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较大,土地资源不足的国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

地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化,我们要正确认识到农村土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

对策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关键词:农村土地问题对策

不久的将来,未来建设的用地量必定会突破当前的用地储备,建设用地必然

会占用一部分农用地,尤其是耕地,耕地的占补平衡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确定

土地整理项目投资的新方向,以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并采取一定的投资方式保

护现有耕地,进一步稳定粮食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率,这对于探讨我国农村

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有一定的价值意义。

一、我国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

(一)新增耕地造假严重

土地整理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以保证国家或一个区域的耕

地量不减少。但在实际操作中,新增耕地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为达到土

地整理标准所规定的新增耕地率而一味地追求“多出地”,如不顾民意地将小田归

并为大田,任意毁掉田埂,以拼凑耕地的增加数量,导致了很多良田变成跑水、

跑肥的劣田。

另外,通过对未利用地的开发增加的耕地是否满足种植和耕作要求,在实际

进行调查时没有对其进行适宜性评价和分析。再加上土地整理中新修的沟路渠需

占用一部分原有的耕地,这样占优补劣的现象导致了耕地质量整体上下降的趋势,并没有达到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的目的。这跟目前坚持严格最严格的耕地

保护制度的政策相违背,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农民权益没有保障

土地整理是在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下对土地重新规划,使边界、形状不规则、不便于机械耕作的土地,经过调整成为整齐、规则、利于集约经营的土地,是实

现现代化农业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用途和位置的

变化都可能导致土地权属的调整,而土地整理不可避免地要打破原有田块的边界,重新进行规划,故土地权属调整是土地整理必然涉及的一个环节

土地整理的权属调整必然涉及农民的切身权益。目前,在进行土地整理过程中,涉及权属调整的有田块重划、房屋拆迁、迁坟腾地等,这些都与农民的利益

息息相关。土地权属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牵涉各方利益,包括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经营者的利益。目前,农村的土地利用仍存在着粗放的现象,空心村

