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印发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08〕7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补充耕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将未利用地、园地(不含可调整园地)、山坡地以及建设用地开发改造为耕地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市、县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的项目。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对项目的前期审核、实施、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管理。

第五条项目选报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双重功能,防止水土流失,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确定的陆域严格控制区、土地权属有争议、无灌溉水源、以及25°坡度以上山坡地等土地,不得用于补充耕地;

(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综合利用。

第六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合资或独资的方式参与补充耕地工作,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可以有偿转让,但投资风险自负。

第二章前期审核和规划设计

第七条在对适宜开发整理的耕地后备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级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环保、财政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缺口和耕地后备资源状况,编制本地区专项规划,并造册登记耕地后备资源地块,由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及报告要求见附件7)。经批准的专项规划连同耕地后备资源地块资料,应及时上报省级和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

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环保、财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每年11月底前,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林业、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本地区下一年度补充耕地计划上报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

第九条项目必须从经批准的县级耕地后备资源地块中选取。县级土地整理机构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中承担相应业务职能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负责项目的前期审核申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和林业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其中,项目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林业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于地级以上市财政资金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林业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并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林业和财政部门审批。

属县级审批的,审批后的前期审核材料应上报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和财政部门备案。

财政投资的项目由市、县级土地整理机构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中承担相应业务职能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第十条项目前期审核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前期审核申报文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式等;

(二)项目所在地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或专项规划图(局部图);

(三)土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标准分幅图)和项目地类表;

(五)地形图(1:10000);

(六)土地权属单位同意开发整理的书面意见;

(七)涉及河滩地的,应附县级水利部门同意开发整理的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认真核对项目开发整理前的图斑,并对项目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条件等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土地权属是否清楚,土地权属单位是否同意开发整理,山坡地的坡度是否小于25°,地类是否与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一致,面积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审核。

项目的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水源有保障、土层达到一定厚度,通过合理的工程措施可满足项目建成后耕种的要求。

第十二条项目前期审核批准后,市、县级土地整理机构或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中承担相应业务职能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应按照《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勘测设计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区的勘察测量、编制项目设计和预算。属利用社会资金的,项目设计和预算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后批准;属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和预算初审并行文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项目预算审批;属使用地级以上市财政资金的,项目设计与预算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上报,并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和预算初审及行文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项目预算审批。

属县级审批的,审批后的设计预算材料应上报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和财政部门备案。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勘测设计管理规定》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订。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施工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应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强化监理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并做好施工日志记录。设计方案确需变更的,应按《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勘测设计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标投标。

第十五条利用社会资金的项目应引入竞争机制。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应有计划地从耕地后备资

源地块中分批选择项目引入社会资金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在项目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经批准后,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者,并由县级土地整理机构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中承担相应职能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与其签订开发补充耕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职责。

属土地权属所有单位或土地承包经营者自筹资金补充耕地的,项目的前期审核、设计、实施等手续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投资收益补偿方式等事宜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与投资者具体协商确定,并由县级土地整理机构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中承担相应业务职能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与其签订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项目验收分为县级初验、地级以上市验收并经省级抽查通过后发函确认二个阶段。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有关部门共同负责项目的初验和验收,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验收和补充耕地进行初验;其中,县级发展改革、农业、林业、财政部门参与项目工程验收,县级农业、林业部门参与补充耕地初验。

(二)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林业部门负责对补充耕地进行验收。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具有中级以上农业(或土壤)、水利(或水保)、国土(或测绘)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组成的专家库,每次验收时从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补充耕地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确认函需待省级抽查通过后,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林业部门联合核发。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对补充耕地进行随机抽查,并反馈抽查意见。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验收。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上报下列材料和电子文档:

1.《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

2.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3.由地级以上市专业机构出具的按行业标准测定的项目补充耕地土壤抽样化验报告;

4.项目竣工图。

(二)县级初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以及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初验,填写《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验收表》(见附件3)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表》(见附件4)。

