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CYHWY0015-2018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Q_CYHWY0015-2018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Q_CYHWY0015-2018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Q/CY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YHWY0015—2018 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

在线监测系统

2018 - 09-10发布2018 - 09 - 15实施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景玉,吕琼

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防爆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GB 4946 气相色谱法术语

GB 9969.1 工业产品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安装通用条件

GB/T 15479 工业自动化仪表绝缘电阻绝缘强度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4095 化工用在线气相色谱仪

JB/T 9329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JJG 1055-2009 在线气相色谱仪

3 术语和定义

GB 4946-2008定义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挥发性有机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2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在线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包括自动采样装置、预处理系统、色谱分析仪、分析柜等。

3.3 稳定性

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系统按规定时间(24小时等)运行后,仪器示值与初始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4 产品型号标记、系统结构

4.1 型号标记

型号:BY – 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4.2系统结构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设备、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等组成。系统如图1所示。

4.2.1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样品传输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采用抽取测量方式取样。

4.2.2 预处理装置

预处理装置主要包括样品过滤设备等,用于过滤样品杂质,不顾改变样品的组成和比例。

4.2.3 分析仪器

分析仪器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本系统采用气相色谱仪。

4.2.4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4.2.5 辅助设备

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为其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置等。

5 要求

5.1 工作条件

a) 温度:0℃~45℃;

b) 湿度:20%RH~85%RH;

c) 大气压:86kpa~106kpa;

d) 电源电压:AC 220V±22V,50Hz±1Hz。

e) 仪表风:0.4-0.7MPa 无油无尘(适用于防爆型仪表)

f) 周围无强电磁场干扰,无强烈震动

5.2 外观要求

5.2.1 系统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

5.2.2 系统各零部件应该连接可靠,表面无明显缺陷,各操作键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

5.2.3 系统各显示部分的刻度、数字清晰,涂色牢固,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系统内仪器外壳或外罩应该耐腐蚀、防尘。

5.2.5 系统高温部分具有高温标识。

5.3 功能要求

5.3.1 应能测量被测气体的浓度,并能显示浓度值,并具有数据查询和导出功能。

5.3.2 预处理系统具有反吹功能和温控器控温功能。

5.3.3 分析柜内各个照明、空调通风系统功能正常。

5.3.4 系统自动标定功能正常,能进行零点、量程标定。

5.3.5 系统提供的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湿度)接口正常,可正常进行烟气参数数据采集、计算。

5.3.6 系统模拟输出、数字输出正常。

5.4 性能要求

5.4.1 分析周期

非甲烷总烃测量:<3min,苯系物测量:<10min。

5.4.2 安全要求

5.4.2.1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低于20MΩ。

5.4.2.2 绝缘强度

仪器的电源进线于机壳之间施加50Hz交流电,将电压逐渐升到1500V并保持1min,无击穿及飞弧现象。

5.4.3 防爆要求

系统完全满足2区防爆场合的要求,符合GB 3836.1《爆炸性环境通用设备要求》的规定。

5.4.4 气路气密性

使用空气或者氮气在0.3MPa压力下。30min后压降不大于0.01MPa。

5.4.5 柱箱温度稳定性

小于等于0.05%。

5.4.6 基线噪声

基线噪声≤1x10-12A

5.4.7 基线漂移

30分钟基线漂移≤1x10-11A

5.4.8 零点漂移

零点漂移≤±5%FS

5.4.9 量程漂移

量程漂移≤±5%FS

5.4.10 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10%

5.4.11 检测限

检测限≤5x10-10g/s

5.4.12 重复性

不大于满量程的±1%。

5.4.13 可靠性

在规定的试验方法下,符合5.4.12要求。

5.4.14外界电磁干扰能力

仪器正常工作时,在仪器工作空间施加400A/m的交直流外磁场干扰源,仪器显示基线稳定,符合5.4.6要求。

5.4.15 连续冲击

仪器经连续冲击试验后,应完好无损,紧固件不得松动,并能正常工作。

6 试验方法

以下试验应在符合5.1规范的条件下进行。

6.1 外观检查

用目视和手感等方法进行。符合5.2要求。

6.2 功能试验

6.2.1 仪器以标准气为样品进行测试,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测量出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并能记录、处理、显示浓度值,能查询和导出数据。

6.2.2 参照产品的操作说明书,检验反吹功能和温控器控温功能。

6.3 性能试验

6.3.1 分析周期

记录两次结果之间的时间差,应满足5.4.1要求。

6.3.2 安全要求

试验时,仪器处于不包装及非工作状态。

6.3.2.1 绝缘电阻

正常工作条件下,仪器的电源接线与外壳的,用500V兆欧表测试仪器绝缘电阻。符合

5.4.2.1要求。

6.3.2.2 绝缘强度

用容量为0.5KV A-1KV A的耐电压测试仪对仪器进行绝缘强度的测试。符合5.4.2.2的要求。

6.3.3 防爆性能

本项测试适用于防爆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BY-2400VOC。

防爆性能按照GB3836.1,GB3836.2及GB3836.5相关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3.4 气路密封性

