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定期报告(模板)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定期报告(模板)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定期报告(模板)

附件2

定期报告(模板)

(20XX年度)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

……

(二)经营管理及改革发展。

……

(三)企业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

……

(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

……

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总体情况。

1.职能部门和调整情况。

……

2.问题线索。问题和线索X件。企业内部部门发现X件,其中企业审计部门X件;信访举报X件,……。外部监督机构移送X件,其中审计署X件;巡视X件,……。初核立项X件,办理方式为……。

3.损失及风险。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共发生国有资产损失事项X件,损失金额XX,损失风险XX,具体为……。

4.责任追究。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责任追究X人,其中组织处理X人、扣减薪酬X人、禁入限制X 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处分X人、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X人……。

5.整改情况。挽回损失XX,降低损失风险XX,企业修订完善管理制度X项……。

6.其他。存在问题、经验教训等。

……

(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具体情况。

1.XX问题资产损失和责任追究情况。

(1)问题来源。……

(2)违规事实。……

(3)损失认定。……

(4)责任认定。……

(5)责任追究。……

2.XX问题资产损失和责任追究情况。

(1)问题来源。……

(2)违规事实。……

(3)损失认定。……

(4)责任认定。……

(5)责任追究。……

……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制度机制建设方面。……

2.工作组织领导方面。……

3.具体工作开展方面。……

……

三、工作意见建议

……

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

年月日

备注:

1.以上报告模板供参考,结构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内容。

2.报告材料尽量以事实和数据说话,可根据需要附有关制度文件及说明材料。

3.按有关保密要求做好报告定密及报送工作。

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 行)》 国资小新昨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国资委日前印发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办法》指出,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追究工作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办法》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一是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明确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和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1个方面72种责任

追究情形。二是为贯彻落实“违规必究、从严追责”的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中央企业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三是规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四是清晰界定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包括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 《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并报国资委备案。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

中国企业海外融资策略汇集5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中国企业海外融资策略汇集5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Annuncio软件融资过程 (IT经理世界1999年第11期) 在本案例中,企业家Didier Moretti(以下简称Moretti),与风险资本家Promod Haque和Jos Henkens(以下分别简称为Haque和Henkens)共同构想要研发一种软件系统(Annuncio软件),他们成功合作发起建立了一家公司,并把这个想法付诸于实践。以下是对这个过程的具体描述。 背景介绍: Haque是Norwest Venture Partners(一个风险投资企业,以下简称Norwest)的投资决策人员(合伙人之一)。Norwest 曾经投资过一家名为Cambio Systems的"客户椃衿鳌比砑尽6?/FONT>Moretti曾经担任过该公司转型期间的CEO。自此,Haque 与Moretti有了合作的基础。尽管Cambio Systems最终没有成功,但Haque对Moretti的能力已经有了深刻的印象。同时,Henkens对Cambio Systems也比较熟悉,于是对Moretti的作为也有较深的印象,尽管他的Advanced Technology Ventures(先进技术创投,以下简称ATV)并没有投资于Cambio Systems。此外,Norwest与ATV在此前已经共同合作投资过。 产品构想: Moretti、Haque和Henkens三人都对逐渐为人们所知的"营销自动化"领域有着强烈的兴趣,这是最后一块尚未被诸如美国的Peoplesoft公司或德国的SAP公司等业界巨头统治的、有待开发的软件领域。这种软件的设计目的,是帮助营销经理策划一次销售攻势,并能够立即知道所策划的攻势是否起了作用。尽管此种类型的软件已有其它存在形式,但Annuncio公司的设计理念是要开发运作于网络上的软件。网络的使用将大为加快系统的反应速度,而且运作成本也将大为降低。 Haque对这个领域的现状十分熟悉。他已经研究过几例 "营销自动化"初创期的融资申请,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未能最终投资。Haque开始与Moretti联系,而此时Moretti已经开始与Henkens接触商谈类似的想法。由于具有共同的兴趣,三人决定一起共商大计。