1.初验认定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2.初验认定合格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向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补充耕地验收申请,同时按一式两份上报下列材料和电子文档:

(1)《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验收表》;

(2)《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表》;

(3)项目实施前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1:10000标准分幅);

(4)项目竣工图。

(三)市级验收。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级农业、林业部门对项目补充耕地进行验收,并在《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1.验收认定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2.验收认定合格的,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按一季度一个批次,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月底前,集中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补充耕地抽查申请,附《××市补充耕地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分项目、按一式两份上报下列材料及电子文档:

(1)《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表》;

(2)项目实施前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1:10000标准分幅);

(3)项目竣工图;

(4)市、县级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须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和财政部门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接到抽查申请后,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林业局于每季度结束前集中组织实地抽查,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抽查意见。抽查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且抽查的项目个数应占该县级上报验收总项目的10%以上。每个项目由抽查人员填写《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抽查记录表》(见附件6)。抽查中有项目不合格的,地级以上市对不合格项目所在县(市、区)该批次项目均不予核发验收确认函,待项目建设单位全面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省级抽查。

经省级抽查的项目均合格的,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同级农业、林业部门核发验收确认函,认定该县(市、区)该批次项目验收合格。

第十八条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能正常使用;

(二)地类清楚,面积准确;

(三)没有出现水土流失现象;

(四)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开垦的地块周边无严重污染源。

第十九条项目验收方法:

(一)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查阅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和补充耕地土壤抽样化验报告,逐项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并予以综合评定。

(二)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图和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测项目竣工图为依据,遵循《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采取室内核算与现场核对相结合的办法,核查项目开发前、后各地类的面积和补充耕地面积。

(三)按照《广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标准》(见附件1),核查项目的灌溉排水条件、交通条件和土壤肥力情况,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条实行补充耕地资金补助制度。

(一)省财政厅设立补充耕地补助资金,2008年至2012年,省财政共安排40亿元,对2008年1月1日之后已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农业、林业部门核发补充耕地验收函的市县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每亩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

(二)补充耕地经核发验收确认函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级国土资源部门逐级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提出补助资金申请,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按照项目验收确认函的补充耕地面积等因素分配补充耕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省级抽查反馈意见和项目验收确认函。

(三)省财政安排的补充耕地补助资金专款用于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等支出,工作经费按不超过3%的比例据实列支。

第二十一条由园地改造为耕地的,如果项目区内改种植农作物面积达50%以上的,其补充耕地指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或有偿转让;否则,只可作为耕地总量平衡指标,用于弥补耕地保有量缺口,不得进行有偿转让。

第二十二条使用社会资金开发整理的补充耕地指标由投资者与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按不低于6:4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应在项目招标时明确。

第二十三条社会资金投资者所获得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指标由其自主在省内进行有偿转让,转让所得归投资者。转让前,社会资金投资者应将转让意向及价格书面告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转让价格同等的条件下,当地政府有优先受让权。社会资金投资者必须将转让合同报送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并由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确认。

第二十四条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建立台帐,对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指标的取得、转让、使用进行登记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地级以上市核发验收确认函后,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土地变

更调查工作的要求和补充耕地指标的使用情况,及时做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项目相关档案,并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及验收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图件和影像等,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第二十七条项目经地级以上市核发验收确认函后,补充耕地应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与土地权属单位签订协议,正式移交给土地权属单位耕种或外包耕种,并由当地农业部门负责跟踪补充耕地的种植管理。

第五章部门职责

第二十八条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开发补充耕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省级抽查;建立台帐对全省补充耕地指标进行登记管理。

(二)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和设计预算审核;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并对补充耕地数量的真实性负责;联合同级农业、林业部门核发补充耕地验收确认函;建立台帐对全市补充耕地指标进行登记管理。

(三)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编制本级专项规划、造册登记耕地后备资源地块;编制本地区年度补充耕地计划;负责使用社会资金、县级财政资金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和设计预算审核;负责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申报和设计预算申报;组织项目监督检查;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补充耕地初验,并对补充耕地数量的真实性负责;建立台帐对全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进行登记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职责