堵住所有气体排放口,从预处理入口通入空气或者氮气,调节减压阀至0.4MPa,关断气源,30分钟后观察载气压力表的压降,符合5.4.4要求。

6.3.5 柱箱温度稳定性

把铂电阻温度计的连线连接到数字多用表(或色谱仪鉴定专用测量仪)上,然后把温度计的探头固定在柱箱中部,设定柱箱温度为70℃。加热升温,待温度稳定后,观察10min,每变化一个数记录一次,求出数字多用表最大值与最小值所对应的温度差值。其差值与10min内温度测量的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即为柱箱温度稳定性。

6.3.6 基线噪声和基线漂移

点火并待基线稳定后,调节输出信号至记录图或显示图中部,记录半小时,测量并计算基线噪声和基线漂移。

6.3.7 漂移

通入零点气,待仪器稳定后,记录仪器显示值Az0,然后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50%~80%

的标准气体,仪器稳定后,记录仪器显示值As0,撤去标准气,仪器连续运行4小时,每间隔1小时重复上述步骤一次,同时记录仪器显示值Asi和Azi(i=1,2,3,4),按式(2)计算零点漂移,取绝对值最大的△zi作为仪器的零点漂移。

△zi=Azi?Az0

R

×100% (2)

按(3)计算量程漂移,取绝对值最大的△si作为仪器的量程漂移。

△si=(Asi?Azi)?(As0?Az0)

R

×100%(3)

漂移应符合5.4.8/5.4.9的要求。

6.3.8 示值误差

依次通入浓度为满量程20%、50%、80%的标准气体。记录标准气体通入仪器后的稳定显示值,每种浓度连续重复测量3次,按式(1)计算仪器各浓度点的示值误差△c,

?c=A?As

As

×100%(1)

式中:A----每种浓度3次仪器显示值的算数平均值;

AS----相对应的标准气浓度值;

示值误差应满足要求。

6.3.9 检测限

通入2ppmCH4/2ppmC3H8/Air标准气体,连续进样6次,记录甲烷峰面积。按照(4)公式计算:

D FID=2NW

A

(4)

检测限的计算

公式中:D FID—— FID 检测限(g/s);

N——基线噪声(A);

W——甲烷的进样量;

A——甲烷峰面积的算术平均值(A·s)

6.3.10 重复性

通入浓度为满量程的50%的标准气体(应保证在测量时样品气的压力、流量保持不变),该标准气体应从采样口通入,经预处理装置进入分析仪器进行测试,稳定后读取仪器显示值Ai。重复上述测量6次,重复性以单词测量的相对标准偏差来表示,按式(5)计算仪器的重复性。应符合5.4.12的要求。

RSD=1

A ×

√∑(Ai?A)2

n

i=1

n?1

×100%(5)

式中:RSD----测量重复性的相对标准偏差n----测量次数(本例中为n=6)

Ai----第i次测量

A----6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i----进样序号

6.3.11 可靠性

6.3.11.1 试验设备

1.5KVA 220V交流变压器一只,0-250V,5A调压变压器一只,数字万用表一块。

6.3.11.2 试验步骤

在6.3.10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供电电源经交流稳压器稳压,调压器调压后供给仪器,交流稳压器稳定在220V,先将调压器稳定在220V。

在6.3.10等同的条件下,将调压器稳定在242V的条件下运行60分钟,然后跳到220V运行30分钟,再调节到198V运行60分钟,再调到220V运行48小时,仪器符合5.4.10要求。

6.3.12 抗外界电磁干扰

在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85%RH的条件下,仪器正常工作30分钟后,在仪器工作空间时间400A/m的交流、直流磁场干扰30分钟,在试验时间里,仪器应符合5.4.14要求。

6.3.13 连续冲击试验

仪器在包装条件下,放在冲击试验台上,进行加速度98±9.8m/s2的,脉冲持续时间11±2ms的碰撞试验,脉冲重复频率60-100次/分钟,脉冲波形近似正旋波,连续冲击(1000+10)次,试验结果应符合5.4.15的要求。

7.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按表1执行。

7.2 出厂检验

每台仪器出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执行。

7.3 型式检验

仪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产品;

b)仪器正常生产后,若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停止生产2年后再生产;

d)仪器正常生产的周期性检验,一般为3年;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认为有必要时;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时,出现一个项目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产品,应退回生产部门返修后提交检验重新检验所有项目。

7.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出现不合格项时,抽取1个进行项目复验,如仍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生产,分析原因,直到型式检验合格为止。

8 标牌、包装、运输、贮存、说明书

8.1 标牌

仪器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仪器标牌应包含以下内容:

1)仪器名称及型号;

2)产品标准编号;

3)测量对象及测量范围

4)使用环境温度

5)制造厂名称、地址;

6)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7)防爆件有防爆标志及防爆等级;

8.2 包装

8.2.1 仪器包装按GB/T 15464中防潮、防震规定进行。

8.2.2 仪器四周用缓冲材料(泡沫)包裹。装于木箱内,木箱厚度不小于1cm,木箱底座及四周有固定木条固定仪器,仪器包装木箱外面有2个面,应用不易冲洗的物质标明以下

标志:

1)仪器名称及型号;

2)仪器标准编号;

3)制造厂名称、地址;

4)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5)体积:长宽高单位cm,毛重、净重单位kg;

