进攻型灭火方法),另一种是间接灭火方法(也称建立防火线隔离法或以守为攻型灭火方法)。 直接灭火方法是使用灭火机具直接与火交锋,使火停止燃烧。这种 第 2 页共 4 页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案例摘要 20xx年2月12号上午11点27分,**县**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这次森林火灾,参加扑火的军民共1600多人,其中武警官兵200多人,专业扑火队300多人,机关干部、职工近1000多人。火灾燃烧时间长达38小时,过火面积2300亩,其中受害森林面积1350亩,疏散11个自然村,17个护林点,1690多人,未出现民房烧毁和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处置过程 20xx年12号上午11点27分,**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林区大片森林的安全。火灾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紧急启动森林火灾二级响应行动,在**林场场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曹建平为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荣伟为总指挥的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人员召集组、应急救援组、车辆运输组和补给供应组、社会稳定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物资及后勤保障组等6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一名县委常委负责扑火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160名县民兵应急分队和从县直部门、周边乡镇抽调的40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扑救队伍赶到扑救现场。但由于林场林下植被丰厚,山高坡陡,沟深林密,道路不通,地形复杂,风力大且风向变化无常,扑救难度大,未能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到12日下午3时,过火面积已超过50公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果断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紧急增援,特别是扑火工具的供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态势,立即启动《**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主任刘泽训带领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组织指挥灭火。2月12日晚上,**市委常委、市军分区政委魏永景,**市副市长陈海平一行,来到扑火现场,指导和协调扑救森林火灾。2月13日凌晨5点,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姜汉辉率50名省森林武警官兵赶来支援,几乎同时,150名驻郴武警消防官兵和解放军指战员以及100名临武县民兵应急分队共300多人接市政府命令赶到了火场增援扑火。2月13日上午9时,**市委书记戴道晋赶赴**县**林场一线查看火情灾情,指导扑火救灾。 至2月13日,各类扑火力量已达1600多人。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在充分掌握了火场的地形地貌、天气变化、可燃物分布、交通条件、火行为特点、火场周边的重要设施、林火阻隔条件及火灾的蔓延态势等情况,听取扑火专家意见后,制定火场东、西、南北线的综合扑救方案,确定以专业扑火人员和林场职工为主,机关干部职工为辅,在扑火方式上采取了综合调度、分段包干、各个击破、分工合作的方法。山火经过扑火队员的协同作战,奋力拼搏,发扬不怕疲劳、不畏艰难、团结协作、连续奋战、敢打敢拼的精神,终于在14日凌晨1时,明火被全部扑灭。为防止死灰复燃,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又留守了100多人清理火线和看守火场。14日下午,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扑火过程是未出现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三、成功经验 这场森林大火,是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发生的,风大物燥,气温高,扑救十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模板】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 1.总则 1.1 修订目的 1.2 修订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 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 1.4.3 分工合作的原则 1.4.4 立足防范的原则 1.5 灾害分级 1.5.1 一般森林火灾 1.5.2 较大森林火灾 1.5.3 重大森林火灾 1.5.4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市、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4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5 联防组织 - 1 -

2.5.1 **市内联防组织 2.5.2 粤、桂省(区)区域联防组织 2.6 设立应急现场工作组 3.预防预警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2.3 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 火灾动态监测 4.2 火情信息报告 4.2.1 发现突发森林火灾 4.2.2 发生森林火灾 4.2.3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4.2.4 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 4.3 分级响应 4.3.1 IV 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响应启动 4.5 森林火灾扑救 - 2 -

4.6 转移安置人员 4.7 救治善后 4.8 保护重要目标 4.9 维护社会治安 4.10 火案侦查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 5.4 迹地恢复 5.5奖励与责任追究 5.5.1 奖励 5.5.2 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航空护林支援 6.5 运输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医疗卫生保障 - 3 -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号:AQ-BH-0433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handling heavy forest fire in Gansu Province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后勤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通用模板)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 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难等特点。为切实保护我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处置办法: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对应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动,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的实施处置行动。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分 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响应。本办法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的快速响应。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相关社区和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相关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好常备不懈、快速响应、处置得当。 5.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按照社区区域管辖范围,由社区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社区的,涉及的社区共同负责组织扑救处理。 6.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

(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详见附表5。 2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 设区的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受害面积100~500公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设区的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100~500公顷),由相关设区的市级指挥部分别指挥,指挥部予以协调;受害面积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森林扑火指挥部 2.2 市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 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报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4 预警预防行动 3.5 预警预报解除 3.6 人工影响天气 3.7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2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4.3 扑火指挥

4.4 扑火原则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 4.9 森林消防飞机调度 4.10 火案查处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善后处置 5.3 恢复重建 5.4 工作总结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后备力量保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的,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 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52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标准版本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 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

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岗职工103人,退休职工37人,其他人员34人)。 三、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总指挥:王新国 副总指挥:时文海、高伟波、徐兆生、盛丰新、张文波 队长:崔艳林 成员:曲在军、曲伟、孙玉峰、郭宝林、朱宪军、王德华、安荣江、季晓明、韩正权、裴义

波、孙永刚、刘升明、高精义、张伟、秦斌、费义志、季伟山、徐勤惠、王玉德、刘克祥、张铁本、姜建先、贾拥军、王宝森、郇金顺、王平、郭振华、刘嘉、郑俊杰、孙洪坤。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投放兵力,灭火机具:半专业扑火队员30人,风力灭火机15台;水泵2台;灭火水枪15套;组合工具10套;二号工具50把;扑火服40套;铁锹20把;手电筒20个;毛巾20条;对讲机5部。 2、运兵方式,行动路线:半专业扑火队乘汽车到指定地点,徒步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利用对讲机与指挥人员联络,及时报告火场情况,必要时直接与县防指联络。 4、战术原则:先近后远,就地就近,结合当地情况,实行分兵合围、分片包干的扑救方法,限期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XX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XX省县级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确保预案的效果。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4.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组建一支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立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队伍和林区群众扑救队伍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4.5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各类防火机具的维护、检修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的时候,小编收集了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

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有关森林火灾的一般知识

有关森林火灾的一般知识 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董峻)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森林扑火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完) 森林火灾的预防 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日常森林防火工作中,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引起火灾。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记者董峻) 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有哪几种? 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扑救林火有人工扑打、用土灭火、用水灭火、用气灭火、以火灭火、开设防火线阻止火灾蔓延、人工降雨、风力灭火机、化学灭火、爆炸灭火和航空灭火等基本方法。 扑火机具主要有用于扑灭明火和余火、开防火线的机具。包括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机具、手投式灭火弹、小型水泵、水枪、砍刀、铲子、锄头、耙子和割灌机、油锯、锯子、斧子、锄头、炸药等。 扑灭森林火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灭火方法(也称积极灭火法或进攻型灭火方法),另一种是间接灭火方法(也称建立防火线隔离法或以守为攻型灭火方法)。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编号:SM-ZD-72177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

国国家应急预案+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

索引号:000014349/2012-00136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12年12月25日 标题: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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