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是识别和选择变压器类产品品种与规格的基本标识。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标准化,对变压器类产品的生产、配套协作、选择和使用维护等均具有重要的作用。产品型号是维护产、供、需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及贯彻国家资源节约规划,配合强制性标准认定、节能认证、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等工作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行业管理工作,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正式生产、新设计开发和改进设计后需变更型号的变压器类产品,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三条产品转厂生产时,接产企业应重新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四条按引进技术生产的产品及合资或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亦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销往境外的产品如使用其它型号,需要向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并需提供必要的出口核销材料。

第五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编制和注册应以JB/T 3837《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机械行业标准或相应产品标准作为基本技术依据。

第六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管理机构)设在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负责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的审核、颁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注册管理的产品范围

第七条电力变压器,范围包括:

——液浸式电力变压器;

——液浸式换流变压器;

——干式电力变压器;

——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

第八条特种变压器,范围包括:

——电炉变压器;

——工业用变流变压器;

——矿用变压器;

——试验变压器;

——牵引变压器;

——其它特种变压器等。

第九条互感器,范围包括:——(电磁式)电流互感器;——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电磁式组合互感器;

——电子式组合互感器;

——电气化铁路互感器;

——特种互感器等。

第十条调压器,范围主要包括:——接触调压器;

——接触稳压器;

——感应调压器;

——感应稳压器;

——柱式调压器;

——柱式稳压器;

——磁性调压器等。

第十一条电抗器,范围包括:——液浸式串联、并联电抗器;——干式串联、并联电抗器;——消弧线圈;

——放电线圈;

——接地变压器;

——油浸式平波电抗器;

——干式平波电抗器;

——中性点接地电阻器;

——特种电抗器等。

第十二条各类专用变压器,范围包括:

——组合式变压器;

——预装式变电站;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各类小型变压器;

——发电厂和变电所自用变压器;

——热带地区用变压器;

——采油机用变压器;

——调容变压器;

——电精制防爆变压器;

——中频感应加热装置用变压器;

——电脱盐防爆变压器;

——变频调速用变流变压器;

——电气传动用变压器;

——风力发电用变压器;

——核电站用变压器;

——光伏发电用变压器;

——城市轨道交通牵引变压器;

——电气化铁路牵引变压器。

第十三条变压器类产品用组件及配套产品,范围包括:——有载分接开关;

——无励磁分接开关;

——变压器用风扇;

——干式变压器用风机;

——变压器用风冷却器;

——变压器用水冷却器;

——变压器用片式散热器;

——互感器用金属膨胀器;

——变压器用压力释放阀;

——变压器用油泵;

——变压器用气体继电器;

——变压器用速动油压继电器;

——变压器用蝶阀;

——变压器用油面温控器;

——变压器用绕组温控器;

——变压器用电子温控器;

——变压器用油流继电器;

——变压器用油位计;

——变压器用储油柜;

——变压器用多功能保护装置;

——封闭母线;

——组合式变压器用负荷开关。

第十四条其它产品,范围包括:上述未提及的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调压器类产品及相关的配套产品和组件产品。

第三章预注册证明申请

第十五条企业在新产品试制以前的方案确定和设计阶段,应向注册管理机构申请产品型号预注册证明,以便按注册管理机构确认的产品型号进行试制及试验等工作。

第十六条申请产品型号预注册证明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产品型号注册申请表(2份,格式见“附件一”);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产品企业标准或技术条件(1份);

——产品使用说明书(1份);

——产品主要图样(1份);

——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光盘或U盘。

注1:产品主要图样包括外形图、铭牌图等;

注2:如为系列产品型号注册,则应提供全系列产品的企业标准或技术条件。

注3:申请表中须注明产品所采用的绕组导线材质。

第四章注册证书换领

第十七条企业在新产品试制、试验完成后及技术鉴定前,应凭产品型号预注册证明向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换领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十八条申请换领产品型号注册证书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产品试制总结报告(1份);

——产品试制鉴定大纲(1份);

——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1份);

——产品外形照片(1份);

——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光盘或U盘。

注1:试验报告包括例行试验、型式试验、特殊试验等;

注2: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1999)42号文件的要求,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报告应由国家认定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注3:对于电力变压器,如为申请系列产品型号注册,则每个系列应选取一定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样机(按“附件二”的规定)提供上述资料。