(一)省财政厅负责筹集补充耕地补助资金、对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的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下达。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省级抽查;对项目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监管。

(二)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做好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和设计预算审批;对财政安排的补充耕地项目及相关预算进行合规性审核下达;分配下达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审核拨付资金;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三)县级财政部门编制本级专项规划、造册登记耕地后备资源地块;做好县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和设计预算审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申报和设计预算申报;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工程验收;按规定落实、拨付和监督项目财政资金;负责补充耕地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第三十条农业部门职责

(一)省农业厅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省级抽查。

(二)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配合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验收和核发验收确认函,并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把关。

(三)县级农业部门配合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本级专项规划、造册登记耕地后备资源地块;做好使用社会资金、县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做好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申报;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工程验收和补充耕地初验,并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把关;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按行业规范采集土壤样品和送验。

(四)各级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指导、跟踪补充耕地的种植。

第三十一条林业部门职责

(一)省林业局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省级抽查。

(二)地级以上市林业部门配合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验收和核发验收确认函。

(三)县级林业部门配合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本级专项规划、造册登记耕地后备资源地块;做好使用社会资金、县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审批;做好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核申报;与

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工程验收和补充耕地初验;做好林业生态保护工作。

第三十二条发展改革部门职责

(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省级抽查。

(二)地级以上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项目工程验收工作;做好补充耕地与当地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工作;参与本地区专项规划编制和耕地后备资源地块建设工作。

第三十三条环保部门职责

县级环保部门配合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本级专项规划、造册登记耕地后备资源地块。

第三十四条监察部门职责

(一)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行政监察。

(二)省监察厅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省级抽查。

第三十五条审计部门职责

(一)按《审计法》规定的职能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二)省审计厅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省级抽查。

第三十六条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省级抽查计划后,应书面通知各抽查单位参加。

第六章责任

第三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和资金管理等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八条项目组织部门、相关职责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在审批、评估、咨询、监督、验收、抽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用于项目的财政资金。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职能分工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拨付以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财政违法行为的,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等问题的,应责成整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略)

2.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略)

3.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验收表(略)

4.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表(略)

5.XXX市补充耕地验收情况汇总表(略)

6.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抽查记录表(略)

7.广东省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与报告要求(略)

土地整理工作流程

“生地”变“熟地”的工作流程 一、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一)关于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2007年12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已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此前, 2006年6月,我市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 本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将列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土地实施收购、收回、征收,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并予以储存的行为。 上述两个概念,一个是着重从土地储备的目的和意义方面说的;另一个是从工作实施的程序上说的。两者是统一的,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二)为便于开展工作,统一统计、报表口径,结合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的特点,根据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又将其细分为三个阶段,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标准不是国家或者市政府制定的,而是市土地整理中心制定的一个内部的工作阶段的分类方法,这里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土地收购阶段。 土地收购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被收购土地原权属方签订土地收购合同或协议,并将按合同或协议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在本市,以下行为可认为是土地收购。 1、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土地收购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拆除地上物及腾空、移交土地。