2020年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2020年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2020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5) 第三章责任追究范围 (8) 第四章资产损失认定 (14) 第五章责任认定 (15) 第六章责任追究处理 (17) 第七章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22) 第八章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26) 第九章附则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和《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37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应依照本办法建立相应制度;各参股公司的责任追究工作,公司参照本办法向参股公司股东会提请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前款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等。 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学习总结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试行)》学习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公司经营工作,防止因经营偏差、法律风险等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于9月20日上午,在三楼会客厅组织部门员工集中学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现将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一、学习情况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具有重要作用。 本办法中明确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的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问责,以国家法律为准绳,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严肃追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是坚持分级分层追责。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 四是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经验总结 合规经营投资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公司(部门)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落实到本《办法》中来,充分认识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体系的重要性。同时,要把文件精神同公司经营工作相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投资责任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大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集中学习,**公司结合文件通知精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经济责任制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 2.加大法律风险监控,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商讨,随时提供法律方面援助;加强重大类合同监管及分析,及时提供风险揭示。 3.2018年改革工作接近尾声,要加强对涉及各部门进度的督促,争取完成各项工作的改革。 4.开展好部门其他工作。 **公司 *年*月*日

中国企业海外融资策略汇集87

蔡晓燕 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Bond英文简称CB)首创于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至今已走过了150多年的历史。从1992年深宝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探索到199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直至南宁化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走过了一段坎坷的历程。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普通普通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明组合,具有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点,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转换期)具有按照规定的价格(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票的权利,同时在转换前,投资者仍可获得定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同时拥有债权和股票期权两项权益。与之相对应的是,发行公司也相当于同时发行了债券和认股证。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国际资本市场上的一种混合型金融工具,兼具债券和股票两者的功能和优势,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弥补了单一性能金融工具的固有缺陷,充分适应融资者动态化的需求和投资者追求利了大化的行为特征。 一、可转换债券的筹资魅力 1、资金成本低廉 与普通债券相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明显低于普通的公司债券(约20%左右),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至转换前,可减轻利息负担,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通过普通债券筹划集资金,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破产成本(Bankruptcy Costs)或称财务危机成本(Financial Distress Costs)也要应提高,降低了企业价值,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可能将其转换在公司股票,从而减轻了公司还债压力,回避了债券融资历的风险。美国在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的铁路发展高峰期,即是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了成本较低的巨额长期资金。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以前,投资者只是一般的债权人,只享有很低的利息收入,与发行股票税后支付红利相比,公司支付的债息作为财务费用记入成本,避免了交纳公司所和税。由于其双重性,投资者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充足的资本供给,而且可大幅度降低资历金成本。对于急需大量资金的企业来说,低债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无疑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2、有望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自主动态优化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表现为一种负债,发行后增加公司的负债率,改变了公司的资本结构,发挥负债的杠杆作用。转换后,则构成了公司的资本金,资本结构自动作相反方向调整。因此,发行可转换瓮债券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动态调稳步上升,在时机和数量上控制得当,便有望达到企业资本结构的自主动态优化,使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运用与企业的成长相一致。

中国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案例分析

中国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案例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趋向全球化、自由化、知识化发展,在进行了一系列的“引进来”措施,并收到了巨大的成效后,政府政策又逐渐向“走出去”的方向发展。近年来,随着金融危机的迅速蔓延,发达国家的经济受到严重破坏,这让中国企业有了更多进入国际市场的机遇,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也常常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本文将以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成功案例来分析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原因以及对自身影响。 吉利收购沃尔沃的背景: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86年,是国内汽车行业十强中唯一一家民营轿车生产经营企业。连续四年进入全国企业500强,被评为“中国汽车工业50年发展速度最快、成长最好”的企业。沃尔沃汽车公司创立于1927年,是北欧最大的汽车企业,世界20大汽车公司之一。 受金融风暴波及,福特公司债务缠身。严酷的国际背景带来的经济高压使福特急于放低身价出售沃尔沃。国际金融风暴只是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我国的经济并没有多大的影响。而吉利汽车公司汽车销量保持迅速增长,吉利战略转型不断深入,吉利的发展形势令人鼓舞,其增长远远高于行业标准。 我国加大金融对外高新技术投资的支持充分发挥其政策导向功能,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项目的各个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运用财政贴息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高新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与产业化,使我国高新技术迅速发展,为吉利集团收购沃尔沃提供了技术条件。 2010年8月2日,中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伦敦宣布,已经完成对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旗下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按照规划,吉利收购沃尔沃后要力争在2011年前实现沃尔沃轿车公司扭亏为盈的目标。吉利并购沃尔沃被称为“蛇吞象”行为,并购背后的艰难是巨大的,吉利的每一步都存在变数,但吉利的成功却成为了既定的事实。 福特出售沃尔沃的原因: 沃尔沃轿车在被福特收购后销售额数年来一直下滑。国际上,主要汽车市场

XX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XX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XX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X国资发〔2018〕21号)《XX 焦煤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XX 焦煤发〔2019〕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本条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 本条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