6)有“向上”,“小心轻放”“精密仪器”等字样或图样。

8.3 运输、贮存

8.3.1 运输、贮存要求应符合JB/T 9329 的规定。其中温度范围-25℃~50℃,运输贮存相对湿度90%。

8.3.2 在运输过程中和贮存时必须防止收到剧烈的冲击、雨淋、暴晒及辐射,同时不应有能引起腐蚀及电气绝缘降低的有害物质存在。

8.4 说明书

每台仪器应附仪器说明书,说明书编写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给出型号规定和安装示意图。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中科检测作为中国科学院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其中生态环境事业部专业从事“生态环境检测、鉴定和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与服务专业的优势,可为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多年来,中科检测为生产、科研、贸易、政府管理、诉讼、技术引进、商务仲裁等活动提供了大量优质的分析测试技术和客观公正的评估鉴别服务,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测试共性技术支撑。 服务内容: ●土壤环境调查、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效果监测评估; ●重点企业隐患排查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环境风险评估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在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 VOCs减排及监测一站式解决方案 ●固体废物鉴定、管理与综合利用全过程解决方案 ●危险废物鉴定、管理与综合利用全过程解决方案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与鉴定 ●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 ●企业碳排放测算及评价 ●环境健康安全与评价 ●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监测分析

●环境有毒有害物质模型分析与评估 ●地球物理勘探 ●协助责任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备案程序。 工作内容 企业“泄漏检测与维修”(LDAR)项目的评估应依照以下流程(图1)开展。 图1 LDAR项目评估流程

LDAR现场检测流程图 一、技术评估依据和过程 1.1. 评估依据 1.2. 评估过程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2.1. 评估范围 2.2. 评估内容 三、评估结论 3.1. LDAR项目建立 3.1.1 实施范围完整性 3.1.2组件标识及描述规范性 3.2. 检测与维修情况 3.2.1 仪器校准和示值漂移数据 3.2.2检测数据有效性 3.1.3检测数据准确性

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简称“大气十条”)有关精神,切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大气十条”和省“实施方案”为要求,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为重点行业,以化工园区(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排放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大力开展VOCs污染整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整治要求。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解决VOCs 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 我省主要VOCs污染行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确定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为重点,同步开展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化纤、木业、制鞋等行业污染整治。各市可根据实际,确定本地区VOCs污染整治的重点行业。

三、工作目标 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治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有机溶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污染整治,科学制定VOCs污染整治方案,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推广应用重点行业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分阶段完成VOCs污染整治任务,做到VOCs高效净化,有效推进VOCs减排,确保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达标。建立健全VOCs污染监测预警与监管体系,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VOCs排放现状调查。 各市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以及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化纤、木业、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调查。做到底数清楚,重点明确,有的放矢,有效整治。 (二)建立VOCs污染治理台账。 各地在VOCs排放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VOCs 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采取“一区一策、一厂一策”,排出时限进度,确定整治要求,建好VOCs污染治理台账。 (三)开展工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 自2014年起,各地要围绕VOCs污染整治的重点,突出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结合开展合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八月

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主要起草人: 科技标准处项目管理人:

目录 1 任务来源与工作过程 (1) 1.1 任务来源 (1) 1.2 工作过程 (1)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2) 2.1 控制污染改善环境的需要 (2) 2.2 表面涂装行业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水平提高的需要 (3) 2.3 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完善标准体系的需要 (4) 3 山东省表面涂装行业概况 (5) 4 表面涂装行业VOCs产排污环节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12) 4.1表面涂装行业VOCs产排污环节 (12) 4.1.1 加工纸制造 (12) 4.1.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 (14) 4.1.3 金属制品 (16) 4.1.4 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制造 (18) 4.1.5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9) 4.1.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20) 4.1.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23) 4.1.8 电子产品制造 (25) 4.1.9 仪器仪表制造业 (28) 4.1.10 金属制品、机械、设备、汽车修理 (30) 4.2 污染物处理技术分析 (34)

4.2.1 源头控制 (34) 4.2.2 末端治理 (35) 5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41) 5.1 国外相关排放标准 (41) 5.1.1 美国 (41) 5.1.2 欧洲 (45) 5.1.3 日本 (48) 5.2 国内相关排放标准 (50) 5.2.1 国家标准 (50) 5.2.2 其他省市标准 (50) 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2) 6.1 适用范围 (52) 6.2 术语及定义 (52) 6.3 实施时间 (52) 6.4 控制指标选取 (53) 6.4.1有机污染物控制指标选取 (53) 6.4.2 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指标选取 (56) 6.4.3 标准框架的确定 (57) 6.5 污染物排放限值确定及制定依据 (59) 6.5.1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9) 6.5.2 有组织排放速率限值 (69) 6.5.3 无组织浓度限值 (79)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环发【】号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全面开展石化行业综合整治,大幅减少石化行业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通过实施工艺改进、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从源头减少的泄漏排放;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气和装卸废气进行回收利用;对难以回收利用的废气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到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建成监测监控体系,排放总量较年削减以上。二、主要任务 本方案中的石化行业包括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石油蜡、石油沥青、润滑油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石油炼制工业生产性企业,以及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原料、合成纤维原料、合成橡胶