第五章注册证书直接申请

第十九条企业如果不经过产品型号预注册阶段而直接申请产品型号证书,则应同时提供上述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所列的全部资料。

第六章损耗水平代号及允许偏差

第二十条对于电力变压器产品,其损耗水平代号按“附件三”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一条确定电力变压器产品的损耗水平代号时,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实测值与标准值的最大允许偏差按最严格的国家标准执行。

注1:对于“11型”油浸式配电变压器、“10型”干式配电变压器、产品型号中标注2级或1级能效标识的油浸式和干式配电变压器产品,确定产品型号的损耗水平

代号时,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实测值与标准值相比均不允许有正偏差。

注2:标注2级或1级能效标识的配电变压器产品型号示例如下:

示例1:S13—M·RL—800/10—NX2

示例2:S14—M·RL—800/10—NX1

示例3:SH15—M—800/10—NX2

示例4:SH16—M—800/10—NX1

示例5:SCB12—800/10—NX2

示例6:SCB13—800/10—NX1

示例7:SCBH15—800/10—NX2

示例8:SCBH16—800/10—NX1

第七章注册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注册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产品型号注册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意见函告申请单位,以便申请单位对审查意见及时做出答复(解释、修改、补充等)。

第二十三条注册管理机构对产品型号注册申请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审查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缴纳产品型号注册费用(费用核算按“附件四”的规定)。申请单位按规定缴纳产品型号注册费用后,注册管理机构应尽快颁发产品型号预注册证明或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二十四条产品型号预注册证明和产品型号注册证书应与产品型号注册申请表同时使用。产品型号预注册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12个月(自产品型号预注册证明签发之日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与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相同。

第八章注册信息发布

第二十五条对获得产品型号注册证书的产品及其制造企业,注册管理机构将在《中国变压器行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412225360.html,)、《变压器行业通讯》等媒体上发布已注册的产品型号目录及相关信息,以利于用户选择产品。

第九章产品型号使用

第二十六条申请单位在制作产品铭牌、绘制产品图样及编写产品技术文件等方面,应使用已批准注册的产品型号。

第十章违规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无产品型号注册证书、产品型号注册证书与产品不符、冒用或伪造产品型号注册证书的产品,作如下处理:

——当产品实施相关认定、认证或采标认可时,不予受理;

——当产品在开展招投标、监督检查及鉴定资料审查等相关工作时,视为缺项。

第二十八条冒用、伪造产品型号注册证书的单位,要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追究,构成侵权的,要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申请产品型号注册时,对所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在行业上予以通报批评,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附件一

产品型号注册申请表

附件二

电力变压器申请系列产品型号注册时的样机选择

对于电力变压器,在申请系列产品型号注册时,选取试验样机时需注意:系列产品型号中的有效容量范围为通过试验(含短路承受能力试验)的样机产品容量的30%~130%。

注:10 kV级三相油浸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和干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在申请全系列产品型号注册时,试验样机的选取示例如下:

示例1:额定容量为30 kVA~2500 kVA的油浸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三台样机)—— 30 kVA~125kVA系列段,建议选择100kVA的产品作为试验样机。

—— 160kVA~500kVA系列段,建议选择400kVA或500kVA的产品作为试验样机。

—— 630kVA~2500kVA系列段,建议选择2000kVA的产品作为试验样机。

注:如果申请注册的容量范围为30 kVA~1600 kVA,则可参照示例1另行选取其它容量的产品作为试验样机。

示例2:额定容量为30 kVA~2 500 kVA的干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三台样机)—— 30 kVA~125kVA系列段,建议选择100kVA的产品作为试验样机。

——160kVA~630kVA(短路阻抗为4.0%)系列段,建议选择500kVA 的产品作为试验样机。

—— 630kVA(短路阻抗为6.0%)~2500kVA系列段,建议选择2000kVA 的产品作为试验样机。

附件三

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的确定

1、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的确定按表1。

表1 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

表2 6 kV、10 kV级10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表3 6 kV、10 kV级11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表3 6 kV、10 kV级11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续)

表4 6 kV、10 kV级12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表5 6 kV、10 kV级13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表5 6 kV、10 kV级13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续)