比比皆是。通过土地整理可以有效改善这种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强行

命令农户进行拆迁房屋、迁坟腾地填埋坑塘等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未经农户本

人同意随意在材料中代签公众参与意见,以达到争取土地整理项目的目的,或占

用农户所耕种的土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给或少给相应的补偿费用等。另外,

在土地整理中,由于是跨权属界限的整体调整,所以难免造成个别农户利益的受损。

(三)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发挥

所谓综合性是指将土地整理与农村综合发展的目标、内容与空间组织、管理

融为一体,以充分发挥土地整理综合功能。而目前,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

建设占用的耕地一度成为土地整理的唯一目标,致使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得不到

充分发挥,甚至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如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该开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浅析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浅析 发表时间:2019-07-19T14:51:00.6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作者:李兰臣 [导读] 摘要:土地的开发整理主要应用在耕地面积的增加以及耕地质量的不断提升之上,但是这种类型的土地开发还不是十分成熟的做法,在许多方面还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主要以土地的开发整体为基本立足点,系统全面的探索土地在开发整理的全过程中遇到的基本问题,并根据这些已经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对于的解决办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 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菏泽 274700 摘要:土地的开发整理主要应用在耕地面积的增加以及耕地质量的不断提升之上,但是这种类型的土地开发还不是十分成熟的做法,在许多方面还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主要以土地的开发整体为基本立足点,系统全面的探索土地在开发整理的全过程中遇到的基本问题,并根据这些已经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对于的解决办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问题;措施 引言 土地的开发整理是项长期又系统的工程,并不能在瞬间达成,我们只有正视在工程的进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才可能让我国的土地整理进入到更为规范的轨道中去,为我国经济的发展造福。我们所研究的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同需要,对土地与城市规划作出一定的调整。在这个调整的基本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行政、经济、法律以及各种工程技术手段,当我们对这些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处理之后,我们就可以致力于提升所有土地的利用效率从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本的生态环境。同时,国家也对土地的开发整理制定了法律上的相关要求。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是个长期的过程,在十多年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我们致力于增强我国耕地的面积、提升耕地的质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别的问题,我们也将针对这些发现了的问题一一进行探讨,提出改进的方法。 1 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程序 土地的开发整理一般都是遵循以下几种方式具体操作进行,首先,我们要对土地的开发整理进行专项的规划设计,其次,我们要对土地的开发整理进行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我们要对这个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进行具体的立项,第四,我们要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预算的基本编制,第五,我们要进行土地项目的招投标工程,第六,我们要进行项目工程的具体施工,第七,针对土地发展的已施工工程,我们要对其进行验收,第八,我们要对实行了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工程进行整理后土地的交付与使用,最后,我们要对整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作出最后的评价。 2 当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工程开发整理规划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目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对耕地进行补充时实行‘占一补一”的政策。但由于这种补充耕地的方法具有较大分散性和局部性,同时还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这就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整体进程受到了较大的制约。通过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表明,使“占一补一”土地整理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的影响因素较多,但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在实施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任务时,其与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任务的利益上具有较大的优势,所以导致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耕地开垦费则高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单位投资额度,所以利益驱使下为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则各国土资源部门更侧重于对本级的占补平衡任务的完成,对于耕地总量动态上的平衡在申报及实施中缺乏积极性。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建设用地较多,所以这种现象体现的更为明显使我国的耕地安全性受到较大的影响。 2.2 没有准确进行战略重点定位 由于我国土地资源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所以在对其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时需要以土地整理为主,以此作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战略重点定位,基本农田作为土地整理工作的重点,加强对中低产田的整理工作,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和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提升我国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的安全。但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无论是申报还是实施时都过分多的强调新增耕地任务的完成,而对耕地质量问题则缺乏重视,认为对质量进行确定需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不仅麻烦而且费时、费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土地后备资源缺乏的地区,则为了完成占补平衡的目的,则存在着过度开发土地的情况。 2.3 现行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滞后 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其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是由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组成,而且实施‘缴用挂钩”的原则。同时支付模式是由于国库进行逐级转移支付的,这就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要想实现大规模的实施则会存在较大的难度。因为在项目资金支付中由于存在着诸多的环节,不仅使资金拨付效率受到影响,而且诸多报批环节的存在,也导致资金在拨付及使用之间存在着时间上的错位,拨付中诸多环节的影响了资金的及时性,所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则会存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使进度受到较大的影响。另外,在我国地方发展中过分的对财政进行依赖,所以这部分项目资金在拨付过程中被截留及挪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使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受到影响。而且对于申报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也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无法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预期的效果。 3 解决土地开发整理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利国利民造福人类的大好事,因此要将这项工作长期有效的发展下去,这就要求国土工作人员树立依法、按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多给群众讲解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主动参与的自觉性。 3.2 加强技术培训,建设专业队伍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并且要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相关知识的掌握必须到位。因此必须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熟悉与土地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平时多看书、多学习农业、水利和交通等方面的业务知识,领导要经常给工作人员提供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只有不断的严格要求和学习,工作人员才能不断的研究耕地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解决,只有这样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才会慢慢有所提高。 3.3 完善法制体系 土地整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政策来保证。当前各地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已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基本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盈利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盈利模式探讨 一、前言 随着二级市场拿地成本越来越高,万科、龙湖、恒大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多地介入到土地一级开发之中,土地一级开发逐渐趋向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我们集团目前进行的大连卫星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具有明显的代表性。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分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如从一级土地开发本身获利、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持有部分公共建筑和为二级拿地铺垫等。其中,盈利的关键在于严格控制住各项成本费用。相比房地产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譬如拆迁成本风险、长期占用大量资金风险,以及来自政府的违约风险和政策风险等等。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有效控制成本,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同时妥善处理好与政府方面的关系,准确解读政策法规,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主要观点 1、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发展趋势。 2、土地一级开发的赢利点包括从一级土地开发本身获利,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持有部分公共建筑,为二级拿地铺垫等。 3、一级土地开发获利的关键是严格控制住各项成本费用。其中,比重与控制难度最大的是征地拆迁费用。 4、具有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企业,其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大都集中在企业注册地或主要发展区域,它们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特定区域内的综合优势,集中力量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 5、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策略包括: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有效控制成本;加强规划能力、挖掘区域潜在的价值;把握行业波动周期,控制开发节奏。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典型模式