原料等的石油化学工业生产性企业。有机液体储运、煤化工、其他化工等相关企业可参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一)开展污染源排查。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组织本行政区内的石化企业,开展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采用实测、物料衡算、模型计算、公式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重点对企业原辅材料和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和效果、排放量和物质清单等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的排放状况。排查结果按《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等的依据。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优化调整石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与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新、改、扩建石化项目应在设计和建设中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提高设计标准,实现设备、装置、管线、采样等密闭化,从源头减少泄漏环节,工艺、储存、装卸、废水废液废渣处理等环节应采取高效的有机废气回收与治理措施,满足国家及地方的达标排放和环境质量要求。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行政区内石化企业进行全面监管,以企业为单元,通过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统计、审核与监管工作,不定期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逐级上报上一年企业排放清单及减排效果等。

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表

. Chinese Name Gas English Name 对应中文名称气体英文名称氧化乙烯Acetaldehyde Acetic Acid 醋酸醋的醋酐Acetic Anhydride Acetone 丙酮Acetonitrile 氰代甲烷 乙炔Acetylene 丙烯荃Acrolein Acrylic Acid 压克力的酸丙烯腈Acrylonitrile 丙醛﹑乙烯甲醇Allyl alcohol 氯丙烯Allyl chloride 烯丙基氯﹑3-Ammonia 氨,n 戊完基醋酸盐Amyl acetate, n

Amyl alcohol 戊完基酒精Aniline 苯胺 =茴香醚苯甲醚Anisole 三氢砷化﹑胂Arsine , 石油臭气Asphalt, petroleum fumes 柏油苯甲醛Benzaldehyde Benzene 苯Benzenethiol 硫醇 氰苯﹑苯甲精Benzonitrile Benzyl alcohol 苯甲基酒精Benzyl chloride 苯甲酰氯Benzyl formate 苯甲基蚁酸盐 联苯基Biphenyl Bis(2,3-epoxypropyl) ether 醚Bromine 嗅 溴苯Bromobenzene Bromoethane 溴乙烷,2 甲基醚Bromoethyl methyl ether, 2 Bromoform 氯仿 1 Bromopropane, 1

丙烷,. . 丁二烯二聚物Butadiene diepoxide, 1,3 ,n 正丁烷Butane, n 正丁醇Butanol, 1 Butene, 1 保松泰Butene, 1 丁烯 丁氧基乙醇2-Butoxyethanol, 2 Butyl acetate, n 乙酸正丁酯Butyl acrylate, n 丙烯酸正丁酯Butyl mercaptan 丁硫醇 2 丁胺,Butylamine, 2 丁胺Butylamine, n 莰烯Camphene 二硫化碳Carbon disulfide Carbon tetrabromide 四溴甲烷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ride 碳酰硫化物Carbonyl sulphide Chlorine 氯二氧化氯Chlorine dioxide (CFC)

常见矿石品位表(习题教学)

(1)铁矿 边界品位: TFe≥20%, 工业品位:TFe≥25%, 矿体最低可采厚度:2m 夹石剔除厚度:2m (2)铅锌矿 氧化矿:铅边界品位(%):≥0.7;最低工业品位(%):≥1.5; 锌边界品位(%):≥1.5;最低工业品位(%):≥3; 硫化矿:铅边界品位(%):≥0.5;最低工业品位(%):≥1; 锌边界品位(%):≥0.5;最低工业品位(%):≥1; 最低可采厚度(m):1; 夹石剔除厚度(m):2; 常见矿石的品位 矿石 工业品位边界品位 有色金属 铜Cu 0.4%-0.5% 0.20% 铅锌Pb 硫化矿0.7%-1.0% 0.3%-0.5% 混合矿 1.0%-1.5% 0.5-0.7% 氧化矿 1.5%-2.0% 0.5-1.0% Zn 硫化矿 1.0%-2.0% 0.5%-1.0% 混合矿 2.0%-3.0% 0.8%-1.5% 氧化矿 3.0%-6.0% 1.5%-2.0% 铝土矿(Al2O3)露采≥55% ≥40% 坑采≥55% ≥40% 钨黑钨0.12%-0.18% 0.08%-0.1% 白钨0.15%-0.2% 0.1%-0.12% 砂钨0.04% 0.02% 钼0.06%-0.08% 0.03%-0.05%

镍0.3%-0.5% 0.2%-0.3% 锡0.2%-0.4% 0.1%-0.2% 镁 白云岩矿≥19% 菱镁矿≥42%~46% 锑 1.50% 0.70% 汞0.08%-0.10% 0.04% 钴 硫化钴(及砷化钴)0.03%-0.06% 0.02% 钴土矿0.50% 0.30% 铋0.50% 0.20% 黑色金属 铁平炉富矿 磁、赤、假象赤铁 矿 55 50 褐、针铁矿50 45 高炉富矿 磁铁矿50 45 赤、假象赤铁矿45~50 40~45 褐、针铁矿40~45 35~40 菱铁矿35~40 30~35 自熔性矿石35~38 28~32 磁铁矿25% 20% 赤铁矿28%-30% 20% 菱铁矿25% 20% 褐铁矿30% 20% 钛原生矿 金红石≥3~4% ≥2% 钛铁石≥8~10% ≥5~6% 砂矿 金红石≥2kg/m3 ≥1kg/m3 钛铁石≥15kg/m3 ≥10kg/m3 钒 单独矿床V2O5 0.5~0.70% 钒为伴生组分矿床≥0.1%-0.5% 锰氧化锰 富矿≥30 ≥20~25 贫矿≥20 ≥10~15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规程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深入推进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的全过程。 三、责任 1.EHS部:负责联系第三方检测单位统计本公司监测点位数量并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 检测与修复(LDAR)。 2.各车间:负责配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各车间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工作。 四、术语 1.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 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VOCs 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 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2.无组织排放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 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泄漏检测与修复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泄漏检测与修复是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挥发 性有机物物料逸散、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该技术采用固定或移动检测仪器,定量检测易产生挥发性气体泄漏的场所和所有挥发性气体排放源,从而控制VOCs逸散、泄漏排放,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简称LDAR。