表6 6 kV、10 kV级14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表7 6 kV、10 kV级16型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2、单相油浸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的确定按表8。

表8 单相油浸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

3、干式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的确定按表9。

表9 干式电力变压器损耗水平代号

表10 6kV、10kV级10型干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表11 6kV、10kV级11型干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

表11 6kV、10kV级11型干式无励磁调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续)

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主扇配电室操作规程 一、送电时,必须检查所有开关是否断开、装设在各种设备的临时安全措施和接地线是否确已完全拆除。 二、操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按操作顺序进行。 三、送电操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高压侧送电之后方可给低压侧送电。 2、合上低压侧总进线隔离开关,向母线送电。 3、检查三相指示灯,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合上隔离开关,再合上空气断路器,向低压变压器送电。 5、合上各电路隔离开关,再合上空气断路器,向低压变压器送电。 6、停电操作与此相反,先断开断路器(按动停止按钮即可)然后拉开隔离开关。 四、严禁使用隔离开关直接切断或接通带有负荷电流的回路和有接地故障的线路设备。 五、误拉隔离开关引起弧光时,应拉到底,不许立即重合,合隔离开关前,应先检查相应的断路器是否断开位置、合闸后,应先检查三相是否合好,灯、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六、拉开或合上隔离开关时,应迅速合闸,用力不易过大,机构有故障不得强行拉合。 七、停电后,应断开或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合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标志牌。 八、反风时,要严格按照主扇反风操作规程操作。

主扇配电室管理制度 1、非本岗位人员进入本配电室、必须履行登记、许可手续,遵守本配电室管理制度; 2、非本岗位人员进入本配电室,不得触动配电柜本体及操作把手、断路器开关等; 3、因工作需要,非本岗位人员进入配电室工作,必须严格落实电气作业安全组织措施与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若非特殊要求,配电室开关柜、现场电气设备各种控制柜、检修箱等电源应处于全天侯送电状态; 5、若工作人员要求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必须填写《停送电联系单》,并由电气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断开或合上现场电气设备控制柜电源。 7、电气设备若需停电作业时,必须先请示调度及现场工作人员,并在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紧急状况除外。 8、按时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失效灭火器要立即更换; 9、配电室应悬挂主扇供电系统图,图纸编号名称应与配电柜编号名称相符,配电屏柜前柜后编号应相同:各配电单元名称编号应标示清晰。

变压器类设备局部放电测量

变压器类设备局部放电测量 山东临沂供电公司 李涛 2010年9月

一、局部放电的定义: 根据GB/T7354-2006《局部放电测量》中的定义,局部放电是指导体间绝缘仅被部分桥接的电气放电,这种放电可以在导体附近发生也可以不在导体附近发生。当电力设备的绝缘内部存在气隙或生产过程中造成一些缺陷,在高电场强度作用下,气隙首先击穿,并会发生多次的重复击穿和熄灭,而周围的绝缘介质仍保持着绝缘性能,整个绝缘结构并未形成电极间的贯穿性放电通道。 局部放电一般存在于固体绝缘的空隙中,液体绝缘的气泡中,电极表面的尖锐部位或电场中的悬浮金属的表面;介质的沿面放电,层压材料中的放电,固体绝缘的表面和内层的树枝状爬电等也属于这一类。 二、局部放电的危害: 如果电气设备绝缘在运行电压下出现局部放电,这些微弱的放电会使绝缘材料受到电晕腐蚀、局部过热、紫外线辐射和氧化作用,产生的累积效应会使绝缘的介电性能逐渐劣化并使局部缺陷扩大,最后导致整个绝缘击穿,设备损坏。 如油纸绝缘在局部放电作用下会产生不饱和烃C2H2、H 2、CH 4 和x蜡,蜡质会积留在固 体绝缘上,放电产生的气体又使放电增加,造成在场强高的部位或绝缘纸有损伤的部位发生击穿,或沿着层间间隙爬电,或形成树枝状放电,在放电通道上会形成整齐的碳化层,最终贯穿绝缘。 虽然局部放电会使绝缘劣化而导致损坏,但它的发展是需一定时间的,发展时间与设备本身的运行状况及局部放电种类,与其产生的位置和设备的绝缘结构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一个绝缘系统寿命与放电量的关系分散性很大,这也是该项测试技术有待研究的一个课题。总的来讲,对一个绝缘系统的好坏判断是其局部放电越小越好。 三、局部放电测量的目的和意义 用传统的绝缘试验方法很难发现局部放电缺陷,并且lmin交流耐压试验还会损伤绝缘,影响设备以后的运行性能,随着电压等级提高,这个问题更为严重。因而,测试电气设备的局部放电特性是目前预防电气设备故障的一种好方法,可以发现潜在绝缘薄弱部位,通过局部放电试验的变压器类设备,在运行中可靠性是比较高的。 目前局部放电已列为变压器类设备的出厂、交接和预试项目,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中列为诊断性试验项目,成为国内外广泛采用的一种评定绝缘质量的有重大意义的方法,是一种非破坏性试验。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