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活动不断发展,人们对城市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而可供城市利用的土地又非常有限。同时,由于具有特定用途的土地非常稀缺,所以,必须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的开发利用土地。 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 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因素,因此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 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 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该模式在早期比较普遍,近期可能存在机会,但长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 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是指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 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如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从而达到调控土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增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制度汇编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 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2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的意义和作用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的意义和作用 摘要: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文章试从土地整理的角度出发,以实际工程为例,探讨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的意义,并对进一步完善土地整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综合效益 中图分类号:F32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27-0144-02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29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促进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要落实《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2003]69号),积极实施重大工程,促进项目布局的相对集中”。 通过土地整理,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农民增产增收。在开展土地整理的地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后,农业生产成本得到降低,规模效益普遍提高;通过土地整理,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全面发展。通过土地整理,逐步实现了土地利用分区,彻底改变了农村土地利用缺乏规划、村庄“天女散花”的状况。 1贵州地区农田土地现状及治理对策 1.1贵州土地资源概况 贵州位于祖国西南,土地总面积17.62万km2,处于云贵高原向东部低山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为高耸于四川盆地和广西盆地之间的一个强烈岩溶化的高原山区。山地占61.7%,丘陵占30.8%,山间平坝占7.5%,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城镇化水平仅为17.21%。 1.2贵州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全省农用地面积14 373 341.72 ha,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1.60%;全省建设用地面积528 566.70 ha,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00%(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7 606.35 ha。占土地总面积的0.16%。其中,沟渠26 705.19 ha、水工建筑物901.16 ha,分别占水利设施用地的96.74%和3.26%);全省未利用地面积2 713 338.19 ha,占土地总面积的15.40%。根据土地的适宜性,在目前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中,适 宜开垦为耕地的有8.08万ha,适宜开垦作园地的有17万ha,适宜种植林木的有40.25万ha,适宜发展畜牧的有73.41万ha,因此土地整理项目十分必要。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9个办法).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13)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27)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27)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37)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49)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55)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咨询、工

浅谈土地整理在农村的重要作用

浅谈土地整理在农村的重要作用 土地整理是结合社会、经济、技术等条件,使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需要将土地整理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建立科学的土地生态系统。土地开发整理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基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实施农业现代化是新时期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 一、加强管理,科学规划。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的立项在建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管护工作,及时和村级签订移交管护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发挥项目设施的长效性,保证投资用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灵活实施。农民、社会企业、金融公司等积极参与到土地整理项目中,拓宽项目实施的渠道和主体;其次要加强市场化运作,吸纳项目实施资金,兼顾投资方、村集体、土地所有者等多方的利益,从而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再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乡村和农民群众等各个主体应明确职责,分清权利和义务,使土地整理项目走上一条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 三、建章立制,合理利用。新时期土地开发整理的

目标和发展方向,从这个角度来看,有必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地方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章及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保障项目开展。同时结合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等政策,采取租赁、承包和大户流转等方式,提高对整理后土地的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用土地整理项目造福广大人民。 四、土地开发整理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粮食是农民的命根子,是治国安邦的基础。要实现耕地保护的基本目标,补充耕地的任务也很艰巨,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对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我国特殊国情下,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 五、土地开发整理是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必然要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础。通过对农村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土地整理,对生产建设中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破坏的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才能有效改善土地利用状况,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高集约化利用程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土地开发整理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多部门合用和参与的社会活动。从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加高质量农田出发,立足于服务现代农业,服务农村规模建设,服务于农民多元化生产,从土地的数量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篇一: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建设期1-3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求如下: 土地开发:丘陵山地100-600公顷(1500-9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新增耕地率60%以上; 土地整理:丘陵山地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耕地率3%以上; 土地复垦:丘陵土地60-400公顷(900-6000亩),坝区平地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新增耕地率40%以上。 第七条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以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或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