4.VOCs物料VOCs-containing materials:本标准是指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 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5.密封点:采用密封措施,阻止设备流体从相邻结合面间或开口处向外泄漏的点位。 6.泄漏控制浓度:指在相关排放标准或法规中规定的,在泄漏排放源表面测得的VOCs 浓度值,表示有VOCs泄漏存在,需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它是一个基于经校准气体校准的仪器的测定读数。 五、工作程序 1.LDAR项目建立 1.1检测对象确定 EHS部审核各车间的物料平衡表、工艺流程图、管道流程图、操作规程、装置平面布置图等内容。分析装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各类助剂的组分和含量是否涉及VOCs,从而确定需要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装置。 1.2 设备与管线组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予泄漏检测:

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机物监测方案 环保部印发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方案对于VOCs监测的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详细规定。 一、监测城市 直辖市(4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15个):石家庄、太原、沈阳、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大连、青岛、深圳、宁波 地级城市(59个):廊坊、保定、唐山、邯郫、衡水、邢台、沧州、新乡、鹤壁、安阳、集作、濮阳、开封、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阳泉、长治、晋城(京津冀及周边22个);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诵、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长三角21个);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珠三角7个);抚顺、锦州、营口、盘锦、铁岭、萌芦岛(辽宁中南部6个);鄂州、孝感、黄冈(武汉及同边城市3个)。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光化学反应活性较强或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VOCs,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VOCS)、卤代烃等。各级城市监测项目范围见表2。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监测117种物质(表3-表5),地级城市监测70种物质(表3、表4)。 三、进度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经费由相关地方自行筹措,组织硬件釆购,做好测试方法开发及自动站点联网等准备工作。2018年4月起:开展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各省、直辖市每月将监测结果分析报告上报监测总站,监测总站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综合分析报告并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详细文件见附件: 四、有机挥发物监测仪表的选型: 有机挥发物现行比较常用检测方法主要包括: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 编制说明 (报审稿)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编制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标准制定主管部门: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标准编制牵头单位: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协作单位: 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景德镇市环境监测 主要起草人员: 储险峰、陈谊、钟鸿雁、康长安、邹新、徐洁、罗小龙、于雯、刘敏、李文辉、胡巍。

目录 1 项目背景 (1) 1.1任务来源 (1) 1.2标准编制过程 (2)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5) 2.1印刷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5) 2.2标准制定必要性 (6) 3 印刷业发展概况 (14) 3.1印刷业行业分类 (14) 3.2我国印刷业发展概况 (14) 3.3江西省印刷行业概况 (16) 4 印刷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20) 4.1印刷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 (20) 4.2印刷行业VOC S末端治理防治技术 (25) 4.3我省印刷企业VOC S 排放现状 (28) 5标准制定原则及思路 (36) 5.1标准制定的原则 (36) 5.2技术路线 (37) 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38) 6.1标准的适用范围 (38) 6.2标准的结构框架 (39) 6.3术语与定义 (39) 6.4污染控制标准值形式 (42) 6.5污染因子的选择 (43) 6.6排放控制要求的确定及依据 (46) 6.7排气筒高度的规定 (64) 6.8监测与监控要求 (65) 6.9生产工艺和环境管理要求 (66) 7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69) 7.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 (69) 7.2实施本标准的技术分析 (69)

挥发性有机物VOCs一厂一策提标改造方案

XXXXX单位/公司VOCs“一厂一策”提标改造 方案 企业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目录

1企业现状 1.1企业概况 1.2生产现状 1.3生产工艺流程 1.4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1.5生产设备情况 1.6有机液体储存情况 1.7设备动静密封点情况 1.8含挥发性有机物料的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情况1.9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2现状排查及排放量计算 2.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2.1.1现状排查 2.1.2排放量计算 2.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2.2.1现状排查 2.2.2排放量计算 2.3 有机液体装载挥发损失 2.3.1现状排查 2.3.2排放量计算 2.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 2.4.1现状排查 2.4.2排放量计算 2.5工艺有组织排放 2.5.1现状排查 2.5.2排放量计算

2.6燃烧烟气排放 2.6.1现状排查 2.6.2排放量计算 2.7工艺无组织排放 2.7.1现状排查 2 2 2 2 2 2 2 2 2.7.2排放量计算 2.8采样过程排放 2.8.1现状排查 2.8.2排放量计算 2.9火炬排放 2.9.1现状排查 2.9.2排放量计算 2.10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2.10.1现状排查 2.10.2排放量计算 2.11冷却塔、循环冷却系统释放 2.11.1现状排查 2.11.2排放量计算