变压器室巡回检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变压器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选配煤中心各洗煤厂。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三条变压器的包机人员,必须熟知变压器操作规程,熟悉变压器的设备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条电气维修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变压器及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规定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电气维修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变压器运行情况,每天巡视一次,发现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处理。 第六条洗煤厂主管领导应每周对变压器室监督巡视一次,每月至少要夜间巡视一次;值班电工每天对各变压器巡检一次,认真检查核实各变压器运行情况按要求填写记录,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 第七条巡视中遇到有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程或其他规程进行处理,同时向领导汇报。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由洗煤厂主管领导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变压器超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变压器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系统有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变压器有缺陷,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气候恶劣:如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天气时。

机电管理部 2017年1月 变压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洗煤厂变压器室管理,确保变压器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配煤中心各洗煤厂。 第二章具体要求 第三条变配电所(室)应能防火、防雨水,防雷电,防小动物。 第四条变压器运行中,加在各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相应额定值的105%。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变压器不得超负荷运行,在事故情况下,许可超负荷30%运行两小时,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 第六条当油浸风冷变压器吹风电机不能运行时,允许负荷降至额定容量的2/3。如果上层油温不超过55℃,则可不开风扇带额定负荷。 第七条强制风冷变压器上层油温达到55℃时,吹风电机应自动或手动投入,到45℃时自动或手动停止。 第八条测定变压器绝缘电阻时,应将线圈充分地对地放电、验电后再进行。使用兆欧表应按等级选择。所测定绝缘阻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测定绝缘电阻的次序应为高压对地,中压对地,低压对地,高、中压,高、低压及中、低压。 第九条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变压器运输规范的管理

变压器运输规范的管理(摘) 发布日期:2008-12-12 【大】【中】【小】【关闭窗口】 电力变压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摘) GBJ 148—90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第二篇“电 力变压器、互感器篇” 修订而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12月30日以(90)建标字第698号文批准发布。 第2.1.1条对大型变压器、电抗器陆运或水运前的调查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以保证大型变压器、电抗器的运输安全。 目前,国产变压器以容量8000kVA及以上划分为大型变压器,电抗器尚无规定,厂家提出可按变压器划分,故电抗器也暂以容量为8000 kvar及以上划分为大型电抗器,将此条的适用范围规定为8000kVA(8000 kvar)及以上。 利用滚轮在铁路专用线作短途运输时,其速度的规定,根据变压器滚轮与轴之间是滑动配合,且润滑情况不好,某厂使用说明书规定为0.2km/h,故规定不应超过0.2km/h。 公路运输速度,以往一些500kV工程对变压器公路运输都规定拖车速度不宜超过5km/h,附件的运输速度不宜超过25km/h。而变压器厂在供给某变电站的500kV变压器的安装使用说明书中规定: 一、装在拖车上由公路运输的车速,在一级路面不超过15km/h,其它路面不超过10km/h。 二、滚动装卸车船时,拖运速度不宜超过0.3km/h,滚动拖运时速度不应超过0.9km/h。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如路面、车辆等,各制造厂对本厂的产品的运输速度都有规定,故本条对此不加以限制,强调按制造厂的规定。 第2.1.2条变压器、电抗器在装车或装船时,车辆的弹簧压缩或船只下沉,在卸车或卸船时,车辆的弹簧的弹力和船只的浮力都可能引起变压器、电抗器倾倒,应设专人观测车辆平台的升降或船只的浮沉情况。 卸车地点的土质必须坚实,站台、码头也必须坚实,否则将引起下沉危及设备安全。 第2.1.3条国家标准《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6451.1~5—86)中规定:“电压在220kV,容量为150~360MVA 变压器运输中应装冲击记录仪”。国外大型变压器和油浸电抗器在运输时大都装有冲击记录仪,以记录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受冲击和振动情况。采用的冲击记录仪必须准确可靠。 设备受冲击的轻重程度以重力加速度g表示。 g值的大小,因国内尚无标准,一般由制造厂提供或由定货合同双方商定。基于下列国内外的资料,一般认为不小于3g为好。