浅谈开展土地整理的几点重要意义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56971179.html, 浅谈开展土地整理的几点重要意义 作者:王峰徐春光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05期 摘要:我国人口众多,人地矛盾突出,而经济发展处于快速上升期,建设占用农用地不可避免,如果耕地大面积减少会直接威胁到国家的粮食供给,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20世纪90 年代后期,我国耕地数量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耕地的质量也在不断降低,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带来不利影响。土地开发整理是补充耕地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提高耕地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我国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并且开发需要的经济和生态代价很高, 因此通过土地整理,进行农田整治,增加有效的耕地面积,扩大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是缓解我国人地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 关键词:土地整理、土地规划、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里面,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子规划,但现在随着国家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视,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差不多达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等重要程度。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是“稳量、提质、增效”,除了有效补充耕地数量外,将更加突出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积极促进耕地保护,从以数量管护为主,转向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相统一,更突出土地生态景观建设和政策制度创新。 土地整治规划将分类型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组织实施重大工程以保障土地整治目标的实现。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以农用地整理为重点,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促进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达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开展土地整理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有利于科学合理开展土地整治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整合资源、引导资金、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理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云府登331号 大政办发〔2007〕29号 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等 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云府规登准〔2007〕30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九日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补充耕地工作,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州级(含州本级)以下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活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 (一)重点项目: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二)补助项目:指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论证、计划下达、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州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负责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项目投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及项目初验。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自查等工作。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集中申报。新建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和审定,续建项目实行年度核定。 第六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并已列入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二)以开发未利用土地和复垦损毁耕地为主;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 (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五)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县乡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积极性高,后续利用措施可行; (六)项目投资标准不超过该类工程国土资源行业预算定额标准。 第七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备土地开发整理所必需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正在实施。 (二)建设规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面积原则上在20~200公顷之间,可不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3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三)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60%;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40%。 (四)建设期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不得 第八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程序: (一)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报州级国土资源部门; (二)州级国土资源部门从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中组织部分专家现场踏勘、论证和审查,根据项目条件进行筛选入库(占补库);

土地整理项目融资PPP模式

土地整理项目融资PPP模式 我国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整理。预计我国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每年将投资20亿~40亿元左右用于土地整理,但只是建立土地整理示范区。 目前我国土地整理项目融资主要依靠政府。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以下三块:第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整理;第二,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第三,由于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土地整理项目融资渠道非常单一,资金也非常有限。如何解决土地整理项目拓展融资问题,本文探讨PPP融资模式,以期能提供一条新的思路。 PPP模式介绍 PPP是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代表的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适用于从私人部门完全控制的企业到公共部门完全控制的企业。 发展过程:PPP模式的由来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当时英国交通量持续猛增,但又限于政府资金预算的制约,交通部门开始通过在私人部门创立交通运营企业来提供服务。当时英国正处于经济衰退期,私人企业特别是大型国内工程建设单位又面临建设工程的减少,这些客观条件促使新制度的形成。 机构层次:金字塔顶部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是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者,项目所在国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标和实施策略,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参与各方进行指导和约束。金字塔中部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机构,负责对政府政策指导方针进行解释和运用,形成具体的项目目标。金字塔的底部是项目私人参与者,通过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部门签署一个长期的协议或合同,协调本机构的目标、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政策目标和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机构的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尽可能使参与各方在项目进行中达到预定的目标。 机构的目标层次: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有关机构参与项目的目标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低层次目标,指特定项目的短期目标;第二种是高层次目标,指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长期合作的目标。机构目标层次如表1所示。 适用范围:PPP模式适用的范围较广,包括医疗卫生、教育、交通、信息技术、环境保护和政府融资等,得到了一些政府的重视。美国克林顿政府提出的通过与私人部门合作(PPP模式)投资来提高公共部门经济和效能的方案,被称为美国政府自1905年到1989年11个重要改革方案之一。一个成功的PPP模式需要一定程度公共和私人部门之间关系的重新组合,以创造权利合理配置的实施环境。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详尽细则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详尽细则