2.12事故排放 2.12.1现状排查 2.12.2排放量计算 2.13 其他排查 2.14提标改造前VOCS排查分析2.14.1 排放量分析 2.14.2达标性分析 2.14.3 减排潜力分析 3提标改造方案 3.1方案选择确立 3.1.1方案选择 3.1.2方案比选 3.1.3方案确立 3.2 收集及转输方案 3.2.1收集及转输方式 3.2.2主要工程量 3.3 废气处理(处置)方案 3.3.1工艺流程设计及说明 3.3.2 工程总体布置 3.3.3工程设施配置 3.3.4工程设备选型 3.3.5二次污染防治 3.3.6资源化利用 3.3.7建筑工程 3.3.8电气工程 3.3.9自动化工程 3.4环境管理 3.4.1环境监测、申报及信息公开

常见挥发性有机物(VOCs)

常见的物质 表B.1 常见的A类物质 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 苯71-43-27环氧氯丙烷106-89-813三氯乙烯79-01-6 1 苄基氯100-44-78环氧乙烷75-21-814双氯甲醚542-88-1 2 丙烯酰胺79-06-19甲醛50-00-015四氯乙烯127-18-4 3 氯甲甲醚107-30-216苯酚108-95-2 41,3-丁二烯106-99-010 氯乙烯75-01-411丙烯醛107-02-8172-硝基甲苯88-72-2 5 三氯乙醛75-87-6121,2,3-三氯丙烷96-18-4182-甲基苯胺95-53-4 6 注:不仅限于上述物质。 表B.2 常见的B类物质 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 苯乙烯100-42-515乙酸乙烯酯108-05-429乙醚60-29-7 1 对二氯苯106-46-716丙烯酸乙酯140-88-530三甲胺75-50-3 2 二噁烷123-91-117邻苯二酚120-80-931丙烯腈107-31-1 3 间-二甲苯108-38-332对氯苯胺106-47-8 41,3-二氯丙醇96-23-118 二氯甲烷75-09-219乙苯100-41-433氯丁二烯126-99-8 5 呋喃110-00-920乙酸丙酯109-60-434二氯乙酸79-43-6 6 环氧丙烯75-56-921甲基异丁酮108-10-1351,2-二氯乙烷107-06-2 7 对-二甲苯106-42-322二甲胺124-40-336硝基苯98-95-3 8 四氢呋喃109-99-923甲苯108-88-337乙二醇107-21-1 9 二甲基亚砜67-68-524甲基丙烯酸甲酯80-62-638五氯苯酚87-86-5 10 三氯甲烷67-66-325丙烯酸79-10-739丙烯酸甲酯96-33-3 11 四氯化碳56-23-526丁醛123-72-840正丙醚111-43-3 12 硝基甲烷75-52-527邻-二甲苯95-47-641丙烯酸正丁酯141-32-2 13 乙醛75-07-028N,N-二甲基乙酰胺127-19-542丙烯酸异丁酯106-63-8 14 注:不仅限于上述物质。

DB3301T+0277—2018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1/T 0277—2018 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2018-12-30发布2019-01-30实施

目次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6) 5 监测要求 (8) 6 实施与监督 (10)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 (1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便携式仪器法测量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 (14)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20)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纺丝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26)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和法规,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杭州市印刷、工业涂装、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杭州市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涂装、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要求。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和浙江省发布的相应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涉上述行业污染控制要求的,当其严于本标准或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时,执行国家和浙江省行业型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污染源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本标准附录A~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杨强、应巍、唐伟、夏阳、卢滨、何校初、井宝莉、杨超、张奇漪、施明才、陈超、沈小东、沈鸿海。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监测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7.01) 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测定项目的确定 (2) 5 监测方法的选择 (2) 6 采样技术要求 (3) 7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5) 8 结果与计算 (6) 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或总烃标准监测方法表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特征项目标准监测方法表 (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流程 (16)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验收技术指南试行.doc

寿光市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联网及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

目录 一、仪器要求 (4) (一)资质认证 (4) (二)技术要求 (4) (三)设备品牌及售后服务要求 (9) 二、安装指南 (9) (一)安装监测点选择 (9) 1、有组织排放安装监测点选择9 2、园区及厂界安装监测点选择10 (二)安装技术要求 (10) 1、有组织排放在线监测技术要求10 2、园区在线监测技术要求13 3、厂界在线监测技术要求16 4、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技术要求16 5、监测房技术要求17 三、联网技术要求 (18) 四、验收 (1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联网及验收,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各企业(园区)按照本技术指南,制定挥发性有机物在 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报寿光市环保局审核后,方可组 织监测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实施方案”中应包括:监测点选择、监测指标、监测系统组成、主要分析仪器技术参数 及资质证书、招标采购方案、售后运营维护方案、工作进度 计划等内容。寿光市环保局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验收 的组织协调工作。 2017 年 4 月

一、仪器要求 (一)资质认证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进口仪器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书。 3、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 4、仪器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上述证书及检测报告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内。 (二)技术要求 1、监测指标 污染物排放类型自动监控点位置污染物监测项目 排放口企业特征污染物、企业有组织排放VOCs 厂区边界企业特征污染物 企业无组织排放厂区边界企业特征污染物、 VOCs 氨气、硫化氢 园区园区边界VOCs 特征污染物

常见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及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物 OHAPs 名录