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本条所称“在经营投资中”,所包含情形详见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 本条所称“国有资产损失”,相关解释详见第三章资产损失认定。 本条所称“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界定,参照本办法资产损失定级类型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问责。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二)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认定相关人员责任,保护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9修订)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黑发〔2014〕14号)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结合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是指由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黑龙江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

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前款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问责。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二)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实事求是地确定资产损失程度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战略资源及其原因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战略资源及其原因---基于跨国并购的视角 上传日期:2010年1月13日编辑:现代经济编辑 部点击:953次 葛晓春1,徐惠娟2 (1.江南大学商学院,江苏无锡214122; 2. 无锡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江苏无锡214122) 摘要: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踊跃到对外直接投资浪潮中,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即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是什么?理由是什么?通过详细分析,本文认为中国跨国公司投资发达经济体的动机主要是寻 求战略资源和能力,投资依据是战略需求。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旨在以一个创新的思路来思考这一重要问题,从而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战略决策。 关键词:中国跨国公司;对外投资;资源;战略需求;竞争优势 Abstract:As more Chinese companies become engaged i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 crucially important issue must be addressed: what is the motivation of Chinese outward FDI, and what is its reason? Based on detailed analysis,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when investing in advanced economies, Chines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are motivated

primarily by the quest for strategic resources and capabilities, and that the underlying reason for such asset-seeking FDI is strategic needs. The study of this issue aims to think about the important issue in new and innovative ways, thereby drawing up an appropriate policy and strategic decision. Key words: Chinese MNCs;FDI;Resources;Strategic needs;Competitive advangtages 中图分类号:F2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089(2009)11-0042-03 一、战略资产寻求型对外投资的概述 邓宁把中国对外投资的动机分为以下五种:获得自然资源,学习先进技术,开拓海外市场,投资多样化,寻求战略资产。然而他并没有解释隐藏在这些投资动机下的原因,特别是为什么要寻求战略资产。随着管理能力、资产、竞争力、知识这些资源的重要性的显现,企业竞争优势的基础也聚集在此。尤其对于作为后来者的中国跨国公司来说,迫切需要投入到资产寻求型的对外投资浪潮中,解决自身的竞争劣势问题,提高全球竞争力。鉴于这点,本文主要是以资产寻求作为理论基础,研究中国领先企业的投资活动,特别是在工业化国家的投资活动。 从资产寻求的角度来看,FDI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开

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总结

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XX委《关于做好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进度要求,我公司从今年初开始,全面开展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工作责任部门,制定出台了追究制度,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按时完成了市国资委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就该项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责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国资委这一决策部署,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建立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是加强企业资产管理,落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党委、董事会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行了专项工作安排,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开展了有序的落实工作。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促进了权力集中的经营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勤勉尽责,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显著增强,为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企业资本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制订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围绕对权力、资金和资产

的严格监督管理,按照市国资委《营口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混合所有制企业实际和业务模式特点,制订了内容规范、约束有效、流程清晰、配套完备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度的制订,细化了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条款,明确责任追究原则、范围、程序和方式,包括11种具体责任追究情形。划分了资产损失标准,规范了责任追究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损失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等实施细则。修定了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评估、议事决策规则、“三会”权责清单和决策程序,实现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提高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为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奠定了基础。二是在制度的组织实施中党委要求,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等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存在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隐匿不报、敷衍不追、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三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推进相关数据信息的报送、归集、共享和综合利用,并入市国资委建立的违规经营投资损失和责任追究工作信息报送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制度落实的力度。四是在制订制度的过程中,坚持惩防结合、纠建并举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特别是混合经济体制的特点,确定了具体责任追究内容,推动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建立问责长效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深入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构。公司成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因素分析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影响因素分析 2005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收购尤尼科,但最终因重大的政治阻力而宣告流产。2012年,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申请获得加拿大政府的批准。这两起收购案都是中国国有能源企业进行“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实践。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实力的增强,以及对能源、原材料及市场的需要,很多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并购,其中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本文以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成功案例,分析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影响因素。 (一)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简要回顾 一、中海油简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于1982年,现在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进行这两场收购的是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这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子公司,也是中海油总公司集合中海油的优势资源在纽约和香港上市的公司。 二、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历程 2012年7月24日,《金融时报》报道称,中石油拟斥资151美元收购总部位于加拿大卜尔加里的石油集团尼克森,同时还将承担尼克森的债务。这一收购获得了尼克森方而的同意,8月31日,加拿大工业部长克里斯琴·帕拉迪斯 表示,中海油收购尼克森进入政府审批阶段。初步完成该笔交易案的审核需要45天时间,如果必要的话,审核时间可再延长30天。10月11日,加拿大政府决定延长审核期至11月10日,后又再次延长到12月10日。12月7日,加拿大政府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中请,标志着这宗中国企业迄今为止最大的海外并购案迈出关键一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12月8日宣布收到加拿大工业部长的通知称,关于建议

