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处理方式及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处理方式及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处理方式及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处理方式及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制定出发点不同, 导致两者在资产、负债的确认与计量方面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在收益、费用损失的确认与计量方面可能存在永久性差异。要正确认识和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 必须分析两者制定的目标和原则。这是两者之间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制定的目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也就是说, 会计核算的目标在于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而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 主要目标是确保证国家的财务收入; 同时, 还要发挥税收杠杆的宏观调控、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制定原则企业会计准则非常重视会计信息的谨慎性, 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 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企业需按照谨慎性原则, 根据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商品跌

价、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返修以及或有损失等经营风险和不

确定性因素进行职业判断而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责等。而税法对所得税前扣除费用的基本原则是“据实扣除” , 即: 要求企业必须在实际发生支出和损失时才允许扣除, 否则申报扣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这是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在原则上差异的突出体现。究其原因, 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是根据会计人员凭借职业判断作出的估计, 其损失并不是“真实地发生”。会计估计的这种风险, 税法之所以不允许扣除, 是因国家税收不承担纳税人估计的经营风险。税法强调的是在有关资产真正发生永久或实质性的损害时才能得到即时处理。这样规定既方便了税务管理, 同时也防止了硬性规定减值准备比例的不可控性。另外, 会计核算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重视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 不拘泥于其法律形式。税法虽然也尊重业务实质, 但更看重其法律要件, 严格遵循法定性原则。

三、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处理方式

1.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处理的主要模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处理模式一般划分为以下两种模式。(1) 分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相互分离。会计方法的选择可以完全不受税收法规的限制, 税收上也不认可会计选用的具体处理方法,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英国和美国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 资本为投资者所拥有, 财务报表主要为投资者的决策服务, 会计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并注重会计本身的科学性, 而不考虑税收法规的限制和影响。同时, 英、美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

本身, 而是法院的判例及其解释, 成文法只是对普通法的补充, 税法也不例外。法律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而没有系统、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 在这些国家, 会计准则一般由独立的会计职业团体制定。

(2) 统一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在内容上相互统一, 不允许存在差异。会计方法的选择应满足有关税款计算的需要,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不存在重大差异, 计税时一般直接将会计核算结果作为税款计算的主要依据, 会计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为政府的管理控制服务。法国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在法国,经济的公有化比重较高, 国有企业几乎垄断了交通、能源等重要的国民支柱产业, 其会计的主要目标是满足国家对税务管理的需要。同时,法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 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国家往往通过完备的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 财务会计受到诸如公司法、证券法和税法的影响, 从而使会计准则与税收等经济法规的关系十分密切。

2.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处理方式的选择。笔者认为, 会计准则与税法适度分离, 是较为合理的一种方式。会计准则和税法具有不同的理论体系, 两者的目标根本不同。税法是以满足国家税收为主要目的, 而会计准则的服务目标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不问情况就强行将税收意志体现在企业会计处理中, 效果并不一定好。并且, 会计准则和

税法在收益、费用损失的确认原则和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异,如果两者合一, 必然损害会计准则的科学性。因此, 会计准则与税法适度分离是合理的。我们既反对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完全一致的主张, 也反对会计准则与税法绝对分离的观点, 笔者认为会计准则与税法在适度分离的前提下, 可就两者的关系进行协调。首先, 尽量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这不仅有利于简化税款的计算, 而且还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其次, 逐步消除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复杂差异的条件。

四、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信息的披露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计算所得税的原则不同, 导致企业会计期间所计算的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在实际工作中, 企业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详细反映“差异”信息, 以证明其应交所得税的正确性。但是,在年度会计报告披露中, 一般较为简略。

1.企业全面系统地披露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信息的必要性。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源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不一致” , 而这种“不一致”实质上是因为国家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如果从经营管理角度对“差异”进行分析, 我们会发现很多“差异”都从一定侧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水平、能力、效率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了解的内容。如: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罚金及滞纳金” ,反映了企业遵纪守法的情

况, 进而说明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计提的有关资产的减值准备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造成的差异, 表明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和资产管理的方式和态度(稳健或不稳健); “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各种支出, 如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 ,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捐赠、赞助支出”则是企业关心社会、热心公益的体现。因此, 会计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差异”信息,实质上是从又一个角度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并有助于正确实施决策。从发展趋势来看, 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可选择的空间越来越大, 而税法的条款制定则越来越严密, 这从客观上使得“差异”会有增无减, “差异”将会更多地“隐含”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同时“差异”信息并不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等不宜为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所了解的内容, 披露“差异”信息并不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可见, 为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遵循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要求, 企业有必要全面系统地披露“差异”信息。