附录A 工业常见VOCs和OHAPs名录 CAS号英文名化学品 沸点 (℃) 蒸气压 (20℃下),Pa VOCs OHAPs 71-55-6 1,1,1-trichloroethane 1,1,1-三氯乙烷74.0 13055.56 √√79-00-5 1,1,2-trichloroethane 1,1,2-三氯乙烷113.7 2351.98 √√87-61-6 1,2,3-Trichlorobenzene 1,2,3-三氯苯218-219 32.63 √√107-06-2 1,2-dichloroethane (EDC) 1,2-二氯乙烷83.4 8219.95 √√122-66-7 1,2-Diphenylhydrazine 1,2-二苯肼229 4.54E-02 √√106-99-0 1,3-Butadiene 1,3-丁二烯-4.5 238833.78 √√123-91-1 1,4-Diethyleneoxide 1,4二恶烷131.7 3905.94 √√540-84-1 2,2,4-Trimethylpentane 2,2,4-三甲基戊烷99.238 5107.68 √√79-46-9 2-Nitropropane 2-硝基丙烷119-122 1732.22 √√83-32-9 Acenaphthene 苊231.2 1.20 √√75-07-0 Acetaldehyde 乙醛20.4 99156.72 √√60-35-5 Acetamide 乙酰胺221.15 4.04 √√75-05-8 Acetonitrile 乙腈81.6 9568.53 √√98-86-2 Acetophenone 苯乙酮201.7 35.92 √√107-02-8 Acrolein 丙烯醛53 29485.54 √√79-06-1 Acrylamide 丙烯酰胺231.7 0.166 √√79-10-7 Acrylic acid 丙烯酸116.4 372.08 √√107-13-1 Acrylonitrile 丙烯腈77.3 11447.11 √√107-05-1 Allyl chloride 3-氯丙烯41.6 40226.01 √√62-53-3 Aniline 苯胺184.3 42.74 √√71-43-2 Benzene 苯80.1 9945.23 √√98-07-7 Benzotrichloride 三氯化苄219-223 43.76 √√100-44-7 Benzylchloride 苄基氯179.4 123.10 √√92-52-4 Biphenyl 联苯255.2 1.69 √√542-88-1 Bis(chloromethy1)ether 双氯甲醚182.4 2951.24 √√75-25-2 Bromoform 三溴甲烷149 538.24 √√75-15-0 Carbon disulfide 二硫化碳46.2 39237.87 √√56-23-5 Carbon tetrachloride 四氯化碳76.5 12057.80 √√79-11-8 Chloroacetic acid 一氯乙酸189 18.58 √√108-90-7 Chlorobenzene 氯苯131.7 1197.90 √√67-66-3 Chloroform 三氯甲烷61.1 19416.34 √√126-99-8 Chloroprene 2-氯-1,3-丁二烯59.1 23499.98 √√108-39-4 Cresol and cresylic acid (m-) 间-甲酚202.2 14.22 √√106-44-5 Cresol and cresylic acid (p) 对-甲酚201.9 8.25 √√98-82-8 Cumene 异丙基苯152.392 436.12 √√77-78-1 Dimethyl sulfate 硫酸二甲酯188 61.77 √√ 106-89-8 Epichlorohydrin (l-Chloro-2,3- epoxypropane) 环氧氯丙烷116.1 1655.43 √√ 140-88-5 Ethyl acrylate 丙烯酸乙酯100 3909.83 √√100-41-4 Ethyl benzene 乙苯136.186 950.87 √√75-00-3 Ethylchloride 氯乙烷12.2 133708.04 √√106-93-4 Ethylene dibromide 1,2-二溴乙烷130.2 1346.05 √√107-21-1 Ethylene glycol 乙二醇197.2 7.57 √√75-21-8 Ethylene oxide 环氧乙烷10.3 145672.57 √√ 75-34-3 Ethylidene dichloride (1 .l- Dichloroethane) 亚乙基二氯(1,1 -二氯 乙烷) 183.70 24288.18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发布日期:2018-05-1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为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已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发布,将于2018年10月23日起实施。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该标准编制的背景、主要思路、技术可行性等,现做以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化工生产、燃料涂料制造、溶剂涂料使用等过程,部分VOCs 具有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可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表面涂装行业的涂装工序属于溶剂涂料的使用过程,是环境空气中VOCs排放的重要来源。我省是表面涂装行业大省,除汽车制造、家具制造、铝型材工业外,我省具有涂装工序并产生VOCs排放的规模以上涂装企业(不含汽车修理与维护)有1000余家。表面涂装相关企业使用的溶剂和涂料种类繁多且用量大,部分企业生产车间及涂料贮存车间密闭性较差,且未能配备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导致VOCs排放量大,并以无组织排放为主。因此,制定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标准对于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有什么特点 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与涂料类型和涂装技术有关。涂装相同面积