新密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促进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124号)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市有关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级专项资金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使用新增费开展的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实施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城乡规划、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运输、教育体育、卫生、电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土地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第四条市整治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为全市土地整治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做好项目的资金投入、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等工作。使用新增费进行的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实施。 第五条项目的确定和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坚持以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 (三)坚持土地整理复垦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四)坚持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相统一; (六)坚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浅析土地整理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浅析土地整理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是一个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战略举措。 根据土地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可将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 1.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以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提高农用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过程。农用地整理包括农用地调整、农用地改造、地块规整、基础设施配套、零星农宅的迁并等,具体内容包括农用地面积、位置的变动、性质的置换、低效农用地的改造以及地块规整重划,水、电、路等小型基础设施配套和零星农宅的迁出或合并。农用地整理可根据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分为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整理等。 (1)耕地整理。耕地整理是指对农田进行的整理。耕地整理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如农田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2)园地整理。园地整理主要指果园、桑园、橡胶园和其他经济园林用地的整理。 (3)林地整理。林地整理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林地的整理。 (4)牧草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包括放牧地整理和割草地整理。 (5)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养殖水面用地整理主要指人工水产养殖用地整理。 2.建设用地整理 建设用地整理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整理。 (1)村镇用地整理。村镇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的撤并、撤迁和就地改扩建。 (2)城镇用地整理。城镇用地整理主要指城镇建成区内的存量土地的挖潜利用、旧城改造、用途调整和零星闲散地的利用。 (3)独立工矿用地整理。独立工矿用地整理主要指就地开采、现场作业的工矿企业和相配套的小型居住区用地的布局调整、用地范围的确定和发展用地选择,一般不包括大规模废弃地复垦。 (4)基础设施用地整理。基础设施用地整理包括公路、铁路、河道、电网、农村道路、排灌渠道的改线、裁弯取直、疏挖和厂站的配置、堤坝的调整,也包括少量废弃的路基、沟渠等的恢复利用。 尽管我国开展土地整理的时间不长,但取得的显著效益表明,在我国开展土