2、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拆迁实施部门,签订居民房屋拆迁协议,收回住宅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明确补偿标准和居民安置方案,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的期限实施拆迁并移交土地。 3、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或直接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等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第二阶段,土地整理阶段。 土地整理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根据土地收购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土地被收购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地上(地下)物拆除的过程。被收购土地达到场清地平(“净地”)并经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验收合格后,即为土地整理工作完成。 在统计时,土地整理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统计时点被收购土地的工作部位进行描述,分为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三种状态。 1、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基本达到“净地”条件。“净地”的含义为已收购土地的地上物拆迁完毕,且土地权属已注销登记至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名下。 2、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进度已达到50%以上但未达到80%的。 3、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工作已经开始,但尚未达到整理50%的状态。 三是土地储备阶段。 土地储备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实施收购的土地已经拆迁整理完毕,并已配备规划指标,可随时上市进行交易的土地,如果要用一个有别于“净地”的词汇,我们认为“熟地”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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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什么是项目 项目(Project),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 2、软件项目的特征 (1)复杂性:了解软件产品中每一美元、没一英镑、每一欧元是如何花费的,要比其它工程制品更复杂。 (2)一致性:通常,传统的工程师会用物理系统,以及水泥、钢铁这样的物理材料来工作,这些物理系统有一定的复杂性,但都服从一定的物理定律。而软件开发者,必须与客户需求保持一致。不仅因为从事该工作的人员可能不是同一个人,而且对于组织来说,由于集体记忆会有差错、内部交流不够通畅,决策也会有失误。 (3)可变性:软件可以方便的修改,这是软件的长处之一。然而。软件系统一旦与物理系统相连,一有必要,就要改变软件来适应其它组件,而不是改变其他组件来适应软件。所以,相对于其他组件,软件系统可能要经常变更。 (4)不可见性:有形制品(比如桥)的建造过程,可以立即看到,而软件的进展不能立即可见。 3、课本第八页的重要概念 (1)检查点:指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对项目进行检查,比较实际现状与计划之间的差异,并根据差异进行调整。可将检查点视作一个固定采样的时间点,时间间隔,根据项目周期长短不同而变化,频率过小失去意义,频率过大增减管理成本。常见的间隔,每周一次,项目经理需要召开例会并上交周报。 (2)里程碑:是完成阶段性工作的标志,不同类型的项目里程碑不同。在软件项目的生命周期里,重要的里程碑节点是相同的,如项目立项、项目启动、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编码、系统试运行、项目验收这些阶段完成时间均可作为里程碑。 (3)基线:指一个、一组配置项在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时间点上,通过正式评审进入正式受控的一种状态。软件项目中,需要的基线、配置基线等都是一些重要的项目阶段里程碑,但相关交付物要通过正式评审并作为后续工作的基准和出发点。基线一旦建立,变化要受到控制。 4、SMART原则 (1)绩效指标必须是具体的(Specific) (2)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 (3)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 (4)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Realistic)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篇一: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建设期1-3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求如下: 土地开发:丘陵山地100-600公顷(1500-9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新增耕地率60%以上; 土地整理:丘陵山地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耕地率3%以上; 土地复垦:丘陵土地60-400公顷(900-6000亩),坝区平地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新增耕地率40%以上。 第七条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以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或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变更对策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改变、工程使用意图变化,以及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等原因,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不符,对原规划设计局部工程进行修改,或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分析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 1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原因 1.1 前期调查勘测资料不详尽 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言,前期调查勘测资料非常重要,其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规划方案的优劣程度。但很多项目申报单位重申报、轻实施,忽略了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或者说前期调查工作不实、不细、不具体,导致了项目规划设计粗而不精,工程布局的错位、偏差,单体工程的规格尺寸不符合项目区实际要求等等,给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普遍被忽视的一项工作就是项目区现状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大多数项目申报单位都是依据原始地籍图进行规划设计,其实是非常不准确、也是不合理的。有的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虽然也进行调查勘测,但由于项目区涉及范围比较大,很难面面具到。有的干脆就按照项目申报所在地的水利、交通以及村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规划方案的设计等等,这些都导致项目规划方案与项目区实际要求有偏差,最终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规划变更。 1.2区内情况发生变化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如:有的因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打乱了原项目规划,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地方经济发展,占用项目区部分土地,需要对项目建设规模、位置、工程数量等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规划不适应现在发展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水利等部门在项目区内新建小型配套工程,为了避免项目的重复投资,需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变更等等。 1.3少数工程无法实施 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阶段,其项目申报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未深入当地群众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没有认真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不了解当地农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0]316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0.11.07 【实施日期】2000.11.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发〔2000〕316号 2000年11月7日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

