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954—2017低产低效针叶林改造技术规程

ICS65.020.40

B 64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954—2017

低产低效针叶林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reconstruction of low-function and low yield coniferous

forest

2017-10-23发布2018-01-01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6/ T954—2017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判标准 (2)

5 改造原则 (2)

6 低效生态针叶林改造 (2)

7 低产用材针叶林改造 (3)

8 跟踪调查与档案管理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低产低效针叶林改造重点引入和抚育应当保留的目的树种 (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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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标准编写规则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由江西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江西省林业厅科教处、江西省山江湖办公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上饶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小凡、杨桦、刘光正、胡加林、戴星照、王丽艳、林洪、李新、沈文清、李庆康、朱恒、徐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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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产低效针叶林改造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产低效针叶林的评判标准、改造原则、低效生态针叶林改造、低产用材针叶林改造和跟踪调查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低产低效针叶林实施改造的生产技术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LY/T 1384 杉木速生丰产用材林

LY/T 1496 马尾松速生丰产林

LY/T 1528 湿地松速生丰产林栽培技术规程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 1690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产低效针叶林low-function and low yield coniferous forest

受人为因素的直接作用或自然因素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衰退,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类型林分平均水平的针叶林分总称。

3.2

低效生态针叶林 low function protection coniferous forest

生态防护功能低下的针叶林(低效防护林)。

3.3

低产用材针叶林 low yield timber coniferous forest

林木生长慢、质量差,明显低于所在立地条件应有生产力水平的针叶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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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低产低效针叶林改造 reconstruction of low-function and low yield coniferous forest 对低产低效针叶林采取的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播、封山育林、林分抚育等营林措施。

4 评判标准

4.1 低效生态针叶林

低效生态针叶林需符合如下技术要求:

a)满足LY/T 1690中4.2.2的通用标准;

b)植被覆盖度<40%的中龄林及以上的林分;

c)林地土壤侵蚀模数大于或等于中度(≥2500t/km2·a)的林分;

d)组成单一、结构不良、林相残败、防护功能低下、无培育前途的林分;

e)林分衰败,生态防护功能显著下降的成、过熟林。

4.2 低产用材针叶林

4.2.1 低产杉木林

林分生长量及规模等条件低于LY/T 1384指标与条件的杉木用材林。

4.2.2 低产湿地松林

林分生长量指标低于LY/T 1528湿地松速生丰产林栽培技术规程。

4.2.3 低产马尾松林

林分生长量及规模等条件低于LY/T 1496速生丰产林指标的马尾松用材林。

5 改造原则

5.1 采用近自然经营理念、保护生物多样性;

5.2 以补阔为主,促使林分形成针阔混交林;

5.3 补植及保留树种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培育与保护相结合;

5.4 低效生态林改造,以封山和补植相结合。

6 低效生态针叶林改造

6.1 补植改造

6.1.1 针叶纯林改造

6.1.1.1 补植条件

林下无更新层,立地条件较好的低效针叶林分结合封山进行林下补植,早期补植耐荫的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如栲树、观光木、闽楠等;立地条件较差,林下补植喜光、耐瘠薄的阔叶树种,如木荷、枫香树等。

2

DB36/ T954—2017 6.1.1.2 补植方法

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采用均匀补植,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及林窗较多的林地采用块状补植,林冠下补植采用耐荫树种。

6.1.1.3 补植密度

根据现有株数和该类林分所处年龄阶段合理密度而定,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85%以上。

6.1.2 针阔疏林改造

对林分结构较均匀的针阔混交低效林,保留乔木树种,星状补植木荷、闽楠、杨梅等优良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

对于林分结构不尽合理,森林质量差的针阔混交疏林,采用块状或带状整地,人工种植木荷、枫香等优质速生阔叶树种。

6.1.3 封育改造

适用于立地条件较差的困难立地,或不需要调整林分目的树种、天然更新条件较好的林分。

封育方法:

对天然更新及现状较好的林分采取封禁育林,对自然更新有障碍的林地可辅以人工促进更新措施。封育措施:

按照GB/T 15163有关规定执行。

7 低产用材针叶林改造

7.1 更新改造

适用于郁闭度0.3以下,龄组为中龄林及以上的低产用材针叶林;或龄组为近、成、过熟林,但林分蓄积量<45m3/ha,以及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

7.1.1 人工更新

主要选用优良乡土树种,营造针阔混交林,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木、湿地松、马尾松、木荷、香樟、楠木类、栲类等,小班阔叶树比例20%以上。

7.1.2 改造方法

视林分情况,可对改造小班进行全面改造,也可采用带状或块状改造,可逐年更替。

7.2 抚育改造

适用于低效针叶纯林、经营不当林及病虫危害林。

7.2.1 抚育方法

对需要调整树种组成、密度或结构的林分,宜采取透光伐抚育,间密留稀,留优去劣;对需要调整林木生长空间,扩大单株营养面积,促进林木生长的林分,宜采用生长伐抚育或育林择伐;对病虫危害林可通过彻底清除受害木和病源木,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可望恢复林分健康发育的低效林,宜采取卫生伐或育林择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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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抚育强度

按照GB/T 15781有关规定执行。

8 跟踪调查与档案管理

8.1 跟踪调查

由经营主体对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措施的林分进行跟踪调查,定期掌握林分的动态变化。

8.2 建档

以小班为基本单元逐级建档(包括纸质及电子档案),纳入县级管理。

8.3 档案内容

8.3.1 作业设计相关文件及批复文件等;

8.3.2 调查设计卡片;

8.3.3 小班施工卡片;

8.3.4 施工监理相关文件;

8.3.5 检查验收调查卡片与报告;

8.3.6 财务概算、结算报表;

8.3.7 改造前后及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

8.3.8 监测记录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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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低产低效针叶林改造重点引入和抚育应当保留的目的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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