配电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配电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配电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配电室设置 1、配电室要求屋顶、楼板不得有渗漏,工作地面、 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 2、配电室预埋料及预留孔应满足要求,预埋料要牢 固,室内接地电阻满足规程要求。 3、配电室配出柜要满足负荷的要求,负荷配出要求 合理,各种保护满足要求。 4、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室,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 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电业部门负责。 5、配电室配出柜、盘、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电压不 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配电室强、弱电回路中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并

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7、配电室配电柜的信号回路信号灯、光字牌、电铃及电钟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8、配电室、配电装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电器,外壳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要求≤5Ω。 二、配电室管理 1、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2、工作人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3、不得在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 4、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4号令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 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 第三条医疗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医疗器械备案是医疗器械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第四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 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医疗器械办理。 第六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自己名义把产品推向市场,对产品负法律责任。

配电室规章制度16938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倒闸操作时,应遵守“倒闸操作票”制度及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严格按程序操作。 2、变压器、电容器等变、配电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3、电容器在重新合闸前,必须使断路器断开,将电容器放电。 4、隔离开关接触部分过热,应断开断路器,切断电源。不允许断电时,则应降低负荷并加强监视。 5、在变压器台上停电检修时,应使用工作票。如高压侧不停电,则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 6、所有的高压电气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选用含义相符的标示牌,并悬挂在适当的位置上。 7、变压器吸潮剂失效、防爆管隔膜有裂纹,应及时更换、渗漏油应及时处理。 8、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切换开关动作次数达到规定时,应进行检修。 9、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测定并应对安全用具、变压器油及其他保护电器进行检查或做耐压实验。

10、变压器的保养、检修,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 11、高、低压变、配电装置应在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停电、清扫、检修工作。

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8、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司批准。 9、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是识别和选择变压器类产品品种与规格的基本标识。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标准化,对变压器类产品的生产、配套协作、选择和使用维护等均具有重要的作用。产品型号是维护产、供、需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及贯彻国家资源节约规划,配合强制性标准认定、节能认证、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等工作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行业管理工作,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正式生产、新设计开发和改进设计后需变更型号的变压器类产品,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三条产品转厂生产时,接产企业应重新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 第四条按引进技术生产的产品及合资或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亦应按本办法申请产品型号注册证书。销往境外的产品如使用其它型号,需要向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并需提供必要的出口核销材料。 第五条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的编制和注册应以JB/T 3837《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机械行业标准或相应产品标准作为基本技术依据。 第六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管理机构)设在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负责变压器类产品型号注册的审核、颁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注册管理的产品范围 第七条电力变压器,范围包括: ——液浸式电力变压器; ——液浸式换流变压器; ——干式电力变压器; ——气体绝缘电力变压器。 第八条特种变压器,范围包括: ——电炉变压器; ——工业用变流变压器; ——矿用变压器; ——试验变压器; ——牵引变压器;

4号令《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 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 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 册或者办理备案。 第三条医疗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医疗器械备案是医疗器械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第四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 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医疗器械办理。 第六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自己名义把产品推向市场,对产品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八条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对创新医疗器械实行特别审批,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 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样品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 第十条办理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申请人或者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应当遵循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 要求,保证研制过程规范,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溯源。 第十二条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备案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进口医疗器械,应当在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注册地或 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已获准上市销售。