收购尼克森公司的中请,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获得部长批准。该批准是该建议收购完成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分析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企业,而影响一个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行为的因素可能来自多个方面,主要可以划分为企业内部因素,投资国内部经济、政策因素,东道国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及文化环境因素等。下面从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 一、企业层面因素分析 分析企业层面影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的分析。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其主要目的是获利。但分析企业具体投资行为时,可以将其主要投资动机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导向型。资源导向型对外直接投资指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主要是出于对资源的追求。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不断加速,对世界资源的需求不断提高,资源的供给已经成为受到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拥有重要资源的国家已经意识到保护资源的重要性,其资源的供应受到政府及大型国企的垄断控制。为了获得稳定的资源供给、接近资源产地,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成为了企业的主要方式。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企业可以与东道国政府及企业达成合作,从而获得长期资源供给。 (2)效率寻求型。效率寻求对外直接投资主要以大型多元化跨国企业为主体,其生产标准化产品,执行国际上普遍的生产程序。效率寻求型对外直接投资按其具体动因来说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方面。其一是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是为了利用东道国所具有的要素禀赋优势。寻找最优的要素禀赋供给有利于降低企业生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9修订)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 究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 3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黑发〔2014〕1 4号)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 7号),结合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是指由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黑龙江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

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前款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问责。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二)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实事求是地确定资产损失程度和责任追究范围,保护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恰当公正地

国外文献有关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研究综述

投资学期中课程作业 国外文献有关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研究综述 姓名丁金超 学号 21501080 指导教师戴志敏学院经济学院 国外文献有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研究综述 一、国外文献有关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文献综述 随着中国对外投资规模的迅速发展,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活动越来 越受到国际学术界关注,有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性研究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邓宁教授(2006)就中国对外投资的现状、重要性以及 对中国政府的启示等问题做了探讨。邓宁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中国日益成为全球经济组织的重要参与者,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经济 正在更加完善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渐地涌现 为对外投资活动的新主体。 比利时安特卫普国际管理与发展中心(CIMDA)主任丹尼尔·封·登·布尔克教授(2006),以东道国为欧洲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为研究对象,基于20世纪80年 代到2005年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流量、占全球总数的百分比、与其他国家的比较等数据,研究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及重要性。认为中国的对外 直接投资有了飞速的发展,但是与世界总数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较 低的水平。 2、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动机的研究 Poncet(2007)认为经济全球下市场竞争的压力、生产的高成本、研发能力的 低下等都是促使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Deng(2004)认为中国企业对 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因是获得重要性资产和生产的多元化。cketal.(2008)认为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中以国有企业占了很大比重,因为国有企业能更 加容易的获得资金上的支持,这种优势是促使更多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Cai(1999)总结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为了寻求市场、资源、管理经验以及技术四方面的动因。 比利时学者丹尼尔·封·登·布尔克教授(2006)通过比较中国公司对于国际拓 展动机,比如规避风险、寻求生产材料资源、促进生产、环境保护、扩展市场、引进生产与管理技术等,最终比较结果为寻求新的市场、新技术、新专业技巧,寻求法律帮助与政策支持是排在前列的动机。同样是对于中国对欧洲直接投资 的研究,芬兰图尔库经济学院泛欧中心的瓦尔特里·卡尔特莫研究员(2006), 从中国在波罗地海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动机角度进行了一定的定性研究,并且 结合各种资源,对中国在波罗地海地区投资动机做出最为可靠与精确的描绘,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JHGC -2016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违规必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二)分级组织、分类处理。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三)客观公正、责罚适当。在充分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实事求是地确定资产损失程度和责任追究范围,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惩教结合、纠建并举。在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同时,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建立问责长效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追究范围 第三条集团管控方面。子公司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