2. 现行税前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信息披露的不足。目前会计信息使用者基本不能从会计报告披露中全面系统地了解“差异”构成信息, 其原因主要是会计报告在披露“差异”信息方面明显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披露要求缺乏刚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规定的“企业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中, 没有明确规定披露“差

异”的内容。

因此, 导致企业一般不愿意披露, 特别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滞纳金, 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各种支出等不利于企业的内容; 其次是披露不充分和不系统。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差异”信息不详细,且分散交错地散见于有关项目中, 如果会计信息使用者要了解“差异”情况,还得借助于其他资料, 甚至需对其进行加工计算, 这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其构成情况。

3.编制“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差异说明表” , 全面系统地披露差异信息。针对上述问题, 笔者认为企业可通过编制“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税差异说明表”来全面系统的披露“差异” 信息。表中内容主要分别反映: ①收入类调整项目;

②费用、成本调整项目; ③资产负债类调整项目; ④计提各项准备金调整项目; ⑤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等。通过该表,会计信息使用者和管理者能够全面系统地了解“差异”形成的内容, 有助于提高其决策质量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此外, 该表还可以对利润表起到补充作用, 即对利润表中的收入、费用等项目进行说明。

cas收入精选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

《CAS 14——收入(2017)》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CAS 14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CAS 14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致同将就新CAS 14发布系列解读文章,包括变化概述及新旧对比、五步法模型的应用、合同成本、列报与披露、特定交易的难点解析,及对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行业的影响。

一、新CAS 14适用范围 新CAS 14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不包括:合并五项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准则、保险合同准则规范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另外,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新CAS 14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详细对比内容请阅读原文: 二、新CAS 14核心变化与要求 新CAS 14对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控制权转移”(即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并采用“五步法”模型确认收入。(一)新CAS 14的核心变化 1、收入确认的模式与理念新CAS14第四条规定,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如何认定企业在某一时段内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新CAS 14第11条给出了3个条件,满足其中任何1个条件,即可认定控制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从而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

事业单位之个人所得税法

事业单位之个人所得税法 展开全文 一、个税纳税主体 1.税务居民 (1)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税务居民 (1)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

个人。 (2)非居民个人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事项 1.纳税事项——综合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免税事项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上述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口诀】:补贴救济赔转退,奖金国债免个税 四、减税事项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口诀】:残孤烈灾 【例题】 (单选)下列哪种情形属于个人所得税减征的情形: A.省政府颁发给张某的体育奖金 B.李某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 C.王某车辆受损获得的保险赔款

(完整word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旧对比).docx

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 -建造合同(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 -收入(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 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 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 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 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 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 入。 第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 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 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新)新旧差异 第一章总则 无差异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无差异 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新准则不再划分收入类型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 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明确合同和客户的定义同,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 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分别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一) 1.下列人员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2016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自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外籍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中国居民王某 2.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某公司高管从经贸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B.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解析:B工资薪金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劳务报酬D偶然所得 3.下列各项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B.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其他人员从律师处获得的报酬 C.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在本杂志社上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 D.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 解析:D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4.下列所得中,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编剧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B.雇主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 C.任职、受雇于报社、杂志社等单位的记者,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 D.非本单位任职人员为本单位提供设计劳务取得的所得 解析:A不再区分是否从任职单位取得的所得,都是特许权使用费。BC为工资薪金所得 5.李某是某企业正式员工,2015年人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2019年1月起李某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且夫妻二人商定,该扣除项目由李某一人全额扣除,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019年1月李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元。 A.35 B.50 C.75 D.105 解析:1月应纳税额所得额=10000-1500-5000-1000=2500元

个人所得税法英文版)

第15章个人所得税法 Chapter 15 Individual Income Tax ?Who are the individuals liable to Individual Income Tax? ?What is the income from sources within China? ?What is the income from sources outside China? ?What income earned by an individual is subject to Individual Income Tax? ?How to compute the taxable income if the individual income is in foreign currency, in kind and/ or in securities? ?What does wage, salary income include specifically? ?How are salaries and wages assessed for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How is the “additional deduction for expenses”regulated for wages and salaries? ?How to compute the income tax payable on the bonus income on the year-end in one payment? ?How to compute the income tax payable on the income of welfare in kind? ?How to compute the income tax payable on the income stock options of employees of enterprises? ?How is severance pay taxed? ?How to compute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on the economic compensation received due to termination of labour contract? ?What income is included in th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n income earned by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How to calculate the taxable income of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What are the rules concerning deductions for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How to deduct the taxes and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ve fees paid by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How do single proprietorship enterprises compute and pay income tax payable on their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income? ?How to levy income tax payable by the investors of single proprietorship and partnership enterprises by mode of administrative assessment? ?How do single proprietorship and partnership enterprises compute and pay income tax payable on their interest, dividend and bonus income as return from their investment? ?How is income from contracted or leased operation of enterprises or institutions assessed for Individual Income Tax? ?How is income from remuneration for personal service assessed for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How to treat the receivables unrecoverable and the business losses incurred by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What expenses are not allowed for deductions for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整理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资料