变压器管理制度

变压器管理制度 配电室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公司安全高效用电延长变压器使用寿命。 变压器的日常巡视检查及检修 1、每班应检查变压器温度2次,检查外壳温度是否正常。 2、检查变压器温度计是否完好,油温有无异常。 3、检查变压器储油柜上的油位是否正常,是否假油位,有无漏油。 4、注意变压器的响声,变压器的电磁声与以往相比有无异常。 异常噪声有以下几种: a.因电源频率波动大造成外壳及散热器扳动。 b.铁芯夹紧不良,紧固部分松动。 c.因铁芯或铁芯夹紧螺杆、紧固螺栓等结构上的缺陷发生铁芯短路。 d.绕组或引线对铁芯或外壳有放电现象。 e.由于接地不良或某些金属部分未接地产生静电放电。 5、检查变压器油面是否降低、有无漏油现象,应特别注意检查各阀门各部分的垫圈。 6、检查引出导电排的螺栓接头有无过热现象,可查看示温蜡片。 7、检查绝缘件、出线套管、引出导电排的支持绝缘子等表面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破损、闪络放 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 8、检查各种阀门是否正常,通向气体继电器的阀门和散热器的阀门是否处于打开状态。 9、检查防爆管有无破裂、损伤及喷油痕迹,防爆膜是否完好。 10、检查冷却系统运转是否正常。 11、检查吸湿器的吸附剂是否达到饱和状态。 12、检查外壳接地:外壳接地线是否完好。 13、检查门窗是否完整、照明是否完好、消防用具是否齐全。 14、变压器通风设备应完好。 15、变压器标志和相色应清楚明显。 16、过负载的巡视,应监视负载电流、变压器上层油面温度与油位的变化。 17、雷雨天气的巡视,重点检查变压器的瓷绝缘有无闪络放电现象。 18、变压器在运行中进行滤油、加油及换硅胶时,应先将重瓦斯改接信号,其他保护仍应接入跳闸位置。 19、变压器每季度清扫一次。 20、测量变压器绝缘电阻,检查有无内部绝缘故障。 21、检查各操动机构是否正常(包括:高压负荷开关、低压进线开关、高压断路器、接地刀闸)。 22、检查变压器二次保护是否正常(重、轻、断、过电流、过负荷、过温)。 23、检查变压器的夹紧螺栓是否松动。 24、检查变压器绕组是否受潮,接地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25、检查储油柜油位计、充油套管的油位计中油位,油色应正常,并无渗、油漏油现象。 26、呼吸管应完好,油封呼吸器不应缺油,呼吸应畅通,硅胶应干燥。 一、二次绕组引线接头螺钉应牢固可靠。 27、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培训试卷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40分) 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A、2014年6月27日、2014年10月1日 B、2000年6月25日、2000年7月20日 C、2002年6月1日、2004年5月20日 D、 2002年6月25日 2006年7月20日 2、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 )管理。 A、备案 B、注册 C、登记 D、批准 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 )管理。 A、备案 B、注册 C、登记 D、批准 4、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 )检验。 A、备案 B、注册 C、登记 D、批准 5、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可提交产品( ) A、注册检验报告 B、委托检验报告 C、型式检验报告 D、自检报告 6、受理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申报

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在( )工作日内完成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 A、3、60、60 B、3、60、90 C、3、90、90 D、3、45、45 7 、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其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审评机构通知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核查。 A、省、自治区、直辖市 B、国家 C、县级 D、区级 8、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 )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 A、1、30 B、1、45 C、1、60 D、2、60 9、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年。 A、3 B、4 C、5 D、6 10、2004年8月9号公布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 A、未废止 B、自2014年9月30日会后废止 B、自2017年10月1日会后废止 二、判断题(40分)

配电室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和维护方案

配电室维护方案 第一条配电室为北京市武警总队第二支队重点要害部位,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部队正常工作及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度。 第二条设专职配电室维护人员,负责配电系统的维护。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院方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7、规章制度、岗位责任上墙,值班员持证上岗,复印件装镜框上墙。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责任单位每个月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做记录、填写表格。在夏季高温季节的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 各种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 观察各路进线柜、出线柜、电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导线、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线圈各接点接线端子等有无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 2.3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音响。 2.4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 检查各配电柜二次控制线路接点有无松动碳化现象。 2.6 观察进柜线电压箱电压显示是否正常,各路高压带电显示装置是否完好。 2.7 检查变压器冷却风机运行是否正常,监视变压器是否额定(电流)运行,超差值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2.8 开箱观察变压器绕组高低压侧有无变色,鼓包等异常现象;检查各路变压器低侧电压显示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检查电溶补偿柜一次熔断器、二次熔断器、接触器是否完好,电容器接点有无松动、异响、澎胀现象。 2.9 检查各路负荷出线接点有无松动、变色、打火现象,温升是否正常;检查照明应急装置(充电电池部份)是否完好。 2.10按规定每月工作应当填写工作记录、运行日志,作为甲方每季度考核