浅析广东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

浅析广东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 发表时间:2017-09-28T11:24:17.39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5期作者:陆俊锋 [导读] 在广东省境内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势在必行,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广东省的土地整治现状展开讨论,旨在能够进一步做好土地整治改造工作,促进广东省生态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 清远市土地整理中心广东清远 摘要:伴随着广东省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多。为此,在广东省境内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势在必行,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广东省的土地整治现状展开讨论,旨在能够进一步做好土地整治改造工作,促进广东省生态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 关键词:土体整治;现状问题;推进对策;耕地提质改造 前言 “十二五”以来,在国土资源部及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的科学带领下,积极响应了我党十八大的会议精神以及保护耕地政策的号召,结合了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关于“补充耕地、三旧改造、增减挂钩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开展现状,积极落实了“保护为本、节约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强了对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性,提高了耕地的质量,并且取得了较为不错的耕地保护成绩,在广东省区域范围内营造了一种和谐健康的耕地保护氛围。 一、广东省的农村土地整治现状 2016年6月1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针对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关于农村耕地保护情况展开了考核结果通告,截止到2016年初,广东省的耕地面积为4744万亩,保护农田的面积为3955万亩,符合国家规定的补充耕地农田的标准任务,完成了对保护耕地的占补平衡,拆除了非法建筑1533万平方米,使得广东省的复耕复林面积提高了1.23万亩[1]。 广东省在深入开展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时,有效地使得广东省的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水平同农村土地资源建设用地的减少水平相挂钩,符合广东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采用打造新建筑,拆除旧建筑以及农田复垦的方式,不改变现有建筑的使用面积,确保农村耕地面积不会减少,农村耕地质量不下降,进而解决广东省的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问题,加快广东省新农村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目前广东省的土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数已经达到了82%,完成了拆旧复垦面积5.49万亩,耕地面积1.17万亩。 在“十二五”建设期间,广东省国土资源开发部门,创新性地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2016年2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国土资耕保电〔2016〕40号要求,广东省各地要抓紧推进2015年度建设任务,为确保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2015年度建设任务争取主动。以农村的土地整治为建设平台,针对“ 农田、水源、道路、森林和农村”的综合整治改造,形成集中连片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对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农田产量和质量,加强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建设水平,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进而提高农村高标准农田的抗灾能力水平,打造同现代化广东省乡村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积极农田[2]。 二、广东省土地整治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目前广东省在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时,财政、农业、林业以及水利部门并没有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这就使得各级整改部门的资金利用比较分散,分头建设,难以集中,进而出现了交叉整改问题,不能够形成土地整改合力,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成本浪费,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广东省全域“规划、设计、整治”土地资源管理规划格局[3]。 (二)考核审查运行机制滞后 广东省现有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考核审查运行机制也很滞后,土地整治运作机制也不是很完善,对于土体资源整治的规划设计,并不能够满足广东省农业的实际生产要求,针对土地整治的中介机构很难展开监督和管理,始终存在着土地整治项目发展缓慢的问题,最终土地的整改质量得不到保证,没能更好地发挥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优势作用。 (三)土地整治工作的财政资金不够 在进行耕地开垦以及提质改造工程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数目非常庞大的整治改造资金,但是在实际整改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并没有对资金进行合理利用调整,有关耕地提质改造的基础设施、设备等准备工作做的也不到位,使得后续的土地整改管理工作很难开展起来,土地整治管理资金不充足,没有资金的支持,也就更谈不上对创新土地整治技术进行科学研发,不能吸引到更多社会上的有识之士,来对土地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建设与投资[4]。 三、加快推进广东省土地改造工作实施进度的相关对策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关于制定出协调统一的广东省土地整治改造战略,是广东省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制定出一条科学土地整治改造路线,协调好各级生产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部门所对应的土地整改职责和整治范围,将土地整治改造工作同广东省的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农业、交通以及水利工程结合起来,全面实现整体推进全域“规划、设计、整治”的连片整治土地格局建设。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作为耕地保护以及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主要责任主体,根据省内耕地提质改造任务的实施情况及今后建设占用耕地预测情况,按照以占定补、略有盈余原则,合理确定耕地提质改造计划,并编制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制定完善的耕地考核整改机制 在完善广东省土地整治改造运作机制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结合广东省历年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验,为进一步规范本项目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工作,面向社会外聘工程管理人员。聘用人员经统筹安排,协助国土资源局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和投资、进度控制工作,涉及经费业主管理费中支出。实施“投资者受益”原则,进而提高广东省土地整治项目的民间融资水平[5]。 (三)保证土地整治管理资金充足 健全广东省土地整治管理制度体系,进而约束好整体的土地整治管理行为,确定好土地整治管理的改革方向,通过健全制度的方式,

土地整理管理办法1

土地整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理工作程序,加快土地整理工作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试用于 ABC公司土地整理储备工作。 第三条A部是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责部门,主要负责:申请土地整理计划;土地整理政策和土地盈利平衡模式研究;组织可开发土地的收购、整理、出让等工作。 第二章土地整理程序 第四条A编制《土地整理成本预算》经部门领导审核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将《土地整理成本预算》提交市成本审核中心进行审核,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申请函、规划指标、估价报告、预算和可研报告及相关图件),经审核合格并通过预算评审会后,取得成本预算审核意见通知书。 第五条 A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总体规划以及以前年度土地整理进程和各年的计划结转额编制本年《土地整理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核提交各部门负责人会签、公司领导审批后,将《土地整理计划》提交市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审核,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成本预算审核意见通知书、申请函、整理储备计划表、地籍调查