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土地整理流程

土地整理流程 一级土地开发成本核算表 一个很好的一级土地开发成本核算表,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级土地开发成本估算表 流程收费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费率费用(万元)收取标准 一、征地、拆迁安臵补偿费及有关税费(一)征地1 征地补偿费元/亩按国家标准收取/2 青苗及地上物补偿费元/亩 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w 3 征地税费有收益的非耕地占用费元/亩 3-6倍 菜地补偿元/亩 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 新垦菜地基金元/亩 100万人以上按7000-1000元/亩缴纳 防洪费元/平米 20元/建设用地平方米 耕地占用税元/亩 9元/平方米 耕地开垦费元/亩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24元/

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2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2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24元/平方米收取。 小计万元 (二)拆迁安臵补偿费 1 拆迁补偿费民宅拆迁补偿费元/平米 非民宅拆迁补偿费元/平米 回迁安臵用房亏损元/平米 2 搬迁补助费万元 3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万元 4 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万元 5 拆迁公司服务费万元 小计万元 二、收购和臵换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 收购或臵换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元/平米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 1 给水万元/延米 2 雨水万元/延米 3 污水万元/延米 4 电力万元/延米 5 电信万元/延米 * 6 天然气万元/延米 7 供热万元/延米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设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 4.1 基本规定 4.1.1 设计依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以项目规划和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4.1.2 设计原则 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要求。 b)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C)因地制宜。 d)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 4.1.3 项目设计的类型 a)耕地整理工程设计。 l)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2)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 3)排灌电气工程设计。 4)农村道路工程设计。 5)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 b)园地整理工程设计。 C)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 d)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e)林地整理工程设计。 f)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g)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h)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i)土地开发工程设计。

4.1.4 项目设计应由项目提出者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4.1.5项目设计应由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 4.1.6 项目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4.2.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4.2.1.1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原则 a)因地制宜。 b)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c)填挖土方量最小。 d)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相结合。 4.2.1.2 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a)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 b)以防涝为主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m以上。 c)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的田面高程设计应因地制宜。 d)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in 以上。 4.2.2 梯田田坎设计 4.2.2.1 梯田田坎设计原则 a)安全稳定。 b)占地少。 c)用工省。

软件项目管理实用教程(整理的答案)

软件项目管理实用教程(非官方答案,存在错误) 第一章 1.名词解释 (1)项目 项目是未完成某项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等特定目标所作的一次性任务。 (2)项目群 项目群是为了实现某一战略目标而以协同方式管理的一组项目。 子项目 子项目是项目的一个阶段或一个部分,可被相对独立地进行管理,也可以外包给外部单位或者组织内的其他职能单位。 (3)软件项目管理 软件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特殊领域,它是以软件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式,它运用相关的知识、技术和工具,对软件项目周期中的各阶段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实现项目目标。 2.问答题 (1)下列哪些活动不是项目 探索火星生命迹象 向部门经理进行月工作汇报 开发新版的操作系统 每天的卫生保洁

组织一次校园歌唱比赛 一次集体婚礼 (2)软件产品具有哪些特点?软件项目有哪些特点? 软件的特点:复杂性,不一致性,可变性,不可见性。 软件项目的特点:知识密集型,技术含量高;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多种技术综合应用;项目范围和目标的灵活性;风险大,收益大;客户化程度高;过程管理的重要性。 (3)为什么说学习软件项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1.软件项目管理对于软件项目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软件项目涉及大量的人员活动,有进度和资金限制,并会遇到各种变化、风险和矛盾,必须有良好的管理才能成功。 2.对高软件开发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必不可少的。 适应团队开发,理解项目计划并胜任管理工作。理解软件项目在进度、成本、质量、人员等方面的计划和相应的措施,从而更有效地工作并为企业创造价值。 (4)你认为在一个软件项目中,为保证软件项目的成功,主要应注意哪些方面的管理?软件项目合同管理,软件项目进度管理,软件项目成本管理,软件项目风险管理,软件项目人员管理,软件质量管理,软件配置管理 (5)软件项目的生命周期通常可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需完成哪些任务? 1.项目启动阶段发现项目机会,识别客户需求,在此基础上定义项目目标和初始范围;落实项目的初步财务和人力资源,选定项目经理并授权开始项目。 2.项目规划阶段为实现目标而定制行动方案,针对项目的范围、进度、成本、质量、风险、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规划,形成项目管理计划文件。 3.项目执行阶段管理人员要指导项目组成员完成项目管理计划中所确定的工作,从而满足