个税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8)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10)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8-12-18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8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 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 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 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练习题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7、下列情况中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的是()。 A、纳税人8岁的女儿放暑假了 B、纳税人儿子大学期间因服兵役而休学 C、纳税人24岁的儿子在海外留学 D、纳税人的18岁的儿子辍学打工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寒暑假等父母可以享受专项费用扣除,但因主观原因导致的不包括在内。

最新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 较和分析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将在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本文主要从概括的角度总结出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的六个重要变化,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六个重要变化从理论进行阐述。文中把现行准则称为旧准则。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理解分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同时发布新的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即将建立。但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因为新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所以本文中举例均以上市公司例。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个方面 第一个变化: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得到认可和运用 在新基本准则中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其他基本原则如: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得到保留,这就为公允价值原则的运用打开了绿灯。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18最新个人所得税知识大全整理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税目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计算公式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税率表

(四)计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4066)=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534×10%-105=48.4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我国境内每月工资为30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24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内容摘要:摘要: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将在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本文主要从概括的角度总结出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的六个重要变化,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六个重要变化从理论进行阐述。文中把现行准则称为旧准则。 摘要: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将在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本文主要从概括的角度总结出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的六个重要变化,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六个重要变化从理论进行阐述。文中把现行准则称为旧准则。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理解分析 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因为新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所以本文中举例均以上市公司例。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个方面 第一个变化: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得到认可和运用 在新基本准则中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其他基本原则如: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得到保留,这就为公允价值原则的运用打开了绿灯。 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在我国市场经济规则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很难取得,如何做到真正的公平?关键看评估机构如何评估。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否能带来会计准则制定者所期望的政策效果,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1、公允价值与债务重组 1998年到2001年,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获得利润,但是,2001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能产生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四种情况:第一,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文章摘要】20XX 年2 月15 日, 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发布会, 共颁布了项会计准则和48 项审计准则, 并规定于20XX年1月1日在境内上市公司实行。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无论对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希望能对业界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变化;对比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由财政部颁布, 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 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 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实现了广大会计工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和追求, 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较旧准则在修订上,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 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原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 具体规定了12 项会计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 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将原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主要是因为基本准则中再规定“一般原则”较难解释, 与国际惯例也难以协调, 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体现该章的内容实质。同时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 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 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 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附件 2: CAS16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2006《 CAS 16—政府补助〉2017《 CAS 16—政府补助》新旧差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 币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 征: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最终来源) ,其他方代 收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 的代付的,也属于政府补助。 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 的对“无偿性”给出进一步定义。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 补 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 资 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日常活动中向政府收取对价的,适用收入准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一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 业 则(可看作是将原财会 [2012]25 号文的相关规定 纳入

常用公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全文)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7811694248.html,)/其他范文/常用公文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 见(全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二、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15日内”。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本修正案自 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 (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修正前修正后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最新解读2019会计继续教育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6、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元。 A、3000 B、3600 C、4000 D、4500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的个税专项扣除金额标准为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元部分的医药费支出。 A、60000 B、70000 C、80000 D、10000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毕业设计论文-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中国某某某某学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姓名:00000000000 班级、学号: 000000000000 系(部) :经济管理系 专业:会计电算化 指导教师:0000000000 开题时间: 2009年3月4日 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4日 2009年 11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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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一、课题(论文)提纲 二、内容摘要

三、参考文献

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00000 中文摘要: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面临着新形势带来的挑战。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本文通过对新基本准则(2006)与原基本准则(1992)的比较,揭示新准则在确立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完整的会计准则层级体系,拓展准则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明确会计目标等方面与原准则间的差异,以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新的基本准则。 关键词:基本准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突破;会计要素 0.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一、会计假设的新旧准则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 (一)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二)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三)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

2012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务指南

目录 I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最新版-2012] (2) II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最新版-2012年]5 III个人所得税实务指南[最新版] (11)

I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最新版-2012]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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