成果及相关图件),待审核合格后取得土地整理计划。 第七条 A对拟整理地块进行拆迁及管线切改工作。与被收购土地原权属方签订《土地收购合同或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拆除地上物及腾空、移交土地。待场清地平后进行管线切改。 第八条拟整理地块达到交地条件后,由A与原权利人办理场地交接手续,并委托外部单位进行看管等工作(参照《土地看管管理办法》)。 第九条待拆迁完成后,由A将原地块产权证予以注销,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条件,取得该地块的规划指标,待取得规划条件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供前证,纳入储备范围。 第十条根据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在进行土地出让前,由A向市成本审核中心申请土地整理成本决算审核,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土地整理计划、供前证、规划条件、地块整理过程所涉及的协议、合同及发生费用票据及相关文件等),待审核合格后,取得土地整理成本决算审核意见。 第三章土地出让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土地出让 1、A按市土地整理中心要求申报相关附件(申请函、委托出让申请表、成本确认书、成本审核中心审核意见、供前证、拆迁补偿协议、地基调查前置成果、出让相关图件) 2、市土地整理中心受理《委托出让申请函》经审核合格后,加入政策性成本并测算政府净收益后,向市交易中心发委托出让文件,待局长办公会审查通过

浅谈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浅谈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表时间:2018-08-06T10:06:57.580Z 来源:《科技中国》2018年3期作者:张天胜 [导读] 摘要:土地整理作为地区经济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分析其中的必要性即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认识到自身基本的土地整体状态为之后的土地管理与市政建设进行相应的组织与管控,摘要:土地整理作为地区经济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分析其中的必要性即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认识到自身基本的土地整体状态为之后的土地管理与市政建设进行相应的组织与管控,特别是在进行土地财政收紧的过程中,土地整理就成为其基础性的工程,而其重要性在于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土地整理,混乱的土地工作造成的就是整体土地 构建的失序,影响基本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建设。 关键词:土地整理;重要性;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土地的需求在日益增强,土地资源的整体管控也面临着更新换代的危机,尤其是在现在进行相应的经济转型的的状态下,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整理实现完成相应的土地资源的有效认识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好的土地利用提升。 一、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土地是财富之源 土地作为进行经济活动的基本基础,在进行财富创造的过程中属于财富之源。在现代经济中没有任何经济活动能够离开土地进行相应的活动,即使是金融活动也需要必要的人员与场地,而场地之中存在的就是土地因素的表现。且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需要的是进行必要的土地资源的利用,土地资源对于经济的基础农业而言属于充要条件,如果没有土地资源的供应则基本的农业资源不会有相应的提升造成的基本后果就是人们的基本食品安全发生了相应的危机。在我国保持十八亿亩更低红线就成为基本的土地管理要求,在农业完成相应的经济活动之后,在此基础上的工而已活动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土地资源管理,单就重工业而言需要相应的土地进行厂房的建设,需要土地进行相应的配套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在重工业产生的人员与产业聚集需要大量放入土地进行相应的建设。对于现有的高科技产业而言也需要土地进行相应的产业园区建设,在产业园区中相应的土地质量要求还比较高,例如美国硅谷就有花园之称,其中的基本工业土地绝不是类似于前工业时代土地利用框架而是需要在当初完全的农业用地或者是自然用地之上进行产区的建设避免影响高科技人材的发挥尤其在进行相应的研发中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资源管理。对于商业来说需要的商路的畅通,而建设商路的基本流程在于进行必要的突发当地平整,尤其是在进行相应的高质量的商路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建设更是进行建设的关键条件。 