变压器维护制度

Xxx变压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总则 1.1变压器类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等)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而断电,就会造成极大影响。为了切实加强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保证变压器的正常运行,切实地进行卫生清洁及安全维护检查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SSC厂区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SSC电力系统内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含TB使用的变压器设备)。 1.3 变压器设备监护及使用单位应密切配合、积极推行变压器类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做好变压器维护、保养、断电检修、清洁管理等工作。 2.职责划分 2.1变电间值守人员 2.1.1认真贯彻执行变压器类各种设备的运行规程及有关规程、反事故措施,做好设备缺陷记录,重要问题及时逐级汇报。 2.1.2 结合季节性检修及设备的大、小修认真安排绝缘预防性试验,变压器内部接线紧固、清灰等工作。 2.1.3 保持变压器内部的清洁、端子的紧固,结合供电公司的春检和秋检计划,一年至少两次彻底完成变压器内部清洁及端子紧固工作(断电)。 2.1.4 对引进设备要按厂家使用要求或技术合同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2.1.5 变压器类设备在安装、运行或检修中发生事故或一类障碍后,值守电工要及时了解和记录,并向网、省公司专责人汇报。 2.2 变压器使用单位 2.2.1变压器周边2米范围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及任何影响变压器通风/散热的杂物。 2.2.2 在变压器周边设立标志明显专门的隔离区域,且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占用及多用途使用。 2.2.3保持变压器及围栏周边的清洁,完成日常清洁整理工作,结合供电公司的春检和秋检计划,一年至少两次彻底完成变压器周围的清扫工作(断电)。 3.运行维护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 制度 1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 巡视检 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三种。 2.定期巡视, 值班人员每天按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时间和 项目, 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检查。3.特殊巡视, 对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巡视。如在设备过负荷 或负荷有显著变化时, 新装、检修或停运后的设备投入运行, 运行中出现可疑现象及天气时的巡视。 4.夜间巡视, 其目的在于发现接点过热和绝缘污秽放电情 况, 一般在高峰负荷期。 5.巡视检查要精力集中, 注意安全, 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6.巡视中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要记录在案, 重大设备缺 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 未得主管领导批准,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接近导体进行修理或维护工作。 7.建立设备运行纪录, 查出问题及时修理, 不能解决的问题 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 房内是否有异味, 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运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 及时修理与报告。 8.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 检修 2

停电, 挂标示牌。 9.巡视配电装置, 应随手将门关上并锁好, 巡视中应穿绝缘 鞋。 10.配电室出入口及电缆层夹层出入口应装设挡鼠板防止小 动物进入。 变配电室工作制度 1.工作票 工作票是允许在配变电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 根据安全条件分别使用第一、第二工作票。 1.1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 1.1.2 高压室内的二次线路或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需将高压 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1.1.3 配电站的扩充工作, 需要停电做安全措施或安全距离不 足需装设绝缘或一经合闸就送电到工作地点设备上的工 作。 1.2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2.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3

配电室管理制度96543

配电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区供电,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人人 登记确保安全供电。 2、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3、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消防设施齐全可靠,任何人不 得未经批准擅自挪动消防设施及内部物品。 4、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电工证的工作人员,操 作人员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停电、送电及检查、维护、工作。 5、非工作人员在经过批准后,进入配电室不可擅自触摸电气 设备,严禁超过保护栅栏否则后果自负。 6、工作人员在检修、维修、维护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 要停电后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接三相短路接地线)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维护、维修、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停电后挂好停电警示 牌“有人作业、禁止合闸”。做到“谁停、谁送”的原则,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8、在停电送电前应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 行。 停电:先将各设备及配电点的总开关停电→拉下空气开关(塑料壳式或漏电开关)→拉下手动断路器→挂好警示牌。