失,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司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等。 第四条购销管理方面。未按照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交易行为虚假或违规开展“空转”贸易;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违反规定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含抵押、质押等)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违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第五条工程承包建设方面。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等。 第六条转让产权、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转让;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鉴证结果;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造成资产损失;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公司股权和资产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风险分析;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重偏离实际;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建设内容;项目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成本明显高于同类项目等。 第八条投资并购方面。投资并购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或投资并购过程中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决策未充分考虑重大风险因素,未制定风险防范预案;违规以各种形式为其他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或通过高溢价并购等手段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投资合同、协议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中国有权益保护条款缺失,对标的企业管理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现状及发展分析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现状及发展分析 摘要:20世纪80年代FDI(外国直接投资)在全球迅猛发展并成为促进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一体化的主要动力之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化,FDI大量涌入我国,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吸收FDI最多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企业也积极走出去,对外进行直接投资扩大我国的产品市场。为此,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将有助于我国采取更加合理的对策有效引导对外投资,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摘要:对外直接投资;FDI;全球化;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迅速地加入了全球贸易的大环境下,成为国际经济贸易领域极具活跃的国家。自我国加入WTO后,我国企业也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机会积极“走出去”,打破单方被投资的局面,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因此,通过分析我国目前企业对外投资的现状以及发展困境,有利于我国合理的对策有效引导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利用我国企业特殊性进行分析和研究,更好地推动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快速发展。 二、目前中国FDI现状描述 2013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509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截至2013年底,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257亿美元。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继续高速增长,创下1231.2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同比增长14.2%。自2003年以来我国对外投资实现了连续12年的增长,2014年流量是2002年的45.6倍,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7.5%。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中国吸引外资仅差53.8亿美元,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 1.高速发展,但差距依旧明显。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几年发展迅猛,2014年创下对外直 接投资的历史最高值1231.2亿美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中国吸引外资仅差53.8亿美元,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但是与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相比较显示出了极大差距。 2.对外投资行业分布广泛,但是投资领域高度集中。这也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一大共性。 对外投资行业大多分布在服务也、资源业和制造业。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了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按三次产业划分,投资流量占比分别为1.3%、25.3%和 73.4%;2014年底三次产业存量占比分别为1%、24%和75%。投资存量规模超过1000 亿美元的行业有4个,依次分别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上述4个行业累计投资存量达6867.5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 77.8%。 3.投资地域高度集中。我国对外投资遍布全球近八成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地域高度集中。 截至2014年底,中国1.85万家境内投资者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近3万家,分布在全球186个国家(地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地域分布高度集中,2014年底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20位的国家地区存量占总量的近90%,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流量为136.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11.1%。显示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地域的高度集中度。 4.对外投资存量增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对外投资的存量规模也不断扩大, 首次步入全球前10行列。2014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8826.4亿美元,较上年末增加2221.6亿美元,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存量的份额由2002年的0.4%提升至 3.4%,在全球分国家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排名中较上年前进3位,位居第8,首次 步入全球前10行列。

中国中小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也日益增多,并且投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不仅为企业自身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经济利,也为国内整体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有利的影响。中小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在一段时期的发展之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我国的经济实力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和一些外在因素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我国中小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投资规模上的问题日益暴露了出来。 (一)投资规模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及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发展,我国的对外投资迅速崛起,并且发展十分的快速,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在海外的投资生产基地仍然是目前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我国的对外投资规模虽然的持续扩大,但是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比较还是小规模投资居多,并且投资规模的界定相对严格。 在我国的投资规模中流量与存量的差异是相当大的。如图所示,从2002年到2015年的对外直接投资数据显示,流量与存量的增长幅度也存在明显差异,流量

的增长幅度较小,经过9年的发展时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从不到1亿英元增长到500亿英元以上,虽然增长数字惊人,但是流量的增长幅度相对于存量的增长幅度是较为平缓的;存量从300亿英元左右增长到3000亿英元以上,增长速度非常惊人,投资的存量数字增长了十倍之多,尤其在2007年以后,增长幅度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存量的增长比例远远超过了流量的增长比例,这表示我国在对外直接的投资中存量投资居多,这是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中暴露出的明显差异之一。这也意味着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存量积压过多为对外直接投资埋下了通货膨胀的风险。 如表1-1所示,在我国多年来的对外投资,从最初2002年的27亿美元小项目投资到2015年1456.7亿美元的大规模投资,并且在进行规模投资时转变了投资方式,将直接投资改为并购大型的跨国合作企业。2015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56亿美元,同比增长6%,位列全球第三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ODI)1456.7亿美元,较同年吸引外资(FDI)高出100.7亿美元,

整理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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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制度目录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二、国务院文件 6.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 8.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 9.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 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 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 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5.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 1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 17.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7号) 1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19.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 20.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5号) 2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 22.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 23.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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