故而从整体上来说,农工商业都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他们进行建设的基本存在基础,如果没有土地就没有其中的一切,而进行相应的土地利用更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管理,盲目的利用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财富的积累。 (二)土地是社会之基 社会存在依赖的是人的存在,但是人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是从土地中获得的,尤其是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不能够有效的利用土地对于人的社会生活请款就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在城市建设中现有的情况下进行拆迁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但是在拆迁作为一种土地重新利用的手段,在进行硬件破坏的同时也在破坏其中存在的人情因素,尤其在进行城中村建设拆迁中,原本相互联系的两家人在拆迁的大潮中变的陌生而其进行相应的基本人情因素也在面临着危机。这样的危机从根本上说进行是土地情感的丧失,他们原本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彼此之间公用基本的土地存在。他们也许共用一条小巷,共用一堵围墙,这样的实际情况就是土地情感,对于社会而言需要的就是进行相应的共同情感的培养,没有共同情感的社会是冷漠的社会,没有共同情感的社会是容易撕裂的社会。土地情感属于一种较为固定的情感,土地是形成其社会情感的基础参与点,如果不进行相应的土地整理,土地混乱的情况下造成的基本情况是社会情感的混乱。社会情感的混乱造成的基本效应是社会需要进行必要的组织,而没有相应的组织性,缺乏必要的情感向心力,社会的不稳定性大大增加。尤其是类似于中国这样的带有深厚的土地情节的国家,需要的是进行必要的土地整理实现相应的土地建设,满足基本的社会安定的存在。 (三)土地是文化之根 文化的基础是人的活动,而人的活动离不开土地的存在。在中国这样一个大陆文化的国家,土地一直是进行文化的基础,古语有云“有土斯有财”,而相应的土地也是进行相应的文化活动的基础。就现实而言,在正月十五需要进行必要的文化娱乐活动。这些文化娱乐活动不可能是凭空出现的,故而需要进行土地利用情况的必要改变。例如有些县市进行的是建设专门的文化广场进行活动,还有一些县市进行的就是将存在的基本的道路进行必要的功能重新改建,完成文化的基本效应的实现。土地作为文化的基础在此有所体现。但是更典型的就是,土地之上的历史文化设施,例如山西土地上的各类型大院,例如常家大院、王家大院等等。这些都是文化存在基本效应。在进行土地整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其存在的文化意味进行相应的理解。而其占据的土地存在,就是为了进行相应的文化建设,而现在保存的基本原因就是其存在的文化原因以及附着于其上的经济利益。 二、土地整理的必要性 (一)土地管理现状不清 虽然上文中可以看到现有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土地整理十分重要,但是就其实际情况而言,进行土地整理也十分的必要。其必要性的第一方面就是土地管理现状不清。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一定意义上使十分清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故而,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不可改变的但是在现在的经济建设过程中,事实的使用权却容易发生变革,此种变革在进行建设征地的情况中最为典型。在建设征地的过程中,按照所有制的基本流程其需要协商的就是当地的村委会与政府,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每个土地实际受益人都需要进行形影的利益照顾,否则土地难以进行进行的管理。这从一个方面可以看出土地管理存在着失序的情况,只不过这样的情况被经济发展的巨大经济利益的补偿所覆盖,故而在现在我国经济进入到经济转型期的形式下进行相应的土地整理就成为其中的关键。 (二)土地管理使用情况复杂 在现在的土地整理中,整理的关键在于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整理。由于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的方式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尤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很快。造成的结果就是土地的使用方式变化很大,很多土地在二十年里经历了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的基本过程。这样的过程对于土地的使用来说无疑是十分复杂的,因为其中牵涉到的不仅是相应的变化而是其中复杂的经济利益的博弈。如在由工业用地向商业用地变化的过程中,工厂中的工人作为基本土地权益受益人,其自运转过程中容易产生相应的失业情况,影响其生活,需要对他们进行适当的补偿。但是严格的说,这些人对于进行相应的土地权益没有严格的收益权。这样的复杂请款不是个例,故而需要进行必要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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