时,使用油性涂料产生的VOCs最多,水性涂料次之,粉末涂料最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产生的VOCs最多,静电喷涂和刷涂等工艺产生的VOCs较少。我省多数表面涂装企业生产过程中仍然使用油性涂料和空气喷涂技术,导致VOCs排放量大。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量与车间密闭性及末端治理措施也有很大关系。很大一部分表面涂装企业的生产车间为半封闭形式,生产设备分布不集中,部分企业只对污染较集中、较严重的喷漆工位、烘干工位等工位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而大部分有机废气仍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且部分企业未采取有效的末端治理措施,或仅安装水吸收、活性炭吸附等简易VOCs治理设施,对VOCs处理效率较低,使VOCs排放量高。 三、目前表面涂装行业可行的VOCs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表面涂装行业VOCs废气治理可分为防、治两条途径。“防”主要是源头控制,即通过提高低有机溶剂含量的环保涂料(水性涂料或粉末涂料)的使用比例,改进涂装工艺技术(静电喷涂、刷涂、滚涂等),研发智能化涂装测试线,涂装车间充分密闭等方法,减少VOCs产生。“治”主要是对涂装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结合省内典型表面涂装企业实地调研和资料调研结果,表面涂装行业VOCs废气较高效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催化燃烧(RCO)和高温焚烧(RTO)等。 从我省表面涂装企业涂装工艺水平、污染控制技术及调研实测数据来看,企业采取原料调整、改进喷涂工艺或喷涂技术、配套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等方式完全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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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矿石工业品位及边界品位 边界品位是矿产工业要求的一项内容,计算矿产储量的主要指标。边界品位是区分矿石与废石 (或称岩石 )的临界品位,矿床中高于边界品位的块段为矿石,低于边界品位的块段为废石。边界品位的选择直接影响到矿石储量,进而影 响矿山的生产规模、最终开采境界、设备选型和矿山生产寿命。因此,边界品位是一个对矿山总体经济效益有重大影 响的技术经济参数。 矿石 铜Cu 硫化矿 Pb 混合矿 氧化矿 铅锌 硫化矿 Zn 混合矿 氧化矿 铝土矿 露采 ( Al 2 O3) 坑采 钨黑钨 白钨 有色金属 砂钨 钼 镍 锡 镁白云岩矿 菱镁矿 锑 汞 硫化钴(及砷化钴) 钴 钴土矿 铋 平炉磁、赤、假象赤铁矿 富矿褐、针铁矿 高炉磁铁矿 赤、假象赤铁矿 褐、针铁矿 富矿 工业品位边界品位 0.4% - 0.5% 0.20% 0.7% - 1.0% 0.3% - 0.5% 1.0% - 1.5% 0.5 - 0.7% 1.5% - 2.0% 0.5 - 1.0% 1.0% - 2.0% 0.5% - 1.0% 2.0% - 3.0% 0.8% - 1.5% 3.0% - 6.0% 1.5% - 2.0% ≥55% ≥40% ≥55% ≥40% 0.12% - 0.18% 0.08% - 0.1% 0.15% - 0.2% 0.1% -0.12% 0.04% 0.02% 0.06% - 0.08% 0.03% - 0.05% 0.3% - 0.5% 0.2% - 0.3% 0.2% - 0.4% 0.1% - 0.2% ≥19% ≥42% ~46% 1.50% 0.70% 0.08% - 0.10% 0.04% 0.03% - 0.06% 0.02% 0.50% 0.30% 0.50% 0.20% 55 50 50 45 50 45 45 ~ 50 40 ~ 45 40 ~ 45 35 ~ 40

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法综述

1 前言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是由一种或多种碳原子组成,容易在室温和正常大气压下蒸发的化合物的总称,他们是存在于室内环境中的无色气体。室内环境中的TVOC可能从室外空气中进入,也可能从建筑材料、清洗剂、化妆品、蜡制品、地毯、家具、激光打印机、影印机、粘合剂以及室内的油漆中散发出来。一旦这些TVOC暂时的或持久的超出正常的背景水平,就会引起室内空气质量问题。若暴露在含高浓度VOCs工业环境中,会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肝脏、肾脏及血液有毒害影响。长期暴露在诸如苯,致癌物等化合物中可能增加致癌的可能。[1]因为目前VOCs对人体的毒害及感官影响以及他们的成分的了解有限,所以防止过分暴露在VOCs中是十分必要的。TVOC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指标中的一项重要检测指标,本文主要对目前国内外TVOC的检测方法以及TVOC检测过程中的影响因素进行综述。 2 TVOC采样及检测方法介绍 室内空气中TVOC的分析测试技术有很多种,既有非标准化的快速粗略现场检测法,又有比较成熟的标准检测方法;实践分为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两种,其中现场检测精度稍低,可用于样品初筛或精准度要求不高的检测,而实验室检测对设备要求较高。采样技术只有两种:动力泵采样和自然扩散采样,目前应用较多的是动力泵采样。下面简单介绍现阶段用于检测TVOC的几种方法。[2] 2.1 比色管检测法 比色管检测是一种简单实用的检测技术,由一个充满显色物质的玻璃管和一个抽气采样泵构成。在检测时,将玻璃管的两头折断,通过采样泵将室内空气抽入检测管,吸入的气体和显色物质反应,气体浓度与显色长度成比例关系,从而可以直观地得到气体的大致浓度。该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数据的代表性差,目前的检测范围不足以覆盖全部的TVOC成分。[3] 2.2 便携式TVOC仪检测法 便携式TVOC检测仪可以快速地测定待测环境中TVOC的大致浓度,发现超标再采用色谱或色质联用等方法加以确认,从而达到多快好省的检测目的。该检测仪可以检测绝大多数的VOCs;干扰少,只对有机化合物产生响应,大多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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