送电:与停电顺序相反进行。注意:将各工作地点设备的负荷总开关(各配电开关全部断开)即不准带负荷送电。 防误操作装置规定 1、运行人员均应熟悉所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的原理和程序,熟练掌握防误装置的操作。 2、正常运行时,所有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均应投入,并保持其状态良好。 3、运行人员发现防误装置有缺陷或损坏时应及时汇报,做好记录。 4、已投运的防误装置不得随意停用、解除。 5、下列情况下在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启用解除闭锁: (1)设备异常紧急停运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 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3.2 运行技术员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 工作程序 4.1. 巡视监控 4.1.1 运行技术员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 配电柜、电容柜等。

4.1.2 运行技术员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巡视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运行日志》。 4.1.3 巡视内容 a) 变压器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 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c) 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d) 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e) 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烧伤痕迹; f) 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 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 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 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英文翻译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Medical Devices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on Method 总则 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Article 1 To regulate medical device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and ensure their safety and effectiveness of medical device, we set down the management measure 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未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使用。 Article 2 All the medical device which would like to sell and use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apply for registration complying with this measure. These medical devices which not get China registration approval should be prohibited to sell and use. 第三条医疗器械注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机电值班人员负责变压器的清洁、操作、巡检、 记录、维修、保养。 二、机电科负责变压器的综合管理,并监督各项工作 的完成。 三、机电值班人员每班巡视变压器室,天气等恶劣条 件下,需增加巡视次数。 四、认真检查变压器的运行状况,确保变压器的正常 运行。 五、变压器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机电主管。 六、停送变压器必须经机电主管批准并有人现场监 护。 七、保持室内清洁,室内严禁存放可燃物品。

八、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变压器围栏。 九、妥善保管消防器材,保持室内清洁。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配电室管理制度 -

配电室管理制度 1.配电室作为管理区域的重要核心部位,除配电室运行、保养、维修等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因检查或其它原因需进、出配电室时,需在《重点机房进出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经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出配电室; 2.电气维修工必须持有效期合格操作证上岗,掌握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才能进行电气设备操作; 3.低压开关位置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断开开关须悬挂禁止标识; 4.配电设备检修须提前3个工作日报工程维修部专业经理,并取得项目执行总经理的批准,公示通知业主; 5.在配电室门口处安装挡鼠板,配电室内配置灭鼠措施,如鼠药盒,并标明鼠药的放置日期、有效期限,并按时更换有效鼠药; 6.配电柜及变压器前必须铺设绝缘胶垫,防止因配电设备漏电引发人身伤害; 7.配电设备在断开或检修时必须悬挂相应的警示牌,做好防范措施,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同时日常工作中宣传学习电气设备安装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流程规范作业; 8.配电室内的温度需控制在0-38℃范围内,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9.关于《变配电室管理制度》应镶嵌在统一的镜框内,整齐悬挂在配电室内的明显位置;

10.配电室内不得私接电线、电话线或使用电器,如需接线、使用电器,需经工程维修部专业经理批准,接线、电器使用等要符合规范; 11.做好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夏季做好通风安排,在降低能耗的同时保持机房内干燥、干净整洁; 12.配电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作为库房存放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 13.配电室内应配备有足够的、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并应每周检查灭火器材是否有效; 14.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机房《巡视检查制度》,认真填写《配电室巡查记录表》; 15.机房内设备标识等各类标识清晰醒目,张贴规范。 北京恒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人员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井下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23468 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GB/T 24274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1989 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 GB 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9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93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 99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GA 9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DB11/ 852 (所有部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11/ 1134 高压电力用户安全用电规范 3 一般要求 3.1 应建立、健全变配电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内容上墙明示。变配电室的运行管理制度清单详见附录A。 3.2 变配电室的各种记录档案应分类归档,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图纸、图表等文件资料长期保存,其他记录至少保存1年。变配电室的记录文件清单详见附录A。 3.3 应根据变配电室的设备规模、自动化程度、操作的繁简程度和用电负荷的类别,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知识。 3.4 变配电室的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设备异常、故障的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停电、触电、汛害、电气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与综合应急预案相衔接。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GB/T29639的有关规定,并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3.5 应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变配电室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应撰写应急演练总结报告,分析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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