大理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云府登331号 大政办发〔2007〕29号 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等 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云府规登准〔2007〕30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九日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补充耕地工作,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州级(含州本级)以下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活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 (一)重点项目: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二)补助项目:指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论证、计划下达、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州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负责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项目投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及项目初验。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自查等工作。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集中申报。新建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和审定,续建项目实行年度核定。 第六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并已列入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二)以开发未利用土地和复垦损毁耕地为主;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 (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五)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县乡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积极性高,后续利用措施可行; (六)项目投资标准不超过该类工程国土资源行业预算定额标准。 第七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备土地开发整理所必需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正在实施。 (二)建设规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面积原则上在20~200公顷之间,可不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3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三)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60%;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40%。 (四)建设期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不得 第八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程序: (一)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报州级国土资源部门; (二)州级国土资源部门从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中组织部分专家现场踏勘、论证和审查,根据项目条件进行筛选入库(占补库);

补充耕地项目工作流程

补充耕地项目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7〕74号)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5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保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补充耕地质量不高,数量不够。 2、不按立项标准,不细致了解现场实际,踏勘中降低立项条件与标准。 3、验收过程不细,不能发现问题;验收过程中主观降低条件和标准。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票据,放松审核,予以报销。 五、岗位防控措施 实行各相关科室参与会审和现场踏勘,实行邀请农业专家共同验收制度,落实多人、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流程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保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强,造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 2、划定基本农田质量不高,数量不够。 3、在基本农田基础建设验收中把关不严。 五、岗位防控措施 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依法行政,落实多人、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土地整治项目工作流程一、流程图

二、工作依据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8号)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5号) 三、承办科室与办理时限 耕地保护科;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岗位风险分析 1、有关政策掌握的不准,出现审查上的缺失;主观上降低立项的标准。 2、不按立项标准,不细致了解现场实际,踏勘中降低立项条件与标准。 3、验收过程不细,不能发现问题;验收过程中主观降低条件和标准。 五、岗位防控措施 1、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加强业务知识及廉政文化学习,提高自律能力。 六、责任人 耕保科科长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 通知 重要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41号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湖南省补充编制规定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82 第三章项目划分 82 第四章费用构成 83 第一节概述 83 第四节其他费用 84 第五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85 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85 第二节工程施工费单价编制 88 第三节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 89 第六章预算表格及格式 92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满足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新的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土地整治工程投资管理,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 [2011]128号),结合湖南省近年土地整治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土地整治工程设计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指导性标准。 二、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负责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熟悉工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广泛收集资料,合理选用定额、费率标准和价格,保证编制质量。 三、本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四、本规定由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管理与解释。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三章项目划分 第三部分其他费用

第四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费用由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第四节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四、竣工验收费(G) 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项目验收费、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1.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G):竣工测量费是指土地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时,为获得工程建成后的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等资料而进行的测量工作所

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 二、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开发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以招标方(或直委)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地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管理费

软件项目管理经验总结

软件项目管理经验总结 管理分为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优秀的管理者是可以通过努力达到的。下面是X整理个人管理经验 总结的范文,欢迎阅读! 个人管理经验总结篇一 各位领导: 今天我就自己在广利工作2个月以来的心得和体会来跟大家进行探讨和研究,在我这2个月的工作中,得到了站内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谢!也从公司各位领导身 上学到了很多经验和做法,比如王秀涛站长、张盛聪副站长、冯汉彪经理等,因为我觉得这些领导在各自的岗位上都有一套独特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理验,而且是比较成功的,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有容乃大”你们的方法与经验也是我将后工作中不断学习与总结的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为广利公司管理层中的一员,我将我的管理思路和方向向各位领导作简明扼要的阐述,不周之处,望各位领导见谅指 '[正O 一、树立正确的领导管理心态,严格要求。 作为一名领导者,对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客观。能够听取下属员工不同的意见,工作中的分歧不能掺杂个人感情。对下属员工的严格要求,在我看来,并不是对

他们苛刻,而是在真正的帮助他们,逼迫他们进步,能适应社会残酷的竞争,我在给机修班开会时说过:每一个行业 都逃不过市场经济发展的潜规则,高速发展期(目前混凝土行业就是这个阶段),市场饱和期、优胜劣汰期。在不久的将来,混凝土行业就会进入市场饱和期和优胜劣汰期,那时就会有部分企业被市场淘汰,行业从业人员就会超过市场需求,岗位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如果没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和技术,就会被市场所淘汰。而我们都是男人,男人最基本的要求是应该有种家庭责任感,要有能力养活妻子,抚养孩子,照顾父母,这些能力需要我们有较强的社会竞争力,社会竞争力要靠我们积极的心态,努力工作,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我们也更应该抓住现在行业的高速发展期这个机遇,通过不断的努力进步把自己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我不希望你们在我手下干了三年或者五年后还是一个机修,希望你们都能有独挡一面的能力,如果你们现在都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自己范围的事都做不好,怎么能进步,又会有哪一家企业、有哪一个老板会放心让你们去带一个团队。 二、营造良好的团队工作气氛。 在我的工作中,我积极主张这样一个理念:积极的人象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人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在团队管理中,我会通过各种途径树立一个积极的榜样,让 每个员工都有一把衡量自己的标尺,都有一个努力的方向。 在这次的员工评级制度中,我极力主张过往不究,不追究员工以往

软件实施项目管理

关于软件实施项目管理的探讨 项目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其涵盖范围非常广,本文仅立足于软件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的应用,以项目管理周期为主线展开探讨。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和作用 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从项目启动到项目结束的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其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协调,而非行政指派。 主要职责: 1、在技术、费用和时间特定的前提下,利用组织中的现有资源完成项目最终目标; 2、和客户、项目组成员、其他相关人共同商议选择开展项目的最佳计划; 3、为达到目标做出必要的决策; 4、当项目计划变更时,及时向主管汇报; 5、在时间和费用允许的条件下,和各项目部门协调工作程序; 6、负责协调项目组人员间的关系 7、按项目计划进行项目验收, 8、如果目标达不到而合同允许,建议结束项目或改变方法; 二、软件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注:和PMBOK2000存在差异) 1、项目开始 项目开始阶段主要针对软件合同内容,制定项目的总体安排计划,并由公司售前人员和对方企业项目实施 人员对前期项目资料进行移交,确定项目责任和授权,尤其要明确项目的验收标准。在项目开始阶段进行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总体安排对项目的时间、进度、费用、人员等作出总体安排,制定该项目的总体计划。 ·资料移交包括合同、售前调研报告、需求分析、验收标准、对方公司的项目组成员等资料。 ·项目范围定义在资料移交的基础上,定义该项目的整体范围。 ·项目授权由企业与公司销售部门根据项目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并由企业根据项目的需要对实施组进行 项目管理的授权 .对该阶段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阶段是该项目进入系统实施的启动阶段,主要进行的工作包括:确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范围、定义递交的工作成果、评估实施过程中主要的风险、制定项目实施的时间计划、成本和预算计划、人力资源计划等。(1)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职能分工,画出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图、明确各自职责。如下图所示:

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等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7929-199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GB/T7829-1995;GB/T5791-93地形图图式1:20001:5000,1:10000 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 GB/T1654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54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54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JTJ021-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GB/T50265-97泵站设计规范 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SL73-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LYJ002-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总则 3.1.1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含土地复垦)。 3.1.2规划的基本原则 a)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b)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c)可持续发展。 d)因地制宜。 3.1.3规划的内容 a)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软件项目管理整理

软件项目管理 RoadMap 项目初始-项目计划-项目执行控制-项目结束 第一篇软件项目初始 第一章软件项目初始过程 软件项目启动 1、项目立项 " 明确项目的目标、时间表、项目使用的资源和经费,而且得到执行该项 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发起人的认可 Make or buy 决策:P18 合同项目: 甲方合同环境:招标书定义(采购需求定义)、供方选择、合同签署 1)招标书定义:需求申请-需求定义-商务条件确定-验收标准确定-资 料汇集-采购需求认可-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P19 2)乙方选择:招标文件-招标-收集供方的建议书-评定供方-最终供方 确定-最终供方名单-建议书 P21 3)合同签署:合同草案-谈判日程确定-合同草案提交-合同条款协商- 合同签署文本确定-合同签署文本审阅-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文件-任 务书下达-任务书任务书任务书 P22 乙方合同环境:项目分析、提交建议书、合同签署 1)} 2)项目分析任务书/招标书-需求管理者确定-需求分析-需求分析评审 -项目规模估算-项目风险分析-项目初步实施规划-初步实施规划评 审 需求分析报告/项目初步计划 P23 3)提交建议书 需求分析报告/项目计划-技术能力要求确定-人力资源要求确定-实 现环境要求确定-资金。管理要求确定-企业能力判定-评估结果评审 -能力评估结果-需求成熟度评估-用户支持保证评估-用户资金保证 评估-可行性分析-项目决策-编写项目建议书-参加竞标-项目投标 书 P23 4)合同签署 合同草案-谈判日程确定-合同草案提交-合同条款协商-合同签署文 本确定-合同签署文本审阅-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文件-任务书下达- 任务书任务书任务书 内部项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指标编制总说明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指标编制总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估算标准》(以下简称估算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 一、编制目的 1、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提供依据。 2、为国家编制重大工程项目规划提供依据。 3、为国家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入库备案提供依据。 4、为国家审批项目初步设计与项目预算提供参考。 二、编制主要依据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2--2000。 2、《灌溉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 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 6、土地开发整理典型设计资料及其它标准。 三、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估算标准考虑了全国不同地域和立地条件的客观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近几年土地开发整理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资料,同时考虑发展的需要与相关行业间的衔接,使研究的成果切合实际。 2、综合原则 土地开发整理具有跨行业、多学科和技术组成复杂的特点,估算标 准覆盖面广,综合性强。 3、典型原则 每一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选定具有典型代表作用。

4、简明适用性原则 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特征、设计参数、工作内容,编制估算指标及全国各地调整系数,做到齐全完整,简明适用。 5、时效性原则 根据各省提供的2006年第一季度材料价格,反映当前全国各地的造 价水平。 四、指标层次结构 本估算标准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四部分组成。指标层次构成见表(1-1) 表(1—1)指标层次构成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流程 主要参考省区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易地开发项目管理规定、省财政厅国土基建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土地出让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编制阶段、项目实施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流程: 1、项目调查; 2、听取项目所在地权属单位、村民代表意见,举行听证会; 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 4、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5、组织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6、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上报材料: 1、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形图; 2、地类情况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投资概算; 6、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项目区应具备必要的交通干(支)线、水利设施等条件; 2、项目立项申报应实行听证制度,并保留听证记录; 3、可行性分析及评价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及农业生产条件; 4、地类情况表采用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5、应分析项目可增加耕地的潜力; 6、投资概算采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7、年度申报项目超过一个的,应填写项目汇总表; 8、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申报的项目中,筛选出适宜建设的项目,制定年度开发计划,经市财政局会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阶段 流程: 1、现场勘踏调查; 2、项目区地形测量; 3、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4、向项目报在地公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征询土地权属人、村民意见; 5、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6、编写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报告; 7、组织专家评审; 8、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经与市财政局会审后,由市财政局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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